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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GIS;C/S模式;B/S模式
中图分类号:TP391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以往,企业信息化多数投入于物资供应、销售、财务、人力等信息系统(ERP系统)的建设。煤矿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及历史背景与一般的制造企业不同,矿产资源开发是一个复杂的巨大系统和过程,矿山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需要“量身定制”,以工具化、构件式设计出来实现矿山的不同需求,同时考虑信息系统的集成性和开放性。虽然个别煤矿通过采购软件初步建立了相关煤矿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一些不同层次的应用,但各自选用的平台差异性大,缺乏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导致“数据孤岛”现象突出,对集团化管理造成严重的阻碍。
一、系统总体架构
系统由两大部份组成,即:基于C/S模式的后台管理和基于B/S模式的WebGIS前端应用,系统整体结构采用分层的逻辑设计,自下而上分为3层逻辑架构,即:数据层、业务层和用户层。
系统架构主要体现在多源矿井数据组织、存储与管理,业务逻辑与数据处理,成果信息表达3个层面,3部分相互衔接与关联。为此,系统整体架构基于B/S与C/S结合,实现是B/S架构的信息管理与三维、二维图形管理,以及信息共享。
系统的总体技术架构如图1所示。
二、系统网络结构
根据系统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系统将来对数字化矿山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现有资源整合的需求,整个系统需要构建在网络环境下,通过高速宽带网络实现不同部门间协同与共同工作,因此系统网络从结构上分为两个部分:对内企业内网与对外互联外网。
对内企业内网主要指以集团数字矿山网络数据中心为中心,以星形结构形成的数据存储、管理、共享与应用环境。
对外互联外网主要是指外部用户通过Internet访问系统的各种信息,其主要面向的对象是互联网用户,如图2所示。
企业内网:用于C/S模式的企业内部用户的软件应用。
互联网服务:用于B/S模式的集团、矿业公司和下属各矿用户的软件应用。
三、系统功能
系统运行于Windows平台上,使用C#语言,基于SuperMapGIS平台软件二次开发,应用于煤矿矿图管理领域,由 C/S模式的矿图管理软件MineGIS和基于B/S模式的矿图MineWebGIS二部份组成,实现矿图的分类和分级管理,二三维浏览查询和Web矿图,并实现与其他矿井监控系统数据接口,实现矿井矿图管理的规范化、数字化。
(一)系统(C/S部分)软件功能
系统后台管理软件采用(C/S模式)主要实现系统所涉及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的维护和管理。具体功能如下:
1.权限管理
(1)用户管理
在系统后台管理(C/S)端,对相应用户进行管理,包括用户的添加、修改与删除等功能。
(2)角色管理
为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性,不同角色应该具备不同的权限,避免不正确的操作导致系统数据的丢失,需要对不同角色进行权限分配。
2.矿图管理
矿图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数据,对矿图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利用对于矿山的科学化生产管理决策有着十分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作用。
3.矿图浏览
实现二、三维矿图的显示、放大、缩小、漫游和全图显示功能。
4.查询
通过矿井属性字段查询矿井,以列表形式显示查询结果。通过矿图属性字段查询矿图,以列表形式显示查询结果。
5.数据导出
将查询结果导出成Excel格式,将当前地图窗口导出成图片格式。
6.系统设置
矿区行政代码的添加、修改和删除。矿图分类代码的添加、修改和删除。
通过日志管理,记录每个C/S端用户的操作日志,以达到保证系统安全的目的。
(二)系统(B/S部分)主要功能
系统(B/S部分)基于IE浏览器主要实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浏览、查询、统计等功能。具体功能如下:
1.主地图操作
主地图是指作为基础地图的谷歌地图、天地图等。
(1)地图浏览
实现对主地图的放大、缩小和浏览等操作。已达到对整个集团48对矿山的分布情况以及显示各对矿山的地理位置。
(2)地图切换
切换显示谷歌地图、天地图等不同的地图,以及在地图、影像、地形之间切换。
2.矿井操作
根据行政分级定位矿井,点击矿井范围图显示矿井信息,根据矿井主要信息在Web端查询矿井。
3.矿图操作
点击不同矿井显示分类矿图列表,打开矿图,显示矿图信息,进行缩放和平移操作。
4.监控信息
在接入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的情况下,显示人员定位信息。在接入矿山瓦斯监控系统数据的情况下,显示瓦斯监控信息。
5.二三维联动
二维矿图与三维场景联动操作。实现矿图的二三维联动浏览。
6.系统设置
(1)个人信息管理
用于管理用户个人基本信息。
(2)用户管理
本系统中的用户包括数据中心管理人员、集团公司、矿业公司、各子公司以及所属各矿等不同层次,不同行政级别权限不同,对不同用户要指定相应的权限。其中数据中心负责系统维护和总体管理,集团公司用户的权限包括整个集团的数据浏览以及用户管理,各矿业公司管理本公司所属各矿的用户以及相关资料数据,矿山用户只能对本矿的资料数据进行维护和使用,用户管理包括用户的添加、修改、删除和角色指定。
(3)矿井简介管理
管理集团公司、各矿业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和所属矿山的简介。
结论
矿区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了集团―各矿业公司―所属矿山三层次的链接,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完成了集团下属生产矿井主要巷道系统的三维建模,建立了矿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为集团全面推进信息化矿山建设打好基础,同时便于集团公司对所有矿井基本情况的集中了解和掌握,为重庆能源集团数字化矿山管理和应用打下了坚实的数据基础,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矿图数据技术支撑,可以更大程度地提高劳动效率和节约成本。其发展和广泛应用,必将促使集团煤矿的生产管理向信息化、自动化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平;矿业用地
中图分类号:[T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一、矿业用地的基本含义
建平县共有采矿权125个,涉及矿山企业97家,经调查,各类采矿用地占地总面积31525.605亩,其中依法批准用地面积3724.738亩,未经批准用地面积27800.867亩(其中耕地971.84亩)。
通常来说,矿业用地是因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而使用的土地,应包括勘查(探矿)用地、采矿用地及选(洗)矿场、尾矿(砂)库、废(矸)石压占用地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发放《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时规定了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但这绝不能等同于矿业的范围。一方面,开采矿区范围明确规定了是空间范围;既有平面上的直角坐标圈定范围,也有垂直的高程范围,而长期以来,土地使用范围通常只标示由界址圈定的平面范围。但在今年出台的《物权法》中有了新的规定。《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设立,分别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也就是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是一个空间概念,同一块建设用地,可以设立多种使用权。因此,新修订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2007年11月1日施行)也相应作出了规定。另一方面,矿业用地本身相对复杂,既有露天开采,又有井下开采,既有矿区用地,又有配套通道及生活设施用地,既有永久性建筑,又有临时性建筑。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有关供开采矿产资源赋存位置、井巷工程设施分布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至于工业广场所使用土地的范围,则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划入开采矿区范围。对于采矿区范围规定的土地是否全部属于矿业用地,还是只有坑口、井口占用的土地属于矿业用地,工业广场是否全部属于矿业用地,类似的问题一直都有存在争议。
二、矿业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1.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原因
《矿产资源法》未对矿业用地进行专门规定,关于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规定比较原则,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除对勘查矿产资源规定了临时用地制度外,对开采矿产资源用地缺乏具体规定,对矿业用地准入条件、取得方式各程序、矿业用地优先权、相邻关系等问题都没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导致矿业用地法律依据不甚明确。
2.历史体制的原因
由于《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分别由原来的国家地矿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各自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不因土地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为此,国家地矿部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时没有考虑土地因素,发放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认为获得采矿权就可以进行采矿生产,造成大面积违法用地。
3.变更开采方式的原因
在设立采矿权时,由于没有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工程控制、储量赋存、地质条件等工作不成熟,就设立了采矿权,规定了开采方式,但在具体采矿过程中,所设计的开采方式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符,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部分矿山企业在没有按法定程序变更开采方式的前提下,擅自改变开采方式进行生产,造成了大面积的违法用地。
4.矿业用地的取得方式不尽合理
当前法律规定的矿业用地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划拨、出让、农村集体企业自营或联营使用本集体土地、临时用地等。这此方式有的取得程序比较复杂,有的取得成本较高。比如,法律规定矿业用地涉及到集体土地时,一般要由国家征用后申请使用土地。但随着我国矿业权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矿业权主体是多样化,行使矿业权的目的更多表现为矿业权人的利益,矿业用地征地为法律规定征地“公共利益”的目的相矛盾,同时也带来补偿安置等一系列的难题。
三、做好矿业用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1.做好矿业用地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工作
在修编土地利用总结规划时,要结合经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鼓励开采区内的开采用地予以充分考虑,切实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在规划上为国家鼓励开采的重要矿产资源项目提供用地保障。而对开采砂石等建材类矿产,因采矿大多会破坏土地表层,出于严格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考虑,必须限制新设采矿权。
2.做好矿山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对已经形成的矿业违法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要坚决进行查处,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在进行查处的基础上,有永久性建筑物及设施的用地,提供用地指标,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对浅层开采、堆放矿石(废石),能够恢复治理的用地,矿山企业可以采取租用或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治理方案并交纳足额的保证金,并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后,可以占用土地,在采矿行为结束后,对土地进行恢复治理;对于在采矿后不能恢复治理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
3.规范采矿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新矿山建设前,采矿权人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根据采矿设计方案,对永久性建筑物及设施用地和无法恢复的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可以恢复的用地办理租用或临时用地。只有在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进行采矿行为,对矿山未批先采、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行为,从严查处。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康辉小陈”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资源要素保障。2021年完成用地报批组卷13个批次,获批面积2093.22亩。全年供应土地127宗、面积2325亩,其中划拨62宗、面积1019亩,出让65宗、面积1306亩,出让价款25724万元。启动实施新增耕地3149.84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批指标4009.54亩,完成增减挂钩指标归还3035.54亩。完成地票交易4089.13亩,成交价款44233.62万元。编制上报土地成片开发方案24个,全部获得审批。
(二)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一是强力推进“五未”土地处置,根据《宣州区“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形成存量资源图谱,并制作成“一张图”。2021年度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43亩、供而未用594亩。二是积极开展“标准地”改革工作。2021年已成交的标准地2宗,面积70.03亩,成交价款795万元。宣州经济开发区2021年7月制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三)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初步划定了宣州区永久基本农田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二是完成了市级村庄规划试点水东镇祁梅村村庄规划编制,启动了区级村庄规划试点水阳镇新珠村、洪林镇南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四)优化自然资源管理
1.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保护。一是在“三调”初步成果基础上,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二是广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三是完成扬子鳄保护区整改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
2.有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一是实施了3个在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项目,修复面积16.876公顷。二是实施了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面积4.32公顷。三是全力推进利用市场化方式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3.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完成宣州区青峰山枣子沟大型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13亿元。二是完成茶山、幸福两个矿山剥离物有偿处置试点,矿益权收益2057.87万元。三是完成《宣州区矿山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四是全面开展2021年度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坚决落实《宣州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后核查,妥善转移安置“烟花”过境期间受灾群众,未发生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五)强力推进“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完成宣州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专项问题总计7个项目, 共640套房屋。首次登记了640套,完成率100%,已办证到户618套,办证率96.56%。二是启动宣州区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摸排统计,宣州区逾期未安置项目共3个、585套。根据“一项目一政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强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1.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双招双引”引领的十大新兴产业特别重大项目以及延链补链强链的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以上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2.深化“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全域治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800亩以上,节约高效保障项目用地。
3.全力推进新增耕地和增减挂钩工作,全年计划实施新增耕地2000亩、增减挂钩1500亩,合理有效利用增减挂钩指标,兜底保障所有项目用地需求。
4.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是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三线划定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根据《宣州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村庄规划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宣州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5.积极推进宣州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有关乡镇和街道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二)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区、镇、村三级田长体系,落实田长责任。二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2.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对全区16家在建矿山实施“边开采、边治理”。二是根据《宣城市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区在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对符合条件的矿山积极运用市场化方式进行修复。三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争取不少于50%的矿山企业能够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3.全力做好宣州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一是做好宣州区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和宛陵林场国有林权确权工作。二是推进林权登记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1、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服务。我们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合理编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业、商住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计划。密切跟踪用地报批进度,关注各类项目报批前期工作,百分百完成农转用报批。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实行“二个强化”: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全程管理,把握每个关键环节,项目立项、选址、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环评、土地征迁要环环紧扣。
2、努力挖掘潜力,开展建设用地的复垦。计划在九子村复垦20亩,*废弃盐田*区块330亩,争取在20*年立项,在20*年完成,增加我区可用地指标。
3、集约利用土地,加快供地步伐。一是争取对20*年农转用项目供地率达到100%。二是抓好20*年前农转用后的供地率。我区1999年-2006年转而未供地的土地有5333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365亩,对于这些未供地的土地,我们要加大力度,对可供的地块,进一步督促项目业主进行供地,特别是对金鳌园区500亩未供商住土地,要力争部分供地开发。对于市级项目包括拆迁安置,要通过市国土局对市级项目督促供地。三是抓好供后未动工项目的建设。我局将对全区超过1年未动工的闲置土地做一次大清查,根据我区的情况,由政府原因未动工的,要加强力度;对于自身原因供后未动的闲置土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分别采取收取闲置费、有偿或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有效机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同时,要做好供地的批后监管工作,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容积率动工建设。
4、规范土地公开出让工作,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健全工业用地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二是实行“净地”出让,对拟出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做好拆迁、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三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增强供应宗数,吸引更多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四是充分发挥土地储备机制作用。拓宽收储渠道,在盘活土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土地储备的“储水池”作用。加强储备土地运作,加快储备土地出让步伐,促进资金流通,减轻还贷压力。20*年重点抓好医化园区八塘用地、葭芷物流园区、桥东社区、洪家中心城区等20*年已农转用和已上报农转用的1200多亩工业用地和690多亩经营性用地的公开出让工作。同时还要利用20*年用地指标出让约500亩工业用地和约200亩的经营性用地。另外还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完成原水晶厂、工人路海正集团公司原厂区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出让工作。在出让前,我们还要打造诚信政府,做到如期交地、如期开工建设、如期竣工投产。
二、继续挖掘土地开发潜力,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1、做好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工作。一是强化农田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一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的规定,加大年度考核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举措,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基本农田的实时监管。三是做好基本农田示范乡镇建设,在*街道示范区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完成前所街道基本农田建设,其他街道在2009年完成。
2、开展造田造地,拓展用地空间,解决*的用地占补平衡问题。省政府有可能取消折抵指标,计划指标的数额将有增大,如向外代建,则存在着价格高,难度大等问题。但是由我区土地开发资源非常贫乏,唯一能垦造耕地的途径只有涂滩围垦和零星的废弃园地。*目前能垦造的,只有规划用途为绿化长廊的区块,且成本较高。因此,为了解决占补平衡,20*年重点要做好围垦补充耕地工作。十塘二期已立项的800亩,要在20*年3月底完成,完成用于解决20*年用地的占补。同时还要抓好椒北水果场二期100亩的造田造地项目,争取在20*年立项并完成建设。同时还要注重提高垦造耕地质量强化,补充耕地质量理念。
三、落实保护耕地责任,推进土地执法水平
1、建立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做好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工作的参谋,推动各极政府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这项制度的落实。镇、街道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并进行严格的考核责。借鉴外县市的一些经验做法,实行国土资源保护职责与镇、街道用地报批挂钩的办法,转变“重批地,轻管地”,“重用地、轻开发”现象。
2、进一步完善执法巡查责任制。全面推行统一规范的巡查登记台帐,继续实行执法巡查违法用地周报、月报、季报和即时报“四报告”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一至二个镇、街道推广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为执法监察工作及时提供信息。进一步全面实施挂牌施工制度,着力制止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降低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率,实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95%以上
3、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规范化和“以图管地”新举措。有计划地实施全区以图监察,直观地反映全区国土资源监察动态,随时掌握依法、违法用地现状和动向,为即时监察、形式分析、动态跟踪、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巩固“双违”整治执法成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关于*市*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继续对农村私人建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进行全面监管,始终保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努力查结遗留案件,加大公开办案力度,对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实行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曝光,扩大案件查处的社会影响和教育面。要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横向协作,整执法力量,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5、强化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的精神,多管齐下,狠刹农村集体土地违法用地歪风。
6、紧紧围绕“办结力度降低总量”这个主题,抓好工作。20*年全面实行“重心下移、降低门槛”,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调处初访作用,努力将案件调处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创新工作机制,重点落实“排查”、领导包干、“月挂牌销案公开监督”等制度。着重抓好“初信初访”案件,集中调处“三访”“四访”案件,努力实现的调处报结率95%以上,复查、复核率控制在4%以内,直线电话反馈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抓好规划实施,夯实基础工作
1、完成规划调整,合理安排用地指标。20*年,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全区已有8000多亩的用地空间被盘活,这势必导致20*年建设用地需求猛增。但每年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数量都不大。因此,20*年的用地计划安排,要早作准备,合理安排,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2、及早着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到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期,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将可能逐步开展,最迟到2009年,省里将再次布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因此,我区应提早做好准备。
3、加强地籍基础建设。一是开展二轮土地调查,争取明年上半年完成农村部分二轮土地调查,并开展城镇部分的土地调查。二是开展日常地籍信息系统的图形管理。三是抓好日常的土地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建设用地选址、预审、村民建房的规划选址,土地抵押登记等工作。
4、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市、区、国土所互联信息化网络,建立基于统一技术框架的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平台,实现建设用地审批、公文流转、档案管理等系统网上运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1、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及时编制20*年度突发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强化地质灾害防御基础工作;二是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工程治理工作,全年要完成2处隐患点的治理;三是及时做台汛期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避让工作,执行汛期明白卡、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害速报等工作,确保台汛期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2、继续做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参与生态区建设,按照“改善景观、开发矿地、拓展应用,增加用地”的治理思路,经济、有效地治理废弃矿山。全年要完成3处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任务。进一步探索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废弃矿山竣工验收制度。
3、深化矿山管理规范工作。在20*年要力争推出1个大、中型矿山投放市场。加强对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开矿山、工程性矿山、废弃矿山的动态巡查,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矿业秩序健康有序运行。
七、提高队伍素质,优化管理体制
以“打造一流队伍、铸就一流作风、勇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努力营造抓培训、抓调研、抓创新,比业务、比质量、比贡献“三抓三比”的良好氛围。
1、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着眼于素质提高,创新教育载体,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力求学习有计划,学习形式多样灵活,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学习教育重点突出预防职务犯罪,邀请检察院反渎职局领导来给系统干部职工授课,力求取得实效。同时,还要建立岗位学习为主,集中培训学习、继续教育为辅的教育培训模式,落实教育培训负责制。
但是,政府廉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造成大量失地农民;另一方面,矿山企业土地税费成本巨大,矿企叫苦不迭。
2012年4月18日,中铝集团广西平果铝业采矿“临时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带队的验收组验收,这为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打开了缺口。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土部咨询中心专家李显东认为,该项改革,实质是通过对“临时用地”政策的灵活运用,以土地典押形式,代替征收出让的方式。
逼出来的改革
平果铝土矿,属于堆积型露天开采矿藏,矿石就混迹于坡地、台地、谷地、峰丛洼地的耕地泥土中。每开采2000吨铝土矿,要占用1亩耕地。
中铝广西铝业分公司(下称“广西铝”)总经理武建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按现有规模,采矿占地每年将以3000亩速度递增;整个矿山采矿用地近10万亩,其中耕地占比超90%,约占平果全县总耕地面积1/5以上”。
按法定的“征地/出让”模式,平果县将有超过9万亩耕地被征收,近10万农民获得一次补偿后失地;而广西铝则获得50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但其真正有效利用时间不过两三年。这些土地远离城市,交通不便,很难进行工业开发,只能“按法律复垦,还不准撂荒”。
“这对农民、地方政府和企业,都难以接受”。广西铝矿山部主任向瑞群介绍,仅为获取采矿用地,企业平均每年花费1.9亿元;加上复垦、维护,“土地费用占到矿石开采成本的40%以上”。
这些土地,成为企业的鸡肋:到2005年试点开始前,广西铝已“积攒”了3000多亩土地,“曾试图种树、种菜、种粮、养猪,进行复垦后的利用;但是山间土地过于分散,最大一块耕地面积也不足2亩”,企业难以规模化经营。
而把这些花巨资“买来”的工业用地无偿划拨给地方,再次审批后变为农业用地,无偿归还给当地农民种植,“企业从心理到国有资产管理都难以接受”。
按现有征地补偿办法,平果当地农民只能获得相当于征收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10-19倍的补偿;按2005年价格,每亩土地补偿金平均不到1.9万元。
“矿地”矛盾因此尖锐。平果村民抗拒铝矿征地的事件时有发生,破坏矿区道路、阻挠设备进场等司空见惯。
平果县县长韦正业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矿征地模式僵化,造成农民利益直接受损;诸多的社会民生问题,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压力”。
“临时用地”突破
2002年2月,平果县政府和广西铝双方联合调研后,提出了改革方案――铝土采矿用地“由原来的征收方式变为采矿临时用地”;2004年4月,双方联合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2005年7月1日,国土资源部批复了该全国首个“采矿临时用地”试点。
李显东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这个改革方案,参考了《土地管理法》第5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临时用地的有关条款;还参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中的第48条,即“企业采矿、取土占用土地不超过3年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参照临时使用土地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在此方案中,明确采矿临时用地续办手续最多2次,即4年;依然须履行审批、监督、复垦、验收等程序。
临时租用农民集体土地,因不改变用地性质,且仅限于采矿用地,故企业不用再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税费;
而农民的利益,则基本没有受损。临时用地补偿费用,采取接近征地出让方式的补偿标准执行。以2005年玉米旱地为例,补偿金额达到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的17倍,约计1.9万元/亩。
“与以租代征违法用地不同,广西铝的‘临时用地’改革是在政策允许范畴内,依据现有法律框架,有相关完整配套政策作为保证的改革”,李显东认为。
截至今年3月底,广西铝已累计完成五个批次、约8403.5亩的采矿临时用地报批手续,已实际获得土地7005亩,累计实施完成工程复垦约3330亩,实施还地1802.114亩,其中耕地1318.24亩。
博弈
此次改革,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桎梏。但如何确定补偿标准、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成为改革成败关键。
2004年12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项目》专题工作会议指出,“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依旧按征地出让方式的补偿标准,执行缺少法律依据,补偿费用过高,不能体现改革、创新、损失对等的原则”。
在临时用地补偿方案出台伊始,曾以2004年玉米旱地为例,补偿金额被确定为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的11倍,约计1.24万元/亩,但这遭到当地农民大范围抵制,改革被迫停止。
2006年6月,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被提高到“平均土地收益的14倍”,约计1.57万元/亩;还地耕地不足部分的差额补偿费,作为生物复垦保证金,还地时按实际支付。
但是,农民依然反对;改革再次陷入扯皮、停滞。
彼时已是2006年6月,广西铝第三期铝土矿工程建设马上就要动工,现实形势,已容不得更多拖延。
武建强最后做出选择,“改革的最根本原则,是不能损害当地农民利益”。
根据平果铝矿历年采空区平均复地率70%的实际情况,在办理用地手续同时,矿企提前支付了30%的还地耕地不足部分差额补偿费;如实际还地不足部分超过30%,还地时则另给予补足。
经过三次修改,临时用地补偿金额最终被确定为“以2005年玉米旱地为例,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的17倍”,约合1.9万元/亩。
这笔钱,将如期全额支付到平果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费专用帐户,再由县国土资源局全额支付到农民手中。
至此,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与50年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几乎一致。
2006年8月12日,第一份采矿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在平果县马头镇那良村村民小组签订;3天后,该采场剥离、采准施工完成,投入采矿生产。
群众监督复垦?
向瑞群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历史上,复垦土地属于企业所有,只要复垦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即可,“企业既没有复垦动力,也缺少复垦监督”。
但实施复垦还地改革后,无形中等于引入了复垦质量的第三方监督。“无数双村民的眼睛都在盯着你,因为他们知道,这片土地的主人4年后还是他们”。
农民要求不仅是简单的复垦,而是要在复垦的同时完成农田改造。仅马头镇那良村和感桑屯的约680亩采矿用地复垦,石牙爆破量就达到了5391立方米,基层平整垫土约22.7万立方米,耕种层剥离土铺垫量达7.1万立方米,修筑防排水沟5862米,机耕路1158米,共计投入大型工程设备600多个台班。
“采用新用地模式后,仅工程复垦,每亩就新增投资4000多元,复垦进度和质量大幅提高”,向瑞群说。
马头镇龙来村的一位村民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还回来的地比原先的好。不但平整,还有排水渠和机耕路,石崖子也被炸掉,原先的两块地变成了一块整地,更方便耕种;地力也不错,现在甘蔗亩产有4000多公斤,与当地同地类农作物产量相当。
矿企有设备、有技术,组织能力又强,“若能有机制的投入到农田整治,完成农民和地方政府难以胜任的工作,大幅提高耕地质量,扩大机耕地和水浇田面积”,平果县县长韦正业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使得农民安居乐业,这是企业支付给地方政府再多的税费也换不来的”。
2008年第一批复垦还地以来,平果当地农民们看到了临时用地的实惠,纷纷要求实行“临时用地 ”,阻碍矿山经营的情况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