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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建设总结

纪律作风建设总结

纪律作风建设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我部认真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干部作风建设活动,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了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各阶段任务,达到了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动员

根据区委的工作安排,部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动员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委统战部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部长担任组长。根据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召开多次部务会议研究讨论推进措施,切实做到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在日常工作安排上,我们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区委统战部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印制了区委统战部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征求意见表、谈话交流记录表、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等表格,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科室、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到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深化学习教育

坚持把思想建设贯穿作风建设的始终,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一是多次在机关干部工作会议上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与“两学一做”常态化相结合,利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通过写笔记、记心得、交流讨论等形式,增加了学习趣味、保证了学习效果,切实提升了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牢了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为抓作风、提效能、优服务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认真查摆问题

部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里的方法步骤,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遵守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机关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支部内的每名同志在“怕、慢、假、庸、散”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点评指正,帮助每名党员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

(四)建章立制,切实抓好整改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围绕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可以立即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有些短期内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表,有计划地进行整改。

二、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此次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干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锤炼、勤政廉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思想作风得以进一步转变。通过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净化,宗旨意识不断加强,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成为了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服务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怕、慢、假、庸、散”等现象实现了很大转变,“服务效能低下”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机关作风井然有序,勤政廉政蔚然成风。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区委统战部在作风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区委统战部将结合已实施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强化统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进取,为全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纪检监察室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树立和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依纪依法履行办案工作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我室2018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安排情况

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我室分管有庆镇、定远乡、嘉禾乡等15个乡镇和县委办、组织部、政研室等27个部门。我室将按照县委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县纪委、县监委年初工作计划,全面贯彻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查办案件

今年以来,截止今天,我室共收到问题线索138件,其中中央转办问题线索6件,省级转办问题线是11件,市级转办问题线索21件,本级受理问题线索100件。已办结108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件25人,结案14件17人,移送审理4件4人,立案审查4件4人。

违纪违法案件表现形式有:单位职工吸食毒品、学校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干部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大办酒席、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追求享乐,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收费,挪用资金,挥霍公款等。

(二)对分管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和部门信访维稳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乡镇和部门都能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个别乡镇存在无信访案件结案呈批表和无初步核实呈批表及无实名举报反馈情况表。通过我们的督查,各乡镇和部门对自己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三)开展对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我室于2018年9月至10月,开展了对本片区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在近2个月的回访教育工作中,共回访教育人数29人,有6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2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数被处分的人因为心理上背上包袱,工作懈怠,应付了事现象严重。回访教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被动工作应付工作的现象有所好转。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我们着重强化纪律观念和岗位责任意识,促使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四)监督检查中央环保督查问责案件执行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我室对各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问责案件执行到位、整改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逐一开展明察暗访,回访有关干部群众,确保所有问责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问责问题督促整改台账,严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五)全力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针对国省定异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以及产业或就业帮扶等项目开展督查;督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落实情况、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医疗救助资金落实情况。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准确、快速地核实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严惩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专项活动中,积极安排专人,成立执纪监督组,开展专项督查和初核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作配合,深入核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开展工作的特点

(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队伍建设

1、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加强对片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舆论宣传纪律、人事安排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充分利用党风廉政考核机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片区内各乡镇、各部门,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中。抓好片区各单位、各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

3、结合改革转隶教育工作加强纪检监察二室及其片区全体执纪执法干部自身素质的培养。大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步伐,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尽快回归主业主责。

(二)以预防腐败为核心,积极推进机制建设

1、加强案件通报和研讨,共同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挖出“病根”提出防范措施,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营造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氛围。

2、利用现代通信网络建立以室为指导中心的QQ联系群,涵盖片区内所有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领导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该群达到我室与各片区、各单位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以及工作资料的上传下达和工作经验的及时交流,也利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指导。实现了片区各乡镇、各部门上下联动,横向交流的工作格局。

3、着力创建片区内各单位、各乡镇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文化。建立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相关的教育、宣传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院坝纪检行,将执纪监督工作深入到基层,让基层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的清醒,随时绷紧远离腐败这根弦,增强政治上的定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三)严格执纪监督

1、充分运用各种执纪监督方法,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开展日常监督。

2、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

3、利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片区巡查监督工作,通过巡查监督。加大 “四风”问题核查力度,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特别是打好改进作风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4、加大重点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和违纪线索的排查力度。在监督巡查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与重点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今年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室组织专门力量加大了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我县教育事业一片净土。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充分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方式进行执纪监督,对立案线索按程序报批、移交,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

四、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室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执纪监督室,工作人员在执纪监督过程中还存在掌握业务技能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办案实践多,但总结经验还不够,办案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还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离群众满意还存在差距,进行研究预防和治理腐败对策、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等方面,还须努力。

五、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委的领导下,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素质,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秉公执纪,廉洁办案,要通过办案办出亲和力、办出凝聚力、办出威慑力、办出公信力。有计划地磨练基层办案人员,或定期抽调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同志参与县纪委办案,传授证据的搜集鉴别,突破案件的技巧,案件性质的认定,文书、报告的制作等专业知识。推荐办案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大面积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

(二)注重惩防教育

通过剖析案例,从中发现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警预防,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掌握热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行为规范,明确纪律要求,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产生。

第三季度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镇经济建设和发展稳定大局,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难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段时间的学习、廉洁自律情况及分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习理论知识,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始终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业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同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使自己在思想上不断完善,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业务上不断求精。

二、提高思想认识,在狠抓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明党的工作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更好地适应了日益艰巨的工作任务的需要。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坦诚接受组织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在追求工作实效上下功夫

镇人社所严格按照“一次办好”相关要求,坚持以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作风态度、一流的督察问效,追求一流的服务效果和社会口碑,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类禁止性规定,按时召开班前、班后会,现场督查做到全时段、全覆盖、共担责,发现问题后追责问责要一问到底,问到疼处,并形成标准化管理考核体系,明确主体管理责任,多措并举确保“一次办好”取得实效。

第三季度,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系统,在工作中重视工作成效,站得不够高看得不够远,工作上距离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纪律作风建设总结范文第2篇

重点解决七个方面的问题:

1、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考虑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多,考虑全局利益、整体利益少;有的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坚持以人为本,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然存在;有的社会责任感不强,不顾群众利益,乱收费问题时有发生。

2、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观念陈旧、惯性思维,缺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特别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遇到急、难、险、重问题束手无策,谋求教育发展的思路不清,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

3、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的问题。一些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在位不想事、不干事、不尽责、不敬业,庸庸碌碌、混天度日;有的官僚主义严重,重权利、轻责任,争功诿过,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缺乏勇敢担当的精神;有的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有的职业道德建设力度不够,在教师队伍中,存有教书不育人的现象。

4、服务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存在“老大”思想和衙门习气,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工作拖拉,效率低下。

5、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工作粗放,不讲标准、不讲时限,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工作标准低,争先进位意识差,不能把自身的工作放到全镇、全区、全市、全省、全国的先进标准中去衡量和要求,工作常年无起色;有的单位制度建设薄弱,工作抓落实不够,教育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

6、抓落实能力不强的问题。有的挂帅不出征,习惯于听汇报、作指示、讲原则话、做官样文章,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有的不经常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或者走马观花、遇到矛盾和问题绕着走。

7、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教师缺乏党性修养,不守规矩、不听招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迟到早退,甚至一心二用、不务正业,工作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纪律作风建设总结范文第3篇

同志们:

我代表分局党总支,向大家报告2015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安排2016年的工作。

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要回顾

2015,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局纪检组的精心指导下,分局党总支和各支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按照省局党组和局纪检组的要求,把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明显。

----精准把握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理清思路全力执行。分局党总支把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作为理清全年工作思路的重要引领。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学习领导讲话,全面理解会议精神。二是研究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会议实质内涵。三是召开工作会议,把会议要求措施贯彻到位。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力推进落实责任。 分局党总支把落实总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抓手。一是勇于担当落实总支责任。二是密切协作落实相关人员分管责任。三实上下联动落实支部责任。四是全员互动落实了个人责任。

----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防线提高免疫。学习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引领,只有把中央的要求学习好,领会透,才能切实增强践行“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一是精心制定了2015年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学习计划。二是为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充实学习资料。三实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规定,加强对总支和各支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四是多种方式创新学习教育的形式。五是注重革命传统教育,把革命传统教育列入分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六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活动完成情况及时报送总计,全年在分局网站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25条。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织密笼子加强约束。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底线与保障,没有制度的高压线,任何党风廉政建设的高谈阔论只能是挂在墙上的口号。一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和分解制衡。二是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收分局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六是坚持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来临前,通过节前谈话、发送廉洁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警示。七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八是印发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等6个制度,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进一步保证了权力的规范运行和分解制衡,强化了执法监督。

----形式多样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成效显著。“专题教育”活动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一是主题鲜明的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教育活动。二是积极推进分局“书香机关”创建活动,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上搞出了自己的特色。三是扎实的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动了实际问题的解决,成效显著。四是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卓有成效的开展了“警示教育周”活动。

回顾总结2015年的工作,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踏实工作,无一人因违法违纪而被追责,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我们要充分肯定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定位,强化措施,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纪委六次全会和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和局纪检组的要求上来。

二、认真学习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局党组和局纪检组的要求上来

一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纪检组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在中纪委六次全会强调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目标没有变。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中指出:2016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2015年,40多名中管干部因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从全国煤监系统来开,去年驻总局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272件,立案8件,涉及司局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贺爱民、张成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事实再次证明,中央和上级党组、纪检组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二要充分发挥总支、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王岐山同志在部署2016年的七大任务中提到:要层层传到压力,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不管党不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到煤矿安全监察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要强化党内监督完善执法监督。煤监分局机构不大,但处在煤矿安全监察的最前沿,和企业打交道最多,也更接近人民群众,掌握着一定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必然产生一些腐败问题,必然毁掉部分干部,必然会影响煤矿安全监察的公信力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而影响辖区煤矿安全发展这个大局。我们必须持续将强党内监督,加强现场监察执法监督。

四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去年的“警示教育周”第二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通报了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关于十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我们要按照省局党组、局纪检组的要求和部署,在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推动践行“三严三实”,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

同志们,形势决定任务。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杨焕宁局长在党风廉政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到中央和上级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绝不动摇的意志和决心,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对思想作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严格执纪、严惩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

三、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部署

2016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以推进工作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紧密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职权运行特点,更加注重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队伍过硬的思想作风确保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一是把党纪党规教育作为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贯彻执行省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党组的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纳入中心组、各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试卷评测,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教育的成果加以巩固。

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因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是党的重要纪律,全体党员及其政治行为,必须自觉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遵守和服从。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总支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以更深的理解与认识,强化源头治理,注重思想引导。其次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分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得到坚决有效的贯彻执行。第三,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纪律。强化党内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二) 抓作风、改作风,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

一要注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转化。按照省局党组、局纪检组的要求和部署,上半年对“三严三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整改措施落地生根、持之以恒。

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重点,盯住监察执法带队人和科室主任、抓住重要节点,严格落实总局党组“四个零”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和“省局实施细则”。要注重转变文风会风,精简文件会议数量,提高质量;要加强分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按照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利用中、省纪委曝光的“四风”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节前,总支委员对科级以下干部要进行节前提醒谈话,发送廉洁过节的短信,在分局网站报送廉洁过节的提醒,勤俭过节;要求监察员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宴请和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活动,相互之间不走访;要注意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维护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把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要充分调动分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首先要从严从实选拔任用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七条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其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汇报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以及“两报告三严禁”等规定。第三,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动真碰硬。制定工作人员日志周报告制度,加强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纪律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下决心整治,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要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总局、省局党组把推动监察执法规范化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分局监察执法流程,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突出执法监督小组的作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于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监察执法过程要做到规范、严格、闭合。

(三)思想警示与制度建设并重,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要常态化。按照省局纪检组的要求,2016年将以“强化党的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为主题,继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廉政文化宣传、过党内政治生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廉政谈心对话等多种形式,强化不想腐的“氛围”。要注重培育树立勤政廉政模范,激发正能量,对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优良的先进个人进行适当奖励或鼓励,形成风清气正,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度建设要常态化。要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按照省局党组、局纪检组的要求,配合省局完成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15项配套制度。同时根据省局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制定符合分局实际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度建设要常态化,逐步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环境。

三是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分局党总支要带头执行党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注重监察一线的廉政监督,坚持每次现场执法必须有一名执法监督小组成员参加,分解权力、相互制衡。持续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接受分局干部职工和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做到决策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配合省局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对辖区特邀廉政监督员进行廉政回访。

(四) 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化责任分解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省局党组、局纪检组的要求,组织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参加党总支(支部)书记落实“两个责任”和准则条例培训班。提高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要落实好“一书一承诺一分工”。在同省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分局实际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进行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手写个人廉洁承诺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人人保廉洁、人人肩责任的责任体系。

纪律作风建设总结范文第4篇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xx年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纪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工作态势。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坚持每年召开廉政专题会议、确定廉政工作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措施有力。

(二)有效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通过周例会、理论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推进“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三)推进落实“监督责任”,促进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程痕迹管理;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实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二、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用“四个全面”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论述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习和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新布局和顶层设计,深刻领会统领当代中国发展的总纲,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主要任务,全面把握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二)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结合我社区“阳光之区”廉政教育“六个一”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形式丰富地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使党纪国法入心入脑,严明党纪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督促社区领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对学习党的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行为,确保党的各项政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要遵守“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做政治立场、政治方面、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和单位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强化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每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四个服从”( 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和党内组织生活等组织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党支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遵守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相关规定。加大对厉行节约、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二)大力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要从预防、监督、警示入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实行党工委与干部进行定期廉政谈话;将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经常讲、反复查、严格抓和严肃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落实好上下班4次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等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观。

纪律作风建设总结范文第5篇

第二条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分局以上单位均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考核监督。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加以约定。各单位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适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年度考核,视情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

第四条廉政责任考核的内容

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所在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所属人员执纪执法水平。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有效。

(五)重视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杜绝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现象,年终违法违纪案件查结率达到85%以上,上级要求报结果、案件的查报率达到100%。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七)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对各级国税机关的党组书记、局长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会议,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分解上级部属的党风廉政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抓。

(二)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并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领导办案责任制,遇有大案要案,要亲自指挥并组织力量及时查处。

(五)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责任考核内容:

(一)按照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二)定期分析、研究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时作出处理。

(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

督,认真落实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解决分管单位和部门在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培养树立廉政勤政典型。

对各级国税机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内容:

(一)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律、制度,加强廉政勤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三)监督检查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税收政策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监督。

(五)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对各级国税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情况和特点,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局党组审定后,积极组织实施。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并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认真组织系统内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写出报告。

(五)负责案件查处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执法执纪工作,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第五条各级局党组负责领导本机关、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监督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离任审计组织专项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查与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事前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办法,提出具体的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考核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审批后,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第八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第九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晋职、晋级、评选先进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争先创优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