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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的问题

竞技体育的问题

竞技体育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兴奋剂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238-01

科学技术在竞技体育中无限制的自由使用让人类在品尝先进技术带来的无尽优越的同时,开始思考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产生的影响,由此开启了体育科技与伦理的话题的讨论与反思。这个问题,是伴随着竞技体育领域越来越多的兴奋剂丑闻的曝光逐渐浮现于世人的面前的。

回顾人类在竞技体育中使用兴奋剂的历史,在现代奥运史上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世纪~20世纪50年代:从19世纪使用的可卡因、咖啡因到20世纪的苯丙胺等药物都属于刺激剂。这一时期可称为兴奋剂使用历史的第一阶段,即使用传统的刺激剂药物的初级阶段。20世纪60年代~70年代:50年代中期,多种合成类固醇药物Dianabal和Winstrol等相继问世。兴奋剂使用进人了以合成类固醇为主的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随着兴奋剂检测方法的不断改进,一些人开始使用另一类目前难以检测的药物,即内源性激素,它们包括促红细胞生成素(EPO)、人体生长激素(HGH)等。当今的兴奋剂使用已经进入了以内源性物质为主的第三阶段。”虽然可以提高成绩,但是滥用兴奋剂让运动员生命健康受到严重的危害,致残致病情况非常普遍,甚至导致在比赛中死亡的现象。“1975年芬兰举重运动员冈卡斯尼试图举起160kg杠铃,结果因服用过量合成类固醇而膨胀起来的左肩胛骨肌肉斯裂,杠铃砸在他的颈骨上,使他终生残废;1980年在莫斯科奥运会上东德游泳队强迫全体女子游泳选手吃含有大量兴奋剂的维生素,致使奥运会100m自由泳金牌得主库拉乌哉选手先后生了两个先天性畸形儿;1984年美国的举重选手由于服用兴奋剂引起肝癌死亡。”即便是最新的基因兴奋剂,也难以避免对人体产生潜在的副作用和危害。“在美国,已有一位肝功能失调的病人在参加基因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死去,两位免疫失调的欧洲儿童在接受基因疗法后出现白血病症状。这种可怕的基因兴奋剂将改变体育运动的初衷。体育不再是为了强身健体,而是危害健康了。比如,增加血液的红细胞数量,血液就会变得黏稠,心脏不得不像水泵一样迫使黏稠的血液通过窄小的血管,这样,很可能导致接受基因治疗的人患高血压和中风。”

不仅如此,人们逐渐意识到滥用兴奋剂与奥林匹克运动规定的宗旨内容完全背道而驰,竞技体育所秉持的价值受到极大的扭曲,于是国际奥委会迅速做出了反应,开始了坚决的反兴奋剂的漫漫斗争,“由于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违反医学道德和体育道德,破坏公平竞争的原则,造成运动员间的相互怀疑和猜忌,因此以国际奥委会(IOC)为代表的世界各主要体育组织均将其规定为严格禁止的行为。事实上,IOC自1960年以来从未停止过反兴奋剂的斗争。”

兴奋剂在英语中称为“Dope”,原义指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现在的“兴奋剂”概念,早已超出其原义,泛指一切禁用药物和方法。国际奥委会曾经对兴奋剂的定义可综合表述为:“参与或准备参与体育竞技比赛的运动员采用某些药物,出于非治疗目的或以非正常剂量摄入体内,以及用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性物质,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以运动训练意外的方式增强或辅助增强自身体能,达到提高比赛成绩和战胜对手目的,即为服用兴奋剂。”2007年11月17日,第三届世界反兴奋剂大会通过修订后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修订后的新《条例》于2009年1月正式生效。与2003版《条例》相比,它更加严格且更具实际操作性,推动体育领域中的反兴奋剂斗争进入到了一个重要的新阶段。

竞技体育的问题范文第2篇

作者简介:郑婕(1962-),女,山东日照人,副教授,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文社科。

摘要:针对近年来社会对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成本的质疑,对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构成内容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核算方法,就降低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成本;核算

中圈分类号:C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06)05-0687-03

中国竞技体育投资作为众多社会投资中的一项,其成本该怎样核算?又该怎样降低成本?本文就此进行了研究。

1 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构成内容分析

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主要由运动训练、竞赛、文化学习和管理支出的公务费、业务费、在编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医务辅助人员、文化课教员、后勤保障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正常办队费用以及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一次性费用,成本构成如[1]下:

运动员培养总成本:人员成本+公用成本+固定资产成本

人员成本是指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医务辅助人员、文化课教员、后勤保障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运动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费以及训练津贴、赛后奖励等;公用成本是指维持运动队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零星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等;固定资产成本是只用于运动队发展而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大型维修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等。上述各项费用中,有些费用是直接用在运动员身上的,有些是用在别处,作用在运动员身上的,因此运动员培养的成本构成应为:

总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直接用于运动员的培养费用。主要包括运动员在训练竞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如运动员的工资、伙食、福利(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服装、训练器材、训练场所水电费、参赛常规费用等训练竞赛费用开支。

间接成本是指对运动员进行培养时,其他人员的开支和所需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辅助人员支出。教练员、科研人员、医务人员、文化课教员、后勤保障人员的工资、福利、公务费、社会保障费。

2)行政管理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运动队各行政职能部门为了完成运动队的行政管理工作,保障运动队的训练竞赛活动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以及日常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燃料费、保险费和养路费、会议费等经常性费用等。

3)场地、器材资产折旧费。训练资产折旧费是指用于购建训练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年折旧费,根据其可使用的年限,计算各成本核算年度应摊销的金额,计人各期成本。包括购置训练仪器设备、运动保健与恢复设施及兴建训练运动场所、教学实验设施建设投资。

4)行政资产折旧费。行政资产折旧费是指用于行政办公所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费。

5)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与训练竞赛有关,但不能直接计入训练竞赛成本以及上述成本项目未包括的费用,如运动队与社会其他部门联系往来的公关费用等。为此专业运动员培养成本细分为:

总成本;运动员支出+辅助人员事务支出+行政管理支出+训练资产折旧费+行政资产折旧费+其他费用。

2 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核算方法[2]

2.1 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核算程序 1)设置各项目运动员培养成本明细账,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福利费、助学金、社会保障费、医疗保险、公务费、业务费和固定资产购建及维修中的费用、其他费用进行分类明细核算登记。

2)以各项目运动员为标的,能够明晰分辨发生各类成本的直接费用,应直接记入“运动员培养成本――各项目运动员成本”科目。不能够直接记人各项目运动员的共同费用,按各类人员所构成的权数进行归类分配,计算后转人“运动员培养成本――各项目运动员成本”科目。

3)不能直接记人各项目运动员培养成本的辅成本费用,由“运动员培养成本――辅助人员成本”等科目归集。年末,按各项目运动员人数及受益程度,计算后分配转入“运动员培养成本――各项目运动员成本”科目。

4)运动队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由“管理费用”科目归集。年末,按各项目运动员成本的一定标准,计算后转入“运动员培养成本――各项目运动员成本”科目。

5)“运动员培养成本――各项目运动员成本”科目发生额合计,为各项目运动员培养总成本。各项目运动员总成本除以运动员人数为各项目运动员单位成本。2.2 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核算公式 为了便于运动员培养成本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可运用如下计算公式:

本月(年)运动员培养总成本:该月(年)各项目运动员培养成本发生额合计

本月(年)某项目运动员培养总成本:该月(年)该项目运动员成本发生额合计

本月(年)某项目运动员培养单位成本:本月(年)该项目运动员培养总成本

该项目运动员人数

某项目运动员培养实际成本:该项目运动员培养单位成本×运动员人数

某项目运动员培养计划成本:该项目运动员培养计划成本×运动员人数

某项目运动员培养成本差异额:该项目运动员培养实际成本―该项目运动员培养计划成本

某项目运动员培养成本差异率:该项目运动员培养成本差异额该项目运动员培养计划成本

3 降低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成本的思考

3.1 加强“体教结合”,谋求教育资源配合 除个别小龄项目外,运动员培养的启蒙阶段和早期训练阶段可以完全放在教育系统内的小学和初中进行,派教练或培养称职的教练到学校任教。第一,孩子放学后可以马上投入训练,减少了学生路途消耗的时间,延长课外训练时间,提高每天的训练效率。第二,利用学校的场地、师资和后勤保障,减少文化课教员、后勤保障人员、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开支,减少训练场所固定资产投入费以及场地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水电费、办公费等日常消耗费用。第三,延长选材时段,在基层教练的视野中,实施排查式“经验+科学”的选材。因为孩子运动潜能的展现并非在同一时间段,虽然我们目前的科学化选材已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基层教练也有了一定的经验,但有些运动基因的孩子并不一定在相应的时间段发挥运动才能,有些发育较晚的孩子,也许就错过了选材期。第四,以往发现了运动苗子,大多将其选走,到少年体校集训一段时间,感觉没前途了,便送回原学校,这种做法影响了孩子系统的文化课学习,家长一般持不支

持态度。第五,当学校成为某几个项目的训练基地后,必定带动整个学校的体育活动,调动学生的体育兴趣,当学生们个个都动起来之后,深入在学校内的教练员发现运动苗子的机率便会增大,扩大了选材面,由此教练员可以在众多的运动爱好者中,选择对象进行测试,并时刻进行跟踪训练。第六,目前许多高中、大学的体育场馆和硬件设施已经具备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条件,而且也有较雄厚的资金,将有些项目放到学校去,并给予教练支持,培养出来的运动员可参加体育系统比赛,让大学分担部分项目运动员的培养任务。总之,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选材训练工作大胆地交给教育部门的小学和初中,将主要精力投入中专以上层次的运动员培养,向各地方小学、初中输送大量的有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教练员,让竞技体育在初中、小学中普及,通过学校基层教练的科学训练,让竞技体育运动员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校大环境中脱颖而出,使竞技体育运动的雏鹰不但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还具备承受专业训练的身体素质。也可以利用大学的资源分担运动员培养成本。为此决策部门必须制定好基层学校教练员的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学校教练员的积极性,对输送运动员的学校和教练员给予切实的奖励,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3.2 实施科学训练,提高成才率 以往,我们的运动训练方式基本上是全天候的,天不亮出早操,早操完后进入上午训练,午饭后,睡个午觉再进入下午训练,唯独晚间可以放松一下,长时间的超体力机能消耗,以及没有尚佳的恢复手段,使得运动员疲劳堆积,而产生持久的疲劳战,不但影响了训练效果,还导致了运动损伤的屡屡发生,不仅如此,过度训练使运动员机体的抵抗力下降,难于抵御器质性病变的发生,使运动员职业成为与健康无缘的职业。以国家羽毛球队为例,据统计,一线运动员的伤病率是100%,尤其是腰部、跺部、肘部、肩部等部位的伤病更为突出,如女单一组中的周密、龚睿娜、张宁等,女单二组中蒋燕枝、袁婷婷、朱晶晶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腰椎间盘病变,其中年仅16岁的朱晶晶腰椎间盘脱出现已回省队;而2001年中国青少年羽毛球队的伤病率几乎是200%,42名集训队员查出83处伤病,这是一组多么可怕的数据,才十五六岁的小孩已经每人身挂两处伤,如何让他们持续发展?其后果的严重性,不言而喻。目前专业运动雏鹰级的省市一级运动队每年的医疗费用大约是30万元左右,这笔费用只是用于治疗一些小的运动损伤,随着运动级别的不断升级,医疗保健费用将不断攀升。因此,科学训练,避免受伤,不但能节省医疗开支,而且会大大提高训练效益。

在探索刘翔成功的奥秘时得知,刘翔每天训练时间不超过3h,也就是说,他付出的训练时间成本并不大。还有一个事例也能说明缩短训练时间,提高运动成绩是可行的。国家田径管理中心派往美国得克萨斯州贝勒大学田径俱乐部的7人学习训练团传来的消息,根据在美国一个月的训练情况,蔡勇领队谈到美国的训练方法和中国的差异时说:“相比国内,美国的训练时间相对较短,每天只有1.5h,但是训练的节奏比较紧凑。从训练计划上看,训练的强度和训练量并不是很大,但是美国教练的训练要求运动员一直在积累,因此运动员每堂课都感觉比较累”[3]。至于训练效果,湖北籍的马时忍教练说:“训练一个月后,我们能发现运动员的力量在增长,能力有所提高,应该是初见成效”。当问到运动员们的体会时,运动员姜波说:“虽然每天的训练时间不长,但是每个练习却是环环相扣,几乎没有休息调整的时间,每次训练完我们都累得连话都不想说,而在国内,我们可以有充分的、松散的调整时间,看来美国人的效率就是高呀!但是我能感觉到我的肌肉块在明显地增大,跑步动作的协调性也有明显提高。”不仅是姜波其他运动虽也反映自己的能力和成绩在提高。看来,训练是可以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的,时间缩短,机体恢复的时间变长,恢复就充分,就有充足的精力投入下一场训练,就不易受伤,就降低了健康成本,步人机体的良性循环状态。同时每天就会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学习或从事训练之外的事,就会提升运动员群体的人力资本。

3.3 拓展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的功能,提高投入与产出的效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竞技体育表演市场和健身市场逐步繁荣,竞技体育运动员有了用武之地,在役期间有市场运作能力的项目可以通过体育表演的广告效应完善自身的造血功能,自给自足,降低国家投入;无法进入市场的项目运动员在进行运动训练的同时应有意识地选择与体育相关联的、自己喜爱的职业方向进行职前教育和学习,体育运动学校和竞技体校中专、大专应承担起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与运动员逐级分流就业的双重任务,在培养运动员向着“更快、更高、更强”的主体目标奋进的前提下,做好退役后的再就业准备,专业运动队应与体育运动学校挂钩,体育运动学校要定位正确,瞄准社会所需,培养技能型体育人才。对于竞技体育运动员而言,专业运动队的学习、训练和生活期应该作为二次职业生涯的储备期,让职前教育和培训在不影响运动员为省市争光、为国争光的同时始终伴随着运动员,让运动员细水长流地掌握相关的就职技能,因为任何人都明白,竞技体育是一个极富竞争性的职业,冠军的惟一性演绎的拼搏场面有时是可以用残酷来形容的,冠亚军的差别只能让人欲哭无泪,要让运动员无论在竞技运动生涯的哪个层面退役,都能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找到自己继续为体育事业贡献力量的职业,如,体育管理者、体育经纪人、体育俱乐部教练、体育社会指导员、体育保健人员、体育健康指导师、体育娱乐陪练员、体育信息技术人员、体育新闻传播人员、体育医务人员、体育外交人员、裁判员、教练员、学校竞技体育教练员……随着小康社会的建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的需求量会不断增大,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不能只有争金夺银的单一性目标,其附带值是培养一批又一批。

3.4 延长运动寿命,避免竞技体育人才浪费 竞技体育运动训练是要讲求规律的,在不破坏人体成长规律的前提下遵循运动训练的规律就能循序渐进,逐步积累提高。违背规律,不但会前功尽弃,甚至就此夭折。审视传统的竞技运动员培养体系,我们不难看到在许多运动项目上出现“仲永现象”[注Jo如我国的足球、篮球、田径等项目,在世界青少年比赛、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上都曾有过不俗的表现,取得过许多耀眼的好成绩,然而他们长大之后,在世界大赛上却表现平平,多数人甚至已早被淘汰而不见踪影。有资料表明,1980―1985年田径项目全国少年比赛前三名运动员共770人,成年后进人全国前10名的比例为14.1%,进入亚洲前10名的比例为2.2%,进人世界前10名的比例仅为0.26%。而看看印尼的王莲香,她可是在李玲蔚时代就出道的运动员,却一直打到了我们的龚智超时代,而世界冠军拉尔森、佐戈等也都在竞赛场上跨过了而立之年,乒乓球的瓦尔德内尔则更出名,他一人就顶我们四代运动员,反观我们的运动寿命,有多少运动员能坚

持到26岁?昙花一现的实在是太多了,出现这种情况,其重要原因是运动员在少年时过早进行专项训练,忽视身体素质训练,等到他们进入国家队后,随着训练强度的增大,其身体素质不过关和潜在的伤病等问题就暴露无遗。作为体育后备人才的教练员,总希望所带的队员出成绩,早出成绩,因为运动员的成绩与教练员的收入挂钩,与地方体育官员的政绩相连,如此评价标准,不得不让人们以急功近利的方式拔苗助长,不顾国家和小运动员的长期利益。以牺牲运动员的文化学习为代价,置国家的《义务教育法》而不顾,忽略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使运动员偏离正常系统训练的轨道,使本应用来打基础的基本功训练阶段,提前用来出成绩,用耗时、耗力、掠夺性的原始训练手段,早期开发运动员还未成熟的体能资源,以换取低层次、低水平的金牌。致使运动员的自然身躯受到创伤――伤病累累缠身,智力发育受到抑制――知识残缺浅薄,道德涵养受到摒弃――自我约束缺失。好端端一块运动材料,却因毁灭性的拔苗助长,断送了成才的希望,付出了高昂的积累成本。造成了极大的人才浪费。这些被淘汰的运动员,纵然持有被照顾得来的大学文凭,可因文化修养的缺失,无法挑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竞争,无法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急功近利摧毁的是正在潜心栽培的竞技运动人才的“半成品”。短期利益毁掉了运动员培养应有的长期效益。“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竞技运动员成才至少需要8―10的时间,必须从长计议,科学规划,应在竞技运动训练的同时伴随基础教育、中高级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实施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长期的运动员培养计划。

3.5 实行网上办公,降低管理成本 目前各级政府基本实现了电脑办公,凡是在网下可以实现的政府职能工作,在网上基本都可以实现(一些特殊情况除外)。人们可以在网上查阅到所有向公众公开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文件、资料、档案等,通过网络信息通道,实行网上办公,不但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可以精简行政人员,节省管理开支、降低办公费用。比如,以往人们去管理职能部门办事,往往要跑到各部门的所在地去,如果涉及到各个不同部门,要盖不同的章,更是叫人跑断了腿,如果在外地,还要派人出差,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在这些事情,可以在网上进行,节省了人们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办事费用,甚至有些会议,也在网上经过相互间的交流,形成了决议,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竞技体育信息网中应增设所有项目、所有级别运动员竞赛成绩资料,便于选材跟踪,所有注册运动员的基本情况应相对详细,便于各省市在进行运动员交流的时候,能够尽可能多地了解到对方的资讯情况,有效地避免交流诈骗行为,保护引进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华琼.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构成内容探讨[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21(4):117-120.

竞技体育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竞技体育 社会学 社会价值

竞技体育是指在全方面发展身体,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或群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的潜力的基础上,以登攀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运动过程,是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育文化发展的最高层次。竞技体育与社会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许多社会现象都可以在竞技体育中反映出来。同时竞技体育对社会产生着深刻的反作用,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竞技体育是体育社会研究内容的一个重点。竞技体育对人类和社会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但其所具有的重要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价值已受到充分的重视。

一、竞技体育在政治领域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政治手段,竞技体育对维护政治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竞技体育是社会力量的一种形式,它作为一种语言行为,容易为不同阶级、阶层、不同职业、不同信仰的人所接受,政治家们十分重视竞技体育在这方面的作用。作为外交手段,竞技体育是一种国际政治手段,对改善国际关系,发展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友谊与合作,进行文化交流是一种最常用的方式,有时它甚至是国际政治的先导,是开展外交活动的前奏。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美关系正常化,就是从“乒乓外交”开始的。

二、竞技体育对促进社会活动的发展也有重要价值

竞技体育作为社会体育娱乐行业的一部分,已经广为人们重视。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体育娱乐行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举办大型运动会是竞技体育的一种可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活动,直接的收入是门票、、纪念品、广告、电视转播权出卖等,间接收入是促进旅游、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目前,竞技体育与广告和电视转播已紧密结合,互相支撑,成为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主要经济动力。竞技体育的各种协会、俱乐部和比赛活动的经济收入,不仅可以维持和发展它自身的正常运作,而且可以为社会开辟一条新的就业门路。

三、竞技体育的教育价值体现在人格的完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竞技体育是完善人格的一种重要手段。体育运动特别是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对大脑的两个半球的均衡发展和智力的提高有重要作用,它对人的运动能力的教育是通过模仿、反复练习、创造优秀动作、参加竞技四个阶段来实现的。模仿,可以使作为文化形态的竞技体育得以继承;反复练习,可以改善人们的行为方式,并养成习惯,提高掌握动作技能的能力,创造人体文化的过程;而参加竞技比赛,则是对人体运动能力的一种考验,对提高参加者的心理素质有重要意义。

竞技体育还可以促进人的社会化。首先,竞技体育可以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生活适应能力,使他们增长社会知识,同时对他们的思维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都能产生重要影响。其次,竞技体育是青少年儿童的主要社交场所之一,对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独立工作能力有积极作用。最后,竞技体育为人们提供了改变自身社会地位,争取个人事业成功的社会榜样,广大青少年可以从优秀运动员经过努力拼搏,取得胜利当中得到其实和鼓励。

四、竞技体育承载着丰厚的社会文化理念

首先,竞技体育是记录人类潜能的人体文化。竞技体育每项新的成绩、新的记录、新的高难度技术的诞生,都标志着人类在运动能力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竞技体育特有的竞争性,促使每个参赛者都要不断运用训练科学和技术方法的新成果去挖掘自己的最大潜能。其次,它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规范文化。竞技场上的体育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主要组成部分。竞技体育所传播的宣扬的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原则、体育道德都具有很高的社会理想价值,竞技体育中树立的公正、民主、竞争、协作、团结、友谊、谦虚、诚实等道德观念,是社会不可缺少的规范文化。最后,它是提高审美意识的情感文化。观赏高水平的竞技体育是许多人文化娱乐活动的一部分,人们得以欣赏到健康美、服饰美、形体美、道德美。这种欣赏可以净化社会情感,提高社会审美情趣,陶冶社会心理。与这种欣赏同时发展繁荣起来的体育新闻、体育文学、体育摄影、体育影视、体育邮票、体育纪念品、运动服装、体育建筑等文化形式,都从不同角度丰富着社会的情感文化。

五、竞技体育存在的社会问题

竞争是竞技体育的灵魂,这种竞争有别于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战争方式的“竞争”,也不同于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为目的经济方式的竞争。竞技体育毕竟是文化领域的竞争。奥林匹克精神所表达的“重要的不是取胜,而是参与”,是对竞技体育竞争现象的一种理论上的平衡,是对竞争与协作这对矛盾的理想描述。反观现代竞技体育所存在的一些弊端,已成为社会学家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

体育的竞技化、商品化,这在发达国家体育发展的历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我国当今的体育发展正置身于这样的阶段。竞技化、商品化倾向不仅制约着竞技体育,而且严重影响着当前我国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发展轨迹。不仅如此,受到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竞技体育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兴奋剂的泛滥和各国各地的球迷骚乱就是具有代表性的社会问题。人们在创造竞技体育灿烂文化的同时,一种竞技体育所特有的负面文化――“兴奋剂”也产生了。兴奋剂的危害首先是对运动员身心的危害,它可造成心血管系统紊乱、致癌、导致猝死,同时对心理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不仅加大了运动员的心理压力,而且致使一些运动员一生难以摆脱负罪感。兴奋剂的泛滥极大地危害了竞技体育的公正性,违逆了奥林匹克的宗旨。而球迷的骚乱则是一种激情犯罪行为,其特点是没有预谋过程并且具爆发性,这种状况在球场形势与观众心理定势发生巨大逆差时尤其严重。由于近年来对竞技体育商业化的过度渲染,以及受到不健康文化的影响,我国一些地方的球迷骚乱和球场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了一个极具负面影响的社会问题。

竞技体育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 教练员 人力资源 现状

1、前言

众所周知,当今是一个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进程空前加快的时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越来越集中到人才的竞争上,人力资源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愈显重要。

而作为竞技体育,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必须加强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的培养。所谓竞技体育人力资源是指在竞技体育系统内接受过专业培养教育或受过专门培训的、能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体育专业人员的总称[1]。其主要包括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队医、裁判员、经纪人和国际体育官员。而教练员作为我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竞技体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分析研究其培养的现状,找出其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发展提供参考。

2、教练员在竞技体育中的作用

《运动训练学词典》中将教练员定义为:教练员是从事竞技运动训练工作,培养运动员并指导他们参加运动竞赛,争取优异成绩的专业人员[2]。从教练员的定义和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教练员是运动训练过程的主要控制者,是教与学、训与练矛盾中的主要方面,是提高竞技体育运动训练水平的关键因素。就像“2000年王君侠、杨柳霞在《论现代竞技体育教练员的模式及特点》一文中,提到:竞技能力与水平的表现形式是竞赛,竞技能力与水平的体现者是运动员。在这种表现形式与体现者中,教练员是起主导作用的。教练员对整个训练过程――从选材、训练的诊断、目标的确立、计划的制订和执行、竞技过程的指令、组织管理与领导等各个环节实施控制。”[3]一样,教练员在竞技体育发展的过程中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我国乒乓球、女排、羽毛球、体操、举重、跳水等项目多次荣获世界冠军或创造世界记录,都是与我国拥有一批在国际体坛上享有盛名的杰出教练员分不开的。

3、现代教练员应具备的素质

由于不同的运动训练层次和运动训练对象的水平的不同,要求不同层次的教练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但对于一个合格的现代教练员来说,必须具备其必备的素质。

3.1 教练员的敬业精神

教练员的敬业精神对培养运动员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教练员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条件,敬业精神在新的世纪被赋予新的内涵,是事业心、集体荣誉感、刻苦钻研的精神、敢于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综合体现,是教练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3.2 教练员的心理素质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是非常残酷的,获得成功的往往是极少数人。教练员要想获得成功,必须面对失败和挫折,需要克服常人无法克服的困难,忍受多次失败的痛苦和考验,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失败时不气馁,胜利时不骄傲,要善于总结成功和失败的原因,还要处理好同运动员、家长、同行、领导等的关系,给训练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保证训练质量和训练水平。

3.3 教练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教练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不可缺少的条件和基础,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高超的技术水平,缺乏对新理论、新方法的了解和应用,不掌握科学的训练方法,是不可能培养出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而我国的教练员有相当大一部分出自专业队没有进行过系统学习,因此教练员的理论水平偏低。同时由院校毕业生转来的教练员虽经过理论学习,但实践经验少,其他方面转来的教练员经验、理论都不系统[4]。

在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年代,竞技运动训练的科学化程度大大提高,教练员掌握科学的训练方法以及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参与专项训练的能力也越来越加强。现代教练员不应当只是一个单一项目的竞技强者,而应当是一个综合多种学科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材。

4、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培养的研究现状

从大量的训练实践中,我们不难看出教练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运动训练开展的质量问题,但由于我国的教练员的培养工作一直落后于体育形势的发展,培训体系尚不健全,教练员自身提高意识也不强,因此,面对竞技运动水平的快速发展,竞技运动的科学化日益提高的现实条件下,建立一支高质量的教练员队伍,是提高我国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的当务之急。

国家为提高教练员的能力和水平曾采用过多种形式,如学历教育;举办各类短训班;利用专业报纸、杂志、资料为教练员提供信息服务等,这为教练员水平的提高和科学训练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但这些远远不能满足体育事业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有计划、有目的提高我国体育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国家体育总局从1989年起正式试行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经过长期共同努力,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学历教育为基础,以教练员岗位培训为重点,包括各类短期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教练员培训体系,为提高教练员素质和教练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了条件。随着我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各个项目相继开展了教练员培训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5]。到目前位为止,已有田径、游泳、跳水、举重等17个项目研究制定出教学大纲,正式出版了田径、足球、羽毛球、射击等9个项目的岗位培训教材,其中,羽毛球、射击、赛艇和皮划艇等教材的出版还填补了该项目无系统理论的空[1]。

而我国的体育学者也在不断加强对各个体育项目的教练员培养的研究。查阅近二十年的期刊文献,可以发现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学者研究的有关教练员方面的文章,已涉及到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健美操、门球、武术、游泳、赛艇等众多项目中,同时我国的学者还不断分析研究国外的教练员培养特色,汲取外国教练员培养的经验,为我国的领导管理部门加强教练员的培养提供了参考依据。但是纵观我国学者对各个项目教练员培养的研究,及比较国内外竞技体育教练员培养的模式及特点,可以看出我国虽然在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培养的过程中积极采用各种形式,并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教练员培养体系,为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输送高水平的教练员,但由于我国的教练员队伍良莠不齐,在培养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主要问题是:

(1)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培养的质量问题。查阅大量的文献,发现我国的竞技体育教练员的整体质量不高,主要由于我国的竞技体育教练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其文化素质不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培养机制是国家培养,国家花钱,仍是“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教练员学习的兴趣不高;同时由于资金方面的问题,影响培训的次数;师资方面的问题等众多原因造成了我国的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质量不高。

(2)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关系问题。多年来,我国的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培养主要采用了教练员岗位培训的形式,其带有学历教育补课的性质,而学历教育的内容与教练员岗位能力、岗位职责是有较大差距的。在培养的过程中,面对教练员岗位培训是搞大纲还是搞教材;如何处理岗前、岗后教育,一次教育和培训制度衔接的问题,值的进一步解决。从培训的层面上来说,“三个结合,三个突出”是正确、必要、有针对性的,但要求教师必须结合项目特点,院校教师很难做到(因为项目太多)。从目前看,这种结合还较表面化,核心的问题结合的不够。

(3)教练员分类培训问题。我国的教练员岗位培训主要是是按项目分级培训,但面对教练员职业范畴不断扩展,来源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在现代进行教练员培训时是否要考虑到现专业队教练与业余教练、高校高水平队的教练等要不要分类进行培训;同时由于教练员数量的不断增加,目前的岗位培训工作是全面搞,还是重点抓呢?这都是教练员培养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单项运动协会、地方体育部门队教练员的培养重视程度大幅度提高,应明确各项目管理中心、地方体育部门、单项协会等在教练员培训中各自的职责。

(4)培训内容和形式问题。目前,教练员最需要解决的是在实践工作中如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作为一名教练员到底需要具备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的指导运动训练和竞赛,取得优异运动成绩。而我国现行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较注重基础理论、专项能力知识的教学与传授,缺乏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和形式较单一。因此,我国的教练员的培训要求以培养能力为目的,采取多形式的教学手段,培养方法上强调理论知识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突出能力培养。

可见,虽然我国的体育教练员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培养过程中仍存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必须建立完整健全的教练员培养体系,由专门的管理部分全面负责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培养与管理工作。

5、结论

综上所述,体育教练员在竞技体育中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其素质直接关系到体育运动人才的培养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高科技的介入,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对教练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各个项目的教练员如果不注重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接受新理念,采用新方法就难以适应各项目发展的要求。作为教练员只有不断创新,不断超越自我,努力掌握各项目竞技体育运动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动态、先进技术和先进训练理论、方法,进行科学训练,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在国际体坛上占有一席之地。

面对竞技体育教练员人才日益激烈的竞争,面对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国必须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各种形式,坚持对各个项目教练员的培养,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与管理教育能力,使他们成为高素质的综合人材,才能适应竞技体育形式发展的需要。

同时要加强我国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流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制度积极引进外国优秀体育教练人才,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为实现我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我国必须加强对本国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培养,与此同时我国的学者应加强对国外高水平教练员培养的研究,为我国的竞技体育教练员人力资源的培养提供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韩春利.体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王君侠,杨柳霞.论现代竞技体育教练员的模式及特点[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2000,17(1):55-59.

[3]朱佩兰,钟秉枢,左琼.教练员-中国体育腾飞的关键[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4]邢文华,余学峰,钟秉枢,朱佩兰,尹飞飞.体育教练员继续教育的设计与实践[J].中国体育科技,2002(9):19-23

[5]中国教练员培训委员会代表团.加拿大美国教练员培训体制及其特点[J].中国体育教练员,2006:17-20

[6]陈宁,薛立.中日两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的比较研究[J]. 中国体育科技,1995,31(11): 49-50.

竞技体育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伦理;构建;途径

中图分类号:G8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5-0074-03

Abstract:The paper expounds the trouble of athletics ethics in basic of discussing the content of athletics ethics, and put forwardSome constructing ways, hope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athletics ethics development.

Key words: athletics; ethics; construct; way

当前竞技体育领域中,在名与利的驱动下,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竞赛组织者“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倾向十分明显。赛场上违反体育道德的事件也日益增多,且日趋严重,例黑哨、兴奋剂、假球等,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将严重影响到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1 竞技体育伦理内涵

要把握竞技体育伦理的内涵,首先要弄清楚竞技体育以及伦理的含义,再分析两者之间的关联。关于竞技体育的概念,很多专家都有不同的表述,但运用最广泛的要数田麦久在《运动训练学》一书中的表述“竞技体育作为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超越人类自我极限为目的的社会体育活动”。从上可以看出,竞技体育包含四个方面的内涵:体育的组成部分、突出训练和竞赛、发挥人体的极限运动能力、创造优异的运动成绩并取得比赛胜利。这些界定是以“运动、竞赛、获胜”为核心的,长期以来竞技体育的工作也基本上都是围绕这种价值取向而展开,从而忽略了竞技体育所蕴含的文化性和价值理性,导致了竞技体育长期非均衡的发展。于是出现竞技体育呼唤伦理的现象,形成竞技体育伦理。“伦理作为人类的自我发展在个人欲望的满足与社会秩序的和谐之间的一种平衡机制,即是人类自我实现的方式,也是社会矛盾调解的方式和调解社会关系的手段”[2]。基于以上定论,可以认为竞技体育伦理是竞技体育工作者、竞技体育活动参与人员及运动员在从事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管理、体育欣赏等活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与此同时,它的基本问题也是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包括经济利益与道德利益的关系与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两个方面。

2 竞技体育伦理问题的具体表现

2.1 高新技术的异化所引发的伦理问题

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借助它,在运动方式、训练条件、场地器材上都获得了相应的帮助,使人类最大限度的发挥运动极限、战胜自我已成为现实。在很多经济发达国家,为了提高运动成绩,不惜重金寻求科学的帮助,例游泳选手的特殊泳衣、刘易斯的昂贵跑鞋等,无不展示出科学技术对提高运动成绩的推动作用。但我们在为人类极限一次次被打破而欢呼的同时,可曾想到站在起跑线上就已经落后的经济不发达国家的运动员,他们没有精良的装备,没有膨大的科研团队、没有最先进的训练方法。这些对比如何体现奥林匹克运动“公平竞争”的精神?

除了这种在规则允许之内的科技支撑之外,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滥用违禁药物的问题。从1904年第3届奥运会上第一次发现美国马拉松运动员托马斯•希克斯服从违禁药物以来,全世界无时无刻不在与兴奋剂进行斗争,但不论反兴奋剂力度多么大、检测手术多么高明,竞技体育中使用兴奋剂的例子从没有停止过,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所谓的利用药物挖掘“潜能”的行为,实际上是对运动员的一种摧残,对奥林匹克“公平竞争”精神的一种亵渎。

2.2 竞技体育商业化所引发的伦理问题

竞技体育商业化的道路曾给奄奄一息的奥林匹克运动带来了勃勃生机,从对奥运会举办的畏恐不及到竞相申办;从奥委会的“清水衙门”到富有的经济状态,无不显示了商业化的魅力。各个政府、财团、公司、企业都纷纷涉入到竞技体育领域,无不想从中得到最大的经济利益。运动员也不再仅仅享受比赛的乐趣与荣誉,正如美国著名的田径运动员迈克尔•约翰逊所说“人们只为荣誉参加比赛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参加比赛既为荣誉,也为金钱”。

当赚钱成为竞技体育的终极目标,当经济利益成为竞技体育存在的决定因素之一后,清洁的奥林匹克精神和宗旨受到极大的威胁,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各类人群(运动员、主办者、赞助商、裁判员等)出现与金钱苟且在一起交易的现象,各种扭曲、变态的现象也在世界竞技体育舞台上不断的上演。2006年意甲的“电话门”事件;田径黄金站比赛上运动员与组织者的讨价还价;职业联盟与球员的劳资纠纷导致的罢赛;还有裁判员的营私舞弊等。这些现象大多都是“金钱至上”观念造成的,受到最大危害的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公正、公平、平等的竞争意识。此外,也会伤害运动员、教练员,打击了他们刻苦训练的积极性,最终阻碍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和健康发展。

2.3人文教育的匮乏所引发的伦理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从根本上转变了学校教育的职能和方向,衡量教育是否优秀的标准中,国家的需要、知识的传授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个人的道德教养被挤入狭小的隙缝。“学校教育不是改变和加强对人的整体培育,而是传授理智的技能和科学的知识。科学、外语和数学的高质量成为学校追求的目标。”因此,在世界教育范围内,人文教育逐渐让位于学术和技术训练,导致个人道德教养的缺乏。这种缺乏也以体育暴力的形式充斥着体育赛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大量的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了体育竞赛的秩序。例1985年发生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大血案;2002年中国甲A联赛第三轮陕西国力队与青岛颐中海牛队比赛结束后,发生的球迷追打裁判、放火、破坏警车的恶性事件。此外,还有困扰英国的“足球流氓”,中国足球场上的“京骂”,这些都使得观众的体育伦理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3 竞技体育伦理的构建途径

3.1 注重中西方伦理思想的综合

1988年全世界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法国巴黎召开的会议言称“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头2500年,去吸收孔子的智慧。东方文化经过重新锻炼,必将焕发青春,鉴照今天与未来。它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它属于过去,也会照耀未来”。中国传统体育伦理讲究“天人合一”、“温良恭俭让”,体现在个体与群体间的关系就是典型的“集体主义”,强调服从,以集体为核心,关注集体的荣誉与责任,而忽视个人自身的快乐;强调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强调过程的参与,而忽视结果,缺乏竞争精神和对效率的追求。而以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为代表的西方体育崇尚竞争与对抗,显示外化的力量和征服人,通过比赛和征服,发泄人的情感,张扬生命的个性;强调人性的发展和对人体机能的开发。

中西体育的这种差异性使中西体育伦理思想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体育强调身体的健康、保健、治疗等,追求身心的和谐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西方体育强调对人体的外在塑造,追求通过人自身的不断努力与自然相抗争,从而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因而,他们注重高水平竞技运动的技术、战术与训练方法的研究,过分的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

中西方体育伦理思想的这种差异可以很好的进行互补,这种互补可以很好的推动世界体育健康、平稳的发展。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出现的“重物轻人”、“工具化”等弊端可以用中国传统体育的“和谐”、“道德规范”来纠正;西方体育追求效率、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思想,可以对中国体育形成很好的补充。萨马兰其先生也看到中西体育文化的这种互补性,认为这种互补是很有必要的,提出“国际奥委会主导思想应建立在沟通东西方文化的基础上”的建议。

3.2 完善竞技体育道德评价机制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思想观点和道德观点去评判他人的行为和衡量自己的行为,这就产生了道德评价。所谓体育道德评价是指人们依据一定的社会体育道德价值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对他人或自己在体育活动中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善恶价值判断,以表明褒贬态度的道德活动[6]。竞技体育道德评价既是竞技体育活动参与者对自己和他人体育行为道德性的一种判断,也是调整竞技体育行为的一种社会力量。它能够在体育实践活动中扬善抑恶、扶正祛邪,对形成良好竞技体育道德风尚,维护健康的竞技体育发展环境均有重要的作用。

评价任何事物,都要有个标准,没有标准,就很难对事物进行衡量。在竞技体育道德评价中,人们常以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假等伦理准则作为基本的标准,来评价体育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在评价依据方面,应坚持目的和手段的一致性,即竞技体育活动参考者不仅要求树立正确的体育行为目的,而且要求为实现目的的手段也应合乎体育道德要求。偏执于任何一方,都是不可取的,都应采取措施帮助其改正。

竞技体育道德评价还应从参与者当时所面临的具体状况予以客观的分析,发现其行为背后的真实动机及其行为的真正本质。一般来说,参与者在实施行为时所拥有的自由度与其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成正比关系,行为的自由度越大,其责任也就越大,反之就越小。例在篮球赛场上,一方队员破坏另一方的进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对方队员采取非人身伤害为目的的战术性犯规。从表面上看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对于赢得比赛、形成激烈的比赛场面却又是必需的,对这种行为,我们不应上升到伦理道德的层次。

3.3 加强竞技体育伦理道德的教育

尽管外部制度对人的行为有很大的制约作用。但研究表明:人的行为最终是在其思想指导下做出的,人的思想意识对其具体的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竞技体育领域不能忽视人的思想的培养、道德的培养。我们应有意识地在社会层面上向人们宣传、灌输体育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向社会昭示最基本的体育道德主张和价值导向,帮助人们提高自身的体育道德认识水平和体育道德判断能力。在伦理道德的教育对象上,应包括对运动员的教育、对裁判员的教育、对教练员的教育、对竞技体育科技工作者的教育以及对竞技体育观众的教育。

在对运动员的教育上,因为他们年龄小、长时间的训练导致文化水平的偏低、名利诱惑早期化、比赛压力大。因此,对他们的伦理道德教育要从人文素质教育入手,提高他们的接受能力、认知水平、分析能力,才能有助于净化他们的心灵,匡正他们的言行,自觉的遵守竞技体育道德规范。在对裁判员和教练员的道德教育上,要树立他们公平公正的道德观、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等,因为,赛场上很多丑陋的现象,例黑哨、兴奋剂、假球等,其根源在于裁判员和教练员的不正确履行职业道德,只求私利的满足,而牺牲其他人的利益。科技工作者已是竞技体育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成果直接内化于竞技体育的各个环节,可以说兴奋剂的增加与检测手段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象很大一部分程度要“归功”于科技工作者,因此,对科技工作者进行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很有必要的。

3.4 加强体育立法和执法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体育道德与体育法规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体育发展中的方式和范围不一样,但两者联系紧密,缺一不可。体育道德主要是通过人的内心良好品质的塑造,实现道德的教化,是自律;而体育法规是带有强制性的外在约束,是他律[6]。从范围来看,体育道德是从利益、善与恶的角度出发,体育法规则是从权利及义务的角度出发去调节人们的关系和活动。因此,克服或减少竞技体育行为中伦理道德的缺失,除加强行业自律外,还应促进配套的体育法规的发展,用他律的方式推动竞技体育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首先,要完善立法。面对新的形式应注入新的内容,反映出发展着的竞技体育的市场需求。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体育法》,但相对其他领域,我国的体育立法还相当落后,也严重滞后于体育的发展速度。我们应尽快制定竞技体育法(明确竞技体育主体的权利及义务)、体育程序法(实施体育法律法规的实施程度,提高司法效率)、体育仲裁法(解决竞技体育活动中,运动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的专门性法律)等。

加强立法的同时,还应加大执法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打假球、黑哨事件,广大观众可通过民事手段,对比赛的组织者提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经济赔偿,从而在经济上对比赛的组织者形成压力,迫使他们自觉保证比赛的公正性。此外,还应该通过行政手段,对这些事件的组织者、参与者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可以对他们警告、罚款、禁赛、取消资格等,情节特别严重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3.5 正确处理“义和利”关系的平衡

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的不同需要,是个人和社会集体活动的驱动力[4]。“义和利”关系的平衡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关系的问题。所谓“义”,即道义、国家的整体利益,重在集体利益,强调社会价值的实现,具有理想性;所谓“利”,即个人的名誉、地位、金钱等,重在个人利益,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具有现实性。当前竞技体育所引发的很多伦理问题,其实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们、人与自身和谐关系的破坏,所造成的道德冲突,其根源是“义和利”关系的不平衡。

在竞技体育的发展中,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崇尚个人利益,即“重利”,但也不能见利忘义,牺牲集体利益,牺牲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以“义”导“利”、“义利”兼顾,使其协调发展。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之间保持一种适当的平衡和张力,从而保持竞技体育的良性运行[7]。

4 小 结

随着各种不合理事件越来越频繁地充斥在体育赛场,其引起的后果越来越严重,当代竞技体育中的伦理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本文认为其主要根源在于高新技术的异化、竞技体育商业化以及人文教育的匮乏等,竞技体育伦理体系的重构已迫在眉睫。其重构途径有:注重中西方伦理思想的综合、完善竞技体育道德评价机制、加强竞技体育伦理道德教育、加强体育立法和执法建设以及正确处理“义和利”关系的平衡。

参考文献:

[1] 田麦久. 运动训练学[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2] 戴木才. 管理的伦理法则[M]. 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

[3] 熊文,王泽应. 竞技体育伦理及其研究之意蕴[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4).

[4] 涂伟仕,李艳翎.传统义利观与竞技体育伦理价值的重构[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9,(1).

[5] 杨干.体育竞赛中虚假现象产生的原因与体育伦理道德建设[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