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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开展中,因为借贷双方信息是不对称的,为了避免风险出现,会要求借款也将抵押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提供出来,并且对担保违约责任明确规定。但是,现阶段普遍出现了企业之间的互保现象,甚至有担保圈形成,经常出现一些担保关联风险事件。主要原因就在于担保圈涉及到十分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有风险出现于任何一个环节,就会逐步扩散到其他企业。
一、商业银行担保贷款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具体来讲,担保贷款风险指的是借款人或者第三方提供担保之后,有一些无法控制和预料的因素影响到发放的贷款,进而损失信贷资金。担保风险属于一种重要的风险类型,风险一般属性其都具备。由于有一定的间隔存在于担保贷款发放与收回之间,而各种不确定因素出现于本段时间内,影响到借款人的正常还贷,无法收回银行贷款,进而出现担保信贷风险。时代的进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币信贷总量越来越高;而研究发现,有高额不良贷款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中,经过相应的努力措施,虽然减少了不良贷款的数量,但是不良贷款率依然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因此,就需要重视贷款安全,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正确认识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全面的认识,没有将风险防范观念给正确树立下去。部分工作人员也没有正确认识信贷风险的防范,认为相较于信用贷款来讲,担保贷款更加的安全,没有较大的风险存在;部分人员认为借款人即使换不了,还能够向保证人追索。在贷款审批决策过程中,对担保形式过分追求,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担保措施有着过大的依赖。
(二)没有足够的规章制度观念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将规章制度观念给树立下去,没有严格审查担保合法性及有效性,没有规范管理担保措施,可能会出现诸多的问题,如保证人没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没有深入了解保证人意愿及没有完善的抵押手续等。
(三)银行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担保圈现象。借贷双方因为不能对称了解对方信息,银行无法透彻了解客户的质量、风险及未来经营信息等,为了促使信贷交易中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得到降低,往往会将担保机制给运用过来,以便对信贷业务违约风险有效防范;但是有问题出现于抵押或者质押物中,就要求由第三方担保存在,且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而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土地厂房等资源,银行就会要求一些企业形成担保圈。爆发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快速发展经济,我国将宽松的货币政策给实施下去,导致银行贷款量不断扩大。在这种大形势下,银行对融资业务申请审查审批程序逐渐放松,银行信贷人员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没有细致调查,导致风险问题的出现。
(四)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研究发现,现阶段没有理想的执法环境,在保证人和抵押物执行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难度。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真正构建社会信用经济,经常会出现一些地方保护或者行政干预现象出现,银行为了实现债权,在依法执行保证人和抵押物时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出现了诸多的司法白条,虽然官司赢了,但是没有获得相应的资金。
三、我国商业银行担保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一)对项目还款来源重点考虑在开展信贷决策的过程中,需要对借款人的经济效益科学分析,将项目还款来源给充分纳入考虑范围,不能够对担保过分强调或者依赖。担保是一种额外保障,借款合同的基本程序不能够被其取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与还款能力也不能够被担保所改善。如果商业银行为了偿还贷款,必须要执行担保措施,那么就会必然侵蚀到贷款效益。
(二)对担保合理设置通过对担保合理设置,相当于贷款回收的还款来源多了一个。设置担保主要是为了将一个潜在的还款来源提供给债权银行,以便促使贷款偿还可能性得到提高。实践研究表明,设置的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容易控制,就更加的有效,如相较于其他担保方式来讲,质押方式担保具有更低的不良率。因此,在信贷决策实施过程中,就需要严格审查担保的可行性与充分性,选择的担保方式需要能够容易控制还款来源,以便促使担保的作用有效发挥,能够对贷款风险有效的抵御和化解。
(三)对贷款管理进行规范,做好监督检查要对贷款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将监督检查工作给深入开展下去,以便保证有效落实贷款担保;研究发现,现阶段有各种问题出现于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中,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下去,甚至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就需要对贷款管理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将审贷分离制度给严格执行下去,构建相应的责任制度体系,严格监督审查信贷审批业务,以便对贷款操作中潜在的人为风险有效规避,保证能够有效落实贷款担保。
(四)加大执行力度在担保贷款中,担保与抵押措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不能够有效的抵御和防范贷款风险,虽然行政干预、司法白条及担保措施不够有效等原因存在,但是也有其他因素的直接影响,如债券银行没有较强的追索意识,没有足够的执行力度等。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将保障合法权益的理念给树立下去,严格执行保证人及抵押物,对担保责任进行明确,如果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归还欠款,需要对保证人及时追索,对抵押物及时处置等。
(五)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促使征信体系得到完善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及银行内部道德风险的出现,需要构建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现阶段因为没有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银行无法共享跨行信息及没有彻底披露企业信息等状况存在,银行只能够对企业部分担保圈风险信息进行了解,无法掌握其他隐形担保圈关联关系,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将银行间信息共享平台给搭建起来,对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科学构建。首先,对银行同业之间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构建,通过对金融同业及其他部门客户担保信息、信用风险信息等进行采集和汇总,以便促使商业银行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其次,对企业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对担保关联披露信息内容进行明确,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效大力约束,保证企业能够将各类变动信息及时公开出来,处罚那些不能够及时披露信息或者对某些信息披露事项故意隐瞒的企业。对于中介机构来讲,需要规范公正的开展监督工作,中介机构要不断努力,促使自身职业素质及审计水平得到提升,以便更加准确客观的开展审计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因为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容易有担保风险出现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这些风险的存在,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缺陷,制约到了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在未来的发展中,商业银行需要完善制度,规范信贷业务操作程序,增强操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积极完善制度体系,约束信贷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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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 小微企业 信贷风险
一、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行业风险
缺乏行业风险分析,对客户选择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营销人员对行业风险认知程度不足,一旦大量介入政策性风险、行业风险高的小微企业客户群,极易造成大面积业务风险,并且该类风险难以有效处置,对银行的危害极大。例如:2013年下半年,上海地区爆发的钢贸行业风险,多家商业银行为钢贸经销商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发生大面积风险。
(二)贷前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活动时,往往受到宏观经济环境、银行自身信贷经营策略乃至银行从业人员业务操作的影响,从而导致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产生同预期偏差的可能性。导致银行贷前风险产生的原因总体可归为两个方面,即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从外部经济环境来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经济形式的变动、金融监管力度等都可能导致银行信贷风险产生。随着我国金融自由化发展,商业银行之间以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如此将增加商业银行盈利的不确定性。此外,受金融市场中贷款利率等变量影响,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时,对由这一部分市场变量导致的信贷风险的规避仍存在一定难度。
从银行内部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情况来看,银行对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缺乏实质性了解,并且没有形成系统性、专业的授信调查模式,调查的信息难以反映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小微企业客户所从事的行业较为分散、部分客户营销人员缺乏对行业常识性经营指标的认知,对小微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难以做出客观判断,第三方查询、验证客户经营资质、经营情况、风险信息的支持不足,导致对小微授信客户的调查流于表面。同时,客户的真实性、经营的基本情况、风险状况的信息核查、检验力度不足,没有形成完善客户信息验伪机制,客户营销人员所收集、递交的授信调查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导致客户欺诈风险或对客户风险评估不充分,在客户准入过程中就可能已经产生了风险。
(三)贷后风险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仍停留在现场走访、逐户排查的状态,由于客户数量多、管理难度大、非现场监测手段欠缺,贷后管理多处于流于形式的状态,导致对小微授信客户的贷后风险识别能力降低。同时,由于小微企业授信客户抵御风险能力较低,可变现资产较少,贷款到期逾期后即形成不良的可能性极高。
二、如何强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一)加强行业风险防范
1.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品针对性。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其融资需求也各有不同,为满足不同行业小微信贷需求,银行务必强化自身金融服务模式的针对性。所谓针对性,即银行对具体行业小微客户群的深入挖掘。不同产业链其上下游通常存在诸多小微企业,多数情况下,一般的金融产品同这些小微企业的行业特征往往不相适应。在此情况下,银行应在对某一行业的产业链与供销链进行深入研究的前提下,以这一产业小微企业集群特征为标准,推出满足其特殊金融需求的专业金融产品,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2.强化行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活动时,应总体遵循行业优先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具体情况,对运营状况良好、受经济波动影响及政策影响较小的小微企业予以优先选择、优先支持。以消费性行业为例,这一行业往往受经济波动的影响小,银行应采取优先选择措施;对于具有有力政策扶持或上下游较为稳定的产业,银行则应予以信贷业务上的积极支持;而对于外贸等受经济波动、国际金融形势变化等影响大的行业,银行则应当及时采取防御性措施,并根据行业不同情况制定具体行业准入标准,最大程度上规避行业风险发生的可能。
(二)提高信息收集技术,抵御贷前风险
1.加强同第三方合作,拓宽小微企业信息收集渠道。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收集效率与质量,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商业银行可选择同第三方开展合作。银行对合作方的选择大致可从两个方向考虑,其一为商会、担保公司等,这些合作方在小微企业信息的处理与客户资源搜集方面具有较大优势,银行可予以其一定的协助管理职能,帮助银行处理信贷客户管理事项,实现合作双方的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保障银行客户信息渠道的拓宽,有效降低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决策风险;其二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银行应加强同这些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小微企业中的号召力,实现小微企业信息数据库的共同建立。
2.加强客户经理培训,深化信息历史数据库建设。银行要重视对客户经理业务能力的培训与提升,客户经理则应当根据实际调查结果,从借款人及其合作方、担保人、亲朋等关系人角度细致全面地了解借款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所搜集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有效分析,从而达成对借款人状况的最终判断结果。此外,为有效防止信息不对称给银行造成的信贷风险,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整体开展流程中,都需对小微企业相关信息进行不间断的搜集、分析与判断。为进一步满足银行信息搜集与分析反馈的需求,历史数据库的建立尤为重要,如此将在银行进行决策判断时为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3.加强信贷风险预警信号体系建立。银行要实现对贷前风险的有效管控,对企业风险信息的掌握尤为重要。银行可通过对一系列潜在信贷风险进行分析,从中得出关键的风险预警信号,如此能够帮助银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对小微企业贷前风险的有效规避。全面有效的预警信号指标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风险信号、企业同银行合作关系的风险信号、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信号、企业人事管理方面的风险信号及企业授信方面的风险信号。如何有效捕捉企业在信贷流程中出现的预警信号,极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业务人员的监管力度,如此就要求银行客户经理加强对客户的定期审核。
(三)重视贷后检查工作
小微企业贷后检查包含了检查内容、方式以及时间三个方面。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贷后检查内容包含企业资金实际使用同合同约定的符合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同合同约定的符合情况以及贷款企业生产经营与信誉状况,以上内容在银行贷后检查时务必重点关注。此外,对于贷款企业其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状况、担保人信用情况的变动也应尤其关注;在检查方式的选择上,银行可选用现场结合非现场的形式,将现代信息技术等非现场手段有效地利用到检查中,实现企业信贷信息的批量化处理,保障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其中潜在威胁,进一步采取现场检查措施,达成信贷风险点的有效排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作出反应,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风险管控;此外,对借贷企业的检查应始终贯穿于信贷业务开展的整个流程,在检查时间的安排上,为避免由于企业隐瞒或伪造账目导致的贷后风险,银行应当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对企业财务报表与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利用资产评估等方法对其信贷资产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客户潜在信贷风险。
三、结论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其信贷业务的有效开展将给银行带来极大收益。为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银行应做好充分的信贷风险预防工作,创新信贷业务模式,规范信贷风险管理,在推动小微企业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规避信贷业务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保障银行贷款业务利润的增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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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贷款新规 风险管理 建议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在商业银行业务量占比最重的信贷业务的风险性一直是各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 信贷资产风险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初,中国的银行业先后经历了三次扩大贷款规模,发放大量贷款, 短期内提高了新增贷款质量、改善了贷款总体质量,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2009年,我国经济进入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复苏阶段,我国银行业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难以解决或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去解决许多问题,而自1996年以来形成的信贷管理方面的监管法规,随着市场的变化,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己经不能适应实际业务及有效风险管理的需要了。
虽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风起云涌阶段,建行、中行、工行已先后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超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远大于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时与国际上优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基本都在3%以下的比率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不容乐观。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不履行契约、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无务偿还或不愿偿还贷款本息而形成的信贷风险,一般是企业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因为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而引起的。近年来,信用风险更多的暴露于个人按揭贷款上,借款人不按照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现象屡见不鲜。
2、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对银行信贷造成的影响。政策变动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因为对企业的影响和间接威胁的影响而间接威胁银行的信贷安全。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 所引发的四类风险,并由此分为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期诈、外部欺诈、员工行为和工作场所问题,客户、产品和经营行为,实物资产损坏、经营中断和系统瘫痪,执行、交货和流程管理。
4、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在信贷业务中,利率风险表现为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引起存款、贷款利率在期限、数量、方式上不相匹配而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是随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动的,利率波动幅度大,信贷业务的利率风险越高。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普遍存在的问题
面对以上的风险,在实际情况中,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普遍存在以下的问题:
1、信贷流程缺乏有效性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按照牵制原则,设立贷审会制度, 即通过在贷款调查环节人为设立双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由信贷业务前台主管签阅后提交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审会审议、最后由信贷审批人终审等各道关卡来降低风险。但是各银行的贷审会成员由银行内部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其人员组成基本不流动,贷款是否通过审议,由集体讨论一致通过,组成牢固的内部利益集团。一旦将来信贷资产发生问题,“集体决策=集体责任”,组织的弊端很难起到真正决策作用。
2、客户选择存在偏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集团性企业得到了空前发展, 商业银行信贷客户选择上出现盲目“抢大户”的情况,对冠有巨头、中国几百强、世界几百强字号的企业,银行更是盲目增加授信和扩大授信范围,对新增贷款未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组合,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3、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形式化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在贷前调查中大多都只是对借款企业的主体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有效、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未能及时发现一些潜在的信贷风险。并对不同风险类型的贷款规定了相应的检查频率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均制定了系统的贷后管理规章制度,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各行贷后检查的频率虽然能达到要求,反映客户风险的贷后检查报告质量低下, 各期贷后检查报告内容雷同,只是企业相关数据的简单罗列,未能深入揭示企业财务、经营和借款人自身的异常情况。在贷后检查手段上,往往过于偏重听取企业自身介绍,分析性复查较少,贷后管理流于形式,没能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4、对信贷人管理员制约手段不合理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对信贷管理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但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忽视对人的激励,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目前各行普遍存在的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等现象。
三、贷款新规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鉴于以上情况,2007年7月16日,银监会刘明康主席主持召开贷款管理办法起草动员会并作重要讲话,成立了由银行监管一部牵头,政策法规部、国际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起草工作组,经过收集、考察、征求意见、法律审查、修订完善、报批等阶段,于 2009年7月13日,银监会颁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要求商业银行在3个月之后实施;2010年2月,银监会颁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自之日起实施,以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
新出台的“贷款新规”对信贷业务进行了以下方面的风险控制:
1、强调全流程管理原则。不论是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均经过从借款人申请贷款到贷款业务结束的过程,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上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新出台的贷款新规改变了以往将贷款流程只划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贷后管理三个环节的粗略划分方法,对贷款流程进行了更细的环节划分,同时,对每个环节出台了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了贷款管理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化的过程。
2、强调诚信申贷原则。诚信申贷的实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设立合法、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以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贷款申请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第一个环节,对于管理客户关系、开拓业务市场、发现潜在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新规强调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做好贷款准入、在贷款的第一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3、强调协议承诺原则。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追究各方法律责任。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协议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及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法律合同的不足。一旦违约事项发生,银行或者免责,或者可以追责,这样不但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4、强调贷放分控原则。是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贷放分控的要义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体现为: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采用贷款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贷款人应按照贷款人委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进行审核。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
5、强调实贷实付原则。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有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减少贷挪用的风险。
6、强调贷后管理原则。贷款新闻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7、强调罚则约束原则。指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贷款新规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对于明显违反贷款新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利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给予处罚,以保障贷款新规的执行力,以此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水平。
四、其他风险管理的建议措施
另外,在具体的风险管理实施过程中,还可通过改变组织结构,加强量化风险管理的办法加强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企业管理对现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所在。由于企业长期依赖银行贷款融资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因此信贷风险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本文提出应明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主体,合理使用经济杠杆和财务杠杆,进一步提高信贷风险意识,以达到整体风险最低化。
【关键词】
财务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结构
企业管理对现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中的企业财务管理更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所在。企业融资困境一直是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等问题不过是表面现象,造成更为深刻的原因是:虽然政府出台了各种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符合银行贷款基本条件的企业数量少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这是现阶段我国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并且制度转换的“时滞性”影响,必然造成了我国企业发展与融资体制创新之间的不对称,正是这种制度上的障碍和“错位”,从而造成我国企业很难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使得企业长期依赖银行贷款融资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本文研究认为,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是确保现代企业在激励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1 信贷风险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
现阶段我国金融改革深化的几个重大任务,主要是体制改革、产品创新和体系健全。在“十二五”规划实施时期,中国金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重点范围应该是全力推进“体系完善”。要推动金融体系重构,实施金融发展转型,推进金融功能完善,必需要建立在微观体制完善、产品创新加快的基础上“十二五”时期金融工作的重心,是从微观层次转向宏观层次,抓住有利的时机,全面推动金融体系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也就是说,要从在微观体制上健全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上加大创新,转移到在整体上完善宏观金融体系、在金融服务功能上全面完善上来,要紧紧围绕金融发展这个核心,积极构建与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协调做好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大计,统筹兼顾金融开放与金融监管大局。独立性和经济性是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基本特征,但是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尽管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但融资难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考虑到我国企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及融资条件的现实约束,当前我国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推进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信贷风险已经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所的突出问题。
1.1 国企运行效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不合理的资产结构
非经营性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过大,这是国有企业不合理资产结构的突出表现,对于大型国企而言,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非常沉重,最终导致企业发展的速度非常缓慢。具体来讲,一是构成流动资产的比例非常不合理,营运能力低下,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二是固定资产全面老化,经营产品观念落后;三是生产能力不配套,受发展资金不足的严重制约,新产品研发困难,部分闲置资产发挥不了应有效能,产品销路不畅,最终导出大量资金被严重占用。
1.2 国有企业效益提高不快的一个原因在于肩负的负债过高
虽然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很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金融市场的效率低下,使得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得不到有效保证,最终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负债过高的问题。对企业内部筹资而言,存在的不稳定性和有限性,决定了银行借款依然是国有企业真正的融资来源,内部融资并不能成为一种有效来源。
1.3 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不对应
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财务相关管理知识严重缺乏,利润是其单一的追求目标,基本上没有风险意识,在进行可行性判断的时候,不管是对长期的投资方案,还是对短期的投资方案,衡量标准通常取决于预计利润率,对于投资回收期更加注重,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大多没有被考虑进去,占领市场的时机经常性被延误,最终许多项目由于资金不足,致使虽然上马后,但却失去竞争的优势,亏损自然是无法被避免。国有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经常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被流动资金短缺所严重困扰,另外一个方面却因企业亏损大量抵消资本金,而由于流动资产的资金基本上都来自负债,造成还本付息的压力非常巨大,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极弱,内部结构不合理,甚至导致一些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
1.4 财务主体的多元性缺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为保证国企内部有效的运作,必须极力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对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他们之间的委托关系要十分明确,存在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的关系。部分企业虽然其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但是国有股、法人股的比重相当高,董事会内部绝大部分董事代表的都是国有资产,监督和权力制衡机制极易失效,从而使得整个集团极可能面临风险失控的情况。
2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对策选择
2.1 明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主体
作为企业的一种经济性权利,无论是处分和收益,还是使用和占有的权利,企业法人财产权必须要做到明晰化,并实行人格化管理。
第一,多元性应该成为国有企业财务主体的基本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作为四个不同的主体,分割了现代国有企业的财权。其中前两个属于出资者主体,但在经理以下,又分为多个财务主体,如信用管理员、财务计划员、现金管理员等等。根据《公司法》规定,这四个主体的权利界限是明晰,所承担的责任是明确的。只有坚持国有企业财务主体的多元性,在确保整体性的前提条件下,才能使得国企的财权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既能保证放手理财,又不失去法人的最终控制,从而使得在利益关系上推动与约束并存。
第二,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具有整体性。如果连财权都抓不住,自然就谈不到能够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一个企业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作为法人财产的主体,无论是拥有财权和还是从事理财活动,国有企业都应该是真正的主体,其财务主体具有不可分割的统一性。
2.2 优化企业财务状况
一是大力调整资本结构,为了要保持资金总量的不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增大一种资金来源,只能是通过缩减另一种资金的来源,具体对于国企来讲,要积极将债务资金转化为股权资金,只能是通过这样的途径,不但使得利息压力得以减轻,同时也能使得负债率能够有效降低。二是通过中介机构,把对国企的部分负债,转化为居民或非国有经济等主体的债权,从而使得财务压力极大缓解,资本结构不断优化。三是进行资产结构调整,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坚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正确决策。
2.3 用增量资金调整现有的资产与资本结构
一是调整现有的存量资本,通过资本运营战略开拓增量资金,不断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二是借助金融业的发展使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灵活运用多元化的融资工具,积极扩张改变资本结构。三是用增量资金激活现有资产重组,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本文研究认为,信贷风险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在当前变革的关键时期,相关决策是否科学有效,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必须要以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科学的实证分析为依据。在对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积极研究有效竞争机制的路径设计,从而使得消费者能够满意、投资者从中获益、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利益得以保证,最终形成市场力量多方博弈的结果,让企业自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为我国大型国企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郑志元,《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新模式》,《贵州农村金融》,2011年第7期
关键词:银行集团;信贷业务;内部控制
由于银行集团内部机构众多,且母银行、附属机构处于不同的或两级独立法人结构之下,伴随着信贷资产的快速发展,银行集团信贷资产业务的风险也在不断累积,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日益显现,如信贷风险文化不统一,缺乏系统、联动的内部控制,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不能随着业务发展变化及时更新等,反映出银行集团信贷业务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缺陷。因此,通过强化银行集团信贷内部控制建设,促使银行集团内各机构提高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发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对于信贷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稳健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银行集团信贷业务的特点
(一)信贷管理层级的复杂性
银行集团信贷管理的特殊性源于并表管理所形成的母银行、各附属机构之间特殊的管理模式与利益关系。一般来说,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范围包括:一是直接拥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50%以上表决权,对其经营决策具有支配性作用;二是虽然只拥有50%以下(含)表决权,但可以任免该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的主要成员或持有多数表决权的;三是根据附属机构的章程,可以支配该机构的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四是附属机构的经营规模在银行集团整体规模占比较低,但其所引致的经营风险对银行集团的风险管理、资本损耗、利润损失以及财务收支情况形成重要影响的。由于不同层级机构之间,虽然同属于同一母公司,但法人形式上却相对独立,较为分散,往往通过股权来控制,所以统一执行信贷政策具有天然的复杂性。
(二)授信标准的多样性
银行集团内部存在着多种经营主体,每个主体的业务重点、产品形式、业务渠道都不尽相同,致使信贷管理的具有复杂性,银行本级(母行)、各附属机构都是不同的授信主体,如果没有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对于信贷政策、信贷风险文化更是没有统一标准,在客户准入、授信额度把握等方面不能形成“合力”,容易在银行集团层面对同一客户进行多头、过度授信,如果单一客户出现经营困难,那么其在银行集团内所有的授信全都会发生信贷风险,进而可能形成信贷损失。同时,由于母行与各附属机构对于同一客户执行不同的授信标准,致使个别客户在银行集团内容获得难易不同的受信方式,进而也会产生风险。银行集团的业务品种多、内部利益复杂化,使信贷风险更为复杂、多样,不易管理。
(三)管理信号传递的衰弱性
一般情况下,单一银行的风险政策传导是从董事会发起的,由董事会或其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制订银行信贷风险政策、风险文化与偏好,由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与落实,并对经营机构,如分行等进行传导与考核,这种单一银行制下的信贷管理模式相对简单、有效。但在银行集团模式下信贷管理传递的信号就存在衰弱性,特别是银行为主导的方式下,银行本级不仅要负责自身条线的业务,同时还要管理与指导银行集团所属的各类机构,在管理半径、管理方式等方面,与银行自身模式都不尽相同,独立经营、相对自主的各附属机构,由于背负银行集团利润、股东回报等多项要求,在业务经营上依靠集团,与集团分享同一客户,但在风险与收益平衡上,却往往忽视风险,强调收益,这样就会偏离银行信贷风险政策与理念,管理信号在传递过程中不断衰弱,甚至在末端出现相反情况,该授信退出的,反而大举进入,致使风险加大,形成最终损失。由于银行集团信贷内控管理的特殊性,不能对各附属机构进行简单的条线式管理,应通过建立完善、联动的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发现控制缺陷,监督整改,提高银行集团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防范集团信贷业务风险。
二、银行集团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行集团信贷内控体系还显得比较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特别是在控股公司层面的信贷风险管理明显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多数银行集团采用了分散式风险管理模式,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相关专业委员会为依托,集团内控管理中心全面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各子公司及业务条线的“三位一体”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在实践中,银行集团还存在集团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建设不足、信贷风险偏好传导失真以及信贷授权引导失效等情况,导致在整体信贷风险管理中经常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信贷资产总体规模不易控。对于银行集团,附属机构不受存贷款等控制指标的影响,附属机构因利润指标、考核压力等,通过“期限错配”创利模式,不断扩大信贷规模,在信贷资金“滚动周转”中,对银行集团的信用风险造成巨大影响。二是授信套利。在银行集团内部,由于机构众多,对于同一客户,有不同的审批通道可以选择。需做业务时,可选择最容易通过的授信通道,进行授信套利,对于信贷客户的风险识别、授信标准、总体额度把握等授信控制都提出挑战。三是影子银行影响。银行集团的信贷业务不易查询,只能依靠客户自我报告或通过网络信息查询,既不全面又不准确,若企业不仅在银行集团进行“信贷套信”,而且还在其他金融机构“套信”,就不能有效应对“影子银行”影响,进而威胁到银行集团信贷资金的安全。四是业务数据统计失真。对于信贷数据的分类、分层还不完善,给信贷业务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五是部分制度缺失、不明确;制度执行有待提高等,如银行集团缺少对子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的检查和评估机制,缺少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细则等。
三、银行集团信贷内部控制完善措施
对于集团信贷业务,应按照有效性、全面性、制衡性以及重要性与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此基础上,关注重大事项与高风险领域,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应通过进一步明晰银行集团内部有关信贷管理的职责边界,并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部门(如PMO办公室)作为信贷业务内控体系开发、建设和持续维护、动态更新的专门机构,来不断推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使集团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并着重通过内部控制建设来培育风险文化,培养风险管理人才,以实现持续、稳定、有效的风险控制,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一)强化“三大模块”的功能建设
对于集团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运行体系应由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模块组成:(1)决策模块,由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行长组成,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业务运作、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遵循科学决策程序。按照公司法和相关规定,重大事项还应通过股东大会表决。(2)执行模块,在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附属机构风险总监组成,负责执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内部控制措施、适时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陷。(3)监督模块,由监事会、审计部组成,负责确保业务管理、业务运作、员工行为等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风险管理原则。
(二)建立信贷风险偏好管理框架
银行集团应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偏好管理框架,将风险偏好嵌入到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而在制定风险偏好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风险偏好应反映银行集团整体信贷风险的战略,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二是风险偏好应与银行集团的信贷经营规划关联,明确“将如何做以实现信贷战略目标及信贷风险偏好”;三是风险偏好应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和相关工作发挥指导作用,明确“是否按照既定偏好开展信贷业务”。
(三)培育信贷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应当长期一致地灌输到金融控股公司的每一个层次乃至每个员工身上,使之以积极的态度去完成自己的风险管理职责,从而使得风险管理体系得以不断完善。银行集团在建立公司统一的风险文化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强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专业性;二是强调风险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三是保障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话语权;四是将风险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体系之中;五是普及权衡风险和收益的理念;六是加强风险知识和监管要求的定期培训;七是严格履行高管层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遵守情况的定期背书;八是实行关键信贷风险管理岗位的定期风险自评。
(四)完善信贷管理政策与流程
银行集团在制定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时,应秉持统一性和差异性并存的原则,在银行层面和附属机构层面建立统一但又有差异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在银行层面,应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指引,明确银行层面的风险管理及风险控制流程,以及参与风险管理流程的组织单元及其职责;对职能部门及附属机构需遵循的各种信贷风险的组织架构及流程指引进行描述;在风险指引基础上,持续完善内控合规制度。在业务条线/附属机构层面,应在银行层面风险指引和制度的基础上设定业务条线/附属机构内部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及架构,并着重强调与业务条线或附属机构业务相关的风险特性。
(五)建立有效的信贷决策机制
设立集团信贷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授信,信贷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人员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信贷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有权人审批的原则,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责任。另外应建立审批权限制度,根据信贷风险大小,对不同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的授信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应当采用量化风险指标。各附属机构按照各自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功能,建立以局部信贷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
(六)有效对接相关信贷风险控制
银行集团与附属子公司的信贷风险度与系统应当对接,相互衔接,成为一体。如银行集团对于信贷风险评级系统,应与附属子公司有效对接,以开展线上评级工作,并对相关子公司的信贷管理人员就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进行业务培训,以有效提升子公司的信贷风险定量管理能力。
作者:王李 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