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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律监管通知

会议纪律监管通知

为切实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指示精神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严肃会议纪律的重要意义

开会是各级党政机关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会风是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直接反映着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和作风素养。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多次会议情况看,绝大部分部门、单位都能够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认真遵守会场纪律,确保了会议的顺利召开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但也有个别部门和单位无视会议纪律,有的无故缺席,有的不按规定请假,或擅自变更参会人员;有的迟到、早退。特别是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时,会场人员稀拉、秩序松散,凡此等等,严重影响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遵守会议纪律、开好各类会议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会风,严肃对待,认真参加好每一次会议,以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确保会议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会议管理措施,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今后各乡镇、各部门接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达的会议通知后,必须完整准确地做好接知记录,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各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特别是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顶替参加。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未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替会。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必须以文字形式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请假并说明情况。要认真填写会议请假审批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汇总,及时呈办公室主任、分管县领导审批,并将领导审批意见通知请假人所在单位。请假审批表不得越级直接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

(三)严格会议签到管理。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要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主动到签到席签到。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考勤工作,按要求及时将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缺席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会的人员等)于会前报告会议主持人。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到达会场后,要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或组织参加的各类会议,一般要摆放名签,参会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指定位置就座。不摆名签的会议要靠前聚中就座,或按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座。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准在会场内抽烟,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听电话或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不准中途退场。凡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其他人员与会。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参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不得穿无袖背心、休闲短裤、托鞋以及与公务人员身份不符的服装参会。凡配发有公务服装的单位人员参加会议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带好笔记本、笔或录音笔等工具,认真听会,做好记录,并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切实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

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参加会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会议考核和通报制度。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由会务人员当场批评并予以纠正。对未经同意无故旷会、替会、迟到、早退等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在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办公室主任、主管县领导,经批准后对参会情况及时通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由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县,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是文明单位的,由县文明办按程序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属垂直管理部门的,由县委、县政府建议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要严格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两办督查室要及时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要注意做好会议保密工作。带有密级的会议材料,会后离开会场时一律交会议工作人员。会议决定的事项,没有规定传达的,不得于会后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