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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

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

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一)、建立高素质项目管理班子,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关键

从我国众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经验教训看,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夺得一席之地,并站稳脚跟,首要的问题就是建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应作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必须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其成员都要懂技术、会管理、富有国外施工经验、法律知识。这是搞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关键。尤其要选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班子的灵魂,其素质高低决定着承包工程项目的成败。项目经理一定要头脑清晰,思维敏捷,能审时度势地作出决策。项目经理能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成本预测、管理核算、资金运转周期、材料供应、设备能力以及索赔、保险、当地税务等业务心中有数,能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对策,防止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损失。项目经理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领导水平,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别人的经验,扩大视野,取长补短。另外项目经理要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能够与业主、当地专业人员会话,阅读外文资料。具备这些条件,必定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信息掌握,促进与国际惯例接轨。

2.必须熟悉和掌握国际建筑市场状况和动态。当前参与国际工程承包的贯用作法是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分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和熟悉工程所在国对工程总包和分包的政策规定,指导我们采取相应的政策和策略。我国进入国际建筑承包市场的企业尽管越来越多,但是国际建筑承包市场的占有率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以1996年美国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占22.3%,英国占11.5%,法国占15%,德国占8.6%,日本占11.7%,韩国占4.5%,而我们仅占3.7%。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与国际承包工程的大公司如英国的克瓦纳集团、美国的福陆丹尼尔公司和法国的布衣格公司相比,我们的总体管理水平还相差很远,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加上我们国际承包经验不足,有的业主和监理还有故意刁难等情况。面对这种种困难,要想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政策。

3.必须处理好与业主、监理与当地雇员的关系。在对外交往中,既要坚持原则,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和策略性。在外国人眼中,我们代表的是中国,要不卑不亢,维护自身的利益,按国际惯例,寸理必争,寸利必得。对监理,既是对立关系,又有一致的一面,即都是业主的雇员,要善于利用这种一致抑制监理的作用。雇用当地雇员必须熟悉当地劳动法规,在不违规的情况下调动雇员的积极性,能为我所用。

(二)、必须了解和掌握FIDIC合同条款,搞好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精通FIDIC有关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涉及索赔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工期的索赔,主要是业主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其二是动用款项索赔,主要有工程变更、单价改动、规范改变及不可预见事件等,如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人为干扰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总之,在FIDIC合同条款中很多规定为承包商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专门注意与索赔相关事件的发生,及时抓住索赔时机,寻找索赔动因,要做到这一步,不精通索赔条款是很难办到的。做为项目管理班子,特别是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精通FIDIC合同索赔条款,才能不失时机地提出索赔,减少流失,提高效益。

其次是及时收集索赔资料,提出索赔方案,FICIC的索赔条款是进行索赔的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索赔条款收集整理的索赔资料是索赔的事实依据。没有后者,或者后者不充分、不祥实是达不到索赔目的的。这要求施工工程主要的管理者要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明确岗位责任。因为索赔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工作、技术工作和经济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负责索赔的责任人必须熟悉和掌握索赔条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有这样的责任人才能收集到准确的索赔资料,达到索赔的目的。

当然,真正实现索赔,并非易事,其关键是工程项目的管理者有没有索赔的观念、索赔意识和索赔能力。合同违规索赔是法律赋予承包商的正当权利,不能怕伤和气、伤感情,而忍受应该挽回的损失。国际国内承包工程都可能遇到索赔。因此,要求承包商在树立法制观念的同时,要坚持索赔的信心,更要特别强调索赔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否则将功亏一篑。

(三)、必须学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无论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还是在国内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的事故是难免的,往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惨重的,除了事故风险以外,按照国际贯例还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和治安风险等。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因风险造成损失的频率和概率较国内要高的多。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学会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把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

1、项目风险管理的作用,一是提高施工管理的风险意识,增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力度,突出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的到位,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认识到风险的危害性,提高遵规守章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预测、防范和控制,减少风险的发生和发生风险时能采取有效地弥补措施,从而达到防险、避险、减少损失、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风险管理的途径:依照国际惯例就是实行施工全过程的投保,建立施工保险机制。在实施施工保险时,要尽其可能对施工全过程包括相关项目环节都要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对所有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按照国际惯例能投保的全部投保。对不能投保的风险环节要制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合同担保的风险管理:合同担保是维护发包人利益的法律行为,在这方面稍有闪失,就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合同担保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决不可等闲视之。合同担保是独立于合同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它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证金担保等项目。一般地说,承包商和承保人是关系比较密切的,否则承保人不会给承包商担保。合同担保的关键要认真分析研究发包人的担保文件,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损害国格和承包商利益的苛刻条件是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作为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和防止业主终止合同的风险条款。同时对担保金额进行技术处理,不能因担保泄漏标价。要选择好履约方式,充分研究保单条款及加强对保函的管理等。

4、施工保险管理,进行施工投保的目的是转移施工风险,以弥补因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保险应包括施工全过程,即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保险,材料、设备运输保险等,施工过程的保险要明确各方面的风险责任,明确投保险别和申办方式等,要研究保险合同和保险单的条款是否能保护自身利益。所以在进行施工投保时要充分利用FIDIC条款中关于保险条款的规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失误和经济损失。

(四)、必须掌握国外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

1、成立项目管理软件应用机制。项目管理软件是高新技术,是新兴现代项目管理手段。尽管在国外应用较为广泛,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但是在国内还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因此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快的踏上信息快车道。首先应成立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应用小组,对项目计算机技术进行全面地研究、学习、开发、应用,并且争取尽快国内上网,进而进入国际互联网。

2.将项目管理软件纳入工程项目科学管理轨道。现在一般国外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工程项目,使用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项目管理软件。在复杂的项目管理中使用P3,在一般项目中使用Microsoftproject(微软项目)。另外还使用一些专项项目管理软件,以名冠全球的P3系列软件为例,就有工程进度计划、资源、成本动态管理与控制软件。还有工程合同文书、变更事宜、合同费用演变等管理软件,该软件使用能更好地执行FIDIC合同条款。当前主要代表产品有美国的P3和英国的ARTMIS。

3、培养高素质的软件开发、应用、管理人才。要真正推广国外广泛使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其项目管理人员起码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先进的技术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驾驭的。所以,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建立了软件开发应用机制后,就应着手培养微软复合型人才,要求这些人即要懂计算机技术,又要懂管理,才能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人才培养可分层次进行,先培养急用的计算机操作员和程序员,先能操作运行,独立开发编制、调试程序,再逐步推开,进行普及培训,让更多的管理人员掌握应用这项技术。

(五)、必须学会按国际惯例解决项目承包中的争议问题

不管是进行国际工程承包,还是进行国内工程承包,业主和承建商发生纠纷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就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财力。因此,必须要面对现实,依照国际惯例,明智的做法,一是签订好承包合同,二是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1、易于引起争议的问题。

①索赔。一是业主向承建商索赔,二是承建商向业主索赔。不管谁向谁索赔,都存在索赔成立不成立的问题,索赔金额能不能达到一致的问题。

②违约处罚,一是不承认自己违约,二是指责对方违约,三是不仅要罚违约金,还要追加索赔。

③终止合同,一是业主责任引起终止合同,如事实证明业主拖欠付款,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导致不能继续承包;二是承建商责任引起终止合同,如事实证明工程拖期,无力扭转局面,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导致不能继续承包。

2、减少和解决争议的对策。

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范文第2篇

Abstract: Project management is a more restrictive management activity than other managements.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research and industry practice started late,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at prese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tatus of project management in China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发展;特点;对策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6-0047-01

1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1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次性管理。这是项目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因为项目是一次性的,决定了项目管理也是一次性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很难有纠正机会。

1.2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项目的生命期是一个有机的成长过程。项目的各个阶段既有明显的界限,又有相互衔接,不可间断。这就决定了项目管理应该是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

1.3 项目管理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管理。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特征其明显的目标和时间限制、既定的功能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和预算额度,决定了项目管理约束条件的约束强度比其他管理更高。项目管理的重要特点在于项目管理者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合理应用而又不超越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

2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我国对项目管理真正意义上的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标志性的工程是1984年云南省鲁布革水电站的建设。该工程利用世行贷款,在国内首次采用国际招标,实行工程项目管理,工期提前5个月,造价降低了40%,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此后,我国的许多大中型工程相继实行项目管理体制,包括项目资本金制度、法人负责制、合同承包制、建设监理制等,应该说二十多年来我国的项目管理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目前质量事故、工期拖延、费用超支等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究其原因这些事故无一例外的都是与项目管理有关。都是由于项目管理不善、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这表明在项目管理这个领域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

3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3.1 致力于与国际惯例接轨。随着我国加入WTO,项目管理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就必须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主要从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报价管理等方面向国际惯例靠拢。对于项目管理,国际上有一套完备的法规,普遍对承包商进行严格要求的资质管理,对工程开工、竣工和投入使用都有严格的制度,对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注册实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各种详尽的技术法规规范施工方法,保证质量标准,通过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保证技术法规的实施和工程质量的合格。面对变幻莫测的国际竞争市场,我们只有真正吃透国际惯例、法规、标准等,才有可能按国际惯例进入国际市场,同时受到国际法律的保护。

3.2 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建筑市场比较混乱,项目管理极不规范,“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为此我们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3.3 必须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发达国家相当重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质认定,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美国PMI学会主办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PMP考试和资质证书,得到社会的公认。获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被政府部门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而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因此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也相对落后,为提高我国项目管理人才的素质,一些专家认为应该经常开展项目管理学科的国内外交流和研讨,加强学会工作,争取出版专业刊物,在高等学校建立学科点、硕士点、博士点。同时,规范项目管理培训和资质认定工作。

3.4 必须开展精细化管理。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对涉及工程的各种因素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的管理,形成一环扣一环的管理链,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优化各工序施工工艺,克服各个细节质量缺陷,形成整体工程高质量。由管理精细化到施工精细化再到产品精细化,实施精细化管理必然成为实现质量、安全、工期等建设管理目标的必由之路。

3.5 必须发展观念创新。观念影响和决定着人们的精神和素质。在相同的客观条件下,由于人的观念不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不同,商业行为也就不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要在观念上进行创新,先进的观念总会带来先进的行为方式。观念支配行为,思维决定出路。只有当我们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把项目管理看成是一种常建常新的管理科学,而不是看成依行政手段推行的权宜之计,那么就会主动地去参与项目管理的创新。要扩大视野,树立市场化的理念。要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国际接轨的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体系,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来运作工程项目,用市场的手段来经营管理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借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契机,中国的建筑企业正在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承揽了很多国际工程,与国际上许多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了方方面面的深层次合作,这使得中国企业所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正在向大型化、国际化发展。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正在大力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在此过程中工程界已经开始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保证”这一观点早已经达成了共识。然而,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合同管理所受到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要求也是相差甚远。尽管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法规来强调要用合同来管理项目,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情况仍是差强人意。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工作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许多项目经理部对它还比较陌生。所以,首先应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建筑企业要建立以合同至上为原则的管理体制,用合同来规范企业内部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

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所以合同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又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目标。

由于合同中包括了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工程价格,以及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所以它贯穿了项目的三大目标。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有几份、十几份甚至几十份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合同,一份合同至少涉及两个独立的项目参加者。通过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各方面都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实施投资目的;承包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

2、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而承包商不仅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的关系。工程问题的解决公平合理,符合惯例。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在一个工程中要能同时达到上述目标是十分困难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因素就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

3.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3.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3.2 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3.3 合同生命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工程合同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4.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世贸后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我国正在努力引进国外先进的合同管理理论及经验,大力发展我国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工程管理专业以及一些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中也都增加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内容。可以说合同管理工作已受到各方面重视,正逐步推广开来。具体体现在: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这表明,今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将会逐步好转,建筑市场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合同和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

2、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将逐渐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内的外资项目均己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如采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己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就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3、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的利润成份逐渐减少,甚至无利可图,合同风险增大,条件苛刻。承包商如果没有有力的合同管理,则很难实现工程盈利,稍有不慎即会造成工程亏损。因此,市场竞争越激烈,越要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

4、我国建筑业己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中,我国的承包商、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所以,我国的建筑企业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不行的,对此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界己有充分的认识。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进度控制存在问题相关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我国的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的繁荣发展提高了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因此,建筑工程单位需要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确定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的中心地位,从而有效的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施工项目管理及施工进度控制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对施工项目管理及施工进度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优化措施。

1、现阶段我国施工项目管理和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 1 相关人员的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到1991年才成立只是个二级学会一全国性的项目管理研究会,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正式发行的项目管理专业刊物。这表明项目管理的发展现状和重要性还没有在科技教育界取得共识,也说明了我国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的软硬环境还很落后。无论是行业还是单位,具有组织大型工程管理经验,能按国际通行项目管理模式、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管理,熟悉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能进行进度、质量、成本、材料、风险五大控制的复合型高级工程项目管理人才十分医乏,具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现有项目经理队伍也大多为凭多年施工经验积累而成长起来的一代。所有这些致使我国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相对比较低下,管理水平也比较落后,造成项目运作的无序和混乱,远远不能适应我国项目管理发展的需要。

1. 2 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

现在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往往片面地把缩短项目工期、及早完成并交付工程最终产品作为施工计划的主要目标。由于对计划施工进度控制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因此在确定施工工期时不顾项目规模的大小、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施工的条件以及施工单位的配合程度等因素的影响,简单、粗糙、随意地制定施工总工期和进度计划,由此确定的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合理性,必然会影响到施工实际进度的实施和完成。

1. 3 相关的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项目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例如,招投标管理还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和行业保护主义仍比较严重,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比较严重。二是承发包的价格不合理,有的是甲方评标办法的导向致使无序竞争,有的压价超过了工程结构的成本价,有的比概算降低50%多,导致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日后整体工程质量低劣。除此之外,设计质量与责任挂钩不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对施工单位要求II、III类设计变更包死,不管设计如何变更都不可调整。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是地质钻勘不准,有的是地方要求增加的项目,等等。因此引起的设计变更和增加,本不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可以控制的,也要求施工单位事前预测列入包干,导致实施中包不住而拆东墙补西墙,为偷工减料留下隐患。只有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管理、养护、监理以及财务等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做到上下左右关系协调,从而在工程管理方面形成合力,促进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2. 1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人力资源储备

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到技术经济学、投资学、法律学以及控制技术与系统论、价值工程等多门专业知识。国内外许多建设项目运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决定项目成败的往往是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素质和水平的高低而非技术、装备实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质认定,并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例如美国PMI学会主办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PMP考试和资质证书,己经得到社会的公认,获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被政府部门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但是,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因此对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也相当落后。为提高我国项目管理人才的素质,应逐步形成多层次的梯队培养体系,优化培养方案,严格按照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标准,完善我国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考核认证制度。同时聘请国内外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术交流会和研讨会,促进先进项目管理方法的交流与推广,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2. 2 建高效团队,实施科学管理

如果项目组织成员工作效率低下,组织机构臃肿,成员之间缺少合作精神,团队意识淡薄,人员流动频繁。就不能够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和潜力,出现1+1

2. 3 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改革开放的深入,按照市场准入原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进入我国的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外资和合资项目在不断增加。我国项目管理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就必须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主要是从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方面向国际惯例靠拢,同时,积极引进国际上流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如EPC项目总承包。由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CM承包模式,是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及知识体系的逐渐完善,国际上还出现了“工程项目全寿命管理”,“工程项目总控模式”等新的管理模式,采用上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应是今后发展的重点。

2. 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工程项目管理极不规范,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已势在必行。立法上真正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并确保“执法必严”、落实“违法必究”,逐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同时,行业内部应按照国际惯例和标准,健全行业法规和规章,加速与国际接轨,对传统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改进,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提高我国相关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 FIDIC 承包商 索赔 风险

一、FIDIC机构和FIDIC合同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1913年由法国、比利时、瑞士三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在比利时成立,现总部设在瑞士洛桑,迄今已有100年的历史,已由设立时的3个国家发展到近70个会员国,是国际上最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也代表我国加入了FIDIC,成为了正式成员。

而FIDIC合同最早是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是一种行业内公认的国际惯例。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最早于1957年出版,经过数次修订,最新的是1999年FIDIC组织结合了多年实践经验和专家意见重新编写的新红皮书,被誉为土木工程行业的“圣经”。2003年,世界银行规定所有融资项目都必须采用FIDIC新红皮书的条款,确立了FIDIC合同的权威性。

近年来,我国建筑产业发展迅猛,中铁、中建等大型国企纷纷开辟海外项目,参与海外市场的竞争,FIDIC合同条款作为一种行业内比较成熟、公正地国际通用的惯例,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二、工程索赔对于承包商的意义

(一)降低承包人的风险

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到开始施工,再到项目竣工验收,整个过程隐藏着许多风险,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法律因素、自然因素和合同自身的风险,尤其是国际工程项目,涉及因素复杂,容易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在风险管理方面,索赔就显得至关重要。根据FIDIC合同条款的规定,非因承包方原因,一旦风险造成了承包人的现实损失,承包人即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挽回或者减少损失,从而避免、转嫁风险。

(二)提高承包人经济效益

施工单位承揽项目的目的是为了盈利,提高索赔能力是承包人盈利的关键。一个实力强劲的承包人除了应当掌握有竞争力的施工技术以外,具备与其施工技术相匹配甚至更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工程索赔能力同样重要。在国际工程项目当中。施工技术的高低决定了成本和报价,而索赔水平则直接决定承包人收回多少成本。

(三)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

建筑市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买方市场,承包人在于发包人相互争取各自权益的过程中一直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承包人只有借助FIDIC合同条款,通过工程索赔,才能让工程中额外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耽误的工期予以增加,从而减少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工程索赔制度,对于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关系有重要作用。

三、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风险因素分析

索赔是承包商遭受不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决定的,而损失是由国际工程项目复杂多样的风险引发的,要谈索赔,就要从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谈起。

国际工程项目具有高风险、高利润的特点,这使得纵使每年都有大量的承包商破产倒闭,还是有更多的承包商跃跃欲试,想要在国际工程市场分一杯羹。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是由国际工程项目所在的一国或地区的政治环境决定的。政治因素主要包括:

1.战争和内乱。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发生战争和内乱可能导致施工现场被直接破坏被迫停工,开工遥遥无期;为保护员工生命财产而发生的许多额外的费用等。

2.拒绝履行债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项目所在国强制征用工程项目,宣称不代替发包人履行义务;原政权被,新政权不承认原政府的一切债务。

3.国际制裁。若项目所在国因违反国际法受到贸易、海运等方面的制裁,必然对项目完成的工期和造价产生影响。

4.社会风气等文化因素。具体讲来,项目所在国行政效率、公务人员廉洁程度、民众素质以及对承包商所属国家的态度等都可能对项目的进度造成影响。

(二)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主要受国际工程项目所在国或者地区的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影响。经济因素主要包括:

1.通货膨胀。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承包方交付工程,发包方给付价款,建筑工程建造工期较长,价款的给付往往是分期完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通货膨胀等经济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一旦发生通膨,引起货币贬值,必然给承包商带来重大损失。

2.外汇风险。导致外汇风险的因素很多,项目所在国外汇浮动大;对外汇严格管制;合同选定的外汇不够用或者贬值等都有可能导致外汇风险,给承包商造成损失。

3.地方保护主义。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要受到项目所在国政策和法律的制约,其中不乏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措施和歧视性规定。

4.物价上涨。对于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与通货膨胀一样,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风险因素做出价格调整,物价上涨使得承包商有苦难言。

5.违约。违约主要包括发包人违约和分包违约:在带资承包的模式中,承包人贷款开工,后发包人无力支付或者拖延支付期限,都将致使承包人损失;分包商违约,可能导致整个项目进度受到影响。

(三)技术因素

在国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地理位置不熟悉,气候条件不了解,物资供应易出现问题等原因,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误,工程量的增加,甚至有可能导致工程的毁坏。

1.地质因素。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情况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设计方案,而设计方案直接决定工期和工程量大小,发包人一般会提供给承包人一定的本地地质材料,但不负责解释其中的疑问,一旦出现设计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极有可能导致工程受损、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甚至可能引发塌方等灾害。

2.气候因素。同地质因素一样,对当地气候条件认识不足,可能导致工期延长、人工成本增加,给承包商带了额外的损失。

3.物资供应。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进行都是以材料和设备到位为前提的,其中又有许多工序是前面工序的紧后工序,如果材料没通过验收或是设备供应不及时、出现问题,将会引起拖延工期的连锁反应。

(四)管理因素

国际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与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水准息息相关。

1.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包括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应急措施等,比如开工之前准备是否齐全,一旦出现问题应急措施是否完善等,如果没有相应的准备可能会导致工期的延误。

2.管理人员的人际关系。包括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人际关系和管理人员与业主、监理、分包的关系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阻力,从而使工程顺利进行,减少承包商的风险。

四、我国FIDIC条件下承包商索赔现状

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项目索赔上存在很大问题。长久以来,承包商的从竞标到盈利的核心思路一直是所谓“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即以尽可能低的报价参加竞标,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修改设计,使原工程量发生大量变更,追加款项或者变更原始工程量,从而实现盈利。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的失利已经证实了这套“中国式打法”已经不能使用与国际市场。具体而言,我国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在索赔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索赔意识不强

基于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加上我国法制建设刚刚起步,法治观念不够深入人心,我国施工单位的索赔意识都不强。他们更加关注工程的实体性问题,比容工程的进度、质量等,对于向业主的索赔,却要么不够关注,要么仅仅是关系,并不付诸于法律行动。但是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有不同的文化传统、行业习惯,分别代表各自的利益,根据合同规定,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索赔,才应当是承包商维护自己权益的主要方式。

(二)对国际惯例不熟悉

由于国际惯例对于项目的每个环节都与非常具体的规定,成熟度很高,而且被国际市场认可,熟悉国际惯例是承接国际工程项目的必要前提。例如,99版FIDIC索赔条款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42天内提交索赔报告”,我国承包商往往对于不熟悉这些细节的规定,这就很可能错过了索赔的时机,即使产生了额外费用,也不能通过索赔的方式向业主追偿。

(三)索赔证据搜集不力

国际工程项目一般构造复杂、结构庞大、建造周期长,期间难免发生不少索赔项目,但是这些项目要得到工程师的认可就必须有现场的第一手资料相佐证,包括:工程所在地气象材;工程所在国汇率、税率、物价指数变动;施工材料支付单据和使用记录;各班组施工日志;突发事件记录等。由于工程管理水平较低,风险意识不强,我国承包商对于证据材料搜集方面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许多本来应该得到索赔的项目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