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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进校园下一步

法制进校园下一步

法制进校园下一步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20xx年护校安园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xx年12月31日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内部教师护校队配备率、防护器械配备率、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率必须达到100%。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有序开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县教育系统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安卫办,雷斌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审验、检查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车辆和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二是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和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电子巡查等技防系统建设。四是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掸撞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限期整改。要定期开展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准确把握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疏导稳控工作,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学校、幼儿园和公安机关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报警装置安装率要达到100%;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三学校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四)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对本校及辖区的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势、明确重点、排查隐患、研究对策、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阶段(20xx年4月-11月)。按照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进行重点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别对重点人员管控要建立台账、实行专人负责。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完善内部保卫制度、配齐防卫设施、配强保卫力量。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2月底前县教育和科技局组成考查组,对年度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查。并把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纳入对各校教育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年内发生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的,实行 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护校安园工作实施方案或制定护校安园工作实施细则。要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宣传布署,明确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构建起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各校要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要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要配足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学校要加强人防建设,要配备专职保安员和组建学校内部教师护校队及义务消防队。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培训学习,增强队伍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实战能力。

(四)要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护校安园行动相关工作。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请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

护校安园工作方案20xx【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法制进校园下一步范文第2篇

8月27日,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三部委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省政府近日将印发省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两个“暂行办法”。省综治办牵头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近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还先后就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发出紧急通知。今天,省综治办、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全国视频会议精神,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省公安厅任学增副厅长作了重要部署,各地教育部门和广大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和我省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部署上来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会议和文件精神。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行动,认真做好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师生深刻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学习宣传要与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当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习借鉴各地在今年以来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系统总结当地的成功做法,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把涉及校园安全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把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和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但从近期各级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安全专项督导和明察暗访情况来看,一些地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形势依然严峻,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将一些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常态化,把一些根本性防范要求制度化,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职责

一要明确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管,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把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融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全过程,确保学校日常管理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二要抓好分工。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全力投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工作体系。要统筹制订计划,统筹组织实施,统筹督促检查,明确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组织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三、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问题

一要推进综合治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强化举办者的责任,与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理顺校园安全管理体制,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安全有人管。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对校园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校园安全防范专项经费,尽快完成校园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健全完善警校对接联动制度,加快推进校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严密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整顿规范校园门通秩序,完善校车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综治部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群防群治。

二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制度。要严格校园每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和出入证制度、外来车辆检查登记制度、学校和教师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确保外来人员以及车辆始终在学校的控制之中,严防因保安脱岗或门卫制度不落实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投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严格实行住宿学生请假、销假登记汇报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同时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做好校园内部工作人员背景审查,严把准入关,对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

三要尽快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不管是未经审批的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如果有孩子受到侵入校园不法分子的伤害,就有校园举办者的责任,老百姓就会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出疑问。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尽快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防。中小学幼儿园要健全保安人员的使用和考核制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保安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四要特别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薄弱环节。重点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管理薄弱地区、周边环境复杂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指导和帮助,指导学校制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学生早、中、晚上下学重点时段,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巡逻民警、社区民警、辅警加强情况互通和协作联动,全面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的社会治安巡控,确保师生安全。要动员社区力量,成立校园平安志愿队,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防范。尤其要针对低龄幼儿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幼儿上下校车时要认真核对人数,严防将幼儿遗漏车内。幼儿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跟车护送幼儿,确保幼儿上下园途中的人身安全。

四、加强领导,切实把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作出专门部署。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全国和我省近期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订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的时间表、路线图。要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新学年开始,每年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工作重点,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专门部署。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全国和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各项要求,制订对下一级教育部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考核目标,县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考评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督导检查作为新时期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建立全方位、经常化的督导检查机制。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校园安全防范情况进行随机性的专项督导和工作抽查。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要及时总结宣传。各级教育部门要大力宣传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推进机制,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新学期开学在即。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经对做好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发出了通知。除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外,我在这里还要再次强调,今年入夏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遭遇了严重自然灾害,进入8月份以来我省部分县市区也遭遇洪涝灾害,持续发生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不断增加,威胁着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秋季是中小学幼儿园火灾、交通、传染病等事故的多发高发期。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务必要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要在前一段安全排查的基础上,在开学前和开学初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对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进行重点排查。高风险的学校要停用,须加固的校舍要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舍存在重大隐患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决停止使用危险校舍,及时按危改工作规程和要求拆除、加固或维修校舍。已发生洪涝灾害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理转移、对口帮扶、化整为零等有效途径,提供课本文具,解决实际困难,对于不能在原校址开学的学校,要抓紧安排过渡校舍或搭建板房、帐篷学校,帮助受灾学校及时安全开学。

各地还要关注天气预报,密切与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受灾地区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消毒,及时通风,注意监测,坚决预防传染病流行,杜绝食物中毒群发事故。

二要狠抓细节管理,努力降低秋季事故发生率。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分析当地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细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严重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暑假期间实施校舍维修、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确保师生健康。

法制进校园下一步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相结合,着力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二、整治目标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排查,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八条“食品采购必须执行定点采购制度、索证制度和采购台账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到资质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在确定的食品原料采购点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到2011年6月底,完成全县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招标确定定点经营单位,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管理。根据《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细则》第八章第四十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校内可以附设服务部(小卖部),非寄宿制学校内部不得设置服务部(小卖部)。”和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与幼儿园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等有关规定,我县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到2011年6月底,取缔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只能附设1个小卖部,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食堂、学校小卖部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并与承包者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进一步规范寄宿制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成立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县教育局副局长乔秉恭兼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勤工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职责

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定点采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学校食品卫生许可管理,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估。具体负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发生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负责督促学校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并督促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县综治办。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维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侦破生产销售给学校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3、县财政局。对学校食堂财务实行监督管理,保障寄宿制学校和学校食堂经费投入。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有关工作。

4、县药监局。依法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抽检。依法查处学校餐饮服务领域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根据上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做到“三证”齐全,持证上岗。防控学校餐饮服务环节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县质监局。牵头建立健全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检测、监管责任、社会诚信体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无证生产加工的食品流入学校等违法行为。

6、县工商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对非寄宿制学校小卖部的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学校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及该环节的应急处置,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学校小卖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的合法经营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方法步骤

1、方法。2011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招投标,按规定合法的程序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粮、油、盐)实行定点采购,其它食品由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进行招投标确定食品原料采购点。根据我县实际,原则上高中、职中寄宿制学校的招投标由本单位组织,组成招标领导组,在县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合法规范的食品企业。有关档案资料手续交县、市教育有关部门查验备案。全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粮、油、盐),由县有关部门统一招投标确定食品采购点。其它食堂食品,在县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乡镇学区、县直学校组织自行招投标,确定食品采购单位,有关手续资料交县、市教育有关部门查验备案。

2、步骤。

第一阶段。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对学校服务部和食堂进行自查整顿阶段。

第二阶段。县有关部门对学校小卖部和食堂进行检查验收阶段。

第三阶段。县、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依法对寄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招投标,确定合法营销企业。

七、具体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要层层建立食品定点采购领导组,进一步落实好食堂食品合法定点采购,确保食堂食品的安全工作。要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年对学校食堂督导检查不少于6次,且有督导检查记录。

法制进校园下一步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求发展,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群防群治,标本兼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护校安园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 实现“三无”目标,即全年无责任事故,无重特大事故,无死亡人数。

2、健全学校护校安园工作领导责任制、奖惩制、例会制、宣传教育制,检查制、报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坚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学、校舍、生活设施以及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5、抓实校内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门卫工作职责,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较大以上事故为零。

6、组织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疾病疫情和食品卫生的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内食堂运行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确保学校内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持证率达100%。

8、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台帐,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10、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彻底清除学校校舍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四、主要工作:

1、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校舍的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和完善校舍档案,二是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坚决杜绝校舍倒塌等恶性事故。

2、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和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食堂监督管理,规范进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杜绝“三无”产品、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有效防止食品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开水供应,让学生饮用卫生、安全的开水。

3、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禁止学生乘坐“三无”车、超载车、摩的等,提倡学生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步行往返学校,每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举行一次交通知识讲座,力保学生搭乘安全车放心车。

4、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继续实行宿舍管理责任制,把每间学生寝室落实到人,责任人必须对自己管理的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清洁卫生打扫、内务的整理负全责;安排专职宿管员,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骚扰和侵害;进一步强化学生宿舍班级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在学生就寝前必须到场清点人数,管理学生纪律。

5、做好楼道安全管理

坚持每天对楼道的照明和应急灯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楼道照明;强化楼道值班制度,保证每节课间和其他学生通行高峰时段每层楼楼道有老师值班疏散学生;规范学生楼道行为,杜绝楼道事故。

6、做好传染病、季节病防治工作

坚持定期对学生宿舍和校园环境进行一次消杀,保持教室、寝室的通风;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做到脸盆、面巾个人专用并每周带回家去消毒杀菌;抓好季节病的预防,适时开展防病教育;坚持学生健康体检,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坚持晨检制度,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7、抓好防汛工作,防止学生溺水事故

夏天要加强对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的教育管理,聘请学生校外安全义务监督员,请其发现有学生游泳立即报告学校;与家长勾通,督促其对学生下河洗澡的管理,构筑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屏障,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8、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禁止学生玩火和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学校电路进行检查,杜绝师生私拉乱接电线;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9、禁止学生使用和携带管制刀具

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及时对学生携带的刀枪棍棒进行收缴,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管理作用,家校携手净化校园环境。

10、加强危化物品和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

严格按照危化物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化物品的管理,严禁其脱离监管,流入校园和社会;教学设备设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片管理,经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入落实护校安园管理责任制。

1、校长与各室、各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头、每一个时段。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该班第一责任人。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和终结管理,把安全隐患当问题查处,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责任有人负。

4、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组织发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以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1、全面加强人防建设。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指导本校门卫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推动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并落实专人值守。3、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

护校安园自查报告范文(二)

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和谐,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护校安园”> 的通知》(浙公通字(20**)37 号)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决定从20xx年2 月20 日至12 月31 日,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学校要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利用升国旗仪式、晨会、班队课、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还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我校还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都已制定和完善,还给班主任、门卫开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学生放学管理、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住校学生管理。完善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从而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学校还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小学生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 “文明交通行动”、“119 消防日”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我校政教处坚持“一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不定时深入班级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报全校。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法制进校园下一步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分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摆到突出位置,进步熟悉,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治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各职能部分的安全工作职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服务和指导。要按照岗位要求,把工作职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纳进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治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治理和教育的责任。聘请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开展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专项预案

教育局将制订12项安全治理制度、18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局安全工作实用手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治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治理。

3.加强宣传教育,进步安全治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办法》,做好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治理,共建***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以进步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班主任等队伍的作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进步分辨是非的能力。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题目的学生,加强预警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室等的安全治理。根据市教委、市食药监局的要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知识进课堂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应急预案的教育与演练,进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1~2次全区性的安全工作观摩活动,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安全教育,二是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不断进步教育局各职能部分有关职员、学校治理职员的安全意识和治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尽快把握安全教育与治理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做到持证安全操纵。要指导学校用好、填好《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并开展评选。

4.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分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公安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安装监控系统,有效防范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发挥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综合功能,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室的督查,防止食品中毒及传染病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校车的治理,严格执行“校车证”制度,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未办理校车证的车辆、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题目及车辆“超载、超速”题目。要配合做好“自有校车同一标识”工作,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要做好消防等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在区周边的协调下,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分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食堂、厕所、消防等设施和条件。要指导农民工子女学校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5.扎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要深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第二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申报工作。要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推动和加强学校安全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6.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要强化安全生产治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校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确实保障安全使用,遇重大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分。要加强企业日常安全治理,组织阶段性专项安全检查。要继续做好教育系统闲置房、场所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防止事故的发生。要做好校办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复训工作,填写好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卡,签约好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特殊工种操纵职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研讨、交流活动。

分两个层面。区级层面开展到兄弟区县学习、取经活动,以及日常的交流、研讨活动;校极层面由片组长组织,定期到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开展参观、交流、研讨活动。开展区安全工作论文评选,食品卫生健康教育教案评选,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论文集》。

8.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出台《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安全工作的总结、考核、评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指标之一。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计划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2009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