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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范文第1篇

一、现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现状

2014年6月30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ACS)完成了全国的推广上线。ACS利用数据集中和网络连接的优势,对会计核算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进行完善与流程再造,从加强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防控重点,通过“小前台、大后台”的岗位设置和流程管理,强化业务过程控制,前移风险防范关口,提高防控和监督效能,更好地保障了人民银行会计资金安全。业务监督子系统作为ACS的应用子系统,位于ACS应用层,利用会计核算数据全国集中的优势,同步实现监督系统的全国数据集中。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以风险监督为目标,通过监督范围参数化、监督要素参数化、监督内容参数化、监督方式参数化和任务分配参数化的参数化管理模式,实现了风险业务实时监督、重要业务全部监督、一般业务随机抽取、凭证影像逐笔核对的监督要求。人民银行各省会和地市中心支行均在ACS中设立了市业务监督中心,业务监督中心设置了业务监督岗和监督主管岗,业务监督人员通过ACS业务监督子系统对本级及辖内ACS营业网点的参数类业务和特定业务进行实时监督、对重点业务和一般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原始凭证与凭证影像一致性进行监督、对查询和查复业务进行监督、对设定范围内的重要会计账户进行监督、对被监督机构ACS系统操作日志进行监督、对网点已确认对账结果的账户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业务监督效能,保障了资金安全。

二、现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2014年,人民银行对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监督部门,事后监督职责按业务条线分别交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因此,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职责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从内设机构条线管理上来看,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相应的承担着对地市中心支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但目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作为ACS的市业务监督中心通过ACS业务监督子系统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作为ACS的省级运管中心通过系统对全省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管理,但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中各市业务监督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并未推送给ACS省级运管中心,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无法通过系统直接获取辖内各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情况。同时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本级仍然保留了事后监督部门,对本级及辖内营业网点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但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是并行关系,并无管理关系。这种管理体制在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便。

(二)制度相对滞后ACS上线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方式、业务处理流程、业务操作规范等多方面均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相应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模式和监督流程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目前人民银行只出台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范》等规范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的配套制度,并没有出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的相关制度,导致业务监督人员只能依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的配套制度并参照2004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凭个人对文件的理解以及过往的业务经验开展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

(三)业务监督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目前,ACS的处理机制是各营业网点受理、审核业务凭证,并将凭证影像信息上传至业务处理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对凭证影像进行切片录入,正确无误的系统将自动记账处理,处理成功的会计核算业务系统再自动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在此业务处理机制下,部分业务监督人员会简单认为需要监督的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被业务处理中心审核通过并记账成功,监督工作只是简单的业务重复核验、凭证整理归档,未意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调整后,很多原事后监督部门人员并未人随业务走,导致支付结算部门中承担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新手,他们往往没有事后监督工作经验,且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监督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以及自身业务技能水平不高,致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效能未有效发挥。

(四)实时监督效能发挥有所偏差ACS业务监督子系统新增了实时监督功能,对参数化设定的部分业务实时推送到业务监督中心,由业务监督人员当日完成监督,改变了以往“T+1”事后监督的模式,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了。但目前需要开展实时监督的业务主要是开销户业务,计息账户、账户基础信息、再贴现账号对应关系的设置等非凭证类业务,并未将营业网点受理的凭证类业务设置为实时监督,且从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在实时监督未完成的情况下,被监督业务仍可继续推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后续处理。实时监督仍然是事后监督,只是“T+0”的事后监督,其监督不影响业务的任何处理进程,致使实时监督流于形式,实时监督效能未发挥。

三、加强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效性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建议人民银行能够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实行垂直化管理,从上之下明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目前ACS及其业务监督子系统的运行维护职责从上之下均是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因此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职责也应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从上之下均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同时建议人民银行能够修改ACS后台程序,将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中各市业务监督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推送至ACS省级运管中心,以便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掌握全省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全省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

(二)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建议人民银行尽快出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监督规范或操作指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工作流程、监督资料传递程序、风险防控重点等内容,以确保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章可循。用统一的、规范的业务监督标准来明确业务监督人员的监督行为,把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的最后一道关口。

(三)提高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事后监督工作是对会计核算业务风险实施自我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是保障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业务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应不断组织对业务监督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保证业务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培训同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特殊业务和重点业务监督的专业化培训,或通过建立业务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定期岗位交流机制,以提高业务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使会计核算业务监督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充分发挥实时监督作用ACS作为直接参与者,一点直连接入第二代支付系统、一点完成清算。在现行业务处理机制下,不管是ACS内部资金汇划还是不同金融机构间资金汇划都做到了实时处理、实时到账,因而对风险控制的时效性要求将非常高。因此,建议将重点业务和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汇划业务纳入实时监督范围,同时修改ACS相关程序,将实时监督嵌入业务处理过程中,即被监督营业网点操作员受理的特定会计核算业务在经网点主管审核后,先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进行实时监督,审核监督无误后再推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切片录入,处理成功的再自动入账处理。真正做到将监督关口前移至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复审和校验,以充分发挥实时监督效能,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1]钱珍玉.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发展与事后监督转型探讨[J].福建金融,2014(10)

[2]仇瑾.构建核算数据集中背景下的新型央行事后监督模式[J].吉林金融研究,2015(4)

[3]黄圆.基于事后监督视角的央行会计核算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5(7)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 完善改革 服务监督 思考

随着国家 “阳光财政”管理体系的不断建立,綦江县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管理体制的一种创新,改革成功运行近三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它不仅能规范单位会计行为,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规范化运作程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打造了阳光财政的新模式。但也存在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带来的诸多问题,如:财政各项管理体制协调运行不够好;集中核算与单位资产管理相脱节;缺乏规范可行的经费控制标准和开支标准;核算会计无法对费用开支真实性进行监督,核算会计的事务性工作量极大等。要使会计集中核算成为一项长久运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本文就继续深化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做好服务与监督关系谈以下浅见:

一、集中核算下服务与监督的基本内涵及辩证关系。

会计监督 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

部分,它的基本内容是依据财政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监察的一项管理活动。会计集中核算所指的监督职能是主要体现在对单位财务票据的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其财务票据及行为合法、合规、不违备财经纪律。

会计服务 就是做好会计本职业务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会计集中核算所指的会计服务就是要用服务的理念去提升工作水平,要求必须转换自身角色,并能站在单位会计的角度真切地为单位服务,运用所掌握的财务知识、法规政策和会计信息,积极主动地为单位财务管理出谋划策服务于单位经济发展,提出有效的财务分析建设。

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服务是监督的前提,监督须依靠服务,服务只是手段,监督才是根本,必须将有效的服务寓于监督之中,才能真正做好监督,发挥好监督的效益。

二、服务与监督关系的两种误区和带来的问题。

(一)重监督,轻服务。这是集中核算刚起起步时可能产生

的一种情况。在核算中心成立之初,由于各项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都处于摸索阶段,核算会计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也不甚了解,处理具体业务的灵活性不够好,与单位的良性协调沟通做得还不够好。这项改革使较为保密的财务工作一下置于财政的阳光监控之下,或多或少会触及个人及单位的小团体利益,这样不仅会使部分单位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和意见,产生一定的反感,总会认为财政局在“集权”。从而也会对其它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无形中产生一定的压力,这种监督成分过重的的管理体制也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势必产生诸多矛盾。

(二)重服务,轻监督。这是集中核算运行了一定时间以后可能存在的状况。由于集中核算工作时间稍长以后,单位财务在票面上已得到较大的规范,起初的抵触情绪也会逐渐消逝,核算单位有时会把核算会计当作自己的会计使用,这样对推动会计核算工作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会导致各单位对核算会计的依赖性较强,大小事务均以核算会计为主,致使核算会计的事务性工作日益加大,单位的主要事务和财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到核算会计身上,票据真实性审核又存在缺失,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作用和效果不明显。

三、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和途径:

会计集中核算在试点和运行中,必然利大于弊,继续深化完善改革势在必行,任重而道远,我们完善改革关键就是运用科学发展的要求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

(一)做好服务,用宗旨意识指导具体工作。服务是监督的前提,在服务的基础上去监督,监督职能才会良性运行。

1、掌握工作方法,增强良性沟通。一是热情服务。我们的核算会计在具体应不管是自己本职核算业务范围内的事务,还是其它业务问题,只要预算单位有问题咨询都应热情解答或帮助解决,让所服务的单位把你当“自己人”,这样单位才会实事求是的与你交流财务的真实情况,给你说说知心话。二是转变角色。站在单位的角度思考财务问题,增强沟通,努力消除预算单位的不良抵触情绪,得到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让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会计能自觉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三是提升层次。不仅要用满腔热情去做好我们本职的记账算账会计业务,更为重要的是要提升我们的服务境界,努力将会计核算信息和成果转化为管理效益,多为单位提出可行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建议,引导单位经济发展。

2、杜绝不良态度,树立服务理念。态度决定一切,我们核算

会计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单位服务的思想,在具体业务处理中,应坚决杜绝的态度有:一是“逃避”。有的认为反正这笔不合规支出,与我无关,对我来说可懈掉责任,对违规行为不予理睬的消极思想。二是“失职”。有的会计因与单位服务的时间一长,便打不开情面,处理问题不讲原则,造成监督乏力,助长了一些单位财务存在随意性的行为。三是“应付”。有时遇到需完善的不规范的票据,核算会计总觉得需时间和精力去督促整改,因怕麻烦,而采取应付了事的不负责任态度。

(二)讲究方法,用辩证的观点把握监督职能。服务只是手段,监督才是目的,离开了监督服,服务将没有意义。

1、原则性须坚持。一是首先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办理会计业务,提高单位财务规范化水平,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对违规的财务票据和财务行为应理直气壮地予以指出,勇于面对,原则性决不能放弃,否则小则违纪,大到违法,后果将极为严重。

2、灵活性须掌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用辩证的观点,一分为二去看待具体的会计业务,灵活地把握处理具体问题的“度”,对不规范财务票据行为的纠正整改时态度应耐心委婉,切不能生硬牵强,还应区别对待,准确把握灵活性原则。

一是应区分不同的单位,注意“侧重点不同”的原则。对业务较为单一、资金量较小的单位,对财务监督上应侧重财务规范化方面,体现在增收节支上,对监督的度应强一些,让其规范运作,更加精益求精。对财务业务复杂、资金流量大的单位应侧重于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核,应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坚持“服务发展”的理念。在某些具体会计业务处理时,对单位的发展和经济利益有重大好处,但与财务规范化要求存在一定不相符的事项,核算会计应灵活区别对待,掌握一定的“度”,坚持原则性灵与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3、方法还应提升。一是强化引导,自觉提高。增强其单位对财经法规的重要性认识,多向其灌输单位财务管理的知识,让监督的效果体现在自发自觉的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方式,使其对不规范财务行为进行自觉整改。二是找准位置,控制矛盾。集中核算有诸多权利部门和利害关系部门,核算会计必须时刻注意找准自身位置,能控制住矛盾焦点,决不能越权行事,凌驾于单位领导之上,与单位产生对立情绪,否则改革之火将会熄灭,得不到各级领导的支持,也极不利于整个财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坚定信心,用发展的观点去认识改革。

一是用主流态势的观点看待改革,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庞大的国库集中收付核算改革系统工程,在全国各地成功试点运行了多年,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财政体制改革来说也迈出的根本性的一步,改革只能前进。

二是用发展的眼光去认识改革。任何改革都完善发展的漫长过程,同样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新生的改革事物,它的发展过程必然有一个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曲折过程,所以我们必须有发展的观点来认识这项改革,坚定信心,继续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核算改革,使其成为一种适应时展要求的长久的财政管理体制。

(四)科学发展,用务实的措施去完善改革。

1、积极引导,让改革有法可依。财政部门应采取主动协调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修订和完善与国库集中收付核算改革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其这项新兴的改革有坚实的法律支撑,增强继续完善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2、把握关键,坚持重点突出原则。集中核算起步往往都实现全覆盖,致使核算会计工作量极大,一般每有都要承担十几个单位的会计核算,要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作为单纯的做账机构的观念。必须突出重点效应、优势效应和亮点效应。完善会计核算改革就是应放弃简单的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的监管,打破全覆盖,腾出人员和精力,突出在业务复杂、资金流量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种国有公司和基金核算上,只有抓好这些占据着财政支出的大半江山重点和关键,才能真正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主战场

3、创新职能,注重全面协调发展。尽早实现预算管理、国库

支付、集中核算的有机融合,彻底扭转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会计做账机构,使各项财政管理体制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事务性工作量大的现实矛盾,这样才能使核算中心逐渐摆脱机械式的柜台业务,让其有时间、精力和能力准确把握单位的经济动态及经济运行态势,真正参与和监督单位的财务管理,服务单位发展的需要。

4、加强培养,注意提高综合素质。人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同样做好服务与监督关系也离不开政治业务素质兼备的综合型人才。一是注重加强核算会计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自觉自警意识的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的核算会计队伍。只有具备较强政治素质,才能正确从事好会计核算职能,把握好工作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真正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二是不断组织会计理论知识的各种学习培训,激励职工不断提高会计知识水平,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只有具备了较高业务素质,才能提供出可行的财务分析建议和财务管理建议,才能让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能信服你,才能增进良性沟通,共同扭成一股绳推动工作的开展,集中核算的效果才会更明显。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集中核算 提升服务 加强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以及会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由会计中心负责管辖单位账户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监督的新型核算模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办事质量和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运行以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在形式上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财务管理质量。提升了事务处理节奏和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创造了新颖便捷的财政资金核算新模式。由于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尚处于尝试和摸索阶段。难免存在由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诸多问题:如各级财政管理体制相互运行的协调性;会计职责与单位职责在经济事务中责任的界定与划分;核算过程与单位资产管理过程的脱节;会计人员如何监督相关费用的真实有效性等。要使会计集中核算成为一种成熟且能够长期服务于财政管理体制的管理与核算方式,既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会计集中核算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更要协调和处理协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保证监督与服务机制的有效运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服务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及矛盾

会计的核算职能就是为经济管理归集、处理、存储和输送各种会计信息。其服务的本质就是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作用,用服务的理念去提升工作水平。在集中核算方式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摆脱传统单一为某一单位服务的模式。适应综合管理工作方法、工作环境及服务对象和自身角色的转换,用服务于大局的观念去指导会计实践;同时运用所掌握的财务法规政策知识和会计信息,恪守会计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统筹兼顾各核算单位的利益,及时准确地为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服务,并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分析建议。会计监督则是指通过用检查、稽核方式,对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性及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控制措施,以保证会计信息处理过程和结果确切无误的方法。由此可见,会计核算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则是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保证,两者之间密切关联,缺一不可。但是,受传统观念及会计处理信息量的影响,在工作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因认识差异所产生的理解误区。其表现是重服务、轻监督或是重监督、轻服务。这两种错误认识的关键在于没有真正区分服务与监督各自工作的侧重点,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把服务工作的意义人为夸大,忽视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过分强调监督工作的意义,而轻视了服务工作的效果。这两种认识势必会对提升集中核算水平产生极大的妨害,必须从理论认识上予以澄清和纠正。

二、正确把握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和途径

尽管会计集中核算方式是对传统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但由于其基本工作原理、方法和手段仍遵循传统的会计理论。由此决定了其工作的目标和目的仍在于保证实现会计功能的各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提升会计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强化会计监督意识的方法与途径进行深刻的研讨。

1.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

(1)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统领会计工作。传统会计理论的发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社会不断进步的状况下,会计理论体系和会计工作方法的研究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作为会计工作者,不能把会计工作重要的社会意义与日常处理会计业务的知识技术作用简单地等同。要认识到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的产生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会计理论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实现预算管理、国库支付、集中核算的有机融合,是科学发展观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的具体表现。彻底改变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会计做账机构的错误认识,才能理顺各级财政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财政资金运转中的各类矛盾。逐渐摆脱核算中心机械式的后台作业,使其有足够的深度和能力准确把握各单位的经济状态运行趋势和规律,真正参与和监督单位的财务管理。用科学发展的理论和观点统领会计工作的全局,是提高会计服务质量和提升监督意识的理论保证。

(2)用服务大局的观点指导会计工作。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对象是财政资金。为了充分有效地发挥财政资金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会计核算中心度其工作人员必须摒弃狭隘的本位主义思想。特别是在同时服务于多个核算单位的状况下,一定要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确定的预算处理自己所管辖单位的经济业务,以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服务于不同的预算单位,保证各项事业协调同步发展。

(3)用统筹兼顾的观点执行会计工作。根据核算单住的性质,建立适应服务对象业务工作需要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和工作机制,教育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法》履行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服务功能和监督作用在会计核算中的意义。把核算与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用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式统筹安排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并以此为保证,全面提升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和水平。

2.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关系的途径。

(1)加强财经法规和会计理论教育。掌握财经法规和会计操作技能是对每位具体从事

会计集中核算人员的最根本要求。会计工作涉及国家的多项法律法规,对于经济活动的处理过程也有细致严格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人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做好服务与监督同样也离不开政策修养与业务素质兼备的综合型人才。首先,要注重加强对核算会计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自觉自警意识的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的核算会计队伍。只有具备较强政治素质,才能正确从事好会计核算职能,把握好工作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真正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其次,要不断组织会计理论知识的各种学习培训,激励职工不断提高会计知识水平,提高会计业务水平。第三。还要了解被核算单位的工作特,最、性质、内容;既要具备处理一般性事务的基本技能,还要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特殊问题的较高能力。只有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保证会计集中核算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集中核算的预期效果才会实现。

(2)树立服务理念增强良性沟通。作为核算会计,一是要以真诚负责的态度进行服务。对于无论是否属于本职核算业务范围内的事务。只要预算单位有问题咨询。都应予以热情解答或帮助解决。以便于让所服务的单位实事求是地反映业务活动,从而便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服务单位的财务状况。二是要适应自身角色的转换。要从站在被服务单位的立场和观点出发,去分析、思考和处理财务问题。同时还要增强与被服务单位的沟通与信息交流,努力协调业务处理关系,消除被服务单位的不良抵触情绪,得到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提升服务层农。切实做好“参谋”工作。不仅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会计本职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要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将会计核算信息和成果转化为服务单位的管理效益,提出有效可行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建议,引导和促进单位经济活动的发展。

(3)用辩证的观点把握监督职能。

①掌握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业务处理原则。一是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办理会计业务,提高单位财务规范化水平。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原则性决不能放弃。对违规的财务票据和财务行为应予以指出并责令其改正,同时还要坚决杜绝“应付”、“逃避”和“失职”行为。三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用辩证的观点,一分为:地看待具体的会计业务。灵活把握处理具体问题的“度”和“量”,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但财务票据不规范的行为,要坚持予以纠正整改,准确把握灵活性原则。

把握关键,坚持重点性与一般性相兼顾原则。一要区分不同的单位,注意“侧重,最不同”的原则。对业务较为单一、资金量较小的单位,财务监督的实施应侧重于业务活动的规范性方面,体现在增收节支等非主流业务上的事项,对监督的度应强一些,使其规范运作。对业务复杂、资金流量大的单位坚持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的全面审核,加大监督力度,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二要区分不同的事项,坚持“服务与监督协同并进”的理念。对于一般经常性的工作事务,因其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真实性等方面已经过多次审核,形成了基本回定的处理模式,进行会计业务核算时,可以多从服务的满意度方面予以关注;对于非一般性的特殊业务,尤其是资金占用量大、完成工作周期长、社会影响力较为深远的重点事项。服务与监督工作要在项目立项的初始就及时跟进全程参与,既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又要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把服务与监督贯穿于整个事项实施的全过程。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集中核算 提升服务 加强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以及会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由会计中心负责管辖单位账户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监督的新型核算模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办事质量和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运行以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在形式上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财务管理质量。提升了事务处理节奏和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创造了新颖便捷的财政资金核算新模式。由于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尚处于尝试和摸索阶段。难免存在由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诸多问题:如各级财政管理体制相互运行的协调性;会计职责与单位职责在经济事务中责任的界定与划分;核算过程与单位资产管理过程的脱节;会计人员如何监督相关费用的真实有效性等。要使会计集中核算成为一种成熟且能够长期服务于财政管理体制的管理与核算方式,既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会计集中核算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更要协调和处理协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保证监督与服务机制的有效运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服务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及矛盾

会计的核算职能就是为经济管理归集、处理、存储和输送各种会计信息。其服务的本质就是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作用,用服务的理念去提升工作水平。在集中核算方式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摆脱传统单一为某一单位服务的模式。适应综合管理工作方法、工作环境及服务对象和自身角色的转换,用服务于大局的观念去指导会计实践;同时运用所掌握的财务法规政策知识和会计信息,恪守会计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统筹兼顾各核算单位的利益,及时准确地为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服务,并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分析建议。会计监督则是指通过用检查、稽核方式,对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性及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控制措施,以保证会计信息处理过程和结果确切无误的方法。由此可见,会计核算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则是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保证,两者之间密切关联,缺一不可。但是,受传统观念及会计处理信息量的影响,在工作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因认识差异所产生的理解误区。其表现是重服务、轻监督或是重监督、轻服务。这两种错误认识的关键在于没有真正区分服务与监督各自工作的侧重点,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把服务工作的意义人为夸大,忽视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过分强调监督工作的意义,而轻视了服务工作的效果。这两种认识势必会对提升集中核算水平产生极大的妨害,必须从理论认识上予以澄清和纠正。

二、正确把握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和途径

尽管会计集中核算方式是对传统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但由于其基本工作原理、方法和手段仍遵循传统的会计理论。由此决定了其工作的目标和目的仍在于保证实现会计功能的各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提升会计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强化会计监督意识的方法与途径进行深刻的研讨。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筹资方式;现状;选择

一、大数据背景下计财业务系统的研究意义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计财业务已经从电算化发展至网络化,进入大数据时代,进而发展至基于信息化平台的业务背景。正是由于在大数据的环境中,对数据的收集、处理以及分析等方式均不同以往,信息化使得对数据的应用更为防范,从数据中能够发掘的到信息也更为丰富,从而对计财工作的方式和深度产生了较大影响。计财系统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财务数据,因此信息化使会计工作发生了深远的变化,计财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和高效率为加强财务预算以及内部财务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的突破点,有助于推动计财工作的进步以及内部会计监督的创新发展。

二、计财业务系统在内部监督应用中的不足之处

(一)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中科学性不足

在预算监督的过程中,多数单位的预算科学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对预算的编制,在单位编制预算的时候,一方面是预算的方法,其科学性还有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存在不足,如仅对各部门上报预算进行简单加总,或者各部门的预算数据是根据上一年的数据简单加总而来,缺乏针对本期的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合理预测后得到的有效预算数据。另一方面是对财务数据的分析方式上,预算的编制和监督工作虽是计财部门的业务之一,但是这项工作是需要单位各部门合作完成的,并不能简单理解为计财一个部门的业务活动,由于编制预算时,对下一期的数据情况本部门是最了解的,所以计财部门对预算数据的分析需要建立在其他部门的分析结果的基础之上,否则预算的结果更容易产生较大的差异。

其次是对预算的执行与效果的控制方面存在着不足,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过程中,首先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还比较有效,此外对预算的分析控制也有待加强。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方面,如出现管理层级分工不明、单位对预算约束置若罔闻、预算标准的调整管理不利使得预算标准随意变化、未制定有力预算执行实时控制等现象,诸如此类问题均会削弱预算的执行效果,也会影响计财部门对预算进行监督管理的力度。此外,对预算进行分析时,不仅仅是对单位的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计财部门还需要对预算的各类指标随时进行分析,以应对单位运行面临的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并对超预算等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和管理。

(二)计财业务系统在核算监督中存在的不足

在会计监督的核算业务中,计财部门的会计核算功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计财部门在对单位系统的内部监督过程中,对会计科目的合规性监督,亦是内部监督的重点。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监督单位的会计科目是否按照计划财务的管理要求,按其标准科目体系来设置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部分单位在会计科目的设置方面,监管不力,存在着会计科目不合理的现象,一些资金没有按规定计入相关科目,或者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等,这会严重影响单位的财务安全,影响单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降低计财部门内部监督的效率。

其次是在对单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时存在的缺陷,计财部门对原始凭证的监督验证,是保证单位资金使用安全,甚至反腐倡廉的重要支持和有效环节,因此可见计财业务系统在对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监督的重要程度。部分单位计财系统对这一部分的工作管理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原始资料庞杂,另一方面是如何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各单位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时容易存在的缺陷,包括原始凭证资料不齐全,原始资料的真实性等问题,计财部门对这部分的监督成本是较高的。

(三)计财业务系统在资产管理与监督中及时性不足

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监督业务中,当前的资产管理系统和计财业务系统两者没能形成及时有效的结合,因此可能出现数据差异、数据来源不一致等问题,最终导致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的现象,为单位会计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不便。正是因为计财物业系统与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脱节问题,使相关部门无法掌握资产管理的实时有效数据,对数据的提取价值也有待考量,可见打通系统间的连接是关键。

三、基于大数据背景计财业务系统在内部监督中的作用

(一)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中的科学性

在大数据的背景之下,预算监督的过程中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应用等有了更新的思路和方法,按照大数据的处理技术,对各类数据里信息的充分挖掘能够为单位的预算监督生成更多的有效信息,有助于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中的科学性。多数单位在编制预算的时候,首先预算编制的方法还需提高其精细化程度,如计财部门在处理各职能部门上报的预算数据时,并不只是进行简单加总,而是利用大数据的处理技术,在众多历史预算数据中,通过对各年份的纵向比较和与各部门的横向比较,由此找到该部门在当年预算的合适权重,再进行加总,以使计财部门得到尽可能合理有效的预算资料。其次,单位的预算编制需要利用整个单位较大范围的数据资料来完成,需要单位各部门合作完成的,并通过根据当前情况趋势对预算期间进行有效的预测,而不是简单“拍脑袋”得出具体预算数据,计财部门对预算数据的分析需要建立在其他部门的分析结果的基础之上,从而预算的科学性才有了一定的基础,其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才能尽可能的减小。

除此之外,对预算的执行与预算效果的监督控制可通过对数据分析研究技术的提高,而增加其科学性,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对预算的分析控制。首先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上,需严格明确管理层级分工,并避免单位各部门在实际业务中对预算约束置若罔闻,这一点可以将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加入单位的绩效机制或者激励惩罚制度中加以应用来实现,如针对计财部门使其预算监督效率与部门的绩效挂钩,针对其他职能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将预算的执行情况与部门绩效挂钩,由此来实现单位对预算执行的重视。其次,预算标准的管理需加强,预算标准不得随意变化,计财部门对预算进行分析时,还需要对预算的各类指标随时进行分析,以应对单位运行面临的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并对超预算等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和管理。总的来说,计财部门通过制定预算执行的实时控制,并运用大数据的处理手段对单位各类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得到有用的资料信息,由此可有效增强计财部门对预算进行监督管理的力度。

(二)提升数据的全面性,完善计财业务系统在核算监督中存在的不足

在会计监督的核算业务中,计财部门的会计核算功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虽然计财业务在内部监督的核算管理中,所涉及到的资料和数据非常庞杂,但在大数据的背景之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已经进一步解决了大量数据的存储问题、提高了数据中信息的挖掘能力从而提高了数据的使用效率,因此大数据背景为计财系统的内部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计财部门对核算的监督也可从片面的各模块的监督扩展至范围更广泛的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首先在计财部门对单位系统的内部监督过程中,对会计科目设置的合规性监督,监督单位的会计科目是否按照计划财务的管理要求,按其标准科目体系来设置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并且各科目按照科学设计的结构层级建立帐套,不仅有利于单位会计科目的全面性建设,也有助于为单位经济活动相应数据建立起快速高效的数据提取通道。

计财部门在对单位进行核算监督的时候,还有一项工作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为保证单位的财务安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计财部门内部监督的效率,计财系统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需要进行严把关。比如报销业务的开展,可将网上审批和现场审批充分结合使用,从而尽可能的提高该业务的进展速度,并且通过网上审批保证资料提交的真实性。网上审批可同各相关流程以及相关人员的权限来把关,现场审批可通过相应的包销模块和报销单据审核等环节来把关,从而实现计财部门对单位会计业务的核算监督。

(三)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资产管理与监督中数据的实时应用

在单位的资产管理和监督业务中,要提高计财业务系统的应用效率,关键是要在资产管理系统和计财业务系统两者形成及时有效的结合,因此有效防止出现数据差异、数据来源不一致等问题,最终有效杜绝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的现象,为单位会计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便利。随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财经信息技术会计软件核算接口》的颁布,会计的大数据应用障碍已逐渐被扫清,由此,计财业务系统通过与各业务单位的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对接从而获得会计大数据的提取通道。

四、结语

综上所述,要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内部监督中的应用效率,需要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中的科学性,按照大数据的处理技术,对各类数据里信息的充分挖掘能够为单位的预算监督生成更多的有效信息,有助于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中的科学性,并加强计财业务系统在预算监督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和加强对预算的分析控制。需要提升数据的全面性,完善计财业务系统在核算监督中存在的不足,大数据背景为计财系统的内部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计财部门对核算的监督也可从片面的各模块的监督扩展至范围更广泛的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需要提高计财业务系统在资产管理和监督业务中的实际应用,在资产管理系统和计财业务系统两者形成及时有效的结合,因此有效防止出现数据差异、数据来源不一致等问题,最终有效杜绝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的现象,为单位会计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便利。

参考文献:

[1]贺新.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管窥[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