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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分析

竞技体育分析

竞技体育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核心竞争力;竞技体育;灰色关联分析;动力层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G8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2-0117-04

当前,中国已经成为亚洲头号竞技体育强国。但亚洲的竞技体育运动在世界竞技体育版图上仍属于落后地区。中国竞技体育在大型的运动竞赛中成绩有时大起大落,这里面虽然有事物发展中的偶然因素,但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原理告诉我们:要想在整个项目中保持优势的长期性,中国竞技体育必须在某个项目或某些项目中具有竞争优势,某种程度上说这种竞争优势就是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中国竞技体育独具的、整体的、持续的竞争能力,是竞技体育取得竞争优势,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力量源泉,但并不是所有的竞争优势都是中国竞技体育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准确了解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与其整体竞技水平之间的内在关系,本研究以中国竞技体育2004―2008年在世界竞技体育锦标赛、奥运会、世界竞技体育大赛上所取得的成绩为标尺,以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二级指标内容为验证对象,把中国竞技体育2004-2008年之间的每年成绩总分当作一个灰色系统工程,运用灰色系统理论,通过对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二级指标内容与中国竞技体育2004―2008年之间的每年成绩总分的灰色关联度分析,计算出它们之间的关联度,旨在验证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体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根据研究需要,本研究以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和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整体竞技水平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本研究通过大量收集的期刊、著作中的相关文字和数据资料,运用二手分析,即从他人研究的资料中寻找与本研究有关联的重要内容,在基础上构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体系。查阅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了解和分析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整体竞技水平。

1.2.2间卷调查法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结合体育管理学、体育社会学和运动训练学等方面专家对影响中国竞技体育的相关要素进行访谈,拟定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一、二级初选指标,并以此为依据设计第一轮调查问卷,以问卷形式请专家对一、二级初选指标进行筛选和认定;第一轮问卷回收后进行统计处理,结合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设计第二轮调查问卷;最后一轮请专家对前两轮专家认定的一、二指标进行排序和权重程度认定。结合问卷统计处理结果,最后确定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表1)。

1.2.3专家访谈法在研究过程中,多次与体育院校及从事体育研究的专家、国家体育总局个别项目管理中心的主要官员,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学、体育经济学和体育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在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概念的界定、核心竞争力的一级、二级指标体系构建等方面获取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1.2.4灰色关联分析法应用灰色系统理论,分析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整体竞技水平与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二级指标之间的灰色关联度。

灰色系统理论是一种研究少数据、贫乏信息不确定性问题的新方法,其研究对象是灰色系统。所谓灰色系统就是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系统,它通常表现为:系统因素不完全清楚;系统中因素之间的关系不完全明确;系统结构不完全知道;系统的运行机制与状态不完全明白。灰色关联分析是对于一个系统发展变化态势的定量比较与描述,它是指对于两个系统或系统中多个因素之间随时间而变化的关联性大小的量度。

灰色关联分析法的步骤:第一步,建立母子序列函数;第二步,对原始数据进行均值化处理(统一量纲),包括对各组数据求其平均值、用所求均值去除各个原始数据得均值化数列两个程序;第三步,计算各子序列与母序列在同一时刻的绝对差值,并列出对应差数列表;第四步,根据灰色关联系数公式Lli(t)=min+ρmax/li(t)+ρmax,求出关联系数;第五步,根据关联系数计算结果,求出关联度。

2 结果与分析

2.1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定义的理论依据第一,以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属性和构建核心竞争力的相关要素为总体方向;第二,以中国竞技体育整体竞技水平的实际情况和决定中国竞技体育实力水平的相关要素为依据;第三,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第四,核心竞争力实际上是对我国未来竞技体育水平发展的一种预测,而这种预测必须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因此,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现状也是定义核心竞争力的依据;第五,童利忠等学者在《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与案例》一书中认为在外部环境相同、资源稀缺的条件下,企业怎样通过有效管理来获取竞争优势,使各构成要素有机融合,并指出核心竞争力包括三个层次,即内部核心层、中间支撑层和外在表现层;第六,罗超毅博士在其博士学位论文《运动训练科学化动力系统的研究》中认为:运动训练科学化动力系统太致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动力层、基础动力层和环境动力层。核心动力层主要由教练员、运动员及直接参加运动训练实践活动的各方面人员(如科技教练、队员等)构成的运动训练实施者群体;基础动力层是指对运动训练科学化的发展进程有比较大且具有基础性支持作用的各个动力子系统,它们主要有科学技术、科学教育、科学管理和科训结合的各种物质保障条件等因素;环境动力层是指对运动训练科学有影响,其影响力一般、具有间接作用的各种动力要素子系统,主要有国家的政治形势、经济状况和文化环境等影响因素。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度量,包括三个基础的内涵识别:一是竞争力的源动力表征;二是竞争力的支撑表征;三是竞争力的环境表征。三者具有高度的逻辑统一性,只有这三条主线同时包容在中国竞技体育中,中国竞技体育才有厚实的基础,才有在世界竞技体育舞台竞争的实力。因此,本研究认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应包括动力层竞争力、支撑层竞争力和环境层竞争力三个基本内容,这也成为定义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依据。

2.2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级指标权重分析采用和积法,以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级指标判断矩阵按列归1,即每列各元素除以该列全部元素之和,得到一个新的矩阵,然后按行求和得到一列,该列归1即为中国竞技体育核

心竞争力一级指标权重(表2)。

从表2可以看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级指标的权重排序为:动力层竞争力(0.63)、支撑层竞争力(0.26)、环境层竞争力(0.11)。由此可见动力层竞争力是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其竞争过程中那些最基本的能使其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竞赛主导地位的竞争力。而其动力层竞争力是竞技主体人力资源、科研与训练结合程度和竞技主体参赛能力的组合,是能够使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定时期内保持现实或潜在竞争优势的动态平衡系统,其能力不是几项核心能力的简单相加,而是其组合体共振所体现出来的内在合力,其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独特性)。对其它国家竞争对手而言,动力层竞争力具有越高壁垒,其核心竞争力将趋于更强。所以,动力层竞争力在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中占有主导决定作用。

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形成是其自身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形成外因存在其系统之外,支撑层竞争力和环境层竞争力就是作用于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外部因素,其具有诱导、推动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功能,只有在外部因素的作用下发挥内部因素的整合协调作用,才能实现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效能a因此,竞技体育只有借助于外部因素的诱导和推动,才能驱使我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培育和优化。

根据动力层竞争力、支撑层竞争力和环境层竞争力在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体系的重要程度,依据核心竞争力理论和层次结构原理,本研究认为三者在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体系中的位置可以用图1来描述。

2.3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权重分析有了二级指标对一级指标的权重和一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权重,现在可以计算出二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权重。二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权重如表3。

从表3可以看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的权重排序为:竞技体育教练员资源竞争力(0.328)>政府政策力度(0.144)>竞技体育运动员资源竞争力(0.126)、参赛能力(0.126)>管理竞争力(0.069)>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竞争力(0.065)>科研与训练结合程度(0.05)>竞技体育裁判员资源竞争力(0.025)、后勤保障竞争力(0.025)>媒体宣传力度(0.014)、竞技体育赛制竞争力(0.014)、开放竞争力(0.014)。由此可见中国竞技体育的竞技主体(竞技体育教练员与竞技体育运动员)和国家政府政策,对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相对其它要素来说要大得多。

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具有整体性,形成要素达到最佳或比较合理的动态组合才能形成较稳定的核心竞争力。由于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要素不断改变,形成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要素的作用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

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直接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形成。立足于中国竞技体育现实资源,加大培育优秀运动员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对有关要素进行有效整合与协调,才能够形成高效的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尽管竞技体育教练员资源竞争力、政府政策力度、竞技体育运动员资源竞争力、运动员的参赛能力、管理竞争力、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竞争力、科研与训练结合程度、竞技体育裁判员资源竞争力、后勤保障竞争力、媒体宣传力度、竞技体育赛制竞争力和开放竞争力等要素,不是影响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形成的直接因素,但它们作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形成因素的服务性要素,在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过程中起着耦合、裂变、系统化、强化等功能,发挥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组织效应,从而最大可能地发挥出各个因素的潜力,最后促使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因此,有效地整合和协调各种因素,使其贡献于中国竞技体育整体,切实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水平。其整合与协调包括纵向与横向两个层面,纵向层面的整合与协调,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整合与协调关系;横向层面的整合与协调是每一层级内部之间的整合与协调。单一的资源无法形成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只有经过高度整合与协调的集合资源,才能产生强大的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2.4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与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整体竞技水平的灰色关联分析

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二级指标与中国竞技体育2004―2008年之间的每年成绩总分的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2004―2008年的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指数与中国竞技体育的每年成绩总分建立母子序列函数,即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的每年成绩总分为母序列,2004-2008年的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指数为子序列(表4)。

第二步,对原始数据进行均值化处理。先求各组数据平均值,然后用所求均值去除各个原始数据得均值化数列(表5)。

第三步,计算各子序列(2004―2008年的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指数)与母序列(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的每年成绩总分)在同一时刻的绝对差值,并列出对应差数列表(表6)。

第四步,将上表中的li(t)(相应差数)、min(最小差数)和max(最大差数)代人灰色关联系数计算公式,即:

Lli(t)=min+ρmax/li(t)+ρmax

其中main=0,max=0.68,p=0.1,计算出灰色关联系数(表7)。

第五步,求灰色关联度

将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指数的关联系数相加并平均,即得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指数与成绩总分的灰色关联度;将隶属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灰色关联度相加求和,即得动力层竞争力、支撑层竞争力、环境层竞争力与成绩总分的灰色关联度(表8)。

从表8可以看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成绩的灰色关联度大小顺序为:竞技体育教练员资源竞争力C1(0.40)>政府政策力度C5(0.29)>竞技体育运动员资源竞争力C2(0.24)、参赛能力C4(0.24)>管理竞争力C11(0.19)>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竞争力C7(0.17)>科研与训练结合程度c3(0.16)>竞技体育裁判员资源竞争力C6(0.15)>后勤保障竞争力C8(0.14)>媒体宣传力度C9(0.13)、赛制竞争力C10(0.13)、开放竞争力C12(0.13)。从表8可以看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

力二级指标权重指数比较高的有:竞技体育教练员资源竞争力、政府政策力度、竞技体育运动员资源竞争力、参赛能力、管理竞争力和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竞争力。究其原因,第一方面,“奥运核力”的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了中国竞技体育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第二方面,中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核心人物和青年军的成长给中国竞技体育增加了“显性化”的动力;第三方面,近几年国内竞技体育赛事的主场赛场环境效应的直接作用,对我国竞技体育选手的参赛能力的发挥起到了潜在的影响。最后,通过与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结构中二级指标所占的权重对比,我们发现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二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成绩的灰色关联度排序保持高度的一致性。

从表8可以看出,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成绩的灰色关联度大小排序为:动力层竞争力(1.04)>支撑层竞争力(0.75)>环境层竞争力(0.61)。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当前世界体坛的格局变化有关,非洲国家中长跑项目的强势和原有世界竞技体育强国实力的减弱对世界体坛格局影响深刻;另一方面与国家对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布局战略调整有关。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一级指标对中国竞技体育成绩的灰色关联度大小排序与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结构中一级指标所占的权重对比,我们发现两者之间保持相同的排序位置。

因此,运用灰色关联度理论,结合2004―2008年中国竞技体育成绩的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

3 结论

1)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即动力层竞争力、支撑层竞争力和环境层竞争力;12个二级指标,即竞技体育教练员资源竞争力、竞技体育运动员资源竞争力、科研与训练结合程度、参赛能力、政府政策力度、竞技体育裁判员资源竞争力、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竞争力、后勤保障竞争力、媒体宣传力度、竞技体育赛制竞争力、管理竞争力和开放竞争力。动力层竞争力是中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

竞技体育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竞技排球 体育教学 普及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Analysis on the Role of Volleyball to Physical Education

PENG Wengang

(Tianhe College of 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540)

Abstract With the reform of physical education, physical education aims to develop students' interest in sports, so that students experience the fun brought by sport, develop good exercise habits, learning the basic skills while enhancing sports health of students. The introduction of competitive volleyball tactics not only make the students demonstrate their athleticism in the fierce competition, but also get to show themselves in the race, and promote the popularity of volleyball in school.

Key words volleyball; physical education; popularity

0 前言

竞技体育的发展与学校体育的发展是相辅相成,尤其竞技排球对体育教学的影响越来越大,很多学校把排球运动的普及作为体育课开设基础,因为体育教学有良好的场地、理论知识、技术指导还能为竞技排球培养高水平的运动员。目前国内竞技排球运动发展势头良好,所取得成绩斐然。

1 竞技排球对体育教学的作用

1.1 促进体育教学理论及技术的发展

竞技排球代表着排球运动最高水平,很多排球科研都是通过高等院校的体育教学来完善和改进。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比赛检验科研成果然后根据已经在竞技体育中表现出有效的经验融入到体育教学中。不断更新已有的理论知识,让学生在体育教学课程中就能了解到当今竞技体育的发展趋势。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技排球的研究和实践中。更能让教学者丰富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推动体育教学,体育教学是让更多的人了解体育目的和作用。

1.2 竞技排球文化对体育教学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高校的课堂教学是开放化,体育教学必须主动积极吸收竞技排球的发展文化,体育教学要随着当今竞技体育发展的趋势,才能使高校体育的教学内容充满生命力、时代感、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但也有人认为在体育教学实践中不能出现大量的竞技运动项目,认为竞技体育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是一种追逐利益最大化,是一种非理性的认识。判断体育教学能否为竞技排球发展提供作用,关键是教学思想而不是运动项目。经过一些专家的认证只要对体育教学有促进作用的体育项目,都可以融入到体育教学中。但在体育教学中不能生搬硬套;更不能把竞技排球的训练模式带到课堂教中学中,而是需要加工改造,使之能面向全体学生。在有限的体育教学课时让学生学会更多的健身内容,这些教学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到这些内容,可以通过观看竞技排球的比赛,尤其是一些经典的排球比赛对提高学生认识排球项目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1.3 竞技排球对体育教学具有教育和传递作用

体育教学应借助竞技体育对学生进行多渠道的观赏与教育。竞技排球在比赛中以不易受伤的特点满足观众的求胜欲望,使学生在公正、公平较量中体验竞争的合作,参与成功和失败等多种情感。体育教学相对竞技排球而言具有自身特点,在日常的体育教学与比赛中不需要像竞技排球一样的竞技比赛规则,通过体育教学教会学生在体育时如何增强身体素质、增进健康体质,并为今后身体锻炼增加多样的训练形式,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竞技排球在我们的体育教学中对于学生发挥以下作用:(1)普及基本竞技排球运动知识,包括了解排球的起源、发展历史、快速发展阶段、世界各国竞技排球发展特点、最新竞赛规则以及在排球比赛的欣赏等。(2)通过课堂教学发现有排球运动天赋的学生并组织学校级别的专业队,参与一些学院交流,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锻炼中。

1.4 竞技排球运动提高体育教学的观赏性和趣味性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排球运动在体育教学中趣味性低、没有太大的技术难度,学生的认可度也一般,造成很多排球课变成大众式的教学,却忽视了问题的另一方面。低难度、大众化的教学手段满足学生学习拿学分,却不能推动学生主动学习排球的意愿,导致在体育教学中出现一些怪现象,即一上排球课有学生就开始见习或是以各种理由坐在旁边旁听。可见,必须在上课中增加有趣味性、竞争性来丰富教学手段,随着技术的发展竞技排球具备这样的特点,尤其近几年由于沙滩排球的迅速发展,观赏性也大幅度提高,关注排球的人也越来越多。在学校体育中增加竞技体育的教学内容,使教学更具竞争性,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体育锻炼时数,使之终身受益。竞技排球之所以具有巨大吸引力还在于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它的趣味性,可以使体育锻炼过程成为学生乐于接受的娱乐过程,即所谓“寓教于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竞技体育可以使学生在娱乐的过程中完成其身体教育。竞技体育项目的多样化,使得学生都有可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体育项目从而获得良好的效果。

2 竞技排球对体育教学的作用分析

(1)采用对照法,将普通班级和实验班学生主动练习排球的时间作对比。为了使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对普通班级和实验班在平常练习时间(90分钟)为参照,结果表明对实验班级采用观看竞技排球比赛和竞技排球技术的应用,实验班级学生主动练习的时间比普通班级练习时间明显增加。如表1。

(2)将对两个对比班级进行比较,普通班级不应用竞技排球的技术,实验班应用竞技排球的技术,在同等的条件下对体育技术动作的理解、接受能力进行比较,如表2。

(3)将两个班级进行比较,普通班不应用竞技排球的理论知识、实验班应用竞技排球的理论知识,在同等条件下学生的见习率进行比较,如表3。

3 建议

(1)在日常的体育教学中运用竞技排球的一些理论和技术动作,做到循序渐进,根据不同的授课群体采用不同的技术动作和理论,增强学生对体育教学的理解,同时在教学阶段适度地引入比赛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比赛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能让学生发现自身不足,再次,让学生不定期观看排球比赛录像;教师现场讲解、分析比赛,或者让学生自己分析球赛得出结论,提高学生临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的表现就是他对体育教学的理解,教师要根据课堂上学生的表现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计划帮助学生完成教学任务。

(2)应用竞技排球相关的知识教学,让学生主动融入到体育教学之中,对提高学生接受体育技能有很大的帮助,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竞技排球的技战术,增加了学生主动练习排球的意识,通过比赛增强了学生的团队意识、提高了排球的观赏性、熟悉巩固排球的技术动作、活跃课堂教学,同时达到了强身健体的效果。

4 结束语

当前学校体育的发展还有待于提高,政府在学校体育的投入相对较少,受到场地等因素的制约,排球运动的普及率不高。而正在兴起的沙滩排球和娱乐排球很受学生欢迎。竞技排球在教学中的应用体现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学校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李宗浩,肖林鹏,姜达维.2010年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4(3).

[2] 李元伟,鲍明晓,任海,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3(8).

[3] 田以麟,赵春花.从体育到体育教育学——评《对竞技体育和体育教育学的理解》[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6(9).

竞技体育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问题分析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孕育、调整、巩固与成熟、改革与重构几个阶段。孕育阶段主要是建国初期之五十年代形成了国家,各部门,各单位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是一种较典型的"社会参与型"培养体系。调整阶段主要集中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期逐渐形成以业余体校为中坚,以国家体委为管理主体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但是随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影响下最终形成以国家体委为主体的"政府主导型"的后备队伍培养体系。八十年代,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思想的指导下,在坚持全国一盘棋的"举国体制"下,是这种依赖于国家和主要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三级训练网型"的后备队伍培养体系更为完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由调整阶段过渡到巩固与成熟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我国竞体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发展逐渐走向改革和重构,向着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发展,形成以体育总局宏观管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位(业余体校,普通高校,俱乐部等),协会实施专项管理后备人才培养体制。

1、传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发展分析

我国在04年和08年的奥运会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足以证明举国体制对于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起到了不可限量的作用,但是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是以体校为基础的举国体制下的"三级制"的后备人才培养方式。过分依赖国家的投资并且国家采用行政方法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层次全面管理,从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到运动员的选择、培养等全部由国家负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竞技体育体制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也相应的采取了应对措施。)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最主要的特点是把过去的单轨制改为多轨制,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体制,全社会来办高水平运动队,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横向和纵向结合的培养系统。横向包括三大系统:国家业余-专业系统、学校系统和产业系统。这种多轨制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了过去的单一形式,形成不同渠道的人才培养网络,有利于调动全社会来发展竞技体育

2、传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职能的逐步转换,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传统培养体制受到了冲击和挑战。目前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育后备人才萎缩,成才率低;体育后备人才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存在分布严重不均的现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市场缺失,市场调节能力有限由于体育后备人才在我国分布不均,在客观上为体育后备人才进入市场,进行跨区域的交流创造了条件;体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低下;运动训练与文化脱节;竞技体育的市场化和职业化发展程度低。

3、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断裂"原因分析

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会出现这些问题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竞技育后备人才培养与体校、中小学和大学及市场的结合存在着问题。

3.1体校生源两级分化,专业队员文化素质低、再就业难

体校体制整体培养效益高,主体地位得到了强化由于国家对竞技体育实行举国体制,以全运会、省运会为杠杆,促使各级政府对优秀运动队和部分体校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并且实行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就整体而言,体校训练网还是取得比较高的竞技后备人才培养效益。但是缔造中国竞技体育辉煌的体校如今却产生两极分化,参加业余培训的人多了,可供选拔的人才缺少了。目前中国家庭结构基本呈现"三口之家"趋势,人们的观念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把子女的未来前途定格在竞技体育领域的人越来越少,这正是中国目前专业体校生源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各级体校为了出成绩,争取更多的财政拨款,在运动员文化学习上不太重视,只注重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未能进入省队或国家队的人员毕业后就业安置困难。

3.2教育系统训练资源短缺,训练氛围淡薄,难以建立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系统难以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经费不足,国家不对教育系统竞技体育给以专门投入。普通高校只能从教育经费中挤出一小部分来发展竞技体育,多数中小学更是无力组建运动队。二是,运动员生源不足。大部分在体育运动方面有天赋的有潜力的学生早已进入体校或专业队,所以高校专业队的生源不稳定,而且大部分在竞技体育的发展潜力已经不大。三是,缺乏高水平教练员。中小学体育老师大多来源于师范类高校,其中有着高水平运动员经历的人很少见。普通高校的教练员水平也不乐观。四是,中小学运动训练氛围淡薄。中小学的课内外体育活动缺乏竞技性个注重游戏性。

3.3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脱节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我国竞技体育体制也在发生着变化,但是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仍带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绝大部分还依赖于国家,我国现仍处于国家独自办体育的模式,没有真正建立与市场竞技结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中国的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严重脱节,这也导致了体育群众中大量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流失。中国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社会性的竞技体育团体发展缓慢这也是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脱节,体育群众中大量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流失的的原因之一。所以要依托市场,积极开发竞技体育产业。减少竞技体育对国家的依赖,应充分利用竞技体育本身的经济功能,通过市场开发,使竞技体育的发展逐步走依托市场、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更好地提高竞技体育自身造血能力,自力更生。

把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合理整合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以及社会系统的资源,处理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文化学习和技术训练的关系,完善国内竞赛体制才能建立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专业队或社会中从业余俱乐部到专业俱乐部到专业队的一条龙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

参考文献

竞技体育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竞技体育;恶意伤害;罪与非罪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0-0089-02

一、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现状

竞技体育是人类挑战自我身心极限的活动,竞技体育活动是以直接或间接的身体对抗的方式进行的,它具有高强度的竞争性和对抗性。竞技体育活动中,运动员的恶意犯规或暴力对抗行为往往会导致其他运动员的身心伤害,甚至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是有些恶劣的恶意伤害行为却能够借由竞技体育的特殊性――竞争性和对抗性,而逃脱体育规则和法律的处罚。

这些恶意伤害行为是真实存在的,是对他人权益的真实侵害[1]。

《北方新报》报道,“2011年10月31日晚,2011届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在海南海口激烈进行着,河南散打选手上官鹏飞被对手崔飞重击头部,瞬间栽倒拳台上;回顾当时的赛况,上官鹏飞和崔飞正处在身心俱疲的赛点,双方互有攻防,紧张对抗;正当上官鹏飞欲退守角落转身之际,崔飞猛地扑去连发三记重拳,拳拳击中对手的后脑,将上官鹏飞打翻在地,昏迷不醒。一个月后,由于头部伤势过重,病情不断恶化,这位曾经入选国家队迎战世界拳台的武术界‘魔修罗’被宣告离开人世。在比赛中,后脑是绝对禁止击打的部位”[2]。

二、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概述

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范围具有特定性,其中的恶意伤害行为特指“违反体育道德、超越体育内涵的故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3]。相对于刑法要素中客观的行为和结果,“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是指对他人权益的真实伤害及造成有害结果的客观事实;“违反体育道德、超越体育内涵”是识别伤害行为是否构成竞技体育恶意伤害的必要前提,它指出此类恶意伤害行为已经超出竞技体育通识的范围,不再具有社会相当性;“故意”则表明了发生伤害行为时的主体主动故意的心理状态。

(一)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产生的必然性

纵观竞技体育恶意伤害的案例,随着竞技体育的高速发展,此类恶意伤害行为愈演愈烈,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发生必然性。主要因素有三:(1)竞技体育的高强度对抗性。激烈的比赛中,双方运动员身体不断近距离接触,情绪处于极度紧张的对抗状态,身心同时挑战人类极限,伤害行为在所难免;(2)竞技体育异化现象。竞技体育掺杂进职业化、商业化甚至政治化的利益,竞技体育复杂化。胜利不单单代表着个人荣誉,更会带来经济甚至政治的利益[4]。例如,法国花样游泳运动员拉加德凭借其出色的竞技成绩出任政治要职;再如,优秀的巴塞罗那军团凭借其傲人的战绩,在本国能够获得一定的“政治利益”。(3)竞技体育的内部处罚体系已不能够完全规制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而目前我国针对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法制建设仍然是苍白无力;在内部处罚无果,外部干扰无力的灰色空间,个别运动员在内驱力的作用下,淡化公平竞争意识,片面追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肆意违规伤害,成为必然[4]。

(二)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难以避免,并且愈演愈烈。若任其发展,不利于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严重侵犯了运动员的个人权益。在激烈对抗的比赛中,恶意伤害行为使运动员身心俱受到伤害,乃至断送了众多天才运动员的竞技生涯。单单加重判罚,是远不足以保障运动员的个人权益的;鉴于恶意犯规、报复伤人等恶劣恶意的伤害行为,保护运动员需要更为严厉有效的惩罚。(2)这些行为造成的恶意伤害往往会使运动队遭受重创,影响比赛成绩,长此以往将制约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3)赛场上的恶意伤害行为,不仅暴露了运动员浅薄的体育道德修养,大行不正之风,同时也为竞技体育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三、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分析

竞技体育伤害是体育竞技活动中无可避免的问题。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罪或非罪?如何在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与相对人利益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考虑到竞技体育的特殊性,笔者做出以下考量分析。

(一)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罪与非罪的三个争议

第一,现有的竞技体育行业内部自治能否很好地规制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

竞技体育行业内部规范在应用中不能有效区分恶意犯规的程度,也没有严格的处罚标准,实践中对该行为处罚过轻。竞技体育行业内部自治机制的强制力和处罚力度有限,甚至有些竞技者有意识地利用规则来规避处罚[5]。

第二,对于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能否约束并执行有效的惩罚。

在我国打击犯罪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几乎找不到竞技体育犯罪相关的条文,处罚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无法可依;作为体育的基本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其容量仅56条,亟待再次修订。保民基本大法――民法亦不能完全解决该行为造成的严重伤害后果。因此,一旦发生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刑法只能作为其他法律规范调整无效时最后的救济手段。

第三,竞技体育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是否排除其正当化事由。

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分则中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具备了刑事违法性。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给社会造成消极的示范作用,即竞技体育领域是一个无视体育公平公正原则,滋生于法网之外的灰色地带、道德失范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已然是超出体育内涵的恶意侵犯,不应当被体育道德所包容,因此,也不具有社会相当性。

综合以上考量,笔者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应当为“罪”。

(二)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理论依据

依据《大陆法系统通说》,“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是致力于保障当事人法益和人权的理论”。行为无价值论,认为行为本身恶是违法性的根据;而结果无价值论,认为犯罪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是违法性的根据。这两种理论争论已久,主要分歧在于是行为抑或是结果,哪个才是违法性界定的根据。笔者认为,适用其中任一种都可能导致不当入罪,两者兼用,融合适用更符合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复杂性。

在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的案例中,结果无价值论是其罪与非罪界分的直接证据,行为无价值论是间接证据。以拳击比赛为例,拳手违反规则,击打禁止部位――对方的后脑,首先考量伤害行为危害的后果:导致重伤乃至死亡的危害结果,应当追究该拳手的刑事责任;如若只是造成轻伤或者没有致伤,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样,在比赛中,拳手迎面击打对方运动员头部致伤甚至致死,击打部位符合拳击规则,该行为则具有社会相当性,不应当视为犯罪行为。

(三)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界分标准

不同于一般的伤害行为,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或非罪的分析必须结合其高强度对抗性的特点。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界分标准分为体育行业自治规范和犯罪构成理论两大类。

体育行业自治规范标准的内容主要是体育规则、项目的对抗性、比赛的性质等。

第一,着重参考体育规则。体育规则是体育行业标准的核心,是体育行业的“成文法”。体育规则主要包括各级体育组织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纠纷解决规范等[6]。

第二,关注比较项目的对抗性。不同项目,不同对抗性,恶意伤害的发生概率也有所不同。相对于隔网对抗的项目,同场竞技项目中冲撞的概率更大,风险要大,考量该项目产生的伤害行为的容忍性应当更大。

第三,考虑比赛的性质。相对于普通比赛,决赛的氛围更紧张,运动员的精神状态更紧张,发生伤害的概率更高,考量该比赛产生的伤害行为的应当性适当提高应用标准。

犯罪构成理论标准主要有严重的伤害结果和行为目的。

严重的伤害结果是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为“罪”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有严重的伤害后果,该行为不应入罪;反之,则依据上述做入罪考量。伤害结果的标准具体可参考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结合竞技体育的特殊性,实践中应适当提高应用标准。

发生竞技体育伤害行为时,运动员的主观心态是复杂的,因此,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被判定为犯规行为后不能直接入罪,应当判断其行为目的,笔者赞同基于比赛目的的伤害行为不应入罪的观点。

四、结论

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或非罪的界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研究中既要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又要结合竞技体育的特殊性,兼顾其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的条件下,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可以做入罪处理,应当融合适用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为该行为罪或非罪界定的理论依据。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或非罪的界定标准是:(1)体育行业自治标准:体育规则、项目的对抗性、比赛的性质等;(2)犯罪构成理论标准:严重的危害结果和行为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水庆.竞技体育恶意伤害行为罪与非罪的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3(8):9-12.

[2]散打名将比赛中被击倒昏迷1个月未苏醒[N].北方新报,2011-12-05.

[3]石泉.竞技体育活动中恶意伤害行为的刑法评价[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8(2):66-70.

[4]杨武,等.竞技体育伤害行为之刑法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4):32.

竞技体育分析范文第5篇

摘要 竞技体育的伦理问题,不仅仅应该批判竞技体育中的非伦理现象,而且应该着重考察在竞技体育发展中自身衍生的目的和手段及发展方向的异化问题,这种伦理悖论才是实质的竞技体育伦理问题。长期以来,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体育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困扰当代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反兴奋剂工作不仅仅要依靠科技的进步,解决问题的途径是竞技体育的自我调整和竞技体育伦理的建设。

关键词 竞技体育 兴奋剂 体育伦理

一、前言

体育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体育活动中人们之间的多种社会互动频繁发生,有着复杂的道德关系。由于体育被赋予促进人的发展,培养社会公德的道德责任,社会对体育的关注在相当程度表现为对体育伦理的关注。人们期待着体育比赛中运动员的表演不仅能给人以观感的享受,而且在行为上表现出道德上的善,体现出人格的魅力。人们对体育不同寻常的道德期待,使得他们对体育中的道德失范现象表现出更加难以容忍的态度。兴奋剂的使用由来已久,但真正形成一股庞大的不可抑制的势头,则是现代竞技体育的产物。自1968年奥运会首次对使用兴奋剂者进行药物检查,并禁止使用至今,禁止与反禁止,检查与反检查的斗争就从来没停止过。

二、兴奋剂定义及危害

(一)兴奋剂的定义

国际奥委会有关文件对兴奋剂的定义是:“在比赛中,为了专门用来达到人为的和不正当地提高运动成绩的目的,运动员使用与人体无关的任何形式的药物,或使用异常剂量的生理活性物质以及采用不正当的方法和各种心理手段等,都必须看作是兴奋剂。”因此,兴奋剂不能仅仅看作是化学药物,这就扩大了兴奋剂的范畴,也超过了“兴奋”的词语本意。兴奋剂一词实际上是同联系在一起的,国际体育组织一直对兴奋剂称为“dope”或“drug”,它们都有的意思。

(二)兴奋剂的危害

第一,从医学角度上讲,使用兴奋剂对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健康极其有害,有些危害甚至是终身的,不可恢复的。含有兴奋剂的各种药物都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超常体力的支出和精神负荷给机体带来损害,使身体能量储备过量消耗,恢复期延长,生理功能紊乱,甚至造成极度衰竭死亡。长期服用类固醇可导致肝功能障碍或诱发肝癌,有的可出现异常,男性化改变,骨骼提前闭合等。

第二,从伦理道德上讲,运动员通过使用兴奋剂来提高比赛成绩或获取奖牌,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和国际公认的体育道德。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破坏体育“公平竞争”原则。《奥林匹克》和《体育运动国际》规定表明,体育的根本目的是增强体质,促进人体身心的全面发展。而使用兴奋剂,不仅对运动员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且违反体育道德,是体育的异化。因此,在国际体坛使用兴奋剂的势头若得不到有效的抑制,让那些“化学”运动员充斥世界赛场,可能使体育比赛成为药物竞赛,将竞技体育引向歧途。

第三,从政治上讲,一旦发生兴奋剂丑闻,对外损害国家的荣誉,对内玷污体育界的形象,对个人则是身败名裂。

第四,从体育训练上讲,兴奋剂极大地干扰了运动员的科学训练、刻苦训练,助长了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歪风邪气,影响了体育队伍的安定团结。

三、从伦理学角度分析兴奋剂问题

提到伦理学,大多数人认为它是研究道德的一门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有关道德的一系列问题,如道德的形成、发展及其变化规律,以及在特定时期内人们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道德规范等等,其实伦理学除了研究到的一系列的问题外还研究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体育是社会的一部分,伦理学的介入能够很好的处理一些体育道德问题,促进体育的和谐发展。本文主要就从道德和公平的角度分析服用兴奋剂的问题。

(一)从道德角度看兴奋剂问题

兴奋剂的问题是一种不道德的、有预谋的欺骗行为,有预谋的定义性欺骗就是精心策划阻止体育比赛目的的欺骗行为。具体的比赛由它自身的规则所决定,现在所有的比赛规则都是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然而有一些运动员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兴奋剂。可以说只要是服用兴奋剂大多数是有预谋的,事先知道的。服用兴奋剂本身就是对体育规则的挑战、对对手的不尊敬。它违背了体育的竞争精神,它把运动过程仅仅看作是追求胜利的工具,不要求过程只看重结果。

(二)从公平的角度看兴奋剂问题

公平问题一直是兴奋剂问题的焦点问题。在兴奋剂使用与禁止的理论之争上,公平问题是首当其冲的,是赞成使用和反对使用兴奋剂双方争论的焦点,也是一个不可调和的对立矛盾。1989年春本·约翰逊的医生乔·阿斯坦芬在接受加拿大新闻通讯社的采访时,曾公开向世界呼吁,让运动员自由使用兴奋剂。于是一场争论又开始了。反对兴奋剂开禁的一方认为:兴奋剂的使用打破了“公平竞争”原则,因此是不公正的。然而,赞成使用兴奋剂的一方则认为:总有一些运动员能找到途径与方法来躲开药物控制,这反而加剧了机遇的不平等;如果每个人都由自己决定是否服用兴奋剂,对所有的人来说也是公平的。当然,我们也应当承认,即使是措施再完善,检测手段再先进,总避免不了会有使用者未被检查出来而占便宜的情况发生,但从道德上来说,这不应当成为人们对之加以艳羡并起而效仿的理由。

四、结语

竞技体育主体的外部控制路径主要是建立合理的竞技体育伦理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体育道德评价是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个体内心活动等方式,对体育运动主体的行为、品质和可感知意向所作出的善恶判断和褒贬态度。竞技体育中技术运用的合理的体育道德评价机制,包括竞技体育中技术运用的基本伦理评价标准的确立,评价客体对评价主体道德权威的认可,评价客体的确认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