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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

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

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委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学习、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检查,查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刻剖析根源的基础上,为逐项解决好突出的问题,把工作思路和措施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特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实际,以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创新科学发展的机制、创造科学发展的业绩为目标,针对影响和制约建设系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以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重点,以建立和落实“台帐制”为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边整边改, 立改立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把全委干部职工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领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城市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开创城市建设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

通过归纳梳理,影响和制约我委科学发展的问题主要概括为六个方面

第一,党员干部对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刻,理解的还不够全面。缺乏学习的钻劲,满足于一般的学习、理解,对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解放思想的力度还不够大,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跟不上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步伐,习惯于用过去的经验思考问题,用传统的投资方式,单一的发展模式抓城市建设;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实际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不能很好的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解决问题。

第二,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中矛盾和问题还很突出。委属单位改革步伐不快。少数领导、职工的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存在怕改革、等改革、不愿改革的想法,缺乏主动搞改革谋发展、主动找市场、跑市场、闯市场的动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离大城市、大建设、大发展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城市建设中投融资的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渠道还不够宽,城市大建设大发展受资金瓶颈困扰没有完全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欠账,群众对城市道路、绿化、住宅质量等方面还存在意见;建管矛盾依然存在,在城市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没得到很好解决,建成项目的管理重视不够,维护管理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破损率比较高;城乡建设统筹工作还有欠缺,在工作谋划、实施过程中有重城市轻农村,重城区轻郊区的倾向,在城区建设上舍得出实招、用实劲,城郊和农村建设下功夫、花本钱不够。

第三,体制机制建设与科学发展要求不够适应。有时习惯于就事论事地解决个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着眼,通过完善制度解决共性问题的意识不强,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还没得到根本的遏制,建筑市场管理标本兼治的机制还不完善;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企业诚信缺失,还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一是行政审批程序不够简捷、科学,企业、群众办事还不够方便;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委机关和委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少数工作人员中,还存在生、冷、硬、推“四难”现象;三是效能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科学、长效的管理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

第五,委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领导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抓落实的效率和韧劲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建设方面与新形势发展还存在差距,在干部工作中,侧重于对干部的使用,而在干部轮岗交流,特别是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建设上做得不够;三是工作作风有时不够深入,工作检查部署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深度不够,落实上面的多,沉到下面的少,与基层勾通交流少。

三、整改落实目标

(一)全委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深远意义的理解更加深刻;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把握更加准确;科学发展理念树立更加牢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更加坚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思想更加解放;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更加明确;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城市建设和单位发展的能力更加增强。

(二)建设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有明显改进。建设法 制理念明显增强,建设市场行为、依法行政行为、依法审批行为及监管程序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业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行业管理达到廉洁、规范、公正、高效的标准。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确保城市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完好率,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市政园林设施管理力度明显加大。

(四)委机关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和对工作激情有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新的改观。

(五)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有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关心爱护群众,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在解决社会和基层单位、群众、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突出问题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公正廉洁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展现。

(六)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明显增强,全委各级党的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委各级党员干部都能努力做到政治、学习、服务、团结、廉洁、落实、创新“七个领先”要求。

四、具体整改落实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理念

1、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建立完善学习制度,促进全委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策能力。

2、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自觉从一切旧观念和旧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集中破除 “六个思想障碍”,即冲破传统计划经济的固有习惯和重发展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增长轻节约的片面发展观;冲破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发展意识;冲破养尊处优、不思进取、看摊守业的思维定势;冲破等、靠、要的唯条件论;冲破 “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树立不断创新求变的求索作风;冲破单位、部门狭隘的利益观,敢于和善于突破自身禁锢,与时俱进,着力推动科学发展。

3、加强对宏观经济、市场经济研究和加强建设事业研究,继续完善重大课题的选题、研究、评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和科学发展的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开展专题调研,争取更多的调研成果转化为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大项目拉动城市大发展战略,抓好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认真筹划建设十涧湖国家湿地公园、淮河公园等“六大公园”、淮舜南路等“六条干道”、东西部第二通道、西部第二通道“两大通道”、孔李大桥、平圩二桥“两大桥梁”等近20个建设项目;有效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随意开挖路面,破损道路行为,及时维护道路路面损坏,提高维护质量,确保路面的完好率;进一步抓好园林建设管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市区两级事权划分,采取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抓好管网通畅工程。及时清理城市主次干道窨井、雨水井,解决路面积水问题,对城市重要路段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淤和维护,疏浚城市排水管网,确保水系畅通,防止内涝;抓好路灯建设工程。着重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做好平时路灯保养,及时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维护;做好城市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完善路灯照明效果,实施重点路段路灯改造。

2、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加强市、县区公园和游园景点建设,有效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完成龙湖公园改造;启动十涧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淮河公园等建设项目绿化;及时完成新建及改造道路配套绿化;加强对全市各绿化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办和协调;继续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

3、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制定并落实城镇环境治理规划,继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启动上窑、夏集等小城镇改造;完善曹庵、顾桥等小城镇功能;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进行调研,协助乡镇政府依据总体规划编制小城镇改造和完善小城镇功能的实施计划,积极探索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

4、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破解以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思想束缚,形成“有多少事筹多少钱”的市场化运作思维,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城建投融资新体制,借力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加强建设项目的融资推介,积极争取国债资金,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新模式,形成以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民间资金投资、信贷资金投入、经营性资产和收益滚动投入的市场化、多渠道、可持续投融资新格局。

5、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各类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大力推广新型节能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积极探索建筑节能管理长效机制,尽快启动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1、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在委机关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开展好三项活动。第一,开展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二问终结制、限时办结制;第二,针对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查工作落实情况,看工作务实如何;二查制度建设情况,看工作规范性如何;三查创新发展情况,看工作开拓性如何;第三,开展“五无工作承诺”活动,即:一是办事程序简捷公开,无形式主义、“暗箱操作”现象存在;二是服务工作文明高效,无生、冷、硬、推等现象存在;三是规章制度认真修改、完善、落实,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发生;四是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无收受“红包”、接受吃请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发生;五是工作作风严谨扎实,无承诺失信、敷衍塞责等问题发生。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对全委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规定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对原有审批项目做进一步精简,抓好保留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3、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加强市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建设。重新修改《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办事指南》;清除不适应、不适合形势发展要求的办事程序;建立完善建委窗口人员考核制度、奖惩措施;定期不定期地向服务对象发放《窗口建设征求意见表》,主动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展示良好的服务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1、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加强建筑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建管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完善规范建筑市场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资质、资格审查和审批,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纪律和制度,用制度和纪律管人管权;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2、继续推进危旧房改造。完善危旧房改造项目申报程序和工作流程,探索推进危旧房改造的新政策、新举措;继续完善全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位图编制工作。完善危旧房改造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危旧房改造项目库。

3、深化建设事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引入市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市政园林等行业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建设行业市场体系

4、继续解决好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备案制度,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5、积极打造优良的建设开发环境。加强对外来投资者和引进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兴商、富商的环境。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领域,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适应合淮同城化的要求,加快和找准承接点,主动服务,主动融入,在更加广阔的领域进行合作。

(五)进一步做好全委稳定工作

1、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市建委信访工作领导分级负责制规定》、《信访工作例会制》等制度,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信访台帐,对所有来信来访和排查出的信访苗头,及时办理汇总,建档立卷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没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联系上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2、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干部下访”活动。改变工作方法,变职工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将矛盾问题消化、解决在基层,做到三控二减少,即:严格控制越访、集访和非正常上访,减少重访、重信。

3、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稳定的问题。加快建设行业改革,搞活做强建筑企业, 激活和配置好企业核心生产要素,推动企业在改制后获得更好发展,用改制的实际成果保障稳定,从根本上保持企业和职工的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1、完善学习机制。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针对全委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班子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确定专题组织学习研讨;修改完善政治学习日制度,抓好每周政治学习日的学习,更好地落实学习签到考勤制度。通过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性。

2、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关于市建委党委会加强决策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意见》,健全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认真落实党委成员与群众面对面恳谈制度、网民信息收集处理制度、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领导挂钩委属单位、联系重点工程制度、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制度,拓宽和畅通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渠道。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安排不少于60天的工作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决策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和规律。

3、完善执行机制。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制度,把全委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加强督查督办。每位班子成员每年牵头破解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难题,牵头制定一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抓好一些影响和带动全委的重大项目,牵头处理和解决分管单位的群体性上访案件。

4、完善用人机制。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落实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六个鲜明用人导向”,创新民主考察、民主选任、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做到给坚持科学发展的人以激励,给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以舞台,给不会科学发展的人以压力,给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以惩戒,起用经过艰苦锻炼、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对待群众有感情、肯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关心、关注年轻干部的成长,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要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调整充实全委后备干部。

5、完善监督评议机制。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党委民主集中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工作会议,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监督。

6、完善廉洁从政机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自己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违纪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全委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准、配强基层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好少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2、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结合实际,每年通过调学,邀请专家讲学,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干部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严格执行委党委制定的《关于不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建干部队伍。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保持先进性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进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拓宽党员管理监督渠道;不断创新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员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4、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在全委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和学先进 “五学”活动,;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结合思想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使思想不落后于时代步伐,认识不落后于实践发展,能力不落后于工作要求;大力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加强学习研究,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强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成效,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市建委关于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性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单位有重大问题发生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通报批评、党纪处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具体、最直接、最重要的成效,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委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委党委成立《整改方案》、《整改台帐》、《销号台帐》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要将《整改方案》《整改台帐》、《销号台帐》中的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整改方案》、《整改台帐》、《销号台帐》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管理理论;班级建设;高职院校

作者简介:黄克非(1985-),男,浙江宁波人,陕西科技大学职业教育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机电工程系,助教。(陕西 西安 710021)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5-0230-02

我国高等教育一直以来将教学班级作为基本管理单位。作为正式组织的班级,应当具备既定的组织目标,并且拥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机构、组织文化和组织成员。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学生是高职院校班级建设的主体,为实现既定的班级工作目标,打造团结和谐的班集体,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需要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具备一定的管理学理论知识,将管理学的相关理论运用到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中,以达到班级管理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一、引入现代管理学理论,促进班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1.分层次制定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

管理具有计划性。计划是将决策实施所需完成的活动任务进行时间上的分解,以便将其具体地落实到组织中的不同部门和个人。孔茨和韦里克从抽象到具体把计划分为一种层次关系,其中抽象层次很重要的一点是目标和使命。然而,目标和使命往往过于抽象,它需要进一步具体为组织一定时期的目标。作为班级这样的临时性组织,其对目标凝聚的要求更高。因此,我们在制定班级工作目标时,同样需要分出层次和阶段性。一般而言,班级管理者可以把阶段性目标分为近期、中期和长期。近期目标可以设定为一个学期,中期目标可以设定为一个学年,而长期目标大概可以设定在毕业前夕。至于层次性,管理者可把不同阶段的目标再细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美国行为学家维克托·弗鲁姆提出的期望理论认为:一个人从事某项活动的动力(激励力)的大小,取决于“该项活动所产生成果吸引力”的大小和“该项成果实现机率的大小”这两项因素。三者的关系是:M(激发力量)=E(期望值)×V(效价)。按照这一理论,我们认为:第一,班级目标的制定要高低适度,不可盲目制定不切合实际的高目标;第二,班级目标必须和班级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最好的激励效果。

2.建立健全班级制度,以刚性管理规范成员行为

科学管理理论之父泰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总结出一整套操作规程和管理方法,在科学管理理论的推动下,工人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企业的目标得以更快实现。如果把班级比作一个企业,那么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刚性的管理制度下,学生的行为能够更加规范。

制定班级制度有以下几个要点:其一,尽可能地将学校相关制度引入班级中来。高校学生手册中有一整套完备的管理制度,订立班级制度时应首先参考学校的相关制度,不可与学校制度相违背,且援引学校制度最为高效、省时。其二,班级制度应为班级目标服务。班级制度应当体现班级目标,每项制度都与实现目标直接相关。如,制定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是为了打造一个优秀的班委集体,制定日常行为规范是为了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制定奖罚制度是为了更好地起到激励效果,制定早读、晚自习制度是为了营造更好的班风学风等等。这一系列制度归根结底是为班级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其三,制度一旦实施就必须坚决执行,不可成为一纸空文,否则,老师和班委的权威性将大打折扣。

二、以系统管理为基础,完善班级的组织建设

系统管理理论认为:组织是由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各个子系统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不可分割,从而构成一个整体。这些系统还可以继续分为更小的子系统。切斯特·巴纳德认为:任何组织都是一个系统,一个组织中,经理是关键人物,并且只有当其权力得到职工的接受时才是有效的,职工也需要积极参加组织活动。由此类推,班级可以视作一个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组成的临时性组织,团支部、班委与宿舍等构成的互动、开放、分层次的系统。

1.重视组织设计,合理设置管理层次

组织设计的实质是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劳动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工。管理分工的必要性缘于管理者的有效管理幅度。管理幅度决定了组织中的管理层次,从而决定了组织结构基本形态。高校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但学生自我管理并不排斥班级组织建设,学生的自我管理与班级的组织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目前高校班级管理主要由班主任、班委、宿舍长、学生四级管理层次组成。班主任在管理中扮演引导者角色;班委扮演组织者和决策者角色;宿舍长扮演执行者角色。纵观整个班级运行过程,班委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最大的,因此,如何对班委进行设置是管理者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班主任首先应考虑班委数量问题,即管理幅度大小的问题。班委人数越少则教师管理幅度越小,而班委的管理幅度越大。其优势在于:信息传递速度快,教师对各个班委的指导较充分,且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小。但班委人数少也要注意一个问题:较少的班委如想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就需要教师充分放权,在充分授权的情况下,班委个人能力提升速度较快,同时对班委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更高,如果班委的基本素质达不到要求,就会对班级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如果班委基本素质较高,班主任可以尝试充分放权,减少班委人数,加大对各个班委的指导力度,增加班委管理幅度。

如果班主任的管理幅度过大,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各个班委进行充分指导,且班委人数较多容易出现职责交叉与分工不明,故而影响班级事务工作的效率。另外,班委人数较多会导致班委的管理幅度变小,虽然较小的管理幅度具有一定的优点,但在班委这一层次中并不适用:其一,班委较小的管理幅度会导致管理层次的增加,较多的管理层次不仅影响信息传递的速度,而且每次传递都会使信息失真;第二,班委人数多会令大家感到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相对渺小,从而影响工作积极性。

2.高度关注非正式组织与意见领袖

非正式组织最早由美国管理学家梅奥通过“霍桑实验”提出,是人们在共同的工作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以感情、喜好等情绪为基础的松散的、没有正式规定的群体。人们在正式组织所安排的共同工作和在相互接触中,会以感情、性格、爱好相投为基础形成若干人群,这些群体不受正式组织的行政部门和管理层次等的限制,也没有明确规定的正式结构,但在其内部也会形成一些特定的关系结构,自然涌现出自己的“领袖”,形成一些不成文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班级中出现非正式组织是必然现象,一个宿舍、一群老乡、一群游戏发烧友或一群体育运动爱好者都会形成非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成员有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而且会有一名学生较有声望,成为意见领袖。非正式组织的意见领袖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班级整体动向,甚至比班委的影响力更强。一旦非正式组织与班委出现矛盾,会显著影响班级风气与团队凝聚力。因此班主任应对这些非正式组织高度关注,发现意见领袖并进行正面引导、积极利用。

3.重视班级管理中的有效沟通

沟通是指可理解的信息或思想在两人以上的人群中的传递、交换过程。班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信息交流十分频繁,对班主任而言,班级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是非常重要的。有效沟通可以高效快捷地传递信息,可以令班主任和学生更好地理解对方,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班主任在沟通活动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引导学生摆正心态。要使每个成员理解他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是对事不对人,大家都是向着促进班级建设这一目标前进的,要正确看待别人提出的意见。其次,创设良好的沟通氛围,在正式沟通之前可以先谈论一些轻松愉快的话题,以拉近沟通成员之间的距离。这样容易使成员突破沟通的障碍,敢于表达自己的看法。再次,学会倾听,尊重每一个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个体差异,求同存异,鼓励班级成员为班级管理献计献策。

三、以人本管理为理念,善用激励增强自信

1.人本管理,关注特殊群体

人本原理就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企业管理学中的人本原理包含的主要观点是:员工是企业的主体;员工参与是企业有效管理的关键;使人性得到最完美发展是现代管理的核心;服务于人是管理的根本目的。将这一观点引入班级建设中,我们可以认为:学生是班级的主体,班级建设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班级建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完美展现,服务于学生。班级管理者应善于观察学生并给学生正确分类,根据学生的性格特质、家庭环境、社会背景、思维方式制定不同的培养计划,因地制宜地落实人文关怀。

笔者认为,班级中的人本管理尤其应当体现在对特殊群体的关注上。学生中存在着一些特殊群体,这些人群需要特殊关注,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性格明显缺陷学生、心理问题学生、受处分学生、情感困扰学生等,这些学生往往是班级建设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班级管理者应结合思政工作的实际经验和问题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教育计划。

2.灵活运用激励理论,激发学生潜力

企业管理学认为:激励,就是企业根据职位评价和绩效考评结果,设计科学的薪酬管理系统,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和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以有效实现企业及其员工个人目标的系统活动。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认为,每一个组织都需要三个方面的绩效:直接的成果、价值的实现和未来的人力发展。缺少任何一方面的绩效,组织注定非垮不可。因此,每一位管理者都必须在这三个方面均有贡献。在三方面的贡献中,对“未来的人力发展”的贡献就是来自激励工作。由此可见,激励对激发人的潜能具有重要意义。班级管理者若想运用好激励手段,须做好以下四点:第一,关注学生。所有学生都希望被人关注,受到他人关注本身就是一种激励行为;第二,清晰识别不同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熟悉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优缺点;第三,确保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达成既定目标,对目标怀有期望;第四,因个人成就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

激励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每个人的的需求不尽相同,只有明确不同人的需求和敏感点,才能达到良好的激励效果。班级建设中常用的激励手段有精神鼓励、目标激励、情感激励、行为激励和物质激励等。

在具体做法中班级管理者可尝试以下几点:第一,委以恰当任务,激发学生内在工作热情;第二,正确评价工作,给予适当奖励,形成良性循环;第三,掌握批评武器,化消极为积极;第四,加强教育培养,提高学生素质,增强进取精神。

参考文献:

[1]周三多.管理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曹长德.当代班级管理引论[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5.

[3]万成海.高校班级建设的管理学思考[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

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摘要:会计委派制是一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凭借其管理职能对国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进行委派的一种制度。此种制度使得资产所有者对直接对会计流程和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可以第一时间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解决办法,提高了办事效率,遏制了了会计流程中的违规行为,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改革中的有益尝试。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

1我国会计委派制的实施现状

近年来,会计工作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特别是会计信息失真成了经济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腐败行为的产生,造成我国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局部的财经秩序也因此发生混乱。由此我们引入了会计委派制这一会计管理模式,现在正处于实行阶段。对此新的管理模式我国的会计学者褒贬不一。对其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会计委派制存在以下缺陷:

1.1难以设计出针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再监督机制。

1.2会计委派制容易诱发短期行为。

1.3实行会计委派制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

1.4会计委派制在非公有制范围内不宜实行,其作用范围有限。

2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2.1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有利于国家加强对国有和集体所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遏制违法违规甚至是腐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改进了我国现有的会计和财务管理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会计人员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人事关系,薪金待遇受制于本单位直接领导,独立性大打折扣,对单位领导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敢怒不敢言,更有甚者成为了少数领导违法违纪的帮凶。委派制的实行,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2.2实行会计委派制,进一步改进我国现有的会计和财务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并且使得会计行为和会计流程得到有效监督。由于我国目前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陈旧,再加上执行不严,使得会计人员仅仅成为了记账先生,现代会计精神所要求的财务监督职能成为空谈。究其原因,由于会计人员隶属于企业或事业单位,都属于被单位管理者所领导的对象,从人事关系到工资关系都没有独立性,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财务规定,其次就是要利用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交由上级部门即委托部门管理,其工资和人事等关系与本单位无关,这样,会计管理人员就保持了很高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首先从法律上确立了自己的独立地位,其次从行政上也相对独立起来,有了这两个便利条件,我们的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可以实事求是,放开手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最大程度的对企业起到财务监督的作用,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在独立性和自主性的问题解决后,上级主管部门还需要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下属企业和事业单位也要积极配合,以最大程度的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3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还对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保障会计队伍的纯洁性和可持续性。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中,行政色彩将会越来越淡,取而代之的是用西方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经营企业,国家并只以投入资本额承担有限责任,作为委托人拥有剩余索取权。企业内部人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参与市场竞争,作为人拥有排他性的法人财产权,从而使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近几年来,逐步对会计队伍做了调整和扩充,但新分配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在单位中还须兼职其它工作,接受培训、学习的时间较少,在财务工作中没有得到一定的支持,因此会计基础工作就不能做到规范化,就不能保证会计信息、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4除了以上几点,此项制度的实行,还有一种好处,那就是可以促进财务集中核算改革工作的进行。具体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财政部门抽调高素质的会计担任委派会计,由委派会计对会计业务集中处理。可以有效地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促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从根本上消除了做假账和虚假报表的现象,也较大地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效率,而且还可以为以后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打下基础。②委派会计是会计队伍中的优秀财务人员,精通会计业务,懂得会计法规,能及时向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报送各个单位真实、准确的会计报表,为财政部门编制预算和检查执行情况提供了准确资料。③集中核算达到了“减员增效”的预期目标。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出纳(银行在中心设立专柜代替出纳职能),由委派会计负责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从而减少了人员编制,节约了人员经费。

会计委派制除了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外,还有以下几种:①直接管理模式:委派对象为单位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②内部委派模式:委派对象为各单位的会计出纳。③零户统管模式:即对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的,取消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行政事业单位新型财务管理体制④财务总监委派制模式:受派单位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⑤“会计楼”模式:即把企业会计从内部分离出去,统一在“会计楼”中办公。⑥稽查特派员委派制模式:稽查特派员由政府部门委派,与普通的委派会计相比,其独立性和权力更大,因此明确企业监督的关键控制点,只有掌握这些,才可以有的放矢,避免权力滥用。关键控制点是指在一个业务处处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控制环节,如果没有这些环节、业务处理过程很可能出现错弊,达不到既定的目标。

3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若干措施

3.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取得支持会计委派制涉及国企改革和人事管理改革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项改革。目前,会计委派制一些做法还处于试点阶段,亦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探索。因此推广会计委派制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统一认识,取得各界支持。

3.2设立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为从组织上做好委派会计的人事管理、工资奖金水平、后续教育、档案管理、业务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保证委派制的顺利实施,应设立专门委派会计管理机构。

3.3逐步建立会计委派制法规

3.4不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及其配套措施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及良好的运行机制,才能保证会计委派制顺利实施。它包括:①委派会计的任免制度。②委派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多,还存在着少数无证上岗的现象,有些单位甚至把不能胜任其它工作的职工作为财务人员。这些人员大多对财经法规、法律制度淡薄,专业技术知识不够,基本不能适应所从事的财会工作。近几年来,逐步对会计队伍做了调整和扩充,但新分配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在单位中还须兼职其它工作,接受培训、学习的时间少,因此必需加强培训。③委派会计考核轮换制度。④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奖惩制度。委派会计一般以三年一轮为宜,而且会计管理机构每年应对其进行考核,内容可包括: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廉政等方面。

3.5全面提高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委派会计对会计人员而言是挑战,也是机遇。作为一名委派会计,更要有所作为,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遏制社会腐败现象,减少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作为一种制度本身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利有弊,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其效果,也应看到其局限性。所以想靠会计委派制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只能说实行会计委派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使之进一步完善,保证会计委派制在现阶段能够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成效。

参考文献:

[1]陈文军,蒋尧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中财会问题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中国财政学汇编.会计管理新模式-会计委派制操作指南[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3]王殿龙.会计委派制理论与实务[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4]常存.论委托关系下的会计约束[J].财务与会计导刊.2001(11).

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实施机制

教育行政担负着在宏观上配置教育资源的重任。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的实施机制有重要的意义。教育的主管部门和民族事务的主管部门是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的主要负责部门,这里仅就二者的主要职能及其相互关系等,探寻完善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的实施机制的对策。

一、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实施机制

(一)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实施机制的概念

“机制”英语为mechanism,意为“机器的构件及其运作”。有研究者认为,“机制”一词来源于希腊,原意是指机器、机械的构造和工作原理。《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机制”有三层含义:一是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二是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三是指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根据“机制”一词最原初的意义引申,笔者认为在行政管理学的范畴里,“机制”可以理解为管理的组织机构与其运作规范的总和。所谓“运行机制”、“实施机制”与“机制”实际上是同一个概念。因此,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实施机制就是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组织机构与其运作规范的总和。

教育事业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多个行政系统都参与了教育事业的管理。1992年10月,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民族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民族教育”的语义常常统括了少数民族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事实上民族地区教育包含了大部分的少数民族教育。因此,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实施机制的主要部分是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系统和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组织系统与其运作规范的总和。

(二)两个行政系统在民族地区教育方面的主要职责

1 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教育事业自然包括民族地区的教育,但教育部主要职责中仍然特别地标示了对民族地区教育的管理。教育部主要职责的第六条是“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并设置了“民族教育司”(一度为“民族地区教育司”)专司其职。省(区、市)和市(州、盟)的教育主管部门,也有类似的职责规定和民族教育处(科)的设置。这些专司其职的司、处、科构成了教育主管部门系统内民族地区教育实施机制的特殊保障部分。

2 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国务院对国家民委总的工作职责的规定是:“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其中第十条规定:“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省级及其以下各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也有类似的职责规定。

从上述的机构设置和职责规定,可见在民族地区教育管理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有主导的责任,而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则负有配合的职责。

(三)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实施机制的特点

1 组织机构设置与非民族地区相同

民族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与非民族地区基本相同。例如,对应教育行政的主要工作领域,各自治区教育厅设有负责教育人事、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教育事业财务等工作的处室;对应教育业务行政的主要工作,设有负责基础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成人教育管理、高等教育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等处室。这些行政管理机构与其运作规范的总和,构成了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实施机制的主要方面。

我们将这些赋有具体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它们分别对各级各类的教育事业(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的组织和实施实行行政管理,提供一般的保障(教育人事、教育事业财务、教育规划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2 两个行政系统内部都有特殊保障机构

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均有主管民族地区教育的司、处、科等特殊保障机构,与教育一般保障管理机构的司、处、科并列。前者作为综合的管理部门,后者则是赋有具体的管理职能的部门。

从中央到地方的民族事务主管部门,都设置了赋有教育管理职能的司、处、科作为特殊的保障机构,具体地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综合地管理全国或各自辖区内的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这种设置的方式,说明中国政府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在主观愿望上是很好的组织设计,目的是通过“双重特殊保障”机制,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相关精神在民族地区教育领域真正落到实处。建国之后一段时期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超常规发展,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得到的种种实惠,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这个机制成功运转的结果。

3 现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1)教育主管部门中特殊保障机制功能的模糊性。在这个机制中,综合的特殊保障机构与专业的组织、实施机构,在职能与管理对象方面是交叉的。专业的组织、实施机构的职能与管理对象是明确的。而综合的特殊保障机构的职能与管理对象是模糊的。在一些自治区对民族教育处职能的规定中,非专门的表述、不确切的字眼如“会同”、“协调制订”、“统筹规划并指导”、“参与指导”等比比皆是。对此类表述如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流程的规定,对其确切的职能、职责很难把握。一些自治区的教育厅甚至没有对民族教育处的职能作出明确的文字规定。这种情况显然已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实行市场经济和管理法治化的要求。

(2)民委系统特殊保障机制功能的弱化倾向。赵丽华博士论述了自治区级民委职能的缺陷:“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其他职能机构在管理民族事务方面存在交叉、重叠的职能,具体表现在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民族经济等方面。因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与自治区政府的其他职能机构都是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机构。”其结果是“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职能被分化、弱化”,“自治区人民政府因其具有的自治权而成为管理自治区民族事务的综合管理主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自治区民委是小民委,自治区政府是一个大民委’……导致自治区民委只剩下‘宣传、教育、协调’的综合职能,并处于‘大到无所不管,小到无事可做’的窘况”。即便是综合性的职能也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于自治区民委与其所协调的职能部门是平级机构,同时,自治区民委已经停止实行委员制,因此,在实际行使协调职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阻力,影响其协调职能的充分发挥”。

这些论述是就整个自治区民委的职能而言的,自然包括了对教育方面的管理职能。这个分析有一定代表性,国内民族地区的一些研究者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其价值在于说明了一个普遍的事实。

二、完善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的实施机制的对策

完善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的实施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仅就这个机制的主要部分及其主要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理顺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

1 理顺两个行政系统管理职能的关系。如何谓之“顺”?根据国务院对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职责规定,笔者认为,就大的方面而言,教育主管部门属于教育的组织、实施的行政管理机构,而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属于教育的特殊保障机构。二者关系如下: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包括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在内的全国教育的行政管理。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对民族地区教育在涉及民族问题方面的监督指导。就整个教育事业而言,这两个行政系统的管理是交叉的,即同一教育机构或同一教育活动,在不同的方面接受两个行政系统的领导或管理。但二者的分工有所侧重。前者管理学校的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的贯彻情况,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以及检查评估教育与教学的质量等;后者则关心民族政策的贯彻,提供或帮助解决教育的经费问题,以及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输送干部等。

以对民族学院(大学)的管理为例,民族学院的干部培训部分更多地应接受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而它的学历教育的系(科)的专业业务工作就应更多地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更多地关心民族学院师生的待遇、民族政策的落实、为民族地区建设和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服务的问题等,而教育主管部门则更多地关心其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与之相关的教师的专业技术进修、职称的评定和晋升问题等。对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的管理亦同此理。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更多地关心民族团结、师生待遇、地方对学校的支持等教育的外部关系问题,以及涉及到教学用语等一类特殊的问题;而教育主管部门则更多地过问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招生和考试的业务等。

以上分析的只是有关学校教育的情况,在教育事业的其他方面亦同此理。

因此,两个行政系统对民族地区教育的管理功能可以做这样大致的划分:民族事务主管部门主要起保证和监督作用,而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起组织和实施作用。前者对教育活动中是否落实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否采取了有利于少数民族的特殊措施等进行监督,并协调政府的其他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教育予以支持,保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后者则主要保证教育方针与政策的贯彻,组织和实施教育活动,使教育机构有效地运转和切实提高教育的质量。

2 理顺教育主管部门内部的管理职能。在教育主管部门内部,“组织、实施管理机构”与“特殊保障机构”一般关系的原则,与上述两大行政系统之闻的关系原则基本一致,亦即按照“监督、保证”和“组织、实施”两类不同的功能做更细的分解。例如主管民族地区教育的司、处、科分别与管理高等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等职能的司、处、科,管理财务、规划、基本建设的司、处、科等并列。前者属于“综合部门”,它们在不同的层次和规模上对民族地区教育进行保证与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支配民族地区教育的专项经费、处理与民族有关的特殊问题;而后者则属于“职能部门”,它们在不同的层次和规模上进行着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对前者来说,因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它的监督和保证作用应该比外部的监督和保证作用更加专业、更加具体、更加及时。它不仅是对结果的监督,也可以是与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过程的同步的实时监督和保证。

(二)确保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的到位

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责任是不言而喻的。在实践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职能是否真正到位。

1 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

(1)处理好主导与配合的关系。政府的管理对象——国家和社会,是以整体的形态存在的。为了管理上的方便,人们依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将其区分为不同的领域(如分为不同的行业或产业),相应地建立了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这些领域,就其主体或核心的部分而言是明确而清晰的,但边沿地带却是交叉的。相应地政府的各个部门就其核心的职责或职权来说是清晰明确的,但不同的部门的职能边界之间也是交叉或模糊的。只能尽量地使之清晰明确,绝对的清晰或明确是永远办不到的。即使人为地加以法定,也很难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因为世界是发展的,社会的实践永远走在法律法规的前面。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存在某种程度的交叉、一个领域的行政管理涉及到不同的政府部门等情形不可避免,也是正常的和必要的,舍此政府就不可能对国家和社会实施有效的管理。此外,政府除了设置针对特定的行业或产业的专门部门外,还设置了一些不针对特定的行业或产业的综合部门。这类综合部门主管某一项事业,这些事业虽然构成了特定的管理领域,但并非与特定的行业或产业相联系,民委行政系统就是这样一个综合部门。民族事务并不与特定的行业或产业相联系,甚至不与特定的区域相联系(非民族地区同样存在民族事务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与民委行政系统都是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在各自主管的领域居主导的地位,在其非主管的领域则居于配合的地位。就民族地区教育管理而言,教育主管部门居于主导的地位,而民委的行政系统居于配合的地位。配合管理也是一种职权,也必须工作到位。

(2)完整地看待管理权的概念。政府是一个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所谓“完整”,根据管理的封闭原理,指任一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自如地吸收、加工和作功。相应地一个管理系统可以分解为指挥中心、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反馈机构等。政府的有关部门除了按照管理对象而设置之外,还可以按照管理回路中的功能区分来划分。这在广义的政府领域中表现得最为清晰,如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我国的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划分亦属此列。在狭义的政府领域中,部门的职责也有按管理功能划分的情况,典型的如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统计部门等,均不针对特定的具体的行业或产业。所以并非只有指挥、执行或直接经营等才是行政管理。必须树立起这样的观念:要保证民族地区教育行政制度的有效运转,所有这些行政管理职能都是必需的。不能把行使指挥、执行、直接的经营等职能视为有实权,而将行使其他的职能视为无实权、虚软。一般说来专门的部门多行使指挥、执行、直接的经营等职能,而综合的部门多行使决策、协调、支持、配合、保证、咨询、教育等职能。

有论者撰文指出:“民委是干什么的?只是‘配合’、‘参与’、‘协助’吗?在法制社会里,如果继续下去的话,民委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民委工作虽然参与面很大,但权力非常有限,从目前情况来看作用也非常有限。尤其在民族自治地方,由于政府本身充当了‘大民委’的角色,因而作为政府一个部门的民委处于‘配合’、‘参与’、‘协调’的职能要求,只能在‘虚’而‘杂’的工作环境当中徘徊。”这种观点目前有相当的代表性,是没有完整地看待管理权的典型表现。我们认为,民委的教育管理职能总是处于配合、支持、监督地位,是完全符合管理原理的。同理也可以推及民委的其他管理职能(如经济管理职能、文化管理职能等)。如果对诸多领域的行政管理,民委都要行使全面的管理权,则民委将会成为“准国务院”、“准省(自治区)政府”等,从而使中国政府体系二元化。这从根本上不符合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会造成行政管理方面更大的混乱。

2 转变组织职能

(1)实现民委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化。民委系统在教育行政管理领域的职能是支持、监督、配合、反馈等。所谓职能化,就是这些职能不能停留在一种“权力宣言”的形式,应当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明确,授予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等等。相关的法规必须有实施细则,具有可操作性,并形成一定的工作流程。对民族地区教育的管理,许多民族地区的民委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对少数民族适龄儿童的升学率、辍学率的关注,对民族学校建设的关注等。这些关注通过调查研究、信息反馈、支持配合、批评督促、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达到管理的目的。只是还没有形成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没有完全实现行政管理的职能化。

(2)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职能化。支持、监督、配合、反馈、教育、宣传等行政管理职能同样需要依法而行,其法律责任同样可以分解到各级民委的组织机构和各个工作岗位,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式实现职能化。不同的法律其效力不同,不同法律地位的行为主体其职能作用也各有特点。以监督职能为例,有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等。民委的监督作为行政监督,在政府内部进行沟通,具有渠道畅通、便捷、信息失真小等特点,具有其他形式的监督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民委的监督从民族政策的角度进行,具有民族事务、民族政策方面的专业性,具有其自身特定的优势。作为民族问题,民委本身可以在民族法规方面实施行政执法。通过建立和完善民委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地实行,许多教育方面的问题可以及时被发现并得到解决。

3 变革组织机构

建议恢复自治区级民委的委员制。国家民委目前实行委员制,除专职委员外还有兼职委员单位,包括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等20多个部门。国务院对各兼职委员单位规定有明确具体的职责,各兼职委员单位指派专人作为兼职委员。自治区级的民委宜建立与国家民委相应的组织制度安排。这个建议是根据管理学的原理、结合地方民委组织机构的工作特点提出的。

以决策的方式区分,领导体制有两种形式:委员制与一长制。两种体制的特点不同,不同的组织机构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领导体制。

委员制是集体领导制。它的特点是通过会议来进行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没有决策权,许多事情要开会才能作出决定。一长制的特点是责任制和内行领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一长制的优点是权力集中,责任分明,行动迅速,效率较高,强调责任制和内行领导。缺点是个人的智慧才能和经验毕竟有限,考虑问题难免不周,如果主要决策人选择不当,就有可能导致滥用职权,贻误工作。委员制的优点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考虑问题比较周详,可避免个人专权;缺点是权力分散,责任不明,行动迟缓,效率较低,有时因意见分歧,往往使问题一拖再拖,贻误工作。

什么情况下实行一长制?行政性的、事务性的、执行性的、技术性的、纪律性的、需要速决的一类事务的处理,宜采用一长制,当机立断。什么情况下实行委员制?凡是方针政策、长远规划性的、立法性的、顾问性的、咨询性的、协调性的、学术性的、需要深入探讨的一类事务的处理,宜采用委员制,慎重从事。

中学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为确保普法工作稳步、顺利开展,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要求。我委对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把普法工作列入全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遇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和空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提出了委“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做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为我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作提升干部职工法制素质,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定期学法制度。从2011以来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明确年度学法的目标任务、学习对象、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学习制度保障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确保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健全集中学法制度。为提高委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发挥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效应,我委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2012年以来,利用每周主任办公例会会前半小时集中组织学习,主要围绕《宪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相关知识的进行了组织学习。

三是建立学法笔记制度。从2011年起,我委就建立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制度,并且给每位职工配发了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要求每年学法笔记不得少于8000字,全委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宣传法律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法宣传教育计划任务的安排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学法、教育及宣传计划,并与委内各科室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

五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表和法制信息报送制度。根据工作要求,我委设立了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委法制宣传有关工作情况的总结,建立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在相关媒介进行宣传。

三、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普法工作落实

推进依法行政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委党组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制定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为确保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先后制定和修改了《项目审批程序、责任、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干部轮训培训制度》、《工作规则》、《学习制度》等行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按照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原则,我委先后制定了《关于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的规定》、《会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项目的审批程序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一系列决策程序制度,对全委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实行集体研究、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全体人员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的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偏差,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为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我委根据县审改办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清理我委行政审批项目;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明确审批过程控制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并承诺办结时限;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实行集中审批,加快项目推进。

(四)积极推行信息公开。一是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办事公开制度》、《信息工作管理规定》,健全工作信息公开的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发改委的工作动态和办事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过程,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二是认真履行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对全县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过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规范招标机构的行为等方式,切实规范全县范围内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对全县重大项目的稽查,开展了对我县2013以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