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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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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常州市;高校;经济;就业体系

随着近年就业市场压力的增大,地方高校大学生的就业情况也比较困难。就地方而言,大学生能够顺利毕业和就业,会给当地带来巨大的人才资源,显而易见也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高校如何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是值得每个地区深思的问题。

一、学校定位地方高校服务常州市区域经济发展

本地区的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关系非常紧密,地方高校要发展,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定位自己的办学目标,找出自己的特色,明确高校人才培养的方向,从而能够达到以地方经济发展为依旧,服务于本地区、本行业为目标的办学思路,是促进良好就业的一种有效方式。地方高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育教学目标以及课程改革的模式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样高校的科学研究、品牌特色专业也要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服务。

常州市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快速,交通便利,高校众多,人才资源也是比较丰富,因此高校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以及人才的流动关系到常州市经济社会地位的发展。目前,常州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集中精力加快本地区经济的发展,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换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项目的推进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资源。因此高校大学生是最先进的生产力,是最新知识的拥有者、使用者和创造者,同时也是常州市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完善常州市高校就业指导体系,吸引常州市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大学生充分就业,使其岗位得其人,人才合理的利用,使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进入到常州市各个领域和行业,是高等教育为常州市经济建设服务的迫切需要,对于常州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常州市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对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

目前常州市高等院校基本上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但是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管理职能的定位并不突出,服务职能欠缺,对就业指导的高层次的认识和工作不足,往往只是上传下达,没有做到真正的教育功能。没有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基本上把就业指导概括为找市场、找工作、找单位,忽视了就业指导的真正意义。在就业指导课上,基本上大课,由从事一线的辅导员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没有根据专业和学生的特点安排,缺少对就业指导员的培训,往往是重利用,轻培训。没有很据学生的特点、市场的反馈及时对学校的招生、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设置进行改革。

(二)大学生就业观念与就业形势存在较大矛盾

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思想,许多的学生往往是以物质利益为第一位,而忽视了自己的价值和自我实现,选择职业时往往是薪酬高、福利好,环境优等方面,期望值很高,而现实往往是就业压力严峻。从目前常州市大学生的职业选择和区域意向来看,基本上是外资企业、大的民营企业,小的企业一般没有人愿意去,区域分布来看也是基本在市郊区域。哪怕农村有很好的单位,学生也不愿意去就业,更想去经济发展较高,交通便利,环境较好的地方发展自己。

(三)就业指导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就业指导人员关系到学生切身的整体水平,他们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毕业生能否就业以及是否高质量的就业。高校的就业指导人员不仅要知道基本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式,还有能够分析行业的特点,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专业,行业的选择,要能够根据学生的兴趣、专业进行人才素质测评,让学生能够了解自己的优势所在,才能根据自己的特点寻求好的工作。但是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往往是做就业指导的事务性工作,许多人具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往往面临新的形势,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这种知识包括最基本的人力资源知识、人才测评知识、社会保障和就业权益保障知识。

(四)就业指导的课程体系不健全

一方面是就业指导的课程与学生的实际专业不像符合,目前常州市高校开设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各个院系往往是同一本教材,采用同一个老师进行授课,这样就业指导课与学生的实际专业不相符,也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相违背;另一方面高校的就业指导课理论知识偏重,实践环节培训比例较少,大多教材对目前的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进行分析,在学生的应聘技巧、就业能力的实践环节较少,导致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用人单位相脱节;最后高校就业指导课要重视学生的心里教育,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必须对学生的心理进行辅导,使他们有个良好的心态来面对,而目前这种情况就业指导课中很少。

三、构建适应常州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就业指导体系

(一)根据常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

常州市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在考虑人才培养方案时,要紧密联系常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苏南经济布局的特点,要和常州市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紧密联系,在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以及教育教学进行改革,培养目前社会最需要最缺少的人才。人才培养方案也要注重学生自身的特点,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改革。同时高校也要注重自身学校的品牌和特点,形成自身人才培养的优势,这样才能为常州市经济社会建设输送优势人才,加快常州市的科技创新和文化建设,实现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全面推进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教育模式和课程体系

高校就业指导课既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课程涉及到教学内容、教材选择、教学管理、课程体系等方面,因此要进行合理的课程改革。就业指导课要贯穿于大学生的四年职业生涯中,根据不同的年级,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新生往往注重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大一的新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就业观,培养大学生主要学习的能力,以及要及时关注身边的就业问题,培训大学生良好的就业心态,做好就业准备。高年级往往是注重就业技巧和求职准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根据学生的专业、兴趣爱好等进行测评,让学生知道或者了解自己的特长以及今后能够从事的职业。

(三)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就业指导员教师队伍

教师是就业指导课的主题,就业指导课教育的质量高低最终取决于高等学校就业指导的教师。第一,一方面,从校内选拔一批职业指导的老师,这些老师是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企业社会经验;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聘请企业的人事经理、人事部门,他们具有丰富的企业社会管理经验,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具有良好的帮助作用;第二要加大对高校就业指导员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这种培训既包括校内培训,也包括校外取得省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目前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教师的系统培训,鼓励和要求专职任课教师通过就业指导师资格考试,逐渐推行校内就业指导课专任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第三,开展集体备课和讲课示范活动,组织就业指导师针对学生实际情况,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授课的方式和方法,通过集体备课和研讨的方式,有利于大家集思广益,寻求新的形势下开展就业指导课的方法。

(四)健全和完善就业制度体系建设

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要立足于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改革旧的不适合新的形势的制度体系。高校要成立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二级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排责任到位,通过层层组织落实,更好的发挥组织的有效性。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学工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要相互配合,不断推动就业指导的教育教学改革,适时调整教学目标和计划,同时要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从动态的角度来就大学生进行培养,创新就业指导的培养模式。

要利用多媒体,现代科技的平台,设置就业信息网络,打造就业网络的一体化,使高校、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能实现及时信息的共享。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以网络为平台的就业系统,这其中包括学生的就业单位、就业率、就业质量、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实现三方共享资源。

综上所述,地方本科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社会上下齐抓共管,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发动多方面的力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质量,开创地方本科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汪燕春.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实效性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8(9).

[2] 曲江滨.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校就业指导体系[J].经济研究导刊,2010(32).

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范文第2篇

内容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最早是通过国际供应链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的,而跨国公司则运用内部或外部生产守则来约束和要求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本文认为,尽管一些出口商日益感受到验厂及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并且企业社会责任在推行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各种负面影响,但不应因此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贸易壁垒。随着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愈演愈烈,未来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认真履行法律责任,积极采用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等手段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 贸易壁垒 能力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国际转移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随之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试图回答下列疑问: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在国际供应链中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在国际供应链中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而这又对位于供应链中重要一环的我国供应商来说会产生哪些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文章还针对社会责任的未来传导趋势提出在我国有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对策。

企业社会责任在国际供应链中的传导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的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热心社区公益、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供应链共赢关系、节能环保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及践行水平已经成为价格、质量、技术之外的又一种竞争力,即责任竞争力。

从其理论脉络的发展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源于18、19世纪的欧洲,主要是出自宗教的价值观或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Sheldon)最早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道德因素在内。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传播则是因为工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壮大、消费者发起的各种自下而上的运动、联合国与人权、环保等多边国际组织开发的各种标准和公约等共同促成的。近年来,由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等发起的各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仅要求跨国公司要保证其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还要保证处于公司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如供应商、分包商等也能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因而,位于国际供应链上游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这一运动当中。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一家美国服装公司起草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等也纷纷制订了各自的行为守则,并且要求其产品供应链上的配套企业和合作伙伴都要遵守这些守则。这些由企业制定并实施的守则一般被称为内部生产守则;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标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独立于单个企业之上的外部生产守则,包括由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各利益相关方联合制定的一般性原则标准等。内部生产守则的核心内容通常可以概括为四类:消除剥削性童工、废除强迫劳动、就业无歧视、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跨国公司完全控制这类生产守则的制定、解释、实施,并监测其实施效果。而外部生产守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行业生产守则,包括欧洲外贸协会(FTA)对销售行业提出的BSCI倡议、国际玩具商协会(ICTI)的商业行为规范、清洁制衣运动(CCC)行为守则等,这些行业内的国际采购商只对取得认证或审核的生产企业下订单;另一类是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各种民间标准,例如SA8000、ISO14000等。这些外部生产守则多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ICFTU)于1997年通过的基本守则为基本框架,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以及工人和第三方表达意见的机制,建立了改善违反守则规定的公司状况的补救机制。

据世界经合组织统计,截至2000年世界大约有246个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这其中有118个是由跨国公司制定的内部生产守则,跨国公司安排公司职员或委托独立审核机构对其供应商或合约工厂定期进行现场评估,即所谓的验厂活动。而由跨国公司认可的非政府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外部生产守则则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或认证的方式在国际供应链中推行,如典型的SA8000认证。

1997年10月,美国经济优先权认证委员会(CEPAA),2001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并了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社会道德责任标准,简称SA8000,并由SAI在2001年12月了SA8000标准的修订版:SA8000:2001。虽然SA8000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但是由于它的相对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化,使得SA8000很快成为广为接受的、影响较大的外部生产守则。截至2006年6月,全世界共有52个国家的968家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有127家中国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的贸易发达省份,以玩具行业居多,其次是服装、珠宝、钟表、箱包、家用器皿等。另据专家估计,我国沿海地区已有超过800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在劳工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审核。

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误解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导致一些出口企业要么增加成本以满足跨国公司的要求,要么失去订单,由此产生了与传统贸易壁垒相似的贸易扭曲效果。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围绕社会责任是否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社会责任壁垒展开了激烈的探讨,有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借助验厂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特别是实施SA8000标准使得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新贸易壁垒;还有些学者认为跨国公司要求供应链上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就是为了自身不愿承担的社会责任转嫁到供应商身上。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分析等方法来加以辨析。

首先,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壁垒的定义是:一国用以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切政策措施。构成一项贸易壁垒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实施主体为政府,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标准和规范的实施主体是跨国公司或者采购商,因此,把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认为是贸易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跨国公司自身设定的一些行为准则、一些行业协会制定的共同自愿遵守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等,往往是这些公司在长期的跨国经营中得出的经验总结,是在社会各界的各种诉求和压力之下产生的。对于这些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执行是自愿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只是由于这些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大部分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才使得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上游供应商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以争议的焦点SA8000来说,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多种社会责任标准的一致性问题,内容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普遍性。SA8000在某些内容中要求的是执行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而有些要求有时甚至会低于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例如,对于工作时间,SA8000规定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而我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法律的规定比SA8000更加严格。

再次,那种认为跨国公司完全将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全部转嫁到了供应商头上,而自身对此不付出任何成本与代价的说法有失公允。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跨国公司都已经设立了相对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部分公司将社会责任职能赋予原有的部门,如公共事务部、公关部、品牌推广部等,有些公司甚至成立专门的CSR事务管理部门或可持续发展部,并任命企业社会责任首席运营官(CRO)来积极参与和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最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快速地从低端向中高端上移,并顺利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长期以来,处在国际供应链中最底端的一些企业为了获取订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降低或者克扣员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手段,竞相低价出口,展开恶性竞争。这样做的结果既损害了工人福利,又使我国企业背上了“社会倾销”、“血汗工厂”的恶名,加大了贸易摩擦。同时,我国出口企业长期满足于“低成本劳动力”带来的所谓价格优势,缺乏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动力。践行社会责任之后,虽然短期内可能由于劳动力或环保成本增加,导致有些建立在低工资基础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外移,但是长期来看,反而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

尽管供应商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在做了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就不难发现,企业得到的不仅是有形的收益,如维持或增加订单、改善产品质量、节能降耗、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等,更能获得无形的收益,如改善与采购商的沟通与合作、改善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提升企业形象等。根据“CSR在中国的推进及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项目组”在2008年对广东、浙江、河北三省的1001家外向型企业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执行社会责任的国际性标准对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影响上,认为利大于弊的占62.3%,认为弊大于利的只占27.6%。企业以打分的形式(满分为5分)评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正面效应时,企业认为最大的好处是提升企业形象(平均得分4.13分),其次是改善劳资关系(3.79分)、增强核心竞争力(3.72分)、提高员工积极性(3.72分)、提高产品质量(3.7分)和增加客户资源(3.67分)(见图1)。

如果对打分结果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认为3分以上即代表企业认同该选项,则92.3%的企业认为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塑造和谐的劳资关系,85.7%的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89.0%的企业认为有助于增加客户资源,90.9%的企业认为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目前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尽管不能简单地把实施SA8000标准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社会责任壁垒,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和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

抬高生产成本并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接受认证和验厂而产生的一些直接支出成本:评估、认证费用、验厂费用等以及企业为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而推行CSR产生的改进成本。后者既包括为改善内部管理和投资新设备而产生的资本成本,如改进生产流程、人力资源投入、废水处理系统等,也包括在改善员工生产和生活条件方面、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等培训、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的经常性成本。企业在接受跨国公司的审核时,除了要缴纳各种费用外,还不得不中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由于不同的跨国公司所启用的审核标准和范围不同,导致同一家企业有时一年内不得不多次接受来自不同公司的审核和评估,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审核流于形式。频繁的验厂和各项认证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带来了额外的负担,甚至引起了企业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并且在认证和验厂过程中采取应付态度,造假现象也时有发生,未能真正达到在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例如,工厂审核的效果被预先做好了准备,在审核记录中作假,甚至有些工厂为了通过审核而对审核人员进行贿赂等。这样一来,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被彻底扭曲,各项行为规范等也形同虚设。而供应商也未能通过验厂和认证真正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改善劳工状况。

对我国企业的出口规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特别是一些美国的公司通常是通过供应链管理来强制推行CSR要求,即通过各种评估和审核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其有关的CSR要求,然后才会将其纳入订单系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而那些未能通过评估或达到审核标准的企业则将被排除在订单系统之外,甚至被取消已有的订单资格。相比美国公司,欧盟的企业通常会对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鼓励供应商在一定的时间内修正其不符合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做法,因而不会立即影响其订单。而一些完全依赖出口但劳工标准等未能通过评估和审核的企业因此造成订单流失,产品无法出口进而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这些供应商不仅没有因为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改善其劳工待遇,工人甚至失去了原本不符合跨国公司所在国的劳工标准的工资,导致生存境遇进一步恶化。

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趋势及对策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仅仅依靠验厂和认证等手段使得供应商,特别是广大中小型出口企业被动地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一直以来遭到种种诟病,同时效果也不尽显著。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让供应商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以获取订单为目的转向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根据Carroll的四层次模型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愿责任(慈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贡献程度和水平从下至上呈递增状态,越到金字塔的顶层就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强。而在这四个等级中,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伦理责任是社会期望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资源责任是社会盼望企业尽力承担的责任。从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来看,各个层面的责任均有所缺失。正是因为许多企业还处于社会责任层次的最底端,才导致它们很容易在跨国公司进行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时受到冲击,并在供应链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由政府、行业协会、其他利益相关方、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和供应商)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和良性氛围,在国际供应链中自主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双赢或共赢的局面。法律义务应该强制实施。政府应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即落实最低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而超出法律义务之上的伦理和自愿的社会责任,应该在政府指导和宏观支持下,主要由行业和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具体操作。

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行的发展趋势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具体来看:

(一)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宏观层面发展对策

加强立法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不同于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自下而上的特点,我国是通过立法自上而下来推动的,消费者运动、非政府组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填补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的空白,为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评价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已有的立法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是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提到“社会责任”这一范畴。其实不仅是《公司法》,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其它法律中也有所涉及,如《宪法》中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性规定;《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定,等等。我国企业首先应该做到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在此基础上,再去承担超出法律义务的社会责任。据一份针对浙江省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调查统计,尽管在我国已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中浙江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着工作严重超时、劳动报酬达不到法定标准、社会保障不到位、侵犯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等违法违规现象。因此,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宣传和培训提升广大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提高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地位。要认识到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将一些过高的社会责任的要求纳入法律,则法律的适用性会被破坏。例如,我国新劳动法中的有些劳工标准的规定就超出了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承受能力,甚至高于国际性标准规定,给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导致经营陷入困境。

为了引导企业履行经济和法律以外的社会责任,政府可以给予一些政策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或是在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或资源补偿等。

(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中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各行业协会主动发起建立一些标准化的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体系中既要体现中国批准的一些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范,又要体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发展阶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主动性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当然,这样的体系也要获得国际相关机构、国外采购商、品牌商的认可。2005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应14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的呼吁,正式了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这是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合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我国企业主动实现自我能力的完善和建立国际供应链上公正、协作性的社会责任联动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外,作为企业重要利益相关方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也要积极发挥应有的舆论监督、社会呼吁的作用,协同商会、中介组织等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起到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促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企业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企业目前大部分仍处于仅仅关注所有权人和管理层的阶段,所有权人的利润最大化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仍是主要经营目标,因此,在现阶段,应着重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意识,这也需要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媒体的积极参与和引导。

(三)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微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跨国公司牵头,带动供应链上的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供应链责任竞争力仍然是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例如,巴斯夫(BASF)倡导的“1+3”项目,要求每一个参与的公司都能带动其供应链中三个业务伙伴(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客户),与他们共同分享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实践和最佳解决方案,促进供应链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的同时,也为公司自身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了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这种共同成长的机制将产生“滚雪球效应”。

为了消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的消极影响,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应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开展各种能力建设项目和研究项目,具体包括劳资双方的对话培训、劳工能力培训,支持相关研究项目,如田野调查等综合发展援助研究项目。通过促进供应商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能力建设,使得供应商真正意识到社会责任是一种实现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内在需要,从而主动积极地创造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价值。一些非政府组织、非营利公司或行业协会等与企业的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简称PPP)项目在这个领域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制性约束”必将向着自主性承担的方向转变。出口企业应针对自身的发展阶段,逐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承担不同层次的责任,有步骤地实施社会责任目标,最终形成完整的社会责任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完善相关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供应链协作和联动机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中,变低成本竞争为差异化竞争,形成产品和企业的差异化优势。只有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才能自如应对跨国公司和采购商的各种社会责任要求,成为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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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洪福,李明秀等.解读巴斯夫“1+3”新商业模式:责任共成长[J].WTO经济导刊,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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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文忠.对当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系统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09(1)

8.黎友焕,龚成威.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新进展[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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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德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的研究报告:CSR在中国的推进及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R](未公开),2008

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本科院校;教育基本规律;主动服务;“桥头堡”

作者简介:郎耀秀(1961-),男,山西代县人,河池学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广西宜州546300)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资助经费重点课题“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1A0011)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4-0005-02

20世纪80年代初,潘懋元教授提出了著名的高等教育内外部规律理论,并在其后进行了丰富和完善。这一理论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21世纪初大量涌现出的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其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等顶层设计还在构建中,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正在实践中探索。运用教育基本规律理论指导办学实践,并在实践中深化对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办学规律的认识,可以提高对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研究水平,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向前发展。

一、“主动服务”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外部关系规律的重要表征

潘懋元教授认为,在诸多的教育规律中有两条规律是最基本的:一条是关于教育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规律,称为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简称教育外部规律;一条是教育和人的发展关系的规律,称为教育的内部关系基本规律,简称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这两条规律的内在关系可以归结为两点:教育内部关系规律的运行要受外部关系规律所制约;教育外部关系规律要通过教育内部关系规律起作用。[1]

这一理论一经面世就受到高教界与学界的高度重视,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理论进行了解析。有学者认为,大学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反映了现代大学对社会需求作出的积极回应。“主动适应”是现代大学的一种办学理念,或者说是教育的外部规律。[2]笔者认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及其前身长期在地方办学,已经深深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出水乳相容的特点。“主动服务”较之于“主动适应”更能反映地方院校与地方(或区域)经济社会的关系规律,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外部关系规律的一个重要表征。

1.“主动服务”既体现教育子系统与社会大系统的关系,也是地方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回归

20年前,潘懋元教授运用教育外部规律预测中国高等教育地方化(区域化)是必然趋势,高教要适应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地方发展服务。[3]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就是高等教育地方化的直接产物,“主动服务”地方应是其重要特征之一。

2.“主动服务”是高等教育对社会“制约”的一种反作用

教育在主动服务中体现子系统对大系统的“服从”或“适应”的同时,也体现了其对社会文化的主动引领、先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的批判功能,使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找到了自己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和尊严。

3.地方高等教育于“主动服务”中不断获得发展和进步的动力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因地方(或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而生,社会需求是其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及社会服务的导向。在服务地方的过程中,学校的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得到提高,从而也增强了服务地方的能力,可以在更高层次上为社会提供服务。周而复始,大学与区域经济社会就在良性的互动中实现双赢。[4]

二、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在主动服务社会中面临的困境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由于本科办学历史较短,在处理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内部关系中面临双重困境。

1.社会“急需”高等院校提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面临许多问题“急需”解决。对大学的作用和功能,全社会有了共识。解决这些问题,社会需要大学的参与和作为,尤其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其在帮助解决当地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经济建设的难点问题以及短缺人才的培养问题上,有地缘优势也有人脉关系。社会期待本土的高校提高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2.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亟待”更新办学理念、改善办学条件、增强自身实力

总体而言,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基础薄弱,教学和科研条件简陋,“亟待”改善;学科专业面窄,与地方支柱产业对接的学科专业较少,为地方提供的专业人才有限,“亟待”拓宽;科研水平较低,应用技术开发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低,“亟待”提高。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当前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普遍遇到的难题。

总之,社会“急需”与学校“亟待”都是客观现实,必须认真分析和对待。否则,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在办学中既可能出现在外部关系构建中主体地位的缺失,也可能形成学校内部关系处理失当,办学在低水平上徘徊的窘境。这两种假设都违背教育的基本关系规律,其结果只有一个:学校被社会边缘化,甚至成为社会的弃儿。“急需”与“亟待”构成的矛盾既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发展中的压力,更是改革和发展的动力。破解这对矛盾离不开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理论的指导。

三、科学把握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增强办学实力

社会对高等院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热切期盼和学校“亟待”提高办学实力的矛盾是新建院校长期存在的“内涵”与“外延”发展道路之争在不同视角下的显现。在传统的观念里,学校只有先练好内功,增强办学实力,才能为地方服务。这从时间梯次上来看似乎比较合理,但缺乏逻辑关系上的支撑,也与我国当前的现实不相符合。

1.高等教育内部关系规律和外部关系规律不是具有某种线性关系的确定性规律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机械决定论式的思维方式,即强调因果的时序性。[5]然而,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内外部规律既不是线性关系又共同作用于教育过程,不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6]也就是说,“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在逻辑关系上不是线性关系,可以兼容并存、互促互进。从发展的时间角度看没有时序性,不存在先后问题。不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由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发展的侧重点有所变化则是合理的。

2.我国快速发展的政治经济形势和高校学科专业加速发展的现实是在以齐头并进的形式同步前进的,这就大大压缩了高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时间提前量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间,我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高等教育在校生总量、毛入学率增长迅速,且主要集中在1998年后的十几年间。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并行或略微后行的状况,对现代化建设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提升的空间仍然非常大。我国社会、经济与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现实要求高等教育在强化自身办学实力、提升办学水平的同时,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由此可见,那种“只有先增强实力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观点以及“先练好内功再服务社会”的认识不仅不符合教育规律,而且也脱离我国的现实。把握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的内涵,科学协调内外部关系,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凝练学科方向、汇聚人才队伍、构筑学科基地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现实选择,也是价值选择。

诚然,服务社会与增强办学实力虽无因果关系,但有层次之分。办学水平不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就差、层次就低;办学实力增强了,服务社会的作用和影响就大。学校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和服务社会是一个互动过程,主动服务社会的过程就是提高办学实力的过程;按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处理好学校规模、结构、质量的关系就是主动适应社会、主动服务社会。

四、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桥头堡”

地处“老少边山穷”地区的河池学院几乎浓缩了大多数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特点,[7]也面临着与大多数新升本院校同样的困难。为实现主动服务社会与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良性互动,学院在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当“桥头堡”的思想并积极付诸实践,在“练内功”与“主动服务社会”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所谓“桥头堡”思想就是指学院要主动站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做地方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桥头堡”在服务社会中凝练办学特色、锤炼学科队伍、提高办学实力。这一思想的提出基于对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现状之科学分析,是“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理论的具体化和内化。

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桥头堡”的教育实践主要体现在人才培养、科研等几个方面。

1.调整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地方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在教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学院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为地方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上。围绕这一目标,学院确定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地方(或区域)特色资源与优势产业为依托,以应用型学科专业为核心,以短线学科专业为外延,构建服务地方经济社发展的学科专业群的专业设置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一批适应桂西北及广西经济新发展的特色学科和优势专业,专业设置向有色金属、化工、特色食品、桑蚕、制药等地方优势产业的相关学科专业倾斜。在教学实践上,通过与地方的合作,丰富和发展产学研模式。承担“国培项目”、“中英西部合作项目”等,在师范生中开展“双向培训、顶岗支教”实习,让学生在真实的职场情境中真刀真枪锻炼,起到其他教育教学实习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与当地政府合作,成立河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研究与训练基地,构建“学、研、训”合作平台,学校与地方政府联手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课题研究以及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参赛等方面合作,集教学、研究和训练于一体,探索出体育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种新模式。

2.降低重心,做地方的“智力库”和“技术研发中心”

在科研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河池学院明确提出:

(1)改变过去那种重视理论研究、轻视技术开发和推广的观念,着力解决地方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做地方的“智力库”和“技术研发中心”。

(2)充当地方人才交流和技术引进、消化的中转站。对那些靠自身科技实力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则不遗余力地帮助解决;对自身不能攻克或暂时没能力攻克的难题,则发挥学校信息灵通、与国内外同行有良好业务交流渠道的优势,帮助引进适用技术加以解决,并对引进技术进行本土化,在引进消化吸收中再创新,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科技实力和攻关能力。这种定位符合现阶段河池学院的科研发展现状,能够在满足地方需求的同时尽快提升自身科技实力。

桑蚕学科的发展具有代表性。随着“东桑西移”的不断推进,“桑蚕业”成为学院办学所在地河池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支持地方产业发展,学院于2005年在既无专业依靠又无人才支撑的情况下开始了对桑蚕的科学研究。借助广西蚕业总站以及国内许多大学和研究院所专家来河池现场指导桑蚕种养的机会,学院选派相关专业的教师逐渐介入,跟踪学习。学院引进高级专门人才、储备人才,积极构建桑蚕类学科专业;主动与地方科技部门、农业部门联系,掌握产业发展的动态,了解专业信息,进而联合申报研究课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对一些技术难题,学院便聘请国内有关专家进行指导与帮助,在实践中培养了人才,也培育了人脉。这为其后的专业设立、研究所建立奠定了良好基础。桑蚕研究所从成立之初就把桑蚕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作为其主要职责之一。研究所把实验室建在农家科技大院,帮助种桑养蚕的农户增加产量、提高品质。这种发展定位和发展策略使学院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将桑蚕学科培育成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特色学科,对地方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

河池学院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桥头堡”的教育实践是对“主动服务”社会的行动解读,是科学处理高等教育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积极探索。

参考文献:

[1][3]潘懋元.教育基本规律及其在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中的运用[J].上海高教研究,1997,(2).

[2][6]郭石明,陈杰.主动适应:高等教育规律的解读[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9,(6).

[4]马连湘.大学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J].中国高等教育,2007,(11).

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统计工作 创新 经济 推动作用 发挥

统计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显示器、预警器,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天平。特别是在当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踏步跨进“十二五”发展快车道的今天,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形势要求统计工作必须要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正确处理统计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新《统计法》的视野来看待统计工作,更加注重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提高对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测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功能,及时校正经济发展过程中偏离航向行为的发生,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

统计工作是通过及时采集各类经济发展信息,进而形成一定的经济发展指标,反映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状态与状况,反馈给领导决策层,有利于宏观掌握经济发展态势,科学判断经济发展形势,对经济发展进行前瞻性的预测,便于科学准确地制定相关经济发展决策与部署,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1、搞好统计工作是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这与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分不开,更与经济部门依法统计、科学统计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统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详实的统计信息,为经济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矛盾更加突出、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统计工作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舞台,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准确可靠的数据、更加科学的分析来为经济发展助力。各级统计部门除了要在经济普查、人口抽样等常规性的调查统计中发挥作用,更要注重在对统计数据的挖掘、分析与利用,及时整理出统计数据的规律,查找统计数据背后隐藏的深层次规律,为地方经济发展准确把脉,实现地方经济发展的准确定位,优势整合,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2、搞好统计工作是应对挑战促进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面临的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和多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逐渐增多,迫切需要统计部门提供科学的统计数据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经济政策,合理安排经济工作提供依据和智力支持,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高效的统计工作可以为地方政府及各级决策机构提供宏观的经济决策指导,正确研判经济形势,科学有效地指导领导经济的运行与发展。时代的发展进步给统计工作的发展也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各级统计部门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统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统计工作发展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3、搞好统计工作是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途径

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深入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把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状态以数据和可视的形式反映到决策层,影响和引导决策层科学决策与思考。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情民意调查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相关情况的搜集与整理,及时向决策层反馈事关民生的实际问题,发挥统计工作在党和政府连接人民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风险和矛盾,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提高社会和谐运行的水平。

二、创新统计方式方法,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

新的形势要求统计工作要进一步创新思路、理念和方法,以全新的视角去审视统计工作,以探索的精神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更上一层楼。

1、积极拓展统计服务

传统的统计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预警、监测和分析这三大功能之中,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统计工作的对经济社会的运行监测功能发挥比较明显,而相对而言,统计工作的分析功能还不十分科学和突出,预警功能没有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突出表现在统计工作分析的前瞻性和预警的针对性和及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因此,应当积极拓展统计工作服务的领域,突出统计工作创新,积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开展调研,加大对深层次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与研究,提高经济形势预测的科学性。要积极倡树“领导的需要就是统计工作的开始,经济发展的需要就是统计工作的服务的目的地”的理念,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变化,科学研判经济发展趋势,为各级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参谋服务。

2、健全统计指标体系

科学完善的统计指标体系是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统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以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促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开展。要坚持统计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科学设置和调整相关统计指标,以更好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范文第5篇

教育作为人力资本积累的主要途径,它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主要是通过人力资本的投入,来提高劳动生产率,来促进科技进步,从而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大类的一种类型,它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发展中具有其他教育类型所不具备的功能。即:它可把具有普通文化素质的劳动者,培养成为掌握某一行业或企业所需技能的专门人才,从而使职业教育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密切、作用最直接的教育类型。更明确地说,职业教育具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及与产业结构相对接的专业设置,可更直接地向经济社会提供能掌握和运用先进生产技术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从而丰富社会的物质基础,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时候,当职业教育在探究自身历史定位的时候,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如何确立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这一坐标系下的参照点,它既是职业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职业院校未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那么,职业院校如何通过专业设置优化组合确保办学主体生存有一个大的空间?如何通过专业设置改革创新确保办学主体发展有一个强的趋势呢?笔者以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思路,提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8个需求。

1.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经济方式转变的需求近几年来,我国之所以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缘由是为应对外部需求持续走低、传统竞争优势逐步减弱而做出的一种必然选择。而要转变发展方式,笔者以为,关键靠人才,主要在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到2020年,国内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要从2009年的67%提高到90%;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2015年,全国技能型劳动者总量要达到1.25亿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因此,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只有紧贴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与优化专业结构,才能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

2.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从2011年6月起,国家发改委推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业结构大的方向和基本要求。《目录》所列1399条,其中:鼓励类为750条、限制类为223条、淘汰类为426条。这一《目录》的实施,为职业院校提供了一个改革创新的信号,其专业设置的调整优化,能否跟上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的变化趋势,对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而言,则是一个考验。职业院校只有不断完善与设置面向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专业,控制或减少面向国家限制类产业的专业,逐步取消或废除面向国家淘汰类产业的专业,并把现代产业理念或技术中的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引入职业教育的各个方面,才能不断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3.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据权威机构分析,目前我国三次产业都还存在着素质不高、发展粗放的问题。如:第一产业方面主要为农业现代化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化水平较低等;又如:第二产业方面主要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资源能源消耗高、高端制造业发展滞后等;再如:第三产业方面主要为生产业规模偏小、新兴服务业引领作用不强,科技服务业支撑能力较弱等。从2011年起,我国先后颁布《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与《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年1月又《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根据国家产业优化升级的目标要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只有正视我国三次产业存在的问题,紧贴甚至超前思考三次产业的发展需求,职业教育才能有效支撑国家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需要。

4.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发展实体经济的需求前几年国际金融危机警示我们,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是实现世界经济稳定发展的根基。我国在规划“十二五”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把发展实体经济贯穿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工作的始终,努力提高我国产业的素质特别是高端制造业水平。要引导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向实体经济,营造更加有助于扩大就业和发展实体经济的环境,推动世界经济实现强劲、平衡、可持续发展。刚召开的十也提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实行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央的部署,职业院校只有针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突出服务实体经济,面向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跟上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的时代潮流,提升专业设置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度,才能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建设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保障。

5.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区域之间因自然条件、经济基础、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区域在全国分工中条件的差异而形成各自的经济特征。2010年,我国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一规划组织实施,对于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这一规划还明确了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并要求各地区根据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大家知道,职业教育有一个重要定位就是服务区域发展。因此,位于不同省(市)或区域的职业院校,只有认真研究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突出区域经济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阶段任务,才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培育的有力支撑。

6.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民生优先”,并首次提出要“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建设要求。职业教育是国家公共教育与就业服务体系组成部分之一,为此,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只有高度聚焦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真实需求,才能使我们所从事的职业教育能真正成为全体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过上有尊严生活的助推器,并能为我国的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子女拥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实现有效就业创造条件。

7.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解决就业矛盾的需求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我国产业体系的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社会对中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目前,尽管国际金融危机对毕业生就业影响非常之大,但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并未因金融危机的影响而减少。相反,正因前几年院校的持续扩招,使劳动力供给总量呈现逐年放大的特征。尽管就业总量压力很大,但同时又呈现一面是“就业难”,另一面是“招工难”两者并存的结构性矛盾。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看,技能型岗位尤其是一些高端技能型岗位求人倍率很高,突显了高技能型人才供给的不足。要改变这一现状,职业院校只有把职教体系与产业体系互相加以融合,并结合社会对中高端技能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的实际,不断调整与优化自身的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加快培养产业急需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才能真正为化解就业总量压力大与就业结构性矛盾做出职业院校应有的贡献。

8.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着力聚焦服务构建教育结构的需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教育要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多种多样的人才。参考国家统计局的专题分析,目前我国总体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坐标系下,由于工业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我国目前人力资源结构与人才需求数量,占主要份额或最大需求还是职业技术人才,尤其是中高端技能型人才。为此,职业院校只有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进程中,尤其是瞄准工业化中期对人才需求的特殊要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与各类教育的有效衔接与相互融合,才能使我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的类型、结构、层次更加趋于合理,并为近几年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国家战略的实现做出贡献。

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言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以及明确的“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具体要求,聚焦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等一系列问题,就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以下对策建言,以不断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

1.进一步强化国家对职业院校专业目录的规范管理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教育部于2000年和2004年先后颁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0年又制定颁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改)》,但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强化国家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规范管理,已成为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创新的一个重点,为此,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的专业目录,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专业目录的规范管理,已成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2.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管理为切实有效地避免职业院校盲目开设新专业,不断增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地方政府应定期把握当地职业院校新开设的专业情况,并组织教育家及行业、企业家对职业院校新专业进行审核,或专门成立一个地方规划小组定期对职业院校新设专业进行调查,确定其合理性、科学性,以此来避免职业院校盲目开设新专业。强化行业的主导作用,形成行业、企业与院校“三位一体”的专业设置的管理体制。

3.注重地域性与开放性的互相结合,不断提升职业院校的规模效益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要充分考虑开放性,并有效的与其自身的地域性互相结合。开放性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特性,在经济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条件下,职业院校就是为其培养所需要的中高端技能型人才,这样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于有优势资源和品牌优势的职业院校来说,可以达到其规模效益最大化,避免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