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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情况汇报

转正情况汇报

转正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楚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5.署名: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份一味评论别人。

3.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不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二、转正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

1.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居中书写。

2.称谓:一般为“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第二行顶格书写。

4.署名: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转正申请一般应在预备期满之前主动交给所在党支部。

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转正申请书要适时写出,交给党组织太早、太晚都不行,一般在转正到期前一两周为好。

2.转正申请书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既要与预备期思想相联系,也要与申请入党过程、思想变化相联系,注意思想的深度。

3.延长预备期后提出转正申请,在写转正申请书前还需要与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正式谈话,征求意见。

三、思想汇报的基本写法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为了便于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成长状况,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应该经常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思想汇报形式可采取口头汇报,也可写成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主要是自己的现实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包括工作和学习中遇到了什么问题,工作态度怎样,学习成果(体会)如何,一段时间以来思想变化情况等。此外,还应该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找准自己存在的不足,今后要努力的方向,要明确、具体。思想上有什么想不通的问题也可以在思想汇报中提出来,以求得到组织上的帮助。

思想汇报要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怎么想就怎么说,怎样做的就怎样谈,不得隐瞒和假说。思想汇报的时间一般可以随本人的工作、学习情况而定,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写好后,可以交给自己的入党培养人,也可以交给本支部的负责同志。

思想汇报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里或在一个重大事件、活动中的行为、思想表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向党组织汇报,不仅使组织

转正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一、 请示和汇报必须同时存在。

不可以也不可能只请示不汇报或只汇报不请示。只请示不汇报就会致使领导权力虚无化;也不可能只汇报不请示,因为那样就显得极端地无视领导权威,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

二、 请示与汇报的定义和分类

(一) 1、请示的定义

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2001年国务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款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款,也对请示作了相同的规定: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2、请示的分类

请示的分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办公厅的有关规定,请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请求指示的。对上级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某项指示有不同理解,希望上级给予明确解释,或者从实际出发,需要对某项规定、制度做出修订、补充。第二,请求批示、解决问题的。请求上级机关解决本单位的某些困难,或对本单位的某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请求上级批复而提出的请示,或与友邻机关或协作单位在较重要的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需要上级机关裁决的。第三,请求批转的。某职能部门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即因为不能直接要求平级或不相隶属的部门照办,而需要请求上级批转有关方面执行。

(二)1、汇报的定义

汇报也可称为报告,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2、汇报的分类

① 工作汇报。用于汇报工作进程、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工作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应用最为广泛,一般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今后意见等几部分。根据需要,工作汇报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

② 情况汇报。这是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特殊情况、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向上级做出的汇报。不需要答复,主要是让上级了解、掌握情况,以便根据情况采取措施,指导工作。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的汇报也属此类。

③ 答复汇报。这是答复上级机关的查询、提问或汇报执行上级机关某项指示、意见的结果的汇报。包括答复依据、答复事项两部分。

三、 请示与汇报的特点

(一)请示的特点

1、期复性

请示具有双向对应的特点,与它相对应的是批复。不管上级是不是同意下级的请示事项,都必须给请示单位一个回复,请示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得到批复。而且,下级机关都是在遇到比较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解决时,才会及时向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请示,急切地期待回复是请示者的必然心态。

尽管请示者都有急于得到答复的心理,但是,也必须遵循有关规则,一般不得越级请示。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越级请示的,如经多次请示上级机关而长期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越级请示,但一般需同时报知给被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

2、单一性

请示一般要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特别是在书面请示中,一份请示只能请示一项工作或一种情况、一个问题。如果确有若干事项都需要同时向同一上级机关请示,可以同时写出若干份书面请示,它们各自都是一份独立的文件,有不同的发文字号和标题。而上级机关则会分别对不同的请示做出不同的批复。

3、针对性

请示,必须针对本机关没有对策、没有把握或没有能力解决的重要事件和问题,不得动辙请示。否则,表面上像是尊重上级,实际上却是把矛盾交给上级,自己却躲避了责任。

4、时效性

请示所涉及的情况和问题,都有一定的迫切性,应当及时,如有延误滞后,就有可能耽误解决的时机。相应地,上级机关在处理下级的请示时,也会注意到时效性问题,对请示做出及时的批复。

(二)汇报的特点

1、陈述性

请示带有请求性质,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重在呈请。

汇报则带有陈述性质,目的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以便从整体上掌控全局,重在呈报。

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汇报时应将事件的各个细节一一陈述,要争取把当时的原貌复原出来,力求详细。因为情况特殊,领导可能不在场,所以只有如此才是最真实最有效的汇报方式。但不可把个人的思维假想成上级的思维,简单的说就是个人认为重要的领导不一定认为是重要的,而个人认为无关紧要的东西很可能在领导看来是至关重要的。不在其位也许就没有谋其政的眼光与高度,关键时刻更是如此。

2、真实性

汇报要务实,要既讲成绩又讲失误,既讲优点又讲不足,不能揽功诿过。对具有较大影响,能显示自己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工作实绩,要写得深入透彻;对一般性工作、常规性工作可尽量少写。还要处理好主管与协管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注意把个人成绩和集体成绩分清,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上级及同级之间的关系。重点应阐述主管工作的情况,公正、准确,既不拔高,也不贬低,更不能有失公允,力求反映工作的真实面貌。对于协管的工作,要讲清楚参与程度、发挥的作用,投入的精力时间,解决的困难等。

3、针对性

不论是按工作内容分类,还是按时间顺序叙述,汇报都要切实抓住核心问题,突出重要成绩,总结主要教训。汇总重要的信息时,务必简略精要,要对事件的所有情况有一个非常全面而详细的了解,并且掌握的信息一定要达到全局的高度。此时,凡重点部分,要详细、具体、充分、全面。次要部分,则可约略提及。而不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或渲染夸大、嗦表功。不必带着邀功的心态,不必极力强调工作的难处。此外,汇报的内容也要与原定目标和计划相对应,切忌漫无边际,牵扯到其它没有关系的事情。

4、独特性

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行业的领导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即使同一职务的领导也会因分工的不同有不同的工作重点,至于工作方法,就更是各具特色了。鉴于这种情况 ,汇报时要突出自己工作的特点,显示自己的工作个性,尽量避免那种千部一腔、千人一面 ,没有特点没有个性的汇报方法。

四、请示与汇报的联系

1、汇报向请示的转化关系。下级权限范围内的事件处理完毕后,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上级汇报时,如果汇报的事项得不到上级的认可,那么此类事件的处理权限或方式将会据上级意见进行临时调整,甚至是重新定性,因此原来只需汇报一下结果的事件便可能转化为需要重点请示的事件。

2、请示向汇报的衍变关系。如果请示时上级的批复意见比较中性或折中,则请示便向着汇报的方向进行转移了。例如请示干部任命问题,得到的批复意见如果非常明确,则属通常意义上的请示;或者批复为待定,则该请示还需进一步请示;如果得到的批复为此事权力下放,完全由请示人自行定夺,则此请示便向着汇报的方向转移了,即下级有决策权,待决策之后,只管把结果汇报给上级即可。

需注意的是,有时上级批示的字面意思与其实质是相背离的。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领导考虑种种因素或顾忌而转移矛盾,或者是考验下级办事水平的事。这就在无形中提高了下级的工作难度,领导不同意你现在的意见,但又不方便直接告诉你他的意见,而需要你去领悟揣摩领导的意图,个中含义甚为微妙。

五、正确进行请示和汇报

1、该请示的事情必须请示。不经请示,自作主张处理,然后汇报,那么上级得出的结论必将是无视上级,擅做主张越权审批,因此不论下级的决策有多么深刻、多么正确,在上级的眼里都有可能是不恰当的,至少印象打折。也要控制使用,当用才用,必须办理而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又不能解决,确实需要请示上级的才可请示。不要动辄请示,把矛盾上交。

2、该汇报时应及时汇报。如果本该请示的事情,不但不请示,连汇报也不做,这就说明管理中存在着上下级之间沟通不畅或下属无视领导、的严重问题。一旦出现这种漏洞,将有可能导致整个集体或管理体系的失败。很多事情的失败都是从这种情况开始的。所以,日常工作中,应及时主动、全面准确的进行汇报,以达到让上级掌控全局、及时部署的目的。但是我们不提倡日本式的“早请示晚汇报”:早请示即集体背诵“社是”(公司的宗旨、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晚汇报就是员工向老板打小报告。我们所说的请与汇报都属于日常工作中的正常流程,不存在个人恩怨好恶之类。

3、多汇报,少请示。特别是要主动、及时汇报。汇报是下级的义务,听取是上级的选择。属于自己管理权限和审批权限之内的事项,特别是日常的、例行的工作,只需主动完成然后向上级汇报结果即可。如此则表现出有主见有魄力。

4、越级请示和越级汇报要慎重。一般情况下,层层分工、层层管理才能保证整体的协调运营,古人所说的“在其位谋其政”不无道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向直接上级汇报后重复性的汇报给再上一级其他领导。因为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弥补管理上的漏洞,或防止信息流断链问题。不过,须注意的是,直接上级得知此汇报内容一定要早于其他上级。同时,作为上级有什么指示或精神首先应通知直接下级然后再传达到其他人员或部门,而不可逆流而行(即直接下级得知消息晚于其他人员或部门),否则便容易形成管理信息流的涡流或者是“龙卷风”现象,导致信息流通不畅,管理不顺,对整个管理的团队形成破坏。因此通常情况下,一定要严格按照以上路线进行信息的流通。

5、异常情况或紧急变动发生时,应对请示与汇报内容严格限制。不允许任何请示、汇报信息从旁路流出。例如裁员、降级、处分等异常情况下,往往都会对信息的流动提出严格限制。每当此时的管理团队应被视为两个矛盾对立的团队来看待,请示与汇报都至关重要,应谨慎为之。

6、 需注意的细节与方法。

⑴请示和汇报的形式可灵活多样。除日常工作中随时使用的口头请示和汇报之外,对于较为重要的事件,可以有周例会、报告会、讨论会、汇报会等不同形式。而对于必须记录在案的请示和汇报则必须写成书面形式。

⑵请示和汇报都应简洁明了。概括内容应全面准确、无遗漏、无歧义。如果请示的事件较为复杂,那么不妨利用传统的5W2H的方法来快速理清工作要点,即弄清楚该请示事件的时间(when)、地点(where)、行为人(who)、事件目的(why)、工作性质(what)、如何去做(how)、需要多少工作量(how many)。请示完毕,领导下达完命令之后,立即将自己的记录进行整理,再次简明扼要地向领导复述一遍,看是否还有遗漏或者自己没有领会清楚的地方,并请领导加以确认。

⑶语言要简练准确,态度要谦逊诚恳。请示时原因要说明,不批准的后果要恰当表达,最好要让上级感到不批准就说不过去。汇报时应实事求是态度诚恳,认识准确,概括全面,最好给人以踏实肯干、诚恳认真、能力极强的印象。

语言表达尽量少用形容词和诸如“大体上”、“差不多”之类模棱两可的话,对情况的交代、过程的叙述切忌冗长空泛,拖泥带水。既不能像大事记或记流水账那样就事论事,一带而过,也不能像理论文章一样,理论阐述满天飞,缺乏事实根据。最好的方法是叙议结合,在事实的基础上加以概括总结,使理论与事实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做无形中提升了内容的高度。

转正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摘 要 外币报表折算是国际会计最复杂和最具争议性的技术性问题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跨国公司的出现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外币报表折算的相关问题将继续受到关注,本文首先解释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概念,简要介绍了我国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中关于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相关规定。其次,着重从外币利润表、外币资产负债表、外币现金流量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带来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和辨析,最终结合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实际情况,提出各种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与国际财务报表准则等效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方法的选择与策略。

关健词 外币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 折算相关问题

一、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概述

为了全面反映跨国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每一会计期末母公司需要将以外币表示和国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与母公司记帐本位币相一致的个别财务报表,以便母公司以折算后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于将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财务报表,这一过程就是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过程只是将一种货币换算为另一种货币,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经济交易行为,因此无需作帐务处理,只需对财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外币财务报表在折算过程中会产生报表折算差额,它是由于对外币财务报表中各项目采用不同折算汇率而产生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并入本企业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三)按照本条(一)、(二)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并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二、外币利润表折算的相关问题

如何获得境外子公司损益类项目折算的历史汇率和折算后的金额数据?对于境外子公司的利润表中损益类项目的折算汇率问题,新准则规定:既可以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显然,对于折算汇率是可选择的。一般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在对报表损益项目采用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方法,如果损益类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则一方面可以使折算后的利润额更为合理;另一方面又能与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折算汇率口径保持一致,即都采用发生时的历史汇率。那么如何获得损益类项目折算时的历史汇率和折算后的金额数据呢?实务操作中,对于所有者权益项目,由于一般企业年内发生笔数不是很多,通常是采用设置账外备查簿的方法获得相关项目发生时的历史汇率和折算后的金额。但利润表项目则不同,即便是小企业年内发生的笔数也不会少,采用备查簿的方法工作量太大,而且由于是账外统计很难保证准确性,笔者建议有条件企业利用现有的会计系统,获得子公司损益类项目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的历史数据。具体为:(1)在子公司账套中维护子公司本位币折母子公司本位币的折算汇率;(2)在凭证行项目中设置“母公司本位币金额”与“母子公司折算汇率”统计字段。(3)子公司会计系统在生成凭证时,自行判断:如果某凭证行项目中的“科目”字段涉及损益类科目,将根据当前母子公司的折算汇率,将该行项目“公司本位币”字段中的金额折成母公司本位币的金额,在“母公司本位币金额”字段中反映,并在“母子公司折算汇率”字段反映折算汇率。

三、外币资产负债表折算的相关问题

(一)子公司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外币折算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的计算公式为: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一本年利润分配。子公司折算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根据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数填列,本年利润根据当期折算后利润表的各项目金额轧抵后取得,只有本年的利润分配项目需要采用一定的折算汇率,进行直接的外币折算。对于利润分配项目采用何种汇率折算,新准则中并未明确。实际工作中,在对报表损益项目采用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对利润分配项目也使用相同口径按照该平均汇率折算。但是利润分配项目按照报表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并不妥当。采用这种折算方法,“未分配利润”项目的转入按照转入当期期初与期末的平均汇率折算,转出按照转出当期的期初与期末平均汇率折算。由于两者折算汇率可能不同,会导致“未分配利润”期末数出现以下异常情况:(1)折算前“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正数,折算后为负数,或者相反。(2)将折算后的“未分配利润”金额除以折算前的金额,得出的母子公司折算汇率过大或过小的情况。所以建议对子公司利润分配采用个别认定方式折算,即按照所分配的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时采用的汇率折算。目的是使“未分配利润”项目折算前后不至于相互矛盾。

(二)子公司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外币折算

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按字面意思,应该理解为这些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转入按转入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转出按转出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如果将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按转入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转出也采用个别认定法,按照该笔转出的权益项目金额乘上转入当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可以使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的折算汇率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汇率,从而不会出现报表折算前后表达的意思不一致的情况。

转正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摘 要】进出口贸易价格瞒骗是指企业为了获取各种利益向海关故意伪报价格的行为。海关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收益,应当和相关部门大力协作,并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同时应建立对海关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推动海关自我改革,积极全面地解决价格瞒骗问题。 【论文关键词】价格瞒骗 偷逃税款 出口退税 磋商机制 一、关于价格瞒骗引起税负变化的理论分析 (一)进口环节价格瞒骗引起税负变化的分析 价格瞒骗是对进、出口货物进、销价格的歪曲和背离。价格瞒骗对税收的影响,包括海关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以及相关税种的税款在海关与税务部门之间分配的问题。出口环节的价格瞒骗相对较为简单,由于大多数商品不需缴纳关税,所以出口环节的价格瞒骗行为多为了获得额外的出口退税好处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进口环节则相对复杂,价格瞒骗不仅影响进出口环节海关关税的征收,而且对后续国内流转环节所涉税种均有连带性影响。 理论上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国际国内市场都处在一个高度竞争的环境中,商品的价格是较为透明和公开的,利润空间是相对一致的,那么商家之间利润竞争的空间又在哪里呢?从会计学的角度出发,企业运营成本是一方面,但更为突出的则是税负的多寡。以跨国公司为例,其在世界各地设立工厂,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避税,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获取更大收益。综上所述,分析企业瞒报的原因应以企业经营为出发点,整体分析企业负担的进口环节税和国内税,才能从根本上了解企业偷逃税款的原因。 1.价格瞒骗对关税的影响 关税的计税依据,按照《WTO海关估价协定》以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基础,即关税=成交价格×关税税率。因消费税适用范围有限,为便于分析,这里忽略消费税的影响,设进口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为a,瞒报价格为b,该进口商品在境内加工、流转后在国内市场的售价为c,该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为m(以下表示均同),则:瞒报价格造成关税缴纳的差额为:(b-a)m 2.价格瞒骗对增值税的影响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企业进口时应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又称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在国内销售商品时可以从购买方收取以售价为基的增值税,又称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买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进口时缴纳的进项税额在规定内可抵扣其销项税额,故本环节企业向税务局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如企业正规报关进口,在不考虑损耗等因素对可抵增值税进项数额影响的情况下,海关代税务部门扣缴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a(1+m)17%,销售时企业取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c17%,本环节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c17%-a(1+m)17%从资金流的角度分析增值税,企业流出的增值税额为[a(1+m)17%]+[c17%-a(1+m)17%],流入企业的为c17%。流入=流出。即无论是否瞒报,流出企业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售后缴纳给税务部门的增值税之和,等于企业向下一买家收取的销项税。故商品的下一个买家才是增值税的实际承者。这样,通过流转环节直至商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由于最终消费者是不可能转嫁增值税税额的,所以增值税的最终的承担者是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所以瞒报对进口企业在增值税税负方面没有实质影响,只是不同程度上占用了企业的资金。就一定的增值税而言,瞒报影响的只是在税款在海关与税务部门的分配问题。 3.价格瞒骗对所得税的影响 如上分析,企业无论高报价格或者低报价格对于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的支出都没有影响,但企业负担的关税的高低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假设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n,关税税率为 m ,高报价格企业多缴关税(b-a)m ,少缴所得税为高报价格部分(b-a)与高报价格部分所承担的所得税(b-a)mn的和[(b-a)m+(b-a)]n,比较多缴的关税与少缴的所得税可得:在深圳实行的15%所得税率的情况下,关税税率小于17.6%的产品,企业高报价格,总体上都可以获得更多好处;按照全国普通情况33%的税率计算,则企业对关税税率在49.3%以下的商品高报价格都对企业更为有利。同时,高报价格的价格瞒骗往往都伴随着所得税之外更深层的原因。 如果企业低报价格,成本减少,利润增加,理论上要多缴纳所得税,即企业获得的实际收益应为少缴的增值税减去多交的所的税 部分。但实际在企业的运作当中,情况复杂的多,企业可以通过多列费用,帐外设帐等多种手法,同样达到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的目的。相反企业高报价格则一定会引起所得税的少缴,同时可能存在境外结汇、转移资金的情况。这进一步提示海关在严厉打击即报价格形式的价格瞒骗的同时对高报价格的价格瞒骗情况应予以更多的重视,加强与税务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二)价格瞒骗的原因分析 1.最常见、最普遍是低报价格偷逃关税。这个问题在一段时间长期存在。从2008年1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关税税率较高的商品低报价格的可能性最大;其次是国内没有可比市场价格的特殊商品或某些独家商品,这部分商品没有同类商品价格可以比较,难以确定真实价格和行业平均利润,对海关按倒扣价格对其估价也造成难度,所以价格低报问题相对突出。 2.进口高报价、出口低报价逃避外汇结汇。国家为保证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长期以来实行外汇结汇制度,企业收入外汇统一强制结汇,必须把外汇结给外汇银行,最后由央行接盘外汇银行的外汇,形成外汇储备。过去因为国内人民币牌价没有和国际接轨,造成外汇汇兑的巨大利润空间,加之外商为转移利润逃避税收往往通过高报进口原材料的价格的方式向境外转移资金。现阶段正值美元低迷,人民币坚挺且面临升值的压力,逃汇的情况越来越少,进口商都主动结汇,兑换人民币。对政府而言工作的重点也应适应新的形式作出相应侧重和调整,不单是逃汇的问题而也应包括快速增长的外汇储备带来的副作用。 3.出口高报价格或进口低报价格,转移外汇入境或将部分款项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趋势,近期人民币不断升值,大量的外汇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境内换成人民币等待人民币升值后套利。应特别关注利用结汇制度通过价格瞒骗手段转移外汇入境的情况。 4.出口高报价格,骗取出口退税。这是当前相当严重的一个问题。企业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为鼓励货物出口,对大部门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税率为零的优惠政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款,这就是所谓“出口退税”的概念。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是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的必要凭证。所以许多企业在出口时高报价格获得相应报关单用以多骗退税,甚至利用假出口的手段骗取高额的出口退税。 5.跨国企业通过高报价或低报价转移利润。跨国公司大量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定价避税。据一知名会计事务所估计,30%在华跨国公司从未缴纳过所得税,80%的跨国公司漏税,40%亏损外资企业虚亏实营。国家税务总局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我国造成的实际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实际上,这种关联交易定价的问题给海关税收同样造成了相当的损失,也是对海关执行按照“成交价格”征税的挑战。 6.出口高报价格,希望以此提高通关效率。部分企业认为海关核查就是让企业多交税,所以他们就相对高报些,希望能加快通关速度。这实际上是对海关工作的误解,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价格水平,不利于海关监管。 二、当前应对价格瞒骗工作的重点 (一)打击进口低报价格 通过对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引起的税负分析可以看出,低报价格进口货物是最直接获取非法利益的手段。价格瞒骗主要有以下手法:第一、利用特殊的商业关系进行“洗单”及利用假单证的手法瞒报价格。第二、隐瞒实际应申报的进口费用,主要是隐瞒部分应该支付卖方费用的合同条款、瞒报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有关费用、瞒报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等等。第三、利用近似品名打混水帐的手段低报价格、串报税号。一般在化工、高新产品的进口中比较常见。第四、在进口货物价格当中冲抵以往交易的货款及利用索赔款、退还款的方式低报价格。第五、低报寄售货物的申报价格。第六、利用关联交易,变相平衡抵扣,以此达到低报价格的目的。 (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我国的出口退税机制一直采用税款退库方式,但由于征税机关与退税机关、征税行为与退税行为、纳税行为与享受退税行为的脱节,造成骗税行为时有发生,极大地制约了退税效率。出口骗税现象严重,管理存在漏洞。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后,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从事出口骗税活动又有新的抬头,而且手段从最初的采用 伪造出口退税单证骗税转变为将出口货物以少报多、以次充好、以劣报优,假中有真,真中有假,且退税凭证形式都真实齐全的骗税方式,作假环节大都由过去的直接在出口环节作假转向在出口和供货环节作假,甚至转向在生产出口货物的前二道以上环节作假。不少骗税案件都是不法分子通过出口报关、结汇、征税等各相关环节的管理漏洞而造成的。 (三)结合外汇流动趋势,做好进出口监控 过去的价格瞒骗中,最常见的目的是逃避外汇结汇。进出口环节最常用的手法是“价格转移”。通过高报进口骗汇,低报出口逃汇,达到转移非法所得、逃避管制、趋利避险、转移个人财产的目的。人民币利率在九十二年代中期达到高峰,当时境外资金混入我国套取利差、汇差,或进入A股市场炒作。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形势发生变化,对人民币贬值预期加剧,导致境外“热钱”在1998年大量抽逃,国内也有部分避险性质的资本逃逸。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日趋成熟,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克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人民币贬值预期的减弱和打击走私、逃骗汇、出口骗退税市场整顿力度的加强,1999年开始我国资本外逃规模大幅下降。 外汇非法入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进出口商品价格的高报和低报实现。最常见的手段是出口高报,将外汇汇入国内,或进口低报,余款在境内结算,并留在境内。 三、打击价格瞒骗三点思考 (一)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 打击价格瞒骗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应将打击价格瞒骗的工作置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从全局出发,抓住重点,堵塞漏洞。 从国家经济整体上考量税收,要做到从整体上管理。现在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在各个部门的衔接上,往往出现问题。比如,在打击出口退税上,应该通过建立电子网络系统,形成部门间工作的合力。首先,国家应尽快完善全国系统的网络管理,在各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把好出口报关、结汇、征税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完善电子口岸建设,实现管理信息真正的全网络化,真正在原始单证核对的同时,进行信息核对,从源头上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杜绝真单证、假内容此类问题的出现,切实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增强预防和打击出口骗税的能力。其次,应加强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包括税务、海关、外汇、外贸等部门的职责范围、权力、义务、责任等制度;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如审批流程、检查规程,清算规程、财务规范等;产生协调的效果,形成封闭的管理系统。同时应跨部门建立一种预防性监控机制,将部门协作的成效落实到打击违法行为的工作中去。 (二)引入社会审计力量 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为社会审计、民间审计,已经成为通行世界的一种最为科学及公正的审计制度。尽管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出过一些问题,特别是安然事件的发生,引发了民间审计的诚信危机,但毋庸置疑其仍然是最为科学和行之有效的审计制度和方法。 在海关对价格瞒骗行为核查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审计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的情况非常复杂,仅仅依靠海关有限的核查力量效果非常有限。现在相当多的企业都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这对海关的核查工作是个有益的借鉴,特别是一些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相当高,对于核查工作有相当的参考价值。深圳海关在90年代初曾与注册会计师有过合作,聘请其对企业进行审计,但当时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使得审计报告的可信性不高甚至为核查工作设置了障碍,现在可能仍然会有一些不尽规范的现象,但不应因此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就完全排斥,科学有效地利用民间审计力量实现部分核查功能,仍然是海关在对付价格瞒骗中应当着重考虑的非常有前景的可行性方案之一,特别是与一些国际、国内知名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展开合作,将会使海关打击价格瞒骗的工作事半功倍。 (三)完善打击价格瞒骗体制 全面做好打击价格瞒骗工作,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作到对海关工作效果的科学评价。现在考量海关工作好坏的一个最重要标准便是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其它工作都相应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工作。如果重进口轻出口,出口环节违法将会造成国家税收巨大的损失。任何单一以税收为评价标准的体系或者税收占有过多权重的评价体系都是片面性的,海关在监管等诸多方面作用的发挥而产生的经济效益,较直接的税收对国家的整体经济贡献可能会更大,对国家整体收益的贡献更大。例如查获的为骗取出口退税在出口环节的价格瞒骗,实实在在的为 国家减少了损失,同直接的税收一样是实实在在的国家财政收入。所以海关税收工作的好坏决不能完全依照完成税收任务的数额来考量,应当有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作出一个全面合理的评价。 美国的关税收入占其国家财政收入比例的1%多,其它发达国家此项比例也均比较低,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经济体系的发展趋势,关税在财政收入的比例也将会是一个逐渐降低的趋势。现期数据,我国政府中央一级财政收入中来自关税的占1/3左右,这一数据同各国的统计的对象是不同的。2007年全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7584.6亿元,比2006年多收1480.4亿元,增长24.3%。 各国海关的发展都是不断调整不断适应形势的过程。2003年3月1日,美国海关正式改组为海关及边境保护局(Bureau of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即BCP),隶属国土安全部,统管边境执法。原隶属海岸警卫队、移民局和农业部的边境巡逻、移民、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机构一起并入新组建的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美国海关的职能进行了相应调整,海关对保障国土安全负起了更重要的责任。 海关十六字方针“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清楚而准确地诠释了海关的总体定位。以海关法为准绳,以为国把关为守则,以服务经济为宗旨,超前思维、与时俱进,海关将为国家经济建设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转正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文化大革命和1989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