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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审计的定义

绩效审计的定义

绩效审计的定义范文第1篇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定义与内容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定义。

虽然绩效审计这些年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是人们对它的理解尚且不足,所以对其定义的判定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第九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总则中称,财务审计的重要性和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当局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计。英国国家审计法中是这样定义的,绩效审计就是针对政府部门或者其他类似机构,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以及所使用资源的效果性、效率性、积极性的评估。世界各国对此也都有类似的定义。

基于此,国际上对绩效审计的定义进行了总结,最终归纳为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简称为3E。我国相关学者也都基本赞同3E 定义,同时也发表了各自不同的看法。竹德操等人表明了自己这方面的看法。他们认为,关于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主要是由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以及审计人员,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有系统、有组织的评价、分析,并总结经验结合发展前景,提出一系列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案,使其更加适用绩效审计的活动。李凤鸣则提出另外一种观点。他指出,绩效审计就是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实施的一系列审计活动。虽然各国学者与机构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定义都有着不同角度的研究与判定,但他们的基本观点还是有相似之处的,即大家普遍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就是围绕被审计单位所占有的政府公共资金各方面使用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审计: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也就是当今国际上普遍采用的3E 定义。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

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从单纯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对政府各个部门的业绩来进行评价与考核,其结果主要还是依赖于政府的基本职能。因此,要了解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就要明确政府的主要职能,对各部门考察的指标以及考核的结果。其内容应该包括:对政府制定政策的评估,对政府所做出决策的审查和对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包括经济、社会、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效率、廉洁状况等方面的绩效进行审计。在真正实施具体的绩效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要从全局上去看问题,既要关注该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要考核与此相关的社会效益。

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现状。

从20 世纪80 年代初,政府绩效审计开始出现在中国,我国就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到目前为止,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开端。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政府绩效审计并未在全国普遍展开,许多问题依然存在。大力推进政府绩效的建设与发展,是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经济管理体制,建设良好政府的必然要求。如何更快更好地从财务审计转型向绩效审计,是我们研究的重要方向。

(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1、法制建设不够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尚未设立。

从绩效审计开展以来,许多国家针对绩效审计这一问题,经过各种研究与讨论,制定出有关的法律与法规。例如美国审计总署早在1972 就颁布了《政府审计准则》,其中就包含了绩效审计的相关内容;英国在1983 年颁布的《国家审计法》中则主要指出了公共资金的使用监控,并明确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我国1994 年颁布了《审计法》,却并没有对政府绩效审计进行相关的授权,之后1996 年1 月又提出了《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1997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06 年正式颁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上这些法律法规都不够健全,而且与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形势很不适应,不能成为开展绩效审计的标准。除此之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更是纸上谈兵,毫无进展,致使政府绩效审计难以深入开展。

2、体制不合理。审计体制是政府绩效能否成功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行政型的审计体制模式,也就是绩效审计既要受到上级审计机关的监督,同时也要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这样一种双重领导。这种体制的弊端是:

(1)不能真实客观反映问题。这种体制将审计监督主体与审计监督对象,共处在一个利益主体里,具有同一隶属关系,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不能有效发挥绩效审计的监督作用,也就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

(2)透明度较差。在审计工作中,被审计单位往往处于控制垄断地位,导致审计人员不能收集到很多重要信息,无法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难以开展有效的公共活动,从而影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透明度。

(3)审计的独立性比较差。一般国外的审计法会明确规定把审计机关组织、审计长和其他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保持各自应有的独立性。而我国目前采用的是行政型的审计体制模式,这种体制会严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妨碍审计职能的发挥。

3、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不足。

当前,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处于较快的发展阶段,但是相关的理论研究明显缺乏,学术界对诸多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基本规定性命题也尚未进行深入的研究,得出统一的结论。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阐述版本各种各样,争议很大,而对象、职能、目标、依据、标准、评价指标等零散杂乱,不能形成统一结构的绩效审计体系。另外,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尚且不成熟,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在技术方法、工作体系、评价标准以及内容等方面还缺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以及制度化的审计模式。

4、政府和公众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公众对绩效审计的认识还局限于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大多数人都只是听说过审计这个名词,至于它的内容、目的、具体的操作范围又是什么,许多人都知之甚少。一些文献上的记载也仅停留在对国外情况的描述,甚至有人认为,绩效审计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因此大家对政府绩效并没有给予很大的重视。另外,资金拨付方面也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高度重视,各项体制机制尚需要大力完善;政府对于各项业务的开展也没能更好地发挥监督权,因此整个绩效系统的运行存在很大的漏洞。

三、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政府绩效审计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法规是顺利开展绩效审计的关键环节。到2006 年2 月我国新的《审计法》修订完成,但依然没有对绩效审计的法定目标、审计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仅以这项法律作为绩效审计的依据是不充分的,具有局限性,因此加快修订补充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紧迫性。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目前所处的状态尚且是不完全授权的,在开展绩效审计过程中必然存在风险。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我们应该结合本国发展国情,吸收国际先进绩效审计经验,在有效落实现有《审计法》的基础上,去粗取精,更好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使得绩效审计实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使其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深化政府绩效审计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审计试点工作。

我们应对现行体制进行改革,使之向立法型模式转变。在立法型模式下,审计机关受全国人民大会的管辖,其权限由宪法赋予,工作不受行政部门和其他方面的干涉,直接向人大提出报告,向人大负责,这样可以使得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得到有效保障。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争取早日发展成为立法型模式。另外,选择一些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试点工作,也是推进绩效审计的有效措施,为我国全面开展审计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三)推进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体系的建立。

从我国审计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有机融合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个特性,只有做到3E审计,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政府绩效审计。因此我们应该从这个本质出发,打破传统观念对人们的束缚,对政府绩效理论研究进行深入的探讨,得出具有更高价值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当前一方面要研究开展绩效审计的具体程序与方法,为真正实践提供指导;另一方面要把实践中的经验与方法进行归纳,构建起完整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体系,为今后全面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一定的借鉴。

(四)增强对政府绩效审计的重视程度。

为了加强对政府绩效审计的重视程度,首先,加大对绩效审计宣传工作的力度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使公众能更加充分地了解绩效审计;其次,要增强政府绩效审计结果的透明度,定期将审计机关考核结果予以公布;最后,要主动接受舆论与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各界监督政府绩效的积极性,从而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保障对政府绩效审计的重视程度,推动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绩效审计的定义范文第2篇

    环境问题的外部经济性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作为社会公众人必然要履行相应的职责,环境管理构成了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以及环保活动的广泛开展,企业出于公共责任关系、市场竞争、公共利益以及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自愿公布环境信息,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也被更加关注,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逐渐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将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产生的客观基础、特点、目标、层次和内容等方面构建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体系。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客观基础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法律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方法,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绩效审计的定义范文第3篇

审计人员的审计判断最终要表现为一定的成果。这一成果的具体形式就是审计判断绩效。良好的审计判断绩效不仅是高质量审计工作的基础和源泉,还是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追求的目标。同时,审计判断绩效也是衡量审计判断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确定审计人员责任的基础。因此,研究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因素以及审计判断绩效的评价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审计判断绩效及绩效函数

(一)审计判断绩效的涵义

什么是审计判断绩效(AuditJudgmentPerformance)?最为典型的当属Libby(1995)对审计判断绩效的定义,他认为: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判断与一定的判断标准相符。显然,此定义是对一个好的判断绩效的定义,并不是对审计判断绩效的一般定义,因为审计判断绩效可能好,也可能差。笔者认为,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判断结果与一定的标准的相符程度。这里所说的标准包括效果性和效率性两个方面,一个绩效好的审计判断要同时满足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率两方面的要求,既要有质量上的保证成本,又不能过高。修正后的审计判断绩效的定义是符合一般的业绩定义的精神的,是以审计判断的效果性或效率性作为指标或标准来界定审计判断绩效的。然而,在审计实践中,审计判断的效果性和效率性是比较难于确定的,从而也就导致了审计判断绩效的计量是比较困难的。

(二)审计判断绩效函数

在以往的研究中,涉及最多的是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因素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是Einhorn和Hogarth(1981a)以及Libby(1983)提出的等式(1)表示的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函数:

绩效=f(能力,知识,激励,环境)(1)

从等式(1)可以看出,他们认为审计判断绩效受审计人员的能力、知识、激励和环境因素的影响。此后,一些学者进一步研究了知识与绩效及其它影响因素的关系。Bonner(1990)研究了经验和审计判断绩效之间的关系,Frederick(1991)研究了经验和知识之间的关系,Bonner和Lewis(1990)研究了知识和能力与绩效之间的关系。Libby(1995)指出,由于知识被其他三个因素及经验决定,因而绩效与四个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知识与其他影响因素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知识=g(能力,经验,激励,环境)(2)

以此公式为基础,Libby(1995)构建了知识与绩效及其它影响因素的模型,具体模型如图1所示。这一模型被认为是比较完善的模型。大量的研究都是以此模型和审计判断绩效函数为基础的。在上述两个公式中的环境因素都包括了任务的因素。

笔者认为,等式(1)和知识的前因和后果模型基本上勾勒出了审计判断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的框架,也与Campbell(1990,1993,1996)提出的绩效行为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我们也认为Einhorn和Hogarth(1981)、Libby(1983)的绩效函数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绩效的影响因素缺乏系统性和脉络,比较零散;二是有些绩效影响因素不恰当;三是对环境因素理解得太窄。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大部分集中在第一个因素,对后三个因素,尤其是环境因素研究比较少。

二、审计判断绩效的主体因素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审计判断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心理过程,因此,审计人员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最为直接的因素。任何一个审计判断的都是针对一定的任务(客体)的判断,因此,审计判断任务就构成了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又一个因素。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审计人员判断看作一个由审计人员和审计判断任务系统构成的系统。由于系统与其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审计判断环境同样会影响审计判断绩效。根据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审计判断绩效是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和审计环境的函数。审计人员因素也称为审计主体因素,是指由审计人员拥有的并带到工作中去的因素;审计任务因素是指需要审计人员作出审计判断的项目;审计环境因素也称系统因素,是指与审计判断绩效有关的所有的审计判断主体、审计判断项目之外的因素,它们不受审计判断主体的影响。据此,审计判断绩效函数可以表示如图。(图见11期杂志)

根据以上我们对主体因素的界定,影响审计判断的因素是多方面的。Einhorn与Hogarth(1981)、Libby(1983)的绩效函数中的前两个因素知识和能力属于主体因素。但用这两个因素概括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主体因素是不全面的,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认为,审计判断主体因素应包括:性格、陈述性知识、智力技能或经验、努力程度。

(一)性格

性格是个人在现实态度和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是具有核心意义的人格心理特征,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客观事物对人的影响以及人对影响的反应而形成的一定的态度体系和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性格最能表征一个人的个性差异。因此,它同样能够表征个体判断绩效方面的差异。许多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性格进行了分类。如A·培因和T·查理按照理智、意志和情绪哪一种在性格结构中占优势来把性格分为理智型、意志型和情绪型三种。H·A·威特金按照两种对立的信息加工方式把人分为依从型和独立型。

在经济学中,根据人们对风险的态度把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厌恶型三种。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判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判断错误的风险,但承担的风险的大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对待风险的态度。如果一个风险偏好者进行审计判断,其判断结果往往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从而进一步把其本身、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置于高风险的境地。风险厌恶者在进行审计判断过程中往往会设法使审计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导致审计成本上升、效率下降。应该说以上两者的审计判断绩效都不好,但就两者比较而言,后者的审计判断绩效强于前者。因此,我们认为风险中立者,或者考虑审计效率的风险厌恶者,具有取得良好审计判断绩效的基本素质。

(二)知识、技能、经验、记忆

一般来说,知识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但对个体来说,知识是指储存在记忆中的信息。显然,这里所说的知识是指个体已经获得的知识。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一种是陈述性知识;另一种是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是由人们所知道的事实组成,这些知识一般可以用语言进行交流,它可以采取抽象和意象的形式;程序性知识是指人们所知道的如何去作的技能,此类知识很难用语言表达。比如,许多人都会骑自行车,但却讲不清这种知识;许多人能流利地说本族的语言,但却说不清语法规则。在审计判断过程也是如此,有经验的审计人员虽然做出了正确的判断,但却说不清审计判断是如何做出的。因此,程序性知识也就是智力技能,即完成各种智力程序的能力。显然,程序性知识是长期实践逐步积累形成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判断,这两方面的知识都是不可或缺的,审计判断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审计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无论在哪个国家,要成为胜任的审计人员,就必须首先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因此,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既是对要成为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是否具备从事此项业务的基本知识的检验。同时,审计人员做出正确的审计判断还需要具有程序性知识,也正是这些程序性知识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审计人员的个体的判断绩效的差异。因此,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都影响审计判断绩效,但后者影响更大。

在Einhorn与Hogarth以及Libby绩效函数中,把能力(Ability)作为审计判断绩效的变量。这里所说的能力不是指普通心理学中所说的能力,而是指完成信息编码、检索和分析任务的能力。这一定义是从信息加上角度出发的。从普通心理学的角度看,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能力相当于技能。技能是人在活动中运用有关的知识经验,通过练习而形成稳定的、复杂的动作方式系统,这里的动作是广义的既包括外显的实际操作,也包括了内隐的智力动作。技能按其性质和特点可以分为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两类,智力技能是借助于内部语言在头脑中进行动作的方式或智力活动方式,包括感知、记忆、想象、思维,但以抽象思维为其主要成分。因此,Einhorn,Hogarth和Libby绩效函数中的能力应属于智力技能范畴,而智力技能就是程序性知识。

一些研究审计判断的西方学者(比如,Libby,1995等)把经验作了更加广泛的定义,认为经验是包括第一手和第二手与任务相关的能够提供在审计环境中学习的机会的广泛的境况。根据此定义,经验不仅包括亲自参与完成实际审计的境况,也包括复核其他人的工作、收到上级人员的复核评论、收到结果的反馈、与同事讨论其他审计、阅读审计指南和培训。此定义存在以下两个不足之处:一是把经验界定为可提供学习机会的境况是不恰当的,各种提供学习机会的境况只能是为增加经验提供了条件,或者说是积累经验的过程,但不等于是经验本身,经验应该是这一过程形成的结果;二是过于宽泛,包括了学习间接知识和获取直接经验的境况,很难划清知识和经验的界限,也不能体现经验的实践性的特征。因此,我们认为审计人员的经验应界定为:直接通过实践形成的技能,或者说是技能经验的具体表现形式。它通过技能的形式影响审计判断绩效。Marchant(1990)也指出,间接经验形成一般知识,直接经验形成具体知识。依此就可以比较好的解释为什么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能够作出正确的审计判断,因为它们具有比较高的技能,而这些知识又需要长期的审计实践的积累。

被认为与审计判断绩效有关的另一个因素就是记忆。记忆是过去经历事物的反映。记忆与审计判断绩效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心理学家Hogarth(1985)指出,一个好的记忆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好的判断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一些研究人员(Pumlee,1985;Moeckel和Plumlee,1989;Frederick,1991)研究了记忆与审计判断绩效的关系并指出:在完成一个具体任务期间,在收集审计证据的过程中,记忆对决策绩效有着重要的影响。那么,记忆与经验、技能等要素是什么关系?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它们是把记忆作为导致不同经验差别的原因来看待的。大量有关记忆的研究是在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和新手之间进行对比。有的研究(Frederick,1991)表明,经验的审计人员存在着一个图表式的记忆结构,对内部控制优先回应,而新手只能根据线索回应;也有的研究(Choo和Trotman,1991)表明,有经验的审计人员能回忆起更多的与持续经营假设不一致的信息。我们认为,记忆既是形成经验的手段,也是经验的内在形式。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审计人员的陈述性知识、智力技能或程序性知识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直接因素;智力技能是经验的具体表现形式;记忆既是经验的形成手段也是经验的内容。当然,陈述性知识和智力技能也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雇员拥有的知识和技能是个体内部因素(能力和性格等)、个体的外部因素(所受的教育、培训、经历等)的函数。上述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与判断绩效之间的关系如图。(图见11期杂志)

(三)动机和努力程度

动机是激发个体和维持个体进行活动,并导致该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心理倾向或动力。因此,审计人员的判断绩效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动机的影响。正因如此,一些绩效评价的研究者(Campbelletal,1993)把动机作为影响绩效的直接原因。我们并不否认动机在绩效中的作用,但把它作为影响绩效的直接因素是值得商榷的。

在影响审计判断的绩效的诸多主观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审计人员的主观努力程度,努力程度是一个主观性最强的因素。在一项审计判断中,审计人员努力和不努力、努力程度大小都会导致审计判断绩效的不同。努力应该是审计判断绩效的直接影响因素。而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来自于审计人员的动机,动机越强努力程度也就越高。一个特别重视个人声誉的审计人员比一个不太重视个人声誉的审计人员的审计判断绩效要好。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努力程度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直接因素,动机通过影响努力程度来影响审计判断绩效。审计人员的动机受需要和激励两个因素的影响。努力程度除直接影响审计判断绩效以外,还影响陈述性知识和智力技能,审计人员的努力程度与其陈述性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成正向关系。努力程度、动机、需要与审计判断绩效的关系如图。(图见11期杂志)

三、审计判断绩效的任务因素和环境因素

(一)任务因素

我们认为,任务是影响审计判断绩效的主要因素之一。任务的特点不同,对审计判断绩效影响是不一样的。Hogarth(1985)指出,审计判断的正确性是个体特点和任务环境结构的函数。任务对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任务的复杂性、任务的重复性、任务的规范化程度、任务的类型和任务质量等,其中前两项受到了广泛关注。任务的复杂程度对审计判断绩效的影响如表。(表见11期杂志)

从上表可以看出,任务越复杂,其不确定性程度越高,需要的审计人员的判断能力也就越强。因此,比较而言,复杂程度越低,或者说任务的结构化程度越高,越容易取得好的判断绩效。审计人员不断重复的参与同类审计项目有利于积累丰富的审计经验。

(二)环境因素

Libby和Lufut(1993)指出,审计判断的环境因素包括:判断指南和技术辅助工具、多层组织的背景、责任关系、连续的多期的判断任务以及为了得到一个好的绩效的相当程度的货币激励、时间压力等。无疑上述环境因素都会对审计判断绩效产生影响,但这些因素基本上局限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范围比较窄。事实上,审计人员做出审计判断不仅要受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事务所外部环境的影响,比如行业状况和社会环境等。因此,我们认为,环境因素应包括影响审计判断主体和客体的各种环境因素,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环境因素,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环境因素。内部环境因素包括多层组织背景、责任关系、激励和时间压力、组织文化等;外部环境因素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由于有关环境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多,这里不再具体展开分析。

绩效审计的定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绩效审计 审计模式 审计准则

一、引言

绩效审计(国内审计界也有将绩效审计称为效益审计的,笔者认同两者的含义相同)各国的定义不尽相同。美国定义“现金价值审计”,加拿大定义“综合审计”,澳大利亚定义“效率审计”,瑞典定义“效益审计”,只有美国定义“绩效审计”。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建议以“绩效审计”来统一这类审计的名称,并对绩效审计做出了统一的定义。绩效审计是对被审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使用资源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进行的审计。因此,绩效审计又称“三E”审计。经济性指以最低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即支出是否节约;效率性指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包括是否以最少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或者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即支出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指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即是否达到目标。20世纪80年代,绩效审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的诞生而进入中国。近年来各地审计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进行绩效审计的实践和创新,政府和人大对绩效审计也非常重视和支持,有的地方审计局在积极开展绩效审计试点的同时,还不断地对绩效审计实践进行总结,绩效审计初见成效。本文在分析我国绩效审计的现状的基础上,寻找发展我国绩效审计的对策。

二、我国绩效审计的现状

(一)现行的审计监督体制不利于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制采用的是行政监督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同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尤其是审计机关的人财物等“实权”均由地方政府掌管。各级人大要过问审计机关的监督活动,首先需要看政府脸色。审计机关在公布审计报告之前必须先提交政府审查,取得同意后再以政府名义向人大汇报,这必然大大降低了审计披露的力度,制约了绩效审计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模式下的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受到严重的影响,因而难以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二)绩效审计法规体系不完善,没有制定绩效审计准则 绩效审计有没有法律依据、谁关心绩效、绩效审计向谁报告、绩效审计建议是否能够得到重视和支持,这些都是开展绩效审计的重要条件。绩效审计的这些特点要求它必须在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基础上运行。而我国目前有关绩效审计的法规不健全,缺乏绩效审计准则,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2006年新修订的《审计法》涉及到了绩效审计。在第一条中增加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意味着效益审计被放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在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实际上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都属于绩效审计的范畴。但如何实施绩效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的具体对象和范围等并无明确规定。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准则主要是针对财务审计进行规定的,虽然有的准则强调了要关注效益审计,但是仍局限于财政资金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不能涵盖绩效审计的全部工作范围,其实质仍然是对财务审计的要求。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的准则来规范绩效审计。

(三)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内容难以固定 绩效审计中最大难题就是难以找到合适的衡量、评价效益好坏的评价体系。经济活动的效益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衡量可以运用价值指标,而社会效益无法量化,需运用定性标准,这就需要分析各个被审单位或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此来进行综合评定。因此,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给绩效审计出具客观性评价意见造成了困难。同时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不同的项目之间,由于功能、性质的不同而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公共支出项目,从区域到规模、类别均有不同,如生态环境的治理,水利工程项目等,难以在短期内见到可以用数字描述的效益,这使得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结论时顾虑重重,从而在每一次审计时,审计人员都要针对不同的内容分别就审计范围、审计证据收集、审计标准选择等进行仔细严密的斟酌。

(四)财务审计工作量比重过大,没有现成的绩效审计操作模式可借鉴 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生活中违法乱纪行为人大量存在,审计部门每年都要揭露大量的违纪行为,揭露舞弊和反腐败仍是审计部门的重要任务。审计部门不得不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财务审计中去,财务审计的工作量在整个审计中比重过大,从而影响了绩效审计的投入,绩效审计因投入不足而难以有效开展。另一方面,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都是通过会计等信息资料的收集,对某一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定,做出客观评价。但在审计目的、重点、方法以及具体操作要求方面二者又有不相同。由于绩效审计具有综合性强、层次高和审计方法复杂等特点,加上开展绩效审计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还比较缺乏,因此还没成熟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绩效审计模式可以借鉴,导致目前很难全面开展绩效审计。从深圳、青岛等地开展的绩效审计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绩效审计的形式主要有:单独立项的绩效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的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及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而且单独立项的绩效审计项目比较少,大部分采用的是后三种形式,其中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绩效审计形式运用得最多。

(五)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知识结构不合理 由于绩效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绩效审计工作的广泛性决定了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多学科知识,同时也要求审计机关拥有具备多学科专业知识诸如经济学、社会科学、法律、财会与工程方面的优秀人才。目前审计队伍在审计人员结构上是财务人员多,熟悉经济、法律、管理和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少;在知识结构上懂财会知识的人员多,懂宏观经济理论和计算机运用方面知识的人员少;在业务能力上,查账的能力强,能进行综合分析问题和提升审计质量,运用审计成果的能力弱;在审计人员思维方式上,由于大多数审计人员长期从事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已形成了较固定思维方式,转变思想观念,谈到绩效审计,总觉得困难大于希望,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对策

(一)改革现有的审计体制,将行政模式改为立法模式 目前我国国家审计监督模式是行政型的,而不是立法型的。在这种现行的审计体制框架内,地方审计机关既要监督政府,又要受政府领导,显而易见缺乏有效的独立性。地方审计机关要向地方人大报告审计情况必须先经过政府,因此审计报告就很难真实全面地反映审计情况。这种行政型的领导体制,既削弱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职

能的发挥,又造成了国家审计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有时审计机关为了维护本级政府的利益提出审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从长远角度分析考虑,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作用,应借鉴西方国家开展绩效审计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立法机构在绩效审计中的作用。也就是说应改革现行的行政模式为立法模式的审计体制,审计机构直接隶属于人大,直接对人民负责。将国家审计署改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各级地方审计机关也由原来的本级人民政府领导改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这样才能使审计机关彻底从国家行政职能中脱离出来,成为立法机关监督行政职能的手段,真正体现“政府花钱、人民监督”的本质。

(二)加速完善绩效审计法律依据,制定绩效审计准则 绩效审计法律依据是开展绩效审计的关键一环,因为依法审计是审计的基本原则。只有将绩效审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才能有法可依。因此,我国应在充分借鉴西方国家已经颁布的绩效审计准则和着重考虑中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的经验,结合财务审计准则,制定比较系统的、操作性强的《绩效审计准则》和《绩效审计准则指南》。在绩效审计准则中对绩效审计的对象、审计目的、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基本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

(1)制定绩效审计准则是应遵循的原则。要制定绩效审计准则,首先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笔者认为制定绩效审计准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前瞻性原则。绩效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主流内容,已经进入了我国审计人的视野。我国的国家审计开展时间不长,尽管还存在财务审计尚未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财政财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仍大量存在,政府职责尚不明确,不便于对责任开展考核评价等问题,应当说其发展还是比较快的,西方国家开展绩效审计已有多年的历史,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正被我们大量引进、消化和吸收。随着我国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审计事业有条件、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制定我国绩效审计准则应当适度超前,即坚持前瞻性原则;切合实际的原则。制定我国绩效审计准则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也就是说要考虑我国审计所处的大环境是否适合搞绩效审计。影响绩效审计开展的审计大环境的因素很多,主要有民主政治发展阶段和承受能力、政治建设水平、政府的绩效审计意识和责任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的审计体制、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的技术与能力等等。如果脱离了我国的审计环境实际,照搬照抄西方先进的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只能构建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可操作性原则。绩效审计是绩效审计基本理论和应用理论的中间环节,是绩效审计本质、假设、目标的进一步阐述,又是绩效审计实践的指南,是指导审计师执行评价活动的行为和道德规范,因此,绩效审计准则必须有可操作性;发展的原则。绩效审计准则是在我国现有的审计准则基础上构建的,所以绩效审计准则是审计业务扩展的结果,是绩效审计业务规范化、标准化的产物。绩效审计准则应该能起到发挥推动我国审计行业发展的导向功能。但由于我国目前确实存在很多不利于绩效审计开展的条件,推进绩效审计工作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有必要为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留有余地,将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进程的发展,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2)我国绩效审计准则体系的构建。目前我国的审计准则体系有三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我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第二层次是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遵循的一般规范;第三层次是审计指南,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提出的审计操作规程和方法,为审计机关和审人员从事专门的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笔者认为,制定绩效审计准则应充分借鉴我国财务审计准则体系,将绩效审计准则也分为三个层次,即绩效审计基本准则;绩效审计具体准则和绩效审计准则指南。绩效审计基本准则分为:绩效审计总则、绩效审计一般准则、绩效审计作业准则、绩效审计报告准则,审计结果处理和准则。在总则中应说明开展绩效审计准则的法律依据,并对绩效审计给出定义;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含义进行规定;对绩效审计业务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绩效审计一般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审计机关和绩效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独立性,规定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单位的行政或经营活动,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秘密,不得将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培训考核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遵守廉政纪律规定等内容。在绩效审计作业准则中主要包括:绩效审计循环;审计机关应当实施绩效审计项目战略规划;绩效审计准备阶段应做的工作;绩效审计证据的收集和评价;绩效审计报告的编写;后续跟踪审计等。绩效审计报告准则主要包括;绩效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绩效审计报告应包括内容等。审计结果处理及准则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做出的评价,对被审单位履行职责、运用公共资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理和。绩效审计具体准则应涵盖绩效审计实务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和事项,能够对绩效审计实务起到全方位的规范和指导。绩效审计具体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绩效审计循环准则;绩效审计项目战略规划准则;绩效审计方案准则;绩效审计证据准则;绩效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绩效审计报告准则;绩效审计结果运用准则;绩效审计后续跟踪审计准则;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准则;绩效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绩效审计运用专业判断准则;绩效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原则等。

(三)建立科学可行的绩效审计指标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可行的绩效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是开展绩效审计的有效措施之一。绩效审计指标的内容既包括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又包括对社会效益的评价。经济效益的评价可以参考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而社会效益的评价应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性质的内容而定。由于社会效益很难用定量指标来衡量,而定性指标有时又难以保证公平。因此,在制定社会效益评价指标时,可以给出一些原则性较强的定性规定。在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中,增加非财务指标、未来价值指标以及对于警戒作用相当重要的“预警”指标,使绩效审计指标评价体系能够对审计结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逐渐加大绩效审计比重,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模式 由于目前我国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全社会对审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仍抱有很高的期望,这些现实情况决定了我国的审计部门仍然要以开展真实性、合法性为主要目标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分析,逐渐加大绩效审计在整个审计中的比重,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模式。构建绩效审计模式时应注意:一是我国的绩效审计模式应侧重于宏观管理。因为我国现阶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不仅是传统财政财务收支监督检查的目标,更是我国绩效审计要努力从体制、机制和管

绩效审计的定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现状;评述

[中图分类号]172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1)01―0070―04

一、引言

在2010年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同志在会上希望全国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创新机制、加强监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防范环境风险,把生态环保作为结构调整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由此可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势在必行。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在发达国家,每年都要拿出超过国民生产总值1.5%以上的资金作为环境保护的投入。在我国,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也逐年增加。然而,我们面对着这样的问题:社会不断加大环保资金的投人,而环境问题却迟迟得不到根本性好转。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这些投入的使用效率与效果,使得审计界意识到环境绩效审计应在环境审计中得到足够的重视。与此同时,我国理论界对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也日益活跃,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笔者搜集了国内主要的审计及部分会计杂志上发表的有关环境绩效审计的论文,阅读了相关资料论著,以期对中国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发展轨迹与现状进行简要地介绍和评价,以期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有所启示。

二、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现状分析

(一)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或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

为了更好的了解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首先我们列出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对绩效审计定义,“即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3E)方面的审计”。

陈正兴(2001)在其主编的《环境审计》中提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

吴立群、王恩山(2005)指出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系统的审查、分析并对照一定标准评定环境管理的现状和潜力,提出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建议的一种审计活动。

陈希晖和邢祥娟(2005)提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的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率、效果表示意见的行为。

笔者认为,以上定义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概括的都不很完善,未体现出环境绩效审计的本质。

(二)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内容

明确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是开展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前提,但就已有的研究来看,目前对其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陈正兴(2001)指出环境绩效审计包括对环境决策行为、经营目标和计划、被审单位管理效能、内控系统、资源要素利用效益及资金利用效益的审计等六部分。

李学柔、秦荣生(2002)认为,环境绩效审计包括政府环境政策绩效审计、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和企业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

陈钰泓(2006)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它与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笔者认为,确定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要从环境绩效审计的目的出发,对整个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环境绩效审计可以起到作用的环节,进而确定其内容。

(三)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方法

我国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目前还没有形成比较系统和成熟的方法,仍处于摸索阶段,笔者整理后从三个方面分析主要观点和方法:

(1)常规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

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方法,大家一致认为常规的审计方法通常也适用于环境绩效审计,但还没有学者结合环境审计的特色展开详述。持有此观点和方法的学者和研究团体如下:

辛金国、邢小玲(2002)在试论环境审计报告时指出,常规的审计方法如观察、函证、检查等也适用于环境绩效审计。

西南科技大学课题组在我国环境审计运行模式中提到以财务为导向的环境绩效审计方法有审阅法、验证法、复算法、观察法、分析法等。实际操作时,往往把这些方法综合在一起加以运用,有选择的针对具体审计目标和要求,运用各种方法多层次、多角度的对财务报告进行加工、比较、分析和评价。

(2)环境绩效审计特有的方法

王春萍(2006)在其论文《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研究》中提出常规审计方法适用于环境绩效审计,但环境绩效审计也有其独特的方法,如:目标导向法、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法、环境费用效果分析法、风险分析法、决策分析法等方法。

(3)借用相关学科方法的研究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借用相关学科方法尤其是环境经济学、环境工程学方法,在这个问题上,多数学者的观点基本是一致的,典型观点如下:

辛金国、邢小玲(2002)在试论环境审计报告时指出,除运用一般的审计方法外,如需要也可运用环境经济学的费用效益分析法、经济评价法等方法。

王冠英(2003)在环境审计的内容与方法中提到环境成本效益分析法和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经济计量法和决策分析法、对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法和趋势预测法以及对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方法等。

浙江省审计学会课题组在开展我国环境审计的构想中提到开展环境绩效审计还应引入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经济学中的费用效益分析法、环境经济评价法等。

三、对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评价

从上述研究成果中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最近几年我国在环境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绩,突出表现在理论研究成果的数量逐渐增多,并且其中不乏一些量化指标的研究。在环境绩效审计定义,内容方面取得了较为一致的观点;在环境绩效

审计方法的研究中,无论是从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方面,还是从其他学科的已有方法方面,都已经有所突破。但是我们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尽管我国的环境绩效审计科研在近几年来有着突飞猛进的势态,并出现过一些优秀的成果,但与其他审计领域相比,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却仍显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研究手段相对滞后

自1997年以来,我国学术界才开始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环境会计问题,而荷兰、加拿大等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始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环境会计与环境审计问题。目前,国内在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手段上相对滞后,主要采用传统的定性分析方法。笔者所搜集的研究成果中极少一部分采用了定量研究的方法,其他论文采用的均为定性分析的方法。由此不难看出,在现行的环境绩效审计研究中,规范研究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而实证研究则相对缺乏,当然数据资源相对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实证研究方法在环境审计中的应用,但这难免会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实用价值。但是,理论只有来源于实践才能高于实践,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因此,研究手段的相对滞后可以说是制约我国环境绩效审计,乃至环境审计工作的瓶颈问题。

(二)研究成果缺乏实用性

从前述的分析来看,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内容和基本方法,还有部分学者对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以及环境绩效审计专业人员的培养等方面做了分析。此类文章占全部研究论文的绝大部分,而对环境绩效审计的实施条件,以及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建设等问题,却只有个别学者进行了探讨,目前仍缺乏系统而切合我国实际的研究。并且,很多学者的研究是借鉴国外的研究方法,而这些我国现实的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环境会计发展状况的结合有所欠缺,使得研究成果并不切合我国实际,造成“理论开花,实务却无法结果”,最终导致研究成果缺乏实用性。

(三)对如何使环境绩效审计融入常规审计,仍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

对环境绩效审计的切入点问题,学者们提出可以融入环境审计中去,但对如何使环境绩效审计,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真正相融合和相配合,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致使环境绩效审计无法真正的发挥效果。环境绩效审计和环保部门的工作界限划分不明确,致使环境绩效审计从形式和实质上来看都类似于环境检查工作,难以向纵深发展,无法形成自身的理论体系而进行研究,这都对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是不利的。

(四)环境绩效审计与有关学科的融合不够

从我们所参阅的文献分析中笔者发现,虽然有些学者借鉴了诸多学科的相关内容,但多数情况下只是进行简单地“移植”,他们尤其没有把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法学、社会学、统计学和环境工程学的有关内容真正融合到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中去。尤其体现在环境绩效审计的方法研究中,缺乏真正适合环境绩效审计实务的有效方法体系的研究。尽管许多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可采用绩效审计的方式方法收集证据,但毕竟相当一部分环境问题由于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而造成评价困难。例如空气质量等级的提高、人们身体健康状况的改善等,不能以货币衡量而只能采用某种技术或实物的计量手段去衡量。因此,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建立完善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是环境绩效审计的关键环节。

四、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注意事项

(一)首要任务是要增强环境绩效审计的意识

传统观点认为,要搞好环境管理,最重要的增加环境投入和严格执行现有法规就行了。而对于环境审计的作用,认为主要是保证环保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能达到保护环境的预期,就没有必要开展环境绩效审计,这样,环境绩效审计的发展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由此,要推进环境绩效审计,首先必须使环境绩效审计受到相当的重视,要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境绩效审计对环保资金的审计不仅仅局限于合规性审计,而是更着重在于对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的审计。

当前重需要培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为环境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好舆论准备。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环境绩效审计宣传,让全社会关心、了解和支持环境绩效审计,让有关单位愿意接受审计。同时,转变政府、企业的思维模式,让他们树立环境绩效审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改变当前审计工作以财务审计为主的状况,在现有的条件下逐步增加环境审计所占的比重,通过环境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效果。

(二)尽快建立完善的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体系

理论应该也可以指导实践,构建完善的理论体系可以更好的指导环境绩效审计的实践。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己经制定的一些成文的标准,如环境审计的基本准则、一般指南;环境审计的技术与方法、审计标准;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西方己有的理论成果,加以吸收为我所用,从而更好的指导我国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大学等教育科研部门也涌现了一批专家专门对环境绩效审计问题进行研究,其中也包括对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这些都有助于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理论的发展。应注重高校研究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在进行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研究时更关注与方法的应用,重点研究每种方法的定义、内容或公式、适用范围、应用时的注意事项,从而使环境绩效审计方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三)完善我国的环境会计体系,为环境绩效审计提供基础

环境绩效审计乃至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的依赖环境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目前,环境会计在发达国家己进人操作阶段,污染损失、资源价格等已列入核算科目。而我国环境会计从90年代初才开始引起重视,具体实践从近几年才启动,理论探讨和实践都很不完善。为此,加强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借助适当的理论指导,才可望突破实务操作的障碍。环境会计与环境绩效审计是相互促进也是相互制约的。加快实施环境会计,可以为环境绩效审计提供操作的平台,从而促进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大力开展。只有这样才能为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

(四)努力构建环境效益指标评价体系

根据审计理论的分析,审计工作不仅仅要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还需要有一定的评价标准――审计依据,要想建立良好的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研究一套比较完善的成本效益指标体系是比较重要的,因为有了一定的评价标准,审计方法实施起来才有尺度,才能更好的对被审计事项做出评价。而目前令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最感头痛,最缺乏信心的也正是缺少指标来科学地反映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以及如何对他们进行科学地计量,这也是研究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难点所在。因此,我们需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建立完善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

(五)在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同时进行清洁生产审计

清洁生产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提高环境绩效,这与环境绩效审计的思路是基本一致的。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可以说是一种预防性的审计,环境绩效审计一般是在环境问题出现之后,所以适当开展清洁审计可以减少环境问题的发生或者减轻环境污染的程度,从而减少环境治理成本的投入,减少环境绩效审计的工作量,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所以,在我国环境绩效审计还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