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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保证街道城区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我市“三城联创”步伐,经研究,特制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征收范围:
*街道城区内的居民和个体经营户。
二、收费标准:
按照永价[2002]38号文件规定,
1、楼房住户每户每月8元,每年96元;
2、平房住户每户每月6元,每年72元;
3、商业用房收费标准以36㎡自然间为单位,少于36㎡的为一间计算;二层及以上层次只收店内清运处置费,且除餐饮业、娱乐业外,其他行业减半收取,具体为:
①饮食娱乐录像业每月20元,每年240元;
②理发食品业每月15元,每年180元;
③其他行业每月10元,每年120元。
4、残疾人员、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等民政救济对象或弱势群体,凭有效证件,按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收缴时间:
20*年11月1日——20*年12月25日止。
四、收缴办法:
委托居民区楼道长上门收取。
五、考核办法:
1、设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考核奖,集体计奖办法如下:
1、完成8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5%进行计奖;
2、完成9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6%进行计奖;
3、完成100%的奖励居民区楼道长按收取金额的7%进行计奖。
4、商业用房参照以上奖励办法,收缴金额任务数另行核定。
六、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职责。各社区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
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对
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办公经费。
2、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政策,以及征收的标准和范围,切实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认识,营造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良好氛围。
一、加快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近年来,随着我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和城镇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城镇用水与水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建设进展缓慢,全只有、两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其余六个县都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垃圾处理只有县建有规范的卫生填埋处理厂,其余七个县生活垃圾裸堆或简单填埋;二是项目建设资金严重奇缺,地方财政困难缺乏配套资金;三是全八县都未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除县外,其它七县都未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县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也较低,不能满足垃圾处理运营的需要;四是与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的管网建设滞后,排水管网普及率低,有些县还未实行雨、污分流,已经影响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益;五是乡镇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乱堆乱倒、包围乡镇等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采取措施抓紧研究解决。为此,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全省和我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全省规划为目标,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要求,加大政府引导力度,通过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快速推进污水处理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化,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全省和我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政策,以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目的,以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及水污染防治规划为指导,结合各县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污染处理设施的现状,确定建设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顺序。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形成开放式、竞争式的建设运营格局。同时,坚持设施建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抓紧建立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大力推进投资和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并落实好运营管理措施,确保设施建成后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末,全8个县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及清运系统;县城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增COD削减量达到3373吨/年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12年末,全8个县均要建立污水处理费和垃圾清运费收费制度。
(二)具体任务
1.年:污水项目完成县、县、县、、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开工建设县(二期)、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配套工程。年完成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配套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年完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截污干管配套工程并投入运行。
垃圾项目完成县、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完成县、县和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并开工建设县、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年完成项目建设。
县、县建立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垃圾处理费。
2.年:污水项目完成县、县、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及报批;开工建设县(二期)、、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年完成项目建设。
垃圾项目完成县、县、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的编制和报批及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并开工建设县、县、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年完成项目建设。
县、县建立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县、县、县、县、县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垃圾处理费。
3.年:污水项目开工建设县、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2011年完成项目建设。
垃圾项目开工建设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1年完成项目建设。
县、县建立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县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垃圾处理费。
4.2011年:污水项目开工建设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2012年完成项目建设。
县建立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确定收费标准,年内开征污水处理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长任组长,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各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按全项目进度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招商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按全项目进度计划;督促各县按照云发改投资〔〕1320号确定的项目技术要求开展专业规划、可研、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各县积极争取中央、国家和省等各类建设补助资金;督促各县项目建设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机制,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动态管理和督察;督促各县落实好运营管理措施,确保设施建成后稳定运行,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
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污水垃圾处理费收费价格,对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和备案;做好的申报立项工作,配合各县积极争取中央、国家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财政局负责配合各县积极争取中央、国家和省等各类建设补助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和污水垃圾处理费收支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流、挤占、滞留、挪用,做到及时足额入库,按时足额拨付。
监察局负责对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审批工作,配合各县积极争取中央、国家和省等各类建设补助资金;参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进行监测,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进行环境监管,避免二次污染。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已完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县污水收集管网、县农村生活了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县城区(更庆镇)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县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工程项目、县污水管网恢复重建工程、县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正在建设县镇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竹庆垃圾填埋厂正在建设;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启动了我县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的编制工作。
17年来,我县实施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3个(2个新建项目,1个改造提升项目),为县城区(更庆镇)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县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工程项目、县竹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工程项目;实施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个(2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个配套管网项目),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县污水收集管网、县污水管网恢复重建工程、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了110个村村级垃圾池建设,配套75村垃圾转运车辆及垃圾箱;通过广东援建资金,为阿须镇、竹庆镇购买大型垃圾运输车一辆;新建农村公厕115座。
(二)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全县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快入河排污口污水乱排整治,防止污水直排,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出现黑臭水体。
(三)大力实施污水垃圾三年行动。按照《州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已完成县城区(更庆镇)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县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加快推进县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我县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四)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竹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县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服务周边乡镇;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五)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推动老旧污水管网和河流排水管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对接入河排污口工作,防止污水直排;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对县城附近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对州级“百镇”附近的村庄,按照“户分类、村收集和转运、镇处理”的模式处理。对高山半高山和偏远、人烟稀少的村庄,采取低温热解等方式,实行就地分散处理。对相邻较近的村庄,建立相对集中的垃圾处理站,采取卫生填埋、低温热解等方式,实行就地联合处理。
(六)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根据我县污水处理厂实际位置情况,结合实际,计划将污泥转运至垃圾厂处理进行填埋处理,并制定污泥清运方案,确保污泥日产日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我县为深度贫困县,县财政资金缺乏,垃圾污水建设项目资金短缺,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二)、垃圾、污水处理运行维护需要专业人员,我县与之对应的专业人员少,存在困难。
(三)、根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将推行自动化检测,在线监测等相关配套实施的建设,但县财政财力有限,无法支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通知》,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消息一出,让“垃圾分类”这个老话题再次引发人们关注。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多人的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政策实施多年却不尽人意。自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8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以来,该项工作始终进展缓慢。除广州、南京等少数城市外,目前很少有城市对居民垃圾不分类进行处罚的法规。即使设立了法规,但在进行实际处罚时,往往也因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而不了了之。
垃圾分类推行为何如此艰难?笔者认为,除了相关配套政策、工作、设施亟待完善外,公众的环境素养也是一块短板。近期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垃圾分类公众知晓率高达90%以上,但公众参与率不足30%,公众分类投放率仅为10%左右。公众不是不知道要求分类,也不是不赞成施行分类,但大部分人就是不付诸行动,且抛出诸多理由,如垃圾桶分类标志不清晰、无奖惩措施、前分后混使分类失效、仅是自己做也无济于事等等。
垃圾分类不是一个什么复杂活,也不是一个什么辛苦活,其实就是个举手抬足的善小之为,只要有心便能做好。但多数人深受“囚徒心理”困扰,在垃圾分类面前沦为“看客”。尽管人人都产生和排放垃圾,人人都能从垃圾处理中受益,但大部分人却都试图与他人和社会分割,不仅不合作,反而回避、推卸并自我解脱责任,导致垃圾处理行业形成集体冷漠的局面。这正是导致垃圾处理困局的重要社会原因。在这种集体冷漠的局面下,失去社会合适参与,连垃圾处理和管理都不可能做好,又谈何实现从垃圾处理、管理到垃圾治理的转型,更谈何实现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由此可见,推行垃圾分类难就难在需要理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不仅需要采用合同或契约模式来加以规范,也需要建立健全道德文化层面的行为规范,并基于社会普遍信任,让每个人都相信他人会按规定分类,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人人动手。
环保责任勇担当,勿以善小而不为。此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执行,是立足现状的现实之举。让我们摒弃“看客”心态,抛弃一切托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身体力行践行环保。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点多面广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增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方式、宣传对象、宣传空间、宣传时间四个方面“全覆盖”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通过宣传,让生活垃圾分类这一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以党建为引领,以“红色”引领“绿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参与率、扩大覆盖面。结合我局实际,将垃圾分类知识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中,要求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双报到社区”或所居住小区发挥带头作用。
(二)深化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社区宣传,做到入耳入眼入心,时时提醒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利用垃圾分类的卡通形象、标语横幅、宣传海报等资源,积极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向分类小区的住户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在分类小区的垃圾投放点、单元楼道设置温馨提示牌,实现宣传“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
(三)全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利用网络、LED显示屏等媒体资源,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广泛深入地向广大市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工作措施、成效和经验,提高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度。
(四)强化教育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开展分级培训,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管理监督和培训指导的能力。充分利用妇联、工会等载体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