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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建设资金筹集
(一)建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一是从20*年起,市、乡镇两级政府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生态公益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等),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生态农业建设资金。二是从20*年起,市、乡镇两级政府结合工业技改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生态工业建设资金。三是在城市建设维护费、市政设施配套费、排污费、采矿权出让和土地出让收入等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生态建设资金。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和国家专项资金补助。
(二)积极争取生态项目申请银行信贷,探索经营生态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矿山使用权等进行抵押贷款的融资渠道。
(三)大力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和推广通过水权转让、矿业权招标拍卖等方式筹集生态建设资金。
(四)通过财政扶持等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市建设。
(五)逐步建立生态资金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生态建设政策措施
(一)鼓励发展生态农业
1、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支持发展高效农业、推广农业喷灌节水措施;鼓励在交通干线两侧进行坟山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采伐迹地更新造林、荒山造林;鼓励在适宜地区合理开发荒山荒地,建设水(干)果、茶叶和多年生药材等基地。凡从事上述农业生产或绿化造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主体,按市政府原有的扶农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2、大力支持畜禽养殖业生态化改造。凡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建成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水达标排放或农业浇灌利用,猪粪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30%的补助。凡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常年存栏量1万羽以上的养鸡场,建成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30%的补助。以上农业养殖项目若与无公害蔬菜(或其他农作物)基地就近构成完善生态物质循环链,做到废水与畜粪综合利用、沼气能源利用、废水与固废零排放的,给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用80%的补助。
3、“万里清水河道”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水保工程)采用了生态化设计,农村河道整治以清淤与植被固岸为主、城市内河固岸采用多孔设计或植被固岸,较好地保护了河岸带与河滩的生态功能的,按工程轻重缓急程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市政府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执行。
(二)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1、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或获得省级新产品鉴定、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定的企业,其工艺或产品对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的,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助。
2、凡投资建设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加工厂(仅限于回收市域内农用薄膜),根据其建设投资规模和回收能力给予投资主体适当的一次性补助。
3、凡获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
4、凡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成效显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凡按规定需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经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或总量小于标准值(或核定量)50%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其中,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重污染企业,根据其排放污染物削减量,另给予清洁生产奖励。
(三)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化建设
1、根据《*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态乡镇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论证的,给予相关乡镇编制经费补助2万元。
2、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验收的,予以奖励0.5至1万元。通过*市验收并获得*市生态乡镇称号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给予创建乡镇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的再予奖励4万元。
3、支持新农村建设、旧村改建与村庄环境整治,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并启动旧村改建和环境整治,通过全面小康新农村验收的,按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快旧村改建与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委办〔20*〕37号)分别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4、凡列入奔小康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按规划要求建造污水无动力厌氧净化池的公厕,按净化池池容每立方米补助200元。
5、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由各村收集、乡镇集中填埋,渗漏液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经市生态办验收后按渗漏液处理能力每立方米补助1000元,运行费用每年每立方米补助1元。
6、符合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条件的县乡通村公路,其路基改造经验收后,达到技术标准的,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市乡村康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乐政发〔20*〕49号)执行。
7、凡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的,分别奖励获奖单位0.5万元;被评为浙江省级以上“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的,分别奖励获奖单位1万元。
8、鼓励在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学校、行政办公集中区、商业集中区、宾馆等用水集中单位推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技术,解决水资源短缺与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凡实现小区内污水处理后回用40%以上的单位,按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投入资金的20%给予补助。
(四)加快修复矿山生态环境
采矿权人根据《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及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的,治理备用金全额返还。对已关闭的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并完成治理任务的,按矿山规模大小(按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计算)给予适当奖励。
(五)鼓励发展生态旅游
1、按国家绿色景区评定标准进行垃圾回收处理的旅游区,给予适当奖励。
2、积极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经省绿色饭店认定委员会认定为“绿色饭店”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资金管理
(一)加强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按照“投入渠道不变、建设内容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管理责任不变”的原则统筹安排,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是省4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之一,属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类型为生物多样性维护。近年来,我县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的原则,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农牧、水务、统计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了具体任务。
二是建立生态保护规划。根据《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按照“一核二廊三区多点”的生态建设构架要求,编制了《省州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继续以开展4大体系和9大重点生态项目工程建设来支撑我县的自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三是编制了检测方案。制定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2014年度环境监测方案》,继续委托州环境监测站对我县大渡河流域2个断面25项水环境质量指标和县城区4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及2家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现场环境监测,确保辖区内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安全。
四是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考核办法,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报送要求。同时,将考核指标填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要求每年1月15日前提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所需的各项数据和资料,并由县环保局负责完成考核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在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严把指标的填报关,确保了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目前,自查报告的资料收集、汇总、软件录入等工作已经完成。
(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014年,我县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根据《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资金专户,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实行投资评审、公开公示、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按照基本建设相关程序,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2014年,州下达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为2331万元。按照转移支付资金70%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30%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要求,今年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632万元(其中:德威乡涨水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612万元,g318线绿色通道绿化工程50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19万元,得妥乡新华湾东生态保护治理项目401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累计投入69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偏远乡镇卫生基础设施改造。
(三)多措并举,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近年来,全县共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及人工造林1.43万亩,封山育林1.29亩,实施森林管护196万亩,实施大渡河绿色长廊(泸桥镇浑水沟至伞岗坪)建设绿化造林3300亩,兑现集体公益林补偿基金3100余万元,开展了国道318线过境段32公里绿色通道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建设,成功创建省绿化模范县。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使区域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主要的森林生态系统和高山多样性生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构筑了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网络。
二是加强水资源利用、保护。2年来,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成安全饮水工程15处,解决了1.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总投资17652.15万元的顺河堰综合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投入资金200万元,维修整治渠道52公里,新增有效灌面2000亩,改善灌面2134亩。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平方公里;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和维护堤防3公里,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完成了电站野生鱼类增殖放流50万尾,促进了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三是加强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及治理。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13平方公里,实行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相继实施了得妥乡发旺村、德威乡大庄子、冷碛镇凉风顶荒草地等土地整理项目,累计新增耕地3513亩。实施了涉及全县10个乡镇、20余个村社的地质灾害生态修复工程。目前,非灾后重建项目中的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3455.13万元;灾后重建项目中的5处应急排危项目和30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完成全县242个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避险搬迁150户;8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5个重点城镇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11个,剩余2个正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生态农牧业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建成万亩示范区基地1个;建成玉米基地2.8万亩、马铃薯基地0.5万亩、油菜基地1.4万亩、蔬菜基地2.8万亩、魔芋1.4万亩、中药材6500亩、食用菌100万袋;新建果园、改造低产果园2000亩;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1个、示范村1个;改造500亩樱桃观光园;建成生猪养殖小区17个,规模养殖场31个;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成草原禁牧补助18万亩,草畜平衡奖励60万亩,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人工种草1.7万亩;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4871.02公顷,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个;累计建成农村沼气5409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0台、节柴灶500台。
五是加强生态旅游业及生态文化建设。投入资金385万元,完成了桥的保护维修;投入资金1000万元,启动了河西街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居风貌改造工程,并对桥及周边旅游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完成了桥至纪念碑公园步游道上方滑坡体的治理;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开工建设了纪念馆暨二郎山川藏公路纪念馆。借力“乡村旅游·红樱桃”节,全县已发展农家乐和乡村酒店30余家,从业人员160余人,杵坭乡旅游农家乐已小有名气。不断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我县《岚安锅庄》被评为省级非物资文化遗产,《山歌》、《范氏·中藏医药疗法》被评为州级非物资文化遗产。
六是强化环境保护,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对县城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日常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其取水口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对大渡河2处出境断面水质开展了日常监测,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开展了日常监测,空气质量情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建成投入运行6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系统1套。完成了羊圈沟、木角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开展了1个水泥企业降氮脱硝系统改造,实现氮氧化物(nox)减排496t-595t;完成县桑吉卓玛青稞酒厂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540吨,氨氮(nh3-n)排放1.35吨。全面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县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州级生态村20个,生态小区2个,绿色学校3所,县级生态家园1317户。有序推进10个中央、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扎实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汛期饮用水源排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旅游全域化“绿盾”行动、环境敏感区清理核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在2家水泥生产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不定期开展了专项检查。全年无特大生态破坏事故发生,未发生污染事故,未发生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情况,未发生因污染处理不力,造成社会不稳定和重大损失的环境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测能力滞后。随着县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开发力度加大,工矿企业逐步增多,环境保护任务日益艰巨,环境监测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但我县环境监测站仅有工作人员4人,无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人员,无专业监测设备,无论是在人员编制、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等方面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西部三级标准要求,监测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主要监测工作均委托州站完成。
(二)农村生态环境急待改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平坝及公路沿线居住人口日益增多,乡镇的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和生活垃圾污染已经逐渐成为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再加之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农户生活污水与灌溉用水长期混合排放,已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全县10个乡镇100多个村群众的农村饮用水源地缺乏有效保护,水源地无明显的取水标识、警示标志和钢丝围栏等隔离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城乡白色污染依然严重,限塑令执行效果不明显,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制。
(三)生态建设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开展生态县建设涉及领域宽、所需资金大,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投入不足已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极为突出。而对水土流失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生态恢复治理等资金的投入不足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改善。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州有关部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既有成果,认真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进一步严格环境监测。我县将严格按照要求,合理确定环境监测点位(断面),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并按照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所要求的项目、频次开展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转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通知精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方面,将有限的资金切实用于改善县域生态环境中来。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规划
一、概述
在社会日新月异的今天,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定义也越来越广泛。从现阶段的认知水平来看,其内涵大体体现为下列几方面:1)从地域范围上分析,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生态城市,并非封闭地区,而是与周边腹地密切联系的开放区域,是城市化区域或城乡综合体,可形成城一乡网络结构,它与传统城市、乡村对立的二元经济模式,存在根本上区别。2)从城市生态环境角度上分析,我们应综合利用并保护生态城市中所拥有的自然资源,使其能拥有姣好的环境质量与合理的容量,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形成相对合理的空间结构与生态建筑格局,从而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完美融合。3)从城市经济角度上分析,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应以维护经济增长速度及质量为基础,努力构建和谐的城市发展局面,应尽可能采用节能措施及生产方式,建立起投入相对少、产出比较高、污染程度低的城市生产控制系统。
二、生态城市的规划原则
1、理性发展原则
从根本上看,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提倡实现城市的理性发展。这其中涉及两项基本原则,一种是需要性,而另一种则为限制性。前者主要是为了满足居民的生存及发展需求;后者则是因发展系统(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和能力系统(如技术、体制、观念等)的约束,在发展中应做到适度。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不仅要求人类不可抑制发展,同时也不能盲目去发展,它同抑制增长论、盲目增长轮有着本质上区别,是对传统发展观的一种反驳。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要求以较少的生态与社会代价来获得较高的经济增长,使其保持在生态、社会可承受范围内,该种理性发展原则对我国当前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以人为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主要是为了适应城市居民(时间与空间维度上的全部居民)的基本需求,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需要注意的一点为,此处提及的以人为本思想,并非传统的以争夺和征服自然为特征的极端人类主义,也不是将利益与自然界草木禽兽完全等同起来的极端自然主义。从某种层面上看,以人为本的规划原则,可被认为是一种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维护人类利益的人类中心主义。该种观点认为,人本主义是以城市地区、国家及世界全人类为核心,而并非局部意义上的人本位。
3、能力建设原则
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建设,需以科技、观念及体制等各方面能力为一体的社会支撑系统的构建与变革为支撑。假如社会、生态和经济等方面协调可形成生态城市的目标系统,则科技、教育、体制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则可形成其保障系统。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实现,只靠技术进步与调整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推动整个社会体制与思想观念的全面变革。
三、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生态城市的规划方案
1、生态分区规划
生态分区规划前,应先分析目标城市形态和规模演变的基本规律,科学预测出城市的极限规模(人口、用地),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态势进行分析。1)自然生态保育区。在整座城市生态系统中,自然生态保育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维持城市自然生态平衡和形成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因素。2)人文生态保育区,具体是指风景名胜区、历史遗迹等有历史纪念价值的区域。3)生态提升区,通常是指建成区中还不符合生态城市要求的区域。4)生态重建区,城市将来的重点开发区域,它是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核心。5)生态控制区,其规划方案为:以城市功能的评价指标与考核标准体系为引导,按照各个区域的特征,提出相应的生态建设指标,并对其展开综合评价、考核与实施规划(含建设目标、规划重点与方法等在内),明确各分区的生态建设要点。
2、生态单元建设规划
生态单元建设应以合理规划为前提,其划分依据如下:①生态敏感性差异,应对脆弱生态系统(灾害多发区、地质敏感区等)和特殊生态功能区进行重点识别;②生态服务功能划分,应明确自然生态功能、当前及未来社会经济功能的基本生态空间;③确保行政区能规划完整,生态单元应同区级行政边界相同,以便政府各职能合垂直部门能将建设任务分解与落实。应明确生态单元的规划方案,要以城市功能指标为前提,按照生态单元各自的特点来编制生态单元建设指标体系,而后评价、规划生态建设单元,确立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应分析生态单元的基本状况、开发强度(如建筑密度、建筑间距、道路间隔)等;明确各个生态单元的建设目标,并采取必要的生态控制措施。
3、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应充分实现城市建设、耕地与生态用地三者之间的和谐与平衡。这就要求我们在数量比例和空间布局上,都应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形成相对安定的空间格局。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应以生态分与单元划分为前提,以人文生态保育和自然生态保育区为起点,广泛辐射山川河流、沿海绿化隔离带等生态廊道网。应站在景观与区域生态安全的视角,深入分析城市的生态空间结构特点,并形成相应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其核心内容为:①合理规划、建设斑块和源:针对城市中某些重要的山、海洋及湿地等自然斑块,应进行合理规划并确定景观与生态安全格局的源。②合理规划和设计廊道、辐射道,以逐步形成斑块和源共存的区域生态安全辐射道与网络,明确相应的景观生态格局。
结论:
总之,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应立足于城市自身实际,把握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的规划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城市各个单元及功能区进行调整,以促进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河道;措施研究
1袁花镇河道概况
1.1袁花镇概况
袁花镇位于浙江省海宁市东部,东靠海盐县,南临黄湾镇(尖山新区),西连丁桥镇、马桥街道,北接硖石街道,总区域面积74.7平方公里。属杭嘉湖平原地带,以平原地形为主,南高北低。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16.0C,多年平均降水在1261.9毫米之间。全镇现有14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357个村民小组,农户14317户。2011年底总人口52895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6976元。
袁花镇河道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河道的性质,分别确定为市级河道、镇级河道和村级河道。全镇调查统计共有河道254条,长度253.654公里,其中市级河道9条,长度37.349公里,镇级河道10条,长度28.159公里,村级河道235条,长度188.146公里。全镇河道统一纳入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
1.2近年来河道整治情况
袁花镇“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河道疏浚整治78.125公里,土方约105万方,种植河道绿化长度7370.1米,面积67.896亩,建设生态河道建设长度1471.1米。
2实施河道生态建设的迫切要求
根据海政办发[2012]246号《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河道清淤、绿化和活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通过加大疏浚整治力度、有力推进河道绿化建设、积极探索调活水体试点等措施,实施河道清淤、绿化和活水三大工程建设,切实增强我市河道引排水能力,改善河道生态修复能力和提升河道水体自然活力,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行动目标。目前我镇镇村河道虽已全面开展新一轮整治,近两年来也已完成了40%左右;但目前现有镇村级河道已种植绿化、形成良好生态环境的河道较少,只有4.74公里,只占总河道长度2.52%,为此,袁花镇生态河道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
3袁花镇河道生态建设中的存在困难
从目前情况看,袁花镇生态河道建设由于受到土地、资金等方面的影响,进展还不快,亮点还不多、普及还不广、措施还不全。所遇到的困难主要是:
3.1土地因素制约。
生态河道整治一般需要在河道两侧一定范围内应地制宜采取相关水保措施;同时生态河道建设一般采取透水性好、亲水性强的相关水保措施,往往需要较缓的边坡。但由于我镇河道“堤高水低、相对高差较大”的特点,设置较缓边坡则需要更多的土地。同时,一些断头浜的沟通也需要一定的土地开损、河道两侧的狭长地带涉及众多农户不同利益等,由此在土地征用或借用方面带来更多的困难。
3.2资金因素制约。
生态河道整治除需对两岸土地和作物进行政策处理、疏浚河道外,还需因地制宜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水保和植物绿化措施,因此,工程建设往往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同时对生态河道两侧范围内的土地政策处理费用,市财政给予的2400(亩/元)的补助仅能支付农户约2年的土地流转费用,我镇需承担的资金压力相对较大。
3.3传统模式制约。
目前受传统河道整治模式影响,我镇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在河道建设中,一般采取传统直立硬性高护岸形式较多。此举虽相对节省了土地,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水陆交换通道,降低了河道生态性和亲水性。同时,河道绿化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4生态河道相关建设措施
大力推行河道绿色立体生态系统建设,探索实施河堤、河岸、河面植物绿化工程。
4.1河道两岸。
利用和保护现有生态系统良好的河段,修复和补植生态系统欠缺或缺失的河段,使河堤、河岸形成丰富多样的绿带。河道绿化树种以优良乡土植物为主,乔、灌、草立体配置,同时,河道绿化建设也需注重与河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结合,要与周边建筑物、人文景观等相协调、相适应,形成树木群落、物种和景观的多样性,积极营造岸绿景美的沿河生态植物景观。
4.2河道水面。
积极试行水生植物种植保水试验,营造河面绿色生态系统。各村、社区要选择相对集中的1至3条河道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面积应不少于2500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试验一般宜选择在已完成河道清淤、排污口已封堵、非通航、非骨干行洪排涝、非主要引水的河道,可先在生态村、绿化示范村、美丽乡村建设点等相关河道开展建设,水生植物(或生态浮岛)种植宽度要求不超过河道常水位水面宽度的三分之一。水生植物分浮水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可采用空心莲子草(即传统水草)、大聚草(狐尾藻)、水芙蓉(水荷花)、菱等适于本地生长的品种(水葫芦、绿萍除外)。浮水植物要求采取固定措施,并保持一定的水位差行程,以保证浮水植物不随意漂动流失,如需要栽培基台的,基台浮床应选用生态环保型材料;生长、繁衍速度快的浮水植物宜采用圈养。河道两岸水口线处挺水植物可选用美人蕉、水葱、野茭白、再力花、千屈菜、香蒲等去污能力强、观赏价值高、种植存活率高的传统植物。要合理选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等进行搭配种植,通过水生植物保持水土,净化水质,营造水景,为水生动物、两栖动物提供繁衍、栖身之所,促进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
5生态河道相关管理措施
5.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生态河道建设作为改善全市水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已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建议将市政府分解到我镇的任务分解到村、社区,并将其作为对我镇对各村和社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紧紧抓住当前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生态河道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5.2社会监督,群众参与。
生态河道河岸建设形态和结构等整治方案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因河道功能、地质环境等因素需要选择建筑性护岸的,建议应尽量采用新型生态性材料、降低压顶高程,并广泛征求河道沿线广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等多方面的意见,获得大多数支持后予以实施。
5.3加强配套,落实资金。
目前,2013年度河道建设补助资金已在海政办发[2012]246号《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河道清淤、绿化和活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建议我镇加强资金配套和落实,积极开展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绿道”建设。同时,建议提高原2400(元/亩)的对下一次性政策处理市级补助费用。
5.4规范管理,落实长效。
建议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切实把好规划设计审查关(重点抓好我镇重要区域的《水域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合理的河道网络体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加强从立项到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长效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考核和资金补助机制,巩固生态河道整治工作成果。
关键词 乡镇林业站;基层;建设;措施;职能
中图分类号 F3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187-01
林业生态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每一个公民都要树立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把我国森林资源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乡镇林业站是我国林业系统中最基层的事业管理机构,其职能是监督、保护、服务[1-3]。近年来,虽然国家逐步实施行政体制改革,但是林业站的建设未得到改观,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如基础建设、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管理体制等,使建设面临诸多问题。这与党的十提出林业生态建设的“五位一体”要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为此,从以下几方面探讨乡镇林业站建设与职能的发挥。
1 强化机构,稳定队伍
按照党的十提出林业生态建设的“五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将基层林业站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认识生态建设的主体地位,恢复过去机构改革撤销、合并的林业站机构,聘任因改革而下岗、分流的人员,改善乡镇集体办公场所,撤销区域站,就近就地划分管理范围,建立“一乡一站”,理顺林业站在乡镇的机制,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林权改革,配套办公设备。由林业局和乡镇双重管理,林业技术人员侧重于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组织生产、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信息化管理,不断拓展林业站职能,组织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森林保险、简易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公益林管理模式试点、林农小额林权抵押融资和林权流转、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等工作[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乡镇做好其他工作。
2 加强宣传,提高素质
林业站职工应常年工作在生产第一线,为群众传递信息,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难题,传授技术,既丰富了个人知识,又为群众切合实际地提供了帮助。同时,还要抓好基层林业站 “服务窗口”建设,充分利用宣传单、广播、电视、简报、标语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把职工的函授学习与网络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农忙时节组织林农在田间地头实地培训,农闲时组织林农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结构、实践经验和整体素质。
3 广泛接触林农,积极开展培训
各基层林业站上联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下接广大群众和其他林业服务组织,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各方面林业生产任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指导农牧民做好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及时提供优质种苗,严把造林质量关,认真开展检查验收。确保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履行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适用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驯化、繁育,为广大林农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由单一的技术信息服务转向为林农提前、产中、产后系统化全方位服务。三是乡镇林业站人员要广泛接触林农,找准自己的位置,本着学习态度,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与村队干部和农户加强联系,通过专家服务团、农村科技特派员上门服务,采取专家授课、基地实践、外出交流学习等方式,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实际了解情况,爱惜“土专家”,用好“田秀才”,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实用人才懂技术、会管理和信息灵通优势。探求未知领域,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组织、指导实施作业设计、造林规划、技术指导、种苗供应、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当好地方政府助手。大胆地向领导提出一些好的发展思路和观点,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林农办好每一件事。
4 积极推动林权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业务性、政策性、技术性要求较强,林业站应当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林改工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性保障。在林业资源调查、林业统计、造林检查验收以及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中,积极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各个体林场和乡村林场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林业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把握,如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森林资源消长等。配合地方政府进行乡村护林网络建设,提高乡村护林队伍的建设水平,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将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 参考文献
[1] 王佰平,孟庆刚,辛本华,等.乡镇林业站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吉林林业科技,2011(6):61-62.
[2] 张志刚.乡镇林业工作站在现代林业建设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J].中国林业,2009(2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