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化学品标识含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实验室安全含义;实验室安全内涵;实验室安全路径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795-02
高校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主要场所,也是教学与科研的基地。但是由于实验室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加,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内容、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而且在实验过程中,会经常遇到一些易燃、易爆、强腐蚀性、有毒有害的试剂,学生使用不当或稍有不慎则可能导致安全事故[1]。因此实验室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1 安全的含义
安全:是指人、物、环境,不受到威胁和破坏的一种良好状态。
现代汉语辞书对“安全”的解释是:“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有专家学者提到安全的含义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安全的状态,即免于危险,没有恐惧;另一方面是指对安全的维护,指安全措施和安全机构。
其社会学的含义:是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低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
2 实验室安全的内涵
2.1 实验室安全: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直接关乎校园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必须、必要因素。
2.2实验室安全的范畴
2.2.1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的基础。实验室环境安全包括:
(1)整体环境:
建筑环境:建筑环境的设计既要符合实验室相应教学与科研的要求,又要符合国家、地方和政府对实验室设计的整体要求。要充分考虑到布局的合理性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基础设施的保护与及时维修,卫生状态的保持等。
特殊实验室如生物实验室要遵循国家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及储存仓库要遵循国务院2011年2月16日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四防安全:防火灾、防水淹、防漏电、防盗窃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条件。
2.2.2 物品安全
物品安全是实验室安全的主要内容。
(1)设备安全:实验设备是完成教学及科研必不可少的条件。实验设备的安全具有两重含义,一是实验设备要符合教学及科研需要,包括实验台、实验消毒设备、实验用具清洗设备及人员伤害后的冲洗设备、通风防护设备、家具等的安装与使用均应符合要求;二是对专业设备的正确操作和使用及对实验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
(2)材料安全: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符合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及隔离的要求。
(3)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包括从事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如微生物培养、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等),和从事活体动物实验项目。除前述提到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令《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
2.2.3人员安全
人员安全是指从事实验教学或科研的工作人员、教师及学生的安全,是建立在其他所有安全的基础上的,也是安全的最终目标。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知实验设备的功能,掌握安全防护及逃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学生要遵守实验守则,服从实验教师指挥。
3 实验室安全的路径
3.1 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心
实验工作人员要了解岗位工作职责,热爱实验室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建立现代化的人才量化考核标准、科学的考核方法和合理的量化考核内容、公开公正的考核过程,恰如其分的全面评价实验技术人员,是培养实验室技术人员责任心及业务素质的最佳途径,考核是对实验技术人员的结果评价,还要结合平时的实验室管理中的过程评价,注重平时检查与督促。以我校为例不仅建立了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考核体系及标准用于年终的考核,同时平时也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四防、环境卫生管理状态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保证了实验室的安全和有序运行工作。
3.2建立安全保障的制度
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制定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3]。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设备使用规范、实验操作流程等。以我校为例建立了一整套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卫生、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实验动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废气、废渣、废水管理等共六章、二十三项实验室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流程。充分的保障了实验教学及科研的顺利开展。
3.3 开展实验室安全的教育
包括基本教育和专业教育。
3.3.1基本教育:面对所有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在实验室上课的学生。
教育内容有:①实验室的管理制度;②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③实验操作流程;④常见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对及处理方法。
开展方式:①利用实验室内的宣传板、文化墙营造安全第一的氛围;②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学习之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学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③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生的课程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进行随机性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时时讲;④对一些安全隐患比较大的项目,有针对性的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应急防范能力。
3.3.2专业教育:主要面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在具有特殊防范要求的实验室(如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或合成易制毒化学品、开展微生物、组织培养、细胞培养工作、使用活体动物等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学生。
教育内容:①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要求;②相关实验室或工作的潜在危险及防护要求;③相关实验室工作的专业技术要求;④特殊实验室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⑤事故记录及上报流程。
开展方式:①专业培训及学习;②特殊事件及场景的模拟训练;③专业技能的考核及评比。
4 结论
实验室安全是涉及到高校教学及科研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实验室安全的保障不仅有赖于实验技术人员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能力,更有赖于实验室管理人员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 李殿鹏.加强高校实验室管理 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0,29(7):345-346
关键词:知识;内容;化学
中图分类号:G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09)10-0165-01
一、中学阶段绿色教育的重要性
中学化学课程标准指出:中学阶段的化学课程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化学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能从化学的视角去认识科学、技术、社会和生活方面的有关问题,了解化学制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懂得运用化学知识和方法治理环境污染,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化学资源:增强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使学生在面临与化学有关的社会问题的挑战时,能做出更理智、更科学的决策。而贯穿这些知识和内容一条重要的线索就是绿色教育。绿色化学、绿色食品、绿色环保、绿色能源等无不渗透到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和能源科学之中。绿色教育有助于学生对化学与社会、化学与生活、化学与环境、化学与材料、化学与能源等知识更理性的认识,能使学生更好的理解化学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促使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发展。中学阶段的化学课程具有启蒙性、基础性,而可持续发展观的预见性和全民参与性也要求:绿色意识要从小培养起,培养要向全人类。所以在中学阶段加强绿色化学思想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使学生毕业后无论奔赴何种工作岗位,都能具备节能降耗、防止污染等绿色意识,象绿色的种子一样播撒在全国各地,为改善中国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打下基础。
二、绿色教育的内容
应以绿色化学为树干,以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绿色建材等绿色意识为枝叶。
首先,要理解绿色化学的含义及其作用:绿色化学又称环境无害化学,是指从污染预防的基本思想出发,在化学品生产的始端就采用预防的科学手段。它的核心内涵是在反应过程和化工生产中,尽量减少或彻底消除使用和产生有害物质。绿色化学的目标是不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不生产废物,不处理废物。它和“末端治理”不同,是一门“从源头上阻止污染”的化学。防止污染总比治理污染更显主动,所以实施绿色化学才能从根本上保护环境。可见,绿色化学是对环境更友善的化学,是人类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完美的一种高级表现。其次,要理解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绿色建材等绿色概念的含义,以充实和丰富绿色教育的内容。
当然绿色教育远不能局限于以上内容,只要是对环境友好,无公害,能使人类和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都属于绿色教育范畴,包括其做法和思维等。
三、实施绿色教育的几点做法
(一)在教材中渗透绿色意识,中学化学教材的内容中本身就包涵着许多绿色化学的知识。对这些知识进行挖掘并结合教材、生产、生活实际地讲解,能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更好的理解和运用知识。如在讲化学反应中指出化合反应(A+BAB)最符合绿色化学理念,在讲生命必须元素时引入绿色食品,在讲能源时引入绿色能源,讲材料时引入绿色建材等等。
(二)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授课时可以采用作专题讲座、专题讨论、网上查询、课外活动、参观调查、亲身体验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如开展《化肥、农药污染与人体健康》讲座,讨论“生活污染点滴及其危害有哪些?”,收集绿色奥运相关资料,调查当地的污染状况和取得的成果,入住绿色生态园等。实践证明,实施绿色化学教育更贴近生产和生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但要注意,中学阶段绿色教育在知识上不能过高追求深度,主要是灌输绿色思想、培养学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绿色意识。
(三)以绿色化学实验促使学生绿色意识具体化发展
关键词:危化品安全事故;佩尔兹曼效应;安全规制
中图分类号:F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2)11003108
一、引 言
面对严峻的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国务院和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先后下达了一系列文件,①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危化品安全规制工作,监督危化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以期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政府安全规制努力从未停止过,但危化品事故依然频频发生。值得引起关注的是,从2006—2010年间全国发生危化品事故的企业类型分布来看,民营危化品企业发生事故起数以及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86%,死亡总人数的83%,远高于其他类型企业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其中国有危化品企业发生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分别占11%和14%,港澳台危化品企业分别占1%和1%,外资危化品企业分别占2%和2%[2]。从引起危化品事故的原因来看,工人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引发的事故起数最多,造成的伤亡最为惨重,分别占51%和50%,超过了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之总和[2]。由此产生的疑问是,为什么工人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经常发生?为什么加强安全规制后危化品安全事故依然频频发生?目前以加强企业安全投资为主的危化品安全规制模式一定能够提高安全水平吗?显然,找出上述问题的答案有助于解开我国危化品安全事故高发之谜,进而改善安全规制效果,促进危化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安全规制的有效性问题,国外学者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OSHA)建立之初的一段时间内,工人伤亡率稳步下降,导致人们普遍认为安全规制对安全水平产生积极作用[1]。然而有不少学者质疑OSHA安全规制的有效性,例如,Viscusi使用1973—1983年面板数据对美国制造业的安全规制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规制并未显著降低伤亡率[2]。之后的一些研究如McCaffrey[3],Scholz和Gray[4]以及Ruser和Smith[5]也支持上述观点,即安全规制在降低事故发生率和伤亡程度方面收效甚微。由此形成的“规制无效论”认为政府规制并不是提高工作场所安全水平的“灵丹妙药”,甚至可能对该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然而也有学者对安全规制有效性持肯定态度,例如Gray和Scholz[6]利用1979—1985年间美国产业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OSHA的安全规制将伤亡率水平平均降低了22%。后续研究如Gray和Scholz[7]、Weil[8]等也支持“规制有效论”的观点。由此可见,对于安全规制是否有效在学术界仍存在很大的分歧。传统的安全规制理论仅仅刻画了从政府规制行为到规制效果的逻辑链条,而忽略了企业和工人理这一重要环节,即未深度剖析规制对企业安全投资以及工人安全努力的影响。事实上,安全规制并不直接作用于规制目标,而是通过影响企业和工人安全投入间接达到提高安全水平的目的。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如Peltzman[9]、Hause[10]以及Klick 和Stratmann[11]开始注意到,工人的逆向行为对安全规制作用的发挥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最终使规制效果大打折扣,Klick 和Stratmann将工人理对规制效果的这种影响定义为佩尔兹曼效应(Peltzman Effect)。考虑到工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已经成为引发我国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政府加强安全规制并未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这背后的逻辑是否是规制加强迫使企业增加安全投资后,工人对安全投资过度依赖,进而减少自身安全努力(例如现代化设备设施的引入导致工人对其过分依赖,从而降低风险防范意识,导致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增加),最终导致危化品行业存在的佩尔兹曼效应抵消了安全投资的效果?进一步思考,政府规制加强下企业一定增加安全投资吗? 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违规成本较低时,企业宁愿交罚金也不愿承担高昂的安全投资。由于工作场所安全水平由工人安全投入和企业安全投资共同决定,因此,只有深入挖掘规制加强对工人安全投入以及企业安全投资决策的影响,厘清安全规制作用的内在机理,然后对症下药,才能达到改善我国危化品安全规制效果的目的。
当前国内从社会性规制理论角度进行危化品的研究较为缺乏,仅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规制体制及规制政策等方面[12-13]。鉴于中国危化品行业发展过快,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本文选择安全事故高发的民营危化品企业为切入点,尝试从佩尔兹曼效应的角度研究中国危化品安全规制的真正效果。具体地,首先,本文在Klick 和Stratmann[11]以及肖兴志[14]研究的基础上构造工人期望效用函数,基于效用最大化的假设求出工人安全投入对企业安全投资的反应函数,分析安全规制加强导致企业安全投资增加时,工人的最优安全投入决策。其次,放松“规制加强促使企业安全投资增加”的假设,将工人最优反应函数纳入企业安全投资决策模型,利用比较静态的方法构造企业安全投资对安全规制的最优反应函数,分析规制加强对企业安全投资的影响。最后,结合规制加强下工人的安全投入和企业的安全投资决策,梳理出危化品安全规制作用逻辑链条,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危化品安全规制效果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含义。
二、规制加强下工人的安全投入决策模型
Peltzman在其《汽车安全规制效果》一文中首次指出了佩尔兹曼效应的存在: Klick 和Stratmann在其论文“Offsetting Behavior in the Workplace”中正式定义了“Peltzman Effect”。当汽车安全措施的改善降低了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时,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司机往往会对风险放松警惕,加速行驶,最终抵消汽车安全规制部分甚至全部效果,反而提高了交通事故发生率[11]。在危化品行业,同样可能存在由工人逆向行为所产生的佩尔兹曼效应:企业安全投资(指“硬”安全投资,即企业为保障安全作业而进行的安全设备、设施和技术等方面的投入)的增加会给工人营造“安全幻觉”,使其形成对安全设备、设施的依赖,从而减少自身安全投入, 指重视相应的安全培训,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安全行为准则,正确使用防护用具,谨慎作业等。放松安全防范意识并引发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最终导致人为因素(如操作不当、操作不慎)引发的危化品事故居高不下,影响企业安全水平与安全规制效果。由于企业“硬”安全投资属于显性投入,短期内能“立竿见影”地营造“安全感觉”,且是规制机构的主要监察指标,增加“硬”安全投资短期内符合企业利益。而“软”安全投资(指企业根据政府规制政策,制定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行为细则并保障其实施,进行安全培训、宣传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投入)属于隐性投入,一方面其效果具有时滞性,且因工人的主观行为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其往往是规制机构安全监察的盲点,从而导致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丧失增加“软”安全投资的动力,因此本文假设危化品企业仅增加“硬”安全投资。
本部分通过构造工人对企业安全投资的反应函数,分析规制加强下工人的安全投入决策及其对安全规制效果的影响。基本假设有:
H11 安全规制加强促使企业安全投资增加。
H12 危化品企业工人是风险中性的,事故发生和未发生情况下的效用函数分别为U1、U2,并假设效用函数具有良好性状,即给定消费量y,有U1y
H13 设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率P是企业安全投资i和工人安全努力e的单调减函数,即P=Pi,e,Pi0。 可理解为,起初通过诸如维修已有的机器设备等较低的安全投资就能达到降低事故概率的效果,但随着安全水平的提高,若要进一步降低相同程度的事故概率,则必须进行更加昂贵的安全投资,如全面革新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进一步地,企业安全投资对工人安全努力的“边际产量”具有非增效应,即Pei≥0。
H14 假设工人事故损失C=Ci,e,且Ci0,Cei≥0(与H13类似);为了保证效用函数具有最大值(二阶求导为负),假设-1-Ce>0,即工人安全努力的边际事故损失减少幅度大于1。
该假设旨在表明:在危化品生产企业中,工人稍稍增加自身安全努力如提高风险意识、谨慎操作机器设备,就能很大程度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H15 假定工资率W为企业安全投资的减函数即Wi
式(5)等号左右两边分别为工人增加安全努力的边际收益MR和边际成本MC,其中MR反映了工人每单位安全努力在降低事故发生率P和减轻事故损失C上获得的收益;MC反映了工人安全努力增加所导致的边际效用水平的降低。
对式(4)求二阶导数得:2EUe2
给定企业最初安全投资水平,工人基于期望效用最大化选择的安全努力水平为e,显然e为边际收益曲线MR和边际成本曲线MC的交点。当企业增加安全投资时,工人的边际收益曲线由MR降低至MR′,边际成本MC升高至MC′, 简单证明过程如下:由假设U2,y可得企业安全投入的增加会降低工人安全努力的边际产量,即U1y
现实中,从人员构成角度分析,民营危化品企业充斥着较多农民工、 据《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王浩水司长讲话摘要》(http:wwwdoc88comp-57986062211html),在危化品从业人员中,农民工的比例已经达到了30%以上。临时工,导致工人整体素质较低。由于未受过正规安全培训,工人安全操作技能差,安全意识淡薄,从而因人为操作不当、操作不慎导致危化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究其原因,民营危化品企业部分工人由于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凭直觉行动,企业安全投资增加会给其营造一种“安全幻觉”,使其形成对安全设备、设施的依赖,从而减少自身安全努力,易产生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由此造成的佩尔兹曼效应表现为危化品事故发生率(Pe
在最初的安全规制水平下,企业安全水平曲线用L0表示,当工人基于效用最大化选择安全努力e0时,安全水平为S0,图2中用A点表示。规制加强使安全水平曲线由L0上移至L1,此时若工人完全理性,将安全努力减少至e1,则仍能维持原有安全水平S0,用B点表示。但由于危化品工人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规制加强会给其造成“安全幻觉”,使其误认为安全水平曲线大幅上移至L2,出于期望效用最大化,工人会将安全努力减少至e2以维持原有安全水平S0,用C点表示。而此时真正的安全水平由曲线L1决定,即工人安全努力为e2时,安全水平仅为S2,图2中用D点表示。
三、规制加强下企业的安全投资决策模型
目前中国实施的是以加强企业安全投资为导向的危化品安全规制模式,即安全规制通过对企业安全投资施加约束而最终影响规制效果。具体地,规制的加强直接作用于企业安全投资,安全投资一方面直接对安全水平产生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工人逆向行为产生的佩尔兹曼效应间接影响规制效果,因此分析规制加强下企业的安全投资决策便成为分析规制效果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此外,前文始终假设“规制加强,企业安全投资一定增加”,该假设是否成立,有待于进行数理证明。本部分利用比较静态分析方法,将工人最优反应函数纳入企业基于利润最大化的安全投资决策模型,分析政府规制如何影响企业安全投资。基本假设有:
H21 企业是风险中性的。
H22 企业的安全水平S是企业安全投资i和工人安全努力e(i)的函数,即Si=fi,ei。
H23 企业的产量是劳动力投入L和安全水平S的增函数,即危化品企业的生产函数为QL,Si,且QL>0,QS>0。 高安全水平能够减少事故引起的生产中断和员工辞职率,提高生产连续性和劳动力稳定性,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产量。同样,投入要素L和S的边际产量递减,即QLL
H24 假设不遵守规制标准(i
根据比较静态的含义,假定其他条件不变,dr≠0,dG=dc=di=0,令H为海赛行列式,根据数理经济学知识可知利润函数π存在极大值的充分条件为H>0。由克莱姆法则得:
式(10)表明,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政府安全规制加强会促使企业增加安全投资。企业安全投资一方面反映了安全规制强度;另一方面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安全规制效果。
四、危化品安全规制效果的理论阐释
1理论阐释
将前文分析的规制加强下工人的最优安全投入和企业的最优安全投资决策综合起来,分析规制对危化品企业安全水平的影响,如式(11)所示:
工作场所安全水平主要由企业安全投资和工人安全投入所决定,由式(11)可知,危化品安全规制通过影响企业安全投资和工人安全努力,最终作用于规制目标(安全水平)。其作用路径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安全规制通过作用于企业安全投资直接影响安全水平,即ir×Si,将其定义为安全规制的直接效应。由ir>0可知,当安全规制加强时,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会相应增加安全投资,结合Si>0可得ir×Si>0,即安全规制的直接效应为正。二是安全规制作用于企业安全投资的同时,会影响工人的安全投入,通过佩尔兹曼效应间接影响安全水平,即ir×ei×Se,将其定义为安全规制的间接效应。由ei0,可得ir×ei×Se
图3 危化品安全规制作用机理图在厘清危化品安全规制作用逻辑链条的基础上,本文具体分析规制对安全水平存在的可能影响。由于安全规制直接作用于企业,且ir>0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因此可从企业安全投资的角度衡量安全规制强度,进而分析规制效果。换句话说,考察规制加强导致企业增加安全投资时,安全水平的变化情况,即Si的符号判断。将式(8)改写:
2佩尔兹曼效应与中国危化品安全规制实践剖析
中国的危化品企业中有86%是民营企业。从产权的角度来看,中国民营危化品企业分为三类:由私营业主创办的私营企业;由国有和乡镇集体企业改制而成的民营企业;由自然人或私营企业承包、租赁和托管的公有企业,即国有民营企业。危化品行业属于高风险、高投入和高回报的行业,民营企业对危化品行业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严峻等问题。根据2006—2010年中国危险化学品统计数据,民营企业事故率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数的86%、83%,中国的危化品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民营企业。统计资料表明生产环节事故最多,死亡人数也最多,分别占81%、83%。这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流程长,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原料、半成品、副产品、产品及废弃物大部分具有危险特性有关。从事故原因的角度分析,在各种原因中,因工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造成的事故最多,占事故总起数的51%,导致的人员伤亡最为严重,占事故全部死亡人数的50%[2]。回到引言部分提出的问题:为什么工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什么政府加强安全规制后危化品事故依然频频发生?目前以加强企业安全投资为主的危化品安全规制模式一定能够提高安全水平吗?利用本文结论进行解释:中国民营危化品企业中充斥着大量的农民工和临时工(例如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中,包括车间主任在内的绝大部分员工均为初中文化水平)。这些工人大部分文化程度低,不懂化学生产技术和要求,缺乏安全技能和危化品专业知识,加之民营企业缺少相应的“软”安全投资,即配套的安全操作规程,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危化品工人普遍安全操作技能差,安全意识淡薄。当政府以增加企业“硬”安全投资为导向的危化品安全规制加强时,安全投资的增加会给工人造成“安全幻觉”,使其容易对企业安全投资形成依赖,进而产生逆向行为,减少自身安全努力,表现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导致“佩尔兹曼效应”抵消了安全规制的效果,最终造成民营危化品企业事故居高不下,伤亡惨重。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传统的安全规制理论仅仅刻画了从政府规制行为到规制效果的逻辑链条,存在重要的环节缺失,即忽略了安全规制对工人安全投入和企业安全投资决策的影响,而两者又是决定规制效果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国危化品安全规制模式也仅停留在敦促企业增加“硬”安全投资这一表面上,而忽略了对工人行为的内在约束。本文试图为中国危化品安全规制分析建立一个新的理论框架,该框架涵盖了安全规制完整的作用机理:规制通过影响企业安全投资以及工人安全投入,最终作用于规制目标;鉴于工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是引发危化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本文着重强调工人逆向行为产生的佩尔兹曼效应对于危化品安全规制效果的潜在重要影响。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任何工作疏忽或个人违章行为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中国危化品安全事故多发生在民营企业,由于安全培训缺失,加之工人整体素质低,导致工人普遍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差。政府出台严厉的规制政策,加强安全规制会促使企业增加“硬”安全投资,进而给工人造成“安全幻觉”,使其产生逆向行为,减少安全投入,表现为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由此引发的佩尔兹曼效应往往抵消安全规制部分甚至全部效果,最终达到的安全效果如何则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如何在保证规制作用企业安全投资的前提下,有效引导工人增加安全投入是目前危化品安全规制需要关注的内容,据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转移危化品安全规制重点,提高企业长期安全水平
目前,危化品安全规制工作重点主要落在促进企业增加“硬”安全投资上,如增添安全设备设施工具、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及时更新安全技术等。虽然“硬”安全投资的增加短期内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不一定促进企业长期安全水平的提高。由于工人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是引发危化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仅一味地增加“硬”安全投入不仅加重企业成本负担,迫使其为压低成本而大量雇用廉价低素质劳动力,还会使安全意识差的工人产生逆向行为,反而不利于安全水平的提高。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水平,就要在保证危化品企业进行一定“硬”安全投资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软”安全投入,如加大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细则等,从而有效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危化品事故,促进企业长期安全水平的提高。
2严格危化品企业员工准入条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工人的安全投入很大程度上受其自身素质影响,因此企业要把好第一关——从业人员的招录。针对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多为安全素质较低的农民工和临时工,笔者认为应该严格从业人员的招录条件,适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在具有高风险、条件恶劣的工作岗位更应配备具有危化品安全操作技能的专业人员;有能力的大型危化品企业可自主培养安全管理的技术人才,企业变招工为招生,通过各种形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懂化工、懂安全的专业人才,进而提升危化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健全危化品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民营危化品企业工人逆向行为普遍存在,因此企业要把好第二关——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人安全投入是一种无主动意识的行为,在对其引导过程中,应主要从培养安全意识出发,以期达到隐形地增加工人安全努力的效果。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危化品企业新录用员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意识到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潜在的危险因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与安全操作程序;建立危化品信息交流平台,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应急预案与演练,提高危化品企业员工的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4实施强度适中的规制政策,强化危化品安全激励机制设计
由于规制强度过大可能导致安全水平降低,笔者认为规制机构应该制定实施强度适中的规制政策,并且政府规制不应把注意力仅放在企业一方,应当“双管齐下”,共同关注企业和工人双方的安全投入。工作场所安全水平是企业安全投资和工人安全努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应该强化危化品安全激励机制设计,以此弥补规制失灵的缺陷,修正工人的逆向行为。一方面,设计安全基金制度,调动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考虑到佩尔兹曼效应的存在,可以督促企业对工人的安全生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添设安全绩效工资,以激励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努力,最终改善危化品安全规制效果。
参考文献:
[2] 吴宗之,张圣柱,张悦,石超,刘宁,杨国梁2006—2010年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7):6-9
[1] Viscusi,W K , Joseph, E H Jr , John, M V Economics of Regulation and Antitrust[M] MIT Press, 1992 723-725
[2] Viscusi,W K The Impact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Regulation, 1973—1983[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1986,17(4):567-580
[3] McCaffrey,D An Assessment of OSHA’s Recent Effects on Injury Rates[J] The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1983, 18(1):131-146
[4] Scholz,J , Gray,W OSHA Enforcement and Workplace Injuries: 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Risk Assessment[J] The Journal of Risk and Uncertainty, 1990, 3(3):283-305
[5] Ruser, J ,Smith,R Re-Estimating OSHA’s Effects: Have the Data Changed[J]The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 1991,26(2):212-235
[6] Gray,W B , Scholz,J T Does Regulatory Enforcement Work? A Panel Analysis of OSHA Enforcement[J]Law and Society Review,1993,27(1):177-213
[7] Gray,WB , Scholz,JT Can Government Facilitate Cooperation? An Informational Model of OSHA Enforcement[J]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997,41(3):693-717
[8] Weil,D If OSHA Is so Bad, Why Is Compliance so Good?[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6,27(3): 618-640
[9] Peltzman,SThe Effects of Automobile Safety Regulation[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5,83(4):677-725
[10] Hause,JCOffsetting Behavior and the Benefits of Safety Regulations[J]Economic Inquiry,2006,44(4):689-698
[11] Klick,J , Stratmann,T Offsetting Behavior in the Workplace [DBOL] Working Paper, School of Law, George Mason University, 2003
[12] 刘宇中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5):82-85
关键词:军队院校 实验室 安全教育 安全考核 师资队伍
中图分类号: G4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2)09-0033-02
1 实验室安全的含义
实验室是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开展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也是使用最为频繁、人员流动性较强的地方。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多样化,学生的人数也在增加,进入实验室人员的数量、种类和频率明显增多且流动性大,实验室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实验室安全已经成为实验室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首要的控制目标[1]。
一般意义上的实验室安全通常是指实验室的自身安全,包括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目前,大多数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措施的实行等都是围绕这一任务来实行的。而广义的实验室安全不仅是指实验室自身的安全,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和资料数据的使用安全、报废仪器的安全处理,以及实验中产生的对环境和他人带来污染和危害的废弃物的安全处理等内容[2]。
2 目前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安全考核欠缺或流于形式
我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除了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以外,主要是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的硕士研究生,这些研究生在实验室主要从事与毕业课题有关的科学研究。虽然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已被反复强调,安全教育也已被呼吁多年,但有些研究生总认为安全事故离自己很遥远,或以忙于自己的课题为借口,不愿“多管闲事”。
为了避免由于操作不当或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规章制度等原因而造成安全问题,应当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但许多实验室并没有进行安全考核,或在进入实验室前,由实验教师对学生进行简单的安全教育,但大多流于形式,至于学生是否了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是否会正确操作仪器设备,是否熟悉如何处理废弃物等安全问题,实验教师并不知晓。即使有考核,也大多采用传统的考核方式,以单一封闭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试卷考试方式为主要形式,没有针对具体实验室或具体大型仪器装备的具体情况来考核。
2.2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经费紧张等原因,常常在相关的安全保障设施上投入不足,这就为实验室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比如由于线路不及时检修和扩容,造成线路老化,容量不够,超负荷运行,导致电火灾的发生[3];由于门禁系统不完善,造成闲杂人员混进实验室而没有觉察;计算机在重装操作系统后,造成保密系统和标签水印系统失效,使计算机处于失控状态。实验室安全不仅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还要在行动上真正贯彻执行,有效提高防范能力才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良方”!
2.3 实验师资队伍不稳定
实验师资队伍通常处在一个不被重视的地位,其编制隶属高校“教辅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事物繁杂、琐事多、重复性强,通常要面向全校甚至整个学科的各门实验课程。由于学生层次不同,动手能力差别很大,实验仪器设备的损坏率,整个实验能否顺利、安全地做完、以及实验室的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而这些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待遇通常较低,且常属于人事改革的“边缘化”人物,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实验室队伍的稳定性,使得专心从事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教学的人员减少,现有人员也不会把精力集中于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使得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3 提升军队院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法探讨
3.1强化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贯彻到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实验教学环节中,使每个人都养成重视安全,并自觉、主动地按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去做的习惯。笔者根据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就实验室安全教育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1)扩大安全教育途径。
广泛利用现代多媒体信息传播手段,扩大安全教育途径。比如可以将相关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注意事项制作成生动有趣的多媒体动画,在校园网上播放;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并剖析实验室安全的典型案例,并将录像放在校园网上,使大家既学到了安全知识,也汲取了安全事故教训;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专业的特点,编印不同的实验室安全手册,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手册、用电安全手册、核辐射安全手册等,供进入实验室人员适时学习、参考;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演练,使师生员工具备基本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4]。
(2)强化实验教学人员安全责任意识。
实验教学人员不仅要做大量的实验教学工作,更在实验室日常管理和维护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验技术人员首先必须要具备科学的实验室安全意识,能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见的故障现象及维修方法,熟悉药品和试剂的特性、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对学生做实验要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等,能讲解其污染性、危害性及相应的处理方法[5],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实验课的始终,对于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风险的实验,必须要有实验教学人员在场指导。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就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熟悉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了解实验操作规程、流程和现象,掌握所操作的仪器设备的功用和工作原理,掌握所接触的化学药品的性质和性能,掌握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并进行适当的安全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3.2 实行多样化的安全考核
实验室安全教育必须经过考核,否则就容易流于形式。对于军队院校来说,不同的实验室涉及的安全内容范围广,差别大,如何考核也是一个难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安全教育的考核。
(1)基础安全考核和专业安全考核相结合
军队院校通常有两大类实验室,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基础实验室通常是针对大学一、二年级的基础教学实践,比如大学物理、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电工等,这部分实验目前几乎面向所有的学生。专业实验室通常是针对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教学实践和科学研究,大都与武器系统有关。因此,安全考核可以分为基础安全考核和专业安全考核两大类,基础安全考核是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要通过的,而专业安全考核是根据专业不同而设置的,进入基础实验室,只要基础安全考核通过即可,但要进入专业实验室,基础安全考核与专业安全考核必须同时通过才可。
(2)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
理论考核既包括基础安全考核,也包括专业安全考核。基础安全考核主要包括一些通用的安全知识考核,比如用电、用水、用气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防水管爆裂,通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等。而专业安全考核是针对特定的专业设置的,比如化学专业的学生要熟悉药品和试剂的特性、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能熟悉其污染性、危害性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实践考核的目的是使师生员工具备基本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比如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发生触电时的应急处置、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泄漏时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等。
前面介绍的基础安全考核和专业安全考核这两大类考核中既要有理论考核,也要有实践考核。每类考核中的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分别都要达到规定的分数才能通过安全考核,如果未通过考核,则不能进入实验室,直到重考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通过这一方法,学生可以比较全面地掌握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和具体处理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从而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3)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笔试考核可以利用试题库随机抽题,学生在计算机上答题,类似于机动车理论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规定的题量,并达到要求的分数。口试考试也可以利用试题库随机抽题,学生当场回答,监考教师可以当场提问。笔试考试的题目应以简洁的客观安全知识为主,口试考核的内容应偏重于对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
3.3 建立实验室安全建设专项资金
(1)用于安全保障设施和仪器设备的维护。
首先要保证应有的安全保障设施齐全、管用,并能随着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更新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对消耗性的实验器材要定期补足,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报修,对老化的或不适应学科发展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更新。
(2)提高载体的管理成本。
对移动载体,比如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和光盘,可以安装识别芯片或磁条,当载体离开指定区域时(比如校园),终端就可以感应到,并发出报警信号,只有特定授权才可以将载体带出办公区。
(3)建立专用网。
军队院校许多信息都是信息,而教员授课过程是信息传递过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泄密。保密系统的安装虽然大大减少了U盘的使用,但刻录光驱和光盘的使用却大大增加了,这些光盘如果管理不当,同样存在泄密的风险。如果能够建立专用网,将教员的计算机与教室的计算机联在一起,教员只要在办公室里通过个人账户和密码将修改好的课件直接上传至专用网上,在终端同样需要个人账户和密码才能进入个人文件夹打开课件,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小光盘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3.4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实验师资队伍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建设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实验师资队伍。实验师资队伍需要合理的人员结构,除了要有高级职称人员,有学术、技术和科研带头人外,最根本的是要建设一支整体素质强、内部团结好、科研水平高、安心稳定、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能跟踪科学技术最新发展、富有创新精神的实验师资队伍[6]。此外,还要有大量的中级职称人员,作大量的实验教学工作,还要有相应数量的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做协助工作,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中,有大量繁琐的事务性工作。此外,对实验人员也要提出合理、科学的岗位任职要求,加强与名校实验室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积极为实验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搭建平台,还要有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和调动实验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结语
生命靠安全,安全靠防范,防范靠实施,实施靠大家。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师生员工长期不懈地付出努力。军队院校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教育观念,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参考文献:
[1]徐静年,郭奋. 新时期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5(4):37-39.
[2]范强锐. 强化意识转变观念,探索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新途径[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6,23(4):116-118.
[3]徐建斌,赵涛涛.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研究[J].实验室科学,2009(4):164-165.
[4]廖庆敏.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之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10,29(1):168-170.
[5]丁珍菊,方能虎,张建平.高校实验室安全状况的分析与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6):414-420.
[6]刘桂艳,谢乃新,赵竞全.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25(9):1-3.
[关键词] 食品安全;规制;必要性;法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 D923.8 [文献标识码] A
一、内部性与食品安全规制
市场信息的主要来源是价格系统,它提供有关消费者边际替代率、生产者边际成本及商品相对稀缺程度的数据。同时,价格也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信号,是消费者进行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价格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完全信息假定之上的,但完全信息的假定与现实并不相符,因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社会分工的不断加深使人们很难全面掌握自己活动范围之外的知识,这就在不同主体之间形成了信息差别,致使有关交易的信息在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之间非对称分布,占有较多信息的一方在交易中处于优势,而占有较少信息的一方则处于劣势,这种情况可称之为“信息偏在”。
对于需要借助于信息做出正确决策的市场主体来说,多获得信息是有益的。但是,高昂的信息搜寻成本往往导致交易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就发生了。如果产品特性不能被直接观察到,无迹象表明每一种产品的价格将与其质量相一致,价格可能不再提供给消费者一个增加某种特定质量特征的指示。
“柠檬市场”模型表明,在无法预知产品质量的情况下,购买者将根据预期平均质量水平来支付费用。但产品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不会接受这样的价格,被迫退出市场,只有产品质量低于平均质量的卖者愿意进入市场,劣币驱逐良币使市场交易很难达成,最终导致市场萎缩。
食品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例如食品的色泽、形状、大小、品牌、产地等属于搜寻品特性,而食品的新鲜程度、味道、口感等则属于经验品特性。经验品特性是在购买后确定质量不需要支付很多代价,而信誉质量在正常使用中却不能得到估价,对信誉质量价值的任何评价都需要追加代价高昂的信息。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细菌数量,含有的抗生素、激素、各种营养元素、添加剂等都属于信誉品特性,因为消费者即使通过观察和多次消费,也很难对其做出判断。
由于食品信誉品方面的特征具有隐蔽性,买卖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高质量高价格的食品往往难以出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即使交易能够达成,也会产生内部性。内部性是指由交易者所经受的但没有在交易条款中说明的交易的成本和效益。不反映在合约安排中的内部效益是正的内部性,而不反映在合约安排中的内部成本是负的内部性。不安全食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就属于典型的负内部性。政府规制可以降低信息不完全的程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避免市场机制“逼良为”,保护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外部性与食品安全规制
外部性是指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收益或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低效率现象;也即某些效益被给予,或某些成本被强加给没有参加这一决策的人。
食品市场属于垄断竞争性的市场,产品种类繁多又差别不大,并且其品质的差异性较难识别,在市场机制下,不法厂商没有动机披露真实的偏好。因此守法厂商出售的优质食品常常给不法厂商带来收益。反之,一旦不法厂商提供的伪劣食品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导致食品公共危害事件发生,消费者就会放大食品风险,甚至出现集体恐慌,致使消费者普遍拒绝购买某一品牌甚至是某一类食品。这种“一条臭鱼腥了一锅汤”的效应,就是不法厂商对守法厂商、进而对整个行业和社会造成的负外部性。
例如,2002年1月,欧盟从我国出口的水产品、禽肉中检测出氯霉素,禁止我国近8亿美元的所有动物源性食品出口,由此导致山东近170多家肉类、水产品企业停工或倒闭、8万多人下岗,浙江省2500余艘渔船、数十家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数万工人、渔民受到影响。
造成外部性的原因有两个:缺乏明确界定的产权和存在交易成本。在市场和私人谈判解决不了负外部性时,有必要进行政府规制。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政府规制解决外部性的必要性是建立在产权解决方案交易成本过大而无法实现之基础上。
三、不完备法律理论与食品安全规制
法经济学派认为,垄断、污染、欺诈等市场中其他的不幸副产品不仅仅是“市场自我管制机制失灵”的结果,“市场失灵通常是一种市场和普通法规定的市场规则的失灵。”“对待市场失灵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控制方法:一是私人实施权利的普通法制度,另一种是直接公共控制的行政制度。”至于采取何种选择,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普通法(除刑法以外)管理方法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该方法对政府官员的依赖程度最小,主要依据公民自己――受害人及其律师;二是守法的激励产生于这样的威慑:如果加害人违反规则,他必须对受害人实施损害赔偿。而直接或行政的规制则相反,它对政府官员的依赖极大,而且先是竭力防止侵害的发生而不是对受害人实施损害赔偿。普通法方法与直接规制相比,存在一定缺陷,如果对每个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过小而使诉讼不足以成为一桩有利可图的生意,或者假定总损害相对于预防成本是相当大的,那么就有理由进行直接管制。当损害不是很小而是很大时,一个加害人可能无力支付巨额损害赔偿金,当他不能支付时,他遵守法律的激励就会减小――实际上他能将受害人实际成本和最高可征收损害赔偿额之间的差额从其自身转移到受害人身上,这时直接管制的理由又会重新起作用。
“不完备法律理论”是对法经济学派的进一步拓展。该理论认为,法律有最优阻吓作用隐含的假设是,法律是完备的,即法律能够准确无误地规定出所有相关的适用情况,无一遗漏,而且如果证据充分即能切实地加以执行;这还要求法律能够自我说明,即所有法律的适用对象都对法律的含义持相同看法。否则,法律就是不完备的。现实之中,任何法律都是不完备的。法律的不完备性一般体现在:法律体系本身制定得不够完善;已有惩治标准但处罚程度不当;法律的出台滞后于快速的经济发展和技术变革。
在食品安全领域,相对于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立法总是要“慢半拍”。例如,按照美国毒物控制法登记的化学物质,大约有66000种,且每年有300-700种新化合物引入经济用途(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加工中直接使用和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而这些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价与动物、植物体内残留规律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尚未完全被人类所知。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安全立法的不完备性可想而知。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立法者对个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是无法完全预见的,比如,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因此也就没有制定相应的检测标准,但实际上违法者却在使用着这些有害物质,致使含有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工业原料的有毒食品以“质量合格”的身份流入市场,对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害。
当法律不完备时,法律的阻吓效果就会削弱,其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功能也会减弱。创造监管职能,并且将这些职能赋予特定国家机关而非法庭,是对不完备法律引起的威慑失灵问题做出的回应。监管者克服了完全依赖法庭被动执法的法律制度所必然产生的诸多弊病,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庭和监管者的关系不是互相替代,而是互相补充。
[参 考 文 献]
[1]何杰.食品质量安全及对策[J].中国标准化,2004(2):148
[2]许成钢,皮斯托.不完备法律之挑战与不同法律制度之应对[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