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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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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摘 要: 合规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甚至是决定了企业能否长远发展。面临我国企业合规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应当要点解决国家在法律层面、企业规范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做到严格的执法并加大违规的惩罚力度,为合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合规管理应当注重企业文化以及制度的建设。应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文化和制度的建设中,让合规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每一位员工的行为都合规,企业才能合规。

关键词: 企业合规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企业合规管理主要包括了反欺诈、反腐败、反贿赂与反垄断等,指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所要遵守的各种法律制度,并且以此来对企业的合规化经营加以强化。合规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企业的一种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可以有效改进企业的管理现状,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1一、合规化管理的意义

在我国,“合规”一词最早出现在金融领域。从1992 年由国家审计署与央行联合的《对金融机构贷款合规性审计的实施方案》来看,合规管理对于企业的意义可以概括为“风险规避”与“风险治理”。也就是说,合规管理是企业规避风险或治理风险,确保企业效益的关键。

1.1(一)合规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的必然途径

针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言,只有通过运用合规管理,并确保执行到位,才能够有效防范、规避风险。现阶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也变得更加国际化与综合化,再加上产品和业务的多样化,导致面临的政策与制度以及市场环境等,也变得更具复杂性,也使得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更多的挑战风险。通过相关的调查分析我们得出,现阶段,对于国内的企业而言,尤其是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对的最大挑战并不是经营风险,而是信誉风险。从本质上来说,信誉风险的存在与发生,都是因为存在违规违法的操作行为。各大媒体与行政管理部门也曝光出一些企业的违法现象,也就是说企业目前已经开始面临着合规风险的巨大挑战。

(二)1.2 能最大化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通过运用合规管理,不仅能够有效的提升员工的法治观念,形成“人人讲合规,处处显合规”的氛围,也能保障企业依法依规操作和安全运行。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因理念的固化,自觉内化为行动,也可以为企业降低大量的运行成本,避免与转移各种经营风险等。通过运用合规管理,优化经营流程,加强内控管理,全面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增收创效、节支节约提供支持。

2二、企业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创造价值,企业发展的目的就是盈利,检验企业管控体系的成功与否,就在于它是否促进了企业的价值创造。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柱就是企业合规管理,其存在一定要遵循“独立性、价值性以及系统性”等原则,并采取程序性嵌入路径开展工作。

(一)2.1独立性原则

在企业管理中,合规管理必须保持本身的独立性,不是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为了牵制与制约企业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使其合法、合规、合程序,必须建立独立的合规部门,独立的合规风险报告路径、独立的风险识别工具以及独立的合规问责机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规避风险,尤其是破产风险。

(二)2.2系统性原则

基于合规风险的综合性,企业在合规管理上应当积极运用系统论原理进行规划设计,并构建起全面合理的运行机制,强化机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约束与监督,从而实现合规管理的最大效能。

(三)2.3价值性原则

从合规管理的意义上看,企业有效的合规管理,是违规风险损失降低的重要路径,也是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得以提升的关键;同时,它能够增强企业产品竞争价值,巩固优质客户的贡献价值,并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与风险意识。实际上,这潜在地强调了合规管理必须能够“创造”价值。

3三、我国企业合规管理现状

(一)3.1合规管理基本情况

通过对我国企业的合规管理情况调查发现,参加调研的企业包括工业、商业、金融以及服务等各个领域。在参加调研的企业中,93%的企业都有合规管理动作,其中75%的企业存在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在这75%的企业中,58%的企业其合规部门是隶属于其他部门,42%的企业是独立于其他部门的。此外,经过调查发现,52%的企业遇到过合规问题,89%的企业制定了相关的合规政策。通过这些数据可以表明,我国的企业是非常重视合规管理的,参与调研的企业中,有70%以上的企业设立了专门的合规部门,仅有7%的企业没有进行合规管理。

(二)3.2我国合规管理整体上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国企业日渐重视合规管理,但是在管理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立法、制度建设以及合规文化等方面。例如:立法层面比较粗糙,没有明确的,可信的,能够执行的细则,让企业去遵守执行,执法部门权利过大,而且缺乏执法标准;企业对于合规管理没有重视,资源配给不足;合规文化流于形式,公司高层对于合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等。从依法经营、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必须加强企业的合规管理,使其能够规范化、系y化。

4四、我国企业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4.1立法问题

立法的直接目的是要使法得到实施,最终目的则是调整、规范社会关系,使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这既取决于法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又取决于法的体系内部是否和谐。我国立法方面存在的“立法混乱,法律体系不完备问题”直接导致了政出多门,让人无所适从。

(二)4.2执法问题

企业合规管理的关键就是公正执法,而且公正执法也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与关键。但是通过对企业合规管理调查发现,在执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执行力度不一,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还有不作为执法或者执法不到位等情况。这些不仅使得企业的合规管理形同虚设,还大大增加了企业合规管理的风险。

(三)4.3技能问题

合规管理的另一个主要方面就是技能问题,也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待完善。首先,我国缺乏专门从事合规管理工作的人才,社会需求与供给不对称;其次,目前从事合规管理的专职人员素质不高,其专业技能掌握不精,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此外,合规管理人员能够参与的合规检查项目不多,缺乏经验。合规管理的技能培训与继续教育途径较少,普及度不高。

5五、我国企业合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5.1健全制度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确保企业合规管理能够顺利运行的重要基础与前提。通过运行科学的管理活动,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同时也能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等。通过对企业内布置的的修订与数理,并依据国家的法规变化,来对其进行持续修订,使之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企业的合规管理来说具有显著的重要性。

(二)5.2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各个业务部门不只是企业的业务主体,同时也是重要的监督主体,对于企业的制度执行与业务流程等内容,有着非常重要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内部的合规管理,将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定位等作为重要的基础与依据,来优化与设计各阶段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企业的业务部门也要根据各项管理制度,对各自的管理权限与业务范围进行梳理,强化业务的落实监督,及时发现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业务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持续改进。最后,要进行日常的监管实践,进一步对监管清单进行梳理与修订,通过对监管方式的积累与固化,来促进企业内控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5.3强化合规性审查

强化企业的合规性审查,要将该制度嵌入到企业的各个内部控制环节当中去,以此来实现对于各个层面的管理衔接。一般来说,嵌入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程序上的嵌入。用对各个业务的全流程控制,来对其中的风险点进行科学的排查,并对重大隐患进行评估与持续监测等。第二种是人员上的融入。要求企业中的各个部门要和其他的部门之间建立起一种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内部管理人员对法规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同时也要对工作方法与规程有一个合理的掌握。第三,指的是合规管理服务意识的树立,要求企业的合规管理,必须要以企业的发展进步为己任,来为业务部门与操作人员提供积极的帮助与咨询,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合规风险的出现,同时也能为企业产品的创新与业务的创新提供保障。

(四)5.4将合规管理纳入考核机制

曾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因此,在进行合规管理的过程中,企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战略要求,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对问责制进行切实有效地落实,并确保其在经营管理中能够做到奖惩分明、违规必究。与此同时,不仅要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良好合规行为加以奖励,同时也要对不好的进行惩罚,改变目前企业责任难落实的问题现状,强化企业的考核机制,并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

六、结束语

现阶段,合规管理已经慢慢演变成当前企业必须要尽快完善的任务。在我国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其所运行的合规管理还一直处在起步阶段中,虽然说其中的大部分企业已经将合规管理纳入到了内控体系里,但是因为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合规管理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也因此给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说,企业必须要通过合规管理,并确保其能够执行到位,才能够真正有效的规避风险。本文在对我国企业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找出我国企业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我国企业合规管理问题给出了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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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昱.打造合规风险管理的多维体系[J].中国农村金融,2016,.02:18-19.

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一、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主要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会计工作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说过,“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挑战不亚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面临的挑战”。200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合规与银行合规部门”文件;2008年,该机构公布了对21个国家或地区银行业合规原则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表明,有20个国家或地区提出了合规要求,一些国家已将合规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国家将合规部门作为银行重要风险管控部门,强调“合规从高层做起”以及合规部门的独立性。这表明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认可。调查报告指出,引发合规事件最为明显的原因是:不能持续强化全面合规的政策和程序,合规文化、意识和培训不足,不能有效识别或确认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报告指出,合规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必须从各个方面得到加强。

银行业合规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进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06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从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发展角度强调了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暴露重大违规事件,机构业务受到限制,财务损失数量惊人,机构声誉严重受损,危及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大量合规失效的案例足以说明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业主要风险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巨大的合规性挑战。而机构的规模越是庞大、综合化和国际化程度越高,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难度就越大,投入的资源就越多,花费的成本也就越高。”

二、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存在的问题

根据银行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需根据合规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行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报当地银监局备案。从商业银行合规制度梳理的结果分析,因合规制度建设缺乏自上而下的总体安排,导致总体架构混乱现象,这也成为影响合规管理实质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笔者调查的多家商业银行合规制度为例,进行简单剖析:

首先,制度体系有待合理化。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繁多笼统现象。有些银行直接套用监管规则,并没有根据本行具体流程和特点进行细化,因而形成“鸡肋”制度,造成制度规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难以执行的后果。有些银行的某些制度,在总行层面已经相对细化,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各个分支行依然盲目进行制度重建,仅重述总行相关规章,不仅徒增内部制度数量,也对相关执行人员的工作造成困扰。二是合规制度体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时效性较强的年度决策性规定也列入制度范畴,不利于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三是个别未列入银监会重点监管范畴的制度更新速度慢,与银行业务发展实践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在银行组织架构体系有待改进的状态下,某些制度建设任务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也就是说,在银行首先进行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前提下,才有望设立并出台具有高度执行力的合规制度,否则,将因为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而成为一种徒劳的文字游戏。例如,某商业银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职能要求,但该商业银行并没有从董事会层面设置专门委员会和首席信息官职位,导致该制度建设形同虚设,也不可能从根本上符合银行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

最后制度执行力不足。例如,根据某商业银行规章制度要求,“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由董事会审批”。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该行内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规部或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制定,并经经营管理层通过之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并未提交董事会决议。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该商业银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中关于“合规政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定。

三、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建议

上述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目前合规管理从理念、建设到执行环节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议银行同业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改善合规管理工作,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一)商业银行应树立全面合规建设理念

首先,合规制度内容不仅应重视专业性,更要兼顾全面性。

根据监管要求,合规的“规”,既包括对现有的外部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自律组织的规定,也包括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商业

银行的合规建设,属于广义的范畴,相对于合法而言,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规”,也应合“内规”。因此,银行同业不仅需立足金融机构的特殊角度,强化专业性的合规制度建设;也要从企业管理角度重视规章制度设置,建立完备的合规制度体系。从合规建设内容角度,商业银行应重视全面性,不仅要涵盖所有业务、各后台部门、各分支机构,更要涵盖全体工作

人员;不仅重视专业合规,还应涵盖非专业合规。

据笔者了解,很多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偏重银行业务和产品、部门分支机构及岗位职责、日常业务it系统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优化工作。即使从日常的合规管理角度,也更侧重业务与机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而在后台支持部门的合规运作、劳动用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非金融企业特有的制度建设方面,其合规建设甚至有所欠缺,凸现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建设深度和广度的不足。

其次,合规管理体系应注重完整性。

合规管理体系从内容角度,表现为商业银行企业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合规和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等多方面内容的有效整合;从执行力角度,合规管理应涉及商业银行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不同工作环节;因此,合规建设及管理应成为商业银行全行的工作,而不仅是合规部门及其高管的任务。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并没有实现自上而下、完全渗透到全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理想状态。主要表现为:事前决策和事中执行的合规抓得紧,而事中监督和事后反馈环节的合规力度相对较弱;侧重预先的风险防范,但对于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制度、诚信举报制度等需持续改进的后续制度建设体系,相对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规内容,应注意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时的内容;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合规制度设置方面,应考虑合规制度贯彻的可行性因素,细化银行的法律部门、合规部门、内部审计等不同部门需要重点负责的相关合规要求,从而实现银行员工立足本职工作,全方位树立自觉防范风险的合规意识,最终提高商业银行全方位合规经营,规范发展的高效执行能力。

(二)商业银行应注意法律与业务人才在合规管理工作中的的协作

根据银监会监管要求,银行合规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多面手”的特点,即法律知识和银行专业知识并重。合规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内涵,也应了解本行业务,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笔者认为,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规与合法的关系,银行合规内含了对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规管理的基础。银行要做好合规管理工作,就必须重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协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执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规管理机制。

目前,某些商业银行依然处于法律与合规部门分设状态。法律部人员主要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一般负责诉讼与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属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事后处理部分。合规部门的员工基本由风险控制部、业务部门的金融专业人员组成,这些人员普遍具有业务专业知识强,而法律常识相对欠缺的特点。也有的银行虽然部门合设,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分工也依然过分清晰,与部门分设环境下的工作效果类似。在这种模式下,合规建设与管理人员,既要判断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判断是否符合行业的规则、自律规则和内部制度。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对金融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高于法律专业人员的不合理状态。

上述工作模式,将“合法”,这一合规管理的基础工作安置在合规建设的后期,导致银行实务工作中,合法性判断与合规性审查难以有效对接,不利于提高银行整体工作效率。

(三)商业银行应优化合规监管机制,实现全行协作合规监管效果

要实现合规管理的最佳执行效果,需要商业银行全行协作,各有侧重,建立合规管理的层层防线,提高合规风险的管控能力。要达到上述效果,要求银行合规监管制度建设细化,实现责任和义务的统一。

据调查,从合规制度建设角度,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业务负责人,普遍被赋予了对其管辖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首要合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业务主管人员只履行合规监管报告职责而弱化合规监管的初步识别任务。究其原因,从合规监管机制角度,合规部门是负责合规性审查的最终机构,业务主管人员并不是合规监管的主要负责者。业务主管经常因更重视商业机会而从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合规责任的履行。

(四)商业银行应重视合规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银行业务创新是银行业摆脱同质化竞争,进行市场拓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这也对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导致其对合规风险的判断难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风险而埋下风控隐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过分夸大风险而影响本行的发展。从这一实务角度,对银行合规人员提出比银行监管机构更高的要求,除具备法律、业务知识以外,还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学习和领悟能力。合格的合规工作人员,应能够做到及时、正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内涵,分析其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并及时提出规避风险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据调查,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人员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难以满足上述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应重视在合规人才的吸收、培养方面加大投入。

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要素管理

涉及银行合规管理的所有的监管法规和内部制度的具体规范性要求正是从各种管理因素的重点因素中提炼出来的,这些因素往往决定或者制约着银行管理风险的有效性控制。

所谓要素管理是针对管理面临的繁杂事项和环境,提炼出重要的因素和事项加以突出和关注。要素管理有两个层次的含义,首先是在众多的事项中确立重要事项及其先后顺序,其次是在某特定事项中确立和关注重要的因素。孔子曰:“事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在确定的管理事项中,对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而言,第二层次的要素含义比第一层含义更加重要。

各级银行机构,尤其是较低层级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尤为容易发生忽视或无视合规管理有关要素,而合规管理事项中往往不明晰要素、不重视要素、不突出要素。基层银行因为管理者素质的参差不齐,更是普遍存在演讲、谈话、谈判没有要素,管理者口头表达中不习惯思考要素、突出要素,而是漫无边际地表述自己的想法。经营管理中的报告、请示、签报要素不明确、不能突出重点,规范性文件缺乏要素,会议内容缺乏要素或者要素不明确。在具体的银行管理经营活动中,最为突出的疏忽或无视合规要素管理的表现如:在长篇不良贷款处置报告中,居然未提及贷款保证人及其责任追究,未分析抵押物的处置。在固定资产购置请示中,未陈述拟购置房产的权属合法性情况。在项目贷款请示报告中未分析贷款项目的合法合规审批问题等。

尽管监管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银行经营管理事项的合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由于有关规则的分散性以及管理者、被管理者的合规意识不够强,使得有关具体合规要求在管理实务中往往受到忽视。

为此,银行经营活动应从如下几方面来突出要素管理,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培育管理要素理念。银行管理者处理任何经营事务应区分要素和非要素,要突出要素,特别应该突出强制性规范要求在管理情景中的重要地位。从事任何经营行为前,要结合目标(愿景)定位管理要素,尤其是合规性要素。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必须强化合规要素理念,这是确保基层银行机构合规管理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在制订政策和规章制度时要突出合规要素。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一定要善于用通俗、简明的语言来组织管理因素,尤其要善于将有关监管法规的分散而复杂的规定提炼到通俗易懂的内部规章中来。内部政策和规章制度要避免冗长、琐碎的文字风格,要强调要素,突出合规要素,要以最具冲击力的视觉效应来突出核心的合规管理要求。

借助简明化、模版化的文件要素来强化合规管理。各级银行机构结合其经营实际和监管法规、管理制度的具体情况,有意识地将信贷管理、资产处置、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环节涉及的各种报告、授权请示、批复、经验总结等文件涉及的合规性要求要素化、格式化,通过清单的罗列来明确。特别是一些管理要素相对比较复杂,而需提交报告的频率较高的管理领域,更有必要考虑将报告要素提炼出来格式化,并下发文件要求基层机构执行。这样既可以提高上报书面文件的质量,又可提升上级机构的审批效率。

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要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习惯于合规要素思维。非要素因素往往是干扰管理要素的重要障碍。管理人员在布置任务,与下级沟通,下级向上级的汇报等口头交流中应时时刻刻想着交流的要素,突出交流的目标。银行管理者在日常管理活动养成管理要素的习惯,有助于培育银行管理中的要素文化。尤其是在内部管理和外部营销环节中促进营销与管理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以适应客户和市场需求,更好地以产品的丰富性和服务的周到性,应对客户需求和挑战。

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注重提升管理要素的能力。管理者尤其要注意提升自己提炼要素、识别要素、分析要素、掌控要素的能力。被管理者则应增强要素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并养成适应要素管理的习惯。为了巩固对要素的理解和掌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有必要在工作中培养利用便条与备忘录强调要素的习惯。

程序管理

在银行的管理中,程序不仅影响到管理创新的效率和质量,也关系到管理风险的控制,尤其是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控制。对于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而言,程序管理尤为重要,因为较低层级的机构和人员更容易专注于经营目标而疏忽程序管理。由于监管法规和内部管理规章往往建立了各种业务和管理事务的程序规范,所以无视或忽视程序不仅会扰乱管理秩序而且可能导致违法违规,损害管理中的公平正义、合法合规的价值取向,最终损害银行的经营效益最大化目标。从当前银行经营管理的实务来看,银行较高层级机构普遍重视程序规范来控制银行的经营风险,因此银行内部程序的遵循不仅仅是监管法规关注的问题,更是内部合规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以2009年12月24日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例,该文件仅有11个条文,其涉及到银行经营管理程序的条文就有6个条文,其中第四条明确地规范了银行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时有关权利证明文件的转让程序。为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程序管理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尊重各种制度化的程序。制度化程序的遵循涉及合法合规问题,银行业的监管规章日益繁多,各种具体业务或管理事项都受到种种监管法规的制约,而监管法规颇为关注有关管理程序的规范。上级行在内部管理的规章设计方面,也极为重视各种业务或管理的程序性规范。银行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该尊重制度化的程序,尤其是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更不能被违背,下级行的管理活动或创新也不能违背上级行的有关程序规则。对于银行内部管理程序的不适应性问题,应该通过程序的修订来补救,而不能先违反程序再事后补救。在管理实务中要区分硬程序和软程序,硬程序是强制性法律法规确立的程序规则,是不能违反的,这是管理中的程序底线。

善于构建、规范和优化管理程序。在较低层级银行机构的管理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普遍存在程序化理念淡薄的问题,容易疏忽程序的建构和规范。为此,首先,银行的较高层级机构有必要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逐步完善各种业务或管理程序规则,尤其应重视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经营活动程序化,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对于较为复杂的业务事项,要通过简明而规范的程序来简化之。其次,要跟踪、研究、学习竞争对手有关管理程序,确保合规前提下自身程序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例如信贷业务管理程序相关的调查、评估、审查、审批流程方面的简化、快捷、实用优势直接影响着信贷业务的竞争能力,特别是在银行利差空间日益缩小的今天更是需要以管理程序中的效率来赢得客户。再次,既有的管理程序也不能一成不变,需要变更,需要创新,需要规范,也需要优化。银行内部应该建立对既有管理程序的测评和检讨机制,以及时修订不合时宜、影响效率的程序。

要确保程序合规、公正和适度透明。由于管理中的监督、约束机制方面的不足,管理程序的合规、公正和透明方面往往存在缺陷。管理者管理决策的随意性更是直接损害管理程序的权威性,这种现象在较低层级的银行分支机构中表现尤为突出。管理程序的合规性是前提,管理者设置和改造管理程序时必须首先考虑程序的合规问题,绝不能简单地追求管理效率而导致程序违规。银行内部管理大多关涉利益和资源配置,因此相关管理程序的公正和适度透明,对于促成管理有效至为重要。尤其是在涉及银行资源配置的财务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实务中,更应该强调相关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笔者在集中采购管理实务中引进了公平、公开的竞价机制以及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推荐、评审结果的内部公示机制,以促成员工和舆论的监督。这种透明度机制既可减少上下级、同级专业监督的复杂化的程序成本,又可借助舆论的无形压力促成管理者的自律。因此,管理程序的完善要在合规的前提下,突出公正性和透明性,强化程序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心目中的权威性。

重视管理习惯中的程序。部门之间与上下级之间沟通、会签文件、商谈事务,均应体现一定的程序。管理习惯中会签专业部门的程序,有时容易被忽视,但是如果会签的是专业性较强且涉及合规的专业审核,如法律部门的审查,则可能直接带来合规风险能否控制问题。如果内部管理程序尚未完全规范化,特别是基层银行机构的部门沟通流程往往依赖于习惯,则管理习惯中的程序对于促成合规秩序也至关重要。另外,遵循管理习惯程序有助于减少和控制管理冲突,促成和谐的管理氛围,也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管理习惯中的程序需要经常性的反思和检讨,这也是管理创新需要重点关注的。从合规风险控制有效性来看,银行机构内部部门会签程序应该规范化、明确化和时限化。

要妥善处理好省略或逆程序与合规风险、操作风险控制的关系。在较低层级的银行机构管理活动中,普遍存在围绕管理目标而疏忽管理程序的现象,甚至时不时发生逆程序的问题。管理者必须慎重对待该问题,有些逆程序是源于管理者的无意识,有的则是受个别人利益因素的干扰而发生。合规、操作风险的发生往往与程序的不受尊重联系起来。管理者必须强调程序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及内部强制性规定的程序要求,银行机构应该主动、及时地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时限管理

管理的任何事项、任何环节,都离不开时间,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均应有时限理念。对于具有大量分支机构的大型银行,经营管理中的时限理念欠缺问题在一些内陆地区或者时间观念较差的欠发达地区尤为普遍。值得注意的是,时间不仅仅是管理有效性的前提,而且是合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当今银行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时限管理在银行内部管理规章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实际上,在银行经营活动有关的监管法规和内部规章往往有大量的规定涉及了时限问题。以财政部印发的《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例,该文件共32个条文,其中涉及时限管理条文就6个条文明确提及了时限管理,有的是明确限制的时间,有的是强化时限的原则性规定,还有的是期限方面的要求。2009年12月24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有4个条文明确提出了合规性时限要求。银行强化合规管理中的时限管理,应重点注意以下事宜:

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均应强化时限理念。要培育银行员工的时限理念,无论对待内部管理还是外部管理,都应该强化时限理念,即对上级、对下级、对同级、对客户均应强化时限管理。管理的任何环节中,开始要准时,结束要准时,中间时间分配也要守时。

突出合规性时限管理的重要性。任何特定的管理事项、活动或者管理环节都应受合理有限的时间约束,这种合理性有限性,既可能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确立,也可能由管理习惯来约束,还可能由管理者明确。对于法律法规或规章有规定的必须遵循,否则属于违法违规。例如在集中采购管理中,招投标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违反有关要求则属于违法行为。在抵债资产处置管理中,如《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每个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对抵债资产的账实核对,并作好核对记录。”“不动产和股权应自取得日起2年内予以处置;除股权外的其他权利应在其有效期内尽快处置,最长不得超过自取得日起的2年;动产应自取得日起1年内予以处置”。银行内部规章也有许多的时限规则。如信贷管理方面,各银行普遍设置了有关审查、核保、贷款审批、提款等环节的时限。财务管理中,如财审会召开前的会议通知时限、会议纪要签发时限,固定资产管理中授权指标使用时限、资产检查核实时限等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该重视和尊重制度化的时限要求。对于由管理者明确的时限,管理者应该尽可能强化时间限制的透明和强制性,一方面约束自己,另一方面也要约束他人。各种管理目标、管理措施、管理过程要时间化、顺序化。

善于在经营管理规章和流程设计中规范时限。各银行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对内部信贷审批、财务审批、资产处置审批等效率低的种种非议,尤其是有着复杂分支机构层级的大型银行更是如此。为解决此类问题,银行内部应该在相关管理规章和流程设计中明确各类授权、审批、沟通、协调、服务等涉及的时间限制,防止不同部门或者上下级之间的扯皮、拖延时间。要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区分硬时限和软时限,两者兼顾,以确保时限管理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要尽可能避免没有时限的管理事项安排。对于具有不确定因素的管理事项或程序,可以确立可适度灵活的软时间。但是无论如何,应该有时间的概念。

银行内部管理规章要在时限安排上突出要素管理。时间的有限性决定了管理的时间应该向重要事项倾斜,为要素事项保障更多的机会和时间。尤其是在相关管理规章构建时,更应该将涉及合规风险控制的核心环节、核心思想给与相对充足的时间保障。

完善时限的监督约束机制。时限管理不仅涉及合规问题,也是管理文化问题。确保时限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首先,应该构建违反时限管理的制裁机制,尤其是违规性的时限管理失误应该追究违规责任。其次,应该强化时限管理的透明度和舆论监督,可以对一些重要的时限管理事项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公示、公开来监督,借助相关业务人员的舆论监督来促成时限管理的保障。再次,可通过上级行的通报来强化监督效应。

结语

银行内部合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我国银行合规管理实务及内部管理文化来看,要素、程序和时限是极为重

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合规风险;长效机制;防控

一、合规、合规风险的概念

关于合规的概念,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对合规的含义进行了如下明确:“合规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已经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二、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从银行业内控管理现状看,合规经营、合规管理、合规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给银行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和声誉风险。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很小的合规漏洞都可能造成银行的巨大损失。邯郸农行金库窃案中,库管员盗取现金数千万元,如此巨大数额的现金,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转移,因此犯罪分子同时发展了数名同犯,在不短的时间内,整个银行都没有发现异常。1995年,有着233年历史的巴林银行突然一夜之间宣布破产倒闭,事后李森对自己的过往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对于没有人来制止我的这件事情,我到现在仍觉得很不可思议。伦敦总部的人应该知道我的数据都是假造的,这些人都应该知道我每天向伦敦总部要求的现金是不对的,但他们仍旧向我支付这些钱。”从李森的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当中不应仅只有李森一人违规操作的原因,亦有周边人对李森的违规操作视而不见原因,更有管理监控缺失的原因。银行的制度不可能完全没有漏洞,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工作人员防范意识不强,就会为犯罪分子提供客观的条件便利。

三、当前基层行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

在经营管理中重业务营销、轻风险防控,重经营业绩、轻管理细节的意识依然存在,容易产生风险事件。

(二)员工的整体素质有待增强

一些基层机构对各项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没有把警示教育、制度教育、流程教育作为一线员工每天的必修课。部分员工思想上对风险防控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业务操作流程不够熟练,对风险的把握不够准确,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规范性不强,极易产生操风险事件。

(三)风险防控的制度措施有待完善

现行的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下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应根据管理和风控要求,不断对办法制度进行修定和完善,为基层行风险防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在银行的平常经营过程中,侧重预先的风险防范,事前决策和结果执行的合规抓得紧,而事中监督和事后反馈环节的合规力度相对较弱;目前仍存在有章不循、“屡查屡犯”现象。对合规考核、问责、诚信举报等持续需要改进的后续制度建设相对弱化、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深化。

四、如何建立商业银行防控合规风险长效机制

机制是使制度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它的基本条件: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又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良好的合规风险管理文化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银行企业文化构成要素长效机制,即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一是明确合规风险防控责任。要建设好银行的合规文化,首先要从高层做起,高层合规能起到榜样作用,要强化高管人员“合规创造价值”及“以内控促管理,以管理促效益”的理念,树立合规风险防控责任意识,形成全行上下齐抓共管、整体联运的合规风险防控格局。大力营造遵章守纪光荣、违规违纪可耻的良好氛围,将“全员主动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渗透到全行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操作环节中,促使员工自觉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

二是持续加强合规风险防控教育。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管理也是硬道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内控合规文化理念,每年定期举办不同主题的内控管理教育活动,培育和弘扬诚信至上的内控合规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风险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增强全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有效的奖惩约束机制。实行内控管理问责制度,把合规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经营行和业务管理部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合规管理成效与考评机制相结合,增强对违规问题的自查自纠能力,加大对违纪违规、特别是“屡查屡犯”行为的处罚问责力度,对出现有违规行为的实行“零容忍”并坚决按有关制度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通过对违规违纪行为和相关人员的严肃惩处和定期通报,警醒员工队伍,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同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合法守规行为进行表扬和奖励,切实做到奖惩分明,对报告或避免重大合规风险的给予表彰奖励。形成合规人人有关、人人有责的健康局面。

全面抓好风险防控措施落地。切实抓好不同时期的重点领域防范措施的落地。同时发挥合规审查、履职监督与监督评价的作用,通过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高风险机构、岗位和环节的排查,健全完善制度流程和系统控制,多措并举防止风险输入扩散和交叉传染。同时加强合规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2006,(10)

[2]刘晓勇.《清华金融评论》关于健全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探讨,2015,(08)

[3]徐瑾,杨继绳.《中国经营报》警惕“权力市场经济”,2010,(11)

财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

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完成,中国银行业基本实现对外开放;股份制改造对国有银行的规范经营、改进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外部监管机构加大了对合规风险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新的形势对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近年来国内一些金融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的陆续曝光,使银行业深刻地认识到切实加强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合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提出了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设想,主要以完善公司治理、搭建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构建流程银行、完善制度体系、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构建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

二、目前国有控股银行在合规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第一,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均由国有商业银行转制而来,继续采用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突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自建立以来,均已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以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为依托“分权设置”的,导致了内控制度的部门性特征十分突出,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部门职责更新完善的手段和方法都较滞后,职责的重叠和脱节并存,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随着新兴业务的不断推出,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情况下,制度边缘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一些操作环节因涉及多个部门,出现诸多管理不到位问题及风险隐患。

(2)制度缺乏流程控制。国内商业银行最初都是沿袭了过去行政机关的制度范式,制度的制定、传达没有结合银行运作实践予以细化,更缺乏及时地修订和系统化梳理,由此形成的制度没有做到具体化和体系化,制度可执行性较差。一方面,导致有效传承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机制缺失,银行长期运作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付出昂贵“学费”得来的风险教训没能传承和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在具体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延续上没有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因而银行各层面具体的风险管理做法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且无法作为员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导致激励和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落实。这是国有银行简单、低层次风险案件不断被复制,不断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

3、合规文化缺失,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

银行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机制;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银行不同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文化;合规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对做的好没有奖励,对做的不好的没有惩罚,“问责制”难以有效落实;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较深。

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

1、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1)强调合规从高银行高层做起,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制定和核准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合规政策,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倡导的合规文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合规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全行上下用以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等。合规政策应明确指出业务部门对于合规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合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2)要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合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合规职责。要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全面性原则组建合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在总行、分行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设立合规岗位;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部门的职责边界: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报告,稽核部门负责实施合规检查,合规部门设置应与稽核部门分离,其履职情况要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应推动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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