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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范文第1篇

摘要:纵观中国历史文化思想,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都是其中的精髓和核心,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通过最原始的形成和其自身的发展,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它不仅为古代中国社会创造了和谐稳定,也对当代社会发展提供了优秀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儒家;道德;主体性

纵观中国历史文化思想,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都是中国文化和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核心。就现今看来,儒家的道德主体性思想也已经渗入到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从而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所以,对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研究,将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完善自己的人格和生活。

一、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涵义

要研究儒家的道德主体性思想,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到底什么是道德主体性。道德主体性是指从道德理性层面提升、尊崇、高扬人的主体自觉与意义,并对人的本性、本质的探索。那么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就是在儒家思想中以道德为基础的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

二、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形成及发展

(1)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学说,孔子可以说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他提出了“仁”的思想核心,成为了以后儒家道德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德的最终目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时期儒家的思想学说都是以道德为基础的条件下,去提高人主体性的地位,提出人的道德主体能动性的重要性。可以说,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在这一时期正逐渐形成,步入正轨。

(2) 汉代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汉代时期,儒家思想达到了顶峰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正是这一时期儒家学说发展的真实写照,这一思想的提出,使得整个儒家学说一跃成为主流学说,而这一思想的提出者董仲舒也成为这一时期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把诸子百家中道家、法家和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思想糅合到儒家思想中,加以改造,形成了新的儒学体系,为儒家的伦理学说奠定了基础。董仲舒种种思想的提出从某些方面来说是把儒家思想发扬光大,进一步的加精,使之成为正统。但是在我看来,他却忽略了人的主体能动性,把人的主体能动性都归结为天命的思想,而且把道德的作用,大部分发挥在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地方,使道德成为了君主统治一切的工具。所以说,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在这一时期其实只是一种隐藏在权力背后的工具。

(3)宋明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在汉代以后,由于道教和佛教的兴起,打破了儒学的“正主”地位,所以到了北宋时期,儒家学者展开了复兴儒学、抨击佛道的活动,同时又融合佛道思想来解释儒家义理,形成了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理学”。这其中以程颢、程颐兄弟和南宋朱熹成为最为突出,他们认为天理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只有一个天理,主张先有理而后有物,“理”是世界的本原。可是,通过了解我们就可以看出,宋明理学是典型的唯心主义思想,他的思想是和实践脱节的,所以这一时期的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虽然为道德的主体性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内在思想材料,但是其终究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并没有达到实质性的发展。

(4)明清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的大发展,人们思想进步,西方文化思想的入侵,儒家的思想学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学者认为应该有更符合时代变化的思想学说来提升人们的思想,所以对传统儒学批判的声音此起彼伏。许多开明进步的学者站在客观的立场,在传统儒学思想的基础上添加了更多符合时代的东西,比如顾炎武提倡经世致用,要求我们到实践中求真知。王夫之的唯物思想,改变了宋明理学以唯心主义为主要观点的思想。从这一时期看来,在道德主体方面,更多的体现的是对以往思想的检讨,思考,找到了一个适合儒家思想更合理发展的新途径。所以明清时期的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主要特征就是求新,是舍弃不合理迎接新发展的转折时期,为以后的思想发展更符合社会和个人找到了新的方向。

三、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地位

在儒家伦理学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其道德主体性思想应该都算是处在核心的领袖者地位,其道德主体性思想也相应地发挥着自己的功能,积极地推进正确的、合理的儒家伦理思想。在儒家伦理学说创始阶段,其道德主体性思想便也随之出现, 因为作为以“仁”为核心思想的儒家传统伦理思想,是道德主体性思想的最佳体现,也是道德主体性思想的根本来源,我们可以说儒家伦理学说的出现,使道德这一社会意识形态找到了一个更加合理,更加合适的存在,于是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产生是必要的,必须的。就儒家伦理学说而言,我认为最主要的思想目的其实就是对人思想的提升和帮助,使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但是什么是一个成功的人,其实我觉得就是一个有善心,有良知的人,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而道德主体性思想就是达到这一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道德主体性思想,儒家的伦理学思想可以说不会有这么大的发展。所以,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在儒家伦理学说中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至关重要的存在。

四、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1)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通过对人的本性的探索,提出人的本性是善的,应该使这种善的本性成为一种道德自觉性。这种道德自觉性在现代社会中,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合理融洽,为社会更好的实施道德教育,社会安定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通过对人格的完善,使生活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明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人们在道德主体性思想的强化下,越来越好的去完善自己的人格魅力,从而使个人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使个人在现在社会中的发展更加完备。

不管历史如何的变化,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都会在这一长河中保存着优秀的传统思想并合理的变化发展,稳定地发挥着自身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研究[M].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5年

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儒家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认同;意识形态;社会思潮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65-1285/c.2016.01.11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王腾,王梅琳.从儒家思想的传播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J].克拉玛依学刊,2016(1):60-64.

收稿日期:2015-09-21

作者简介:王腾,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王梅琳,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硕士生,研究方向:政治学基础理论与方法。

在全球化、市场化、网络化背景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没有既定的模式,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其策略的有效性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内化于人们的心灵、外化于人们的行动并固化为人们的习惯。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指出:“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显示出这种在政治、文化上统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这种统一正是今天世界的绝对要求。”[1]283-284因此,借鉴我国传统儒家思想的传播经验,探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的思维、方法与路径,可能是一种较为可行的策略。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儒家思想的共通性

(一)共同的本质:主流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中所有成员共同具有的思想、信仰、价值等,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式。

儒家思想是传统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精神领域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它是确保封建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精神依托,表达着被统治者对统治者心理上的认同。儒家思想成功地充当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角色,这使它不仅成为封建王朝的指导思想,而且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润到普通民众的生活中,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首先,“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2]7。因此,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道义基础,表达了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看法和价值界定,构成了国家合法性的依据。其次,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形态中人们利益的观念表达,它凝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表达了对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生活的基本认知和利益界定。

(二)共同的任务:引领社会思潮

社会思潮作为一种流行的思想倾向,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具有一定影响。任何社会如果放弃了对社会思潮的主流引领,那么很可能出现意识形态的“失语症”。

在传统中国,儒家思想虽享有“一元独尊”的地位,但也经常面临各种非主流思想流派的影响。例如,在儒家思想发展过程中,它曾面临与道教和佛教争鸣、整合社会思潮能力弱化的境况。儒家思想在此背景下,兼取诸学之长,引进道家和佛家思辨体系,发展出儒家思想的新体系――宋明理学,从而实现了对其他文化的引领和整合,成就了一元多样的儒家思想体系。

当今中国正处于“多元信息交汇,多方位价值取向交叉,多意识形态并存,多元文化共生,传媒多向发展”[3]34的时代,各种社会思潮在思想舆论阵地争夺话语权,以影响社情、民情和舆情。指出:“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4]93因此,作为我国现阶段凝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能够“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定方向”[5]15,以引领社会思潮。

(三)共同的功能:塑造国家认同

国家建立在人们认同的基础上,国家认同确立起了民众对国家牢固的政治想象,确保了国家存在与发展的稳固心理基础。那么如何塑造国家认同?实践表明,主流意识形态在国家认同塑造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儒家思想而言,一方面,它以“君权神授”为封建国家做辩护。封建国家被认为是受命而王,担负着天下一统的重任。这种赋予国家超验存在的做法,提高了民众对国家的认同与崇尚。另一方面,它通过血缘认同将家、国、个人三者联系在一起。儒家思想认为天下一家、同出一源。这种赋予国家现实存在的做法,确保了国家认同的个人与社会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国家认同功能的途径则包括:第一,它致力于增强我们制度的吸引力,提高民众对国家制度的认同。社会主义制度代表了人民群众最广泛的利益,反映了人们达成的制度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从而为制度的有效运作赢得了人们的认同和支持。第二,它致力于增强我们文化的吸引力,提高民众对国家精神的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了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追求,表达了民族文化自信,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增强了国家认同。

二、儒家思想传播路径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启示

儒家思想作为传统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在发展、传承中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传播路径,有效地引领了社会思潮,塑造了国家认同。从儒家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通性出发,儒家思想的成功之处值得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加以借鉴。当然,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6]392,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阶级本质、制度架构和风情民俗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中国不可同日而语,人们的价值观念更是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在借鉴传统儒家思想经验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二者的差异加以甄别,不可对其盲目照搬。

(一)自上而下的传播路径

1.与政治权力结盟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向权力靠拢是其传播的有效策略。传统中国一元化的政治结构决定了一元化的价值观念成为统治者的必然诉求。为此,儒家思想以“独尊儒术”为契机,在“建设一个拥有天然合理性的终极依据、涵盖一切的理论框架、解释现象的知识系统以及切合当时并可供操作的政治策略在内的庞大体系”[7]258之后,获得了官方实践,取得了权威地位,成为统一各种思想、衡量各种事物的标准,在传播体制上实现了“一元独尊”。

从儒家思想传播的基本经验来看,主流价值观要获得最广泛的认同并保持稳定性与持续性,国家的支持和推广是其中的关键因素。因此,一方面,作为包含民族禀赋及当代中国精神价值信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应该加强对社会实践的理论建构力和对当前社会问题的理论解释力,并时时反思理论体系与社会发展二者的契合性;另一方面,国家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和社会治理都必须很好地体现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确保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地位。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的现实语境是多元化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或群落,而多元文化存在的必然性意味着建构一元化价值观企图的破产。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必须在尊重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区别对待异质价值观,唯此主流价值观的地位才能得到彰显和维护。

2.与教育制度联姻

儒家思想能够成为传统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与其制度设计是分不开的。在儒家思想观念和经典的传播中,最核心的设计莫过于科举制。科举制以儒家思想经典作为考试的中心内容,以儒家思想理念作为选官用人的基本标准,搭建了儒家思想与教育、选官制度的桥梁。因此,科举制极大地促进了人们对儒家思想的关注,使儒家思想从外在的强加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最终促进了儒家思想的传播。

儒家思想与科举制度联姻的经验启示我们:“任何社会的核心价值观都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并发挥作用,它必须依托一定的制度基础才能切实发挥道德教化、凝聚人心、稳定社会的效能。”[8]17因此,唯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规范建设的全过程,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渗透和体现到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管理之中,才能确保人们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发挥其价值判断力和主观能动性。在制度设计中,尤其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当中,因为“教育,尤其是健全的教育,能够为某种普遍价值理念和伦理规范的主体内化提供并建立较为广泛具体而持续有效的传播方式、解释资源、知识和智力支持、接受机制”[9]124。

3.与政治权威关联

在儒家思想看来,最理想的传播方式是身教而非言传,正所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0]187-188可见,儒家思想推崇的是人们自然而然地接受并转化为自发行为的传播方式。而且,儒家思想首先强调统治者身体力行,因为“从道德认知发展来看,道德的内化……是由‘外’向‘内’的同化依赖外部规范的结构重组以及同化这些规范的自我的结构重组”[11]104。其实质是借助于政治权威的力量来传播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同样需要借助政治权威的力量,发挥政府的示范作用。诚如霍尔巴赫所言:“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像政府那样,对人民的风俗习惯产生如此直接的影响。”[12]330道格拉斯和瓦克斯勒也指出:“政府是一个感染力极强的以身示教的教师,不论教好教坏,它总是以自己的楷模行为教育整个民族。”[13]387-388在公权行使过程中,它自身的道德品质是社会道德建构的核心,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4]2461是也。政府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和政府履行核心价值观的德行具有广泛的社会示范效应与影响力,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无疑具有显著意义。

(二)自下而上的传播路径

1.代际普及机制

社会层面的私学教育,尤其是童蒙教育是儒家思想实践与养成的重要一环。童蒙教育重点在于道德规范的养成和行为习惯的训练。它的特点是富于形象性,形式是生动的故事和易于吟诵的诗歌。童蒙教育的特点和形式使儿童初步形成了与儒家思想这一主流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情感和价值取向,并在日后的生活中积淀为做人处世的价值内核,形成符合儒家礼仪的人格。可见,童蒙教育是儒家思想在民间广泛传播与代际普及的重要机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渗透到社会领域也需要学习儒家思想传播的代际普及机制,使自身融入童蒙教育的过程中。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我力求做到使每一个孩子在其童年时代的思想意识之中,都能确立对我们的祖国、人民那种道德上神圣的东西的信仰,而且这种信仰是牢不可破的、毫不动摇的、坚定不移的。”[15]197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践行唯有从娃娃抓起,才能抓住未来、管住长远。我们要依据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运用通俗易懂的卡通动画、识字读物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儿童的心灵中,为其传播打下基础。

2.情感渗透机制

儒家思想以把个体消融于家国为设计理念,形成了家国同构的同心圆结构。因此,家庭在儒家思想的传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家庭教育,认为家庭是孩子接受道德教化的第一个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作用不容小觑。“如果说,学校的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主体,那么家庭教育则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奠基者。”[16]282在少年儿童心性未定的时候,父母对其进行儒家伦理道德和立身处世规约的教育,无疑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儿童,这就使儒家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最基本的环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也必须重视家庭教育。唯有家长身体力行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孩子才能对其产生情感认同。如果缺乏情感的内驱力,外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无法进入孩子的世界的。虽然与传统社会相比,当今社会家庭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家庭教育的作用仍不容小觑。

3.基层扩展机制

在传统中国,儒家思想十分注重对基层乡里的渗透,其中乡规民约是儒家思想的典型制度表现。作为社会成员制定的共同行为规范,乡规民约得到了乡民普遍遵守。通过乡规民约,儒家思想逐步介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且内化为所有社会成员的文化精神和民族心态,外化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基层乡里由此成为儒家思想传播与普及的重要场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也应重视基层传播。一方面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播种机。须知“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和精神在人们心里播下种子,就能生根、开花、结果,就能转化为崇德向善的实际行动”[17]21。另一方面要在乡规民约中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使个体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反复教化,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观念性的事物转变为惯常的文化现象,并进一步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内在需求。

三、结语

“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地创新和发展。”[17]22儒家思想传播的成功经验,为我们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不竭之源。从儒家思想传播经验中汲取营养,无疑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枝繁叶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18],最终“形成知而信、信而行、行而成的衔接递进、互动共进的良好局面”[19]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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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刘云山.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党建,2014(2).

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范文第3篇

关键词:儒家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关系

作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出其核心特征。实际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价值观念、西方价值观念以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相融合的结果。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儒家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过程中,需要认识到儒家思想在其中的关键地位,从优秀儒家思想为出发点,有效转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观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理念支持。

一、儒家思想基本内涵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儒家思想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就是大同社会以及敬祖爱国。儒家思想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重视现实,对于玄学持有消极不认同的态度。但是在战国末期的《礼记》中却详细描述了儒家对未来社会的构想,是儒学经典,也是儒家思想中较为少见的内容。在《礼运》中详细描述了五帝背景之下的社会发展,构成了“大同”社会图景,儒家“大同”思想应运而生。在“大同”思想中,社会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公有制社会,社会的总原则就是“天下为公”,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们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力,最终的劳动成果以及社会财富属于共有,社会全体成员共享,共同构建了幸福美满、团结友爱的社会环境。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来看,儒家思想讲求“仁”,也就是“仁者爱人”,实际上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理念,重视对人的爱护以及尊重,根据这个理念逐渐派生出来了仁义礼智信等等,构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社会道德理念社会化以及实践化,使得道德理念深入到日常生活中。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基本内容,分别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坚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属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念的最高层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基本概括,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有效诠释;在公民道德教育中,则需要从个人角度出发,坚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构建社会道德评价体系。总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念以及信仰指导。

三、儒家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分析

(一)直接、明确的关系

从国家层面的角度分析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于人民福祉,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国家与人民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儒家思想中不仅坚持爱民,还坚持爱国思想。儒家文化是中华文化发展的重要源泉,在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一种价值观念都具备牢固的理论基石,这就需要尊重传统文化,保持自身精神命脉。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需要坚持儒家思想理论依托的作用,明确儒家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者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基础。新媒体时代不断发展促使文化传播以及文化交流速度不断加快,这就需要重视宣传中国儒家思想文化,同时还需要认识到西方文化对我国文化的巨大冲击,明确自身价值观念以及精神观念,构建中国特色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过程中,需要坚持儒家思想在其中的主体地位,避免出现对西方传统价值观念上的照抄和照搬,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实现优秀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之间的有效结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借鉴经验。

(二)一脉相承的关系

儒家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相辅相成,是继承、发展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坚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是儒家思想中并不具备的,但是儒家思想中的“仁”等精神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在儒家思想文化继承过程中,需要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从国家、公民以及社会三个角度着手来阐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目标,这样能够有效继承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精神。诸如,宣扬“仁者爱人”理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坚持“民主”、“富强”等理论,体现出中国传统价值追求,继承中国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在儒家思想中具有“礼”的思想,但是其更多应用于封建等级秩序的维护,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可以摒弃“礼”中蕴含的政治功能,发挥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之,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需要概括中国传统价值观念,整合现代化价值体系,实现儒家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继承以及延伸,二者属于同一体系,二者相辅相成,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辩证统一的关系

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儒家思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本思想对我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孟子把君与民之间的关系恰如其分的比喻成舟与水的关系,生动体现出民本思想。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中生动体现出人民群众利于与国家发展之间的重要观念,民本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国家精神发展的重要根基,文化需要发挥价值观载体地位,坚持辩证统一的观点,结合社会发展特点,有效概括时代特点,构建出更加完整、更加完善的系统化价值体系,坚持博采众长的原则,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中国文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儒家思想中,坚持“仁”的核心地位,实现仁、义、礼、智、信等融合,在儒家思想文化基础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际上,儒家思想中对“文明”、“和谐”、“友善”等思想进行详尽论述,充分了解儒家文化思想,寻求思想观念上的共鸣,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对儒家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进行论事,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理念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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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小勇.儒家人文思想与当代青年核心价值观教育〔J〕.青年学报,2015(04):28-31.

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先秦儒家 人本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 B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09)5-0091-02

经过两千多年的社会国家教育实践,先秦儒家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经验,具有鲜明的人本色彩。

1 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人性光辉萦绕着先秦儒家

1.1人性是先秦儒家建构其教育思想的逻辑起点与依据

为了对别人进行教育,先秦儒家对人的本性进行假设,从而为自己的育人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首先,孟子提出“性善论”,认为:“人无有不善……。”(《孟子・尽心下》)“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并且孟子认为一个人对于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所以他主张施行仁政,对老百姓进行道德教化。而荀子则主张“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所以他主张“礼为用”,对老百姓进行正确引导和教化,这样才能使之从善。注重人的道德是儒家思想的突出特点,正如哲学家罗素在《中国问题》中指出:“中国有一种思想极为根深蒂固,即正确的道德品质比细致的科学知识更重要。这种思想源于儒家传统。”先秦儒家的这一人性观,为统治者所接受,成为教育者进行教育与管理的理论依据。因而,要充分认识先秦儒家的教育思想,对人性观的探讨就成为认识其教育思想的逻辑起点。

1.2以人为中心来建构并阐述其天人合一思想

先秦儒家一开始就把人作为万事万物的中心,并以此来观照、建构并阐述其天人合一的思想。他们认为,天地之间只有人是最宝贵的,人是万物之灵,所以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在先秦儒家看来,人不仅是万物之灵,更是宇宙的中心。作为《四书》之一的《中庸》,就旗帜鲜明地把人作为宇宙的中心来阐述其天人合一的思想:“唯有天下最诚心的人,才能过成认识到和实践自己的本性;能尽自己的本性,就能认识人有共有的本性;能认识到人的本性,就能认识到万物有本性;能认识到万物的本性,就能帮助天地间万物的变化发育;能帮助天地间万物的变化发育”,就“可以与天地参”了。儒家代表人物认为,正是人具有的这种中心地位,决定了人还能借此“知性、知命、知天”。孔子曾说:“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即天道规律。这说明,先秦儒家把“智”作为人的一种内在规定性,借助它来认识人类自身与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内在规律;人具有的智慧,不仅仅是一种内在的价值性的体现,也是体现人外在价值的一种表征。

1.3对群体人性的完善是先秦儒家思想的追求

先秦儒家教育思想一向重视认为“修己”、“治人”,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都非常关注修己,并通过修己实现自身人性的完善。他们把修己分为三个等级:最低等级是“修己以敬”,也就是说做一个普通的有道德的人,做到见贤思齐,不断反省自身;第二等级是“修己以安人”,这就是说不仅自身要有道德修养,而且在与人交往时,能使周围的人得到实惠,并且受到道德教化,即“以善先人者谓之教;以善和人者谓之顺”( 《荀子・修身》);第三等级是“修己以安百姓”,这就是说个人道德修养好了,能使所管理的百姓相安,使他们安居乐业,并都在道德上受到教化,即“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礼记・大学》)。儒家教育思想尽管强调修己、正己,但是这种强调与推崇是以群体的完善作为目标的,也就是说,先秦儒家崇尚人性的自身修炼,并推己及人,从而实现整个群体的修炼,进行达到育人治国的目的。

2 “人为邦本”“君轻民贵”的核心价值理念表征着先秦儒家

先秦儒家之所以为统治阶级所接受,能够用来教育社会,一个根本与核心的价值思想就是他们提出“君轻民贵”、“人为邦本”的价值理念,并借这一核心价值思想向世人表征着其价值追寻。众所周知,先秦儒家的教育思想是仁道教育,认为道德教化首先施仁,行仁。“治国”就是“治人”,这是先秦儒家“治国之道”的立论基础。治人是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儒家的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国绕着治人展开的。儒家教育思想“治人”中的“人”既包括教育者以外的别人,又包括教育者自身。所以,先秦儒家认为得国的关键在于得民心,而育人的关键在于育人心。因而,先秦儒家的整个教育体系最终来源于“人为邦本”的民本思想。其中“爱民”“爱人”当为这一教育体系的核心思想,是先秦儒家的价值体现。孟子曾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也就是说民贵是统治人民的出发点。与此同时,孔子重视“民、食、丧、祭”,比较鲜明地提出了富民、教民的思想。从这些思想中可以看出,无论孟子,还是孔子,都非常关注人,关注老百姓,认为政在为民,只有治理好了民,才能算是为好了政,同样的,育在为人,只能育好了人,才能促进社会发展。

3 “正己正人”,自强不息的整体发展体系彰显着先秦儒家

先秦儒家一开始就把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自己的人生教育理想,并通过自身的修身养性与不懈追求去努力实现这一价值追求。

3.1“修己”“正己”“正人”的内在教育体系

先秦儒家思想认为,治人是目的,正人是目标,正己是手段,而修己则是基础。因此,他们认为“正人”即人性的改造非常重要。而人性的改造主要通过自身的修养――正己来解决。正己,是儒家教育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亦是儒家教育思想实施的主要途径。正如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雍也》)但这种“正己”决不是凭主观愿望就能轻而易举实现的,而是以身作则地去实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可见教育者表率作用的重要。教育者的行为准则就是以身作则,只有这样,受教育者才会认同与接受教育者的权威。同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也是每一个普通百姓的责任和人生目标。

“正己”的前提基础是“修己”。儒家对修身的论述笔墨之多、思想之深极大的丰富了传统教育思想对教育对象研究的范畴。《大学》规定“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格物”。这句话表明了修身与治国的关系以及一个人修身的方法与途径。可见,修身是儒家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也是儒家实现自身价值,展现个人光辉的重要性所在。正因如此,儒家把修身作为教育自己、教育国家、教育社会的逻辑起点。

3.2发愤忘食,自强不息的内在发展品质

先秦儒家为了实现其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不仅强调自身的内在修身养性的发展体系,更强调个体的发愤忘食,自强不息的学习精神。孔子就曾提倡并努力实践“发愤忘食”的精神,鄙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生态度,他“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论语・述而》)。并把这作为正人的基础。孟子也认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空乏其身”。而要达到这种正人的目的,只有正己;面对上天所降的各种困难,只有借助自强不息的精神去克服。

4 以仁为核心,任举贤才的人才标准表现着先秦儒家

仁是儒家教育思想的中心观念,基本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儒家主张的教育伦理。“仁”的概念,古已有之。到了孔子,把“仁”发展成为他的思想核心,也是他道德教育的根本。孔子认为,仁是道德的最高标准,他鼓励人们努力去实践仁。《论语》中关于仁的论述不少,谈到“仁”的有58章,“仁”字出现了105次。其中重要的有下面几条。当孔子的学生子贡、樊迟、子张分别询问什么是仁德以及怎么样实行仁德时,孔子回答:“……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方可仁之方也己。”(《论语・雍也》)“爱人”(《论语・颜渊》)又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可见,以仁为核心,就是强调用一种道德伦理、道德准则来教化、指导人的言行。为什么要强调道德教化呢?理由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孟子也谈过:“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教化是“禁于将然之前”,刑罚是“禁于已然之后”。教化的目的和功能是“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可见,儒家“仁治”的教育思想是:用伦理道德来维护社会的安定与秩序,来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把推广伦理道德作为为教之道,同时教育者以身作则,做出榜样,使人感化,心悦诚服的归附。而且,其道德教化治本,刑罚只能治标。因此,治国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消极的惩罚上,而应该努力积极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

正是在这种道德教化的影响下,先秦儒家极力维护尊卑贵贱等级。但同时在用人方面总的来看尽管是主张论资排辈,但也强调“举贤才”、“以道事君”。表现着先秦儒家用人制度的民主性。“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论语・颜渊》)孔子认为,真正有才能的人即使出身微贱,也可以推举任官。而且在君臣关系方面也强调“以道事君”“勿欺也,而犯之”。而且“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参考文献:

[1]刘玉嫦,林玉俭译注.孟子[M].广州:广东出版社,2000.

[2]荀子简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3]黄朴民等.白话四书・大学[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儒家和道家思想的核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形成;发展;评价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3-2738(2012)06-0043-01

中国儒家学说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 出现过不同的理论形态。大体上看,先秦是儒学的创立期,汉至唐代是儒学的发展期,宋明是儒学的重建与再扩大期。在不同的阶段,儒家伦理思想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先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一)对人价值和本质的肯定。

作为儒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孔子思想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个体主体的构建,高扬人的主体性价值。这一特点首先就表现为尊天命、轻鬼神、重人事。强调人生有为,不语“怪、力、乱、神”,宣扬“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观念。他还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可以看作为一个主体人生规律的建构过程。在人与物的价值上,孔子认为人比物更重要,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倾向于人的生命。

(二)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

孔子不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高扬了人的主体性,而且也肯定了人的道德能动性。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而且,孟子也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进一步突出了道德的主体性意识。孟子提出性善论,人性,即仁、义、礼、智“四心”是道德的本原,认为“四心”是人所固有的天赋本性,是“命”。仁义礼智道德,“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就是说,道德是可以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获得的,所以“君子不谓命也”。孟子人性可得的规定,对于道德修养论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使其在道德选择的问题上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荀子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不是对天道必然性的简单遵循,而是积极利用天道的客观必然性为人类自身服务,使人成为万物的主人而获得了自由。

(三)“仁”“礼”统一的理想人格。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孔子主张互相尊重和友爱并肯定了个人的独立意志和道德人格,创立了一个以“仁”为主的“仁”、“礼”结合的“仁学”伦理思想体系。“孔子贵仁”同时又主张“复礼”,两者统一,密不可分,体现了孔子思想的根本特征,构成了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是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孔子提出“仁”“礼”统一的思想,就是要塑造和培养理想的人格。“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乐何?”“仁”是“礼”的心理基础,没有“仁”这一发自内心的道德意识,就不能遵守礼制。“礼”是贯穿其中的道德主体精神,在于“仁”,在于道德主体性意识的自觉与确立。因此,“仁”“礼”统一,就将“礼”提升为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人们社会生活的自觉意识。

二、两汉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儒学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董仲舒。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推行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又综合阴阳家、法家和黄老学说,对先秦儒学有所改造和发展,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了新的特色,创立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天人合类”为宇宙基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它不仅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综合性的理论特点,而且神化了儒家伦理思想。从此,儒家伦理思想作为封建“名教”的意识形态而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正统。作为神学目的论者,他指出人就应如“奉顺于天者”一样遵循封建的道德纲常,这不仅是应当的,而且也是绝对的必然,不允许有选择的自由,从而使道德选择的问题陷入了宿命论。董仲舒的道德宿命论是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一大修正,并影响了以后的正统儒学。但是,在遵奉道德原则的范围内,董仲舒在一定程度上也肯定了道德主体的能动性,提出了“经”、“权”之说。这是它对道德宿命论的修补,承认“在可以然之域”对道德原则的灵活运用。它揭示了道德原则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道德实践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这些都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宋明理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理学”的主体内容就是它的伦理思想。其继承孔孟“道统”,汲取佛、道思想成分,提出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原,对以往儒家的人性论、义利观、修养论等思想作了总结和发展,进一步把道德观和本体论、认识论融为一体,使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新的特点,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它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从而使儒学以新的形态重新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在宋明理学中,主要的派别有以程颐、朱熹为主要代表的 “理本派”和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主要代表的 “心本派”,二者都主张道德主体是宇宙的中心。宋明理学重建了宇宙本体论和心性修养论, 将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纲常抽象化,论证了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和合理性,重建了形而上学的体系。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的关系,就是“知”与“行”的关系。宋明理学主张“知先行后”的先验论观点,突出了道德认识对道德实践的指导作用,强调了道德行为的自觉性要求。虽然“理本派”和“心本派”所说“知”的“理”各有不同,但其指的都是封建道德,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践行封建道德纲常。这样,人的主体能动性就被描述为对天理的把握与复归,同时也是主体心性的肯定与提升,表现了主体自觉的内在追求。把人的道德自觉和本性完善同宇宙的伦理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升人的主体能动性和道德自觉性。

四、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评价

儒家从道德主体出发,从古典儒家到汉唐儒家再到宋明理学,儒家伦理思想以层层递进的方式逐步推演出它完整的道德体系,并逐步完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存在延续性但又有差异,不同时期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儒家传统的道德精神中,强烈的道德自觉是其重要的核心内容,正是这种道德直觉和道德主体的内驱力促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的形成及不断发展。儒家重视道德主体的个人,认为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主体的自觉程度。因此,围绕自身道德修养的完善,儒家提出了其思想的核心概念“仁”,这既是伦理道德的最高标准,也是道德主体性的基础。儒家在弘扬人的主体性方面,对于人的价值、地位、能力等所作的充分肯定,显示出儒家的人文精神。它推崇人的独立意志,既是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更是对人的道德理想价值的确认,显示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第四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0)。

[2]崔种雷.论语.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10(2)。

[3]杨伯峻.孟子译注. 北京:中华书局. 2006.4。

[4]安小兰.荀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 12。

作者简介:

1.杜晶(1987-),女,汉族,河北藁城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与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