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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

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

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制定和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基本标准

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综合考虑全省不同地域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统筹兼顾其它系列评价标准,注重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制定执行我省新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具体标准条件。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监督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评委会工作程序,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在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全面推行回避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3、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要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岗位数额、标准条件、评聘程序、个人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聘工作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四)实现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职称制度改革要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流动到空岗学校评聘,以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竞争上岗、解聘辞聘,真正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空缺专业技术岗位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3、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各学校要组建评聘委员会,制订评聘工作方案,并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个人申报

各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公布拟聘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申报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我省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2、考核推荐

学校评聘委员会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从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竞聘教师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岗位空岗数,择优推荐拟聘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并在学校公示推荐人选。

3、专家评审

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山西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额,经省高评委评审确定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一级以下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一级以下教师职称的评审按评审权限由市、县(市、区)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中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凡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任的教师,不再重新评审,参加统一考核过渡,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由学校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

4、学校聘任

中小学校根据上级或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结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岗位聘用。

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本程序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五、改革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全省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稳慎实施、分级负责,改革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筹备工作(20xx年3月)

1、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保证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改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既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又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改革工作经费在教育附加费中列支。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改革提供真实依据。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称情况等)和岗位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改革提供准确数据。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及配套政策(20xx年3月)

1、根据国家《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省改革工作方案、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评审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具体标准条件以及具体实施办法。

2、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

1、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改革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等。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4-10月)

1、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批复的正高级教师数量,确定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各校高级及以下各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额。

2、开展现在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工作。学校根据聘任教师情况和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统一登记过渡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系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核准并联合发文公布。

3、开展考核推荐工作。过渡工作结束后,各学校根据空岗情况,按规定程序推荐拟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人选。

4、开展评审工作。按管理权限组建专家评委会,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5、学校聘任。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20xx年11-12月)

全面总结改革工作。评聘工作结束后,各市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相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操作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特别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检查验收各市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做法和经验,形成改革工作报告,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六、改革工作的几点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市要根据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制定20xx年本地区的改革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市、县(市、区)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全面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中小学职称改革的历史沿革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系列,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条件,中学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和幼儿园最高等级仅为中级。这项制度实施30年来,对于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M,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发展。近年来,广大中小学教师希望改革职称评定制度的呼声很高。

2009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和陕西宝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各选择2~3个地级市开展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同时,已进行试点的吉林、山东、陕西三省在全省开展改革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做准备。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福建省确定在福州、厦门、三明三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12月,福建省初步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近10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了职称过渡,按新的标准条件和评价方式,评审产生了首批25名正高级教师、700名高级教师、1600余名一级教师;首次开展了申报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全省共3?郾4万人参加考试,其中2?郾8万人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合格率为82%。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重新点燃了广大教师拼搏的热情。

2015年8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认为,经过几年来的大面积试点,全面实施改革的时机已成熟,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并从统一制度、评价标准、评价机制、评聘结合等四个方面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全新的工作阶段。2016年教师节前夕,继2013年在试点地区评聘正高级教师后,福建省评审了82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其中中学教师46人,小学教师16人,幼儿园教师5人,教研人员15人,一线教学和教研岗位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占到79?郾27%,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占15%,还有2名农村教师,这对于加强农村和紧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将产生巨大的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

二、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一)改革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是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是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主要内容

1.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从正高级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除新设的正高级职称外,新的职称系列与原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都有直接对应关系,并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在构建新的制度体系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两个问题。

一是正高级教师评审问题。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教育正面临着一场巨大的变革,时代在呼唤教育家,部分地区的率先实践和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也为新时期教育家的培养提供了重要契机。改革后的职称制度将有利于产生更多基础教育名家。因此,我们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少而精,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越,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家选,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标杆和楷模,同时发挥正高级教师引领辐射作用,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教学团队等,带动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是人员过渡问题。人员过渡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过渡工作由政府和学校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不增加中小学教师的负担,更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确保人员过渡平稳顺利。

2.完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好教师职称评聘在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是这次改革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因此,制定和完善“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职称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对此都十分关心。

国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福建省根据教育发展情况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同时针对幼教工作有别于中小学工作的特点,专门制定了《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突出幼儿教师的保教工作要求,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在制定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把握好五个方面问题。一是注重师德表现。将师德作为首要条件,引导教师立德树人,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力戒师德考核流于形式、留于口头。二是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与工作实绩。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与工作成果,不片面强调论文、学历,不单纯考虑科研成果、奖项,引导广大教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三是注重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培养青年教师要求,送培下乡、送教下乡要求,发挥高水平教师对年轻教师和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传帮带作用。四是注重处理好学历与经历的关系。对不同学历教师在毕业后首次确定职称等级和晋升初、中级职称时,适当体现学历差异;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不同学历的基本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再区分。五是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实行倾斜,对乡村教师论文、课题不作刚性要求,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长期存在重论文、轻教学实践的倾向。在新时期,我们既要加强教师理论学习,又要重视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以提升教育质量。在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过于强调论文有失公允,当然也不能把论文“一棍子打死”,完全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于正高级教师,从全国来看,还是要求应有较高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要求在教育思想、教学主张、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因此,对于论文问题要一分为二看待,具体评价中应该综合考虑教师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及论文写作等各方面因素,特别要充分考虑教学质量即学生的素质提升和个性发展,改变过去评职称即评论文的弊病。

3.创新评价机制。评价机制对教师起着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教师职称评聘的基础环节,也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如何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如何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深入总结试c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福建省在创新评价机制上做了以下尝试。一是晋升一级教师都必须参加省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考试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师主动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二是不断完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让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充分展示和客观公正的评价。晋升一级、高级教师参加说课讲课,晋升正高级教师参加面试答辩,回答专家提问。三是突出同行专家评审,注重遴选教育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四是严格评审程序,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严格公示制度和回避制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4.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改革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关于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具有资格未聘相应岗位”问题。福建省明确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福建省在试点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这部分教师的合法权益。比如,福建省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农村教师教龄满25周年的直聘制度;又比如,原有资格予以保留,竞聘时对这部分人员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再比如,在学校有空岗时,从空岗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消化存量,这个比例是3∶7还是4∶6,由各市自行决定。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情况差别大,工作复杂艰巨,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是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本次职称改革要求各省要在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我们要充分认识职称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予以重视。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读,把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改革,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以人为本,搭建平台

指出,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总理强调,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不是课桌,是教师。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提出的“争创在全国叫得响、排得上的教育品牌项目”,关键要有一支“叫得响、排得上”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十三五”时期,福建省将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从注重规模扩大的外延式发展向注重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师资已经替代物化资源,成为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才能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省级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主抓“全员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机构建设”三项工作,按照“面向全体、高端引领、乡村优先、关注新教师”为基本思路精致培养教师。全员培训按五年一周期展开,将实行学分管理、模式创新、质量评估等一系列培训制度改革,为中小学教师提供符合实际需求的高质量培训。名师名校长培养主要倡导教育家办学,通过创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带动区域内教师专业成长。培训机构关键是加强市、县两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明确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硬件建设、人员配置、经费拨款标准等。各中小学校也要抓住难得的机遇,做教师专业成长的贴心人,根据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为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把教师的心留在学校、留在学生身上。

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着眼于21世纪对人才的需求和以人为本的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课改工作的实际,促进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快速、均衡、优质发展,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改革实验,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把“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落实到课堂教学的实处,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合作能力和探究能力,力求在课堂教学上求突破,并带动学校整体工作的改革。探索有效教学的方法和经验,形成各校的特色与模式,进而形成我县特色的教学改革经验,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

三、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教改实验

小学继续进行“小班化教育”实验,从教育思想、教室环境布置、学习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20*年寒假开学后全县20%的班级要进行“小班化教育”实验;初中继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努力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充分重视学生的自我发展,促进学生自学、合作和探究能力的提高。

2、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1)提高教师备课的针对性。要从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等层面整体把握学科教学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全面把握教学目标,教学设计要从学生的学习基础出发,注重接受式学习和体验(探究)式学习的有机结合,从学科框架体系的纵向衔接以及学科间的横向衔接两个角度整体把握教学内容,并有效挖掘教学内容的育人功能。

(2)发挥学生主体性。要将注重教学活动的形式转向注重教学活动的实效,积极创设促进师生平等、民主、开放式思维对话的课堂氛围,增强教学内容呈现的逻辑性、教学环节过渡的衔接性、教学语言表达的流畅性;根据教学内容选择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提高小组合作学习的实效性以及信息技术使用的恰当性和实效性。

(3)精心设计和选择作业。要严格控制作业量,以精选提高实效,减轻学生负担。把提高作业设计能力,加强作业批改与分析作为当前改进作业环节的两个重要抓手。在基础性作业的基础上,可逐步实行分层选择性作业。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书面作业与口头作业、操作作业、实践作业相结合,学生独立作业与教师指导作业、团队合作作业相结合。

(4)重视作业批改与学习辅导。教师要注重作业的反馈功能,及时批改作业,从中获得教学信息,诊断学生的学习问题及教师的教学问题,并及时向学生反馈,改善教学行为。可采用要点指导和评语激励等作业批改方式,对学有困难或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激励。学校要鼓励教师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实施作业面批,并在作业面批的过程中,加强师生情感交流和个别学习辅导。

(5)改革评价方法。要以发展性评价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和矫正功能,强化过程性评价,做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同时适当兼顾学生差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使评价真正为改善教学工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服务。测验考试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把握试题要求,提高命题质量,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分析。深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使成长档案体现基本达标要求与个性发展要求的结合。

3、形成教学改革的基本模式

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和学习课程和教学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改革实践;要引导教师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学校改革经验的同时,鼓励自主探索和创新,坚持边实验、边改进、边创新的原则,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有效教学模式,并把本单位的教学模式在20*年年底前上报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围绕一个中心

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总结提升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启动的关键时期,全省教研系统必须坚持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围绕依法实施和科学实施新课程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二、做好两个服务

教研工作要为行政部门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师教学服务。全年在两个“服务”上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教育决策服务

.以“全面规划、稳步推进”为方针,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考察全国高中课改实验省,深入实验样本学校调查研究,了解我省实施高中课改的优势和困难,协助省教育厅制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具体有: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课程设置和管理指导意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课程学科实施指导意见等。

.加强省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的教学指导。在对部级实验区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总结实施课程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抓好一批学校和教师典型,组织召开义务教育课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

.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和管理。对地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继续完善修订通用地方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各实验区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制订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和管理细则。

.调查全省教学用书使用情况,制订教学用书编写、审定、出版、发行的指导性意见。

.加强课程改革的协调和宣传。协助省课改办召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会议。积极联系宣传部门及多种媒体,宣传浙江省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

.认真做好全省个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业务指导。加强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研究,以及对市地命题工作的指导,做好全省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质量分析;加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继续完善高中会考制度。加强考纪考风建设,规范会考管理,提高会考的公信度。研究高中会考信息公布和运用的科学途径和方法,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的监控和管理。研制新一轮高中课改背景下的高中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积极研究高考改革趋势,协助做好我省高考试卷命题和阅卷的相关工作,研究与高中课改相配套的考试和评价改革。

.探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和部分县(市、区)合作进行试点。

.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校(园)本教研制度的内涵和实施策略,积极推进全省校(园)本教研工作。完善浙江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评比标准,总结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的先进经验。

.进一步推进教研工作信息化,继续做好“浙江省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教学光盘的教学设计和现场拍摄任务。

.研究高中学科建设,开展普通高中先进教研组评选活动。

.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学研究的指导,建立民办学校教学研究联谊会制度。

.召开省、市教研室主任会议和教研室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课改背景下教研工作的创新模式以及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的新思路。

.加强省际教研工作交流和协作,承办华东六省一市教研室主任会议。

.以展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为重点,做好第三届省政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做好××年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成果评比工作。

.协助做好第九批省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

.开展新课程下学科教学中的德育研究,提高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效性,总结典型经验,推广先进的德育模式。

(二)为教师教学服务

.做好义务教育和高中新课程学科的培训工作。改进省级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启动全省教研员培训。制订全省教研员培训实施方案,分层分批培训各级教研人员。

.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参与园长和幼教教研员全员培训。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携手行动”,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农村课程改革的引领和指导。

.加强教学用书的开发和管理。继续组织编写与新课程配套的作业本、暑假作业、复习用书、考试标准、地图册等,全面修订已经出版的教学用书。

.召开全省高考情况分析报告会,加强对高三复习阶段的教学指导。

.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指导,建立高中课改实验学校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学校。

.进一步规范“三项教学评比(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课堂教学)”制度,本年度开始,“三项教学评比”省教研室不再收费。

.提高各类学生学科竞赛的质量和信誉,开展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协助做好“环宇建设”杯首届浙江省少年文学之星征文比赛。

.建设“浙江教学研究网”和“携手博客”网络,为广大教师参与教研、共享资源提供平台。

.编辑印发期《浙江教学研究》杂志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年年鉴》。

.加强对教研室附属小学和厅属学校的业务指导。

.举办××年度浙江省优秀教研员评比。

三、提升三个水平

.提升教研活动水平。珍惜有限的教研资源,重视教研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后期延伸,提高教研活动组织水平,实现教研活动的多重效益。首先要有教育效益,能解决新课程实施中的难点问题,能改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有利于发挥教师参与的主体性,教师受益面较大。其次要有社会效益,教研活动成果能成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受到学校和教师更多的支持和欢迎。最后,还要讲经济效益,用同样多的钱做更多的事,以同样多的人做更多的事,做同样的事却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教研员要从课程改革理念的高度看待学科教学改革,提高对教学行为的反思、评价、指导能力。在改革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抓住一些普遍的教学现象和问题,深入思考,把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要切实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包括现象观察、找准关键、正确归因、开展实验、总结提升、资源整合等能力,带头开展课题研究,同时指导和帮助基层教师开展校本教研。

.提升自身生存和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福利待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晰内部各部门的职能,以及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高教研工作效率。鼓励教研员参与课程建设、著书立说、攻读学位和出国考察。教研员要统一思想,认清使命,以学习完善自我,以有为争取地位,以合作获得成功,以成功提升影响。

四、狠抓四个重点

.抓好高中课改。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不同,高中课改近似于一场“教育革命”,改革内容不仅涉及课程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评价方式,还牵涉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方式、乃至教学场地安排的变革。必须集中精力配合省教育厅完成改革实验方案、相关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意见的制定任务,及时准确地为学校和教师答疑解惑,提前编好新课程学习资料和教学指导用书,同时通过网络同步教学设计栏目,使全省高中教师能及时共享教学资源。

.抓好网络教研。以网络为手段开展教研是改变教研方式、提高教研活动效益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从教学研究大众化、民主化、精细化的高度看待网络教研,努力实现常规教研和网络教研一体化。争取在上半年初步建成“浙江教学研究网”和“携手博客网络”,制定网站运作和管理规则以及教研员网络教研工作评价指标,试验各种网络教研和培训模式,尤其是发挥教研网络在高中课改中的独特作用,争取使教研室网站进入全省教育网站的前列。

.抓好校本教研指导。总结省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的先进经验,加强示范校和其他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研究、示范和辐射功能。完善省级校(园)本教研示范校(园)评比细则,使之导向明确,操作方便。科学提炼各种学校教研模式和教学典型,编写和出版《校本教研丛书第二辑》,向全省同类学校推广。同时充分利用“携手博客网络”,为广大教师开展个性化教研提供技术支持和交流场所,使教学研究成为教师的职业生存方式。

.抓好教学评价研究。我省已基本普及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正走向大众化。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中考和会考的选拔功能不断淡化,逐步成为衡量学生基础学业水平和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课改实验区的中考已更名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要花力气进行水平考试评价理论和操作技术的研究,逐步建立相应的试卷评价体系和信息利用机制。重视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实现评价方式多元化。要逐步建立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尝试评价区域性整体教学质量的动态变化。

五、实施五个策略

.活动统整。课程改革是系统工程,许多问题不是单一学科所能回答和解决的。教研员应增强课程意识、合作意识、研究意识和决策服务意识,用项目统整学科教研,提高教研活动的合力和效益。能以学科整合出现的活动,原则上不分学科单独进行,如“携手行动”、“同上一节课”、“新生代教师教学风采展示”等活动。一年中,每个业务部(室)要有一项集体调研活动、一项多学科整合教研活动,出省考察原则上也要以部(室)为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学段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教学调研。

教研员要打消顾虑,积极参与统整教研活动。第一,统整活动有利于教研员参与热点问题研究和重要教学决策,有利于改变学科教研随意、分散的状况,扩大学科教研的影响力,提升学科教研水平。第二,统整活动并不否认单科活动,不否认学科个性,只是改变某些学科教学游离于新课程整体之外的状况,使学科教研活动的价值得到更好的挖掘和体现。第三,统整活动的主体仍是教研员,纳入统整活动的学科教研,主持人不变,活动经费不变,活动程序不变,成果归属不变。

.分类管理。从本年度开始,教研活动分为两大系列四个类别。一个系列是教研室主办的活动,以“教研室文件”发文,规定参加人数和活动时间,参加对象原则上不能缺席,不收费。另一个系列是学科教学分会或其他学会主办的活动,以“学会文件”发文,根据活动内容和目的自定人数和时间,自愿参加,可以收费。四类活动规定如下:

一类活动(全额拨款):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如,综合性教研工作会议、新课程学科培训、大型总结和推广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会、教学用书编写会、学业考试和会考命题会议、网络建设会议、综合性调研活动等。

二类活动(限额拨款):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如,三项评比活动、学会换届选举年会、课题研讨活动、小型学术研讨会等。

三类活动(自收自支):以学会的名义举办,如,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生参加的评比活动、省教学分会常务理事会、全国学科教学研讨会、教学论坛、名师送教下乡、承办全国学科研究会年会等。可与特级教师协会、正源教育咨询公司合办。

四类活动(可以创收):以学会的名义,组织学科教学观摩活动;承办全国学科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与其他单位和民间团体合办的有创收意图的活动。可与特级教师协会、正源教育咨询公司合办。

.成果物化。教研员要设法显现教研活动的过程和价值,做到活动必有总结,研讨必有纪要,调研必有报告,外出开会和考察必有书面汇报。承担的研究课题,要扎扎实实组织研究,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和专著,争取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或在公开报刊、专业网站上发表,扩大成果的影响力。鼓励教研员写文章,出专著,到全国讲学,上网络交流。尽可能把教研成果物化,能为更多的教师和教研员所共享。

.规范运作。省、市、县三级教研活动应有所侧重。省教研室要尽量为市、县教研室留出活动空间,为教研员的业务学习和调研留出时间。一年之内,除了整合活动外,单一学科的省级活动不超过次;除了两次学科培训以外,要求大市学科教研员参加的省级活动不超过次;原则上不单独举办学科大市教研员会议和学科教学分会年会;除省教研室统一安排外,教研员出省参加全国会议不超过次。市一级教研活动希望省教研员参加的,应事先给省教研室发正式文件或邀请函,省教研室领导审批后,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省教研室从本年度开始,教研经费采用项目预算制。每次活动必须做到“五有一能”:有策划、有预算、有决算、有报道、有纪要(总结)、能上网。没有做到前项,不能预支经费;没有做到后项不能结账报销。

活动安排尽量避开教育行政部门活动和全省性统一考试的时间。三项评比、考试评价、课题管理和教学用书编写等工作,请参照《××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年度会考和中考的常规考务安排表》、《××年度教研系统课题管理常规安排表》、《××年度各类教学用书的编写、修订和送审、定稿、出版日程安排表》执行。

.上下联动。各级教研室应根据《浙江省教研工作条例》的规定,明确定位,合理分工;互相照应,步调一致;紧跟形势,尽力作为;服务基层,发展自身;队伍精良,状态积极;上下联动,共担风险。省教研员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教研员的积极性,尽量通过规范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六、打造八大品牌

我们要努力打造以下八大教研品牌:

.高品位的教研活动。教学专题研讨会、教师发展论坛、高考改革研讨会、农村课改研讨会、教学调研诊断、名师巡回讲学等。

.高信度的考试评价。高中会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高声誉的教学评比。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研系统课题研究成果奖、教学调研报告评比、教学论文评比、教学案例评比、课堂教学评比等。

.高规格的学科竞赛。高中数学竞赛、高中物理竞赛、高中生物竞赛、初中数学竞赛、初中科学竞赛、文学之星征文比赛等。

.高层次的教研报告。教学专题调研报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评估报告、高中会考信息分析报告、高考情况分析报告、新教材的分析评估报告、学科教学改革年度报告等。

.高质量的教学用书。教学研究论著、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教学指导用书、考试标准、作业本、暑假作业、复习用书等。

.高水平的教学培训。新课程学科培训、校本教研培训、教研员培训、教学管理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

.高效益的教研网站。浙江教学研究网、“携手博客”网络。

小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通过这次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深入学习和了解,及时了解党中央对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宏观战略布局,紧跟党的教育发展步伐,把为党培养人为党育人工作落实到自己的教育工作中。

《方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要原则是,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为: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方案》列出的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二是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

三是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四是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五是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

《方案》组织实施,一是要落实改革责任,二是要加强专业化建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到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

《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为推动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工作机制,《总体方案》提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主要设计了三项改革任务。

第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在健全领导体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第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提出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在评价方式上,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第三,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把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职责。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履行职责,《总体方案》设计了一系列改革任务。

第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第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第三,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总体方案》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分别进行了政策设计。

第一,突出质量导向。教师科研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