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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质量;丘陵山区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158-04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13年颁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由此可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了耕地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建设标准模糊,各部门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建设资金分散,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落后,专业人才缺失,前期工作滞后,规划设计方案缺乏实用性,后期管护力度欠缺,综合效益低等。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败,在现有文献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质量的探讨尚不多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后期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乐观。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相对较大,本文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探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2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重庆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促进耕地保护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是四川盆地向盆周山地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和要求也相对较高。自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重庆市主要结合粮油基地、蔬菜基地、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城乡统筹示范村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2~2011年,重庆市入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2709个,实施规模974.77万亩,总投资128.52亿元。2009~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南川、大足、合川、涪陵、梁平等5各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23.31万亩,总投资3.06亿元。目前,重庆市基本完成“3、8、110”工程,即长寿、丰都、荣昌三个部级和万州、开县、梁平、铜梁、石柱、酉阳、永川、合川8个市级,共7.33万hm2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总投资34.98亿元。到2020年,规划新建24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将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出、土肥沃、高产出”的适宜现代化农业的标准农田。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依据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表1),田间道路工程通常在总的工程施工费中投资占比最大,其次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投资占比较少,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各个项目中投资都是最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各项工程之间应合理规划、协调配合,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应从当地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工程。田块归并可以使地块平整规则,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降坡和梯田化建设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但土地平整工程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引起土壤的面蚀和风蚀。重庆市坡耕地比重较大,分布在6°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占总量的84.71%,因此土地平整工程是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但重庆市土地平整工程难度大,工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已建设的农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首先,在田块归并中,普遍存在田块平整程度差,田面相对高差较大,导致农田灌水不均、排水不畅,进而影响作物长势,粮食产量反而下降。大型机械的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表土剥离、回填过程中不合理的工程措施,导致土壤耕作层、犁底层的破坏,土壤厚度达不到耕作要求,新一轮耕作时甚至出现漏水漏肥的现象。在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田块归并意义不大。因此,田块归并一是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二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其次,在水土流失并不强烈的区域实施旱坡改梯、修筑条石坎,不但浪费投资,且对增产增收的意义不大,因此在坡体较大且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修筑石坎,坡体较小的浅丘坡耕地区域少进行坡改梯,实施降坡平整。另外,土地平整之后,提高农作物效益的根本问题(如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仍没有解决,土壤有机质含量没有明显改善。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直接关系着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配套水利设施,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体系。水利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微地形、建材特色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以利于节约成本,改善基本农田示范区的自然人文景观。

重庆市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多。部分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较少,蓄水池无蓄水,池壁、池底出现渗漏。提灌站不合理的设计使得使用寿命变短。排水沟无水排,但排水沟附近旱地被水冲刷;排水沟出水口设计在堡坎上,对耕地造成大面积冲刷。灌溉渠出水口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灌溉渠的利用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此外,由于沉沙凼、拦山堰及沟渠的管护严重不到位,有部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已被淤泥和杂物堵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有人使用、无人管理、损坏严重的现象,工程效益大打折扣。过度硬化的沟渠孤立和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阻碍了农田物种的扩散,从而导致整理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工程设计与实施中应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建议,切实造福农民。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作物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田间道路的布设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田、水、路、林、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统筹兼顾,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重庆市大部分属丘陵山区,土地整治前田间道路普遍较差,耕作和出行十分不便,田间道路也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工程。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田间道路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造成生产路无人行走,断头路较多。田间道路的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方田间道路通达度过小,农产品运输仍然不太方便;有的地方通达度达到要求,但道路宽度不够,只适合小型农业机械。1.2m的生产路过窄,在平坝区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道路的宽度。部分地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但由于重庆市降雨量较多,泥结碎石路面的实用性不强,常被冲刷,损坏严重。有些项目区混凝土路面的硬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承受荷载大于设计荷载,路面损毁严重,且缺乏维护和修复。田间道路全部采用硬化路面也会加剧斑块破碎度,破坏生物的生境条件,影响生物的迁移,生态效应降低,所以田间道路的路面应注重生态化设计,增加生态涵洞和生态廊道的设计。

4 主要原因分析

4.1 规划设计注重理论,实用性欠缺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规划设计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重庆市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思路不明确,综合性和科学性欠缺。首先,基础工作不扎实,实地踏勘不够细致,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条件分析不详细,设计以书本理论为基础,或一味追求图件美观,单纯为了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成网、渠相连”,导致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次,规划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地形图测绘的比例尺限定了测量精度,对工程设计造成阻碍,工程量误差较大,直接影响工程预算投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图件生搬硬套,制作不规范,制图尺寸不切实际,部分参数未能提供,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2 建设标准缺失,施工技术落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建设要求也不同。在技术规范方面,重庆市仅出台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对实践工作的指导远远不够。随着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随之提高,整村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粮油基地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前期测绘、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技术基础薄弱,使得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欠缺,一些项目的工程建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此外,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环节,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多样性减少、景观破碎等问题,不利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项目监管不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成立专门机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才能达到效益最优。但目前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限,部分管理人员追求政绩,质量意识薄弱,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管理不到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管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监理费用较少,且监理市场不规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监理人员配置较少,且技术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4.4 工程后期管护缺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了“事前规划设计”、“事中实施和监督外”、还有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事后评价和管理”。后期管护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只建设不维护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多,后期管护尤为重要,但目前重庆市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损坏严重,部分设施缺乏有效利用甚至丢失等。首先,丘陵山区后期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但项目预算中没有对后期管护列出专项资金,致使缺少工程管护资金保障,使得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其次,管护责任难以落实。项目竣工后移交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不是真正的实施主体,也没有指定专门的单位或部门开展管护工作,导致管护主体虚化、权责不明,缺少可以执行的管护方案。忽视后期管护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大打折扣。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建设好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强农惠农的目标。但现阶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整个过程都表现为政府行为、政府意志,公众参与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机制可操作差。一方面,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对公众参与重视度不够,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咨询、走访等,或是“走过场”式地与乡镇、村干部交流,公众参与的渠道单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听取农民的意见与建议、反映农民的利益诉求,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降低。另一方面,农民缺乏参与意识,对参与过程及概念认识不够,且长期以来公众参与仅限于个人参与,没有形成组织机构,使得公众参与力量薄弱,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导致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因地制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08-07-1

1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价值

高标准基本农田指的是,在特定时间内对土地整治创建后,形成的稳产高产、集中连片、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并且和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相匹配的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基本农田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对田、村、林、水、路等实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交通、村、交通等的改造,以稳产高产、抗灾能力、设施配套、生态良好作为基本目标,是科学控制水土流失的最佳措施。在经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对水、肥料等农业资源进行全方位的配置与科学利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1.2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条件

因地制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将对土地进行大规模整治活动,最基本的要求由于制度分割、自然分割,出现的零星耕地,再将其建设成连片集中土地。为了从根本上推动该优势,并强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商品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一平台来实现。

2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策略

2.1 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

2.1.1科学布局,做好规划的原则 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做好布局、规划工作。也就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全面规划,解决基本农田存在的问题,将基本农田形成大板块,确保基本农田向集聚化方向发展。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应确立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2.1.2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从各个区域特点出发,不用地区治理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需要做到因地制宜,进行差别化建设,根据平原、丘陵平原的差别,来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1.3 实现数量、质量与生态的有机统一 基本农田在耕地中是精华,必须保障其数量,与此同时,还需要确保粮食能实现增产、稳产,从根本上提升质量等级。耕地质量既包含生产能力,还包含耕地本身的生态健康情况,包含了土壤基本情况,又包含水、作物、大气等形成的质量情况。

2.2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2.2.1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对各级党委以及政府在实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起到组织作用、先导作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由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牵头组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组。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合力,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体化工作机制。

2.2.2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参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建立适合当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还应该从区域特点出发,制定与实际相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标准,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有序进行。

2.3 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

2.3.1 多渠道融合资金,将相关资金实现聚合,形成集中投入,保证农田质量 当地政府需要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提升资金比例,将其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专用费。还需要积极探求市场化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土地实现连片式发展,易推动土地实现流转,可以充分从这一优点出发,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并且在投资人注入资金前,和当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成后再进行流转,并且在流转费方面进行必要的优惠。

2.3.2 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制。制定高标准农田监督管理基本办法,确定监管机构和管理基本职责,对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工程实施等进行专门监管。其次,创建高素质的监督管理队伍。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际出发,创建监督管理队伍,对基本农田进行监督,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动态进行监测,创建信息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 结语

总之,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保障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来讲意义重大。为此,在充分明确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价值基础上,确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等策略,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平,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庄六孝.基本农田建设是首要任务——江苏省金坛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思考[J].中国土地,2008(09).

[2] 郭培才.整合资源 规模推进 推动基本农田建设迈上新台阶[J].陕西水利,2009(02).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范文第3篇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4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要求,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为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产能,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实施,提升口粮绝对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效益明显提升。2021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根据各乡(镇)的申报,建设地点确定在全县14个乡(镇)84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具体实施地点和面积以上级批复的设计为准)。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规划布局。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上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原则,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重点建设区域,明确2021年度建设计划。

(二)统一建设内容。项目将围绕改善或消除农田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修复、田间道路整理、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农田输配电建设、建后管护等方面。

(三)统一实施程序。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法人单位,统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进与协调,项目乡(镇)为项目二级法人,负责具体实施。

1.项目申报。由各乡(镇)根据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任务的通知》(上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1号)有关目标任务要求,申报本乡(镇)高标准农田实施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统筹各乡(镇)的申报计划,研究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规模。

2.建设要求。本年度实施项目的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要求完成土地流转或查清土地权属现状。县高标办开展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高标办依法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与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单位分项目区签订合同,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级项目法人,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二级项目法人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法人职责,承担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在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七天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

3.管护要求。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由项目所在乡(镇)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并与县高标办签订后期管护合同,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使用权,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

4.其他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上图入库”工作,并划入为基本农田,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加的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四)加快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在晚稻收割后进行,实施面积3万亩(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3月30日全面落实实施地点和田块,下达年度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2.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勘测和规划设计;完成好规划方案“三进三出”,确定规划方案;乡(镇)、村组完成土地权属登记,明确涉及到的农户及相应田块面积[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负责];

3.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项目乡(镇)负责];

4.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工程造价预算评审及标段划定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

5.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监理和施工单位招标并签订承包合同[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负责]

6.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田块流转或完成农户同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承诺书签订[项目乡(镇)负责];

7.2021年10月1日前,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施工期到2022年2月底,项目开工前,乡、村明确建后管护员名单,施工过程中作为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监管[项目乡(镇)负责];

8.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单元工程验收及项目初验[项目乡(镇)负责];

9.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县级验收并移交给项目村,组建县、乡(镇)、村三级建后管护网络;项目建后启动管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项目乡(镇)负责];

10.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测量,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重新分配至农户或与流转的经营户签订协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负责];

11.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同期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项目乡(镇)负责];

12.2022年4月30日前申请上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3.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上图入库及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负责]。

(五)统一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机构参照2017年项目管理办法的标准提取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考察、评审、检查验收、宣传培训、工程招标、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项目公示和乡村工作经费等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项目管理费从建设资金中提取,约128万元,按项目乡(镇)、村占65%,县农业农村局占35%比例分配,其中乡(镇)、村项目管理费按项目乡(镇)35%,项目村65%比例分配。乡(镇)、村工作经费在宣传发动阶段预付40%,施工单位进场后再付30%,其余30%用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乡(镇)、村的绩效考评。

四、资金保障          

项目计划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8441.1万元(含竣工验收测量、审计等费用),项目前期工作费用430.90万元,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128.0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统筹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作为本项目的资本金和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解决,具体以省财政厅或省高标办下发的文件为准。其中项目前期费、项目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第三方竣工验收等费用按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提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县、乡(镇)、村三级“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县、乡(镇)、村三级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县级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参照县一级组织队伍建设,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工程施工前期的工作宣传动员、田块丈量明细到户登记造册、配合设计部门做好工程踏勘,协调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监理单位和业主监督抓好工程质量,负责项目建设完工后的田块再分配以及带领群众做好工程的长效管护工作等。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建设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日常监管、完善制度、项目验收、督促总结,开展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支付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实施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环节工作;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县财政局负责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县审计局负责结合统筹整合资金新的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开展审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规划设计期间田块性质的审核把关,全面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有关信息的“上图入库”,并划为基本农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项目乡(镇)政府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责任主体,承担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成立乡(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理事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协调做好工程设计工作;其它成员单位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赣高标注农田组字〔2017〕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风险防控。建立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制度、验收考核及奖惩制度,统一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对项目各环节实行统筹管理,确保整合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在上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四)实行严格奖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现代农业攻坚战调度和重点督查工作,从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中切除部分资金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综合考评靠前的乡(镇)进行奖励(详见附件4)。任务面积3000亩(含)以上的为一类项目乡(镇),1000(含)-3000亩的为二类项目乡(镇),1000亩以下的为三类项目乡(镇)。一类项目乡(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二类项目乡(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三类项目乡(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附件:1.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安排表

2.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3.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奖励及管护

  方案

4.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附件1

 

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安排表

单位:亩

项目区名称

序号

行政村

实施面积

陶朱项目区

1

安和村

34.91

2

车田村

158.69

3

富湾村

8.35

4

黄坑村

99.18

5

鄱塘村

14.89

6

陶朱村

256.73

小计

572.75

元鱼项目区

7

伏坳村

141.52

8

黄竹村

581.79

9

群英村

89.09

10

元鱼村

732.97

小计

1545.37

城关项目区

11

中稍村

799.84

12

茶亭村

131.8

13

东门村

31.79

14

南河村

18.29

15

彭洞村

17.19

16

上埠村

106.36

17

石坑村

362.94

18

沿河村

132.16

小计

1600.37

红星项目区

19

红星村

50.13

20

月仔村

32.32

小计

82.45

上丰项目区

21

上丰村

162.99

小计

162.99

新建项目区

22

联群村

154.7

23

上坪村

585.26

24

新建村

379.31

小计

1119.27

水陂项目区

25

水陂村

456.57

26

水径村

484.84

27

洋田村

170

28

竹山村

408.1

小计

1519.51

大潭项目区

29

大潭村

438.85

30

平富村

828.17

31

上寨村

65.18

32

向前村

206.09

33

庄坑村

111.35

34

庄前村

193.88

小计

1843.52

龙田项目区

35

六村村

53.36

36

龙口村

197.82

37

龙田村

128.53

38

乌溪村

266.05

小计

645.76

大安项目区

39

大安村

1257.57

小计

1257.57

石崇项目区

40

社陈村

261.25

41

江头村

82.23

42

麻田村

66.21

43

沙段村

494.05

44

社溪村

612.45

45

石崇村

261.26

小计

1777.45

双溪项目区

46

大布村

119.01

47

大石门村

91.63

48

高洞村

792.27

49

水头村

265.45

50

右溪村

62.08

51

左溪村

37.73

小计

1368.17

金盆项目区

52

金盆村

1198.43

53

太乙村

225.38

54

铁石村

545.57

小计

1969.38

龙门项目区

55

茶坑村

191.04

56

古田村

126.31

57

龙门村

114.24

小计

431.59

横岭项目区

58

横岭村

1282.28

小计

1282.28

龙潭项目区

59

龙潭村

392.21

60

泥坑村

38.67

61

寺下村

302.64

62

坛前村

496.22

63

新华村

181.49

64

新圩村

161.7

65

杨梅村

32.43

小计

1605.36

鹅形项目区

66

鹅形村

64.35

67

双宵村

122.66

小计

187.01

新溪项目区

68

新溪村

1296.32

小计

1296.32

合河项目区

69

合河村

588.34

70

石溪村

949.91

71

蕉里村

35.08

小计

1573.36

上湾项目区

72

上湾村

1091.55

73

下湾村

553.29

小计

1644.84

大小园项目区

74

大小园村

193.94

75

花园村

1303.13

76

清溪村

1021.72

小计

2518.79

笔架山项目区

77

河唇村

323.93

78

油石村

929.77

小计

1253.7

高基坪项目区

79

高基坪村

1699.14

小计

1699.14

秀罗项目区

80

秀罗村

214.32

81

长岭村

150.62

82

胜利村

648.67

小计

1013.61

下佐项目区

83

下佐村

1155.64

84

店背村

180.45

小计

1336.09

总计

31306.62

说明:具体实施地点和面积以上级批复的设计为准。 

 

 

附件2

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

任务

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1

项目选址

整个项目

2021年3月30日前

计划任务落实到村组,并做好宣传发动

各项目乡镇、高标办

2

勘测规划设计

整个项目

2021年5月30日前

征询意见,完成勘测设计。

县高标办、

设计单位

3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整个项目

2021年6月15日前

形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组织通过方案评审,批复方案。

县发改委

4

工程造价预算审核

整个项目

2021年7月15日前

出具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报县政府研究。

县财政局

5

 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整个项目

2021年8月15日前

按程序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县高标办

6

施工

3.0万亩

2021年10-2022年

2月

召开项目村组干部会议,组织村民签署项目建设承诺书,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开展项目自验,重新划分项目区农户土地权属到户。

各项目乡镇、施工企业

7

项目初验、考核

整个项目

2022年2月10日前

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验收考核,报县项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

8

项目工程建设结算审计

整个项目

2022年4月15日前

对项目各施工单位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审计局

9

申请上级验收

整个项目

2022年4月25日前

通过上级验收,迎接上级考核。

领导小组

10

上图入库

整个项目

2022年5月15日前

完成建设区域的上图入库,并列入永久基本农田。

县自然资源局

11

建后管护

整个项目

2022年5月30日前

项目乡镇与项目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鉴订后期管护合同,做好移交工作。

项目乡镇

附件3

 

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

奖励及管护方案

 

为保障我县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落实新增耕地农作物种植,根据省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经验收合格并通过上级核查,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入库的,可用于占补平衡的面积。

二、奖励对象及标准

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在满足高标准农田发行债券的偿还、贴息后,对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均为:新增水田部分按5000元/亩,新增旱地奖励2500/亩标准,奖励给乡(镇)、村委会;按新增耕地(不分水田、旱地)验收面积400元/亩奖励给县农业农村局。

新增耕地种植管护由所在乡(镇)负责,县财政安排种植管护补助资金,其中水田500元/亩·年,旱地300元/亩·年,共补助3年;同时按300元/亩·年标准,安排新增耕地三年的培肥资金,逐步提高项目耕地质量,种植管护补助资金和三年培肥资金按年度拨付。所有已验收通过的新增耕地按规定纳入耕地地力补助申报范围,种植水稻纳入稻谷补贴范围。

三、工作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县高标办)负责确保新增耕地开发质量。水田开发必须有水源、耕作层达到耕作标准,保水保肥性好,排灌沟渠完善,田间道路通畅,便于水稻耕种。旱地开发质量符合农作物种植要求,并做好新增耕地农作物种植的专业技术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新增耕地验收,核定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可种植作物面积,并将新增加的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新增耕地的建后管护及农作物种植,新增耕地三年内必须种植农作物,不得种植油茶、果树、茶叶等其它木本植物,不得在项目验收范围内开展非农建设和设施农业。其中水田种植水稻,旱地推广种植红薯、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并提供耕种和收割影像资料,不得撂荒。

四、资金管理使用

项目验收报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奖励经费统一拨付至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村的奖励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乡(镇)所涉村验收合格的报备面积计算奖励资金金额,将资金拨付至乡(镇)。

 

 

 

附件4

 

上犹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考核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各乡(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定性与定量结合、注重平时与年度考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上犹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镇)。其中任务面积3000亩(含)以上的为一类项目乡(镇),3000-1000亩(含)的为二类项目乡(镇),1000亩以下的为三类项目乡(镇)。

四、考核内容

实行百分制,具体分值如下:

1.工作保障30分,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政策落实。

2.项目管理23分,包括项目选址、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投资、群众参与、竣工验收。

3.资金管理3分,主要指工作经费规范使用情况。

4.工程建设30分,包括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质量监管、督促施工。

5.高效利用14分,包括建后管护、新增耕地、群众满意度。 

考评组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项目未通过县级全面验收考评的;

2.项目实施地点不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群体事件、重大纠纷的;

4.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检查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5.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并查实,或未正确引导舆情,造成严重影响。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按进度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具体程序:

1.自查总结。2022年4月10日前,各乡(镇)对照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任务,逐一对照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分上报。

2.组织考评。2022年4月15日前,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打分。

3.统计汇总。2022年4月25日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各乡(镇)的评分,排出名次,汇总后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附表: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评分细则(乡镇)

 

 

 

  

 

 

 

 

上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评分细则(乡镇)

内容

分值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30

机构设置

2

4月上旬前成立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设立办公室1分;有专职工作人员办公1分。

 

制度建设

2

印发了乡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性文件2分。

 

工作协调

16

乡镇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召开2次以上协调会2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召开户长会或村小组会3次以上6分,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3月底前上报年度实施地点2分;宣传报道:横幅标语上墙2分;报送材料新闻等至县高标办2次以上4分,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政策落实

10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每次均参加10分,每少一次扣1分。

 

23

项目选址

9

选址科学、未做重大变更5分;耕地保护与利用合理2分; 项目选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2分。

 

矛盾纠纷调处

8

及时有效调处矛盾纠纷8分,每造成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投资

1

社会投资50万元以上1分。

 

群众参与

3

每个项目区都设立公示牌1分;项目设计方案征求了群众意见2分。

 

竣工验收

2

次年4月底前配合县高标办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得2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资金管理

3

工作经费

规范使用

3

乡镇工作经费使用规范,未出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3分。

 

30

任务完成

15

建设任务全部完工15分,完工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工程质量

5

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

 

质量监管

4

成立村组监督机构1分;项目村设置1名以上监管员1分;发生问题及时处理2分。

 

督促施工

6

督促施工进度情况,乡镇积极配合县高标办检查、验收6分。

 

高效利用

14

建后管护

3

明确管护主体1分;成立管护机构1分;有相应管护经费1分。

 

新增耕地

5

积极配合县高标办和设计单位寻找新增耕地5分。

 

群众

满意度

6

土地经营者对工程质量满意度100%得4分,满意度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对项目村农户调查不少于3户,满意度100%得2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出现重大舆情等问题被上级通报的,得0分。

 

总得分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范文第4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二、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建设任务

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1.2万亩,由市辖七个旗县区实施。其中,土左旗17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2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5万亩);托县21.5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6.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0.5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4.2万亩);和林县5.9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5.1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0.8万亩);武川县普通高标准农田4.5万亩;清水河县旱作高标准农田0.7万亩;赛罕区普通高标准农田1.1万亩;玉泉区普通高标准农田0.5万亩。

(二)完成时限

2021年51.2万亩建设任务,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3月25日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3月底全部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24万亩建设任务,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25万亩建设任务,5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的保持、科技服务和建成后的管护等工程内容的实施,达到市委、政府提出“两增、四控、七配套”的建设标准要求,按照“十个集中”的工作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运营管理上,坚持“五化”的原则(即:生产标准化、经营模式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农民组织化)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二)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1年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和技术标准,在清水河县和托县进行旱作高标准农田试点示范。按照“优先利用天上水、高效利用灌溉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原则,重点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因地制宜建设传统集雨水窖或新型软体集雨窖,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防护围栏等取用水设施,使设计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提高旱作农田收益水平。

四、工作措施

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要求,合理规划布局项目,制定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期规划。2011-2018年,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四部门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17万亩,其中符合建设标准的57万亩,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40万亩,不符合建设标准的20万亩。2019-2021年,由市农牧局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00.2万亩,2022、2023两年每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从2024年起,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对2011-2018年建设的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对自然条件较差的旗县区,推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4年末,将全市“两区”划定331万亩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统一标准提高质量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为依据,因地制宜,根据项目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在使用地表水的黄灌区采用渠道衬砌的节水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节约水资源;在使用地下水的井灌溉区,采用高效节水滴灌,精准灌溉,大大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实现增产增收,对两种不同的灌溉模式,运用不同的技术方案,统一建设标准,达到“田、水、路、渠、林、电、技”综合配套完善。

(三)加强管理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市农牧局及时将建设任务分配到相关旗县区,旗县区农牧局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选址和前期的准备工作,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按其职责要求履行职责。市农牧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资格要求:勘察测绘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机构证书、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农、林、水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规范程序完成验收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农建发﹝2021﹞82号)、《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试行)》(呼农牧字﹝2020﹞67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由旗县区农牧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报市农牧局申请竣工验收,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市农牧局组织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五)整理归档准确上图

竣工验收的项目,旗县区农牧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在信息平台上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承担建设任务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作用,加强对本旗县区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工作落地落实,按照“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项目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由市农牧局牵头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区进行指导督促,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建立调度台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各项目旗县区作为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3.统筹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提高建设标准。鼓励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和种植大户以投工投劳的形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4.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农田建设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对项目区农户进行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强化示范引领。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在项目旗县区进行试点示范,通过示范总结适合本地区的经验,推广应用,如:盐碱地改良技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等。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范文第5篇

2012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目标为:一是全力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确保我市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规模增长10%以上,达到1.5亿元。二是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11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完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万亩,打造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核心生产区。三是积极组织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的立项申报,围绕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和壮大一批优秀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力建设好40个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四是积极做好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可持续发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通过世行专家评审立项。五是通过推行资金管理重点监督指导、项目管理分片落实责任、全面推广卡扣式T型槽技术等精细化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我市农业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确保我市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综合先进单位,争取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四个单项先进单位,二个以上县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年度十佳县。

二、工作重点

1、科学合理布局,编制好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根据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的原则,重点抓好十二五期间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规划、扶持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建设专项规划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台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总体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方向和扶持重点,同时也为今后更好的向上争资争项做好充分准备。

2、推行精细管理,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水平。一是提升选项和计划编制质量。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统一申报项目材料格式和要求,实行项目专家评审制,进一步使我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可研编制更加规范和完善,更好的向上申报项目和争取更多资金。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初步设计管理。推行工程设计统一招标管理,实行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制,进一步强化项目设计和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项目实施和管理。通过推行标准化施工模式,鼓励各地实行竞争立项和提前一年实施土方;大力推广新型卡扣式T形槽技术,强化项目建设期间的施工监管力度,继续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和质量管理,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3、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推行两报两选制度。按照省里的要求,强化项目产业化项目评审,制定出台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两报两选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先建后补。二是强化项目监管。制定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流程,组织有关财务人员成立专项资金组,实行专项资金检查制,对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使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更好规范合理。三是强化项目验收。对产业化项目验收推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制,完善验收程序,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真正用于需要扶持的建设内容中去。

4、注重队伍建设,创建积极健康的机关文化。一是推行“以考促学”,提高业务素质。继续鼓励全市农发系统干部参加工各类与业务相关的资质考试;通过聘请省里专家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提高全市农发系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提升工作效能。继续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机制,对个人、科室、分片三个层次进行绩效考核,全面、公正的评价每一位参与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的人员,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举办体育赛事,增强身体素质。在全市农发系统内举办乒乓球、羽毛球比赛,鼓励大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远离不良爱好,培养良好的情操和生活兴趣,形成积极向上、勇于争先的氛围。四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部安全。继续强化党性教育、从业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廉洁行政教育,杜决插手工程招标和介绍他人参与工程建设等现象,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健康环境,建设和谐单位,增强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