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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护理学的概念

内科护理学的概念

内科护理学的概念范文第1篇

护理的工作对象是人,而护士的工作满意度直接影响到护士工作的效率和工作态度,从而影响病人的情况。有研究表明f}}l,儿科护士的应激问题多,心理状态较差,工作压力显著高于其他科室,对整体工作处于不满意水平。因此,有必要对儿科护士的工作满意度及其相关因素进行研究。到目前为止,大量的研究集中在对护士工作满意度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许多学者侧重于认为护理工作本身的因素是影响护士工作满意度的主要原因,但对于工作满意与否不仅与工作本身有关,同时也取决于个体对工作的期望值。因此,个人态度方面的研究已成为工作满意度的研究方向。自我概念是个体把自己当成客体所做出的知觉,是人在内心深处对于自己形象的看法和评价,专业自我概念则是反映个体对其自身的专业认识、自尊情感和专业行为取向,无论是自我概念,还是专业自我概念,都更侧重于个体对自我的感知}s}。护理人员对自我的看法,不仅影响行为,也与心理健康有密切关系。本研究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对儿科护士自我概念、专业自我概念及工作满意度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调查与分析,以明确儿科护士工作满意度与自我概念、专业自我概念之间的相关性,便于护理者及者进行干预和,稳定儿科护理人员队伍。

1,调查对象

2方法

2.2调查工具

[1]

2.2.4量表的信度MSQ ,TSCS及PSCNI在本研究中的Cronbach's a系数分别为0.92,0.88,0.86,说明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

3结果

[2]

从表1可见:不同自我概念及专业自我概念儿科护士工作满意度差异具有学意义。自我概念、专业自我概念高的儿科护士工作满意度高。说明自我概念及专业自我概念是影响工作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3.2儿科护士自我概念与工作满意度的相关性见表2

从表2可见:除自我批评与自我认同外,自我概念的其他因子均与工作满意度各维度成正相关。

3.3儿科护士专业自我概念与工作满意度的相关性见表3

从表3可见:除能力和专业技能2个因子外,专业自我概念其余因子与工作满意度3个维度均呈正相关。

3.4儿科护士工作满意度的多元回归分析分别以儿科护士的内在满意度、外在满意度及一般满意度为应变量,以自我概念各维度及专业自我概念各维度为自变量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采用stepwise法,在a=0.05的水平上筛选有意义的自变量。结果见表40

[3]

从表4可见:自我及工作灵活性这2个变量被筛选并引进了儿科护士内在满意度的回归方程。从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心理自我对内在满意度贡献最大,其次是灵活性。而心理自我、沟通交流能力、自我认同及生理自我4个变量则被筛选引进了外在满意度及一般满意度的回归方程。其中,心理自我对儿科护士工作满意度贡献最大,而工作灵活性则只被引进了内在满意度的回归方程。

4讨论

生理自我与内在满意度、外在满意度及一般满意度呈正相关。因为护士从事的护理工作是一种需要脑力和体力相结合的双重劳动,工作琐碎而繁重,人员的相对不足,护理设备投人过少,使护理人员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造成护士心理和体力同时透支。生理自我较高的护士,能够保持最佳的身心状态,积极地面对生活和压力,更有利于正面职业心态的培养,所以工作满意度也较高。

4.2儿科护士专业自我概念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3)显示,灵活性和沟通交流能力影响儿科护士工作满意度。灵活性包括思维及工作2方面。思维的灵活性指思维活动的灵活程度,指善于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与变化,及时地用新的观点看待已经变化了的事物,灵活地寻找符合实际的解决问题的新设想、新方案和新方法。而工作灵活性,是指一个人对工作中变化程度的适应性能力。护理工作不是地执行医嘱,而是要有自己独立思维的能力,这种思维能力是建立在思维广阔性和深刻性的基础上,是建立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的。思维灵活性高的护士善于思考、综合、分析、整理,把繁杂的工作排列有序,井井有条;善于从工作中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从而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而工作灵活性高的护士,容易适应工作中的变化,工作效率高,护理质量好。21世纪需要有创新精神的护理人才,而要创新首先应具有开创性意识和灵活的思维方式。在我国,长期应试形成的以识记为主的学习习惯以及传统中专护理教学注重规范化护理操作训练的教学方法,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护士思维的灵活性。

护理专业自我概念沟通交流维度反映的是护士对于自己与病人、其他医护人员之间人际交流的自我认知评价。研究结果(表4)显示,儿科护士沟通交流能力与外在满意度及一般满意度呈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335,0.359,与国内相关研究m结果相符。人际交往是护士活动和职业活动的基本形式,而人际沟通则是护士工作目标的桥梁。良好的沟通能力不仅能增进护患关系,而且可提高护士对环境的适应性,与医生、同事、领导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如果护士之间有良好的沟通与交流,那么良好的工作氛围会令护士感到更加愉快,也会使工作效率提高。而且有着良好交流技巧的护士能够更好地与病人进行交流,使患者对其更加满意,自己也更有成就感。因此有着较好交流技巧的护士更满意他们的工作,而缺乏有效的交流会导致护士对工作不满意。Boyle等yak也发现,交流、自主性以及群体的合作性可以降低工作压力,从而提高工作满意度,使护士更愿意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吴秋香对130名临床护士结果显示,90%以上的护士认为沟通能够促进协作、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精神轻松、工作愉快四。所以,交流在影响护士工作满意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提示提高护士对自己专业相关的沟通交流表现的认知评价,有利于提高自我概念水平,促进心身健康。

4.3本研究结果对护理者及教育者的启示综上所述,儿科护士的自我概念、专业自我概念与工作满意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护士工作满意度的高低不仅可影响护理的质量,也与护理人员的流失、护士的短缺、病人的满意度及护士的身心健康有关。因此,护理管理者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如鼓励评判性思维方式及加强沟通技巧的培训等,从增加灵活性和沟通能力下手,提高儿科护士的自我概念、专业自我概念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其工作满意度。此外,今后应加强基础科学和护理管理方面的研究,明确自我概念与行为方式的关系,对进人临床前的护生提供前瞻性的教育,以帮助护生发展自我概念和提高临床工作能力。

内科护理学的概念范文第2篇

职业自我概念作为整体自我概念的一部分,来源于个人对自我及对职业世界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个人对职业的态度、职业责任感、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及职业价值观等[1]。职业自我概念在个人的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核心和驱动作用。在护理领域,护生的职业自我概念日渐受到关注。为了解不同学历护生职业自我概念的水平和特点,2011年3月对我院237名硕士研究生、本科和高职护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采用非概率性抽样方法(方便抽样方法)抽取我院全日制在读护生237人,其中2008级、2009级、2010级硕士研究生15人,正在临床进行毕业实习的2007级本科护生12人和2008级高职护生92人以及已开始护理专业课程学习并有临床见习经历的2008级本科护生25人和2009级高职护生93人;女生225人,男生12人;年龄18岁~26岁。 1.2方法 1.2.1调查工具 1.2.1.1一般资料问卷 内容包括性别、年级、生源地、是否独生子女、学历层次、家庭结构等。 1.2.1.2大学生职业自我概念量表 该量表由王卫一[2]于2004年编制而成。分为9个维度,53个方面。9个维度分别为职业能力、职业准备、职业抱负、职业决定、职业现实、职业评价、职业设计、职业兴趣和职业适应。量表采用5级计分法,1分代表完全不符合,2分代表稍微有点符合,3分代表有一些符合,4分代表比较符合,5分代表完全符合。总量表的Cronbach’sα系数为0.9165。 1.2.2调查方法 分别向不同学历的研究对象解释研究目的、意义及参与的自愿性,签订知情同意书。说明问卷和量表的填写方法及要求发放问卷,现场回收。共发放问卷237份,回收问卷237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1.2.3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15.0软件录入及处理,进行统计描述及方差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不同学历层次护生职业自我概念 总分及各维度得分比较(见表1) 2.2不同年级本科护生职业自我概念 总分及各维度得分比较(见表2) 2.3不同年级高职护生职业自我概念 总分及各维度得分比较(见表3) 3讨论 3.1硕士研究生的职业自我概念 硕士研究生的职业自我概念总分及职业能力、职业准备、职业决定和职业设计维度得分低于本科和高职护生的总体水平。这与目前护理专业研究生在职业决定上的犹豫性和职业准备上的不足[3],乃至对职业设计缺乏兴趣而导致职业能力发挥不佳等因素有关。分析原因,一方面研究生毕业后首先必须在临床与中专、高职等学历的护士共处同一工作环境,为病人实施基础护理,因此他们认为自身价值不能凸显、不被重用;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原有护士的初始学历普遍较低,以至于社会上存在着“重医轻护”的思想,认为医生的知识和技能含金量很高,而护理人员只是单纯的生活护理和依附于医疗的打针发药,价值不大,加上部分医院的管理者对护理专业的认识不足,使护理工作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这些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高学历护生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和对职业的满足感。建议研究生导师需不断向研究生灌输护理专业价值观念,潜移默化,使其明确护理专业的精髓和使命。此外,作为研究生本人,也要重视临床护理实践,因为护理科研是以临床实践为基础的。同时建议医院管理者增加对高学历护生的重视程度,做到人尽其用,给予其施展才华的机会,尤其在护理科研、护理管理等方面让研究生学以致用。 3.2本科护生的职业自我概念 本调查结果显示,已进入临床实习的2007级本科护生职业自我概念总分和职业能力、职业准备和职业适应维度较正在进行护理专业课程学习,且有临床见习经历的2008级本科护生有上升趋势,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能与被调查的2007级本科护生人数较少有关。彭银英等[4]的调查发现,实习后护生对护理专业的职业认同感会直接影响到护生的职业自我概念。我院2007级本科护生和2008级本科护生全部安排在学校附属医院即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实习和见习,医院中的护理管理者和临床带教老师均接受过高等护理教育,医院和学校合作多年,临床带教的各个环节已磨合得较为合理和科学,能为护生营造良好的临床学习环境,有利于本科护生把在学校所学的知识、技能和人际交往技巧等内容应用于临床护理,实现其帮助病人减轻病痛、恢复健康的角色功能。此外,与其他专业比较,护理专业就业形势较好,且收入稳定,本科护生如能留在大医院工作,还具有较大的专业发展空间,这些对本科护生形成积极的职业自我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3.3高职护生职业自我概念 高职学历护生职业自我概念测试总分在本调研结果中居于最高水平。在职业能力、职业准备和职业设计方面表现尤为突出,这与高职护生的职业去向较一致,专业思想稳定有关[5]。一方面高职护生是目前国内护理工作者的主力军,其就业人数众多,因而就业压力、竞争力要大大超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护生,从而刺激了高职护生在职业中不断进取;另一方面,高职护生在临床主要从事基础护理工作,而我院对护生基础护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非常重视,高职护生基本功扎实,进入临床后能迅速上手,由此得到了临床带教老师、病人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护生的职业认同感。本调查中的高职护生,已进入临床实习的2008级高职护生的职业自我概念总分和职业准备、职业抱负、职业现实和职业评价维度得分高于尚未进入临床实习的2009级高职护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认为,临床实践同样是影响高职护生职业自我概念发展的因素。由于高职护生学制仅3年,在校进行课程学习期间接触临床的机会较少,因此为了帮助其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医院情况,熟悉临床环境,建议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向高职护生多讲述临床病例和增加护生临床见习的机会,增强其专业学习情景的真实性。学校团、学联等组织也应鼓励护生利用假期去医院进行社会实践,不断提升积极的职业自我概念。此外,需要指导高职护生不能仅仅满足于现有的学历和对病人的生活护理,在熟练实施操作技能的同时,要做到善于总结和归纳,触类旁通,举一反三[6]。并鼓励高职护生在学业上不断进取,参加专升本、护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等,逐步提高护理科研能力。#p#分页标题#e#

内科护理学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概念图思维;妇科;腹腔镜;护理

腹腔镜手术是外科史上的一场革命[1],已在妇科领域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此项技术并不能彻底消除手术操作给患者带来的二次伤害。疼痛、出血、感染和下肢深静脉血栓(Deepveinthrombosis,DVT)等并发症直接关系着治疗、护理以及康复的成败。概念图思维是由美国康奈儿大学JosephD.Novak教授等人提出[2],是一种以视觉图的形式分散,组织、分析和表达各种概念及其相互联系的逻辑层次关系。本文结合北京某三甲医院妇科病房实际条件,将概念图思维用于妇科腹腔镜术后患者的临床护理,研究概念图思维在提升护士认知水平、全局思维能力,间接降低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方面的临床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来源

选取2018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接受妇科腹腔镜手术治疗的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将2018年6月1日-2018年11月30日的50例患者设为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方法护理;2018年12月1日-2019年5月31日的50例患者设为研究组。纳入标准:(1)诊断宫外孕、卵巢肿物、子宫肌瘤、输卵管阻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2)能够独立完成调查问卷或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且患者对该研究知情同意;(3)无合并症及手术病史。排除标准:(1)精神疾患;(2)中途退出者;(3)恶性肿瘤患者。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批。

1.2研究方法

(1)概念图的设计由护士长带领的概念图设计团队,采用文献查证、资料学习研讨、专家指导等方式开展妇科腹腔镜术后并发症概念图设计[3]。(2)概念图的培训与考核由护士长分批次对全体护士进行培训,逐步建立护士概念图思维意识与利用概念图思维护理患者的系统理念,利用调查问卷和临床案例现场分析来考核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达到人人熟知、熟用。(3)概念图的应用利用概念图思路引导提炼出术后应重点关注的并发症并给予针对性的护理措施;倡导术后持续无痛、持续舒适、术后问题零疑问理念;使用概念图思维方法向患者及家属进行术后健康宣教,包括并发症预防知识讲解与实际操作指导,后续的恢复过程中持续跟踪评价,见图1。

1.3观察指标

(1)评价实施概念图思维培训前后护士认知水平的改善情况,包括平均识别的并发症种类、识别引起并发症的原因种类、采取的干预措施种类三个方面。(2)采用疼痛数字评分量表(NRS)、焦虑自评量表(SAS)、自设问卷、护理记录、病案资料和辅助检查报告等工具,经研究人员整理统计,来评价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情况。1.4统计方法使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sx±)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一般资料

本研究对照组纳入50例,年龄22岁~58岁,平均(41±11.5)岁;身高148厘米~175厘米,平均(160±7.4)厘米;体重42公斤~75公斤,平均(60±8.5)公斤;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2人、中学23人、大学及以上15人。研究组纳入50例,年龄23岁~60岁,平均(40±11.4)岁;身高148厘米~174厘米,平均(159±7.6)厘米;体重43公斤~72,平均(58±7.9)公斤;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1人,中学27人,大学及以上12人。两组患者在年龄、身高、体重、文化程度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护士认知水平比较

对实施概念图思维培训前后护士平均识别的并发症种类、识别引起并发症的原因种类、采取的干预措施种类进行比较。实施概念图思维培训前,护士平均识别妇科腹腔镜术后并发症种类为6.3种、识别并发症原因来源11种、采取的干预措施共23种,显著低于培训后的9.6种、42种和48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两组患者在寒战、咽喉不适、感染、DVT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方面,研究组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疼痛、恶心呕吐、焦虑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方面,研究组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出血、输尿管损伤、皮下气肿等并发症的对比中提升效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讨论

3.1腹腔镜术后实施护理干预的必要性

近年来,腹腔镜手术被广泛应用于妇科疾病的诊治过程中。但由于全身麻醉、气管插管、人工气腹的建立、医疗器械在盆腹腔的操作等因素,难免会导致患者术后出现出血、感染、DVT、恶心呕吐等术后并发症。文献报道,妇科腹腔镜术后出血发生率3.3%[4];感染的发生率9.8%[5];DVT的发生率高达15.6%,DVT患者中肺栓塞的发生率为45.6%[6],DVT可谓“沉默的杀手”;恶心呕吐发生率30%~50%[7],恶心呕吐可致患者脱水、误吸及伤口愈合不良;寒战发生率为40%~60%[8-9],术后寒战可致患者疼痛加剧,耗氧增加致低氧血症;咽喉不适的发生率14.4%~50%[10],环杓关节脱位是致声音嘶哑的重要原因,复位不及时可致永久性失声;输尿管损伤发生率1%~2%[11];皮下气肿发生率0.2%[12];疼痛发生率为33%~68%[13];术后疼痛及患者在恢复过程中的失能感,亦是患者焦虑的来源,过度的焦虑可致患者血压升高、疼痛加剧[14]。由此可见,妇科腹腔镜术后并发症种类繁多、发生率高、危害大,甚至有的并发症比较隐匿,不易及时察觉,如输尿管损伤、腹腔内出血等,直到患者术后出现症状才得以发现。因此要高效干预妇科腹腔镜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寻求一套安全高效的护理方法势在必行。

3.2概念图思维的护理优势

概念图是一种将发散性思考具体化的方法,又称作脑图、心智图,已成为21世纪风靡全球的思维工具[15]。概念图以主题词为中心有组织、分层次、放射式地把各种知识间的关系呈现出来,将各种护理问题知识点的横向与纵向关联以简单明了的图形展现。概念图的制作过程需要护士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搜集大量的科研数据,建立清晰的逻辑构架与全脑思考的方式[16],认真汲取专家及同行交流意见,仔细地归纳总结。这一过程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护士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关键点和工作方向;同时也拓展了护士的知识面,提高了护士的思考技巧,使得隐性知识可视,从而提升了护士对腹腔镜术后并发症的认知水平。本研究结果显示,实施概念图思维培训后,护士平均识别的妇科腹腔镜术后并发症种类、识别的并发症原因来源、采取的干预措施种类,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内科护理学的概念范文第4篇

【中图分类号】R5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5-0319-02

评判性思维也称批判性思维 ( CriticalThinking ,CT)是对所学知识的性质、价值及真实性、精确性所进行的个人分析、评价、推理、解释及判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决策。评判性思维是有目的、自我调控判断的过程,包括解释、分析、评价、推理及对证据、概念、方法、标准的解释说明,或对判断所依据的全部情境的考虑 。[1]有关评判性思维的研究在国内已日趋成熟,从护理的角度来看,评判性思维能力是对临床复杂护理问题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义的自我调控性判断、反思、推理及决策过程,是护理人员面临动态、复杂的临床环境进行正确反思与选择所必需的思维及判断方法。评判性思维是评价护理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护理本科学生(下简称护生)核心胜任力培养的内容之一。影响护生评判性思维发展因素很多,除了其自身的特质,即护生的态度、能力和价值观外,学校专业课教育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尤其是临床护理课程如《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急重症护理学》中的教学方法是重要的环节。如何在临床护理实践教学中培养护生评判性思维,使护生面对临床情景时,能结合已学过的知识进行反思、分析、综合作出符合个案的判断和决定,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本研究从实验、课间见习、教学实习三环节着手,以“培养评判性思维”为主线设计不同阶段的实践教学活动,形成系列化的评判性思维培养实践教学方法,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以我校护理专业08级二本081、082 、083、084四个平行班110名学生为研究对象,年龄21.04±0.35,男性8名,女性102名,以整群抽样方法选定两个班为实验组,另两个班为对照组,两组任课教师、理论教学内容与学时均一致。

1.2 方法:

1.2.1 教学方法:对照组按原教学计划安排实践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中包括单项实验操作示教、演示与考核;课间见习和教学实习以分组的方式由带教老师指导讲解。实验组在执行原实践教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实践环节和教学内容的特点增加实践教学活动,形成渐进性、系列化的教学特点,具体方法有: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环节中实施外科、妇科、急重症疾病围手术期护理的模拟情景演练:由教师确定4个典型疾病,每班分为2组,每组学生抽签决定演示疾病,自行设计病例内容,须综合健康评估、手术前后护理、手术室护理、系统疾病护理等知识,分组进行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完成该疾病整个围手术期护理的综合演练,要求把疾病护理知识、护患沟通、技能操作穿插组合。

课间见习环节实施床边病例分析和反思日记: 带教老师选取病例,由学生独立进行问诊、体格检查后,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分析病例,提出护理问题,制定出护理措施。然后由一名学生汇报,其他同学进行补充,带教老师根据学生的汇报进行总结。每次见习结束后由学生书写反思日记,记录当天在见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临床与书本的差异及相应的思考。

教学实习环节实施非经典PBL教学查房和概念图:教师确定一综合病例,该病例要有鉴别和分析的意义,具有病情变化的特点。教师针对该病例给全体学生以问题,问题包括直观型和灵活型。直观型问题主要用于回顾性复习疾病知识。灵活型问题包括综合性的问题,易被学生忽视的问题,新进展或临床上有争论,目前不确定的问题。每班学生组成一查房小组围绕这些问题复习知识,查阅文献,收集病人资料,反馈教师提出的问题,同时也提出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在查房日按病史汇报、床边评估、实施护理操作,结合有效沟通、健康教育进行,最后进行互动讨论,教师总结评价。在护理教学查房后,要求每位学生画出概念图,把查房病例涉及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治疗与护理诊断高度浓缩在概念图里,通过层级结构形式的表现,整合新旧知识,构建知识网络。

1.2.1 评价方法:两组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实施前后进行评判性思维能力测量比较。调查量表采用中文版本的评判性思维倾向性测量表(CTDI.CV)[2]。测量共有 7方面的特质:寻找真相(即对寻找知识抱着真诚和客观的态度)、开放思想(对不同的意见采取宽容的态度,防范个人偏见的可能)、分析能力(能鉴定问题所在,以理由和证据去理解症结和预计后果)、系统化能力(有组织、有目标地去努力处理问题)、评判性思维的自信心(对自己的理性分析能力有把握)、求知欲(对知识好奇和热衷,并尝试学习和理解)和认知成熟度(审慎地作出判断或修改已有判断,有警觉性地去接受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CTDI-CV 总分为70~420分,各个维度总分为10~60 分。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进行病例分析客观题考核,两组成绩进行比较分析。

1.2.1 统计方法:采用SPSS15.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两组资料均采用样本均数比较t检验和u检验。

1.3 结果:

表1 两组学生评判性思维倾响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后比较

项目实验组(n=55)实验前实验后对照组(n=55)实验前实验后

寻求真想38.37±6.0138.35±4.6538.17±5.50 38.24±4.58

开放思想38.38±4.25 40.90±4.27*38.17±5.5038.37±4.58

分析能力42.06±5.03 45.49±4.58*42.15±4.5142.38±4.18

系统化能力 39.68±4.9541.49±5.48* 38.73±5.4538.54±5.15

自信心40.27±5.93 42.82±6.56* 40.19±5.1240.46±6.08

求知欲43.35±7.56 45.47±4.56*42.89±4.5643.04±4.58

认知成熟度40.27±6.02 41.45±4.65* 40.88±5.4941.44±4.68

总分 282.92±4.87 294.92±4.32*281.92±5.02 281.92±5.02

注:与实验前比较,*P

表2 两组学生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后病例分析客观题考核比较

实验组(n=55) 对照组(n=55) u值p

成绩85.7±2.8 80.8±3.5 14.17

实验组与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2 讨论

表1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实践教学活动后“开放思想”、“求知欲”、“自信心”、“分析能力”和“系统化能力”评分有显著性差异。系列化实践教学方法,将模拟情景演练、床边病例分析、反思日记、非经典PBL教学查房和概念图多种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于不同的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一系统化的模式,从多个角度、多个切入点来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学生推理、分析、判断的能力。

2.1 模拟临床情景综合演练是一种能充分调动护理本科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让护理本科生在某一特定的临床模拟情境中扮演角色, 通过换位思考和移情作用,启发及引导护理本科生共同探讨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解决问题的策略,达到情感领域更高层次的目标。[3]本实验中围手术期模拟临床情景综合演练以护生主动活动为中心,通过护生自编、自导、自演,使护生进入角色状态,打开思维的闸门,激发创造力、想象力,激活各科学习中储存的知识,从不同的角度,使用不同的方法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促进护生评判性思维的发展。

2.2 概念图是一种等级式的略图,它是对一个既定情景下所需知识的一系列概念进行有意义的再现。在概念图的顶部是包含意义较广的较抽象的概念,通过连接词与其下位的较具体的概念进行有意义的联结,这就要求学习者对应用情境和知识有实质性的理解而非机械记忆。[4-5]。本实验中在腹部疾病和泌尿系统章节于非经典PBL教学查房后进行概念图的练习,在对相关疾病全面的了解、分析的基础上,将所学理论整合到实践中,将新知识与原有的知识进行有意义的连接,再以一种直观的方式表达出来。Abel[6]等对28名护理专科生进行概念图法教学,让学生对患者生理、心理需要、护理照顾的概念及其相关性建立概念图。结果表明,这种教学法促进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更深刻理解,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评判性思维能力,与我们的研究结果具有一致性。

2.3 从实验组学生见习后所写反思日记看,记录内容丰富有记录运用沟通技巧中的成功与遗憾;发现了临床护理操作与课堂教学的不同之处,提出了思考建议;对某些护理常规知识提出自己的思考与见解;对临床带教老师带教方法的看法和评价;护士角色地位的认识和思考;自己职业情感和专业价值观方面的变化与思考等等。通过记录自己临床实践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时,学会了运用分析、综合、评价等评判性思维技巧适应各种复杂情况,并通过自我反思展现自己的认知和思维活动过程,审视自己所采用的思维技巧和价值取向,促进有意义的临床学习并有助于促进评判性思维能力的发展[7-8]。

2.4 系列化的评判性思维培养实践教学法在教学实习中采用了非经典PBL教学查房,其以问题为基础,重视护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充当指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品质。护生在收集资料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迫使护生更加努力寻求相关知识,特别是面对一个资料繁多的病例时,必须运用评判性思维去伪存真,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加以整理、归类、分析,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提供个体化的护理措施,这一过程不仅激发了护生求知欲和提升专业认知水平,也有助于提高护生的分析能力和系统化能力,从而培养了护生评判性思维能力。

表2显示,两组护生病例分析客观题考核成绩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 0.0 5)。病例分析客观题考核是一种新的命题方法,以病情发展为主线,层层推进,以客观题的方式考核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综合理论、实践知识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护生评判性思维倾响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探讨。

3 结论

内科护理学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名誉权;权利能力;伦理人格;辩证推理

死者的名誉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在我国司法实务与学说中已然得到一致肯认。然而,就死者名誉保护的法理基础,则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权利保护说、近亲属利益保护说、家庭利益保护说、法益保护说及延伸保护说等5 种理论认知。本文无意评价它们的优劣,只是其内含的概念法学的弊病,不可不察。不超越概念法学的视域,对死者名誉权的保护基础问题就不可能获得有效诠释。这是因为,从逻辑上看,享有私权的前提在于,主体资格即权利能力的取得。而死者断然不会具有这种以自然生命为前设的主体资格,也就不会有什么名誉权。在概念法学那里,死者名誉权是难以成立的。

一、名誉与名誉权概述

民法通则第101 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对名誉权的保护,似乎采取了有限制的态度,即只明确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在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构成上要求故意、损害事实、行为的违法性及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保护的条件不可谓不苛刻。直到1993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才将名誉侵权扩张到了过失侵权的情形。

由于我国民法并未对名誉和名誉权予以定义,学说上对它们的性质、范围认识不尽一致。对名誉性质的不同认识,影响名誉权保护的范围,有必要在解释论上加以澄清。问题的焦点在于,名誉是否具有主观性,所谓“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是否受到保护。有人认为,名誉作为人格的一项重要的内在要素,指个人对自我的尊严感。有人折衷认为,名誉是社会不特定的他人对名誉主体的品性、德行、才能、水平、信用等一般评价以及名誉主体对这种评价的能动反映。 这些认识未能提供解释论上的依据,也难谓精到———如果名誉果真有主观的一面,不就径直取消了死者名誉吗? 这与死者名誉受到保护的事实相矛盾。死者名誉的保护奠基于客观名誉论上。名誉是客观的, 是有关自然人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社会评价。该认识也得到我国司法实践的支持。 名誉权即由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获得和维持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权利。其具有专属性、非财产性、可克减性等特征。

二、生物人享有名誉权的精神基础

依近代民法,权利能力是生物人转化为自然人的“通道”,是否具有权利能力,仅维系于生物人之生命。但从法律史上观察,生物人并不是自动成为法律主体的。无条件赋予任何生物人以主体资格,只是近代民法的实际。它清楚的道出这样一个真理———生物人成为法律上的自然人同样出自法律技术上的拟制。 其实,自然人与法人一样,都是法律上的拟制,是法律对生物人的主体地位承认的制度实在,而非现实实体。自然人的概念,诞生于个人主义的思想温床,而不是简单的个人存在的事实。拿掉了个人主义思想,自然人的概念不复存在,权利主体将为以共同体思想作为拟制基础的主体概念所代替。自德国民法典以来,生物人被普遍无条件的赋予权利能力———“私法化”、“形式化”的人格———让我们往往不见自然人同样是制度实在是法律拟制结果的事实。

法律又何以单单赋予生物人权利能力? 这个问题在当代动物福利的冲击下,尤其凸显。概念法学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的,因为近代民法上的人只是个形式化的人的概念,是纯粹技术意义上的概念。在我国民法继受过程中,民事主体背后的价值考量更是丢失殆尽,对于民法上的人是从伦理学意义上的人移植而来的事实, 更是不得而知。

人、权利、法律义务以及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联系起来的法律关系概念的精神内容,源于将伦理学意义的人的概念移植到法律领域。每一个人(生物人) 都生而为“人”(自然人) ,对这一基本观念的内涵及其产生的全部后果,我们只有从伦理学上的人的概念出发才能理解。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人依其本质属性,有能力在给定的各种可能性的范围内,自主地负责地决定他的存在与关系,为自己设定目标并对自己的行为加以限制。这一思想渊源于基督教,也渊源于哲学,系统的反映在康德创立的伦理人格主义哲学中。在伦理人格主义哲学看来,人正因为是伦理学意义上的“人”,即具有理论理性更具有实践理性的人,因此这种理性生灵本身就具有一种价值,即人不能作为其他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人具有尊严。

只有存在“自由”的人,法律与道德才是可能的。由于人是经验现象世界的一部分,人的意志与行为也就服从于牛顿物理学理论中的因果铁律,从而人是不自由的,是被决定了的。而另一方面,人的内在经验和实践理性却告诉他,人是一种自由且道德的能动力量,他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只有在与“感觉的世界”相对的“概念的世界”中,自由、自决和道德选择才都是可能且真实的。法律与道德必须被纳入概念的本体世界———自由与人之理性的世界。只有人才是且能居于概念的世界中,才是理性的,才是“自由”的,才是价值本身。在外的,是人实现其人格的手段,是人的意思所支配的“物”。

因此,只有人才具有法律人格,才具有权利能力。“所有的权利,皆因伦理性的内在于人个人的自由而存在。因此,人格、法主体这种根源性概念必须与人的概念相契合。并且,两个概念的根源的同一性以如下的定式表现出来:每个人……皆是权利能力者”,萨维尼如是认为。权利能力概念的基础在于伦理学意义上人的“天赋自由”(康德意义上的) ,在于人的理性。具体的生命现象并非权利能力的实质前提,而是一种为实现法律目的而设的技术标准。人的本性使人成为伦理意义上的人,继而被肯认并赋予法律主体资格,享有权利,包括名誉权。

必须特别注意传统人格概念与权利能力的实质性区别。首先,来自于罗马法的传统人格概念是个公私法混杂的范畴,权利能力概念是对人格概念私法化努力的结果,这种努力在德国民法上得以完成,虽然完成得并不彻底。其次,权利能力是一形式化的概念,反映了德国民法高超的立法技术。这一编纂概念的使用不仅减轻思维工作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使人的概念得以适用于一些形成物,法人的立法从而可能,自然人与法人有了共同的技术基础。所以,权利能力是一个纯粹技术性的编纂概念,容易诱引描述对象自价值剥离。[ hi138/Com]

三、死者名誉权保护的法理基础

(一) 与名誉权共通的精神基础

好名声是天生的和外在的占有(虽然这仅仅是精神方面) ,它不可分离的依附在这个人身上。现在,我们可以而且必须撇开一切自然属性,不问这些人是否死后就停止存在或继续存在,因为从他们和其他人的法律关系来考虑,我们看待人仅仅是根据他们的人性以及把他们看作是有理性的生命。因此,任何企图把一个人的声誉或好名声在他死后加以诽谤或污蔑,始终是可以追究的,纵然一种有充分理由的责备也许可以允许提出来———因为“, 不要再说死者的坏话,只说死者的好事”这句格言,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是不适用的。

在康德哲学中,理性的意义不仅指人类认识可感知世界的现象事物及其规律性的能力,而且也包括人类识别道德要求并根据道德要求处世行事的能力。 道德要求的本质就是“理性”本身———理性的实践使用,非工具理性、理论理性意义上的知性。人类的绝对价值,即人的“尊严”,就是以人所有的这种能力为基础的。近代民法以“抽象人格”为观念基础的源头,在这里表露无疑。因为康德的学说对《德国民法典》制定者的精神世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根据人的人性,把他们看作理性的生命,人被视为抽象的存在,各如其面的人之具体不同被忽略不计。

抽象就是撇开一切存在于空间与时间的那些有形的具体条件,于是,考虑人时,就逻辑的把他和附属于人体的那些物质因素分开,这并非指他的确实有被解除这些特性时的状态,而仅仅指作为灵魂来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可能确实受到中伤者对他们的伤害。正如一百年后,任何人都可以编造一些假话来污蔑我,像现在中伤我一样。

依批判哲学,在认识活动中,灵魂这种理念像世界、上帝一样,是通过理性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纯粹理性概念,没有现象对象与之对应,是超感性、超现象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因此,想去认识灵魂(不朽) ,乃理性迷误的结果,是谬误推论,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或伪科学。 这样,不仅限制了理性的使用即认识的范围,而且,这不可知的物自体也就为人的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即为理性的实践使用留下了余地。超感性的本体,只能通过实践理性的先天原理,即绝对命令的第一公式或道德律,从实践上认识、解释或推断一切应有的事物,包括至善的条件:灵魂不朽。 关于应有,我们只能对其存在、性质和规律获得一种“实践的认识”即内心的良知和信念。意志所应做的就是,以道德律为根据自立规律,敬重和尊重自立的规律,从而实现目的“自由而道德的意志”。

诚如法哲学家考夫曼所言,康德在其晚期的作品“道德的形而上学”中尚属真正的非批判性,其在重点上拥护理性论的自然法观点。如果我们信服“客观权利理论”,则断然难以与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协调一致。于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名誉权乃至人格权的性质为何? 如果其为非伦理化的法定权利,则死者名誉权的概念也就难以成立。

在民法学上,权利指人实现正当利益的行为依据。依本文所信,权利的本质应从人的本质,从人的自由意志,人的有限理性去寻找。客观权利理论是反自然法思想的,剪断了权利与理性的联系,而转向实证。而实证法则必然与国家主义联姻。因而,尽管客观权利理论在纠正泛道德化倾向上有其积极作用,但其基本定位却是成问题的。依私权神圣理念,权利是无须解释的事实,它乃历史的产物有机形成的,

既非神授,也非任何权力者赐予。

具体言之,人格权是自然人对其自身主体性要素及其整体性结构的专属性支配权,它属于非财产性权利,与其主体不可分离,无从转让。人格权是人权内容的部分,属于道德性权利,是自然、当然的权利。“‘法律的力’不适用于各种人格权……法律没有规定对人身的‘权力’,至少没有规定人本来就没有的权力;从而保护权利人作为人所应有的权利:一切他人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不对人身和人的精神、道德方面进行损害。” 名誉权属于尊严型精神性人格权,自当适用人格权的基本法理。权利的伦理内涵在人格权中表现得甚为明显,与康德伦理人格主义的交通自不成问题。因此,这里蕴涵着一项否定性的结论——只有超越“客观权利理论”所形成的视域,方能为名誉权与死者名誉权找到共通的精神基础。然而,问题还在于,于法技术层面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推理模式下,没有权利主体的权利如何能成立? 我们还要找寻死者名誉权的方法论基础何在。

(二) 死者名誉权:从必然推理到辩证推理(修辞推理)

如前所述“, 权利能力”是高度技术化抽象化的编纂概念,其对应的当为概念是传统的人格概念。1811年《奥地利民法典》第22 条规定,胎儿从其受孕开始受法律保护。在其对个人权利而不涉及到第三人权利的范围内他们被视为已经出生,但死产儿在其如果出生就会享有的范围内被视为从未受孕。我们看到,权利能力开始的另一种标准,被认为始于受孕。真理在这里向我们显现自身,认为人的权利能力终于其他标准之可能性向我们开放出来,其所以可能正是由于权利能力概念的形式性、技术性本质。现行法之所以将权利能力维系于有形的生命现象,乃出于立法便宜之考量,以服务于维护自由伦理人之人格尊严的立法目的。在概念法学的视域下,为了概念体系(外部体系) 的自恰,除了牺牲法律的目的,不对死者的名誉提供法律保护,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只能给出自相矛盾的解释:“权利能力消灭与权利消灭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两者的法律根据并不相同。自然人权利能力之消灭,以死亡为根据,但人格权虽然因出生而产生,却不能说一定因死亡而终止。自然人死亡,使权利能力消灭,权利主体不复存在,但只是使权利失去主体,并不是消灭了权利,否则无法解释财产权的继承问题,更无法解释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死后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事实。”

权利能力是任何权利主体享有权利的前提。将权利能力与权利割裂开,权利能力沦为了虚无的概念。权利主体更是权利范围的核心,权利主体不复存在,权利亦将无所依凭,正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此乃概念法学视域下,死者名誉保护问题面临的根本性困境。将两者分离处理,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径直取消了问题本身。

法律保护死者的名誉权,是基于伦理人格主义的观念,出于对人之尊严完整保护的需要。法律在特别的场合,出于如是目的,将死者继续拟制为权利主体。因为死去的人与自然人概念具有同样的伦理基础:抽象人格。二者并无不同,只是凭借经验难以为流俗理解罢了。

另一方面,借自自然科学的逻辑推理方法与价值无涉,这种“化约”的方法并不普遍适用于法学。拉伦茨之研究表明:“不管是在实践( =‘法适用’) 的领域,或在理论( =‘教义学’) 的范围,法学涉及的主要是‘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在逻辑与价值冲突不可调和时,我们不应该死守着形式逻辑的必然推理不放,虽然逻辑有着保证法的安定性,进而裨益于安全价值的功能。因为价值领域不仅无自明之理, 而且当人们价值取向之间出现冲突时,逻辑不矛盾律亦将失去其有效性,其间并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二元对立。死者名誉权在私法上采取的论证方式,毋宁是一种超越概念法学、科学主义视界的、经院主义的辩证推理方式。它接续的乃精神科学的哲学解释学———修辞学的知识系统。“辩证推理……并不是从某些‘命题’,也就是一些必然是或真或伪的陈述出发,从中推导出‘科学的’结论,而是从‘疑难’或‘问题’出发……争论的问题会通过一项命题或本原而最终获得有利于此方或彼方的完全解决。” 实际上,正是罗马法的复兴及修辞辩证推理的运用,才使得经院法学家创造出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法律科学”。“辩证”在12 世纪的意思即寻求对立事物的和谐。经院法学家运用这种方法,以便调和权威性文本中的矛盾,并从它们中得出新的学说。

因此,这里又蕴涵着一项否定性结论,即只有从必然的形式推理,走向辩证的非形式推理,我们才能为死者名誉权概念奠定有效的方法论基础。既如此,将死者拟制为自然人,使其拥有权利能力,并无不妥。通过死者亲属的代表,权利的行使亦可得以实现。要注意的是,死后人格保护的内在理由,并非死者亲属因此而招致的名誉损害;否则,权利主体与权利分离的危险将继续存在。

四、结语

在概念法学的视域下,死者名誉保护问题无法解决;惟有超越概念法学,回到规范目的,才可能合理诠释。在实证民法体系中要找到死者名誉保护的依据,也只有回到权利能力概念的理性法基础、伦理基础。藉此死者名誉权方能被置于外部体系中的合理位置。故死者名誉权的民法保护,就是一个循环的回溯目的本身的过程,并且是一个经院主义辩证推理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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