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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总结

科研项目总结

科研项目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电算化;额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F8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125-02

高校是中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从事科学研究的主阵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各高等院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增长,科研项目经费已经成为研究型大学资金的重要来源,其资金来源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科研项目经费的科学管理,直接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关系到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提高以及高等院校的学术风气、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因此,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引入预算控制的理念,由传统的手工控制额度向电算化额度控制升级,对于规范科研经费使用、预防腐败滋生、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电算化额度控制的必要性

在手工环境下,虽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编制了预算,但由于无法得到实时动态的实际数据,导致预算控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的脱节,事后层层汇总的实际数据已经失去了与预算数对比的意义,所以预算管理在许多高校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真正起到额度控制的效果。而额度控制是预算管理过程中的最核心环节,它的实施效果最终决定着预算管理成功与否,所以建立有效的电算化额度控制系统对于提高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与传统手工控制额度相比,电算化额度控制利用计算机快速、准确和智能化的数据处理功能,不仅能通过总账子系统及时、准确地获取实际发生额、自动计算出实际发生额与预算之间的差异,而且通过局域网的内部数据共享功能,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和课题组负责人提供经费支出的实时信息。与手工环境下额度控制相比,电算化额度控制系统具有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评估的三大优点:(1)能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费支出最大程度地按照预算执行;(2)通过预算额度与实际支出的比较,能使项目负责人随时了解项目总经费中各科目额度使用情况,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3)评估原始预算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今后科学合理规范编制预算积累经验。

二、电算化额度控制系统的设计原则

电算化额度控制是指财务人员利用现有高校财务管理软件并与信息技术人员合作,共同开发针对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经费预算额度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包括项目总经费额度控制、总经费中各科目的额度控制以及部分科目可调整弹性额度控制等三个层次。通过经费预算额度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电算化额度控制,财务人员可以方便地对科研项目经费财务信息进行实时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在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总体指标控制的同时还可对其具体使用费用指标进行控制,在使用中如出现个别费用超支,系统会做出相应的提示。保证科研项目经费按照控制额度使用,做到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评估的有机统一,确保资金使用计划按预算严格执行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成本分析核算。在项目完成时,通过电脑可以迅速的作出财务报表,并作出相关财务指标分析,为以后的经费使用提供基础,从而做到了事后绩效评估。

电算化额度控制系统的设计要遵循“以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要求为宗旨,以项目类别为基础,以项目经费预算为依据,实现科学合理性和规范性相结合”的原则。首先,项目经费预算要遵循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文件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要求的总原则下合理编制各科目额度;其次,科研经费预算中额度控制依项目类别不同而异,高校科研经费按来源渠道可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是指中国各级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性科研资金的投入,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受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国际组织委托开展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经费。横向经费与纵向科研经费对额度控制的要求不同,各支出科目应根据科研需要合理设置;另一方面,纵向项目的项目性质也多种多样,如科技部973项目、863项目和科技支撑项目,分别侧重于基础研究、集成开发研究和示范推广应用研究,不同性质的项目总经费中各科目支出所占比例存在差异,如差旅费比例可从10%~30%,劳务费比例可从5%~15%,根据项目任务需求和预算比例,各科目的额度也应作相应调整,真正体现科学合理性与规范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电算化额度控制在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中的作用

(一)电算化额度控制是实现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与经费管理部门信息畅通的重要渠道

高校科研活动的管理包括两方面: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但长期以来,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缺少沟通和协作,科研管理部门只注重项目、经费总额、成果管理,对各课题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不清楚。很多高校的科研部门不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与信息,不跟踪、评价经费的使用情况,把经费管理的责任全部推给财务部门。而财务部门只对费用进行核算,不了解科研进展情况,财务部门也没有及时向科研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两者各成一体,相互脱节,缺乏部门之间信息的沟通与配合,甚至出现账务不符或资产流失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作为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离不开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的紧密协作。电算化额度控制是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通过电算化额度控制,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与经费管理部门都能及时了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相互协调,共同管理,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科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数据估测、预算编制、中期项目评估、项目完工决算都离不开财会人员的专业指导。从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到经费入账、中期评估以及项目结题结账的整个过程内,科研部门应与财务部门协调工作,提高科研经费管理质量,为财务部门在科学合理性和规范性相结合的原则下控制额度提供依据。同时,财务部门还可根据科研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收集项目开展进程中经费支出等财务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督促项目组根据项目进程结合结余额度合理使用经费,实现项目时间管理、成本管理和效益管理的三者统一。

(二)电算化额度控制是规范科研经费支出的重要环节

在目前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下,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支出拥有较大的自。但是项目负责人多为学术型人才,往往缺乏科研经费管理经验和财务专业知识,从而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容易出现不合理或混乱现象。例如,由于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多个在研项目,平常的科学研究又具有相关性和交叉性,一次采集数据的差旅费可能几个项目都能支付,因此,项目负责人报销差旅费时在经费本的选择上往往具有很大随意性。假设在研甲、乙两个项目中差旅费预算各为10万元,此时在甲项目中已支差旅费12万,乙项目中列支3万,由于采用传统手工环境下控制额度,项目负责人看不到各科目的使用情况(又没时间去汇总),继续在甲项目中报支差旅费,这样的事屡屡发生,甲项目结题时会发现差旅费严重超支,其他支出科目如材料费明显偏低,等乙项目结题时相反差旅费明显不足,材料费又超支,这时为了结题就只有调账,将甲经费中的差旅费调到乙经费中列支。然而,使用电算化额度控制下,在凭证录入时输入科目明细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相应科目的控制额度和结余额度,从而进行有效的超支控制。因此,规范科研经费支出必须实现传统手工控制额度向电脑自动化控制额度转变。

(三)电算化额度控制是健全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关于科研经费的使用问题,往往由一些行业规定来规范,或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理解制定一些管理规定,国家出台的正式规范文件还很不完善。这使得学校与学校之间在科研经费的管理要求、资金使用、开支范围等项目上标准不一、各行其是。科研经费管理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使得部分科研经费实际支出用途与申报时的用款计划不一致,为了保证结题报告的报出,项目负责人常常不按实际支出情况填报结题报告,或者通过调账等方式将不符合要求的支出更改为符合要求的支出,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无从考核。财务审计人员在对科研项目的结题审计时也只是核对决算报表与财务系统中的余额是否一致,而传统手工控制额度下的各科目支出情况无从知晓,由于面广量大而无法核对。因为缺少对科研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控及对项目结果的考核评价,很多学校还存在根本不对已结题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题审计或在结题审计时马虎对付的现象。使用电算化额度控制就有效地改变这种局面,财务审计部门通过登录权限密码进入项目查询系统,可一目了然地了解项目支出中各科目实际使用的明细和汇总的额度使用和结余情况,从而健全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1] 姚震,金云美,孙思惟.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56-58.

[2] 王舒.关于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全周期管理的启示[J].会计师,2011,(7):33-35.

科研项目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指标体系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原则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理论

目前我国对于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还没有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但是它具有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3E”特征,得到学界广泛认可。平衡计分卡(BalancedScorecard)作为一种战略管理工具,美国哈佛大学教授RobertKaplan和波士顿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DavidNorton于1992年共同提出。它打破了传统绩效评估中只重视财务指标的做法,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发展四个不同的方面对组织绩效进行全面评估。AHP方法,又称之为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记AHP法)是美国运筹学家Saaty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多方案或多目标的决策方法,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化的、层次化的分析方法。

(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全面性与重点性相统一原则。在设计评价指标时,要全面考虑到高校科研管理与经费开支的特性,又要有重点选择那些有代表性的指标,纳入到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原则。在设计评价指标时,既要选择那些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指标,也要选择那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如果没有理论性指标,该指标体系就缺少相关理论的支持;如果没有可操作性指标,该指标体系就缺少使用价值。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统一原则。在设计评价指标时,虽然定量性质的指标可以更加直观的反映绩效水平,但是在他不能全面反映整个高校绩效审计的全过程,还要结合着定性性质的指标来更加全面的考核评价。

二、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平衡计分卡的原理,并结合绩效审计的“3E”特性,可以把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个维度:内部控制、科研实力、科研水平和经费使用(如表1)。

(一)内部控制维度

内部控制维度按照指标类型分类应当属于定性指标,按照绩效审计“3E”标准属于效率性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高校有关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高校财务部门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的情况。因此可以从健全性和有效性两个方面考虑。1.健全性。主要是指高校对于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科研经费的使用,能够按照国家或上级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实际,制定的一系列用于规范科研项目立项、研究、成果认定、结题及经费使用的管理规定,并有独立设置的科研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职责。2.有效性。主要是指科研项目负责人、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高校财务部门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的情况。(1)科研项目负责人执行内控情况,主要用来衡量项目负责人能否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在项目立项阶段经过充分的论证、按需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在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按照任务约定书或合同约定执行研究任务,在项目结题阶段实事求是的上报研究成果和相关科研经费使用情况。(2)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执行内控情况,主要用来衡量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能否对科研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如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能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帮助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在实施阶段能够督促项目负责人保证研究进度、协调处理项目负责人遇到的困难,在结题阶段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复合经费开支情况。(3)高校财务部门执行财务监督情况,主要用来衡量高校财务部门能否严格相关内控规定,着重对科研经费编制与调整、经费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等进行财务监督。

(二)科研实力维度

科研实力维度按照指标类型分类应当属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指标,按照绩效审计“3E”标准属于效率性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高校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科研立项总数量和资助资金总额,由于本维度兼顾定性和定量两个指标特性,因此在衡量时还要着重考虑获得科研项目的层次。1.科研立项,主要是用来衡量高校获得部级、省部级、校厅级和横向合作等各个层次的科研项目成功立项数量。2.资金比率,主要是用来衡量各个层级科研经费在总体科研经费中所占比率。(1)部级课题经费比率=部级科研经费总额/科研经费总额*100%。(2)省部级课题经费比率=省部级科研经费总额/科研经费总额*100%。(3)校厅级课题经费比率=校厅级科研经费总额/科研经费总额*100%。(4)横向合作课题经费比率=横向合作科研经费总额/科研经费总额*100%。

(三)科研水平维度

科研水平维度按照指标类型分类应当属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指标,按照绩效审计“3E”标准属于效率性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一定时期内,高校科研人员依托已立项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及人员建设情况,由于本维度也和科研实力维度一样具有定性和定量两个指标特性,因此在衡量时也要考虑相关指标的层次。1.科研成果,主要用来衡量科研人员依托已立项课题发表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级别和数量。2.人员建设,主要用来衡量科研人员依托已立项课题举办的学术交流研讨会、组建的科研团队以及参加科研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数量。

(四)经费使用维度

经费使用维度按照指标类型分类应当属于定量指标,按照绩效审计“3E”标准属于经济性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经费开支情况。因此可以从预算阶段和开支阶段两个方面考虑。1.预算阶段,主要是衡量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是否准确、是否能够得到执行,课题经费是否按照编制预算如实到账。(1)预算编制准确率=(预算金额-预算调整金额)/预算金额*100%。(2)课题经费实现率=课题经费实际到账金额/预算金额*100%。(3)预算执行准确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总金额/预算金额*100%。2.开支阶段,主要是衡量科研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1)固定资产开支率=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总金额/实际经费开支金额*100%。其中,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经费开支合规率=合规开支经费总金额/实际经费开支金额*100%。其中,合规开支经费是指经审计核实,符合科研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的支出。(3)课题经费结余率=课题经费结余金额/实际到账金额*100%。(4)五项费用使用率=五项费用开支总金额/实际经费开支金额*100%。其中,五项费用是指劳务费、差率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和燃料动力费。

三、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运用

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之后,下一步很重的工作就是确定各维度和各层级指标权重。为了确保各指标权重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借鉴AHP分析和李克特量表基本原理,并结合工作实践和相关专家的建议来设定设指标的权重系数(如表2)。

(一)权重赋值原则

一级评级指标总值为100%,各维度对应的二级评价指标权重总值之和为100%,各二级评价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权重总值为100%。例如:一级指标各权重值A+B+C+D=100%;二级指标各权重值A1+A2=100%;三级指标各权重值A11+A12=100%。

(二)对三级评价指标评分

该指标的评分将借鉴李克特量表(LikertScale)方式,采用5分值,由相关专家结合审计具体情况对其进行打分评价。其中:评分I=5分,表示该项指标完全符合绩效目标设定;评分5>I≥4分,表示该指标高水平地完成了绩效目标;4>I≥3分表示该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绩效,但还有改进的余地;3>I≥2分表示该指标完成情况一般,在绩效方面取得一定成果;2>I≥1分表示该指标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基本上达到绩效目标;1>I≥0分以下表示该指标存在很多问题,与绩效目标存在很大差距,甚至没有开展任何工作。每项评分还应结合三级评价指标中每个具体指标的权重,折算成标准分。例如:标准分=A11*IA11。

(三)全面绩效评价得分

按照下列公式依次计算,可以得出全面绩效评价得分:三级指标单项标准分=该指标评价得分*该指标权重;二级指标得分=Σ该指标对应三级指标单项标准分;一级指标得分=Σ该指标对应二级指标得分*该指标权重;全面绩效评价得分=Σ一级指标得分*该指标权重。

四、结语

本文通过总结以往开展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实践,在深入分析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的特点基础上,借鉴平衡记分卡、AHP层次分析发、李克特量表基本原理,并结合绩效审计的“3E”特性,构建了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但鉴于影响高校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质量的四个评价维度及各具体评价指标,会随着高校自治和国家治理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动,并且该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在实践中实际应用。因此,笔者将密切关注该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董屹宇.国家助学贷款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基于3E特征及平衡计分卡理论[J].高等经济教育研究,2015(03).

[2]陈献东.住房公积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江苏审计,2014(10).

[3]张梦.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4(08).

[4]马宏志.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全过程跟踪审计[J].会计月刊,2012(29).

科研项目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科研经费 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

(1)科研项目重立项轻结题。各高校重视科研课题立项数量与经费额度,但立项后存在不完成课题,将经费归为己用的现象,国家对此并未制定相应法规进行处罚。

(2)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太过宽松。许多高校为保护教师投身科技的积极性,对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不够重视。立项之初,审查较为严格,但项目进行过程中,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使得乱用经费、虚假报账情况频发。

(3)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缺乏规范性。预算管理对科研经费管理十分重要,但实际情况中,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缺乏操作性,有些预算项目金额在操作时不仅做不到严格按照之前的数执行,甚至相去甚远,漏洞百出。

2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建立

针对高校科研经费中存在的问题,遵循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比性、实用性设计原则,设计定量分析科研经费评价指标。

2.1定量分析指标的设计

2.1.1科研经费管理评价指标

某科研经费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科研经费基本情况表

根据科研活动的特点,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估的定量指标可设置如下:

(1)科研经费筹集增长率

科研经费筹集增长率=科研经费筹集增长数魃掀诳蒲芯炎苁?00%

这一指标是科研经费总额绝对额纵向比较的一个相对指标,该指标越高,说明科研经费增长率越高。

(2)科研经费结余率

科研经费结余率=(1-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科研经费总投入)?00%

科研经费总投入是指特定期间内科研经费投入总额,它是反映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筹集投入的规模。反映高校特定期间科研经费使用的节约程度的指标。

(3)有效资金率

有效资金率=成果累计总费用骺蒲芯阎С鍪?00%

科研经费支出数是指在科研项目在特定期间内为完成科研活动而消耗经费的总金额。有效资金率是反映科研经费耗费与成果积累的关系,说明资金的有效使用程度和科研项目的按期完成情况及成功率。

(4)科研项目完成率

科研项目完成率=按期科研项目完成数鞯狡谟ν瓿煽蒲邢钅孔苁?00%

主要反映高校科研项目按期完成情况。完成率高说明科研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效率高,反之则低。

(5)科研成果率

科研成果率=科研成果总数?00%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及授权的专利等等。

(6)科研成果转化率

科研成果转化率=技术成果应用总数技术成果总数

科技成果转化统计数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专利交易数据获得,指标以近三年平均数进行计算。

科研经费筹集增长率指标值是100%或以上的评价分值数为100 分,指标值是负值的评价分值为0分,其它指标值乘以100 得到该指标评价分值数;科研经费结余率指标值是100%或以上的评价分值数为100 分,指标值是负值的评价分值为0分,其它指标值乘以100 得到该指标评价分值数;有效资金率以指标值乘100 得到该指标评价分值数;科研项目完成率以指标值乘以100 得到该指标评价分值数;成果应用率同类高校最高指标值的评价分值为100分,其它高校指标值与最高分值的比值乘以100 得到该指标评价分值数;科研成果转化率以指标值乘以100 得到该指标评价分值数。

2.1.3各指标权重系数

各指标权重系数设计如下:科研经费筹集增长率的权重数为20%,科研经费结余率的权重数为15%,有效资金率的权重数为10%,科研项目完成率的权重数为15%,科研成果率的权重数为20%,科研成果转化率的权重数为20%。

2.1.4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值在90~100,科研经费管理绩效为优;综合评分值在80~90,科研经费管理绩效为良;综合评分值在 70~80,科研经费管理绩效为中等;综合评分值在 60~70,科研经费管理绩效为合格;60分以下科研经费管理绩效为不合格。

2.2实证分析

以S高校在2013年的科研情况数据(限于篇幅表略)为评价对象,通过软件计算数据可知,S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绩效综合评分75.32,表明科研经费管理绩效水平良好。S高校在未来年度仍需加强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课题数目的完成,增加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从而提高科研经费绩效水平。

3结语

高校经费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设立定量分析指标,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应加强科研项目劳务费支出管理、加强科研支出细项管理、提升科研成果的转换率等方面完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

参考文献

科研项目总结范文第4篇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 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xx]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 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 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审批、使用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接受学校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纵向项目经费按项目来源单位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在保证按合同(协议)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35%的科研劳务费(有明文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向校外合作单位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科研项目批复、转拨科研项目合同和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除经费划拨单位有明文规定外,管理费按实际到校经费的5%提取(学校立项资助的科研经费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为:学校提取10%,用于补充学校科研基金;科研管理部门提取业务费4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科研项目申报、检查评审、结题验收、成果申报鉴定、宣传、赞助、扶贫等支出;有关管理部门提取事业基金50%,主要用于接待费、对外支付的劳务费、咨询费以及管理人员值班加班、奖励等支出。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结题和结余经费的管理:

(一)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根据项目经费明细账编制项目决算表,到财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

(二)对已结题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按科技部国科发字[20xx]462号文件、重庆市科委渝科委发[20xx]1号文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财教[20xx]30号文件、教育部社科[20xx]2号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结余经费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额度,超额部分将按原渠道上缴。对结题不结账的横向项目经费结余,由财务部门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将其经费余额划转学校并注销其项目。

第十二条 科研成果转化经费的分配:

(一)技术转让的科研经费,按项目单独管理,其经费在扣除中介费后,分配按表1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二)如果学校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进行转化,或技术效益分红,其经费分配按表2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三)以股份分配方式进行的成果转化收益,项目组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学校与科研人员各自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转化成果产业化的有效实施。

(四)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费:以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0.5~5万元/项的标准收取使用方费用。

第十三条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体科字[20xx]164号)《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范围

(一)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

(二)经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申报,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或其他单位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资助单位有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除外)。

第三条 科研经费应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管理

第四条 申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项目,应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说明计算依据和理由。立项后,研究经费采用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由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核拨到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

第五条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项目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

1、科研业务费:包括差旅费,业务资料、检索、查询费,论文打印、发表、出版费等;

2、实验、材料费:包括测试、计算、分析费,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的购置、养殖费;

2、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研制和租用费,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预算中要写明设备名称、数量和单价);

3、协作费:指外单位承担研究、试验、加工等经费,在申报项目时应说明协作内容、预算依据和经费拨付方式。

(二)人员费:指项目组人员的津贴。按下拨项目经费总额的10%分两次提取,在项目经费下拨到位后首次提取5%,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提取5%。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方案,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发放。

(三)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费用,仪器设备的维修、损耗费和水、电、供暖、通讯等费用。管理费的比例为科研项目当年实际拨款额的10%,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如项目内含外单位承担的子项目,其子项目管理费由子项目承担单位提取,不得超前、重复提取。

第六条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按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支出时,应由课题组按项目经费预算范围和标准提出使用计划,报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对该项目研究经费进行审核,做出详细经费预算,与其他验收材料一起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研究经费如有节余,节余部分归项目承担单位。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追回所余经费。

第三章 检查监督

第八条 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对科研与服务经费单独核算建立帐页,并详细登记科研活动中的每项开支。每年年底提交经费使用决算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与有关拨款凭证复印件等一同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第九条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分年度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经费使用决算报告进行审查。对检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将缓拨或停拨后续经费。对未按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将核拨科研经费超范围支出的单位,将从下年度核拨经费中核减。

第十条 获得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经费资助的其他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要求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以不正当手段、藏匿科研经费、逃避管理的,一经查实,追缴经费,在三年内取消其科研项目的申报权,并追究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由科研经费形成的成果属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所有,设备仪器等资产留归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三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

(三)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项目研制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负责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同比例到位;

(三)对实行总承包的科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

(四)严格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 科研项目经费的计价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经费构成包括项目成本、项目收益。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本,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三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四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工艺装备发生的费用,是指为项目研制进行工艺组织而发生的费用。科研产品设计定型前的工艺装备费直接列入项目成本,科研产品试生产阶段的工艺装备费在项目成本和生产成本中各负担50%。

采取零星技术措施发生的费用,是指为完成研制任务必须对现有设施条件进行零星技术改造或零星土建而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费用。

第十五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第十六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七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项目使用的科研设备仪器原值的5%和厂房建筑物原值的2%之和计算,并按照项目所占的全年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规定计提。

第十九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没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单位根据直接从事该项目研制的人员工作量(人年)和年人均计划工资费标准计列工资费和劳务费。

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可以对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参与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按人数和相关标准计列劳务费,但不得列支工资费。

工资费和劳务费均按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数量、工作量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第二十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12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800美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8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400美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300美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100美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费是指科研项目应分摊的研制单位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管理费按不超过项目成本总额的8%计列,并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掌握和使用。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从科研项目经费中计提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不可预见费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研制周期的长短和技术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适当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费用之和的5%。

第二十六条 项目收益是指从项目经费中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按除不可预见费以外的项目成本总和扣除外购成品附件费、样品样机费、专用设备仪器费后的5%计列。

对研制周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按年度进行项目经费考核。通过考核的项目,可预提不超过该年度项目经费总额3%的项目收益;未通过考核的项目,不得预提项目收益。项目完成且经财务验收后,按规定统一结算项目总收益。

第二十七条 重大科研项目,经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委商定后,可计列系统协调费。

第二十八条 下列费用不得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含拨款)中开支的费用,以及基本建设或专项贷款利息;

(二)按规定应在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费用;

(三)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等;

(四)研制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对外投资以及在规定比例以外增提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五)未经财政部、国防科工委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 预算和拨款

第二十九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单位、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

(一)项目研制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建议,上报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后,按部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建议(一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三)国防科工委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按财政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安排意见。财政部综合平衡后向国防科工委下达下一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四)国防科工委在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安排意见送财政部。

(五)财政部审核后向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一下)。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据此编制本部门(单位)预算报财政部审批(二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六)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二下)。

(七)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自财政部批复年度项目预算后15日内,将项目预算批复到研制单位。

第三十二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科研项目,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中,由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依法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第五章 决 算 编辑

第三十五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三十六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对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全国人大会正式批准中央决算后20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有关部门(单位)。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年度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年度决算。

第三十八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决算管理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研制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研制单位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第四十一条 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国防科工委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军工科研事业财务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二)未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的;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的;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的;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科研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第四十七条 科研项目应当建立承诺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项目研制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防科工委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等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诚信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不及时编报科研经费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外,视情况予以停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

科研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以外,暂停审批其科研项目申请,责令改正;情节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不得批准其项目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项目研制单位是指承担研制任务的中央和地方科研及试验单位、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

第五十条 通过补助、贴息方式支持的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科研项目总结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发挥高校科技优势,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省教育厅在认真总结以往与宣城市、安庆市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举办全省性产学研合作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经与有关市人民政府协商,省教育厅计划今年上半年分别与巢湖和*等市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两次大规模产学研合作活动。与巢湖市人民政府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活动拟定于4月27日在巢湖市进行。届时请各校的校领导、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已达成项目合作的有关专家教授出席。会议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巢湖市政府现已面向本地区企业和农村科技大户征集了125项各种技术难题和技术需求,并已汇编成册,现转给你们(电子版请在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网*******.上下载)。请结合本校具体情况,抓紧组织相关学科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难题认领,并主动与需求单位进行联系、洽谈,做好正式签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不在技术需求和难题汇编之中,但已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的项目,也可以纳入这次活动之中。

三、*等市人民政府现正面向所属区域的大中小企业和农村科技大户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工作。各校如在当地有合作项目,可归入本次产学研合作活动。项目需求汇编及具体日程安排另文通知。

四、根据省教育厅教科技函[20*]2号《关于征集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的通知》精神,请各校继续做好可转化成果和技术的征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同时,请精心选择最新科技成果,制作成8-10块90cmX120cm的标准展板,届时携带至现场展出。

五、4月20日前,请各校将《*高校与巢湖市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登记表》(附件1)、《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登记表》(附件2)、《出席*高校与巢湖市产学研合作活动人员登记表》(附件3)分别汇总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便省教育厅统一核实汇总,安排签约。同时请通知对接企业将《*高校与巢湖市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登记表》传真或电邮至巢湖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