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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传统孝文化;基本内容;分析

传统孝道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且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内容,传统孝道思想曾对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起到了社会伦理教化、政治思想统治等作用。在这一层面上来讲,传统孝道思想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被披上了带有封建色彩的面纱,但是,传统孝道思想、孝文化中蕴含的善事父母、尊老爱幼的思想以及诸多有益于调整家庭、人际等关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内容,是中华民族值得传承和称颂的美好品德。

一、传统孝文化

“孝”是指年幼者对年长者、位低者对位尊者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主要是子女敬养父母、臣民忠于君王。古语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这一点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国传统文化极其重视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基础性作用。道德不仅是个体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不仅是人成之为人的根本,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一种能力,一种权利,一种力量。有德之人,能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和谐,有德的国君能得天命的支持,统御天下[1]。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孝经》中作出这样的阐述:“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孝文化,历史悠久、绵延传承,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中国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菁华。正如正如谢幼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1]”的确,通流中国传统文化之脉络的孝文化成为各类型文化中的经典得以传承和发展,对于孝文化,不仅中国的学者有所钻研,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谈到中国“孝敬”问题时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2]”由于我国古代孝文化是在传统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一种伦理文化,所以,这种文化在形成后,更加注重调整亲子关系,并以此为主要关系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整套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随着中国传统孝道数千年的发展,它成为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内容非常宽泛。孝道既是父子间爱与敬的基本情感,也是一个人应该需要具备的基本品德。孝道既可以协调家庭成员间的内部关系,又可以协调整个社会的君臣之间的关系[3]。

二、传统孝文化的基本内容

(一)养亲、敬亲

作为孝文化的内容之一,“养亲”不难理解,从字面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赡养父母。《吕氏春秋·孝行》中这样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这里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人的根本教育应该是教会其懂得孝,他所体现出的孝的行为,躬身而行的事情可称为“养”,即养亲。《盐铁论·孝养》说:“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上等的孝是满足父母的心愿,其次是以和悦的面色对待父母,再其次才是物质上的赡养[5]。《孝经·庶人章第六》中这样阐述:“用天之道,分地之力,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百姓要善于利用天时地利的变化来获取资源,谨慎照顾自己的身体,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用以供养自己的父母,这便是庶人应践行的孝道。在这里强调的就是养亲。另外,在《论语》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孔子的弟子子游问孝是什么,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所阐述意思为:人们认为的孝,是能够养活父母,并且自以为这就是孝顺了。其实这是不对的。人也养活狗和养活马,如果仅是供奉父母,且有一种不尊敬态度,那么养活父母和养犬马又有什么分别?只有敬才是孝的最高体现。子夏问孝道,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做到孝,最难的是对父母和颜悦色,仅仅有事情替父母去做,有了美酒菜肴让父母吃,这不难做到,难的是经常保持态度的愉悦,使双亲精神生活愉快[6]。这里所讲的就是敬亲

的重要意义。

(二)顺亲、荣亲

在“养亲、敬亲”的基础上,孝文化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顺亲、荣亲”的内容,并且,在我国传统思想内涵中,“敬亲”体现更多的是在“顺亲”这一内容上。我国传统道德伦理中所倡导的是对父母尽孝,沿袭至今,其表达方法大致为“孝敬双亲”,或是“孝顺父母”。从这一点不难看出,“孝敬”与“孝顺”是分不开的,“敬”与“顺”同样都是孝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中,曾子言:“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子女因父母乐而乐,因父母忧而忧。这才是真正的“顺亲”。即使父母之命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只要无伤大雅,自己都应该自觉体谅和遵从[7]。

荣亲,则是在讲:作为儿女,一方面,肩负为父母争光、光宗耀祖的重任;另一方面,应该继承父辈事业,并将其延续至后代,发扬光大。荣亲的更高层面是要求子女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为整个家族的荣耀努力,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憧憬自己的人生理想。当然,这一方面的内容,在今天来看,存在一些极端现象,例如,子女因为感到自己没能达到荣亲的目标而自暴自弃,有的甚至放弃生命。

(三)祭亲、念亲

儒家重要代表人物对丧礼的目的、丧礼的内容、服丧的时间等都做了一个很好的阐释。这些都是祭祀的表现形式及内容,同样,孝文化作为儒家文化经典内容,当然离不开祭亲和念亲。虽然孔子重视丧祭之礼,但他追求的是孝子自然情感的流露,是对逝者真挚的思念和哀悼,而不是后期片面追求丧礼外在的琐碎和繁褥。这也正是孝文化中对于祭亲、念亲的独特升华。《孝经·丧亲章第十八》中:“孝子之丧亲也。哭不依,礼无容,言不文……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这里所提出的就是在父母去世以后,作为子女应该祭亲、念亲,并且这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子女对父母的孝,不仅要在生前情感和态度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与爱戴,而且要在死后情感和态度上对父母表示虔诚的追念与祭祀,这是孔子孝道观的更高的道德要求[8]。

传统孝文化博大精深,包含诸多内容,笔者仅通过三个部分的内容对传统孝文化加以分析和阐述,只有深刻把握传统孝文化内涵,领会新时期孝道精神,才能更好的使孝文化内容的当代价值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注释:

[1]杨振华.“孝”的历史流变及其现代德育价值研究[d].武汉大学,2005.

[2]谢幼伟.孝与中国社会[a].谢幼伟.孝兴中国文化[c].青年军出版社,1946:2.

[3][5]肖波.中国孝文化概论[m].人民出版社,2012:3,65,76.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传统孝道 二重性 孝道式微 孝道立法

 

中国的孝文化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初始意义指尊敬祖宗,报本返初,生儿育女,延续生命。最早的汉字“孝”,则出现于距今约3千余年前的殷商时代。不过,当时“孝”字仅见于卜辞一处,用于地名。所以,现在还不能断定殷商时代的“孝”字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孝”字,与当代“孝”字含义完全一致的“孝”。根据现有资料,较早的见于《尚书·酒诰》篇,其中有言日:“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人们于农事完毕之后,赶着车出外做些生意,用以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伦理学大辞典》对“孝”的解释是:中国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之一,有三层含义。一是必须孝敬自己的祖先,按时恭敬地祭祀祖先,继承祖先的事业,按照祖先的规定办事;二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恭谨地侍奉父母;三是立身行道,效忠君主,立业扬名,以显父母。这一解释是对古代孝道的概括,而在现代生活中,孝道的表现形式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比如,祭祀祖先没那么勤勉庄重了,服从父母没那么绝对了,光宗耀祖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了。但如果核心的原则没有变,孝道的现代意义到底在哪里呢?诸如此类问题,无论对传统孝道是采取弘扬重建还是怀疑批判的态度,都必须予以深入思考。在此,笔者略陈己见,以资探讨。 

第一,对先秦与后期儒家的孝道应予以区别。孝的问题是儒家整个伦理学说的组成部分,与其他部分以及整个思想体系有内在联系,不可人为地分割开来。同时,孝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自觉到强化定型的轨迹。先秦儒家孝道自孔子创立,曾子继承和完善,孟子、苟子等人的进一步补充后,成为儒家最基本的伦理价值信条。其内涵包括家庭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两部分。到了汉代,由于统治阶层对其加以改造利用并逐渐法律化,其内涵已发生了很大变异,在许多方面甚至背离了先秦儒家的原始初衷。至宋明清时期,孝道在理论上更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的新特点,最终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和后世愚孝的根源。可见,先秦儒家孝道与后期儒家孝道是有很大差异的,故必须将二者加以区别认识。毋庸置疑,先秦孝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观念的产物,一旦形成又反过来为维护宗法社会服务。就先秦孝道而言,确实存在着重葬祭之礼、讲究爱有差别、过分强调父母长辈的权威和尊严、肯定“无违”和“父子相隐”等片面愚昧落后的缺陷,这是应当认真分析并将之加以剔除的。但不可否认,与后期孝道相比,先秦孝道更具平等性、相互性、合理性,其中包含着可资借鉴的合理因素,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促进人际关系和实现代际关系的和谐、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以及培养人们的爱国精神都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传统孝道 基本观念 双重情怀

[中图分类号388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5-0099-04

中华传统孝道虽然长期与封建统治密不可分,以封建孝道为其主要的历史形态,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它有比封建孝道更为久远的历史,更为多样的形态,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为深刻的意义。中华传统孝道虽然一直为儒家大力倡导和精心阐发,以儒家孝道为其主要的理论形态,但并不限于儒家,它有比儒家孝道更为广阔的思想来源和思想内容。中华传统孝道之所以如此可大可久,就在于它不是中国历史上某一个时期的为人处世之道,也不是一派一家的思想准则,而是根植于更深厚久远的中国历史,存在于更广泛的民众生活之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正确弘扬中华传统孝道,首先必须进行“分层次,别共殊”的理论分析,否则就难以根据时代需要予以合理取舍,而不免迷离于依违两可之间。

中华传统孝道是以孝悌为核心的观念系统、规则系统和意义系统,是内在精神与外在形式的统一,是知、情、意、行的统一,包括孝理、孝德、孝心、孝教、孝行、孝星(行孝的典范人物)等一系列内外互动、相互贯通的环节和因素,展现出一个以孝心为中心的精神世界、一个以孝行为中心的社会景观。传统孝道之“孝悌”内含仁、义、礼、智、信、恭、宽、惠、敏、忠、诚、勇、和、爱、敬、喜、忧、畏、惧、顺、从、廉等一系列复杂的思想、道德、心理和社会内涵。作为百善之首和行仁之本,它几乎可以将一切被中国传统文化视为优秀品质的特性、能力和素质涵盖其中或与之密切相连。其主要内容是“尊天、祭祖、尊贤、事亲”,或者说,“亲亲、尊尊、长长”,其基本规则就是以敬事亲、以义事亲、以礼事亲,并以一套仪式(礼乐)予以表现和表达;其基本精神是知恩图报、慎终追远、报本返始,以此作为人生的责任和义务、目的和意义。

传统孝道根源于血缘亲情,却又不限于此,而是以相互类比和移情的方式将父子关系推演到天人关系、神人关系、君臣关系、师徒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等,横向扩展为社会等级秩序及其内圣外王之道,纵向升华为人伦天理及其价值秩序。如果说通过视父如君、视父如天的类比和移情方式,使传统孝道之“亲亲”获得其价值理据,从而使人们得以尊其所亲,那么通过视天如父、视君如父的类比和移情方式,则使传统孝道之“尊尊”获得其情感强度,从而使人们得以亲其所尊。通过这种相互类比和移情的方式,中华传统孝道逐步克服了盛行于夏商周三代的“亲而不尊”与“尊而不亲”之间的价值距离和情感疏离,实现了“亲亲”与“尊尊”在价值和情感上的统一,确立了传统孝道的价值情感等级秩序及其思想行为规则。

中华传统孝道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既不断沿袭又不断损益。既体现在各种正式的制度和规范上,也体现在各种风俗习惯中,不仅形成了一套具有复杂内涵的人生理念和伦理规范,而且也表达了一套充满生命气息的基本观念。传统孝道的基本观念主要包括一体相通、尊卑等级、感应报应、互惠和对等等,集中表达了一种“生命连续体”的观念,而非一种“生命轮回”的观念。

第一,一体相通的观念。传统孝道之所以强调要尊天祭祖、尊贤事亲,乃是因为它认为天人一体、神人一体、祖我一体、生死一体。在传统孝道看来,由父母到祖先、由近宗到远祖、由祖宗到鬼神、由鬼神到天地,这是一个不能割断的息息相通的生命连续体。离开这种连续体,人们将失去其在宇宙和社会历史中的位置、身份和人生意义。

第二,尊卑等级的观念。传统孝道以亲子关系尤其是父子关系为范型,将天地万物纳入一个统一的价值等级秩序,即“天地君亲师”的价值等级,确立了孝道的价值依据。

第三,感应报应的观念。传统孝道认为,天人之间、神人之间、祖我之间、生死之间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人们对天地、鬼神和祖宗尽孝不过是获得和表达这种感应的方式;如果不尽孝,那就无法获得和表达这种感应,就会遭到天地、鬼神和祖宗的报应。报应的观念其实也属于感应的观念,但又有其特别的内涵,它强调的足当人们与天地、鬼神和祖宗之间不能正常相互感应时发生的一种消极后果,多是天地、鬼神和祖宗对人们的一种惩罚性反应,如诅咒、降灾等。

第四,互惠的观念。传统孝道认为,天人之间、神人之间、祖我之间、生死之间是互利互惠、相互帮助、相互交换的。生人礼敬鬼神,鬼神也就会庇护生人;后代祭祀先祖,祖宗就会保佑后代;父母养其子女之“小”,子女养其父母之“老”;既然三年免于父母之怀,那么也就要为父母守三年之丧;如此等等。

第五,对等的观念。传统孝道认为,天人之间、神人之间、祖我之间、生死之间虽然具有尊卑等级关系,彼此却是对等的,每一方都有对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应的德性和品质。所谓“天公地道”“鬼神灵验”“心诚则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说的就是上述两方要获得对方的“感应”或“奉献”,就必须具备相应的德性和品质。例如,假如“鬼神”不“灵验”,那么就不能要求人对其“虔诚”;反过来说,假如人不“虔诚”,就不能要求“鬼神”“显灵”。因此,中国老百姓会选择那些“灵验的鬼神”加以朝拜,而对那些“不灵验的鬼神”则置之不理。

中华传统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代代相传、声名远播的一个重要内容。究其深层原因,就在于传统孝道的基本观念内合人情之理,外合自然之理,集中表达了自然、社会与人生相互滋养、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绵绵不断的基本道理,将人们思考和践行的重点聚焦在天人一体、神人一体、祖我一体和社会人生的历史连续性方面。传统孝道内蕴天地、社会和人生有祖有孙、有上有下、有远有近、有大有小、有虚有实的基本观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试图通过推己及人、由近及远、由祖及神、由实及虚而不断扩大和升华其生命意义的差序格局和“内在而超越”的基本特征。传统孝道所表达的这种连续性是双向的,既包括向前展望,又包括向后溯源;既包括向外仰望天地,又包括向内反观自问;既包括晚辈对长辈的拳拳之心,又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殷切希望;既包括举止得体的孝行规范,又包括充盈敬爱的人情事理;既包括亲其所亲的专爱,又包括推己及人的泛爱。人生意义就在这瞻前顾后、远眺近观、内外互动的双向交流中获得安顿和满足,缓解和克服人生的短暂、渺小和虚无之感,将对死亡的恐惧升华为对祖先的哀思和对鬼神的寄托,并在天人一体、生死一体的连续感中获得一种人生的庄严感、博大感和永恒感。

我们可以从中华传统孝道的基本观念中感受到两种情怀:现实情怀和超越情怀。正如有学者说道:“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经过先秦儒家的扬弃,孝便逐渐成为既具形上意义又具社会道德规范意义的准则和价值理想。”所谓现实情怀,一般是指人们对现实问题的关注、认识和解决。人们的现实情怀根植于目前处境并为其所限,多受制于现实感受和事务性、功利性的考虑。孝道的现实情怀主要表现在对人们如何对待自己在世的父母等长辈这一现实问题的关注、认识和解决,简言之,是人们对生的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传统孝道强调孝的基本内涵就是“善事父母”,即以敬事亲、以义事亲、以礼事亲等。通俗地说,人们当怀着一颗感恩和敬仰之心以合理合法并让父母等长辈合意的方式去侍奉他们,善养其体,善养其心。曾子说:“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否则,就是不孝。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何谓“善事父母”有不同的理解和规定。但都强调,身为人子人女要竭尽自己的努力,让其父母特别是已经年老的父母生活得安宁、幸福,有体面和尊严,能够尽享“天伦之乐”,为父母“养老送终”,千万不要使自己的父母陷入窘困和不义状态。传统孝道的这一现实情怀主要关注和解决的其实就是人们的“养老送终问题”。现在我们一般强调的也是传统孝道的这一现实情怀。

实际上,传统孝道并不限于其现实情怀,还有其超越情怀。就其人生意义而言,传统孝道的这一超越情怀比其现实情怀更为深刻,更为重要。所谓超越情怀,一般是指人们对人生的终极问题的关注、认识和解决,其关注的对象已经不为眼前事物和目前感受所限,也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事务性、功利性考虑。传统孝道的超越情怀主要表现在生殖崇拜、祖先崇拜、天地崇拜、圣贤崇拜以及继志述事、延续香火等方面,内含历史情怀和未来情怀,超越现实,超越自我,出生入死,具有一种永恒感、尊严感和神秘感。实际上,传统孝道最早强调的不是善事父母,而是孝敬鬼神,后来才将“人事”(孝敬父母)作为关注的中心,实现了从神本到人本的转变,但依然保留了对已死祖先和鬼神的虔诚敬仰。传统孝道的核心观念或基本精神就是一种知本报恩、报本返初的回报情感和人生态度。子女之所以要孝敬父母,乃是因为父母是子女的本源;而父母的本源乃是其祖父母,由此上溯直至人类始祖;长辈死去,从人祖变成鬼神;天地是万物之本。因此,孝敬父母的终极依据不在于父母本身,而在于一种“本源崇拜”和“报本意识”。祖宗崇拜、鬼神崇拜和天地崇拜其实属于同一个序列。传统孝道对远祖近宗、天地鬼神的虔诚敬仰和深切关切不仅赋予孝敬父母更为深远的意义,而且也使人们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摆脱眼前的事务性、功利性考虑而获得一种神圣感、敬畏感和永恒感。

传统孝道的这一超越情怀不汉具有浓厚的历史意识,而且具有一种急切的未来意识。传统孝道不仅强调“慎终追远”“光宗耀祖”,而且强调“世代相传”“香火不灭”。这一未来意识使人们的注意力从“孝敬父母”转向“培育后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官一身轻,有子万事足”等所表达的就是传统孝道一直所注重的一种既面向过去又面向未来、确保世代相传的连续性意识。由此看来,传统孝道不仅强调子女应对父母等前辈的养育之恩予以深情回报,而且也包含父母对子孙后代的深刻关切。传统孝道表达的是一种代代相续的连续性意识及其相应的责任和情感,体现了天人一体、神人一体、祖我一体、生死一体的基本观念。可以说,传统孝道具有一种由己及人、由祖及神、由生及死既不断向外扩展又不断向上提升的双重情怀和人生境界。

传统孝道的上述两种情怀具有相互促进、相互强化的关系。传统孝道的超越情怀有助于人们淡化眼前的事务性、功利性考虑,克服人们在践行孝道时容易产生的狭隘性和形式化,理解孝道的更深刻久远的意义,促使人们担负起家族、历史乃至天地的重大责任,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使自己的人生获得一种庄严感、博大感和永恒感;传统孝道的现实情怀可以指导人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人生责任和义务,促使人们将其超越情怀落实到孝道的具体实践中,克服其超越情怀的空疏和渺茫,引导子女真情实意地奉养父母等长辈,父母等长辈则真情实意地关怀子女的健康成长,促成和维系一种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在一系列孝行中真切理解人生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同时,传统孝道的现实情怀与超越情怀也有相互冲突的一面。人们专注于其现实情怀,就可能忽视其超越情怀,反之亦然。人们对孝道的理解和践行有时不免陷入顾此失彼的偏执之中,再加上被人曲意利用,很容易割裂乃至扭曲传统孝道的完整意义和人伦情怀。例如,传统孝道本来强调上下通达、生死一体、事死如生,所谓“尊天祭祖、善事父母”等,而偏执的结果却可能是重死轻生,如祭祖时战战兢兢,一丝不苟;奉养父母却马马虎虎,不情不愿,出现“死人胜过活人”“厚葬薄养”等乖谬之举;传统孝道本来具有深刻丰富的内涵,有时却被简化为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或相互攀比的厚葬之风;如此等等。传统孝道失去其丰富内容和人文情怀,沦为一种表面招牌或一套僵化礼仪。其实,重老轻幼或者重幼轻老,重生轻死或重死轻生,重养轻敬或重敬轻养,都是对传统孝道的偏执化,都不符合传统孝道的基本精神。

人生的责任和义务何在?人生的目的和意义何在?父母与子女如何相待?如何对待我们的祖先?如何对待天地万物?这些问题是每个时代、每个社会、每个人都需要不断认识和解决的基本问题。中华传统孝道在其漫长的历史实践中形成了对这些问题的基本认识和解决方法,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也留下了沉痛的历史教训。尽管传统孝道的历史形态和理论形态有其褊狭孤陋之处和时代局限,但其基本精神确实耐人寻味,有许多可取之处,既非反对它的人所说的那样一无是处,也非赞成它的人所说的那样完美无缺。中华传统孝道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解决这些基本的人生问题仍是一种宝贵的历史资源和思想价值源泉。

当代中国社会继承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就是将传统孝道的基本精神与现代文明精神、社会主义道德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继承和弘扬传统孝道所蕴含的亲情相敬相爱之理、推己及人的博爱胸怀和天人一体的生命意识,使之在培养人们的家庭美德和人生境界方面大放光彩。具体些说,当代中国人继承、改造和弘扬中华传统孝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现代精神和方法合理阐释、转化和提升其基本观念及其超越情怀,汲取其历史智慧和人文情怀,剔除其迷信成分和时代陋习。比如,加强阐释其一体相通、互惠对等观念的现代意义,克服其尊卑等级观念的历史局限;将其天地崇拜观念转化和提升为一种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现代生态意识,将其祖先崇拜、圣贤崇拜转化为一种现代的历史意识和文化意识,强化和更新中华民族的自我认同。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传统教育 教育缺失 弟子规

一个人的成长所形成的人格是在身心两方面来培养起来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历史文化等是影响人成长的主要方面,如果笼统的把教育的失败和人格的畸形问题埋怨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未免有些不妥。其实教育的初级基础就在家庭教育,正因为家庭教育的普通才不被人重视,例如我们所理解的家庭教育有什么标准么?具体应该怎样去做?当父母和老师的是否有为人师表的仪态呢?或者当父母和老师的人所接受的教育是否够水准呢?倘若忽视这这些问题那么家庭教育的圆满性就无从谈起了,最终把家庭问题牵加在儿童,老师或家长身上就成为真正的思想问题了。

依照古礼,古代的文化制度孩童从“洒扫应对”开始学习,用现代语讲就是先从生活的劳动教育入手,养成清洁整齐的习惯,然后接受待人接物的教育。它的教育精神是注重人格的培养和礼仪的规范,并非同现在六岁入小学便传授技能的教育为理念。“洒扫应对”是在儿童在家庭中就受到家长身教的熏陶,在耳濡目染中已经完成对孩子初期的教导,这便是孔夫子说的:“弟子入则孝,出则悌,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通过这个中心思想便可理解对于孩子的教育是先树立孩子正确的生活习惯和人格的养成,然后才传授“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至于学而优则仕是在青年阶段的教育了。至于后来被划为封建束缚观念的“礼教”是后人在以成人的思想观念编纂成文,没有基于教育的根基出发,并非是儿童教育的范本,从而以讹传讹最终扭曲了传统中教育的意义。

自汉文帝,汉景帝以后,以孝道治天下的教育精神便已经在中国奠定基础,孝道是中国文化的特征,也是我们民族的美德,但是再好的精神传统若要是遭到破坏和误解势必也会成为被人们作为落后封建的批斗对象。孝精神的出处不用赘疣,且但了解孝的含义即可,孝在古文中的写法上面是一个“老”字,下面是一个“子”字,孝的含义就是上一辈人要时刻提携下一代人,子女要时刻不忘回馈上代人的养育之恩,这个孝的含义就明显了,但对于正确孝的态度也是从家庭教育中树立起来了,教育子女要有良好的理论依据,就是用文化来教育,所以中国的教育理念非常明显,“教,上所施,下所效”“育,使做善也”就是教育的全部精髓。中国古代的教育目的在于人格的养成,这也是中国千百年来虽然在交通信息不能广泛的推广之下,但人们都有孝悌忠信的基本人格观念。在现在孝和教育的观念解体,把家庭中孝的含义“演绎”的五花八门,溺爱和乱爱作为培养下一代的知见。中国素来有养儿防老的思想,下一代和上一代是承传的关系,中国古代少有年老人孤独晚年的情景,西方老年人的生活是在养老院中度过,接受政府的福利,晚年孤苦伶仃的景象比比皆是,现在人只羡慕西方福利社会 的一端,没看到在这种社会制度之下对人的长久影响。现在教育下“孝”的观念含糊不清,成人普遍认为孩子必须就要孝顺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往往把这种成人的孝顺规则强加于孩子。但是何时想过成人何时教育过孩子要孝顺呢?小学生守则第一条“爱祖国,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唯独没有父母,这在我们八十年代出生的人们以致现在暂露头角的九十年代生人又有几成的人接受过真正意义上的“孝”的教育呢?反过来训斥感叹一代不如一代,把责任推给学校社会就敷衍了是。至于后世人们,错解“孝道”的思想,把错误的三纲五常理念定位千古不移的诫令,“父子有亲”用现在的观念来说就是倘若父母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只是单方面的要求子女来尽孝,那也是不合情理的,其他方面以此类推,不必细说。

孝的观念不是强加于谁的,而是从小就应该培养儿童孝的观念,此处的孝并非新华字典里“孝:旧时指儿女无条件的服从父母”的解释,而是指培养儿童从小树立起对父母的恭敬心,这种恭敬心表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对一切人事物的恭敬,当这种观念推己及人对待兄弟姐妹都非常友善,“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对父母的孝不仅仅是表面的礼貌,孝的深层含义是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还要养父母之心,“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这样时刻注意自己德行培养的人就是古时候常讲的“忠臣必出孝子之门”的来由,而并非以愚孝来作为不同情理的训诫。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有正确的家庭观念,难免出现以“孝”来强加于家庭教育,以“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理念管教子女,上文提到教育的“教”是“上所施,下所效”,教育的施行者,也就是父母必须做到“身教”,行为示范,自身要有良好的品行才能教育好子女,这样便可看出孝不仅是单方面一味的愚孝,死守训诫。孝是家庭一面的承传,甚至是多方面的,从而教育出的子女在学习文化技能之前早己经奠定坚实的人生品德和善恶是非的区分能力。

我们现在的教育方式还是依然处在东西文化交流的夹缝里 ,在新旧观念混淆不清的矛盾现象中出现偏差,尤其新式家庭受西方文化生活方式的皮毛影响,对外来文化教育一知半解的崇洋心理作祟,将社会媒体上流行的外国电影中浪漫的生活方式照搬到现实生活当中,并且当作为潮流的象征,在血液里流着中国人的血,头脑里充斥这外来新鲜事物的刺激,树立不起长久的生活理念,新家庭成立后家庭教育出现问题束手无策时便怨天尤人,并美其名曰社会进步的体现,在自家手中培养出“社会杀手”不说,抱怨社会不公,命运不济,把问题统统推向别人,自己似乎永远没有错误,子女受其影响,将上一代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自私自利的生人悲剧重新演绎的更加“青出于蓝”,这样下去那么我们中国的未来谁来承担?

参考文献:

[1]朱永新,著.新教育之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07.

传统文化孝道的含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传统孝道;二重性;孝道式微;孝道立法

[作者简介]张明义,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副教授,湖北十堰442000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5-0123-03

中国的孝文化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初始意义指尊敬祖宗,报本返初,生儿育女,延续生命。最早的汉字“孝”,则出现于距今约3千余年前的殷商时代。不过,当时“孝”字仅见于卜辞一处,用于地名。所以,现在还不能断定殷商时代的“孝”字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孝”字,与当代“孝”字含义完全一致的“孝”。根据现有资料,较早的见于《尚书・酒诰》篇,其中有言日:“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人们于农事完毕之后,赶着车出外做些生意,用以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伦理学大辞典》对“孝”的解释是:中国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之一,有三层含义。一是必须孝敬自己的祖先,按时恭敬地祭祀祖先,继承祖先的事业,按照祖先的规定办事;二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恭谨地侍奉父母;三是立身行道,效忠君主,立业扬名,以显父母。这一解释是对古代孝道的概括,而在现代生活中,孝道的表现形式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变化。比如,祭祀祖先没那么勤勉庄重了,服从父母没那么绝对了,光宗耀祖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了。但如果核心的原则没有变,孝道的现代意义到底在哪里呢?诸如此类问题,无论对传统孝道是采取弘扬重建还是怀疑批判的态度,都必须予以深入思考。在此,笔者略陈己见,以资探讨。

第一,对先秦与后期儒家的孝道应予以区别。孝的问题是儒家整个伦理学说的组成部分,与其他部分以及整个思想体系有内在联系,不可人为地分割开来。同时,孝道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自发自觉到强化定型的轨迹。先秦儒家孝道自孔子创立,曾子继承和完善,孟子、苟子等人的进一步补充后,成为儒家最基本的伦理价值信条。其内涵包括家庭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两部分。到了汉代,由于统治阶层对其加以改造利用并逐渐法律化,其内涵已发生了很大变异,在许多方面甚至背离了先秦儒家的原始初衷。至宋明清时期,孝道在理论上更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的新特点,最终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和后世愚孝的根源。可见,先秦儒家孝道与后期儒家孝道是有很大差异的,故必须将二者加以区别认识。毋庸置疑,先秦孝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宗法观念的产物,一旦形成又反过来为维护宗法社会服务。就先秦孝道而言,确实存在着重葬祭之礼、讲究爱有差别、过分强调父母长辈的权威和尊严、肯定“无违”和“父子相隐”等片面愚昧落后的缺陷,这是应当认真分析并将之加以剔除的。但不可否认,与后期孝道相比,先秦孝道更具平等性、相互性、合理性,其中包含着可资借鉴的合理因素,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促进人际关系和实现代际关系的和谐、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以及培养人们的爱国精神都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第二,对传统孝道应采取历史、辩证的态度。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上,孝道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一方面,它在一定时期内有力地维护着中华民族的和谐发展,凝聚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关系,维系家庭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长期等级制度的社会中,“愚孝”被当作道德楷模,把牺牲子女的基本权利作为道德教条,把压抑人性作为“孝”的必然归宿。故而随着西方启蒙思想的涌入,在新文化运动暨时期,陈独秀、胡适、吴虞、鲁迅等思想家以《新青年》为主要阵地,猛烈地抨击了传统孝道的残酷性、保守性、虚伪性及其危害。与此同时,梁漱溟、冯友兰等现代新儒家则对孝道持肯定态度并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孝的伦理可以为今所用,可以进行现代转化,综合创新,弘扬发展。建国以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以《二十四孝图》为代表的传统孝道,又遭到了全盘否定。因此,传统孝道在社会文化和民众实践中,呈现出继承、弘扬与挫折并存的历史命运。当前,我们重新审视传统孝道时,理应采取历史、辩证的态度。要看到孝道本身具有二重性,即人民性和封建性并存,精华和糟粕共生。所谓人民性,指的是孝乃基于人类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对父母亲人的亲爱之情、敬忠之行。这是一切仁心善德的基础,也是人类对亲子关系普遍规律的合理认识。只要人类亲子关系存在,那么这种伦理感情和伦理义务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并且作为人类伦理文化的精华而具有某种永恒的价值而具有继承性。而封建性,是指孝道在封建社会中被统治阶级拿来作为其宗法等级统治的精神基础,并对此不断加以极端化、专制化、神秘化、愚昧化,从而使人形成愚忠愚孝。以巩固他们的专制统治。诚然,中国传统孝道有过时之处,有维系宗法社会等级制度的痕迹,但讲孝不等于“封建”与“落后”。无人性的孝道要彻底破除,但是孝道精华也不能抹杀和抛弃。我们在评价传统孝道时,一定要对这些有清醒的认识。

第三,对“孝道式微”应持理性的认识。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传统道德体系的瓦解,“啃老、虐老、遗老”现象层出不穷,传统孝道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对“孝道式微”的局面我们不应过于惊诧,而应持理性的认识,看到现象背后的必然性:其一,传统孝道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我国古代社会是以农业生产为其基本生产方式的,中华文明也是以发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为主的,农耕文明的稳滞性与传承性决定了先人认同耕作经验的权威性。因此,老年人在农业生产中日积月累而获得的生活知识、生产经验、生产技能、智慧,对于年幼晚辈都是极为宝贵的财富。这种“出于对劳动经验的崇拜的祖先崇拜”,一定程度而言,就是农业社会尊敬老人的经济基础和思想的根基。现代知识和经验的获得,已不主要靠老年人的身教口授。年龄已不是权威的象征和一笔宝贵无比的财富了。老年人在整个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中下降,使得“孝文化”基础变得更脆弱了。换言之,我国古代孝道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长辈的绝对权威结合在一起的。当晚辈的知识结构、资源财富、权力声望都超过他们的长辈时,角色敬重也就转移了。其二,传统孝道的社会功能已经日趋微弱。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带来家庭结构的变迁,联合大家庭解体,核心家庭占主体,家庭结构趋向于小型化、松散化。两代之间的关系更多地靠亲情力量来维系,“孝”的伦理道德已不再强有力。人们学业、事业的成功,除主观因素外,家庭因素也在社会化过程中更多地让位于社会因素。同时,大家庭的解体与重组,使家庭部分功能弱化,部分功能转向社会。在社会转型中,家庭小生产功能向社会大生产功能

转移,家庭教育功能向幼儿园、学校及社会教育功能转移,家庭经济赡养功能向社会保障功能转移,家庭生活照料功能向社区服务功能转移,老年人养老方式也从单纯依赖血缘网走向依赖社会网。由此,传统家庭血缘网络结构的分化减少了人们对传统孝道的依赖程度。其三,传统家庭观念与尽孝观念已经日渐淡化。由于提倡尊重个人独立人格,现代人趋向于事业认同,以个人成就为价值取向,家庭意识逐渐弱化。家庭本位让位于个人本位,使得“孝”的意识慢慢淡化。同时,现代劳动力的流动就业方式,使家庭成员就业区域扩大,人们在职业与地理位置上的分散性,拉大了亲属问的生活距离。多数子女与老人分居,难以像传统农业社会时一样在家中尽孝。此外,不同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造成了两代人之间沟通的障碍,“行孝”也更加不容易了。在尽孝问题上,许多年轻人认为,目前社会资源流向已向老年人倾斜,如果在家庭中还要赡养老人,那么老龄社会的发展是以牺牲中青年的利益为代价的。因为中青年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他们为赡养和照顾老人而付出时间和精力。势必影响其学业和事业,甚至导致下岗。影响其子女的教育和成长。而不少老年人也认为,现代社会的家庭代际重心转移,要求子女尽孝的时代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