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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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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什么风险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原则,坚决确保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排除,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农村火灾事故得到有效减少,农村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避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好打牢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以书记、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专人负责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实施综合治理,减少火灾隐患总量。各村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力量,每周按要求完成消防网格化APP派送开展检查、宣传工作,要结合村庄整治和道路、电气、炉灶改造,有针对性的解决消防不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柴草乱堆乱放等火灾隐患。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成立1支消防宣传队,设置一处消防宣传栏,每个村至少喷涂2处墙体标语。

(四)打造整治标杆,推广工作经验做法。各村继续推广农村防火“五清五改”(清土堆、清柴堆、清石堆、清粪堆、清垃圾堆,路改、房改、水改、电改、灶改)、“三三三”(三级管理、三色预警、三户联防)工作机制,积极培养农村火灾隐患整治标杆村,重点落实村火灾防控制度建立和落实,消防宣传工作开展,志愿消防队伍建立,电气线路整治,消火栓或简易消火栓建设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分析各村消防工作基本现状,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基本情况档案、排查整治台帐及问题隐患清单,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依法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用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各方面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遏制水利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

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百日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针对汛期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五)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一)从现在起至5月中旬,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和下发有针对性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的督查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水务局办公室。

(二)5月中旬至6月底,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市水务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和局直单位进行督查。

(三)7月上旬至7月底,做好迎接省、市督查组督查的工作。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应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并分别进行总结,逐级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25日以前报市水务局办公室。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汇报。

(二)查阅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作业规程、图纸、报表台账等资料。

(三)对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进行现场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集中督查。

(四)向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各县(区)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各单位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设施、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任务的完成。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将综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明确了局长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综治工作体系,并落实了责任制,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

二、健全落实了综治责任制。实行了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同时,还为综治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经费、通讯工具等,使综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经费,确保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力量,建立了调委会、安保办等基层组织。各部门办公室每天确定了一名值班员,下班前督促关门、关电、关窗和治安检查,值班室全天24小时值班,真正形成了全方位群防群治的综治氛围。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教工作。下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多种普法书籍、资料,利用大小会议开展普法教育,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普法培训学习,为各部门订阅各种普法报刊杂志,并积极参加市和县组织的普法宣传和法制咨询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风气在全局上下蔚然成风。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各种外出(出差)人员,外出前一律进行法规教育,警钟长鸣。今年,我局外出人员无一违纪违规。

六、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调解及时得当,调解成功率达100%,重点部位防范进一步加强,守楼护院措施得力,全年无一火灾、治安灾害和安全事故发生。

七、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特别是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安全文明小区为载体的基层基础建设和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宣传报道,丰富和活跃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充分发挥了商务系统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作用。

八、为确保顺利进行,我局把特防期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并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特防期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上。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1115”工程规划》,统筹兼顾畜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关系,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规定,本着“严控、规范外延”的原则,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工作,为“亚青举办、青奥筹办”和文明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所。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明文规定的有关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外延区”的划分,明确绕城公里以内为“禁养区”。经研究,将我区南苑、兴隆、莫愁湖、沙洲、双闸、江心洲等6个街道及潜洲均列为“禁养区”,纳入综合治理范围,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畜禽养殖行为。

(二)治理内容

对“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所,依法予以清理。

(三)清理对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区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城管局、区农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6个街道分管领导等为成员单位,明确相关部门、街道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指挥部设立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区农办分管领导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区城管局:负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行处置或帮其处置;负责提供城区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负责对相关街道“禁养区”内家庭违规饲养畜禽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依法拆除全区违章搭建的畜禽养殖棚舍、建筑物及辅助物。

区农办:负责提供涉农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和涉农街道合法养殖户名册等基本情况;提出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被列入清理场所的畜禽出栏检疫和防疫监督;配合城管局“禁养区”内违法饲养的查处工作。

区商务局:明确违规畜禽养殖场所生猪处置标准、处置政策、口径等,指定宰杀地点;规范销售渠道,配合城管查处违规饲养畜禽行为。

区环保局:对“禁养区”内外群众投诉存在的畜禽粪便排放、恶臭严重、噪音扰民等问题的违规场所的查处。

区社管局:负责处理“12345”政府呼叫热线有关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无理诉求办理。

区卫生局:畜禽处置后,做好社区环境消毒灭源;对进入市民“菜篮子”畜禽,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配合辖区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分局: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违规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全程做好综合治理司法保障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畜禽饲养场所的政策宣传、场所排查、综合执法以及维稳工作。依据《工作方案》要求,成立街道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并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重难点问题基本情况、前期做法和处置存在的困难。待治理工作结束后制定相应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此类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四、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治理工作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认真排查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利用公告、横幅和发放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着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营造综合治理氛围,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畜禽养殖户、散养户自行处置。以属地化管理为依托,以街道、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多部门和街道、社区(行政村)参与的排查工作组,根据区农办(提供三个涉农街道及潜洲)和区城管局(提供三个城区街道)提供的本底资料为基础,对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实,形成综合治理菜单。

(二)全面清理、明显改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依据排查菜单,由区城管局、农办牵头,区商务局、环保局、社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以及6个街道等成员单位参加的畜禽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清理,达到“禁养区”无场所、无畜禽。对已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优先启动拆迁,对未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由街道会同拆迁部门先行登记造册,待后期拆迁时按政策法规办理,保护好合法养殖场所的正当权益。

(三)治理难点、落实长效机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采取“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形式,组织相关力量,对前一阶段未能清理的畜禽养殖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坚决清理违规畜禽养殖场所和散养户,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把本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带队排查、带头执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对照《工作方案》抓推进、促落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建立长效。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效能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晰责任、标本兼治,建立相应常态巡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场所清理到位,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平安为主题,通过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治安综治理全民参与氛围,让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我镇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投身到平安建设之中,为我镇经济建设的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展示我镇平安建设已取的成果,使全镇广大人民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感,促使各级党政组织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真正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人参与,部门齐抓共管局面,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宣传重点

1、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及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重要部署。

2、今年以来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各项斗争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3、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全创建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经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敢于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5、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社会热点问题。

四、活动安排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知识,用开辟专栏、专板、专题的方式,集中宣传我镇综合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单位的典型经验,宣传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

2、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3111”工程建设、两个排查、“三调联动”、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边界、平安医院和平安乡镇建设等我镇综治工作的亮点。各村委、各单位要开辟专题或专栏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3、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1月25日之前悬挂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标语(标语见附件),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和政法综治工作宣传的社会氛围。

4、进行专题宣传。

(1)平安奥运活动的开展情况、奥运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派出所

(2)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通讯、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电信分局

(3)对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铁路护路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工商分局

(4)对打击传销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工商分局、派出所

(5)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派出所

(6)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7)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部门:镇中心学校、派出所

(8)对刑释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9)对开展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动农村平安建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村委

(10)对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保证工作实效,镇党委决定成立全镇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余红副组长:李少华、李剑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成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各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创建和谐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尽早作出部署,制定详尽的活动工作方案,确保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声势大,形势活,效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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