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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区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普查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地产、建安企业(项目)情况。

目标任务

通过逐户普查登记,全面了解辖区内税源户型的基本情况、分布状态、注册纳税情况,建立协税护税的基本信息档案,实现税收应收尽收。

组织领导

1、镇政府成立“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

镇普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镇普查办人员、税务、工商联系指导井岗镇普查的人员集中办公。

2、各村居委、开发区管委会,为普查登记的具体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分普查登记小组,明确责任人,合理分配人员,集中人力、时间,切实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实施步骤

本次普查活动总体时间安排:自2012年3月26日开始,至4月底前结束。

(一)全面普查登记阶段(3月26日至4月9日)

1、召开税源培训动员会,布置“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

2、普查登记。各村居、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路段、逐楼宇,根据普查内容,进行逐门逐户登记,交界区域要无缝对接。

镇普查办公室于4月10日前将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区税源办。

3、为保证普查进度、质量,本次普查实行集中办公、按日汇报制度。

镇普查办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录入、汇报记录、宣传报道、按日报送进度、信息等工作。

各村居、开发区全体普查人员每日上午8:30前集中到镇四楼会议室提交前一天普查登记结果、汇报普查登记中的相关情况,之后进入本单位普查点进行当日普查工作。普查车辆由各村居、开发区保障。

(二)汇总比对,补充完善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

由镇税源普查办公室按照区税源办反馈的结果和比对意见,协助村居、开发区完善落实。

(三)集中整改、总结提高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1、镇税源普查办公室根据区税源办集中整改要求具体落实。镇税源办、村居、开发区要根据普查结果完善税源管理基础档案。

2、村居、开发区总结普查活动、税源管理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镇税源普查办公室。镇税源普查办公室及时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区税源办。

镇税源办、村居、开发区要切实把普查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开展税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把集中普查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提升能力、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镇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动态,进入村居、开发区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2005年度,本人在组织和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在基层同志热情支持和科室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思想上积极进取,工作上奋发努力,作风上务实求新,生活上从严要求,努力做到围绕中心确定思路、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组织和参与组织了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形势任务教育,新闻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履行教育职责,文艺节目汇演,预役军官培训等工作。现就一年来任宣传委员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努力把干部的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工作当作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的理论学习,增强理论武装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的,我除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外,能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专门组织下发了理论学习意见和专题学习计划。今年以来,中心组成员能联系分管工作和职责,积极推进以道路配套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服从、服务、参与和融入”临港建设,不断创新衔接临港管理的各种机制,所编制的南汇区道路“十一五”规划已通过验收。今年我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共组织党工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18次,聆听专题讲座20次。网上在线学习和自主择训共完成34门课程分别获37和20个学分,结合理论学习撰写学习体会文章3篇。参加区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25天。通过自学,获得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努力把干部职工道德素养的提高和文明创建工作当作重要抓手

作为委文明办的负责人,能着眼于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素质,指导我委20个文明窗口、30个文明单位(机关)、及绿化、排水、汽修、海事等文明行业的系列创建活动。着力在拓展层面、丰富载体、提高实效上下功夫、求突破。通过共同努力,绿化行业于10月下旬通过了市里的验收,成为市绿化文明行业。周浦水质净化厂在市排水行业协会组织的上海市城镇星级污水处理厂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四星级污水处理企业。积极履行文明办的指导、协调职能。为规范文明创建工作,6月下旬在航头自来水厂专门召开了“建委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使与会者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精神更加饱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2月中旬对各创建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翻阅资料、反馈沟通等措施,系统、真实地掌握了申报单位文明创建情况,为推荐、评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检查过程中我还就新版文明创建标准进行了宣传辅导,就文明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出了要求。还自觉将文明创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创建学习型单位、行风政风测评、“两新”活动开展等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积极深化“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以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为重点的道德实践活动。根据区文明委的要求,会同环卫、绿化单位配合区文明办制定了《南汇区“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文明游园”、“文明用厕”专项活动计划》并于6月中旬召开了专题部署动员大会。认真抓好了“三诚”创建评选活动。7月份,我委文明办牵头组织的文艺汇演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各单位选送的19个节目,真挚抒发了全委干部职工热爱生活、热爱青春的满腔热情和宽广胸怀,全面展示了全委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节目在汇演的基础上还参加了有关条线、社区、广场的演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努力把展示单位良好形象和全面建设成果的宣传报道当作重要工作

为展示建委良好形象和建设成果,加强重大工程、重要活动、重点人物的宣传报道。今年以来,我会同委党政办公室精心策划、精选题材、找准视角实施重点突破,有一大批具有较高质量的新闻报道见诸于媒体。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着力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我委通过开展活动后所创造的新佳绩,展示的新气象和取得的新经验。结合重大实事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报道了这些工程立项建设的重大意义、施工建设中的突出亮点、热情讴歌广大建设者团结拼搏和无私奉献精神。为了扩大建委对外影响力,拓展对外宣传的渠道。我进一步加强了与区“两台一报”、和区委区府两办的协作联系。会同南汇电视台有计划地拍摄制作轨道交通11号线节点工程推进和重大实事工程建设过程的电视专题片。在南汇广播电台设立了《南汇建设》专栏展示重大实事工程建设者的风采,追踪重大实事工程建设的线索,宣扬重大实事工程建设中的典型事例,至今已播出20期;在南汇电视台播出新闻150余条;在市级媒体登载稿件70余篇、《南汇报》登载稿件40余篇;向区委区府办投稿列委办局和各镇第一。为积极挖掘基层在建设、管理、改革、发展中的新闻素材,在抓好基层报道骨干队伍建设的同时,继续抓好了《建设动态》这一宣传主阵地,质量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发现、锻炼、培养新闻骨干的小舞台,汇集、遴选、传播新闻信息的中转站。共2005年共编发《建设动态》62期,其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报28期、沪芦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专报9期。

(四)努力把做好兼职工作和完成临时任务当作锻炼自己的重要机会

作为委思研会的秘书长,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注重运用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工干部的资源优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组织成员单位撰写论文共计29篇。思研会课题调研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果,服务指导实践产生了新的效益,骨干队伍建设显现了新的活力,为推进我委的各项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其中本人撰写的经验材料被收入《建设政工研究》研究成果集。作为委“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积极做好“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工作,我委的“四五”普法工作在区检查中得到了检查组的发好评。全委分别有4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四五”普法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做好教育督导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我委工作职能,认真组织绿化、环卫、供水、建管、设计等单位做好支持配合工作。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动我委的“迎世博、学双语”活动。作为预备役高炮部队的一名副营长,积极参加了今年的预备役军官教育培训和“五全”演练。得到了预备役部队的好评。

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一、普查对象及内容

籍海外华人、华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归侨、侨眷、侨资企业和侨属企业均属此次普查对象。普查内容为: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资料,困难及空巢归侨、侨眷的工作生活情况,侨资及侨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普查步骤及方法

全县侨情普查工作从2012年4月9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部门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侨情普查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刷标语、送资料、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层层动员,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二)调查登记阶段。各地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安排普查员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县外侨办负责对近五年来我县出入境人员、办理涉外公证人员、涉外婚姻登记人员及来县投资的侨资企业等信息情况的普查登记工作。

(三)汇总核查阶段(5月21日—8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把侨情普查的各项资料按照要求统一分类装订成册,并于5月25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县外侨办。县外侨办将所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并根据汇总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各地各部门,围绕普查内容,对归侨、侨眷以及侨资、侨属企业做进一步了解和沟通。

(四)完善资料库阶段(8月11日—8月30日)。县外侨办针对普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全县侨情资料库建设,并将本次普查的结果分类反馈给各地各部门,协助其建立健全侨情资料库。

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二)建立市、各县(市、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和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详见附件)。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

2一般污染源

一般工业污染源范围是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

农业源普查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与养殖户。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农机、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区(不包括村庄和集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放去向等。

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7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包括监测项目、浓度,在线监测安装位置及套数,在线监测运行情况等。

(二)农业源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物的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2)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主要调查: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3)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4)秸秆:调查内容包括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烧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份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饵料、鱼药、肥料等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生产厂家、品牌、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三)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以城市市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县(市)、贾汪区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

4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运行情况、污染物的处理量等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泥的产生和处置利用情况等。

2垃圾处理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基本情况,包括处理处置工艺、运行情况、处理量等,以及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渗滤液、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一)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废气

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脱硫设施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核与辐射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

1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农药;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农药;地膜残留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六、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市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3-*3)

(1)成立机构(*5-*8)

市、各县(市、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5-*3)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各级财政部门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通知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3)技术准备(*6-*3)

*年11月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制定各类普查对象的普查实施细则。

*年3月-*年3月按照国家、省普查机构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4)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1-*3)

各级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人员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环保协管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招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5)培训及考察(*9-*3)市、各县(市、区)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组织普查骨干考察国家普查试点单位,掌握污染源普查的重点和难点。

(6)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8-*3)

各县(市)、区、各普查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9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7)宣传动员(*6-*3)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2-*12)

(1)填报阶段(*2-*5)

*年2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完成入户调查。

*年2月至5月,县(市)、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上旬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普查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市普查机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普查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报送市普查工作办公室,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2)汇总阶段(*5-*6)

*年6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报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配合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基本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

(3)报告编制阶段(*7-*12)

县(市)、区普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最终由市普查办公室形成总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1-20097)

(1)市、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对污染源数据进一步校核、汇总,建立和完善市、各县(市、区)污染源数据库,建成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普查结果,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2)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召开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计局、农业局、农业机械局、林牧渔业局、*局、工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后勤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实施、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行政法规,根据国家、省的总体方案,组织制定全市污染源普查相关的实施细则及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负责污染源普查经费的落实、使用以及普查后勤保障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

5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相关软件的运用和数据库的建设,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6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污染源普查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工作方案,落实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地方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市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筹办新闻会,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活动。

市发展改革、经贸、商贸等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部门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市市政、城管等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市农业、林牧渔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的普查。市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农机部门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监测及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方面的研究及验证,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卫生部门配合做好医院污染物的普查。*军分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市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在徐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各县(市)、区普查机构牵头会同县(市)、区有关部门开展本地区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动员,按照属地管理组织开展本区范围内的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的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和校核。

(四)培训

市级负责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市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六)宣传动员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载体,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各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八、普查经费

全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市级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市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订总体方案、编制各项普查及实施方案;培训县(市)、区普查骨干、数据录入人员;开展宣传;全市重点污染源普查;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监测;普查检查验收、考核、总结、表彰;普查分析报告的编制和成果的开发应用。

县(市)、区级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员的培训;普查组织动员和宣传;入户调查及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检查验收、总结;普查分析报告的编制。

市、县两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九、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普法活动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3、坚持求真务实。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验收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普法经费、档案资料、调查研究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

(三)“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档案资料、基地建设、宣传形式等);

(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五)普法工作社会成效(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办法

(一)教育局对各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学校自查测评与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学校自查测评的基础上听取汇报。

(二)教育局按照“县行业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与教育局协调确定抽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四、验收步骤

总结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共分四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4月中旬)。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的具体方案,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试卷测评、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树立典型,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检查交流阶段(4月下旬)。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对各校进行重点抽查。要求校长亲自汇报,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三)接受县检查阶段(5月上旬)。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6月—2010年底)。在全县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新晨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学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