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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基础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会计核算基础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核算基础范文第1篇

一、社会保险基金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局限性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目前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问题。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4.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降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助于将政府会计对象由现金流扩展为受托责任,更好地反映政府活动和履行这一受托责任的连续性;同时能把社会保险基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全面、连续、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符合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转变,不仅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更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基础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维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十分重要。如果没有扎实、健全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就不能生成和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用就无法发挥,会计工作的水平就无法提高。

会计基础工作是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部分,它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核算和监督,提供为经营管理服务的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一个单位如果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好,基础工作薄弱,整个会计工作必然秩序大乱,会计职能作用就不能正常发挥,就会造成内部财务收支紊乱,漏洞百出,财产不实,家底不清,数据不准,信息无用,违法乱纪现象严重。这样不仅给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带来损失,而且还会因提供无用的会计信息给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造成失误,给市场经济造成混乱。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会计基础工作中的基础环节,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会计核算工作来完成,因此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尤为重要。

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核对;会计报表的编审;会计档案的保管等。

会计凭证的填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发票、非税收据、借据、工资单、税票等在会计上被称为原始凭证,它是最初记载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作为会计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是发生会计事项合法的书面证明。由原始凭证记载的经济业务具体发生事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因此原始凭证本身要合乎规范,原始凭据记载的经济业务事项要真实、完整、合法。

1.原始凭证必须有原始票据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内容必须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经办部门领导或指定专人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凡填写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等,对于大写金额印有固定位数的发票、收据等单据,填写大写金额时,凡空白和为零的位数,应逐一填写“零”,不得用“另”、“×”、“0”等代替。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以确认实物已验收入库。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批准文件需单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印章。尤其注意几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为无效凭证;要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原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出现金额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对于填写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开的法律义务。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原始凭证遗失应取得填制单位的书面证明,并附存根复印件,确实无法证明的,由当事人写明祥细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原始凭证的质量决定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因此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让会计凭证的填制建立在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首先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的取得途径是否规范进行认真鉴别,去伪存真,防止以假乱真;必须对经济事项是否符合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是否按预算、计划执行,有无业务合同,是否履行业务合同等进行认真审核;[

其次,会计人员也要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

(2)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合理配备会计人员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切实保障,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正确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

(3)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①加强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及审核,目的是通过对会计核算工作这一重要环节的约束,以便顺利开展会计核算工作。②合理设置会计帐簿,新《会计法》对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对帐、结帐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从而为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并明确了会计管理工作的重点。所以我们必需认真学习,学懂、学透,真正领会实质,在工作中加以运用。③加强会计帐目的核对工作。各单位必须建立定期的帐物、帐款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制度,确保帐实、帐证、帐帐、帐表相符。④及时准确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编制财务报告环节上违纪或技术性差错造成的,必需根据《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进行编制及报送,尤其是基层单位,这为从源头根治财会报告失真的问题创造了条件。

(4)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会计监督要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到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再到财政、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等的监督,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认真履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改进,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总之,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实现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必须对原始凭证记载的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添加、划擦、挖补、涂改的现象进行认真的审核;必须对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认真的审核。对那些不符合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不按预算、计划执行,无业务合同的原始凭证,对那些无中生有、大头小尾,内容不实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向单位领导报告;对金额计算有误、有涂改的原始凭证给予退回,并要求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对那些内容有误、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及时通知经办人进行更正、补充。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同时要求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依法履行好职责,应当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共同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的利益,让经济犯罪没有存在的土壤,保证会计原始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加以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

2.会计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不仅数量多,而且分散,不能全面、连续、分类地提供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科学、系统的会计信息。为了连续、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单位资本的营运、负债、权益的增减变动,合理考核单位的财务成果,分析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单位填制会计报表提供主要资料,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必须设置体系完整、组织严密、简便实用的会计账簿。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设置订本式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采用订本式账簿逐日逐笔登记经济业务。为了使账簿记录的业务具有合法性,明确记账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防止舞弊行为,在账簿启用时必须在账簿的扉页上填列“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账簿启用后由专人负责,并盖有单位公章。更换记账人员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的姓名及签字盖章。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长期查考使用,防止涂改,记账时必须使用钢笔和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红色墨水只可在结账画线、改错和冲账时使用。账簿中文字和数字书写要规整、易于辨别,不应写满格,在格内上方要留有适当的空间距离,数字排列要均匀。必须按编定的页次逐页逐行顺序连续登记,如果发生了隔页跳行,应将空格处画红对角线注销,并加盖“作废”字样。对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不得任意抽换账页。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记账依据。如果发现有登账错误需要更正只能采用相应的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给予更正,主要有画线更正、红字更正、补充登记三种方法。会计在计账之后要进行对账,就是把账簿上记载的会计信息进行内部核对,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了考核某一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情况,必须在每一会计期间终了时,在把本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结账,不能为赶编会计报表而提前结账,或把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延至下期入账,也不能先编会计报表,后结账。期终将本期的期末余额结转下期,作为下期的期初余额。

3.为了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和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各项指标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估计数字、提前结账,必须在本期所有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和转账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清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报表的各项指标必须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统一计算口径,按照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勾稽关系,规定时间,准确计算填列。以免影响逐级汇总和信息反馈的时效性,为此财会部门必须科学地组织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工作。同时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会计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4.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对会计档案应当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积极为本单位提供和利用。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问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实地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报账、算账、记账,科学系统地对记账凭证进行登记,真实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安全妥善地保管好会行档案。做到诚实守信,不做假账,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的利益。另外要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会计法规的严肃性,不断强化财经法纪的宣传工作,强化法制环境,提高全体成员的法制意识,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制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关键在于落实,只有落到实处,才能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发挥,各项经济活动才能真正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程序进行,才能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才能得以保证。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基础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后续计量公路基础设施政府会计

一、引言

作为政府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通常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征:其一,不可移动;其二,具有特定用途;其三,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李伟研究指出,公共基础设施指的是为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施的总称,可具体划分为水利、交通以及市政等多种类型[1]。准确核算和披露公共基础设施有助于正确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同时也有助于摸清政府的资产。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中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仍未包含在内。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应运而生,并重点规范了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公路基础设施通常具有面大、线广、点多等特点,伴随着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和建设规模的逐渐增大,如何正确运用相关会计准则核算公路基础设施资产,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公路基础设施的核算和管理中存在诸如计提折旧方法不明确、存量公路基础设施难以入账、核算范围与核算主体不明确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在明确会计核算主体和会计核算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例重点探讨公路基础设施成本金额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核算方法,对我国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

二、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分析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的主体应该为主要负责公路养护管理事务的单位。由于我国公路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行政区划可自下而上划分为村、乡、县、省、国等多个等级,因此根据各级公路养护管理事务的实际负责情况,可将实际责任主体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情况一,责任主体为对应级别公路管理机构;情况二,责任主体为某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主体需要根据实际责任主体进行确定。另外,如果存在多个公路管理机构共同管理的情况,应该具体分析实际情况,将承担后续支出责任或负有主要责任的主体作为会计核算主体。

(一)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范围

对于公路土地资源而言,由于该类资产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出来,因此其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按照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规定,该类资产应该进行单独列示,并需要将其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对于警示牌、安全桩、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而言,公共基础设施准则明确规定应该将上述设施纳入核算范围,但是由于不同设施的使用年限存在明显不同,因此需要分别计提折旧,并需要设置不同明细科目。对于服务区、调查、通风以及照明等隧道设施而言,由于上述设备服务功能的发挥具有一定独立性,因此需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单独核算,并应该将其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对于公路行道树而言,作为一种公益性生物资产,公路行道树同时也符合“林木资产”和“库存物品”会计科目要求,因此会计核算主体可以将其暂时计入“林木资产”或“库存物品”,也可以增设“生物资产”会计科目。钱红等研究指出,停车场、服务区、收费设施、安全设施等公路沿线设施,会计核算主体可以统一设置“公路沿线设施”会计科目进行核算[2]。对于文物文化资产而言,公共基础设施准则明确规定不应该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应该将其计入“文物文化资产”会计科目。另外,对于诸如通讯电缆、市政管道、交警监控等其他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的资产,不应该将其纳入公路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范围,应该由所有权单位计入相关资产。

(二)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方法分析

(1)存量公路基础设施的初始确认和折旧方法。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重置成本、资产评估和原始成本减折旧是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三种初始确认方法。黄志雄研究指出,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时间较早且资产反映不完整,进而导致历史数据缺失,相关成本核算难度比较大[3]。同时,由于多数公路属于公益性的非收费公路,而且多数存量公路的历史成本数据不易获得,原始成本减折旧方法存在一定的不适用性。资产评估工作往往具有经济代价高、工作难度大等局限性,因此该初始计量方法也难以适应公路基础设施的计量要求。结合上述分析来看,会计核算主体应该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具体来看,会计核算主体需要根据大修的频率和总服务年限来判断公路的总折旧年限。重置成本则应该以最近一次改扩建或大修的成本为参照进行估算,详细计算方法。一般而言,工作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是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两种常用方法。历史数据缺失情况下,会计核算主体更适合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详细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会计核算主体需要对初始计量已折旧额进行计算,详细的计算方法。公路的重置成本=最近一次大修总成本÷最近一次大修里程×公路总里程(1)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公路重置成本÷公路总折旧年限(2)初始计量已折旧额=每年应计提折旧额×最近一次大修年限(3)(2)新建公路基础设施初始确认方法。与存量公路基础设施的初始确认方法明显不同,新建公路基础设施的初始确认较为简单,会计核算主体仅需根据全部在建工程成本进行价值计量,经审定决算金额即为最终价值,同时相关核算需要在交工验收后进行。(3)公路基础设施的后续计量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公路基础设施后期维护主要包括突发事件抢修、大修和小修保养三种情况。其中,突发事件抢修旨在恢复其服务功能,小修保养则旨在对公路进行简单的日常维护,上述两种情况均不会对公路的服务性能产生影响,因此应该直接列入当期费用。对于大修或扩建而言,由于上述情况能促进使用年限的延长,因此公共基础设施准则明确规定会计核算主体需要对折旧额、折旧年限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原值进行重新确认,详细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重新确认原值=(总里程-大修里程)÷总里程×(原值-已累计折旧额)+大修费用(4)

三、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例析

某公路全长100公里,于2009年1月建设竣工验收,主要负责该条公路管理维护的单位为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同时主要负责该条公路路政管理的单位为B路政管理大队。2017年,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投资3000万元对该条公路15公里路段进行大修,并于当年1月1日交工,3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2017年3月到2019年1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未对该条公路进行过大修。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对该路段进行初始入账。2019年2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投资30万元对公路进行日常小修保养。2019年4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对全线路段进行大修,并于10月底全面完工并竣工验收。

(一)公路基础设施成本金额的确定

(1)存量公路基础设施的确定。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的主体即为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主体。同时,如果存在多个单位共同管理的情况,其会计核算主体即为负有后续支出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主体。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该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其二,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或者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结合案例来看,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为承担后续支出责任和负有公路管理维护的单位,因此该单位应该为会计核算主体。2019年1月1日,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对该条公路进行初始入账,会计核算主体需要对存量公路基础设施进行确认。由于该条公路建设年代久远,不能追溯其成本,根据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方法,资产评估和原始成本减折旧两种方法存在一定的不适用性。而重置成本法以取得相同或类似的公路基础设施所需支付的代价为依据,并且合理体现当前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此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该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根据最近一次大修的相关数据,即2017年3月1日到2017年5月1日的这次大修,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首先应该结合公式1来计算该条公路的初始计量原值,详细计算可得该条公路的初始计量原值为2亿元(3000÷15×100)。另外,由于公路基础设施则主要包括公路服务区、调查设施、隧道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多种附属设施。因此,如果存在新建公路的情况,会计核算主体需要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分析哪些资产应该纳入会计核算范围。

(2)公路基础设施的折旧确定和会计核算。根据大修的频率和总服务年限,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进一步判断公路的总折旧年限为25年。然后,根据折旧年限计算每年应计提折旧额,详细计算可得每年折旧额为800万元(20000÷25)。最后,根据最近一次大修折旧年限计算初始计量已折旧额。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计提折旧的时间不应该从竣工验收日进行计算,应该从交工日开始计算,由此可以看出最近一次大修的年限为两年,详细计算可得初始计量已折旧额等于1600万元(800×2)。如果出现交工验收与竣工决算的核算成本存在差异,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该以后者为准。因此,初始计量入账时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相应账务处理的贷记科目分别为“累计盈余———公共基础设施”和“累计折旧———某公路”,金额分别为18400万元和1600万元,借记科目应该为“公共基础设施———某公路”,金额应该为20000万元。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公共基础设施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费用。根据每年折旧额800万元可以求得每月计提额,即800÷12≈66.67万元。以2019年1月为例,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月末计提折旧时,相应账务处理的贷记和借记科目应该分别为“累计折旧———某公路”和“业务活动费用———某公路折旧”,金额均为66.67万元。另外,为了进一步简化账务处理,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也可以在年末一次性计提。

(二)公路基础设施的后续支出与会计核算

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时,针对不符合与符合上述确认条件实际情况的不同,会计核算主体需要将相关支出分别计入当期费用和公共基础设施成本。对于突发事件抢修、大修和小修保养三种情况而言,情况一和情况三应该计入当期费用,情况二则应该计入公路基础设施成本。(1)费用化后续支出会计核算。2019年4月,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投资30万元对公路进行日常小修保养,其中投资费用主要包括机械使用费、支付材料费等。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该将相关支出进行费用化核算,相应账务处理的贷记和借记科目应该分别为“应付账款”和“事业支出———专项支出———某公路小修保养费”,金额均为30万元。(2)资本性后续支出会计核算。2019年4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投资对全线路段进行大修,详细的投入情况如表1所示。分析表1可得,此次大修的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其中路面工程的投入资金最多。除了上述工程投入外,此次大修的工程监理费为58万元,由此可以计算此次大修的总支出为18000万元。大修支出时,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相应账务处理贷记和借记科目分别为“非流动性资产基金”和“公共基础设施———某公路”,金额均为18000万元。结合公式4来看,大修里程越大重新确认后的原值越接近大修总支出,由于此次为全线大修,因此重新确认后的公路基础设施原值即为18000万元。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需要按新价值进行入账,相应账务处理的贷记和借记科目分别为“在建工程———某公路”和“公共基础设施———某公路”,金额均为18000万元。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相关规定,这项后续性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其主要原因在于此次大修提高了公路质量,并使公路的使用年限延长了5年。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需要对折旧额、折旧年限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原值进行重新确认,并且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公共基础设施准则明确规定如果处于改建、扩建等建造活动期间,会计核算主体应当暂停计提折旧。由于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投资对全线路段进行大修的时间为2019年4月,因此会计核算主体需要在2019年4月停止折旧。2009年1月,该条公路建设竣工验收,到2019年3月末,该条公路的已使用10年零3个月,共计123个月。结合该条公路初始计量公路原值2亿元和公路的总折旧年限25年(300个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需要对2019年3月末公路的账面价值进行计算,即20000-(20000÷300×123)=11800(万元)。在此基础上,用此次大修的总支出18000万元加上2019年3月末公路的账面价值即可求得公路11月初的账面价值,详细计算可求得结果为29800万元。此次大修使公路的使用年限延长了5年,公路的总折旧年限变为30年(360个月),到2019年3月末该条公路的已使用123个月,因此可以求得每月的平均公路价值=29800÷(360-123)≈125.74(万元),即2019年11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该计提折旧125.74万元,详细账务处理的贷记和借记科目分别为“累计折旧———某公路”和“业务活动费用———某公路”,金额均为125.74万元。另外,为了进一步简化账务处理,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也可以在年末一次性计提折旧。如果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于2020年4月对该条公路进行全线大修,会计核算主体需要在2020年4月停止折旧。进一步计算可得,2020年3月末公路的账面价值=20000-(20000÷300×135)=11000(万元);2020年11月初的账面价值=11000+18000=29000(万元);每月的平均公路价值=29000÷(360-135)≈128.89(万元)。结合上述计算结果,2020年11月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应该计提折旧128.89万元,相应账务处理方式与上一种情况相似。2019年4月,如果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投资对40公里路段进行大修,详细的投入情况如表2所示。分析表2可得,此次大修资金投入为8800万元,工程监理费为19万元,由此可以计算此次大修的总支出为8819万元。同时,2019年5月底公路的累计折旧额为4500万元。大修支出时,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相应账务处理贷记和借记科目分别为“非流动性资产基金”和“公共基础设施———某公路”,金额均为8819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需要对原值进行相应调整。结合公式4可以求得重新确认的原值=[(20000-4500)×(100-40)÷100]+8819=18119(万元)。结合上述计算过程来看,重新确认原值的实质是大修总支出与未大修路段的折余价值之和。在此基础上,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需要将原值进行冲销,并按新价值进行入账。其中,原值冲销时相应账务处理的贷记科目为“公共基础设施———某公路”,金额为20000万元,借记科目分别为“累计盈余———公共基础设施”和“累计折旧———某公路”,金额分别为15500万元和4500万元。按新价值入账时,相应账务处理贷记科目分别为“累计盈余———公共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某公路”,金额分别为9300万元和8819万元,借记科目应该为“公共基础设施———某公路”,金额为18119万元。假设此次大修也使该条公路使用年限增加5年,根据折旧年限和重新确认的原值计算大修后的年折旧额为603.97万元。总体来看,由于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对费用化和资本化后续支出会计核算两种情况的判断标准缺少定量条件,因此公路基础设施的后续支出的会计核算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按照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A公路养护管理单位需要对后续支出情况、处置情况、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余额以及分类和折旧方法等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四、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要求,在明确会计核算主体和会计核算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例重点探讨公路基础设施成本金额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核算方法,最终得到如下结论:其一,存量公路基础设施初始计量的准确性往往直接影响后续计量的准确性,对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具有诸多积极影响。对于建设年代久远且不能追溯成本的公路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主体应该根据最近一次大修的相关数据并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其二,历史数据缺失情况下,会计核算主体更适合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如果公路基础设施处于改建、扩建阶段,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暂停计提折旧;其三,公路基础设施后续支出会计核算主要包括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处理方式,后续支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往往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相关启示

结合公路基础设施后续支出会计核算过程来看,现行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对两种方法判断依据缺乏定量标准,进而为会计人员的判断造成了一定难度。就公路基础设施而言,由于多数公路均存在养护、维护、建设、规划等事权被分配到不同层级政府部门当中,会计核算主体的确认存在一定难度,而现行相关准则并未进行明确指引。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准则,补充后续支出会计核算方法判断的定量标准,并尽快制定准则应用指南,坚持“谁管理维护,谁入账”的原则,指导会计人员厘清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确认主体。由于存量公路基础设施初始计量的准确性往往直接影响后续计量的准确性,因此会计核算主体应该做好存量资产的初始计量工作。因此,为了提高存量资产的初始计量的准确性,我国首先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直接指定会计主体,并需要进一步明确多主体下的分配机制和分配方法;其次,会计核算主体需要明确拥有的固定资产与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数量和种类;最后,结合公路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范围采用资产评估或原始成本减折旧等方法进行核算。如果存量公路的历史成本数据不易获得,应该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结合案例来看,公路基础设施的后续支出资本化确认条件、会计核算主体以及初始计量方法等选择判断均存在一定难度,从而对政府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上述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相关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升政府财务会计人员的核算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同时,相关财务会计人员应该充分掌握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内容与要点,明确核算规范与管理要求,从而为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周达勇等研究指出,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需要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并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会计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和多层次立体式政府会计人员能力框架[4]。除了上述措施以外,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也与管理核算监督存在密切联系。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需要明确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建设等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公路基础设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实时对日常维护、移交、验收、建设、立项、规划以及申请等诸多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此外,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核算,还需要各级审计部门加强审计工作,督促会计核算主体自觉提高自身的会计核算能力。

参考文献:

[1]李伟.国有企业中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问题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9(4):60-62.

[2]钱红,秦义林,姜凤翼.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交通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核算研究[J].财务与会计,2019(9):55-58.

[3]黄志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匹配的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8(3):11-20.

会计核算基础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改革

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性质和职能上具有政府公共部门的属性,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又兼具金融企业的特征。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既不同于完全依靠财政的纯行政单位,也不同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其特殊性决定了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基础的特殊性。

一、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的现状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2005年)规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当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按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央行会计具有易核算、低成本的特点,属于预算管理导向会计,是适应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对各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资金流向进行监督。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央行职能的转变,收付实现制的缺陷逐渐显现,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不能满足宏观调控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随着人民银行所实施的货币政策呈多样化趋势,资产负债也呈现多样化的特征,预算导向的会计模式只是反映预算资金的收支以及流向,无法反映真实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不能为央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资产负债的管理提供充分的会计信息支持。

(二)阻碍了人民银行会计计量属性的变革

收付实现制限定了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难以反映央行真实的资产规模。即使资产市场价值或实际价值由于某些原因发生了变化,但因没有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而不能调整其价值,使得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发生偏离。同时央行缺乏相应的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安排,现行计提的总准备金不足以覆盖所有资产面临的财务风险,使得风险无法得到有效应对和缓解。

(三)不利于人民银行实施绩效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预算改革的重大措施,提出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绩效的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中要求“结合中央银行的业务特点和履职实际,准确反映相关成本”。虽然收付实现制与人民银行现行预算制度最为相关和可靠,但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优势,可能导致财务收支不配比问题,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的经营绩效,从而影响预算绩效评价的有效性,不利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

二、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一)央行财务报告目标的内在要求

央行早期财务报告目标是以传统的受托责任为主,主要是为了真实、完整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以维护财产和资金安全。收付实现制正是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有效方法。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2005年)将“会计分析”作为单独的章节,并提出会计分析是“为提供决策信息”,“对资金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的反映、评价”,表明人民银行财务报告目标开始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另外,近几年随着我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银行的预算管理方式逐步向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转变,越来越注重绩效管理,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二)健全中央银行财务缓冲机制的客观需要

完善中央银行财务缓冲机制、形成充足的财务实力是央行有效履职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央行保持良好公信力、维持市场信心的关键。改革会计核算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才可以运用财务缓冲的会计处理方法,才可以在表内计提应收利息、应付利息、预计负债、计提准备金等,为构建有效财务缓冲提供有效依据,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

(三)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舞台上地位不断提高,国际间金融交流日益频繁,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差距仍然较大,全球央行的80%以上实行权责发生制(储稀梁,2007)。若我国依然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就会大大影响我国央行会计信息与其他国家的可比性,阻碍与国际中央银行间的沟通和交流,也不利于发挥我国央行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三、我国央行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核算系统实现了数据大集中

近年来,随着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环境的改善,会计业务的纵横向集中逐步实现,会计核算基础改革条件逐渐趋于成熟。2014年,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上线,实现了会计核算业务的纵向集中,全国人民银行所有会计核算数据全部集中在总行。2015年底,会计综合业务系统上线运行,这是人民银行率先实现部门业务整合的信息系统,系统一期项目实现了按日从ACS和TCBS(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自动提取数据生成资产负债表及有关管理报表,提高了会计报表生成的时效,实现了中央银行会计标准转换功能,对加强会计分析反映职能具有里程碑意义,将进一步增强金融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二)专业的会计队伍为改革提供了人才支撑

近十年来,人民银行新入行员的不断招录充实了央行人才队伍,尤其是会计学专业的新入行员,均是大学本科以上,具有扎实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熟悉权责发生制这一核算基础的人员,他们正在逐步改变基层行会计人员年龄结构老龄化与较低学历的现状,这为会计核算基础改革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

四、我国央行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相关建议

(一)改进当前的会计核算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人民银行的会计财务管理要积极适应这一改革部署,一是尝试运用权责发生制对资产负债表事项进行调整,编报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表,为央行的未来货币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如将固定资产折旧纳入表内核算,恢复资产负债表真实面貌,提高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性。二是引入成本摊销。对一次性购置金额较大的有形或无形资产采取摊销的方法建立待摊费用账户,尝试推进成本2016年第6期下旬刊(总第628期)TimesFinanceNO.6,2016(CumulativetyNO.628)核算。

(二)稳步推进权责发生制,实行两种核算基础并行模式

权责发生制作为一种会计核算基础,与收付实现制比较,优势在于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目前央行如果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对央行的会计工作影响较大,改革成本也较大,处理不当,还将导致严重后果,所以不可追求一步到位。同时为了配合部门预算的执行,还是要发挥收付实现制在预算监督方面的优势。因此,在引入权责发生制时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可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建立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央行会计核算体系,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的基础上,增强财务会计功能。

(三)实行审慎的会计政策,完善财务缓冲机制

权责发生制的采用可以为谨慎性原则和成本收入匹配原则提供可行的基础。一是适度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①。它能够较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的状况。可以借鉴欧央行的会计处理方法,采取审慎的损益会计核算处理,对于公允价值低于取得成本的损失计入损益表,对公允价值高于取得成本的收益计入负债,直至处置资产实现收益时转入损益表,不高估利润。二是建立资产减值制度,改善资产质量,同时也能降低当期利润,减少利润分配,建立财务缓冲,有利于央行保存财务实力。

(四)提高央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更高。引入权责发生制后,会计人员对会计政策有了更多的选择,处理会计事务时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因而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应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会计实践,不断积累,使得会计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素质和专业判断能力。同时还应注重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防止引发资金风险。

参考文献

[1]徐菁.构建人民银行会计要素二元结构刍议[J].山东经济,2011(11).

[2]谭志洪,万剑韬.中央银行财务缓冲机制研究[J].南方金融,2013(9).

会计核算基础范文第5篇

中央银行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不高,不适应国际会计惯例的要求尽管国内会计人才济济,也确实存在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会计人员。但是从目前的状况看,中央银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成为制约中央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部出台一系列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准则和新制度,涉及事物不仅范围广,而且具有一定的深度,会计人员学习过程存在一定的难度,真正全面掌握的人并不多,这更加显示会计人员素质差异很大,整体水平不高。另一方面,中央银行不足够重视基层会计人员,尤其是基层具体业务操作的会计人员的培训,从而使得基层会计人员的理论基础不扎实,同时基层会计人员只注重实际业务操作,与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务创新不适应,不能胜任国际会计惯例的要求。

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的思考

(一)谨慎适度地使用其他会计计量属性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要不断适应经济国际化的需要,随着我国中央银行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加强,加之中央银行外汇储备、黄金业务等金融资产的多样化,与各国金融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因此,中央银行因谨慎地采用其他会计计量属性,可借鉴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的做法,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价值调整,探索建立健全资产价值重估体系的做法,逐步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与国际接轨。

(二)引入权责发生制,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虽然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原则与中央银行实行的预算相一致,但是其忽略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服务成本效率等相关会计信息的计量。而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引入能克服此方面的弊病,消除中央银行对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对资产不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等的限制,可以真实反映中央银行的资产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