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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的原因

作风建设的原因

作风建设的原因范文第1篇

一、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治“散”,着力解决“不想为”问题方面

我于2006年12月入党,2009年07月参加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培养、帮助下,辗转组织部、党办和向南办工作。一方面,我深受党的纪律教育和约束,逐步成长起来,感受到了纪律对我成长、成熟的磨砺和帮助,可以讲,如果没有纪律观念、没有对纪律的敬畏,我就不可能走到今天。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岗位的变化,虽然自己对党的情感、认知和信念追求从来没有动摇过,但客观地讲,纪律观念也在弱化,对自己的要求也在放松,面对一些不良风气,自己也在随遇而安。一是党性观念不强。缺乏从政治上思考问题的敏锐性,对各级的决策理解不深,贯彻措施不力,落实的效果不好,表率工作不到位。二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党内组织生活随意性大,有时以工作忙为借口不参加党支部学习。三是工作中传播正能量不够,虽没有不当言论,但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也偶而产生懈怠的情绪,同时对不言风气做斗争的勇气不足。例如,对社会上有一些不当言论、不良风气,心里不认同,但没有直接站出来面对或加以制止。

(二)治“懒”,着力解决“不愿为”问题方面

存在盲目攀比的问题。随着工作岗位和任职时间的变化,认为自己的“能力”也在提升,不自觉地产生了纵向比成绩、横向比待遇的思想。开拓创新精神弱化。习惯于和过去比,满足已有成绩,不愿自加压力,存在着求稳守成的心理。

(三)治“庸”,着力解决“不能为”问题方面

学习劲头不足。对工作中各项政策学习不系统,有选择性学习,尤其对向南发展各项政策学习不深入,条款掌握不明晰。存在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主要表现在处理问题凭主观判断,性格急躁。工作中满足不冒头不排尾就行,有“不骑马也不骑牛,骑着毛驴走中游”的思想,工作水平一直以来排在中游水平,缺乏分析改进措施,向优秀看齐意识减弱。

(四)治“慢”,着力解决“不善为”问题方面

在面对一些重大问题时,经常存在谨小慎微的情况,害怕出差子、偏差,经常是先等一等,看一看再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例如,面对一些共性的工作问题,处理时以求稳为主,一般会等待上级出台政策,或等着了解一下其他单位的做法,很少拿出创新性的措施解决问题。对待发展坐着等、站着看、边上站,不主动谋划,不主动出击,不抓经济、不上项目,错失发展机遇。在工作中,有些时候存在不要太过往前抢的想法,总认为不稳妥、不可靠,这样一来往往错过了事业发展的最佳时机。

(五)治“推”,着力解决“不敢为”问题方面。

我每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通报案例,采取了相对措施,做了一些改进工作,但现在认真检查,感觉问题还多,形势还很严峻:在对待上级安排的工作方面,存在涉及本单位就关心、认真执行,不涉及本单位的事情,就不关心的情况。例如,在对待师党委中心工作上关心不足,一些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方面的工作,认为自己承担工作相距较远,参与不上,所以为其做贡献也不足。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在急难险重面前畏缩不前,打退堂鼓,见到好处往前跑,遇到矛盾躲着行。

(六)治“浮”,着力解决“不实为”问题方面

存在学风不实等问题,表现在缺乏主动性和系统性,思考问题、研究工作不深入,平常的学习基本上都是以用促学、因需求学,以解决当务之急和现实问题为主,遇到了什么问题,才收集哪方面的书籍来学习研究,没有以高的标准系统性的提升自己理论素养。也因此,思考和研究问题不深入系统,长远谋划不到位,好多工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自身调查研究质量不高,在深入基层时都是带着一些问题去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待事情办完就返回。例如,每次深入基层调研,完成任务后即返回,没有过多的深入到群众中了解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工作。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工作多年以来,在为人民服务意识上有所松懈,虽然工作依旧尽职尽责,但情绪上开始出现懈怠,产生了工作态度和积极性方面的问题。工作中,更多想着如何尽快完成工作任务,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密切,较少带着问题去调研解决,没有很好地研究分析形成解决问题的政策化措施,无形中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实际。

(二)担当精神有所不足。艰苦奋斗的意识不像过去那么强了,少了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有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踏石留印的钉钉子精神,导致出现了工作选择性执行、求稳怕乱不敢突前的问题。

(三)大局意识有所不牢。不能完全跳出个人的局部思维,融入全师的工作大局,在思维的广度、站位的高度上还有所欠缺,导致工作中过多关注自己领域,一些需要配合、联动的工作,协调、联系得不到位。工作中主动配合、补位的意识不强,存在怕越位的思想。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通过认真自查,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了以下几点整改措施。

(一)强化担当意识,坚决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今后工作中,要将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强化担当意识,调节自身状态,面对“三大攻坚战”等艰巨的工作任务,不推诿、不退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地落实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问题,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

(二)践行根本宗旨,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对于自查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并将经常性的征求群众意见作为今后做好工作的重要方式,长期坚持下去。二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群众当中,努力解决好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作风建设的原因范文第2篇

 

行政管理风险已引起国内外不少学者关注。谢琳琳等通过分析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指出政府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蔡学美研究指出,随着各地城市建设和开发项目急剧增加,一些地方行政部门为减少审批程序,大量采用“托管”形式,面临着极大的行政管理风险[3]。许冬筠研究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监管模式[4]。YongjianKe等运用英国的经验指出在PPP项目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承担的风险类别和应当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同。JoopKoppenjan通过研究荷兰轻轨建设项目,指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中应当承担起监管作用H。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对建设行政管理领域的风险进行了初步分析,但未对建设行政管理风险进行明确界定,缺乏对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因素进行系统归纳和对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生成机理和防范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从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因素识别出发,研究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生成机理,以期达到对建设行政管理风险进行防范的目的。

 

2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分类及风险因素识别

 

2.1建设行政管理风险概念与分类

 

行政管理风险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而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而承担的风险。关于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目前学术界尚无明确定义,结合行政管理风险的概念,在此将其定义为: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由于未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由于外部环境等原因造成国家和群众一定条件的财产或精神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风险。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分配,将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分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三大风险表现形式。2.1.1行政审批风险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部门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相应方式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常常由于管理人员疏忽、审批程序遗漏、企业违规操作、企业诚信和一些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等原因而产生风险。

 

2.1.2行政监管风险

 

行政监管是政府对其辖区内某些事物的控制。在行政监管过程中,常常由于企业弄虚作假、逃避监管、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行政管理风险。

 

2.1.3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十分重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常常由于执法部门不严格依法行政,给执法对象和社会带来危害,而被司法、纪检部门追究责任,从而引发复议、诉讼、问责等追究行政责任。

 

2.2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因素的识别

 

建设行政管理存在各种风险,因此也必要从源头对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这是风险防范的基础。本文基于文献研究、头脑风暴等方法,并结合对重庆大学建设管理学院的相关老师、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专家访谈,识别出建设行政管理的潜在风险因素;在此基础上,与重庆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座谈、咨询,进一步修正了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因素,最终识别出建设行政管理主要风险因素。

 

3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因素生成机理

 

3.1建设行政管理风险产生的根源3.1.1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的产生,外部因素主要有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不配合管理等方面原因。

 

(1)法律、法规及管理体制不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制在建设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漏洞,之前的行政管理体系改革未进行深入的研究、系统的考虑和全盘仔细思考,导致当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如单一的、无区别的管理模式与有限的监督力量之间存在矛盾;职责不明确,没有相应的考核、追究和必要的问责机制;政务不公开,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社会公众误解等。

 

(2企业不配合管理。企业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进行伪造资质材料、私自修改设计、不按图纸施工等违法行为,导致项目的质量、安全、环境等出现问题,影响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更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带来损失。

 

3.1.2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建设行政管理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长期以来逐步积累的,原因复杂、相关因素较多,但主要应从自身内部查找问题的根源,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管理人员职业素质不过硬。建设行政管理风险与廉政风险不同,如一个厅长签的文件那么多,一个小疏忽就可能造成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建设行政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不存在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看到,目前许多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均是由于过失造成的,如失职、渎职等,给国家、单位、个人和家庭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2管理人员道德修养欠缺。企业的违法成本过高时,出于对自身不合法利益的保护,企业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诱惑执法人员,部分建设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不过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因企业的物质利益诱惑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

 

3.2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生成机理

 

根据前文对建设行政管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可知建设行政管理风险是在外部不可控因素(如法律法规制度,企业的行为等与内部可控因素(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等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基于建设行政管理人员认识的局限性,在内外环境的作用下,产生建设行政管理事件,进而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主体造成损失。结合建设行政管理的主要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结果以及他们之间的作用关系,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的生成机理可用反映出来。

 

4建设行政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行政管理风险虽然是随机的,但也是客观的、有一定统计规律的,因而也是可以防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尽可能适应客观变化,规避或减少风险。为了达到控制、规避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的目的,必须采取一系列相应对策,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身为主体,从外部和内部的角度来提出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4.1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组织机构

 

以重庆市为例,由市住建委相关领导挂帅成立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组织机构。利用专业团队和人员就建设行政管理风险的法律事务进行预测、分析和处理,将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政管理风险减到最低限度,或将风险处理在萌芽状态。在其下属法制处设立相关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相关风险处理的专门制度,并设置相对应的法律顾问。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在进行重大风险决策和重要风险管理活动等工作时,法律顾问专门就此事项进行相关法律的论证和审查,以对风险进行更全面的把控和化解。定期对建设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的能力,养成依法管理的工作意识、工作思路和工习惯,并及时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究,通过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章制度实行增、减、删、废等措施,使得相关的部门规章与最新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符。

 

4.2规范行政管理操作流程

 

对行政管理事务要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认识和行政能力。开展风险培训讲座,邀请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培训。纠正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认识误区,增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对建设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观念;采取高薪养廉等措施,提高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对诱惑的抵制力。同时,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实行事前预先控制,事中实时控制和事后跟踪控制,并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建设行政管理风险进行全面控制。

 

4.3改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模式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进行整改,针对不同的职能部门运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如在资质审批、备案等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提高对报审材料的辨别能力,及时确认项目的真实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管漏项等建设行政审批风险[。另外,加强对行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对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则需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对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掌握全面、统一的信息;而对于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则要采用适当量裁的形式进行管理。

 

4.4建立全面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

 

对住建委公共网页及时更新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定期对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进行公示,特别是行政执法结果和执法依据的公布,及时让公众能够全面、正确地看待建设行政管理事项。无论是在决策或实施阶段,对拟管理的工程项目首先进行各方面信息的调查研究,以期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可控性的把握,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稳定性、经济形势、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业主的资信情况、设备材料的供应情况、交通情况、物价的稳定性、地质等自然条件及关税、金融、保险、贸易等情况,当地风土人情及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工程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习惯做法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分析,掌握工程所在地区的地质气候自然条件,自然灾害发生的历史记录等。

 

5结语

作风建设的原因范文第3篇

[关键词]BT;物流交通;BT风险项目控制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5-0030-01

BT建设模式在我国是一种新兴起的投融资模式,“BT”是英文“Build 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移交,是物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1 我国政府承诺的可信性分析

BT模式属于特许经营模式的一种,从管制者的角度看,特许经营就是政府与企业形成的以合同为基础的一种管理模式。在合同约束条件下,政府和特许经营企业的责任和权利相对比较明确,企业可以在合同条件下追求自身的利润行为。

但不同的制度禀赋是形成不同类型之合同样本的重要条件,而在不同的合同模式下,企业又会产生不同的行为动机。我国各地方政府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T模式的改革也基于已有的制度禀赋,这些制度禀赋对BT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先改革后立法。尽管这种做法是“摸着石头过河”。由于其实施成本很低,在我国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产生了对立的效果:各省市在BT模式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式缺乏合法性,承诺成本很低,地方政府的各种措施会因约束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合同具有不稳定性的特征,政府可能利用自身的权利或法律空白,造成承诺缺失。所谓承诺缺失是指由于无法对政府进行长期有效的制度性的监管和约束,政府的人可利用这一缺陷,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盲目承诺或者不承诺,所形成的制度性的有效承诺缺位。主要体现在:首先,滥用承诺和承诺不连续性。由于我国目前的政府官员的考核都是建立在自上而下的系统之中,尽管当地政府的绩效是考核的重要部分,但最终裁决权仍然被保留在组织部、人事部等上层部门。当地政府可以不必要对当地消费者的利益、当地的在位企业利益负责而滥用自己的承诺。其次,法律的缺失。在没有法律依据条件下,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政策都可以被或者修正。承诺缺乏法律依据,以合同为基础的特许经营机制就失去赖以生存的条件,形成了承诺的缺失。

可见,我国政府承诺的可信性较低,单凭政府声誉的承诺是很难使交易有效,因为契约是权利交换的承诺,也就是产权交换的承诺。交换是凭承诺进行的交换,但除非有使承诺恪守不渝的适当保证,否则凭借承诺进行交易就归于无效。对于BT投资建设合同来说,BT发起人是政府相关部门或政府委派单位,内生的“声誉机制”失效,只能采用外生的事前约束条件,即通过订立契约提升BT发起人承诺可信度。在BT投资建设合同中,BT发起人对BT主办人的承诺主要是回购付款支付承诺,可以通过担保形式实现。

2 BT项目风险的控制责任归属分析

BT项目风险是由合同当事人某一方引起,因此,可以通过“归责原则”进行风险的承担责任分析:

(1)土地获得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BT发起人在项目前期必须办好相关土地征用、拆迁的手续。出现问题是BT发起人的责任。

(2)项目的可行性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BT项目决策时,对项目技术经济的合理性进行充分分析,这是BT发起人的责任。

(3)设计变更及设计缺陷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BT项目在招标前,相关设计工作已完成,因设计工作发生变更、出现缺陷引起的风险由BT发起人承担。

(4)新工艺、新技术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一般情况下,BT项目采用的是成熟的技术,若由于新工艺、新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风险由BT发起人承担。

(5)项目对投资者吸引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BT项目的各项条件不能吸引投资者投资,招标失败,风险由BT发起人承担。

(6)BT主办人投资能力风险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主办人,原因是进行BT项目投资建设,要求BT主办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投资额35%的自有资金。风险自担。

(7)融资的可行性、高融资成本、贷款无法获得三项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主办人,原因是BT主办人的一项重大权利就是投资,对应的责任是融资,因此,因融资引起的风险,由BT主办人承担。

(8)BT主办人工程管理能力、建造成本超支、建造工期延误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主办人,原因是BT主办人除了拥有投资权,还拥有项目的建设权。那么对应的责任就是项目施工管理,因此,与建设施工有关的风险都由BT主办人承担。但因为BT发起人或其代表原因造成的成本超支、工期延误、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由BT发起人承担。

(9)工程不能移交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主办人或BT发起人,原因是由BT发起人和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不能移交,由BT发起人承担,其他由BT主办人承担。

(10)项目贬值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项目前期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由BT发起人负责,最终所有权属于公众,贬值由BT发起人承担。

(11)付款风险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BT项目回购时不能支付BT主办人的工程款和投资收益,由公共部门原因造成,BT发起人负责。

(12)组织和合作风险、双方缺乏BT项目经验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双方共同,原因是BT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在项目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可能确定经验,造成合作风险,应由双方共担。

(13)风险分配不合理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在BT项目风险分配中占主导地位的是BT发起人,因此。造成风险分配不合理的风险应由其承担。

(14)授权不合理的风险因素:责任归属是BT发起人,原因是BT项目授权是由BT发起人进行的,责任由其承担。

作风建设的原因范文第4篇

1电力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电力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很多,管理者应该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学会分析风险。一般的风险分析的方法有:情景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专家意见法和风险调查法为常用的方法[2]。电力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

1.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主要有2种:a)政策、法律法规变更的风险,如国家的政策、法规、法律的变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的调整和产业导向的改变对项目的运作条件产生的制约作用而造成的风险;b)政府许可和审批的风险,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前,施工以及设备的采购需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和审批,需要和相关的主管部门沟通与协调才能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获批并建设开工。

1.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有3种:a)通货膨胀风险,如项目进行过程中,工资和物价上涨大幅度的上涨,则会影响工程成本而造成风险;b)利率变化风险,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利率的上浮会造成项目收益受到损失;c)利税风险,国家税收方面政策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1.3施工风险

施工风险主要有6种:a)设计风险,设计单位设计不当造成工程返工,给工程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b)设备材料风险,资产管理松散,对为设备、原材料和能源的不合理分配会直接影响工程的工期;c)技术风险,电力工程项目综合性强,涉及到很多学科和技术;d)质量风险,材料、工艺等方面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e)安全风险,施工过程的不规范操作,导致设备的损坏、人员的伤亡,真接影响工程的进度;f)进度风险,工程进度的耽搁,项目不能及时投入使用,产生效益。

1.4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主要有:a)投标风险,投标先于工程实施过程前,很难预测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干扰因素;b)合同风险,如工程承包、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监理合同、招投标合同、技术合同等等,各类合同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履约问题,造成电力建设项目运行风险,甚至是诉讼索赔;c)成本风险,建设项目成本变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原材料涨价、人力成本上升、管理成本增加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成本增加,如返工、违规被罚等;d)资金风险,建设项目概预算不合理,项目运行资金管理混乱,资金不足强行开工等等都会使得项目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运行难以为继,造成电力建设项目资金风险;e)人力资源风险,项目的成员的配置不当,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影响工期、成本和施工质量。

1.5其他风险

其它风险主要有:a)自然环境风险,如恶劣的雨雪天气、冰冻天气等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干扰和破坏;b)社会环境风险,包括周围的社会治安状况、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社会风气以及公众对项目的态度等等。

2电力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以下电力建设工程风险因素的识别,我们得到了影响电力建设项目的主要因素,根据它们的层级关系,建立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通过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可以看出,这个指标体系是多层次的,共分为2层。其中第1层,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施工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5个一级指标。而每个一级指标下面又细分了2~6个不等,总计18个二级指标。指标体系建立之后,就该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下一步的综合评价分析。

3电力建设项目风险评价

3.1指标权重的确定

权重体现了指标在风险评价中作用的大小,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影响着评价结果,也是是科学评价建设项目风险的关键。权重的确定方法主要有:AHP法确定权重集。

3.2对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模糊评价的步骤

对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模糊评价的步骤主要有:a)确定因素集和评语集;b)单级模糊综合评价;c)第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最后再按照加权平均原则,定量判断和估算风险大小[3]。

3.3评价方法的应用

利用这种风险评价方法我们对拟建的1个电力项目进行评价,风险值大于90的,风险可定为优;风险值在80和90之间的,风险可定为良;风险值在70和80之间的,风险可定为中;风险值小于70,风险比较大,就不建议投资了。

作风建设的原因范文第5篇

(一)供应链风险管理。供应链风险管理定义。供应链的风险管理其实运用风险管理工具去处理物流活动所造成的一系列供应链中的不确定以及风险,它是和供应链进行多方协作或者独自进行的。供应链管理是一个新的概念,它使企业可以对整体进行分析,而不是以往概念中以局部来考虑的。这里的风险管理包含了企业作为独立运行的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以及企业在整个竞争机制中相互协作所面临的风险。供应链管理的研究时间已经超过了20年,对于风险管理的研究时间更长。供应链风险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以及企业连续运作。

(二)建设工程的供应链风险管理。

1、建设工程供应链风险的定义。在生产以及流通过程中,供应链风险影响着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严重情况下可能造成供应链解体,给供应链上的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对于物资从生产者到用户途中所发生的所欲的物流环节、资金流环节以及信息流环节的任何一个部分出现问题,都会形成供应链风险,影响供应链的正常运行。对于建设工程的供应链来说,它与生产企业的供应链相比有着很多的不同,因为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所以它的风险系数更高。建设工程供应链的风险主要是针对建设过程中影响到建设供应链正常运行,给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带来了不利,从而造成了供应链上企业的损失的相关不确定因素。建设工程的供应链管理是指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的企业共同努力或者独自的运行,然后运用风险管理工具处理建筑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通俗的说,就是对建设工程中的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设别、分析,然后针对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以及控制。

2、建设工程供应链风险的特点。(1)具有牛鞭效应。因为供应链的上游以及下游需求之间可定会存在时间的滞后性,所以会引起信息的反馈出现误差的现象。因为供应链节点上的企业一般都是针对与其比较相邻的企业做决策,对于其他的节点关注就比较少,所以会造成上游和下游的过度反应,下游的需求到上游以后变大的现象。供应链如果越长,其中间环节就会越多,牛鞭效应就会越严重,所以直接影响到了供应链的效率。(2)传递性。因为建设工程的一个完整项目是包括招投标阶段到项目的竣工阶段,所牵涉到的企业非常的多,所以建设工程的供应链的节点企业会很多,所以风险的因素可能在供应链中的各个企业间传递并且积累,从而影响到了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水平。(3)复杂性。因为建筑企业的供应链参与的主体比较多,且都有着自己的既定目标,这些目标可能存在冲突,不便于管理,所以使得供应链风险具有复杂性。(4)合作性以及互动的博弈。供应链虽然是一个整体,但是我们都知道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包括着很多其他的企业,他们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供应链中的每个成员企业都有着自己的目标,所以都会追求着自己的最大化利益。而在供应链的节点之间可能会出现消息不对称,以及供应链管理缺乏监督机制,所以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他们可能回互相博弈。与此同时,由于供应链上的信息流、资源可以进行共享,他们又是相互协作的关系。

二、建设工程供应链存在的风险

建设工程供应链中存在的风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外部环境风险,另一个是内部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是指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对建设工程供应链的影响,一般指的是市场的变化、自然灾害、政治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等。而内部风险是指建筑项目的业主、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供应商在供应链环节中出现的一些影响供应链运作的风险。内部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供应风行、信息风险、系统构成风险以及财务风险。

三、建设工程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建立的必要性。建设工程供应链风险管理可以给供应链的运行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因为风险不受人为控控制,所以我们有必要实施风险管理对其进行采集、整理、以及分析,做到对风险未雨绸缪。同时当风险发生的时候,可以有效的进行解决。建设工程供应链实施风险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供应链成员的经济效益,保证项目顺利完工。

(二)建立原则。1、系统性原则。建设工程由于自己的特殊性,往往会涉及到设备供应商、分包商、承包商等单位,建设工程的供应链有着很多节点企业。所以对于他们应该设计一个整体的管理模式,统筹全局,及时发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2、动态性原则。因为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供应链节点中的企业也具有动态性,在进行供应链的风险管理设计时候,一定要考虑。3、经济型原则。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以营利为主的,建筑企业也是一样。所以在设计的时候要基于企业的利益出发,考虑到成本因素。供应链风险管理一定要考虑经济学的原则。4、战略型原则。建设工程的供应链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是促进企业的长期良好的发展,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符合这一原则。

(三)构成。建设工程的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反映供应链整体以及各集成单元的指标集合,主要是给供应链风险评估提供依据。2、风险评估系统。建立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下,以监控采集数据作为网络输入,对当前的供应链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3、风险监控系统。建立在供应链运营的基础下,对供应链的运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以及控制。4、风险管理机构。主要是针对供应链风险制定相关的防险机制以及条例,进行数据采集以及分析,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

(四)功能。实施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可以有效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调度;可以对风险进行预警以及监控;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风险当遇到风险时;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