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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理学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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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理学的发展史

儿童心理学的发展史范文第1篇

一、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皮亚杰是著名的认知心理学家,他采用独特的视角研究儿童道德的发生和发展。在皮亚杰看来,对于道德规则的理解程度可以作为衡量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的指标,以此为起点可以逐步认识到儿童道德发展的本质。

为了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标准,皮亚杰开创性地采用了对偶故事法探寻儿童的道德发展进程。所谓对偶故事是指两则暗含道德判断、内容相似,但是事件性质却截然不同的故事。比如,一个孩子因偷吃冰激凌而打碎了一只放在冰箱里的碗,而另一个孩子却因为帮妈妈洗碗不小心打碎了五只碗。皮亚杰在绘声绘色地给儿童讲完故事后,让儿童回答哪一个儿童更应该受到惩罚。通过让儿童对故事的主人公做出道德判断来研究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通过一系列诸如上例的对偶故事,皮亚杰得到了有关儿童道德发展的规律。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他律”指的是儿童的道德判断依照外在的标准,其道德判断受到客观存在的驱使;“自律”指的是儿童的道德判断由自己主观的标准左右,其道德判断受到主观意志的影响。

在上述的例子中,处于“他律”阶段的儿童倾向于认为打碎五个碗的儿童更应该受到惩罚,而处于“自律”阶段的儿童则认为偷吃冰激凌的儿童更应该受到惩罚。处于“他律”阶段的儿童倾向于以行为结果作为评判依据,并不考虑动机问题。这一阶段的儿童倾向于听命于外部权威,如家长、教师及年长儿童。在他们看来,这些规则是必须要服从的,至于为什么要服从,他们却并不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认知水平的发展,到10岁左右,儿童开始逐步从“他律”阶段向“自律”阶段转变,这种转变是循序渐进的,并且是不可逆转的,进入到“自律”阶段后,儿童认识到规则不再是权威的意志,而是在公共关系中彼此都能认可和遵守的一种社会产物,儿童开始对规则的运用和控制感兴趣,追求一种社会性的快乐了。

皮亚杰的研究让我们对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发展进程有了基本的认识,但是“自律”阶段是否就是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10岁后儿童的道德是否会继续发展?这些皮亚杰并未给出答案。而科尔伯格在皮亚杰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发展历程,延伸了道德发展理论。

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科尔伯格认同皮亚杰关于年幼儿童以事情后果为道德判断标准,而年龄稍长儿童则多以目的为道德判断标准的观点。但是,并不是所有以目的为道德判断标准的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发展水平都是一致的,其内部也有差别。经过长期的实验研究及跨文化研究,科尔伯格提出了自己的道德发展理论。

科尔伯格采取两难故事法进行道德研究。两难故事指的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在故事情境中面临两种选择,这两种选择都有道理,但是只能将其中的一个作为唯一选择,而这也势必违背了另外一种选择。比如,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穷人,老婆得了重病,无钱买一种特效药,为了给老婆治病,这个穷人铤而走险,去偷了这种特效药,而这显然也违背了法律。在实验中,科尔伯格要求儿童青少年对故事中的行为做出道德判断,并说明理由。在科尔伯格看来,研究对象的答案并不重要,其解释答案的理由才体现出其道德发展水平。根据对研究结果的分析,科尔伯格把道德发展划分为三个水平。

第一,前习俗道德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考虑的是行为的后果及对自身的利害关系,以自私为主要特征。这一水平包含惩罚定向阶段及天真享乐主义定向阶段两个阶段。处于惩罚定向阶段的个体认为凡是能避免惩罚的行为都是好行为,他们遵守规则是为了避免惩罚;处于天真享乐定向阶段的个体认为凡是有利于自己需要的行为就是好的,他们遵守规则是为了获得回馈或赢得奖励。

第二,习俗道德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开始关心他人的需要,产生了满足社会需要的愿望,以赢得他人或者社会的赞许为主要特征。这一水平包含好孩子定向阶段及权威或秩序导向阶段两个阶段。处于好孩子定向阶段的个体按照好孩子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行为是否获得他人喜爱或赞扬作为主要的道德判断标准,他们遵守规则是为了满足人际关系和谐的需求。处于权威或秩序导向阶段的个体已经意识到社会秩序和法律法规依赖于个人履行应尽的责任,他们为避免遭受违法的谴责,刻板地遵从社会法律、法规。

第三,后习俗道德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开始以自己的内心是非准则为判断依据,体现了道德判断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这一水平包含社会契约阶段及普遍伦理原则定向阶段。处于社会契约阶段的个体认识法律习俗的道德准则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种社会契约,这种契约是可以商定和改变的,个体开始更为灵活地把握和应用规则,从各个角度辩证的评判是非善恶。普遍的伦理原则定向阶段是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其判断标准超越了具体的规章制度和道德准则,开始探寻道德的本质意义,其行为依据的是内心准则。

科尔伯格认为大部分个体的道德发展均遵循上述三大水平六个阶段的顺序,各个发展阶段不能跨越。一般而言,儿童在10岁前大多处于第一个发展水平,13岁后半数以上的儿童进入到第二个发展水平,16岁后大约30%的青少年可以进入到第三个发展水平。科尔伯格强调从前习俗水平到后习俗水平的发展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青少年在认知成熟的基础上,不断进行道德推理,由低到高循序发展到较高级别的后习俗水平。

三、国外道德发展理论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尽管皮亚杰和科尔伯格并没有重点探讨道德教育问题,但是他们对儿童青少年道德发展的研究以及提出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对于我们了解儿童的道德发展状况,推进我国的道德教育工作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儿童青少年的道德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一般来讲,年幼的儿童在道德观念上容易接受权威及规则,这时父母及教师要树立权威形象,教导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的儿童并不能够理解规则的意义,所以常常会出现言行不一的现象,这时家长及教师绝不能滥用权威,斥责惩罚,这样做不仅不能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还有阻碍的作用;对于年长的儿童,他们已经开始认识到规则是可以通过协商产生的,所以对家长及教师的权威不再像之前那么无条件相信,甚至可能出现各种叛逆行为,这是道德发展的正常结果,这时家长及教师要更多地采取民主式的做法,通过相互的沟通和交流启发孩子进行道德思考,促进其道德判断的主动性,协助其顺利地向更高一级的道德水平发展。

第二,在培养儿童道德观念的时候要依据其年龄特点及道德发展水平进行教育,不能进行超出其道德发展水平的教育,也不能进行落后于其道德发展水平的教育。举例来说,我国的道德教育从小就灌输团结奉献和乐于助人等宏观的道德观念,而儿童对于这些道理却并不能真正理解,这类型的教育就远远超出了其道德发展水平,倒是可以尝试进行一些爱朋友、爱家人、爱小动物等能够被儿童所理解的教育,在培养其此类日常生活习惯的过程中,慢慢提高其整体的道德发展水平。对于中学生来讲,绝大部分的青少年都已经进入到了“自律”阶段或习俗发展水平,对于规则的理解较为成熟,这时家长和教师如果再一味的采取说教的教育方式,往往会引发其反感,达不到教育的效果,不如放低姿态学着与其做朋友通过引导式和启发式的教育方法促进其道德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学校和家长要注重各类社会交往对儿童青少年的道德促进作用。对于儿童来说,同伴是最为重要的社会交往对象,在与同伴的交往活动中,儿童对规则不断深化理解,容易发展出关心他人等能力,有利于更高级道德意识的产生,为日后的社会交往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学校及家长要适时创造机会让儿童开阔眼界,创造机会让儿童结识优秀人才,利用榜样的力量促进其道德发展。

儿童心理学的发展史范文第2篇

所谓德育学与心理学之相关性,是指德育学、心理学作为两门独立的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互关联的,彼此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下面分别从德育学和心理学两个角度来考察二者的相关性。

(一)

首先从德育学的角度来考察。

德育学是研究德育过程中一般规律的科学。德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德育思想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与整个教育思想理论是同步的,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但是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它则晚于教育学产生在近代。现代的德育学理论是传统德育思想理论合乎逻辑的发展成果。无论是传统的德育思想理论,还是近现代的德育学,从来都是重视研究德育客体的心理现象,注意吸收心理学的有关研究成果的。

就我国而言,由于古代德育一直居于教育的核心地位,因此德育思想异常丰富,构成了一幅以儒家为主干的各种德育思想交互作用的漫长画面。我国古代思想家在对德育问题进行研究时,很早就已不自觉地涉足心理学问题。比如我国古代儒家的经典之作《大学》在论及如何进行个人修养这样一个德育问题时,提出:“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这段文字说明:古人已经认识到修养不是外在的修身而是内在的修心;提出“正心”、“诚意”的修养方法,而这些用现代的科学术语来说,就是调整自身的心理状态。又比如,贯穿我国古代德育思想始终的人性论问题实际又是个心理学问题。德育要培养人,要教人怎么做人,必然要解决什么是人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因此早在先秦的思想家们就对人性的起源,人性的善恶进行思考,进而又对人性的构成加以分析,直到宋代产生较完备的心性学说,这是为深化德育思想所作的理论工作,同时它又开辟了心理学思想的理论道路。

如果说在我国古代,德育思想和心理学思想还处于彼此交融的状态,二者的相关性还更多地为融合性所遮掩的话,那么到近现代,当德育学和心理学都已发展成为独立的科学以后,二者的相关性就更为明显了。下面仍然从德育学的角度来论述。近十年来,我国出版了不少德育学方面的著作,这里列举几部以说明这个问题。早在1986年全国六所院校教育系编写的《德育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一书中就指出:“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的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这对于德育学研究人的品德的心理基础,为德育提供心理依据,提高德育功能是不可少的。所以德育学要吸取心理学研究成果,为我所用。”(第3页)在1990年上海杨德广著《大学德育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又明确提出:“大德育的概念,……包括政治品德、思想品德、伦理道德、个性心理品质等四方面的内容。”(第2页)该书还专门列出一章,应用心理学理论来论述现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在1993年南京大学张锡生著《高校德育导论》(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又提出:“随着高校德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大学生中反映出的许多问题,往往不是思想品德问题,而是心理健康问题。”(第100页)该书还提出在德育塑造的方法上要吸收科学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又比如,我国台湾七十年代由龚宝善编著的《德育原理》(国立编译馆出版)中也谈到了德育理论要吸收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第40页)。

再就外国而言,德育学也一直注意心理问题。比如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在其所著《教育学》中专列了一章论述“心理的训育”,阐述如何在德育过程中进行认识、感觉、想象、记忆、注意等的培育。当代美国德育学是西方德育学的集大成者,它也继承了西方德育中注意心理因素的传统,当前美国大学德育实践中广泛地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正说明了这个问题。又比如,和我国有类似文化传统的日本,其德育学同样注意心理问题,在日本所列的中学16条德目中,有两条是与心理有关的(见崔新录《德育新探》,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出版)。

(二)

其次,从心理学的角度考察。

无论是在外国还是在我国心理学史上,品德的产生和发展问题一直为思想家们所关注。近代科学心理学诞生以后,特别是教育心理学出现之后,更有许多心理学家专门致力于品德发展的研究,从而使心理学与德育学紧密关联。

早在1894年,英国的巴恩斯、美国的夏伦勃格就分别在英国的《教育论丛》杂志上发表《儿童心目中的惩罚》和《儿童的公正观念》两篇论文,标志着心理学家开始涉足德育学领域。进入本世纪二十年代后期,这方面的研究规模日益扩大,涌现出一批知名的心理学家,在英国有麦考莱和瓦金斯,在美国有哈兹霍恩和梅,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瑞士著名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1930年皮亚杰出版了《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对以后西方儿童品德发展研究具有重大启发意义。二次大战以后,又有一批儿童品德发展研究的专门心理学家,在美国有哈维豪斯特和泰伯,英国有斯温森,这期间比较突出而且对现今仍有影响的是美国哈佛大学儿童道德发展和教育研究中心以柯尔柏格为首的一批心理学者。

以上简单的历史回顾表明,在整个西方心理学发展史上,心理学家们从来都是关心德育学问题的,而且这方面的研究正随着心理学本身的发展而不断深入。八十年代以后,在我国出现了教育心理学的一个年轻分支德育心理学(辽宁师大韩进之、王宪清1986年编著出版了《德育心理学概论》一书),这标志着心理学和德育学的相关性已在心理学领域结出累累硕果,从而以科学的力量证明了心理学和德育学两门独立科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历史规律。

(三)

上文从学理上论证了德育学和心理学之相关性,综合地看,二者的相关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德育过程中德育客体的品德和心理发展是二者共同关心或研究的课题;第二,德育学吸收和借鉴心理学的有关研究成果。既然德育学和心理学在理论上存在这么一种特殊的相关性,那么我们提出在高校德育中开展心理素质的培育也就是情理中的事了。那种认为心理素质培育与德育关系不大的论调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现在的问题是,事实上对德育客体的品德和心理发展规律的研究,心理学要比德育学深入得多,为什么要将心理素质培育纳入到德育的体系中来呢?我以为至少有以下两点理由:

第一,理论和实践毕竟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东西,应当加以适当区分。心理素质培育,落脚点是“育”字,显然它直接是个德育实践问题,虽然对于德育客体品德心理发展规律的研究,德育学比心理学要逊色得多,但心理素质培育的实践本质是无可置疑的,所以将它纳入到德育体系中更顺乎道理。

儿童心理学的发展史范文第3篇

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信息交流的便利,以及科学共同体的开放态度,使得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的研究越来越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与此同时,关于交叉学科或跨学科观念、理论和方法方面的研究也日益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交叉学科研究的认识论基础和方法论问题的探讨,更是几成显学。对于以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为中心的交叉学科的认识论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间的相互作用的认识论的理解构成了本文的主题,文中的讨论将在科学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的范围内进行。

一、交叉学科的本质及研究意义

在剖析交叉学科现象的本质之前,有必要先界定一下交叉学科的定义。按照我国著名科学家、交叉学科研究的倡导者路甬祥的说法:所谓交叉学科,就是指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综合理论或系统学问”[1]。应该说明的是,这种学科之间的交叉或融合并非简单机械地拼凑,而是依据学科间存在的内在逻辑关系而联结和渗透的结果。一言以蔽之,是各个学科间“有机的融合”。一般说来,学科交叉过程中的诸学科都是要纳入到特定的社会化的科学结构里的。现代科学结构包含了传统的基础科学(如物理学可分为原子核物理、高能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等)、综合科学(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优势学科———空间科学、材料科学、能源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建筑科学、灾害科学等及其衍生科学)、横断科学(如控制论、信息论、复杂性科学等)和在上述三类科学基础上形成的交叉科学。通常交叉学科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但大体上可分为“大交叉”和“小交叉”两大类:前者指学科亲缘关系较远的学科之间的交叉,比如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之间的交叉;后者是指学科亲缘关系较近的学科之间的交叉,如自然科学内部、技术科学内部或是人文科学内部、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之间的交叉。当然,这都是相对而言的,在归纳时切不可过于拘泥学科的性质。著名刊物《第欧根尼》中所选论文就属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间的学科交叉,以及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间的研究(涉及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与生态学、地理学、建筑学、环境科学、交通科学、计算机科学、医学、计量学等传统学科及相应的交叉学科)。具体说来,当代学术界的交叉学科群落既包括诸如文学哲学、文学人类学、历史社会学、哲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城市美学、犯罪心理学、开放经济政治学、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美学、文艺法学、知识管理学、虚拟人类学、国际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等“小交叉”研究的论文,也包括像经济物理学、时间经济学、视觉人类学、工程法学、社会工程学、科学社会学、工业设计、环境艺术、城市生态学、空间法学、媒体艺术、生态行政学、知识计量学、计量经济学、社会运筹学、网络社会学、航天医学工程学、电子政务学、交通美学、古生物考古学、神经语言学、认知心理学、石油金融学、世界睡眠医学、药物经济学、技术管理学、社会统计学、环境社会学、市政工程学、生物信息学、水文社会史等具有“大交叉”特征的边缘研究。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科学发展高度分化和整合的今天,交叉学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这种因交叉学科或交叉学科群的衍生而导致的学科进化的趋势里,包含着深刻的科学意蕴和时代精神。从本质上说,学科交叉现象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规律性的问题。那就是世界万物是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而这种事物的演进过程中,还存在着动态性的“无序”或“涌现”现象。科学哲学家劳丹认为,科学或学科发展的“无序”性是普遍的、永恒的,有序是暂时的、个别的。“无序”的根源就在于科学研究“从本质上是解决问题的活动”[2]。换句话说,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依赖于单一学科的研究,而且更寄希望于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的学者的共同努力和学术突破。学科的界限并不重要,关键是问题的提出和解决的过程是否具有原创性和富有成果。因此,这就是科学自主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动力所在[3]。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的研究领域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关乎学者所采用的研究路径。美国科学学专家夏皮尔提出的“域”理论模式对于我们理解交叉学科的性质很有助益。夏皮尔认为,三个世纪以来,我们的科学研究的主要路向就是将特定的对象孤立起来加以考察。他把这种特定的、孤立的研究专题称之为“域”(domain)。这种“域”大体相当于学科研究的领域或跨学科的领域和研究课题。因而,所谓的科学发展就表现在各个学科领域的增加减少或删除合并的变化上。领域的变化往往会引发学科交叉现象的产生。科学也由此被内在地划出大小不等的界限来[4]。科学史上的范式革命也常常产生在交叉学科丛生的科学领域里。这一点已得到了证实。通过对百余年来诺贝尔奖的分析发现,该奖普遍存在着学科交叉现象。如果以二级交叉、三级交叉为标准的话,那么,几乎所有的物理学、化学、生理或医学奖都是学科交叉的产物[5]。这些原创性的重大成果大都集中于量子力学、基因工程、超导物质与理论、化学热力学、电化学、化学动力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工程学等跨学科的领域及相关的基础学科中。可以说,未来的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也必须将发展交叉学科视为国家和一流大学发展的战略。时至今日,交叉学科研究的意义已无须赘言。

二、人文—社会认识论

众所周知,人类的认识历程是跟人类知识的发生与增长的过程相应的。从中国的先秦思想家(如孔子、老子、墨子、公孙龙子等)、古希腊哲学家(如泰勒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毕达哥拉斯等)直至西方近代以来的思想家(康德、休谟、笛卡尔、培根、卢梭、孟德斯鸠、孔德、斯宾塞、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都曾经为提出和完善古典认识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进入20世纪以来,卡尔•波普尔、托马斯•库恩、保罗•费耶阿本德、汉斯•莱辛巴哈,以及狄尔泰、伽达默尔、舍勒、曼海姆、舒茨、卡尔纳普、德里达、巴恩斯、布鲁尔等人则为认识论做出了新的智力工作。应该说,他们的认识理论在试图解决现代知识增长问题和科学精确化以及跨学科研究等方面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因此,批判地考察上述认识论理论资源和成果将是有意义的,同时也对我们深化认识交叉学科的本质不无益处。所谓“人文—社会认识论”是指在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内的认识论取向。它对解释和理解在人文学科与人文学科间、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间、社会科学与社会科学间的三组跨学科研究的认识过程及其本质,具有预设的认识论价值。这是一个笔者首次提出的将人文认识和狭义的社会认识融合或整合起来的一个新概念,比以往的“社会认识论”提法更接近于人文社会的事实,具有更突出的人文性和社会性的二元合一特质。从学科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及知识点的分布来看,诸如文学批评、艺术理论、历史学、文化研究、元哲学、人类学、语言学等人文学科都存在着不同于一般社会科学学科的特质。但是,长期以来或者不很认同人文学科的科学性,或者将其简单地归并于社会科学范围之内。实践表明,这样做的结果一定有助于人文与社会科学的边缘研究。瑞士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曾经在《人文科学认识论》一书中提出了“人文科学认识论”的概念,并指出人类和社会科学研究将出现融合发展的趋势。他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认识论所做的思考,直到现在对我们还很有启发意义。当然,以其发生认识论为理论基础、拓展其整个认识论的逻辑,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他反对在“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做出本质的区分,因为在他看来,一切社会现象都取决于人类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过程。这种看法带有强烈的发生心理学的味道。为此,他将人文科学简单地分成四种类型:一是“正题法则科学”(即探索“规律”的科学,如科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种学、语言学、经济学、人口统计学等);二是“人文历史科学”(主要是以重现和理解时间长河中展开的人类社会发展史、生活史为中心的历史科学);三是法律科学;四是哲学学科[6]。以人类学为例,它也必须遵循人文科学认识论。比如,人种学和认知人类学以及文化技术学都可以视为特定意义上的人类认知领域的学问[7]。尽管在一般人看来,属于比较认识论的范畴。人文科学还必须具有一种能把科学领域的理论与关于理论的知识联系起来的主题意识,这一点不容忽视。毫无疑问,社会认识论的主题意识乃是指向社会认知过程的。它的核心议题是根据某些社会科学学科和社会认知科学而分析出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的社会知识与经验。俄罗斯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社会认识论研究室主任伊利亚•卡萨文教授认为,现代社会认识论植根于康德、恩格斯、卡尔纳普等人的认识论思想,其知识要素是由社会客体、社会主体和社会认知条件三者所决定的。每一个因素都具有社会知识来源的作用。古典认识论突出了社会客体,将知识置于研究的重点。相反,对来自于主体的知识或者视为一种阻碍,或者视为主体的基础[8]。诚然,作为一种社会决定的现象的知识问题,其在人文与社会科学及其交叉学科的发展过程中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在文化与人类学、传播与符号学、社会与制度等社会文化语境的社会认知模式中,都存在着强烈的人类社会本质的影响。其中,也包含了知识社会学和社会建构理论所关注的意涵。这一切在维特根斯坦、巴赫金、曼海姆、舍勒、米德、默顿、普里查曼、格尔茨、加芬克尔和卢曼等人的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中,都有全面的展现。

三、科学—技术认识论

这里的科学—技术认识论,是将科学哲学界的科学认识论和技术认识论融合或整合起来的结果。一方面,可以避免笔者不喜欢使用的“科技”一语;另一方面,则可以将技术纳入到科学的“大家庭”里,以及将科学视为一种技术的“物化”过程的科学基础。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科学只有一个,就是“科学”。科学是科学,技术也是科学。我们发现,诺贝尔科学奖中有90%以上的奖项授予了基础理论方面的重大创新科学成就,而极少给予技术产品的发明人。比如,世界著名的卡文迪什实验室之所以不断获奖就是因为它始终处于分子生物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的国际学术前沿位置上,并在此基础上将生物学、物理学、化学、医学、数学和工程学紧密地结合起来的多学科研究结果。学科交叉的绝对性和现代性,使学术研究呈现出“去单一化”的态势。交叉性、边缘性已成为科学难以拒绝的选择。“元科学”与交叉学科的融通,已变成学者的一种基本责任。纵观20世纪以来的科学技术哲学,我们很容易看到,它正是科学认识、技术认识变革的理论基础,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论变革的前提和基本路向。科学认识论,可以说是始于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归纳解释法和英国哲学家休谟的怀疑主义的[9]。但归根结底,我们了解到的科学认识论的基础就是归纳法和演绎法。这一点几乎是不容置疑的科学和技术认识论的铁律。应该说,人类对科学技术的认识过程是十分漫长的。近代科学技术兴起至今,已经历了至少五个世纪的时间。直到波普尔、库恩、费耶阿本德和海德格尔等人为止,才算是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图景。根据波普尔的观点,科学知识表现为某种关于世界、世界的秩序、规律和规律的理论或描述。在他看来,只有理论知识才能发现真理,才能实现对世界(即客观物质世界、主观意识世界和客观知识世界3个世界)的具有真正价值的猜测。然而,理论知识永远不可能被证实或确认是真实的,尽管它可以接受严格的批判性检验。科学发现的逻辑就是,科学发现始终得到理论的指导,而理论却不是由于观察而得到的发现。说起来这似乎像是一个科学认识的怪圈,但事实上科学发现的过程的确是异常复杂的,对其本质的认识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与波普尔不同,库恩则认为,科学知识的作用是在一种总的观点即一种世界观的范围内形成一种观点,这种观点知道我们如何看待现实,各种理论可以接受或摒弃的标准是什么,或者什么时候可以认为理论是可以被证伪的。科学界的这种观点是由各种实例和各个学科间的矩阵形成的。前者是被科学界视为范式的解决各种问题的具体方法;后者则是“科学共同体”的“普世”基础或共同义务、信念和价值的观念[10]。按照库恩的思想,科学的变化过程基本上是革命的和不连续性的,会带来深远的认识论后果。由此,他将科学分成正常的科学和特殊的科学。交叉学科很类似于这种可以随心所欲地研究的特殊科学,它不需要受到更多的学科矩阵的约束。在科学认识论和技术认识论上,费耶阿本德和海德格尔分别强调“怎么都行的”科学经验主义及技术异化论。人类科学技术史表明,科学(基础科学)理论的提出和完善对技术发明及应用往往会产生基石的作用。没有基础科学理论的突破,就谈不上普遍的技术进步。反之,如果一直缺乏技术上的支撑,也不会进一步为基础科学理论的创新提供“人工物”或技术实践上的验证。这是现代科学技术认识论的本质特征的体现和互动规律。理论化知识和技术性知识的相互作用,不仅可以避免科学进步的停滞不前,而且也可以促进新颖、创新的方法论的被采用,从而有助于实现破旧立新和建立科学技术新秩序的根本目标。科学技术的跨学科研究作为一种知识增长的方法论选择,其合理性也将隐藏于上述目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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