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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

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

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传导机制;实施效应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3.245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日益迅速,但是经济发展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如全球变暖加剧、雾霾严重、酸雨、沙尘暴频发等等。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整顿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节能减排政策是我国“十一五”规划期间提出的,意在节约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且存在一定的阻碍。所以,我国必须要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实施,提升节能减排政策的力度,拓宽节能减排政策的传导机制,从而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1 节能减排政策传导过程

节能减排政策的传导过程如下:首先由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节能减排政策,安排具体的节能减排手段,其次将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输入到社会经济的运转系统之中,将节能减排政策作用于客体,之后利用节能减排政策实现制定目标。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通常会使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受到阻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以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实现节能减排政策的传导。

2 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因素

2.1 经济水平

我国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虽快,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经济的发展状况对于节能减排技术的影响较大,发达的经济会正面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实行。但是目前我国经济水平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节能减排技术发展较慢,所以,节能减排工作也受到经济水平的影响。

2.2 产业结构

自建国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一直处于不合理的状态。第二产业的持续发展,尤其是工业比例不断加重,导致我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不平衡状态。在工业的发展过程之中,为了能够实现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的目的,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对于节能减排技术的需求量更大,而需求能够导致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所以,产业结构的变化是影响我国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

2.3 知识资本

从根本上看,节能减排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积累正是知识资本更新和发展的过程,知识资本属于大众所有物,为公共物品,若知识资本的水平高,则技术的供给力度越强。因此,节能减排技术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知识资本积累程度的影响。

2.4 能源结构

我国的能源结构是影响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能源使用结构极为不合理,在日常生产使用的能源资源中,用量最大的为煤炭,其次为石油、天然气,这些能源资源在使用后会排放多种废气,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物质,无论有毒或无毒,都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2014年,我国原煤产量为38.7亿吨,与2013年相比,下降2.5%。2014年的煤炭产量14年以来首次降低,一是由于新能源的推广使用,二是由于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可见,能源结构的改变与节能减排技术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3 节能减排政策实施策略

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应加强对企业生产、大众日常生活中能源消耗与排放量的控制,从而加快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在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时,需要遵循以下策略。

3.1 从企业生产入手

节能减排政策主要针对工业,应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妥善处理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与节能减排政策之间的关系,协调政策与日常生产,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实现节能减排政策的实际落实,同时,还要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使政策顺利实施。另外,还要完善行业配套保障措施,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为企业配备完善的保障措施。如我国河北省某电力企业,在在实行节能减排政策时,成立了车间小火电机组监督小组,对小火电机组进行严格地监督审查。发现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立即关闭,撤销其发电权,防止设备过多,增加能源消耗和排放量,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另外该电力企业对能源结构进行优化,增加对电网工程的资金投入,升级电网,改善发电技术,利用先进技术提升工作效率,从而减少煤炭等能源资源的使用量,减少了能源消耗和废弃排放,真正地落实了节能减排政策。

3.2 从民众生活入手

节能减排不仅仅要落实到政府、企业,同时,还要实现全民参与,从民众日常生活的角度进行节能减排工作。首先,加强对民众的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的觉悟,使民众能够自发地减少日常的用水量和用电量,为节能减排工作贡献自身力量。其次,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管理,水费、电费以及燃气费用均实行梯度收费制度,从金钱方面约束民众的能源使用量。再者,是扩大单双号限行政策的使用范围。汽车尾气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国应扩大单双号限行政策的使用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单双号限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提升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果水平。

4 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生态环境正遭受严重破坏,因此,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迫在眉睫。我国必须要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加强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力度,改善节能减排工作效应,从而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我国民众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张丽丽.我国节能减排政策传导机制及实施效应评价研究――以电力行业为例[D].青岛科技大学,2013.

[2]朱琳.基于成本―效益的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效果分析[D].天津师范大学,2014.

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高能耗企业;演化博弈;复制动态模型

中图分类号:F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2)04-0075-08

一、引 言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经济繁荣和“世界工厂”地位的确立,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对能源和资源的旺盛需求。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以及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调整,能源约束已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中国人均能源资源探明量仅是135吨标准煤,为世界人均量的51%,其中,煤、石油和天然气分别为世界人均的70%、11%和4%。虽然我国水能资源蕴藏量世界第一,但是人均水能资源量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探明化石能源可采储量的保证程度大约是:煤炭80年、石油15年、天然气30年,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2

[1]。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加快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需要未来能源需求总量的进一步增长;同时,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低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单位GDP能耗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均高于主要能源消费国家平均水平。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30年中国CO2排放量将占世界的29.2%[2]。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迅速上升以及由此带来的碳排放量快速上升,引起了世界的严重关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许多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要求我国采取减少CO2排放的措施并实行碳减排承诺,我国政府也郑重提出碳排放的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40%―45%,同时提出通过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

根据遏制全球气候变化的谨慎原则与预防原则,发达国家较早地展开了发展低碳经济的科学研究,主要包括减排技术模型,经济理论模型和政策评价模型。第一,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模型采取从底向上法(Bottom-up)的建模思路,又称为工程―经济模型,主要包括动态优化模型、系统仿真模型和综合评估模型。其中,Mirzaesmaeeli等构建了具有CO2排放约束的发电厂的多阶段混合整数规划模型[3];Hickman等建立了伦敦市交通运输碳排放的模拟模型,分析了12种潜在的交通运输减排政策的实施效果[4];师华定等基于GIS技术对低碳经济模型进行可视化,分析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时间过程和空间格局[5]。第二,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经济理论模型采取从顶向下法(Top-down)的建模思路,从总体经济变量(或碳排放量)对部门的影响出发,较好地描述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相互作用,但对能源生产、利用技术等方面的描述比较抽象,主要包括投入产出模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和宏观经济计量模型等。其中,Sánchez-Chóliz和Duarte运用投入产出模型分析了西班牙进出口贸易中隐含的CO2排放量[6];Wei等将能源投入产出模型与情景分析技术相结合,并运用简化后的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MRIO),对2020年我国总体和经济区的能源需求和CO2排放进行预测[7]。第三,古典经济政策评价的丁伯根―泰勒方法是在线性经济系统约束下,分析如何达到政策制定者设定目标值的可控性问题,即将一组相互独立的政策工具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碳排放等政策目标作为外生变量,建立起经济计量模型,具体包括模拟仿真法、工具―目标法和社会福利函数法等。卢卡斯基于理性预期理论对丁伯根―泰勒经济政策评价方法提出批评,认为丁伯根―泰勒方法中不同经济主体行为与政策变量之间独立性假设不符合现实,企业和消费者等私人部门的经济行为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改变。因此,应该考虑不同主体间策略互动的博弈问题[8],并分析经济政策达到均衡的一般条件。

作为分析不同经济主体在碳排放问题上的冲突与合作问题的合适分析工具,国际上博弈论广泛应用在环境保护、气候谈判、低碳经济等方面研究文献中。其中,Fankhauser和Kverndokk运用互惠外部性博弈模型,分析了世界五个集团的CO2减排的合作问题[9]。Forgó等运用完美信息下的扩展式博弈模型,研究了欧盟和非欧盟国家在京都议定书协议下的温室气体减排谈判问题[10]。Jaehn和Letmathe构建了发电厂与碳购买者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解释了欧盟碳交易机制下出现碳价暴跌现象[11]。Ciscar和Soria首次采用序贯(扩展式)博弈模型,描述和分析了后京都谈判的动态性[12]。Peck和Tijsberg采用同时决策非合作博弈模型,研究了减排成本、收益和国际合作的可能性[13]。国内学者袁静研究气候变化问题的外交博弈[14];郁琳琳和唐为中采用四种博弈模型,分析了国际气候谈判进程[15];刘德海通过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我国出口品面临碳关税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机制作用[16];张岚运用重复博弈促进厂商合作,克服汽车行业发展低碳经济不稳定性[17]。肖兴志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与矿工的博弈分析,论述了我国煤矿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18]。综上所述,现有关于低碳减排问题的国内外博弈理论研究文献中,基本上针对发达国家集团和发展中国家集团,国内出口商和国外本土企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企业,高能耗企业和低碳节能型高新技术企业,高能耗企业与消费者等相互冲突的利益主体,在传统博弈的研究框架下(包括互惠博弈模型、扩展式动态博弈模型、合作博弈模型、重复博弈模型、Bertrand动态博弈模型等),研究国际减排气候谈判、碳税政策、碳交易机制等低碳减排问题。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是国内高能耗的重化工产业集群。为了分析我国高能耗企业集群,如何在低碳减排政策的引导下实施低碳生产的企业群体决策行为,需要突破传统博弈“完全理性”决策的分析框架,转而在演化博弈理论框架下,重点研究低碳技术的市场扩散过程、高能耗企业集群的低碳决策模仿行为、激励性和惩罚性低碳政策对减排行为的演化影响等问题。但是,现有国内文献对此研究尚很少见。

我国政府推行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主要面临的问题是我国经济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众多高能耗的重化工企业如何在自主技术创新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同步进行,直到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由于碳排放量的难以测量、难以计算、难以核实,高能耗企业对于适合于自身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和生产工艺能耗特点的具体低碳政策并不是非常清楚,该企业只能通过市场经营活动中逐渐地认识并发现低碳经济带来的市场机会,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观察其它同类企业采取各种节能减排途径获得的市场绩效,来验证各种节能减排决策的好坏。该企业经营行为即为典型的模仿、观察和学习过程。对此企业决策方式,Nelson和Winter给出了企业决策搜索模型的理论解释[19]。在迅速推进的信息技术革命,以及日益苛刻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能耗压力下,企业要想赢得长久的市场竞争优势,最核心的竞争能力是技术创新和组织的学习能力。Nelson和Winter认为,真实的企业决策过程并不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和均衡假设,而是根据企业惯例行为和搜寻的学习原则[19],从而开创了演化经济学的新研究范式。近十多年来,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演化博弈理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博弈理论学者的关注,并尝试性应用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产业集群兴起、群体性突发事件、供应链管理等各种社会经济现实问题的分析中。演化博弈理论突破了传统博弈理论的完全理性假设,在个体参与者仅具有“有限理性”的假设下,企业集群中不同的经济个体行为相互作用产生了一个动态的学习过程,经过长期的演化后最终收敛于Nash均衡的过程。本文根据高能耗企业的减排决策行为具有模仿、观察和学习过程,建立了低碳政策下高能耗企业减排行为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行研究。

二、 高能耗企业集群的学习行为和要素博弈

政府部门在推行节能减排的低碳政策时面临着两种政策选择:第一类提供低碳补贴(记为S)等激励性政策。例如,政府提供无息、低息贷款、技术扶持、产品优先采购、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采用低碳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但是,如果政府只采用激励政策,企业缺少实施低碳发展模式的动力或动力不足,可能导致仅有少数企业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影响我国政府实施低碳经济转型的发展目标。第二类是针对高能耗企业征收碳税(记为T)等惩罚性政策。例如,我国政府已经推出和正在酝酿推出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征收碳税等税收政策,增加企业资源、能源利用、CO2和其它各种污染排放的成本,促使企业积极进行设备改造、工艺更新发展低碳经济。政府推行的低碳减排政策越严格,企业生产高能耗产品的成本越高,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效益就越好。但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利润来源于廉价劳动力和资源的低价利用,如果政府贸然推出苛刻的减排政策,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可能会选择倒闭或转行,造成社会失业人数的增加,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这两类低碳政策应该加以组合运用,从而收到较好的减排效果。

考虑政府部门直接作为低碳经济的实施者时,政府与高能耗企业的要素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在建设低碳经济的社会经济系统中,参与者分别为政府部门i和高能耗企业j。政府部门面临着采取提供低碳补贴S或者征收碳税T两种策略Si = {S, T},而高能耗企业可以采取积极减排A或消极减排P两种策略,Sj = {A, P}。作为双方的“共同知识”都拥有对博弈的基本结构和博弈规则(决定了与不同行动策略相对应的收益)的完全信息。

假设高能耗企业每减少单位碳排放量,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包括延缓全球气候变化、节约能源消耗、有助于实现中国碳排放量控制目标的承诺等)记为r,但是需要高能耗企业付出减排成本为c。如果政府部门采取提供低碳补贴S的政策时,由于碳排放量的难以测量、难以核算等特点,需要政府部门认真审核高能耗企业提供的节能减排报告,确认企业的减排量并据此提供补贴,该核算

成本与减排量无关,记为C。如果政府部门确认高能耗企业进行了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给每单位减排量的补贴额为s。显然,只有当补贴额s大于减排成本c时,企业才有激励进行减排,即s > c。当且仅当政府采取提供节能减排的政策补贴策略S时,高能耗企业才有动机进行积极的节能减排A,此时企业的减排量为单位减排量的k倍。企业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工作大幅度减少碳排放量,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较大的福利,即扣除政府财政补贴支出和审核成本后的政府效用大于零,(k-1)r-ks-C>0。

当政府部门采取征收碳税的惩罚性政策T时,原先积极进行减排的高能耗企业仅能完成最低要求的单位减排量。而采取被动减排策略P的高能耗企业存在着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仍然进行一段高能耗生产后,被政府部门强制性征收碳税(甚至个别地区出现针对高能耗企业的“拉闸限电”),被迫采取节能减排策略;另一种可能是高能耗企业择机进行节能减排工作,经常是随着政府部门环保政策的收紧而开动节能减排装置,否则平时闲置。上述两种节能减排行为的可能性均记为p。一旦政府部门发现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节能减排工作,其可能性为(1-p),将征收碳税t。由于碳排放行为的难以监测,因此高能耗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概率p较小。同时,由于目前国内大多数高能耗企业缺乏节能减排的自主核心技术,其减排成本c大于征收碳税t,c > t。

求解上述要素博弈的纳什均衡,其包含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即(企业积极减排策略A,政府提供补贴策略S)和(企业被动减排策略P,政府征收碳税策略T),以及一个混合策略。

三、高能耗企业集群的一般化复制动态模型和均衡分析

演化博弈的分析范式是假设社会经济系统中存在着许多参与者(可以分为同类群体和不同类群体),通过随机抽样选出的参与者(代表某一特定的群体)进行预先规定好的要素博弈,获得相应收益。根据惯的假设,参与者群体通过选取要素博弈的不同策略,形成了选取不同策略的比例分布。少部分参与者的策略产生突变(试错法);大部分参与者根据不同的学习规则进行模仿,其中最有效率的参与者经选择过程得以大量复制。在动态模仿过程中,上述比例分布是不断变化的。根据不同的理性水平,分为不同的动态演化过程。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演化动态过程是Taylor和Jonker,Weibull提出的复制动态模型[20-21]。

假定在动态博弈中,每一个参与者只代表某一特定的同类群体,其长期坚持采用某种纯策略si,采用某种策略的群体比例θi的增长率dθi /dt是此策略效用u(si)与群体平均效用差的严格增函数。其决策的根据是基于群体的平均效用水平,反映了以适应性为基础的遗传传导机制[21]:

dθi/dt=θiπtsi-∑iθiπtsi(1)

其中,dθi /dt为高能耗企业采取某一种节能减排策略i∈{A, P}的群体比例增长率;θi为高能耗企业采取某一种节能减排策略的群体比例;πi为高能耗企业采取某一种节能减排策略i的收益。

分析演化博弈的选择动态应用于社会经济问题时,考虑到不同策略存在着相应行动被观察到的可能性差异,一些策略可能更难于被观察,因此也更难于学习。由此,Sethi提出了一般化复制动态模型[22]:

dθi/dt=θiλi∑jBi(θ)(πi-πj)θj-∑j∈Bi(θ)λj(πj-πi)θj(2)

其中,λi表示如果采取策略i的经济主体被选中,与该策略相关的行动和收益被观察到的可能性,λi∈\[0,1\],取值越小表明学习障碍越大。Bi(θ) = {i∈I | πj(θ) > πi(θ)}表示当社会群体采取各种策略的比例分布为θ(t)时,策略空间中那些收益高于策略i的所有其它策略的集合。

代入表1中政府与高能耗企业低碳政策的要素博弈收益,化简得:

dθi/dt=λiθiπtsi-∑iθiπtsi(3)

上式退化为包含了学习障碍λi的复制动态模型(1)。

对于政府与高能耗企业低碳政策的演化博弈,非对称的纯策略纳什均衡(企业积极减排策略A,政府提供补贴策略S)和(企业被动减排策略P,政府征收碳税策略T)处于稳定状态,因此讨论混合策略纳什均衡(θi*, θj*)的稳定性。其中,θi*为政府部门i采取提供低碳补贴策略S的混合均衡比例,θj*为高能耗企业j采取积极减排策略A的混合均衡比例。

假设高能耗企业j采取积极减排策略A的比例为θj ,政府部门i中采取提供低碳补贴策略S的比例θi,则政府部门i中采取提供低碳补贴策略S的收益:

uiS=θjkr-ks-C+1-θj-C=θjkr-ks-C(4)

政府部门i中采取征收碳税策略T的收益:

ui(T)=θjr+(1-θj)(pr+t-pt)(5)

高能耗企业j采取积极减排策略A的收益:

ujA=θiks-kc+1-θi-c(6)

高能耗企业j采取被动减排策略P的收益:

ujP=1-θi-pc-t+pt(7)

模型达到混合策略均衡时,uj(A) = uj(P),政府部门i中采取提供低碳补贴策略S的比例θi*为:

θi=c-pc-t+ptks-kc+c-pc-t+pt(8)

ui(S) = ui(T),高能耗企业j采取积极减排策略A的比例θj*为:

θj=C+pr+t-ptkr-ks-r+pr+t-pt(9)

当政府与高能耗企业作为不同类群体进行低碳政策博弈时,一般化复制动态模型(3)式为:

dθi/dt=λθiuiS-θiuiS+1-θiuiT=λθi1-θiuiS-uiT

dθj/dt=λθjujA-θjujA+1-θjujP=λθj1-θjujA-ujP (10)

根据稳定性判据的Lyapunov第一法,方程式(10)的雅可比矩阵为:

J=dθi/dtθidθi/dtθjdθj/dtθidθj/dtθjθi=θiθj=θj(11)

其中,矩阵的迹记为T,行列式的值记为D,

T=dθi/dtθi+dθj/dtθjθi=θiθj=θj

=λ(1-2θi)[ui(S)-ui(T)]+λ(1-2θj)

[uj(A)-uj(P)]θi=θiθj=θj (12)

将(4)―(7)式代入(12)式,计算可得:T=0。

由于T=0,因此对于不同类群体的演化博弈模仿者动态模型,混合策略纳什均衡(θi*, θj*)不可能处于渐进稳定状态。

D=dθi/dtθi dθj/dtθj-dθi/dtθj dθj/dtθiθi=θiθj=θj

=-λθi1-θikr-ks-r+pr+t-ptλθj1-θjks-kc+c-pc-t+ptθi=θiθj=θj

由于D < 0,因此混合策略纳什均衡(θi*, θj*)为不稳定的鞍点,其二维空间中演化相图见图1所示,其中A点作为不稳定鞍点的混合策略均衡点(θi*, θj*),即虽然混合策略(θi*, θj*)是政府部门与高能耗企业要素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但是在群体动态演化过程中,该均衡点是不稳定的;D点为稳定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政府部门采取征收碳税策略T, 高能耗企业采取被动减排策略P),即θi=0, θj = 0;E点为稳定的纯策略纳什均衡(政府部门采取提供补贴策略S, 高能耗企业采取积极减排策略A),即θi=1, θj=1;B点和C点均为政府部门与高能耗企业低碳政策演化博弈的一个初始状态。

综上所述,由于高能耗企业在决定是否进行减排时,通过观察其它同类企业采取各种节能减排途径获得的市场绩效来验证各种节能减排决策的好坏,因此企业决策行为具有模仿、观察和学习过程。在高能耗企业与政府部门低碳政策的演化博弈中,要素博弈具有非对称的纯策略纳什均衡(企业积极减排策略A,政府提供补贴策略S)和(企业被动减排策略P,政府征收碳税策略T),以及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θi*, θj*)。在高能耗企业集群的模仿学习过程中,两个非对称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均处于稳定状态,而混合策略纳什均衡(θi*, θj*)为不稳定的鞍点。因此,高能耗企业与政府部门作为不同类群体的演化博弈动态稳定均衡结果将是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提供激励性减排补贴下,高能耗企业积极进行减排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征收碳税等惩罚性政策下,高能耗企业被动进行减排的模式。

四、政府部门选择不同低碳减排模式的影响因素

第一,高能耗企业与政府部门围绕低碳政策进行博弈的初始状态。不同于主流经济学强调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演化博弈理论更加突出了制度(体现为博弈规则)和时间在系统演化过程中的重要性。如果社会经济系统已经形成了以提供低碳补贴为主的减排模式,即初始状态位于相图1中左下方DCAB,那么该系统未来演化的稳定均衡状态更多的将延续这种低碳补贴模式。如果社会经济系统已经形成了以征收碳税为主的减排模式,即初始状态位于相图1中右上方ECAB,那么该系统未来演化的稳定均衡状态将是征收碳税模式。否则,社会经济系统从一个稳定的吸引域跃迁到另一个稳定吸引域,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具体来说,要想实现低碳减排模式的转换,不仅政府部门面临着政策调整带来的政策不可预测性和政府声誉的损失,而且高能耗企业原先适应某一种减排模式的生产技术模式也将面临着被迫转换、甚至废弃的高昂成本。

我国政府提出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自主减排目标,有关低碳政策实施的难点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博弈。当前我国实施节能减排等低碳政策缺乏统一管理和综合决策协调机制,能源行业处于多头监管的状态,由于地方政府发展利益驱动和监测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跨部门和地区政策的实施面临着较大的障碍。本文提出了提供低碳补贴的激励性减排模式和征收碳税的惩罚性减排模式,从更广泛意义上讲,其可以概括为当前我国“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和“压力型体制”两种政策执行模式[23-24]。在“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推行节能降耗和关停小火电等节能减排政策模式上,具有明显的“压力型体制”特点。其具体体现为“层级加压+重点主抓”的体制架构、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过程、党的核心决策层在节能减排上的巨大决心等[23]。

尽管“十一五”期间减排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20%(实际下降19.1%)基本达到,但是政策实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甚至出现了个别省份拉闸限电等强制性减排措施。“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努力改变这种行政指令的减排政策实施方式,而是更多地依靠市场调节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社会经济系统历史发展的惯性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的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模式仍将是“压力型体制”主导,而不会发生根本性的“跃迁”。其中,征收惩罚性的碳税是一种重要的减排政策手段。据有关消息,我国可能在2013年开始征收环境税,而碳税也正在积极酝酿中[25]。

第二,减排技术和相应政策措施的成本。其决定了混合策略均衡点A的位置,进一步决定了演化相图1中不同低碳模式的影响区域大小。根据混合策略均衡公式(8)和(9),A点坐标的影响因素为(ks-kc)、(-pc-(1-p)t)、减排单位成本c、(kr-ks-r)、(pr+(1-p)t)和审核成本C。根据混合策略均衡公式(8)、(9)和表1要素博弈收益矩阵可知:

(1)企业减排的积极性k变化:当且仅当政府采取提供节能减排的政策补贴策略S时,高能耗企业才有动机进行积极的节能减排A,此时企业的减排量为单位减排量的k倍。企业减排的积极性k越大,企业减排补贴获得净剩余(s-c)越大,θi越小,A点越靠近坐标原点D,征收碳税减排模式出现区域DBAC越小,系统越倾向于收敛到提供低碳补贴的减排模式。

(2)征收碳税模式下企业损失(-pc-(1-p)t)越小,θi越大,A点越靠近初始状态E,征收碳税减排模式出现的区域DBAC越大,系统越倾向于收敛到征收碳税的减排模式。

(3)高能耗企业每单位减排量的减排成本c越大,θi越大,A点越靠近初始状态E,征收碳税减排模式出现的区域DBAC越大,系统越倾向于收敛到征收碳税的减排模式。

(4)提供减排补贴模式下政府部门的相对收益(kr-ks-r)越大,θj越小,A点越靠近坐标原点D,征收碳税减排模式出现的区域DBAC越小,系统越倾向于收敛到提供低碳补贴的减排模式。

(5)征收碳税模式下政府部门的收益(pr+(1-p)t)越大,θj越大,A点越靠近初始状态E,征收碳税减排模式出现的区域DBAC越大,系统越倾向于收敛到征收碳税的减排模式。

(6)提供减排补贴模式下政府部门的审核成本C越大,θj越大,A点越靠近初始状态E,征收碳税减排模式出现的区域DBAC越大,系统越倾向于收敛到征收碳税的减排模式。

第三,社会舆论导向、政府低碳宣传和国际碳排放面临的减排压力等。其影响到高能耗企业观察学习其它企业减排行为的可能性λ。变量λ取决于某种策略本身固有的特性参数(如高能耗企业所处的地域、文化环境;减排措施的生产技术特征等)和政府部门推行低碳政策过程中的宣传措施。发展低碳经济、建立绿色生活方式,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一些问卷调查显示,48%的被调查者对低碳经济略知一二,46%的被调查者对低碳经济不了解或极少了解[26]。为此,政府部门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及舆论监督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影像等各种媒介,普及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相关知识,鼓励人们将低碳生活方式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引导人们更多地选择低碳消费方式,共同保护地球这个我们唯一的家园。各级政府应利用各种方式宣传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利害关系,经常向社会通报减排进展、成效与不足,同时要组织媒体配合政府号令及时进行相关报道和揭露。开通低碳经济网络专线,搭建老百姓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发挥人民群众建设“低碳经济”“低碳社会”中的主人翁作用。

五、结 论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以资源、能源高消耗和环境重污染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增强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缓解气候谈判中所面临的国际压力的需要。要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重化工业的发展就需要有更大的能源消耗来作支撑,而能源的高消耗又会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我国需要在工业化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之间进行平衡,寻求低碳发展道路。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是提高能效、发展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并考虑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政策机制。具体的低碳政策措施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惩罚性政策。例如,政府推出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征收碳税等,增加企业资源、能源利用,CO2和其它各种污染排放的成本,促使企业积极进行设备改造、工艺更新发展低碳经济;第二类是激励性政策。例如,政府提供无息、低息贷款、技术扶持、产品优先采购、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采用低碳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等关键性作用。企业采取低碳发展模式的关键因素和动力机制,在于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的政策导向、激励措施和企业市场盈利两者之间的平衡。

本文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建立了政府部门和高能耗企业之间低碳政策的演化博弈模型。通过理论模型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着两种减排模式:一种是政府提供激励性减排补贴下,高能耗企业积极进行减排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征收碳税等惩罚性政策下,高能耗企业被动进行减排的模式。最终社会经济系统的低碳模式收敛于哪一种状态,主要取决于历史惯例采取的减排模式;而减排技术和相应政策措施的成本,以及政府部门的低碳宣传和社会舆论导向等因素,将影响到不同减排模式的作用范围。在“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推行节能降耗和关停小火电等节能减排政策模式上,具有明显的“压力型体制”特点。由于社会经济系统历史发展的惯性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模式仍将是“压力型体制”主导,但是应将从行政命令手段转向更多的依靠征收碳税等市场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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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1-10

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预防功能;节能减排审计

引言

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工业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快速。2003年到2006年四年问,中国能源消费量增长40%,单位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倍,是德国的497倍、日本的4,43倍、美国的2,1倍、印度的1 65倍。与此同时污染治理投资也在不断增加,2006年我国总的污染治理投资(不含运行费用)为2568亿元,占同期GDP的比例为1,23%。预计到2010年,要实现预定的污染控制目标,污染治理投资需达到6316亿元,是2006年的2.5倍,占同期GDP的比例为2%。高能耗同时伴随着高污染以及环境的恶化。影响经济持续增长。而减少或控制污染物排放,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经济损失也会明显减少。经济增长的后劲增加。所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是治理环境污染的根本出路,是保持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国内外研究者提出的促进节能减排的手段,不外乎市场和行政政策手段,其中节能减排行政政策手段主要是利用各种行政规章和标准规范,引导能源利用。市场手段包括征收能源税或环境税;放开价格管制,促进能源环境产业市场化;以补贴使政府投入直达消费者;信贷优惠使节能有利可图;建立污染物排放的配额交易制度等。本文认为审计在预防和改善环境污染中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努力实施的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能够全面预防企业对能源过度消耗和相关的环境污染。

一、企业节能减排审计:预防环境污染的机理

预防胜于治疗,正确“保养”才是保护环境的根本方式。“预防”就是矫正不良习性,增进健康良性循环,及早应对发生的“病变”。防治“病变”。从目前我国环境审计实践来看,环境审计主体主要是政府审计机关,由于人力等方面不足,环境审计侧重于是环境治理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作用主要体现在督促环境污染后的治理,很难起到对各企业单位环境污染的预防和制约作用,在促进企业降低能耗方面也非常欠缺。审计必须将重点指向高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预防,而不仅仅是事后的治理。必须从现在的环境审计转向企业节能减排审计。

(一)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提高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效果

环境属于公共物品,企业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具有公共特征。公众与企业管理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个隐性合约。在这个合约中,公众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环境,企业管理者则有责任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公众由于其位虚置,政府成为实际的委托人。为降低成本,政府会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促进企业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在承担环境责任的同时,还有义务向公众以及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执行部门提供能耗及污染物管理信息。企业的能耗与污染物管理信息。在企业管理者与政府之间,企业管理者与公众之间是不对称的。

当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时,信息不对称的水平会影响政府、银行等市场参与者对企业能耗与污染物排放现状的判断,从而直接影响节能减排政策预期的执行效果。在一般情况下。政策执行效果会随着参与者之间潜在的信息不对称的减少而提高,虽然企业能够通过书面报告自愿向政府、银行、投资者等提供其节能和污染物排放合法、合规的信息,降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但是信息的充分性、可靠性却常常受到质疑。企业管理者在利益驱动下可能对外隐瞒或伪造企业能耗与污染情况信息,套取政府在节能与环境方面的优惠。依法实施的企业节能减排审计,检验、鉴证、评价企业能源消耗污染物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其相关信息客观性、充分性,提高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效果(如图1所示)。

图1

审计部门在环境政策执行中的地位

(二)促进企业加强内部节能减排控制,预防污染

审计的鉴证、检查提高了政府环境优惠或处罚政策的执行效果,增加了企业经营的环境风险。为了最大限度享受政府节能减排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获取市场各种资源,如减少税负、享受补贴、取得无息或低息信贷等,降低因环境问题造成的“不经济”,企业会识别评估企业内部运作的能耗和环境风险,评估企业减少能耗和环境风险的过程和潜力,监控企业原材料使用、废弃物管理等。及时发现节能减排中的问题,甚至可以建立相关制度,矫正生产经营中的不良现象,增进良性循环,及时有效地处理紧急和突发事件,防治“病变”。促进内部加强对能耗与污染物管理和控制,最终预防环境污染I如图2所示)。

这种由外及内,以外促内,以外部节能减排审计促进企业内部的能耗与污染物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就是节能减排审计模式的精髓。

二、企业节能减排审计协同预防模式

由于企业数目众多且性质各不相同,节能减排审计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审计机关,因为其人员有限,完成所有节能减排审计工作难度较大。为了保证节能减排审计的质量,增强节能减排审计预防的力度,发挥防范作用,应提高社会审计组织的参与程度。有必要将社会审计组织节能减排审计制度化,通过制度规定社会审计组织节能减排审计的内容,强制社会审计组织在年度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节能减排合法性、合规性,节企业能减排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发表意见。

所以,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再利用率、持续降低废弃物排放量、预防环境污染,需要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努力,以政府审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实施的节能减排专项审计为核心,以社会审计组织实施的节能减排审计为主力,以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企业内部节能减排审计为辅助。

(一)政府审计机关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节能减排专项审计

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对国家经济、社会、生态、制度等领域的全面检查权。政府审计机关可以与环境保护部门、质量检测部门联合组成专项审计团队。对电力、石化、冶炼等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进行审计调查,对企业能源消耗及废弃物管理、重大的基础性节能减排建设项目、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拟投资项目节能减排情况实施事前评估、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

(二)社会审计组织企业节能减排审计

社会审计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规或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对企业能耗、废弃物排放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充分性进行审计,依法将企业节能减排审计纳入社会审计组织年度审计项目。在年度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有无节能减排计划、节能减排计划执行情况;能耗、废弃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合法性、合规性;节能减排资金使用以及企业披露的节能减排相关信息真实性发表审计意见。

(三)企业内部节能减排审计

内部审计的终极目标是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企业外部环境意识日渐增强,社会审计组织的企业节能减排问题审计报告,影响着企业在市场上的资源配置、企业税负、企业产品

的销售、人才的吸纳,提高了政府环境政策执行的效率,企业管理者不得不将节能减排问题放在重要位置,重视能耗及废弃物管理的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发挥其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中的内部控制作用,如:建立节能减排监管的程序和档案,记录企业原料使用、废物排放的过程及管理,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生产和运输等环节的环保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节能减排中的问题,快速有效地处理紧急和突发事件。预防高能耗和环境污染,催生企业的污染处理技术、废弃物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

三、政府审计机关在企业节能减排审计中的作用

专家预计2020年前我国产业结构仍处于重化工业化发展阶段,重化工业在工业发展中的比重还将大大上升,重化工业化特征十分明显,这将对我国的能源和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保护公共环境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审计机关加强节能减排审计对于维护公众利益,实践民本审计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着重要作用。

(一)政府审计机关是企业节能减排审计的核心力量

如前所述。企业节能减排审计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三者需合理分工,相互补充。由于国家赋予的政府审计的权威性,使得政府审计可以理所当然地对经济运行中的能源消耗、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等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地发现问题,并把有关的问题提交相关的部门,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政府审计机关应负责国家在履行环境相关的国际责任方面的监督检查;还应负责政府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审计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节能减排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节能减排审计工作,对有关单位内部节能减排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组织完善节能减排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节能减排审计本身属于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一种制度安排,需要依法明确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审计机关对企业能源耗费、废弃物管理及相关信息合法性、合理性的检查权,需要一套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作为审计依据。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基础上,需要政府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一起修改、完善节能减排审计相关的法规:如在《审计法》等法规中,增加节能减排审计的内容,明确节能减排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可操作的节能减排审计准则体系。建立和发展一个覆盖全国的资源消耗、废弃物污染信息报告体制和报告平台,保证所有公民能够了解所需要的污染信息。

(三)担负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环境审计教育的责任

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滨海新区;节能减排;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5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3-0018-04

一、滨海新区节能减排项目资金来源

(一)财政拨款

由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项目的外部性强、资金需求量大等特点,各地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均为政府行为,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以滨海新区核心区域的开发区为例,2008年开发区用于减排的财政资金为450万元;再以区内减排的主要项目之一――开发区化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为例,总投资210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政策性银行贷款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对影响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但因其具有严重外部性,商业银行不愿参与的行业项目进行政策指导,设定瓶颈行业指标,分支行对相关项目优先考虑,利率上则以风险投向为基础,严格遵从评审机制。截至2008年9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对滨海新区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达6.04亿元,占其向滨海新区发放人民币贷款余额的3.33%。

(三)商业银行贷款

截至2008年9月末,滨海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余额290.13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58亿元,增长33.98%。以国内绿色信贷的先行者――兴业银行为例,其在国内创新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 这一“绿色贷款”品种。截至2008年10月末,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对滨海新区节能减排环保相关项目贷款余额为4.35亿元,占其向滨海新区发放人民币贷款余额16.23%。

(四)国际金融机构支持

目前,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先后与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节能减排项目融资合作,IFC为其提供部分本金风险分担。目前,兴业银行与IFC合作项下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已在新区“落地开花”,天津钢铁有限公司率先获得4390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贷款,将支持其在5年限期内进行一系列技术改造,实现“绿色”效果。 其中第一年为宽限期,企业只需归还利息,无需归还本金。

(五)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

BOT模式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投资运营模式。通过这一模式,将民间资本引入城市节能减排项目领域,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目前,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均采用BOT模式。以西区污水处理厂为例,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政府将其委托给某专业公司,由其筹资金建造,建成后该公司拥有污水处理厂20年的运营权。运营期内,该公司通过收取1.09元/吨的污水处理费逐步回收成本,实现收益。

(六)企业自筹

除了全额财政拨款的政府行为,由企业投资建设的节能减排环保项目获得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自筹资本金。以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为滨海新区两家客户提供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为例,两家客户的自筹资本金与商业银行贷款比例分别为1:1.1和 1:2.2。又如:中新生态城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2.7亿,其中世界银行贷款2000万美金,国家水污染治理基金7600万,其余由项目投资开发公司自筹。

二、现行配套政策及设施

(一)政府支持性政策

1.2007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首次提出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根据政策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文,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做好节能减排金融服务工作;财政部、商务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电监会等相关部委也通过文件、采取具体措施落实政策,为建设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2.天津市政府于2008年11月初,下发实施了《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将“建立节能减排和市场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中新生态城制度创新,深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创新”列入新区未来建设发展的重要日程。同时,滨海新区规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实施环保的一票否决制,在源头上杜绝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项目进入。

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07年9月设立每年预算1亿元的“泰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区开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作;分批《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按名录中确定的额度和方式对区内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财政补贴。

另外,2008年,开发区管委会已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达成协议,将区内企业的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商业银行可将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企业环保信息,作为贷款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控环保不达标和高能耗企业的授信总量。

(二)银行支持性政策

节能减排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如果能够做到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信贷控制,也就阻断了这些企业大部分的资金来源,使其难以再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因此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被誉为是增强环境保护手段、减少银行贷款风险、引导企业走向正确发展方向的一举三得的措施。目前,滨海新区大部分商业银行注重履行银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并服务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行严格的信贷准入管理和风险控制。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制定贷款投放的风险限额,严格控制其信贷投放,并适度上收分支机构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信贷审批权限。加大对节能减排不达标客户的信贷退出力度。

2.提高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的业务办理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部分金融机构为节能减排贷款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化贷款流程,提高放款效率,及时解决在办理节能减排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拓展节能减排融资渠道的同时,吸取世界先进经验。目前,兴业银行与IFC开展的节能减排项目融资合作项目,已在滨海新区“落地开花”。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具备建立节能减排市场机制试点的政策优势,因此必将成为各商业银行将国际经验用于国内实践的创新基地,为推动全国节能减排事业向纵深化发展提供经验。

以上措施表明,滨海新区商业银行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的发放上,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新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信贷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能源环保交易市场加速形成,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设立

继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之后,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已在滨海新区成立,其定位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和金融创新方式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节能减排市场机制。

通过排放权交易平台,鼓励有能力节能减排的地区或企业在满足自身需求外,将剩余指标在交易市场上出售;而节能减排空间有限的地区或企业可通过在市场上购买配额,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最低的成本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三、制约因素

(一)财政资金有限,投融资机制落后,环保产业资金吸引力弱

作为城市建设主要投资主体的城市政府,在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的背景下,普遍存在财政资金不足,市政债券等政府商业融资手段受限的问题,建设资金不能得以满足;目前,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机制没有形成,不能实现环境资源与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闲置资金很难流入环保产业。

(二)节能减排市场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融资效果

节能减排行业具有市场大、技术性强、风险点分散等特点,难以满足一般性的贷款融资条件,当前,节能减排市场主要面临的有三方面风险:一是节能企业对于节能技术的实际效果没有把握,很大程度上是在尝试创新;二是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的应收账款过大,融资缺乏第二还款来源;三是在节能减排结果的认定等方面存在风险。以上这些风险对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银行等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金融危机加大了企业节能减排的困难

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家为应对危机,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已提高了3700多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取消了部分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关税,使节能减排约束有所降低。滨海新区很多外向型企业受危机影响,处境困难,投资节能减排项目或购买环保设备的积极性降低。同时,地方政府在抉择重大项目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遵循节能减排要求时,更加困难。

(四)信息不对称及环保公益性制约银行对环保项目的贷款支持

1.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畅通的信息获取渠道,环保审查难度较大。目前金融机构在企业贷款审核中都对环保审核作出严格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获得所需的完整环保审核材料难度很大。金融机构掌握的信息大部分是通过企业获得的,其中不排除企业恶意隐瞒而造成信息失真的可能性。虽然人总行与国家环保总局达成了有关环境执法信息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协议,但这项工作在各地的开展还需要一个过程,比如目前滨海新区中只有开发区启动了这项内容。而且协议仅约定环境执法信息进入系统,尚缺乏对企业发展内外环境等相关因素的完整信息,银行无法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测;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情况难以及时知晓。

2.银行盈利性和环保公益性矛盾。相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而言,节能和环保项目规模较小,投资收益不明显,资金筹集相对困难;同时,节能减排的实施、循环经济的正常运转与发展,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时间周期长且前期投资的公益性强。许多商业银行受盈利性指标驱动,信贷投放的短期行为日益明显,不愿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启动和完善环保循环经济的意愿较低,导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难。

(五)合格BOT投资人有限

由于节能减排项目有投入资金大、回收期长、技术资质要求高等特点,合格的项目投资人相对有限。目前,市场上存在投资人良莠不齐,运作过程不规范,特许经营协议不够详尽完整等问题。一些缺乏运营、管理和建设经验的企业通过压低价格或非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运行权,扰乱了市场。

四、政策建议

(一)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1.财政政策支持。不断加大对环保项目的财政投入,增加环保项目的预算开支,一是构建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体系,通过提高高能耗产品的经济成本对企业能耗进行约束,同时,对生产环保设备及使用环保技术的企业给与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贴息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还可以通过创建、表彰节能减排示范企业,与节能贴息、节能贷款相结合。

2.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一是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要帮助、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多角度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信息库,积极鼓励和推动符合节能减排条件企业通过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尽快实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二是支持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推进节能减排主体的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要加强债券市场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增强其直接融资能力。

3.规范发展BOT融资方式。政府在选择节能减排BOT项目投资人时,应避免只注重[前利益、把引资作为唯一目的,而使项目运作过程不规范,从而造成特许经营协议粗糙、法律漏洞多、运营期收费过高,以及超出政府职能的不合理承诺等。特许经营协议及运营期投资公司的收费水平,应在充分考虑政府和使用者的承受能力,及投资人的成本收益及回收期的基础上制定,实现三方共赢。

(二)人民银行政策支持

人民银行及其基层机构应积极支持节能减排、推进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风险提示,加强对商业银行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二是继续做好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的相关和后续工作。督促和引导所辖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提高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辖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银监会、金融机构、环保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

一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通过开发新的金融工具降低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风险,可适当降低节能减排领域的金融准入条件,开发与节能减排项目相适应的信贷类产品,建立适用于节能减排企业的贷款审查、信用评级、资金定价机制和贷后管理等信贷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减排贷款“绿色通道”。

二是金融机构之间要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贷款、转贷款、票据融资、综合授信等多种合作方式,为重点节能环保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三是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密切关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调整,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同时,把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作为是否为其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重要依据。

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金融支持、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392(2008)11-0020-03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止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汽体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该议定书。“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一、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2007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大了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2007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2008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生产规模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长治市近年来工业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作为当地经济支柱的煤炭、焦化、冶金、化工、电力等重工业更是快速发展,上述五大行业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73亿元,同比增长18.7 %;上交税收119亿元,同比增长43.2%,占到全市财政收入的90%以上。但必须看到,长治经济快速增长,是建立在付出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基础之上的。据调查, “十一五”期间,全市要确保完成降低25%的目标,减少536万吨标煤消耗量。从“十一五”前两年指标完成情况来看,2006年万元GDP能耗目标下降5.6%,节约85万吨标煤,但实际上只下降了1.72%,比节能目标少53万吨标煤;2007年万元GDP能耗预计下降约6.04%,超额完成任务。但从2006年和2007年两年完成情况来算,仍然还有40万吨标准煤的欠账,这就加大了“十一五”后三年任务的完成难度。同时,一批新上的大项目,特别是大火电,预计后三年将新增30万吨标准煤的能耗,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二、金融支持的现状节能减排

长治市自2006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在冶金行业先后分期分批淘汰44座小高炉,总容量7119立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3天,综合污染物指数下降到2.01,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浓度下降到0.106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接近二级标准。

金融部门发挥信贷支持节能减排主渠道作用,对节能减排工作功不可没。2005年至今,长治市金融部门累计发放贷款26.5亿元,重点扶持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达标排放,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逐步深入,但由于长期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在短期内是难以消化改造的,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矛盾,还须认真研究解决。

1.宏观调控背景下的“一刀切”现象,使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力不从心。一是金融部门缺乏长远的信贷投入策略。从长治地区的特点看,扶持辖内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主体仍然是以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由于长期形成的经济特点,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前几年只从经济利益考虑,支持的对象多数定位在“两高”项目,贷款投向钢铁、焦化、电力、水泥等过热行业,以致于一些主体技术比较先进,生产设备齐全的企业在投资关键的环保设施时支持力度不足,只能在没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生产,加大了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力度。因此,在国家宏观调控实施严格环保政策后,一律给予信贷收缩限制;二是金融产品单一,缺乏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这主要体现在企业投资的长期性与银行贷款短期性。目前,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项目中,迫于流动性考虑,设计信贷支持项目多数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贷款方式主要是担保、抵押二种,2008年1-6月?熏长治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29.9亿元?熏其中短期贷款占比为71.1%,中长期贷款占比仅为28.9%,这种现状很难适应企业长期发展需要。金融支持的短期性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企业缺乏长期发展战略,极大地制约了企业节能减排的投资力度。三是金融支持中,“一刀切”现象严重。由于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缺乏长期性策略,当国家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时,部分金融机构很难适应,对前期支持的项目,一旦从紧,往往对支持企业和项目实施“一刀切”,对一些正在实施环保项目建设的企业,在资金链断档的情况下,只好停工,继续实施污染性生产,对节能减排形成很大压力。

2.金融支持中的政策缺位,使节能减排中的信贷投入大打折扣。在经济过热的情况下,各地“大干快上”导致对企业环保政策执行不严,部分金融机构没有将项目环评作为贷款审查的必要条件,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逐步推进,环保政策的执行越来越严格,而辖区经济结构重型化使前期形成的“两高”贷款存量很大。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压力下,致使部分企业不得不停产压产或关停整顿,从而使金融机构的存量信贷资产不良率不断上升加大。有关部门如环保、税务等多采用费用返还、所得税抵扣、增值税免征等方式对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给予支持,但是对金融部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缺乏相应的财政贴息等补偿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部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很容易出现在节能减排支持上的信贷资金缺失。

三、实施节能减排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一)投入难落实,投资不到位

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投资巨大的事情。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调控力度的加大以及企业节能减排意愿的加强,必然对金融服务产生旺盛的需求。目前,企业用于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银行贷款解决,财政资金和环保收费返还资金只是一个补充。国家“十一五”期间预计安排270亿专项资金,加上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的148亿元,中央财政共计安排418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离6000亿元的市场需求还有很大距离。据调查,长治市节能减排,达标排放需投资200多亿元,现有资金实力与辖区发展循环经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所需资金尚有很大缺口,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落实不到位、协调不得力

由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还存在明显的行业壁垒,挫伤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以电力行业为例,一些煤矿、焦化厂、钢铁厂利用焦(高)炉煤气上马自备电厂,发展循环经济,但电力部门要求企业按0.27-0.28元/度电价上网,用电时再按0.42-0.43元/度从电力部门买电,企业普遍认为不公平,行业垄断挫伤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三)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矛盾突出

节能减排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当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企业首先考虑的是其经济效益。企业为了减少制污成本,常常“偷工减料”,或是关停部分设备,或是绕过环保设备直排,或是夜间偷排,以降低生产成本,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偷排偷放现象十分严重,为了企业效益最终放弃了社会效益。

(四)综合性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担心节能减排和关停“五小”会造成GDP下降,财政收入减少以及失业人数增加;金融机构担心银行贷款损失无法挽回;一些地方政策热衷上规模、上项目,做大经济蛋糕,对节能减排工作消极应付,“紧时抓一抓,松时不管了”,无大局意识。同时,一些以重工业为主的县(市)区因经济结构中“二高一低”企业占比过高,节能减排和控制增量,调整优化结构难度较大。

四、优化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建议

(一)优化金融服务,拓展绿色信贷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各级金融机构应把支持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级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快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二是优化信贷政策传导,构建绿色信贷工作协调机制。把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积极与优化信贷结构结合起来,共同推动“绿色信贷”。三是完善节能环保信息沟通机制。应进一步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整合和共享功能。四是加大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产品创新力度。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产品,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考核体系

从政府层面要成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政策措施。金融系统要建立健全支持节能减排的工作机制、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科学制定指标,完善考评程序。要建立信贷管理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支持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资金流向节能减排领域。

(三)完善政策,进一步形成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各级政府要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要设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节能降耗活动、减量减排技术创新补助等。总之,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统一协调,统一规划,避免政策出多门,条块分割,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在信贷、土地、税费减免等方面利用经济杠杆拉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周闯、王峰,《为“节能减排”开通“绿色通道”》.《金融时报》 200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