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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会议

高标准农田会议

高标准农田会议范文第1篇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补贴方案,尽快落实补贴兑付工作,力争春耕前将新增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支持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生产。

加上此前拨付各省的835亿元,截至目前,今年财政部已累计拨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8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30%。

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召开

记者从国家粮食局获悉,具有稳定及调控粮价意义的“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于3月28日、29日在上海召开。

国家粮食局调控司人士表示,会议为接下来本年度全国粮食调控工作定出主基调,并对2012年粮食供求和购销作出研究、部署。今年我国粮食调控政策倾向于粮食的收储和购销活动,同时在收购、调控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民营粮企参与。

农业部农产品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对外挂牌

3月23日,农业部在京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启动会,向首批65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进行授牌,全面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工作,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会议指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是国际通行做法,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会议要求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全面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要依托风险评估结果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加强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河南拟建6000万亩“吨粮田”

高标准农田会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标准粮田;建设;丹阳市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3-0139-02

依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 725亿kg,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5 450亿kg,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增加近450亿kg。考虑到影响粮食生产和有效供给生产及有效供给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本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供给、留有余地的原则,未来12年间需要新增500亿kg生产能力,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程度。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20年)》明确了新增500亿kg粮食需要通过高标准粮田建设等途径来实现。而项目建设的核心是提高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保证粮食生产的稳步提高。规定资金投入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农田灌排、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理、农田林网和地力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丹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建设。

1 项目实施情况

1.1 项目概况 丹阳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高标准粮田项目,分别实施了2007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丹阳市标准粮田建设项目、2008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丹阳市标准粮田追加项目、2011―2014年新增500亿kg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累计建设规模8 733hm2,建设总投资6 681万元。

1.2 建设地点 2007年项目建设地点为延陵镇延陵村、赵巷村和宝林村,珥陵镇护国村、中仙村、丈山村、新庄村和大施村,练湖管委会三分场、九分场和十分场;2008年为珥陵镇丈山村、大施村,延陵镇柳茹村、赵巷村、宝林村;2011年为珥陵镇护国村、珥城村、中仙村,云阳镇花园村、汉皇村;2012年为珥陵镇积庆村、扶城村,司徒镇培棠村、丁庄村、杏村村;2013年为云阳镇双合村、永福村、大钱村;2014年为访仙镇仁里村、陵口镇留墅村、延陵镇麦溪村。

1.3 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以来,丹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累计实施规模8 733hm2,涉及珥陵、延陵、陵口镇、司徒、云阳、访仙、练湖管委会等7个镇、街道,26个行政村。

1.4 建设投资 项目实施以来,丹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累计投资6 6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 155万元,地方投资1 526万元,中央投资占比77.16%,具体见表1。

1.5 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以来,按照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各类防渗渠244.569km、块石挡墙0.723km、泵站16座、田间道路51.842km(其中砼路32.203km、砂石路19.639km)、方涵4座、农桥1座、田间机行渠桥969座、各类渠系配套建筑物3 503座、渡槽5座,具体见表2。

2 实施效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原有的农田基础设施,方便了农民出行和农机作业,提高了灌溉能力,增加了粮食产量。根据项目区农水站和农户调查数据表明:渠道水利用系数由原来35%提高到65%左右,水稻每次灌溉时间减少1~2h、灌溉成本节约45~120元/hm2;水稻产量提高750~1 200kg/hm2、小麦产量提高450~600kg/hm2。

按照项目实施规模8 733hm2,灌溉成本节约75元/hm2计算,项目区每年灌溉可节约成本65万元;按照水稻产量提高975kg/hm2、小麦产量提高525kg/hm2,水稻单价3元/kg、小麦单价2.4元/kg计算,每年项目区农户增加收入3 654.9万元,节本增收3 719.9万元。

3 问题与建议

高标准农田会议范文第3篇

农田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我国现有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大都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相当一部分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不完善,配套率低,欠账较多,对现有灌区全面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的任务十分艰巨。在人增地减水少的严峻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因而也需要更多的投入。但与此同时,近年来,全国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呈下滑趋势,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度减少。农田水利建设滑坡,不仅直接影响当前的粮食增产,而且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因此,尽快建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组织试点,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

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原则。

1.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国家要逐步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同时,要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增加劳动积累。

2.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要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同时,要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控制筹资筹劳标准。

3.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原则。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三、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工作重点

(一)增加政府投入,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继续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中低产田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要整合国家现有的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责任,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逐步形成适度规模。

(二)认真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采取以县为单位、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县都要编制。编制规划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规划按程序经过审批后,即为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依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水利部门要从全国和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出发,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规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一是明确资金投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重点用于补助粮食主产县。二是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完善补助方式。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具体方式可采取项目管理或“以奖代补”的办法。四是制订补助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农民在限额内筹资筹劳情况,制订不同的补助标准,筹补结合、多筹多补。五是健全申报程序。由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主体的申请进行审查、公示后联合上报。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应经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对政府给予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斗渠、相邻村共用的村级小型水塘(库)和圩堤等农民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可以村级为基础进行“一事一议”,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由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在不影响村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受益群体议事。要加强资金和劳务的监管,对国家引导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都要实行全过程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强行以资代劳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效率。

高标准农田会议范文第4篇

建议一:加快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村级和集镇建设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的总体思路是“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要通过优化镇村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居民适当集中。土地利用规划要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农民生活用地,明确划分乡镇工业用地,确保农村的发展建设有章可循。同时,应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节约资源,保障发展。

建议二:积极为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提供土地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程等,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本着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在提供土地支持的同时,把好节地关,做到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

建议三: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特别是增加对提高耕地质量的资金投入。农村土地整理是一项反哺农业、反哺农村、反哺农民的“民心工程”,对改变农村的整体面貌也有很大作用。这就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复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将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整理倾斜,相关配套资金主要投入到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区。在充分听取群众对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抓规范化管理,在资金、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方面严格把关,使土地整理更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建议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新农村建设中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包括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完善基本农田监管体系等。要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把规划关,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一律不予报批。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毁坏农田。

建议五:加强执法监察,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土地巡察制度。执法监察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每周应对所管辖的区域至少巡查一次,对农村土地违法案件易发地段实行重点巡查,以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把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宅基地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同时,在坚持征地补偿直接支付的基础上,确保征地补偿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研究制定规划区内的区片综合地价,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引起群众上访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暂停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建议六: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是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效率的基础。面对新农村建设对土地管理的新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切实转变职能,按照统一模式、统一规格、统一工作职责的要求,切实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硬件建设。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要下达建设任务和标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改善基层所的工作环境。

高标准农田会议范文第5篇

“靠天吃饭”――基础设施薄弱,功能老化

建国以来,水利建设的主力一直是农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吉林省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建于“”和“农业学大寨”时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农民的投资投劳逐渐淡出,水利工作出现了低潮,加之特殊年代工程标准低,导致今天整个农村的水利欠账越来越大,矛盾也日益突出。

在灌区工程建设上,由于全省的灌区工程多数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年代久远、设备陈旧老化,长期带病运行,渠道跑冒滴漏严重,灌溉效益衰减,水田实际灌溉面积由前些年的1000多万亩缩减到目前的900多万亩。在涝区治理上,全省54片重点涝区,通过验收达到10年一遇治涝标准的只有一片,其余53片重点涝区工程由于工程建筑物不配套,设备老化严重,每当遇到局部暴雨,就会导致排水不畅,造成内涝成灾,粮食减产。在抗旱工程建设上,我省中西部旱区,仅有21万眼机电井和部分喷滴灌设备,抗旱工程设施太少,而且破损严重,急需提高抗旱能力。目前我省8368万亩耕地,除了水田之外,仅有50万亩旱田耕地具备作物生育期全程灌溉能力,旱区农业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致使十多年来的持续干旱严重制约了我省粮食生产的快速发展。

“一事一议”――事难议、议难成、成难行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主体缺位。”李彦群委员直指问题要害。近年来,虽然国家和省财政增加了对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但多年来由于欠账太多,有限的资金仍是难以为继。如有关方面近年来对旱田节水灌溉的投入较少,每年只有1000万元左右,而涝区改造几乎没有投资。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根本落实不了。过去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以农民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因为取消了“两工”,农民投入明显减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水利建设大兵团作战的动员机制弱化,特别是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农村基层的组织功能进一步弱化,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一般只能靠“一事一议”来解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仅事难议、议难成、成难行,而且由于投资投劳的规定严格、限制多,很难把农民组织起来,特别是跨村、跨乡上规模的群众性农田水利建设组织起来就更难了。所以,目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状况一方面农民出工投劳少了,另一方面国家和省里的投资又没有明显增加,这是造成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欠账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

“兴修水利”――重在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是中央根据全球气候变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提出的一个战略性指导方针,解决水的问题是这一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是农业生产的命脉,围绕水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我省气候变化近年呈现由大面积连年干旱、干旱区域从西部向中部转移的规律,这对农业生产,特别是总体上“靠天吃饭”的粮食生产有着重大影响。唐宪强副主任认为,我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他强调,省政府要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实现增产百亿斤粮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条件来解决。为此,他建议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我省气候变化的规律,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根据我省气候变化的特点调整全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同时,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使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规划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努力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科学性。省政府应大力解放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治水思路调整和水资源理念的转变。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春莲建议,有关部门要从被动的防御抵抗洪涝灾害向主动利用管理雨洪资源转变;从临急抱佛脚的短期抗干旱向建立科学计划节约支配有限水源的长效机制转变;从单纯水量多寡上的防洪抗旱向防治污染保护清流的质与量兼治转变,做到科学用水、适度用水、合理用水、效益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