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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设备耗材管理 公立医院 防范 廉洁风险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328-01

发生在医疗卫生系统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作为一种腐败现象,破坏了公平竞争、良性运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已经成为影响医疗改革的一大“公害”[1]。近日,《2015―2016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出炉,报告把医疗与健康、金融与投资、快消品与食品列为商业贿赂的三个高危行业。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2016年6月2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向卫生计生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指出,卫生计生系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制约不到位,等廉政风险多发。大批医疗精英因涉嫌商业贿赂“落马”的背后,折射出医疗设备、药品和耗材采购过程中腐败的高发性,让人不得不反思现有医疗卫生体制和制度的缺陷。[2]分析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以及易发多发环节,对于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应当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院内控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入手。[3]

二一二年四月,江苏省卫生厅制定关于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我院被列为江苏省十六家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医院之一。近年来,我们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在进行全面防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医院管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医疗服务中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的防控,以设备耗材的管理为重点,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实用、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医院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明确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洁风险点防控试点建设的亲自部署安排,重抓落实,加强督查。纪委作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把握关键环节,及时检查指导督促,促进管理的不断深化。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项目化管理,整体推进工作。我们将管理医院设备、耗材的职能部门设备科作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点部门,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设备科管理人员到各临床科室涉及到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的不同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责任分工。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承担科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医院还在各科室设立了行风联络员,具体负责廉洁风险防控要求的传达落实,消灭防控盲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洁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二、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廉洁氛围

院党委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推进制度创新、建立责任体系。以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刑法修正案》等为基本内容,对在设备耗材管理、使用部门的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常态开展廉洁风险教育,多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明示“警戒线”,通过温馨提示、案例警示、廉洁知识测试、约访谈话等形式,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享受,掌握做人、从业的伦理与法纪尺度,增强廉洁、风险、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线。同时,普及廉洁风险防控知识,帮助在职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掌握方法步骤,自觉、主动参与风险防控。认真落实纪委约谈制度,在重要节日来临前、新干部上岗前、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前及在“5.10”期间等特殊时段,对设备耗材管理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每年组织他们到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利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洁行医廉洁从业承诺集体签名活动,全体医务人员作出廉洁行医、廉洁从业的承诺,对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医院还通过开设廉政文化宣教室、附医之窗、服务文化长廊、廉政文化专栏、科室文化墙、 “教育园地”、人文视线专栏,印发《行风通报》,借助社会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廉政文化氛围。2015年,医院被市纪委命名为“盐城市廉洁文化示范点”。

三、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范

风险排查是防控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廉洁风险点找得准、找得全,防控措施才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1.定向查找风险。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结合医院诊疗服务和业务工作流程,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职责,进行科学清权确权,全面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明确各业务流程中廉洁风险等级。凡涉及到医院人、财、物、事等重大事项业务处置权的部门和岗位,都是廉洁风险排查的重点。对于设备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的部门,从院、科、岗位三个层面,采取自己查找、集体评议、案例分析和M织审定等方式,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查找每个岗位职权运行中的廉洁风险。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的风险。

2.评定风险等级。依据查找出的廉洁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频率的强弱、危害程度高低等因素,组织研究分析,对每项职权按“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廉洁风险实行分级负责,一级风险由医院主要领导负责,二级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三级风险由职能部门设备科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

3.完善制度流程。针对风险评估和责任考核中暴露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的调整,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目标,对内控制度及流程进行的清理、补充和完善。医院印发了《人事、财务、药剂、设备、总务制度汇编》及《医疗服务与行风建设工作要求》手册,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 、耗材采购领导小组、高值耗材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 ,明确了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管人员,制定完善了《关于医用设备引进程序的规定》、《关于加强医用材料管理的规定》、《关于严格医用材料信用程序的规定》、《防统方管理制度》、《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等二十多项制度、流程,编制了设备耗材管理《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步骤更加简约明确、程序更加清晰流畅、监督更加方便有效,以此建立、完善权力监控制约机制,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对廉洁风险进行源头防范。

四、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对涉及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的高风险权力,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实施全程防控,随时监督;设备科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规范工作程序,大型医疗器械的购置、耗材的采购全部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全面推行诚信准入制度、推行诚信承诺、落实诚信评估调查、诚信捐赠制度及诚信不良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设备耗材管理的诚信管理体系。

医院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廉洁风险监督检查、考评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抓环节质量小组定期活动,防止设备耗材经营企业和个人在医院的不法活动,全程参与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及时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发生腐败问题。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违纪违规线索认真追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纠,件件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对有轻微违纪的,采取警示教育、谈话诫勉、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纠正失误和偏差,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对防范措施执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力、举报和违法违纪上升,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与岗位竞聘的重要参考内容。

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医院抓管理、带队伍的有效方法,也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进行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处置为辅的风险防控,_到有效防范、化解或消除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中的廉洁风险,实现廉洁风险的能控、可控、在控,建设廉洁风险预防控制为主体的廉政建设管理体系,为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寿彬.医药购销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分析[J].法制与监督,2012(12):41-43.

[2]陈雪文,方志云.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兼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J]法制与经济,2013(11):20-24.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范文第2篇

(一)原因

。中国实行“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而医院的用药利益与医院的经济利益一致,医生的个人收入与医生为医院创造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这易促使医生为获得个人收入而提供过度医疗服务。(2)第三方支付制度。社会医疗保险特殊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使得医、保、患三方权利义务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不对等,医患有可能合谋产生高额医疗费用。且第三方支付制度容易导致患者缺乏费用意识和节约观念,从而导致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3)后付制费用支付方式。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制支付方式最大特点是医院的收入与其向病人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价格和数量直接相关。因此会使医院或者医生具有提供过度服务的动机,容易产生过度检查、用药等现象。

(二)具体表现

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服务需方道德风险

(1)违法违规的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为出借与冒用医保卡、超量配药与贩卖、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费用造假骗取报销等。

(2)合规性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为增加非必要的检查和看病次数、要求医生多开药或者开贵药、延长住院时间等。这些多数都是在医生支持下的合谋,否则病人自己没有决定权。然而,此类道德风险的隐蔽性给对它的直接控制带来了困难。

2、医疗服务供方道德风险

(1)违法违规的道德风险行为。常见的供方违规行为包括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使用名(假处方)、串换诊疗项目、挂空号(即未提供诊疗服务却伪造挂号费和诊疗费并据此结算)、虚记费用、过度检查、超常规用药、降低入院标准和分解收费等。

(2)合规性道德风险行为。医生对患者疾病处置有相当大的灵活性,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诊断,有权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从多套备选方案中选择自己认为最适合的。在收入与诊疗费用挂钩的情况下,医生的效用最大化倾向使其总是选择最昂贵而不是最有效和最节约的方案。相关理论表明:医生创造需求和床位创造需求,即医生人数每增加1%,医疗费用就会相应的增加1.1%。

二、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规避机制

(一)医疗服务供方道德风险的规避

1、正激励机制

(1)引进约束机制,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方式。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可以分为后付制和预付制。前者有按服务项目付费;后者有总额预算包干、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方式。而后付制会加速医疗费用的上升,导致医方的道德风险。因此,应改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逐步由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采用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总额预算控制相结合方式,能够较好地对供需双方的道德风险进行规避。

(2)健全医疗供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构建医疗保险市场诚信体系。第一,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诚信制度。由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不同诚信等级。对于诚信等级高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免除医疗保险检查,对于诚信等级低的列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有违规欺诈行为的,取消定点资格或暂停医疗保险协议;第二,建立医生诚信体系。由社保部门根据执业医师的具体表现将其守信情况记入其信誉档案,对严重违规或者一般性违规多次的,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察。对有违规欺诈行为的医生,取消其为参保患者提供服务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医师证。

2、负激励机制

(1)健全以实施负激励机制为特征的监督机制。第一,加强监督机制的法律法规。首先,在社会保险法中增加防范道德风险的相关章节、条款,以加大司法机关介入打击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力度;其次,制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日常管理机构相关的反欺诈处罚办法,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做出明确可操作的规定;第二,强化社会各方的监督功能。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加强患者和外部专家对医院的监督等。通过完善举报来信来访制度,降低举报成本,为社会公众监督建立便利渠道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

(2)健全以医疗服务供方收入补偿机制为特征的激励机制。改革以医院收入补偿机制为特征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实行医药分开,改变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模式,采取药店直接由医疗机构经营,药品生产企业只需要通过竞标的方式与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之间产生业务往来,以防止“以药养医”现象。

(二)医疗服务需方道德风险的规避

1、正激励机制

(1)基于医疗服务需方费用支付方式的激励机制。社会医疗保险对参保者的常用的在费用支付方式方面的激励机制有设置起付线、封顶线、自负比例等,此外我国具有特色的激励方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际上,统账结合制度已融合了上述激励机制,成为一个综合激励机制设计。

(2)加大以预防为主的激励机制。考虑加快社区战略,可以将社区居民按照区域范围与保健医生签订合同。不论疾病发生与否,保险机构根据对地区疾病发生费用的测算以固定的数额支付给医生,实施“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方针。

2、负激励机制

(1)扩大拒保范围。主要是加大对疾病和药品的审核,将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疾病和药品及时排除在外。

(2)加大监督奖惩机制,建立参保患者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医保机构对患者的监督核查处罚力度不够,使患者在违规医疗消费时没有后顾之忧,而加大违规行为发生。所以应增加对患者的惩罚力度。同时,还应建立参保患者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其信誉档案及时对其进行跟踪监察,一旦发现患者具有违规行为,对其进行惩罚。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护理; 风险; 管理; 教育; 医疗纠纷; 医疗差错

近年来,与护理相关的医疗纠纷常有发生,其原因多由于护理人员护理风险意识不强及与患者缺少沟通[1]。因此,对临床护理工作者进行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强化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用法律来规范行为,对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改善护理质量、避免医疗差错及纠纷、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重要的意义。2010年8月~2011年8月笔者对来院实习的40例实习护生入院后进行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并对教育前后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40例临床护理专业毕业实习护生均为女性,年龄18~23岁,中专35人(占87.5%),大专5人(占12.5%),实习期为8个月。

1.2 方法

1.2.1 教育方式 通过集体讲座、集体案例分析、文字及多媒体教育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对40例实习护生施行护理风险管理教育。

1.2.2 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包括风险管理及预防、医疗过失、医疗差错、医疗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医疗纠纷现状及其防范》、《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法律及概念;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告知义务”、“回避义务”、“预见义务”、“转医义务”、“知情同意”等义务[2];护理风险管理教育的内容还包括护理的核心制度、职业道德及现代礼仪、传染病管理及职业预防、院内感染管理[3];请专业人士专题讲解医护纠纷的案例及医疗风险的预防等。将护理差错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及总结,提出常见错误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向护生讲解医嘱查对流程、药物查对流程、重点环节护理管理程序及应急流程,另外讲解的内容还包括住院患者防跌倒制度及各类导管防脱落制度,还要讲解护生进行护理操作的相关规定及可能会承担的相关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护生在执业护士的督导下,发生差错事故的,本人负次要法律责任,带教护士负主要法律责任,如果护生擅自操作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就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1.3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1.5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和确切概率法,以P

2 结果

对实习护生进行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后,一般医疗差错及纠纷比教育前发生率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护理工作与患者直接接触,是临床工作的前沿,护理人员的疏忽或与患者缺乏沟通极易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对医疗质量的要求逐年提高,公民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逐年增强,患者要求追求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不断增多,这就对医院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为患者提供有效及时的优质服务,还要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减少风险隐患,这样既能提升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又能提高医院声誉。

有学者指出,70%~80%的医疗纠纷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是由服务引起的,主要表现包括粗心大意、没有履行“注意义务”,护理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说话语气生硬,态度冷漠,解释不到位,应答不及时,缺乏“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4];另有部分的医疗纠纷多是由缺乏法律知识及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有研究统计显示,我国医学教育规模高于一般国家高等教育的增长速度,导致部分医学护生素质及质量降低等,这些均可导致差错及纠纷的发生[1]。因此,应对实习护生进行护理管理教育,要纠正护生的不良仪表、举止行为及习惯,增强职业防护意识及法律意识,这些措施能有效规范护生的护理行为,使其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护理记录[5]。护生应了解风险、自己所处于的法律身份及自身工作与护理风险的关系,更多的从法律角度维护自身及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生在工作期间的应对能力,尽可能减少医疗纠纷。

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程序,通常是指对现有的及潜在的医疗风险进行评级与处理,以减少医疗风险事件的发生及风险事件对医院的危害及经济损失[6]。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在避免医疗事故发生的同时,还能促进护理人员护理技术的提高,促进护理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护理措施,为患者提供更多优质的护理服务。另外,护理风险管理教育通过对医疗案例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护理隐患或潜在的护理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教育及针对性的改善,能促进护理管理的规范,规范护理人员的操作[7]。

本组数据显示,对护生进行护理风险教育后,一般医疗差错和纠纷的发生率比教育前明显减少。通过对临床实习护生进行护理风险教育,加强了实习护生对风险的认识,使实习护生主动学习和掌握风险处理方案,增强护生防范风险的自律行为,有效地减少了护理风险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1] 温建清,徐建婷,黄锡梅.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在防范实习护生医疗差错和纠纷中的作用[J].广东医学院学报,2009,27(3):346-347.

[2] Allen S,Staf G.Five years later,medical errors is still a leading Killer[J].USA November,2004,11:9.

[3] Greene VL.Risk factors for nursing home admissions and exits:A discrete-time hazard function approach[J].J Gerontol,1990,45(6):250-258.

[4] Power M,MeCarty LS.Trends in th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frameworks[J].Human and Ecological Risk Assessmant,2002,8(1):7-8.

[5] Saufl NM,Fieldus M H.Accreditation:a voluntary regulatory requirement[J].J Perianesth Nurs,2003,18(3):152-159.

[6] Simpson RL.IT takes lead role in outcomes measurement[J].Nursing Management,1999,30(8):12-14.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防范

一、商业医疗保险的特殊性

相对于一般的保险产品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表现为保险服务过程涉及到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过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而获得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保险人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医疗机构进行补偿,医疗机构则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而获得保险人的补偿。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处于同一个医疗服务和保险运行系统当中。一方面,保险人、医疗机构均以保障被保险人(病人)的医疗需求为社会目标;另一方面,又要维持各自的生存与发展,以利润(或价值)最大化为内在的经济目标,产生相互利益制约。商业医疗保险独特的市场关系,使得保险人除与被保险人关系紧密外,与医疗机构的关系也非常紧密。

在保险公司没有介入之前,医患矛盾可谓由来已久。在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相联系的情况下,由于利益的驱动,医生给患者开大处方、小病大医的情况司空见惯。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医生和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处于不同的信息层面上。病人对医疗诊断和治疗,与医生相比显然知之甚少,而医疗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病人不可能冒生命危险对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提出质疑。从表面上看病人可以自由选择医生、医院以及医疗处理方案。而事实上,病人在就诊时往往只能任医生摆布。另一方面,医生既是患者的顾问又是医疗服务提供者,这种双重角色是一个矛盾。医生不可能完全从患者利益出发提供治疗方案,医生在决定提供哪种治疗方案上存在经济利益。当病人缺乏医疗知识时,医生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利用其特殊身份,创造医疗服务的额外需求。

医疗保险的介入,改变了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关系,切断了医患双方直接的经济联系,大大化解了两者之间的矛盾。患者不太在乎医疗费用的多少,医院也没有了财路变窄的危机,患者和医院都皆大欢喜。可事实上矛盾并没有消失,而是将大部分转移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介入使得医疗服务双方的直接经济关系消失或退居次要地位,而保险人和医疗机构、被保险人的经济关系上升到了主导地位。此时保险公司作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外行,作为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第三方,不仅要控制医疗机构的过度服务行为,而且还要面对众多的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后滥用医疗服务的现实,以及医患双方合谋骗取保险赔偿的可能。所以,保险公司介入医疗保险领域,表面上是解决了医患双方的矛盾,而事实上只是把原来的双方交易关系演变成了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医疗机构的三方关系,这只是矛盾存在的另一种形式而已。

二、商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可以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事前道德风险是指投保后,被保险人受伤或生病之前,他们可能会以一种更为危险的方式生活。例如,被保险人将更有可能抽烟,或者继续保持更易患病或受伤的生活方式。当然这种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领域并不是特别明显,毕竟人的身体(或生命)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一个理性的人是不会因为投保而不在乎自己的健康的,因此,本文将事前道德风险忽略不计。事后道德风险是指被保险人患病或受伤以后,对医疗服务的过度利用。事后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服务付费方式下的医疗保险意味着投保人患病时基本不承担医疗费用。结果,在不需要特别关注成本的情况下,投保人倾向于要求更多的医疗服务,使得医疗费用极度膨胀。

来自被保险人的事后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1)医疗服务消费的选择性问题。一般来说,疾病发生之后,使患者恢复健康的治疗方案可以有多种选择,这要取决于医生的偏好和患者个人的意愿,就患者个人而言,当然都希望在医疗保险的赔付限额之内享受尽可能多的医疗服务,而且我国有不少投保人有“如果缴了费,用不完赔付额度就吃亏”的想法。所以被保险人往往放弃“便宜”的治疗方案而选择“昂贵”的治疗方案。事实上,对于治疗方案的选择并非越贵越好。这种形式的道德风险对于医疗费用的影响非常大。(2)被保险人的保险欺诈行为。在商业医疗保险领域,保险欺诈率一直居高不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假门诊、假住院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付,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不易得到医疗机构的配合,取证调查困难,难以制止被保险人骗取保险赔付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

来自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表现为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行为,也就是“小病大医”和“开大处方”等随意加大医疗费用的行为。从经济利益驱动分析,医疗机构和保险人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在传统的按实际服务收费制度下,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它提供服务的多少成正比,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医疗机构自然愿意提供更多、更昂贵的医疗服务。很显然,这和保险人控制被保险人过多的滥用医疗花费的目标是不一致的。来自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设计有关,也就是医疗服务的费用不是由被保险人直接支付,而是由保险人来买单。从心理上来讲,患者(被保险人)和医生在交易过程中的感受都是“免费的”。从被保险人的角度来看,在保险赔付额度范围之内,接受医疗服务都是免费的;从医疗机构的角度来看,在被保险人出现过度消费的同时,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都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这样的机制下,被保险人的过度消费和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都是一种必然。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医生事实上既是被保险人的人,也是保险人的人,在这复杂的三角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人根本无法全面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和医疗机构的医疗信息,加上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保险人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行为。

三、商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一)投保人道德风险的防范

遏制投保人道德风险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建立医疗服务费用的共付制。当参保者分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后,相应也加强了其医疗费用成本意识,促使其关注医疗费用,合理有效地使用医疗服务。而且,参保者对医疗服务的理性消费客观上也形成了一种对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制约机制。具体操作上可采用免赔条款、共保条款和保单限额等方法。通过医疗服务费用的共付制将风险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合理分担,可以有效降低投保人产生道德风险的程度。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防范

一、商业医疗保险的特殊性

相对于一般的保险产品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表现为保险服务过程涉及到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三方。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过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而获得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保险人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医疗机构进行补偿,医疗机构则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而获得保险人的补偿。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处于同一个医疗服务和保险运行系统当中。一方面,保险人、医疗机构均以保障被保险人(病人)的医疗需求为社会目标;另一方面,又要维持各自的生存与发展,以利润(或价值)最大化为内在的经济目标,产生相互利益制约。商业医疗保险独特的市场关系,使得保险人除与被保险人关系紧密外,与医疗机构的关系也非常紧密。

在保险公司没有介入之前,医患矛盾可谓由来已久。在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相联系的情况下,由于利益的驱动,医生给患者开大处方、小病大医的情况司空见惯。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医生和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处于不同的信息层面上。病人对医疗诊断和治疗,与医生相比显然知之甚少,而医疗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病人不可能冒生命危险对医生的诊断治疗方案提出质疑。从表面上看病人可以自由选择医生、医院以及医疗处理方案。而事实上,病人在就诊时往往只能任医生摆布。另一方面,医生既是患者的顾问又是医疗服务提供者,这种双重角色是一个矛盾。医生不可能完全从患者利益出发提供治疗方案,医生在决定提供哪种治疗方案上存在经济利益。当病人缺乏医疗知识时,医生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利用其特殊身份,创造医疗服务的额外需求。

医疗保险的介入,改变了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关系,切断了医患双方直接的经济联系,大大化解了两者之间的矛盾。患者不太在乎医疗费用的多少,医院也没有了财路变窄的危机,患者和医院都皆大欢喜。可事实上矛盾并没有消失,而是将大部分转移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介入使得医疗服务双方的直接经济关系消失或退居次要地位,而保险人和医疗机构、被保险人的经济关系上升到了主导地位。此时保险公司作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外行,作为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第三方,不仅要控制医疗机构的过度服务行为,而且还要面对众多的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后滥用医疗服务的现实,以及医患双方合谋骗取保险赔偿的可能。所以,保险公司介入医疗保险领域,表面上是解决了医患双方的矛盾,而事实上只是把原来的双方交易关系演变成了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医疗机构的三方关系,这只是矛盾存在的另一种形式而已。

二、商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可以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事前道德风险是指投保后,被保险人受伤或生病之前,他们可能会以一种更为危险的方式生活。例如,被保险人将更有可能抽烟,或者继续保持更易患病或受伤的生活方式。当然这种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领域并不是特别明显,毕竟人的身体(或生命)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一个理性的人是不会因为投保而不在乎自己的健康的,因此,本文将事前道德风险忽略不计。事后道德风险是指被保险人患病或受伤以后,对医疗服务的过度利用。事后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服务付费方式下的医疗保险意味着投保人患病时基本不承担医疗费用。结果,在不需要特别关注成本的情况下,投保人倾向于要求更多的医疗服务,使得医疗费用极度膨胀。

来自被保险人的事后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1)医疗服务消费的选择性问题。一般来说,疾病发生之后,使患者恢复健康的治疗方案可以有多种选择,这要取决于医生的偏好和患者个人的意愿,就患者个人而言,当然都希望在医疗保险的赔付限额之内享受尽可能多的医疗服务,而且我国有不少投保人有“如果缴了费,用不完赔付额度就吃亏”的想法。所以被保险人往往放弃“便宜”的治疗方案而选择“昂贵”的治疗方案。事实上,对于治疗方案的选择并非越贵越好。这种形式的道德风险对于医疗费用的影响非常大。(2)被保险人的保险欺诈行为。在商业医疗保险领域,保险欺诈率一直居高不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假门诊、假住院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付,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不易得到医疗机构的配合,取证调查困难,难以制止被保险人骗取保险赔付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

来自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表现为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行为,也就是“小病大医”和“开大处方”等随意加大医疗费用的行为。从经济利益驱动分析,医疗机构和保险人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在传统的按实际服务收费制度下,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它提供服务的多少成正比,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医疗机构自然愿意提供更多、更昂贵的医疗服务。很显然,这和保险人控制被保险人过多的滥用医疗花费的目标是不一致的。来自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设计有关,也就是医疗服务的费用不是由被保险人直接支付,而是由保险人来买单。从心理上来讲,患者(被保险人)和医生在交易过程中的感受都是“免费的”。从被保险人的角度来看,在保险赔付额度范围之内,接受医疗服务都是免费的;从医疗机构的角度来看,在被保险人出现过度消费的同时,医生及其所在医疗机构都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这样的机制下,被保险人的过度消费和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都是一种必然。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医生事实上既是被保险人的人,也是保险人的人,在这复杂的三角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人根本无法全面掌握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和医疗机构的医疗信息,加上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保险人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行为。

三、商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一)投保人道德风险的防范

遏制投保人道德风险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建立医疗服务费用的共付制。当参保者分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后,相应也加强了其医疗费用成本意识,促使其关注医疗费用,合理有效地使用医疗服务。而且,参保者对医疗服务的理性消费客观上也形成了一种对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制约机制。具体操作上可采用免赔条款、共保条款和保单限额等方法。通过医疗服务费用的共付制将风险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合理分担,可以有效降低投保人产生道德风险的程度。

(二)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防范

目前,医疗费用的控制已经是世界性的难题,而在所有导致医疗费用上涨的因素中,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因素。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从付费的时间上来看,可分为预付制和后付制。虽然预付制可以降低医疗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但也有不足。另外保险公司通过对医疗机构提供给病人的医疗服务的审查,可以减少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加对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全过程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医疗服务机构道德风险的产生。

在医疗机构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上,笔者认为最为根本的问题在于借鉴国外的经验,改变我国目前的买单式医疗保险模式,建立和发展管理型医疗保险模式。买单式医疗保险模式是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所谓买单式医疗保险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后被保险人到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接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提供者按照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被保险人付费后用付费凭据到保险公司那里报销索赔,保险公司间接地按照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行付费。买单式医疗保险模式导致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是两个独立的过程,保险公司作为支付医疗费用的第三方,仅仅参与了保险服务,没有介入医疗服务,导致道德风险的控制无法得到医疗机构的配合。因此,现有的买单式医疗保险模式是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控制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管理型医疗是把医疗服务的提供与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通过保险公司参股医院或投资医院及医疗费用包干模式将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被保险人被动受制于医院、医院与被保险人合谋的道德风险。管理型医疗保险是一种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费管理为一体的医疗保险模式,具体做法是将投保人交纳给保险公司的保费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给医院,然后由医院完全承担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医疗费用超支的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赢余归医院所有,从而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飞,商业医疗保险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