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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范文第1篇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及类型

电子商务是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借助INTERNET进行联系,有效地组织商务贸易活动,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这个过程包括网上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也包括货物的投递、销售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算等。电子商务是作为一种综合技术出现的,是对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易方式的严峻挑战。

根据交易中买放和卖方的不同类型,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四种主要类型:

1.企业对顾客B2C主要指网上商店或销售站点。典型例子DELL这样的直销公司。2.企业对企业B2B主要指两个企业都提供在线采购和顾客支持。3.顾客对顾客C2C这种类型发展最迅速,这类站点允许个人所要出售物品的公告等。4.顾客对企业C2B这一类型主要涉及个人对企业提供服务,例如会计师和律师,同时还有一些站点允许个人提供要出售给商家的物品信息。

二、电子商务模式对于成功开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

1.电子商务模式的定义。至今为止,无论是商务模式,还是电子商务模式,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专家、学者和企业有不同的看法。下面给出一个较常用且简单易懂的观点。电子商务模式是企业确定细分市场和目标顾客之后,通过企业内部特定的组织结构和在价值网中的定位,运动网络信息技术,与价值网上的各合作成员整合相关的流程,最终满足顾客的需要,并给企业带来赢利的方式。虽然现在关于电子商务模式有各种各样的定义,但都揭示了商务模式的一个本质,即企业获取利润的方式。电子商务模式就是关于企业如何利用网络来获取利润的问题。

2.电子商务模式的重要性。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因素,有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缺乏商务模式占电子商务发展阻碍因素的第四位,而管理类阻碍因素则位居榜首。对于中小企业B2B而言,缺乏有特色的商务模式上升到电子商务发展阻碍因素的第二位,成为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可见,电子商务模式关系到网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具体来说,好的电子商务模式可以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两种优势:一种优势是指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改进企业中原有重要流程或特性,以此提高运作效率并降低成本;另一种竞争优势则是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业务进行了创新性的突破,创造了新的价值。第一种优势在一定的内外部环境下可能会转化另一种优势。如Dell将互联网和强大的第三方物流相结合,建立了全新的网上直销渠道,形成了上述第二种优势,成为计算机制造行业的领头羊。它的成功改变了整个PC行业,以至于创造了行业事实的标准,Dell的创新性运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设置了任何想进入该市场的门槛。

三、开展适合企业电子商务模式的途径

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都需要一定的模式。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凭借自己的远见、智慧和创新能力并利用在竞争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创造出后来者可以借鉴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对于大多数的非创新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可以参考以下三个步骤来进行:1.综合分析外部环境、行业特征、企业战略、企业产品、企业文化以及IT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的因素,选择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电子商务模式以及组合方式。2.依据所选择的企业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培养相应的IT能力以及电子商务转型能力,并且企业要注意根据具体条件进行局部创新。3.基于企业所选择的电子商务模式,集中力量实施,从而为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

四、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

选择电子商务模式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电子商务模式必须随着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创新。过时的电子商务模式会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使企业停滞不前甚至在竞争中淘汰。客观实际说明,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成为决定企业赢利能力和未来持久发展的战略问题。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应向能够为顾客带来更大、更全面价值的电子商务模式转移。世界知名企业都非常重视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并从长远的角度来制定企业的电子商务战略。Ebay,Amazon等的成功实际上就是得益于电子商务模式适当选择与不断创新。

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方式,归纳起来有以下三条途径:

1.原创型。eBay,Dell,Charles,Schwab,和Napster等少数几家企业的领导者能够打破常规思维的束缚,充分利用新的信息技术,通过新的价值提供方式或提供新的价值与传统竞争对手抗争,这时虽然企业风险很大,但一旦成功就会带来巨大的利益。

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Business)指通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将传统对外贸易转移到互联网上,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对外贸易产业模式布局。

一、跨境电商发展优势

(一)政策优势

自2013年起政府连续多项政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跨境电商异军突起。

表1.120132015年国家针对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简略一览

2013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2013年7月“国六条”促外贸,要求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

2013年8月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通知》

2013年10月在已经开展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宁波开展跨境商务进口服务试点。

2014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提出实施鼓励进口政策,增加国内短缺产品进口,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2014年7月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三大电商“新势力”的发展。

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调整征税范围。(化妆品进口关税从50%降低到20%)

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有利于扩大消费、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连续下发的相关政策从通关、税务、支付、物流等角度不断完善跨境电商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商业环境,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二)消费者优势

随着中国消费者对婴幼儿奶粉、奢侈品等商品国内外价格差异的关注,消费者对“海淘”的关注度愈加火热,越来越多地尝试使用互联网“海淘”境外产品,数额小、速度快、次数多的“海淘”订单推动中小企业为主的跨境电子商务生存并发展。

(三)经验优势

跨境电商兼顾电子商务和跨境贸易两方面优势。对比电子商务,将交易范围扩大到全球,产地销售对比国内价格具有较强的价格优势。同时,和传统跨境贸易相比,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过程减少交易环节,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和能够对接全球交易双方的特点,大大提高跨境贸易效率,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由跨境物流直接运输,降低了传统跨境贸易中商品周转运输的附加成本,跨境贸易成本降低。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4.2万亿元,增长率为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商务部估算,到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由2008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6.5万亿元,将占全国外贸规模的19%,年均增速30%,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外贸进出口新的增长点。

同时海关总署的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海淘人群达到1800万,成交规模达1400亿,海关总署预测在2018年,跨境进口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级别。艾瑞咨询的《中国跨境网络购物研究报告》指出,2014年中国互联网购物用户中,跨境网购比例仅为15.3%,这表明跨境电子商务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二、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

(一)按交易主体划分

根据交易双方主体不同,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可以区分为有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 和C2C(Customer to Customer)三种。三者对比如表1.2。

(二)根据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划分

由于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同,又可以将跨境电商商业模式分为“传统大宗B2B”和小额批发零售。

(三)按企业所处地位划分

跨境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所以又可以将跨境电商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M2C,生产厂家直接对接消费者。如:天猫国际邀请品牌商

场入驻;各大品牌的官方网上商城。M2C的特点在于厂家能够直接对接消费者,厂家拥有海外零售资格和授权,一对一的流通环节大大降低了交易环节成本,用户信任度高,商品直接从海外直邮,从而保障了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质量。但是由于M2C大多采用厂商自由商城或第三方授权的模式,海外直邮运输费用较高,品牌的管控能力也较弱。

2.B2C,企业(平台)对接消费者,采用保税自营和直采。如京东全球购、聚美、蜜淘网。此类B2C又可以称之为小宗B2C。交易平台直接参与货源组织、物流仓储、买卖交易过程,复合式供应链,交易平台拥有保税区自有仓储、销售流转性高、价格较M2C低廉等优势。B2C面临品类受限(各地海关对能够进入的商品有不同的规定)、资金需求量大(自建仓储、大量备货等),为保证平台的正常销售,清关时效性也备受关注。

3.C2C,海外买手(代购)模式。如淘宝全球购。此类C2C的优势非常明显,商业零售的方式使它注定具有良好的消费者群体,消费者具有高度的主导权,能够满足个性需求,互联网时代的人群垂直分化使同一类人群在对商品的选择和偏好有很大的相似性,且相互感染度高,海外买手通过精神感染吸引消费者,同时增加信任度。但由于跨境零售的商品真假难以辨别,同时存在法律漏洞,依然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得到完善。

4.海外电商直邮。如亚马逊、Beauty等综合易平台。综合易平台汇集多类型商品,具有全球优秀的供应链和库存。

5.返利导购。如52海淘。与海外电商签约并抓取各大主要电商的SKU,以返利导购的方式吸引流量,解决了信息流的处理问题。同时附带跨境物流导航服务,对接跨境电商物流,全方位吸引消费者。但中长期缺乏竞争力,更多地以论坛网站的形式存在。

三、跨境电商优化建议

就目前多种跨境电商商业模式来说,主要存在物流、通关、结税、支付、售后、信用方面的问题。现阶段跨境电商的清关报税体系尚不健全,而在跨境电商的检疫标准、售后处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所以对于政府来说还需要实施更多的相关政策来保障跨境电商的平稳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则要从信用角度全面提升企业自身实力,并且要熟知国际跨境电商相关法律政策,从商品供应商的选择到物流选择,都需要不断完善,提高自身品牌效应,构建健康、互信的跨境电商企业。

参考文献:

[1]

孟祥铭,汤倩慧.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20125

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范文第3篇

摘 要:在国家大力提倡职业教育进行校企合作的背景下,为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的高端技能型电子商务人才,提出了电子

>> 基于校企合作的模块化\项目式实训教学模式研究 探究校企合作下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策略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模式研究 浅析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效途径 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校企合作下的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实训教学研究与实践 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 独立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研究 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模拟实训的局限性以及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探讨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研究 校企合作共建电子商务校外实训基地的调查与研究 中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的校企合作模式研究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高职电子商务技术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研究 校企协同育人视角下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校企合作下的服装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研究 高职高专会计专业模块化实训模式研究 浅谈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下电子商务实训创业教育的研究 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如何实施“双园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人才状况调查报告[EB/OL]/zt/upload_data/B2B/rc.pdf.

[3]郭建.模块化项目教学法之实践与探索[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5.

[4]万文静.探究校企合作下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构建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5(9):436.

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范文第4篇

电子商务是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借助INTERNET进行联系,有效地组织商务贸易活动,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这个过程包括网上广告、订货、付款、客户服务、也包括货物的投递、销售以及市场调查分析、财务核算等。电子商务是作为一种综合技术出现的,是对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易方式的严峻挑战。

根据交易中买放和卖方的不同类型,电子商务可以分为四种主要类型:

1.企业对顾客B2C主要指网上商店或销售站点。典型例子DELL这样的直销公司。2.企业对企业B2B主要指两个企业都提供在线采购和顾客支持。3.顾客对顾客C2C这种类型发展最迅速,这类站点允许个人所要出售物品的公告等。4.顾客对企业C2B这一类型主要涉及个人对企业提供服务,例如会计师和律师,同时还有一些站点允许个人提供要出售给商家的物品信息。

二、电子商务模式对于成功开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

1.电子商务模式的定义。至今为止,无论是商务模式,还是电子商务模式,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专家、学者和企业有不同的看法。下面给出一个较常用且简单易懂的观点。电子商务模式是企业确定细分市场和目标顾客之后,通过企业内部特定的组织结构和在价值网中的定位,运动网络信息技术,与价值网上的各合作成员整合相关的流程,最终满足顾客的需要,并给企业带来赢利的方式。虽然现在关于电子商务模式有各种各样的定义,但都揭示了商务模式的一个本质,即企业获取利润的方式。电子商务模式就是关于企业如何利用网络来获取利润的问题。

2.电子商务模式的重要性。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因素,有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缺乏商务模式占电子商务发展阻碍因素的第四位,而管理类阻碍因素则位居榜首。对于中小企业B2B而言,缺乏有特色的商务模式上升到电子商务发展阻碍因素的第二位,成为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可见,电子商务模式关系到网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具体来说,好的电子商务模式可以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两种优势:一种优势是指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改进企业中原有重要流程或特性,以此提高运作效率并降低成本;另一种竞争优势则是电子商务模式对企业业务进行了创新性的突破,创造了新的价值。第一种优势在一定的内外部环境下可能会转化另一种优势。如Dell将互联网和强大的第三方物流相结合,建立了全新的网上直销渠道,形成了上述第二种优势,成为计算机制造行业的领头羊。它的成功改变了整个PC行业,以至于创造了行业事实的标准,Dell的创新性运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设置了任何想进入该市场的门槛。

三、开展适合企业电子商务模式的途径

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都需要一定的模式。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凭借自己的远见、智慧和创新能力并利用在竞争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创造出后来者可以借鉴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对于大多数的非创新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可以参考以下三个步骤来进行:1.综合分析外部环境、行业特征、企业战略、企业产品、企业文化以及IT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的因素,选择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电子商务模式以及组合方式。2.依据所选择的企业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培养相应的IT能力以及电子商务转型能力,并且企业要注意根据具体条件进行局部创新。3.基于企业所选择的电子商务模式,集中力量实施,从而为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

四、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

选择电子商务模式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电子商务模式必须随着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创新。过时的电子商务模式会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使企业停滞不前甚至在竞争中淘汰。客观实际说明,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成为决定企业赢利能力和未来持久发展的战略问题。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应向能够为顾客带来更大、更全面价值的电子商务模式转移。世界知名企业都非常重视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并从长远的角度来制定企业的电子商务战略。Ebay,Amazon等的成功实际上就是得益于电子商务模式适当选择与不断创新。

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方式,归纳起来有以下三条途径:

1.原创型。eBay,Dell,Charles,Schwab,和Napster等少数几家企业的领导者能够打破常规思维的束缚,充分利用新的信息技术,通过新的价值提供方式或提供新的价值与传统竞争对手抗争,这时虽然企业风险很大,但一旦成功就会带来巨大的利益。

电子商务常见的商业模式范文第5篇

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但由于电子商务交易具有电子化、无形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使现有税收征管法律无所适从。 面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收的状况和难点,我国已经开始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并着手构建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称《意见稿》),该《意见稿》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预计将在2016年实施。在税收管理法正式修订后,就会使电商企业纳税有法可依。

现有电商企业中以个人网店的分布范围最为广泛,由于其成本低,没有实体店的租金烦恼,所以能够取得不错的收益,但是若要纳入纳税范围,那么成本则与实体店铺相差无几,会对现有的电商市场造成冲击。电商企业中由于B2B和B2C都是以企业为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时,已完备税务流程,都在税务部门监管之下,可以向个人或企业出具发票,而对于目前唯一存在争议的C2C模式,还不能够明确的界定个人网店是否能够作为纳税人实行纳税义务。

二、电商企业C2C模式下税收草案的实施难题

电子商务企业负有纳税义务是不具争议的问题,从《意见稿》的颁布实施来看,征税主要针对从C2C模式。其实在此之前,并没有提出要对个人网店征税,一方面是出于发展微型经济的考虑,另一方面是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一块空白做出补充。但是若要将个人网店纳入纳税范围,其竞争力将会受到极大的冲击,对未来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会非常大,很多人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所以在C2C网店模式下,《意见稿》实施遇到的实施阻力将最大。加上现行信息技术问题,《意见稿》的实施将面临很多问题:

(一)《意见稿》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存在一定实施难度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除了B2B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者外,还存在很多小规模的、分散的从业者,他们可以不用在工商进行登记、经营场所不固定、也不需要对消费者开具发票,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就能进行网上经营。由于税务对网上经营者的管理不到位,且交易平台和税务机关之间、各地税务机关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所以税务管理部门和从业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于规模较小的B2C以及C2C经营者,税务部门很难将其全部进行传统的纳税登记,导致纳税人基础信息缺失。

(二)《意见稿》规定开具的电子凭证易被篡改

在传统经营形式下,课税凭证是指经营交易过程中使用到的发票、凭证、账簿和合同等能保存下来的纸质记录纸,能够辨别而且涂改会留下痕迹。而在电子商务的形式下,由于网络交易和商业服务服务的各种凭据,比如:合同订单和各种凭证等都是在网上以电子和数据的无纸化形式存在,而目前PS技术相当发达,电子凭证在被修改之后可以在不留下任何痕迹的。如果纳税人利用PS等技术对电子凭证进行加密或者篡改,依据目前的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没有适应的措施可以解决这种对抗行为。因此,随着电子商务以及课税凭证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税收征管也逐渐失去了最直接有力的纸质基础。

(三)《意见稿》基础上针对C2C的税收优惠政策亟待确定

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针对的是社会全行业,由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历程和运营的特殊性,采用当前的税制对电商企业征税有失公平。特别是个人网店,经营规模小,成本低,竞争激烈,价格战是其主要竞争手段之一,若要纳入纳税范围,它们将正式加入到一场“公平”的市场竞争游戏中,其竞争力将会受到极大的冲击。此时的税收政策应立足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可以制定较优惠的税收政策,让他们在税收的惠泽下发展壮大,达到条件的逐一征税,逐步规范电商的税收征收管理。

三、解决税收草案实施难题的建议及措施

(一)建立交易平台与各地税务机关之间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个人网店中,每个网店都必须做好实名登记,规定交易额达到一定额度的经营者,有义务在工商进行注册,并且税务机关要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共同监管;信誉和销量都比较好且有一定规模的卖家,税务和工商机关应引导其注册公司进行规范经营。还可以建立一个电商税务服务平台,将交易平台获得的交易数据实施传输给各地税务机关,以实现信息的有效共享。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税收征管

由于电子商务经营的灵活性,我国应积极开展电子工商注册和普及电子发票,这样有利于工商部门对电商经营进行监管,为对电商企业征税提供了电商的纳税人身份依据。其他行业的征税依据是发票,但电商企业特别是个人网店通常不会提供发票,税务部门就无法监管这类交易。如果普及了电子发票,就使电商的交易有凭证可依,也为相关部门掌握电商的交易提供了可参考的数据。

(三)制定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对很多电商企业而言,主要经营形式是薄利多销,收入少,压力大,特别是个人网店,现行税制下其没有足够的经济承受能力,我们不能让他们一步到位的全部依法纳税,应循序渐进,引导他们逐步适应税法。虽然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趋势愈演愈烈,但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我国才是一个开始,制定税收政策时应立足于促进课税对象的健康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的发展初级阶段不适合马上开征新税或附加税,应主要通过对目前税收要素的重新界定来处理电子商务涉及到的税收问题。所以,对电商企业可以实行分级纳税,对相应的营业额实行相应的税率,实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针对个人网店,可以实行减半征收或者抵扣相关税收,在国家出台具体的税收政策之前不要求补税,同时提高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给予其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