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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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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园管理方案

城市公园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正值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与新城建设的关键时期,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畏酷暑,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体现了对我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开县建设委员会向市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开县幅员面积3959km2,是人口大县、资源大县、农业大县、移民大县,也是重庆市8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现有建成区面积7.52km2,其中,旧城区4.52km2,新城中吉片区3km2,城市人口13.5万。旧县城将在2007年底全淹全迁,新县城由中吉、安康、平桥三大组团组成,远期规划为建成区30km2,人口35万的“山水园林城市,帅乡文化风格,滨湖城市风貌”的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由于受移民搬迁“三原原则”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客观上加大了我县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工作的难度。尽管如此,在市园林局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将我县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执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走依法治绿之路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与和谐开县的重要保障。对此我委根据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渝园林发[2005]106号)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开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建委主任姚光富任组长,县建委副主任周昌萱、县监察局副局长刘益楠任副组长,县建委城管科科长赵昌武、监察室副主任黎远祥、园林处主任余朝国、城建大队大队长李筱昂及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刘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委城管科,由赵昌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于2005年6月20日至7月5日,全面开展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狠抓管理,严格审批

1、依法设定审批主体。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规定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县建委作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审批、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和修剪、移植、砍伐城市园林树木等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审批工作。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受县建委的委托,履行城市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的现场踏勘工作。

2、全面清理绿化审批。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部门,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第一、二、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全面清理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项目,对已取消的“绿化工程验收”、“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公共绿地(包括游乐园、动物园)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事项,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而是将其纳入日常监管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了城市绿线控制,保证公园、广场、游园的地块用地。同时通过加强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推行园林绿化市场准入与清除制,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效果与质量。

3、完善绿化审批程序。今年,我委以全面贯彻《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为契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新城迁建的原则,对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设定依据、实施范围、资料提供、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墙对外公示,并在开县建委的网站上予以公布,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审批程序,增加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的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共审批签发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15份,批准规划绿地面积107645.8m2,报批审查率达100%,绿化用地达标率85%;签发“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书”5份,核定绿地面积10993m2,报批核定率达100%,核定合格率达100%。

4、规范绿化档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建设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2002年我委制发了《开县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归档主要内容及组卷排列顺序与要求》,将园林绿化审批资料作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审查内容的必备条件之一,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微机管理,做到查阅方便快捷、图文并茂。

三、强化监察,确保成效

1、加强配套绿化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开府发[2001]62号)、《开县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开府办[2001]63号)、《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县城护坡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5]70号)的要求,严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绿化指标核定,确保配套绿化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园林绿化建成效果,做到园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

2、狠抓园林绿化资质管理。一方面积极培育园林绿化市场,推行园林绿化工程准入与清除制度。要求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越级承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另一方面实行园林绿化公司、企业备案登记制度。凡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园林绿化公司、企业,需到县建委登记备案,接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引导它们为开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山水园林城市构建做出积极贡献。

3、注重审批绿地后续管理。一是明确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常年在各建设施工工地巡查,监管督促配套园林绿地面积的预留、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落实。二是狠抓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受县建委委托,县城建监察大队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对侵占城市园林绿地,损毁园林绿化设施和将原有绿地改作它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的建成效果。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工作虽取得较大发展,但与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创建目标尚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规划起点低,绿地规模小、总量不足;配套绿地建设科学性艺术性不高,生态、休闲、娱乐三大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市场弱小,基础配置、调剂作用能力低下;乡土苗木利用程度不高,地方特色不突出;市民园林绿化意识有待加强,占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狠抓审批,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及《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部门协调配合,严把配套绿化审批关。国土、规划、建委在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中,要严格按照并联审批要求,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把园林绿化方案审查作为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作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对初设审查不达标但又必须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取集中绿化费;对达不到审查指标的竣工项目严格按每平方米商品房售价的十倍处以罚款,确保配套绿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绿地总量的同步增长。

二是强化园林资质管理,发展壮大园林绿化市场。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一批运作规范、实力雄厚的绿化企业的支撑。目前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绿地建成效果不很理想。我县新城下步还将开展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各乡镇、中心村、小区也有大量的绿化建设、绿化改造等工程项目,这为我们努力发展壮大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引导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诸多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难道的机遇,积极培育本地园林绿化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辐射效应,带动一大批小企业、个体户朝着正规化、规范化迈进;引进一批高资质、信誉好的外地企业,激活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内外结合、优势互补,达到整体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的目的;加强资质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行为的查处,以清洁企业队伍,优化建设秩序,净化发展空间,达到快速提升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目的。

三是狠抓屋顶护坡绿化,最大限度增加城市绿量。结合我县人多地少和移民城市的特点,要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城市绿量的增长,用好每一寸可供绿化的土地显得弥足珍贵。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我县在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护坡绿化方面已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去年县人大专门就此作出了决议。今年,县政府办公室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县城护坡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5]70号)。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探索,强制推进护坡绿化,积极倡导屋顶绿化,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工程。

城市公园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集中整治,强化建设管理,并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促使城市交通秩序大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大提高,城市形象大提升,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任务分解

(一)解决市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1.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抓紧组织专家评审,进一步完善规划,2010年12月底前报市规委会审定。

牵头部门: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船山区、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2.解决市城区重点路段交通拥堵问题。尽快实地调研,研究制定市城区重点路段交通拥堵问题解决方案,2010年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牵头部门: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3.尽快实施过境公路改造。抓紧做好市城区过境公路改造实施方案报审等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牵头部门: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船山区、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4.加快城市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增加城市改造项目建设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抢抓工期,确保主体工程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明星电力公司、明星自来水公司、万通燃气公司。

5.加强市城区车辆行驶秩序管理。重点强化市城区机动车超速行驶、乱调头、压双实线、开车打手机、闯红灯、开车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进一步巩固“无牌无证三轮车整治”成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6.加强市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重点强化市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整治。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船山区、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二)解决出租车运力不足问题

1.积极请示省政府批准我市新增出租车运力的方案。主动向省政府汇报我市新增出租车运力工作情况,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要在2010年12月20日前积极协调对口省级部门工作,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共同请示省政府尽快批准我市新增出租车运力方案。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由市交运局抽派8人,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抽派4人,在2010年12月底前组成4个联合整治小组,对市城区非法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1个月后建立长效联合整治机制,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牵头部门: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三)解决出租车、公交车规范管理问题

1.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违法、违章驾驶行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培训教育、文明驾驶,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以及保持良好车容车貌等文明行为和习惯。

牵头部门: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2.尽快解决三园区及物流园乘车难问题。由市交运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就如何解决三园区及物流园乘车难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于2010年12月20日前制定各工业园区及物流园延伸、新增公交线路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市交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资委、船山区、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3.开展公交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对市城区公交车辆安全隐患问题逐一排查,集中整治,建立市城区公交车安全隐患整治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运局。

4.加快公交车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对现有公交车管理体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借鉴其他城市公交车管理先进经验,尽快制定我市公交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国资委。

(四)解决脏车入城污染严重问题

1.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2010年12月底前对市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开展一次规范管理集中整治行动,逐一排查整治,确保城区建筑工地严格管理、规范管理。整治后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常抓不懈。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船山区、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2.加强脏车严禁入城管理。2010年12月底前,在入城口设置脏车严禁入城检查站点,建好洗车设施,严厉打击脏车入城、沿街抛撒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

3.加强砂石等工程运输车辆管理。2010年12月底前,建立和实施进入市城区的砂石等工程运输车辆准运或备案制度,切实打击超限超载、不封闭运输、抛洒严重等违法违章行为。

牵头部门:市城管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工商联、市经信委、船山区、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新晨

三、组织领导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城区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是遂宁的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全面完成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召集问题涉及责任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要求报市强化市城区交通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根据职能职责主动出谋划策,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城市公园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投入稳步增加,城管工作开展顺利。

1、各级领导充分重视,城管工作焕发生机与活力。今年,在区第六次党代会、第七次人代会上,提出了大力推进“中提升”战略,实现城市管理向精细化、网格化、人性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为城市管理注入了强劲动力。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在国际女排赛事、国际儿童电影节、全国卫生城市复查、浙洽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中,区各级领导多次亲临现场督促和检查城市管理工作,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形成会议纪要。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多次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急事、要事,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年初主持召开了20*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城市管理工作任务。今年9月,我局召开了*城管执法大队成立五周年庆典大会,市、区各有关领导都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为下阶段我局的城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二是协调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大同村是一个较典型的城中村,周边群众生活环境较差。为此,区委书记陈利幸曾先后数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大同村蹲点调查、现场办公。在区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我局与区建筑工务局、新碶街道共同制定了大同村河道污染治理方案。把河道污水通过新铺设管道输入城市污水管网,对无法进入管网的河道污水,用吸污设备抽出来并对河道进行定期清淤和冲洗,以减少河道污染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为防止农用车在运输垃圾的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区政府在调研后决定投资200万元,专门建造了高塘片垃圾中转站,由我局负责实施。建成后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占地3亩左右,将有效解决高塘片区的垃圾清运问题;三是建立执法协调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权下放工作,落实我区《关于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20*年8月份,在区委区府统一协调下,我局在*戚家山街道新成立了一支街道行政执法队伍,使我局的城市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与延伸。在借鉴大港综合警务室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5月在区委常委会的协调下,我区又在高塘片成立了由区公安、新矸街道、区城管局共同派员组成的高塘综合警务室,进一步深化了公安协同城管执法的快速反应机制;四是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城市管理工作向乡镇城乡外延式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占街道(乡镇)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4分。首次将街道(乡镇)自聘的城管队员纳入执法中队考核,对城管队员的行为准则作了详细规定,严防城管队员言语粗暴、管理野蛮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区委、区府对我局20*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强化了局属各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定了《20*年度事业单位目标考核方法》,逐项分解指标,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理顺体制,积极构造“和谐城管”新格局。在区领导的协调下,逐步理顺城市管理机制。针对我区污水处置管理相对混乱的局面,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开发区岩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有限公司与*开发区岩东污水处理厂合并,更名为**岩东排水有限公司。同时,将开发区污水管理处更名为*区(开发区)排水管理处,划归*城管局管理,彻底解决了原来多部门重复管理的局面,使我区污水处置工作的管理体制真正得到理顺;结合全国卫生城市复查的有利契机,在区创卫办的支持下,与华山小学、东海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组建了“少年城管学校”,与杜鹃社区、牡丹社区等多家社区签署了“共建公约”,与*最大的企业—申洲公司开展了多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学校、社区、企业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一种全方位、立体式城市管理模式已具雏型,“文明家园手牵手,和谐城市心连心”的全社会共建*美好新家园的和谐氛围正在形成。

3、转变理念,努力构建“服务型”城管。今年全国“两会”以来,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紧跟时代节拍,根据*区委、区府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区周边的流动设摊现象难以根治问题,局党委在区领导的支持下,经细致调研多方论证,在大力推行路段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从人性化管理、服务广大群众的角度出发,投资100万元,在位于*城乡结合部的高塘村建立两个临时市场,把高塘区域周边的流动摊贩和大排档纳入市场进行有序管理,从而满足低收入人群的购买需求,实现城市管理从“硬堵”向“巧疏”转变,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和城市管理与特困人群流动设摊之间的矛盾。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与此同时,*城管局面向市民推出了5张极富特色的“城管名片”。五张名片由“市政联系卡、停车导向图、燃气安全卡、社区联络卡、城管服务卡”组成,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向市民发放。目前已累计向沿街经营户、企业、学校、社区、城中村发放各类“城管名片”共2万余张,极大方便了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畅通了市民与城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在城管与市民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4、加大城市维护经费投入,切实提高维护管理力度。为确保城市维护经费落实,基本满足正常的设施维护、综合执法需求,根据区财政部门的要求,年初编制并上报城管系统年度部门预算,制定全年城市维护费的分配方案,确保管理资金到位。20*年我区下达城市维护费项目经费预算指标4450万元;区预算追加369.6万元;长江路与明州路等路口改造工程860万元,骆霞线改造一期(长江路—珠江路)改造工程784万元,骆霞线辅道644万元,黄山路拓宽工程393万元,骆霞线(珠江路—海河路)拓宽工程349万元,太平洋工业区道路改造工程782.5万元。全年用于道路、绿化改造资金共计8632.1万元,比去年(7130.6万元)增长21%。

二、加强管理与养护,城市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1、市政设施畅通化。以实施市政道路专项改造为重点,不断加强市政设施管养工作。根据区财政1000万市政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的安排,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20*年市政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分三期进行改造,主要改造项目为人行道改造、路面改造、停车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等市政工程共17个工程,涉及30多条道路。目前,第一、第二期项目已基本完成,第三期项目已正式启动。20*年市政处以方便群众出行为出发点,重点解决了群众行路难问题。投入专项资金共311.7万元完成了对镇小路、农技弄、公安路、幼苗路、爱国路等小街小弄的专项改造,解决了城区小街小弄路难行、深积水问题,方便了广大群众日常通行。继续对桥梁实行“一桥一卡”电脑化管理工作,并对新增桥梁进行添加。全年共完成通途路太河桥接坡、明州路规划河桥接坡等桥梁接坡改造9座。完成了大路村、凤洋村等6个村的撤村改居道路照明工程。至11月底,市政设施专项改造共完成砼路面11840平方米、沥青路面3283平方米,新铺人行道17575平方米,安装路灯400杆,改造下水道683米。相比2006年底,*城区新增道路4条,增加道路长度4.4KM,增加道路养护面积15万M2,其中增加人行道面积2.2万M2。各项主要设施拥有指标仍列市区前茅,经综合评定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0.4%。全年市政设施人行道改造共获得单项奖3项并获得*市市政工程协会城区组市政设施管理优良奖和市政设施资料管理规范奖。20*年城管局市政处被评为省市政行业协会先进单位。

2、绿化景观精品化。实施“增色添香”工程,全年共投入资金963万元,对恒山路(钱塘江路—富春江路)机非隔离带、黄山路(新大路—凤洋一路)中间绿化带、龙角山路等道路共25个绿化工程进行了绿化升级改造,完成总改造面积14.1万平方米。积极做好裸地排查和补种复绿,今年1—11月份累计补种乔木29421株、灌木152274株,补种草坪17357平方米,绿地恢复6400平方米,新种绿地面积2万余平方米。加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区公园绿地的改造与升级,投资250万元建设太河沿河公园绿地2.3万平方米;投资20万元,完成小山公园的园灯改造,统一配备了节能灯具;投资15万元,新增中河路小游园1530平方米,有效地提高了城区公园景观效果,为市民提供如诗如画的休闲养身环境。继续抓好园林式居住小区、园林式单位的复查工作,由区绿化办牵头对7个园林式居住小区、14家园林式单位进行了复查,指导新建设小区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工作。今年共投入500万元,完成了对金港花园、华恒公寓、桃源里小区、景第公寓等四个小区绿化、自来水、管线综合升级改造。20*年3月,*区城管局下属园林处被(市)评为园林绿化管理先进单位。

3、市容环境优美化。根据市城管局提出的大城管、全覆盖的目标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我局通过二年的探索和实践,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区全面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意见》、《*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完成了对全区街道、乡镇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考核工作,形成了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使全区街道、乡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首先,加大了投入。今年投入460万元在新矸和亚浦街道新建了2座垃圾中转站,全区共投入384.3万元在各街道乡镇新增各类环卫车辆共16辆,其中8吨以上5辆,使保洁面积进一步扩大至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截止11月份,我区城区保洁面积达290万平方米,18小时保洁面积250万平方米,18小时保洁率达到76%,比去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机扫面积为201万平方米,机扫率达到65%,比去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其次,规范了各类垃圾处置。1—11月份*城区98家主要餐饮单位中已有80家餐饮单位实施了餐厨垃圾集中清运处置,处置率达到81.6%;全区共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13.8万吨,处置粪便2.5万吨,查处各类渣土案件65起,处置装潢垃圾18594吨,调剂回填装潢垃圾约6000吨。所有垃圾都在垃圾中转站实行处理分类,妥善处置。全区8座垃圾中转站均设置有有效除臭系统,基本实现了垃圾清洁化处理。再次,完善公厕管理。进一步将社会公厕纳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考核范围规范管理,全年共完成简易公厕改造8座,城区有4座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达22%。其中*城区海韵园、海晨园、星中路公厕率先在全市公厕范围内提供免费手纸,这一方便往来群众的细节创新,成为我区今年公厕管理过程中的亮点,将进一步在城区范围内推广。

三、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城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创新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一是执法机制不断完善。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时、定员、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五定考核制度,使工作职责落到实处。推行路段分类管理、明确标准,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加强重要路段的执法力度。实行定点管理与徒步巡查相结合、路段管理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初步实现了工作范围的全覆盖。二是抓好队伍培训。为转变城管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强化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利用每月一次的中层例会,经常性地开展执法工作研讨;建立以大队案审科为主的执法培训工作小组,定期对各中队进行执法培训,参训率达100%,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员执法水平。三是不断创新执法方式。针对城区新疆羊肉摊贩属于少数民族、言语不通、难管理的状况,执法大队率先在全市范围引入“城管课堂”的做法,请精通维语的老师有针对性地给执法队员授课,让每一位执法队员都能掌握简单实用的对话语句,有效解决了这一困扰城区环境的老大难问题;结合*城区小山公园地处城中村,人员相对复杂、夏天夜间流动摊贩人满为患的局面,采取灵活机动的“提前介入、教育为先”的做法。在通过发放告知书、宣传册教育的同时,让执法队员在晚间还末形成市场之前介入蹲点,发现一起,劝告一起,既避免了夜间强行整治可能引发的肢体冲突又收到了极好的效果,为小山公园附近城乡居民营造了一个温馨的休闲娱乐环境。

2、重视队伍建设,加强督察力度。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大队完善了督察工作方案,建立了一套保障廉洁的监督机制,维护形象的督察机制,奖勤罚懒的奖惩机制及过错追究责任机制。对队员行为规范、到岗到位责任落实、执法效果和形象、依法办理案件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督察,每季度一次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全面考核,并及时将每一次的考核结果反馈给队员,保障和监督各中队执法队员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纪律,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出现。为完善中队内部管理,在对4名中层进行轮岗的同时,在大队内部新选拔任用了6名中层干部,使一批德才兼备、富有一线工作经验的队员脱颖而出,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20*年9月,*城管局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5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并在12月初完成了培训上路执勤,不仅为行政执法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更如初升的旭日,赋予年轻的城管以朝气与活力。二是以人为本开展工作,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执法。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以服务市民为中心,在服务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在管理中,讲究方法,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注重日常的宣传教育、服务先行,实行文明管理;对屡管屡犯,视城管法规于不顾的人员,坚决依法处理。相继开展了违章建筑、流动摊贩、夜间施工、渣土乱倾倒等专项行动,使执法队伍进一步得到锤炼,城管形象进一步得以提升。三是健全投诉处理督办机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使群众投诉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执法大队始终坚持接到举报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指挥中心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通过建立礼貌接听、准确记录、每日汇总、领导批办、全程督办、征求举报人意见等工作程序,快速、高效地办理了各类投诉,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2737起,无一起重复投诉案件,多次受到区领导、区效能办的通报表扬,多次收到群众表扬信件。20*年*执法大队城区中队先后获得了*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市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和绿地认养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新矸中队被评为省级保护母亲河先进集体。

3、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以市城管系统优秀案卷评比和星级办案能手评选为契机,健全案件审核制度,对中队承办个案进行打分,提高队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强化法制指导和服务,案审科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向各中队提供法律帮助,提出指导性意见。注重执法公开透明,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社会监督。重大、重要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实行例会制度,由大队领导召集各中层干部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还建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行政处罚备案制,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要求各中队的执法案件定时上报。从而,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使执法情况得到有效的监督,避免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大队案审处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错案,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行政复议案件,保证了办案质量。截止11月底,执法大队共查处各类案件1868起,罚款164.845万元,其中一般程序477起,罚款158.957万元。简易程序1391起,罚款5.888万元,机动车违停抄告1105起,录入交警联网949起,接受处理680起。执法文书制作、案卷装订整洁规范,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比中被区政府法制办通报表扬。

4、加强装备管理,充实装备力量。为了进一步规范装备管理,我局制定了装备使用登记制度、装备操作规程、装备出行申请制度,大队装备实行分级管理,装备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中队,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台帐,中队装备管理实行装备日清点制,大队综合科按月对各中队所使用的执法装备进行核查,将装备使用、管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使各项装备管理工作责任明确、条理分明。为改善执法环境,在区政府的重视下,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装备力量,新购置了执法指挥车1辆,皮卡车4辆,手提式无线调频对讲机12部,数码相机4台,摄相机4台,大大提高了执法通讯的便捷和高效。全年累计投入装备经费100.45万元,比去年同期(68.28万元)增长了47.1%。

四、服务于民,公用行业管理不断规范。

1、节水型城市创建有序推进。在“中国水日”、“中国水周”、第十六个“城市节水宣传周”中,通过在行政大楼、海韵公园、城区各主要路段设立节水广告宣传图片、发放节水手册、展示节水器具,开展节水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节水宣传,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继玉兰社区里仁花园、芝兰社区明州花园之后我区海棠社区新艳公寓创建节水型小区顺利通过了*市供节水办考核验收。

2、燃气管理进一步加强。始终坚持为群众服务意识,在区政府的关心和协调下,为通途路以南拆迁安置小区美好家园、滨海锦苑等共计7000户居民安装了天然气管道,解决了居民用气难问题。多次召开*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第一”意识。对我区5家液化气经营公司、41个液化气供应点和8个瓶组气化站及3家储灌站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区燃气办会同城管执法部门不间断地进行突击性检查。全年共取缔无证液化气供应点20家、暂扣钢瓶80只、罚款15000元;加强燃气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用气”的咨询活动,在海韵园内摆放各类燃气知识安全图片,分发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我区3家瓶装煤气公司全部被评为市级星级储灌站。

城市公园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动物园管理,充分发挥动物园的作用,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提高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性动物园(水族馆)、专类性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城市公园的动物展区、珍稀濒危动物饲养繁殖研究场所。

从事城市动物园(以下简称动物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动物保护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动物园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动物园的日常管理及动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动物园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移地保护工作。

第二章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第六条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动物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

第七条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出、保证安全、方便游人的原则,遵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动物园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设计资质,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第九条动物园规划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全国总体布局规划;

(二)饲养动物种类、数量,展览分区方案,分期引进计划;

(三)展览方式、路线规划,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游览区及设施规划设计;

(四)动物医疗、隔离和动物园管理设施;

(五)绿化规划设计,绿地和水面面积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八)人员配制规划,建设资金概算及建设进度计划等;

(九)建成后维护管理资金估算。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动物园规划、审批时,应当将动物园设计方案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施齐全。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动物园规划审批时,应当将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

动物园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动物园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动物园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竣工后按规定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侵占动物园及其规划用地,已被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

第十四条动物园扩大规模、增加动物种类,必须在动物资源、动物笼舍、饲料、医疗等物质条件和技术、管理人员都具备的情况下稳步进行。

第三章动物园的管理

第十五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动物园的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职能部门,配备相应的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科技人员应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十六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标准。

第十七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备有卫生防疫、医疗救护、麻醉保定设施,定时进行防疫和消毒。有条件的动物园要设有动物疾病检疫隔离场。

第十八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对饲养动物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饲养动物谱系。

动物园都应当设立谱系登记员,负责整理全园饲养动物的谱系资料。

第十九条动物园管理机构每年应当从事业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科研经费,用于饲养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

第二十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野生动物科学普及教育计划,要设专人负责科普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向群众,特别是向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

第二十一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

第二十二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园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完善环卫设施,妥善处理垃圾、排泄物和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三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绿地的美化和管理,搞好绿地和园林植物的维护。

第二十四条动物园内的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

第四章动物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野生动物种群发展计划。动物园间应当密切配合和协作,共同做好濒危物种的保护繁育研究工作。有条件的动物园应当建立繁育研究基地。

第二十六条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因自然或人为灾害受到威胁时,动物园管理机构有责任进行保护和拯救。

第二十七条动物园与国外进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Ⅱ野生动物的交换、展览、赠送等,涉及进出口边境口岸的,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大熊猫的进出口需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在动物园建设、管理和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科学普及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担动物园设计或施工的;

(二)违反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动物园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的;

(四)擅自侵占动物园及其规划用地的。

第三十条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公园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抓住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目标

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标准》,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县城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全县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15年3月份以前县城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理得力、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位于全省领先行列,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

(一)创建工作的思路

1、对标找出优势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

2、确保否决项全部达标或高于标准。

3、基本项评定不丢分,加分项最大限度加分。

4、现已达标项巩固提高;未达标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直至验收前达标。

5、定性指标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充分;定量指标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并出具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通过创建活动的过程,真正实现提高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1、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方面。一是具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二是园林绿化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管理职能审批;三是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县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七是具有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开展民意调查,强调园林绿化的公众性,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

2、园林绿地建设方面。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合理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谋划项目,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二公园绿地建设中建成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性公园,公园绿地率达到7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三附属绿地建设中道路绿化普及率为95%以上、道路绿地达标率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60%以上;四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中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2%以上;五其他绿地建设中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3、建设管控方面。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经批准的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园林绿化规范管理;二是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三是县城已建成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四是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工作能够较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五是大力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推广立体绿化和透水技术的应用,城区山体公园、风景林地、城区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六是县城历史风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规范管理。七是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八是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

4、生态环境方面。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县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县城水体生态保护良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二是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5天以上;确保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以上;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0dB(A)以下;三是做好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普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7以上。

5、节能减排方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节能建筑比例超过35%;二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超过25%;三是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四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6、市政设施方面。把市政基础建设作为创建园林县城的主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服务功能,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二是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泥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40%以上,四是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五是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六是道路完好率95%以上;七是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确保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八是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时间要求

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

(一)制定《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小组办公室。

(二)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

(一)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完成创建活动技术报告和宣传画册。

(三)做好创建的申报工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

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邀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推进会,明确阶段职责任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

第四阶段:攻坚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

认真核实定性、定量指标,对未实现完成的项目攻坚。

第五阶段:迎检阶段(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

(一)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二)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三)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创园”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园”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