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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电工等级补贴

中级电工等级补贴

中级电工等级补贴范文第1篇

继针对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电冰箱和热水器等家电推出节能补贴政策后,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将高效节能台式电脑等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

此次节能补贴政策如何操作?首次将台式电脑纳入节能补贴范围对PC产业有何影响?

中标名单即将公布

“台式电脑也有节能补贴吗?我们只知道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产品有节能补贴。”北京鼎好电子卖场联想专营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0月30日,《中国计算机报》记者走访中关村多个卖场,超过半数以上的店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台式电脑节能补贴政策,而电子卖场里的台式电脑上均未贴有节能补贴的标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新玛特等几家商场的电脑销售区,均未发现可以享受节能补贴的台式电脑在销售,销售人员均表示对台式电脑节能补贴的事情不知情,对补贴细节更不了解。

根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每台台式电脑可享260元的节能补贴费用,推广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如今政策启动已过一个月,为何多数人不知情?为何用户无法买到享受补贴的台式电脑?

“台式电脑节能补贴项目确实已经启动,目前正在招标中。”海尔电脑公司的公关人员向《中国计算机报》记者表示,“用户还不能购买享受节能补贴政策的台式电脑很正常,因为中标名单还未公布。”

上述海尔电脑公关人员表示,海尔在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等家电产品的节能补贴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更是提前准备了200多款达到国家能效一级标准的一体电脑、分体电脑产品,一旦国家宣布计算机节能补贴政策正式执行,海尔电脑将可提供这些节能的电脑产品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记者了解到,联想、戴尔、华硕、Acer、海尔电脑、长城电脑等企业均已申请节能补贴。问及中标名单何时公布,上述海尔电脑的公关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清楚,但应该快了。”

三赢的政策

根据细则,推广产品为能效一级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包含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对于“能效一级”的界定,长城计算机公司电脑事业部销售中心总经理杨荣生解释,去年3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就已通过审查,该标准将台式电脑按照CPU和系统内存的大小分为A、B、C、D四类,每一类中再按照能效值分为1级、2级、3级。

不过电脑的功耗是不固定的,与个人使用习惯和用途有关。如何才能对台式电脑能效进行明确界定是一个问题。“台式电脑是按照电脑开关机时的性能来进行能效认证,虽然使用时电脑功耗不稳定,但不影响其能效认证。”杨荣生解释。

此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提出,力求将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到40%以上。目前,国内台式计算机保有量1.3亿台,年耗电312亿度,国内单元式空调年耗电3500亿度。如果节能台式电脑的市场份额达40%,将会大幅降低耗电量。

“对政府来说,该补贴政策能够推动节能减排工程的实施;对计算机厂商来说,该政策能够进一步刺激台式电脑市场,扩大出货量;对消费者来说,目前电脑配置过剩,购买节能电脑既能降低购买成本,还能节约能源。”杨荣生表示,该补贴政策一旦正式执行,将受到计算机厂商和用户的欢迎。

挤压DIY电脑市场

“节能电脑不仅价格便宜,还能节约资源,虽然现在每天的电费不是很多,但是长期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位顾客在接受《中国计算机报》记者采访时说,为了购买节能电脑,他打算推迟购买电脑的时间。

不过,一些顾客认为,虽然节能电脑便宜260元,但没有自己想要的型号和配置,所以并不会因该补贴政策而改变购买意愿。

目前,PC领域中,仅有台式电脑被纳入节能补贴范围,这是否会对PC产业带来影响呢?赛迪顾问IT系统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梁潇认为,该补贴政策将促进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但不会对不同产品类型的细分市场产生太大影响。当前在终端市场,台式电脑销量早已被笔记本电脑等超越。在家电卖场,笔记本电脑销量甚至是台式电脑的两倍。

不难预料的是,组装电脑肯定不会在此次节能补贴的范围之内。“此次节能补贴政策的执行可能进一步挤压DIY电脑的市场空间。”杨荣生表示,“品牌节能台式电脑得到补贴后,价格降低260元,使其与DIY电脑的价格差距更小,将促使更多消费者放弃购买DIY电脑,转而购买节能电脑。”“目前国内DIY电脑的用户,70%以上将电脑用于普通家庭娱乐,这部分人对价格比较敏感,购买意愿可能会受此次补贴政策的影响。”梁潇表示。不过他也同时认为,目前国内DIY电脑市场呈高端化发展趋势,一些电脑发烧友的购买意愿不受该补贴政策的影响。

在梁潇看来,享受补贴政策的节能台式电脑会更受大量采购市场的欢迎,如教育市场、网吧市场等。对这些市场来说,购买节能电脑不仅降低采购成本,还节约了电费等成本。

台式电脑节能补贴部分规定

一、推广产品的部分条件

推广产品为能效一级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包含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不包含工作站及工控机、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台式机、电源额定功率大于750瓦的台式机、显示屏对角线小于0.2946 米(11.6英寸)的一体机;依据GB 28380-2012《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达到能效1级水平。

二、申请企业的部分条件

申请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推广高效节能台式机数量不少于20万台;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

三、推广期限

暂定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中级电工等级补贴范文第2篇

一、漓渚镇农村电网及电工队伍管理现状

漓渚镇自2003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现有12个行政村(原24个村),各类装表接电总户数(照明、商业、普通工业、非工业、农业)为7030户,农村电工队伍人数共计15人。

从各行政村各类装表接电总户数分析,上述行政村低压电网及用电规模按户数可以归为700户以下、1000户、1000户以上三档,各档行政村数量分别为5、3、3。从现村电工年龄构成看,15人中,40周岁及以下4人,41-50周岁1人,51-60周岁8人,60周岁以上。

目前村电工的用工主体为行政村,此外由供电部门与劳务机构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协议书》,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形式,由机构定向输送到供电部门从事相应工作。

劳动报酬方面,现农村电工报酬补贴主要由供电企业和行政村两块构成。其中供电部门补贴以行政村装表用电总户数确定其补贴基数后,再根据所在村的装表用电总户数、月平均电费应回收额和低压线路长度等三大参数确定其工作量大小测得各村务电工的补贴总额;各行政村补贴,由各村视村级经济状况及村务电工业绩等情况确定,该补贴目前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通过对2010年全年漓渚镇各行政村村电工供电部门提供的补贴分析,全年供电部门应发补贴为12.4222万元,村务电工人均月补贴为653.40元,最高1149.53元,最低348.61元,年人均8281.47元。各行政村装表用电总户数、月平均电费应回收额、低压线路长度及2010年补贴支出如下表:

二、漓渚镇新农村电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1、成立镇、村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在县新农村电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漓渚镇相应成立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漓渚镇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负责对下属行政村安全用电日常管理的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漓渚镇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经发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供电营业所所长组成。

各行政村同时成立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组。工作组在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承担所在村安全用电日常管理以及对村务电工的选聘、日常管理、考核和报酬发放等工作。工作组组长由行政村村长或书记担任,成员由村两套班子成员组成。

2、明确镇与各行政村用电管理职责,建立责任考核体系

由漓渚镇与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签订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书。(1)明确农村电网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即不发生辖区范围内人员触电伤亡事故、村级产权电力设施引起的电网事故以及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等事件。(2)落实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各项职责:主要为村级产权电力设施的安全和法律责任;对村务电工选聘和管理责任;村级各类用户用电设施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的管理职责;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电费催缴及用电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3)建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考核体系:按照分层考核模式建立镇考核村、村考核村务电工的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考核体系。镇考核村主要从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基础管理、管理职责四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结果将纳入漓渚镇对所属行政村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据此进行奖励或通报批评。

3、漓渚镇村务电工队伍及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制定《漓渚镇村务电工管理办法》,以漓渚镇镇政府名义发文。管理办法明确村务电工各级管理职责、管理要求;聘用程序及聘用资格条件;落实村务电工工作职责、工作补贴及检查、考核等方式。

村务电工的聘用依据《漓渚镇村务电工管理办法》由所在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组推荐,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聘用。

聘用形式由所在村与村务电工签订工作任务书。

村务电工的规模,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在供电部门装表用电总户数,原则上以700户以下、1000户、1000户以上三档,按照1名、2名、3名定员标准进行配置。鉴于目前电工队伍现状,以积极、稳妥、有序地构建新农村电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并结合自然村地理区域分布等因素,从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出发,村电工定员配置可适度缩放(但不得突破现有行政村电工配置基数)。

村务电工日常管理由所属行政村负责,按照工作任务书明确的工作职责开展日常安全用电管理、村级产权电力设施运行维护、配合电力部门开展村级低压电网运行巡视和缺陷报告、电费催缴、电力设施保护、违章用电和窃电报告及配合处理、村级用电客户表后线路安装和维修服务、新农村电网建设的配合协调以及村、镇交办的相关任务。

村务电工的考核按年度进行。由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行政村新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组对村务电工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年度补贴发放的额度和是否留用。

按照上述实施方案,漓渚镇原村务电工须解除与劳务机构的关系。具体方式如下:在构建长效机制时,由镇召集各村负责人就长效机制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并由村负责人会后将长效机制实施的相关情况详告现任村务电工;在完成村务电工的聘用并实施之日起,由供电部门负责通知原劳务机构同时终止非全日制工的关系。

4、村务电工报酬补贴构成及标准

村务电工的补贴由所属行政村、镇政府及供电部门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供电部门补贴将在综合考虑所属行政村装表用电总户数、月平均电费应回收额、低压线路长度等因素确定。

村务电工供电部门报酬补贴计算方式如下:

村务电工报酬=〔基数+月装表户数补贴+月电费应收额补贴+线路长度补贴〕。其中:

(1)基数

根据所属行政村装表接电总户数套用标准确定。所在行政村套用标准在700户以下的为360元/人,套用标准在1000户的为330元/人,套用标准在1000户以上的为300元/人。

(2)装表用电户数补贴:为上年月平均装表户数×0.20元/户;

(3)电费应回收额补贴:为上年月平均电费应回收额×系数(3万元以下系数3‰,3万元以上部份系数1.5‰)。

(4)线路运行补贴:为上年月平均线路公里数×15元/公里。

村务电工村补贴部份由村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发放。

5、供电部门补贴支付方式

供电部门与漓渚镇政府签订《漓渚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明确内容主要为:漓渚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村务电工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中级电工等级补贴范文第3篇

【关键词】节能家电;补贴政策;作用有限

从今年6月1日开始,国家实施的新一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进入推广期,空调、彩电、冰箱、热水器、洗衣机等五类家电产品进入节能补贴目录。在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家电商场将这一政策看作“及时雨”。然而,政策实施“满月”后,各家电商场却普遍反映这场及时雨“不解渴”,节能补贴家电没有出现消费者争相购买的火爆场面,销量增加非常有限,成效远不及此前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时那样受到追捧。这是曾经备受厂家和商家期盼的节能家电补贴政策出台实施“满月”之际,各地媒体通过大量采访所了解到的情况。

当此项政策指出之后,不仅商家对此抱有很高的期望,一些专家也曾经非常乐观地观测,仅仅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就可能拉动消费约1800亿元。其中补贴政策将拉动平板电视销售额就将达738亿元;拉动空调销售额将达1060亿元。因为从六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就是节能的彩电与空调。当全部节能家里都实施补贴之后,所产生的拉动作用自然更加可观。

如今在此项政策业已“满月”,记者从福建厦门了解到的情况,显然远远没有专家预期的那样乐观,虽然有了对节能彩电与空调的补贴,但对于销量的拉动根本不明显,人们在选择家电的时候,最爱的还是那些不在补贴范围的不属于节能的产品。

这样的情况并非厦门独有。从北京、山东、山西、四川等许多地方所反映出来的情况来看,跟厦门大同小异,补贴没有达到让节能家电火起来的目的,人们在选购家电时基本上还是“我行我素”。而且,更让那些对这项政策期望很高的人失望甚至痛苦的是,据《新京报》6月27日报道,奥维咨询(AVC)26日的报告显示,家电节能补贴政策实施首周,节能产品市场份额不升反降,6月4日至10日,节能产品占整个市场的比重仅为16.4%,创2012年节能产品比重新低。

按说,通过节能补贴,购买同样的家电,可以节约几百元的成本,而且还有使用时的节能降耗,以及环保等优势,因此,当实施补贴之后,引起对节能家电的追捧热潮才是正常现象,为什么没有出现期望中的情形?这到底是怎样回事?

而且,同样是作为刺激家电消费的政策,为什么对节能家电的补贴政策无法像家电下乡与以旧换新那样受到消费者的追捧,取得良好的成效?节能环保的家电,不是家电发展的大势所趋,方向所在吗?

消费者及一般的专业人士都认为,补贴有限是导致作用有限的原因。不过,一方面节能家电的补贴不可能定得很高,国家还没有这个财力。另一方面,为什么家电下乡与以旧换新就可以受到追捧,从而皆大欢喜?

人们对一种产品的消费选择,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中国目前的居民收入水平背景下,消费者遵循的还是“成本为王”,价格仍然是制约人们进行购买决策的最重要因素。无论是家电下乡,还是以旧换新,都是实实在在降低了消费成本的举措,因此能够取得预期有效果;节能环保家电的卖点在节能与环保上,而作为一般的消费者,更看重的显然是节能方面的亮点。假如这样的产品在节能上具有真正的优势,那么,消费者既可以降低消费成本,又契合了环保的理念,再加上还可以享受购买时的补贴,何乐而不为?

消费者在选择购买节能家电以便享受相关补贴与购买普通家电不享受节能补贴费的时候,显然要对两者的实际价格支出以及节能家电的节能效果上进行比较。这里以济南为例,1.5匹美的1级变频空调挂机售价6999元,它每小时耗电0.376度;2级变频空调售价5299元,每小时耗电0.459度;一款搞特价的3级美的挂机空调,售价3399元,每小时耗电0.525度。按照济南市目前家庭用电0.55元/度,1级空调1小时的电费0.2068元;2级1小时电费为0.25245元;3级1小时的电费为0.28875元。假若按每个家庭每天开机8小时计算,那么,1级能效比3级能效一天省电费0.6556元;2级能效比3级能效一天省电费0.2904元。再假如家里使用空调的时间为半年,则3级能效空调每年比1级能效空调多耗电费118元,比2级能效空调多耗电费52元。但比买1级能效的空调要少花3600元,这3600元的购买成本,至少要经30年才能从节约的电费里收回来。如果相对于2级能效的空调,也要少花1900元,更需要超过36年才能“够本”。想想看,有几款家电能够活那么久?绝大多数家电的寿命根本不可能那样“长命百岁”。在其它省市,情况自然也是彼此彼此。相对而言,那补贴的100到600元实在不值一提,根本没有什么吸引力。节能家电高高在上的价格与节能效果之间太不成比例,失去了比价优势,人们当然不会为了一点十分有限的补贴去做这样的选择,因为那不符合“理性人原则”。

当然,消费者对于节能环保的产品,在认识与接受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今可供选择的真正节能家电产品还很有限;节能产品市场鱼龙混杂,缺乏基本的规范;补贴政策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消费者对于节能家电能够享受补贴的政策还不了解等等,也是原因。但无疑,当前家电企业所提供的节能产品在价格与其节能效果之间存在着过大的悬殊才是是关键的因素。

中级电工等级补贴范文第4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郭保红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

二、操作原则

(一)公开原则。家电下乡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农村家喻户晓。

(二)双认定原则。家电下乡产品和流通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产品和企业。

(三)网点设立原则。各镇销售网点的设立要满足农民方便就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需要,各镇的销售网点覆盖率要达到100%。同一中标流通企业可以选择在我市不同镇设立销售、服务网(点)。

(四)网点备案追溯原则。每个销售点,只能由一家中标流通企业进行备案,不能重复备案。中标流通企业要对属下网点承担管理责任。

(五)流通开放原则。中标流通企业不得排斥其他中标产品的销售,也不得限制其他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

(六)方便购买原则。持有我市农村户口的农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的任何一家经市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公告的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

(七)财政补退属地原则,我市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财政所申报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

三、实施时间

从年月日开始实施,历时4年。

四、品种和价格

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摩托车,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电脑、摩托车的最高限价待定。

具体产品品牌、规格及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五、补贴对象及标准

凡持有我市农村户口的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备案销售网点购买上述中标产品,均直接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

每家农户在规定的6类下乡家电产品中,只可各购买1件。

六、补贴资金

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责20%。

我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由市财政局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制定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确定。

七、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家电下乡流通企业。

承担我市家电下乡的流通企业,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推荐,经商务部、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家。

(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1、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需覆盖各镇。每镇至少要有1个销售点,不得出现没有销售点的镇。

2、销售网点备案登记及条件。

(1)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需进行备案登记。

市商务局负责备案登记受理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确认后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分别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2)进行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必须是中标流通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能力;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3)销售网点备案登记程序。经国家招标确定的我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先将有关中标资质材料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再到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中标流通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交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布置方案,经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确认后,由中标流通企业统一负责办理属下网点的备案登记。经备案确认的中标流通企业以镇为单位,完整准确填写《海南省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并持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流通企业与销售网点签定的协议及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到市商务局进行备案登记。

八、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

1、牵头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地区家电下乡工作方案。

2、负责受理中标流通企业属下网点的备案,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公告。

3、会同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备案的销售网点开展对农民的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家喻户晓。

4、及时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对销售网点实施动态检查。

5、强化协调服务工作。协调中标流通企业抓好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方便农民在本辖区内购买和维修;指导中标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并协调解决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中标流通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并经常督促检查,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到达现场,妥善处理。

6、加强检查监督。

(1)市商务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公布两部门的举报电话。

(2)巡查中标流通企业及其网点的承诺兑现、履行责任等情况。凡发现地方保护、市场垄断、欺行霸市、恶意竞争、坑农害农以及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会同市级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中标流通企业销售工作中的出现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对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报请当地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二)市财政局。

1、会同市商务局对中标流通企业属下网点的登记备案进行确认。

2、落实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拨付、发放补贴资金的具体职责与操作程序。

3、掌握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加强上下工作衔接,及时反映问题,搞好资金调度,指导镇财政所按需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4、加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防止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行为,对重大案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

5、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6、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每年度按照省财政厅规定负责办理补贴资金清算。

(三)其他相关单位。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九、对家电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要求

各中标流通企业要严格执行家电下乡政策和规定,搞好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保证诚信经营、货源充足、服务到位。要积极配合宣传、商务、财政等部门搞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要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做到高效运转。

(二)加快网络建设。中标流通企业要加快推进市、镇级家电销售网点建设,有条件的可延伸到村。做到方便农民购买,就近维修。

要求:以直营、加盟、授权的形式设立镇级销售服务网点;镇级的销售服务网点,要强化二次配送能力,保证配送覆盖所有村。

(三)履行网点备案和责任书手续。中标流通企业要到销售网点所在地市商务局进行网点备案,并与市商务局签订《海南省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服务责任书》。

(四)规范网点设置。凡经备案的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商务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标识;应尽可能保持连锁经营的统一风格。

(五)做好宣传工作。备案的销售服务网点在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销售前,应在备案网点张贴企业盖章的《海南省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和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告示内容包括:本企业或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等。

(六)规范促销行为。中标流通企业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搞好促销活动,但不得变相提价销售。

(七)搞好销售服务。

1、各销售网点要有导购人员向农民讲解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注意事项。

2、开填票据。要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并及时将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3、先退补贴后退货。

对符合“三包”规定的家电下乡产品要求退货的,要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程序办理。

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办理退货。办理退货时,要登录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识卡。

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要负责帮助联系其原补贴备案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备案信息后,办理退货。

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有关凭证(由省财政厅统一监制,到原补贴机构办理退款手续后,销售网点立即给予办理退货。

(八)加强促销安全管理。要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对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平息。

(九)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一是督促所有备案销售网点认真履行承诺,执行退换货制度;二是做好送货上门服务。凡购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居住的自然村位于镇级销售服务网点覆盖范围内,且交通条件便利的,应尽量做到送货上门;三是督促所有销售服务网点对所售家电产品做好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工作;四是设立中标流通企业服务热线,及时快捷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

(十)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中标流通企业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中标流通企业及各网点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十、信息报送与工作总结

(一)信息报送。

1、各中标流通企业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和网点所在地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的要求,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方式,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及材料。

2、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除了督促中标流通企业按时报送有关信息外,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家电下乡信息报送工作。市商务局从工作实施后的第二个月起,每月5日前向省商务厅报送《家电下乡销售情况统计表》和《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情况统计表》。

(二)工作总结。

中级电工等级补贴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20*年,各级财政共投入我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补贴资金3442.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732.7万元,省级补贴689万元,市级配套651.6万元,县级配套369.3万元。全省农村放映公益性电影344261场次,实际放映公益性电影334061场次。其中:数字电影125493场次,胶片电影2*568场次。电影公益性放映覆盖全省42597个行政村,覆盖率达89%;公益性电影放映计划、放映员姓名向当地群众公布的有36387个行政村,覆盖面85%;各县(市、区)均实行公益电影放映场次回执单制度和“先映后补”的管理制度;做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有22494个行政村,覆盖面达53%。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20*〕38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31号)要求,不断深化“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农村电影发展新思路;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较好的执行了公示制度、放映场次回执单制度和“先映后补”制度;保证了电影放映的质量和进度。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补贴工程的实施,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农村先进文化,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巩固农村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个别省辖市、县(市、区)电影补贴资金配套不到位,未全面执行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管理制度等问题。

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配套农村电影放映补贴资金45.3万元

驻马店、南阳市财政局未足额落实农村电影补贴配套资金26.9万元,商水县、郸城县等9个县(市、区)财政局未足额落实农村电影补贴配套资金18.4万元。

(二)个别县(市、区)农村公益性电影实际放映场次未达到计划放映数

调查发现,有7个县(市、区)农村电影放映场次任务未完成。如,商丘某县20*年应放映7836场,实际放映7265场,少放映571场。

(三)部分县(市、区)放映员的补贴标准偏低

按照政策规定,数字电影放映员补贴每场次不低于70元;胶片电影放映员补贴每场次不低于80元。20*年度济源市新农村数字电影公司按照每场次60元的标准发放;新乡市放映员补助标准从40至85元不等,共有八个标准。补贴标准低,影响了放映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县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补贴未实行专户管理。部分县(市、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未做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通过对行政村的审计调查发现,由于天气、资金下达晚等因素,存在第四季度集中放映,未能完全执行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规定。有的放映员未按时或按场次到村放映电影。有的一个行政村几个地点几台放映机同时放映。部分行政村放映场次、放映计划、放映员姓名未向当地群众公布;有的未严格执行电影放映场次回执单制度。

(五)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实施中存在资金拨付较晚,为完成全年下达放映场次,普遍存在集中放映现象;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没有具体的制度规范,对部分支出难以界定其合规性;放映设备、胶片老化,放映效果不佳;电影拷贝少,影片单一,针对农村需求科技致富的片子较少;个别村干部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配合不力;安排电影放映时间存在问题,冬季放映电影时天气已冷,观看群众少,影响放映效果;个别放映队存在用节庆婚嫁包场放映的经济场来抵顶政府购买的公益场次问题。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电影放映补贴资金的具体用途和放映员场次补贴标准;加强对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公示制度、放映场次回执单制度和“先映后补”管理制度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以提高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题材影片创作生产,完善片源保障机制,在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电影需求的同时,重点播放农民科技致富片、红色教育影片和农村题材故事片,充分发挥公益性电影在帮助农民科学致富、思想教育、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逐步改进“先映后补”制度,资金提前拨付,提前安排放映补贴,以充分调动放映单位和放映员的积极性,保证电影有序放映。

(四)完善“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放映制度,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冬季及农忙季节少放映,春秋及农闲季节多放映,提高电影放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