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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思维的定义

形象思维的定义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第1篇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家、心理学家、语言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深感兴趣并争论不休的问题。从公元前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开始直至今天,仍未定论。概括起来,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种理论:第一,语言决定思维,思维只能在语言基础上进行;第二,语言对思维有较大影响,对思维起着指导和调节的作用;第三,思维决定语言,语言是在思维基础上产生的;第四,思维即语言;第五,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错综复杂,二者间的作用既非单向的。也非直接的。

    语言和思维究竟是什么关系?笔者同意这样的观点:思维的载体是语言,同时语言也反作用之思维。思维创造了语言,语言又影响了思维。语言符号当然更是人类思维的产物,它对人类思维的作用也是两方面的,既有刺激的作用又有规范的作用。文字是语言的一部分,它的产生,发展也必然影响思维方式。英语和汉语分别属于印欧语系和汉藏语系,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符号系统,作为视角符号系统一文字,汉语是表意文字,英语是表音文字。两种语言都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它们所属的两个民族在漫长历史长河中,由于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等诸方面而不同,他们用各自的独特的方式观察世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因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带有民族色彩的语言体系,孕育出各自独特的思维方式,从而造就出各自独特的文化氛围。思维方式不同其结果是语言方式不同,而语言表达方式不同又反过来直接影响着思维方式。因此,有学者甚至认为文字是文化的基因,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异是从文字体系的不同开始的。

    下面笔者从中西文字差异的角度来探讨其对思维方式的影响。

    二、文字的差异

    中西文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音、形、义、语法四个层面。

    在语音层面,最突出的特点是:汉字是单音节,同时汉字每字都有声调,而且严格地分一、二、三、四声,是规定的,也很规则,而且它的声音很响。而印欧语既有单音节,又有多音节,无声调之区别,但有轻重音之分。

    在字形层面,汉字是惟一现存的象形文字。汉字的结构是一种方块形、建筑型的结构,是立体的。它的笔划是上下左右都可以通,各种笔画几乎多和某种实物有联系,所以有很强的具象性。而西方文字,以希腊字母为例,它借助于菲尼基字母,它是完全符号化的,因此它具有高度的抽象性。

    在字义的层面,汉字的立体结构导致汉字的总字量的有限性,不能随时根据语音造出新的字(词),也正因为如此,汉字常常采用一字多义的办法弥补。一字多用,字义就容易宽泛、笼统。而西方语言的造词功能很强,有很多种构词方式如:派生、合成、拼缀、缩略、逆构词法等。这样,西方文字的多义词相对少得多,新造词能满足西方人表达比较确切概念的需要,而且很精确,但相对而言,词的分类要多一些。

    在语法层面,汉语文字在词法方面没有性、数、格、时态、前缀、后缀等,这使得汉字的定位功能相对灵活,也造成汉字具有很高的创造性。而印欧语系有严格的性、数、格、时态、前缀、后缀,以及主谓宾定补状,词的定位灵活性差,词的位置限制性很大。因此汉语的词法和语法都不发达;而西方语言的词法,语法系统比较发达完备。

    总而言之,英语和汉语分别属于不同的语系,各有自己的思维特点。英语是声音语言,汉语是形象语言。英语强调刚性定位、固化指谓,汉语强调意义的积聚性。英语多为形合句,汉语多为意合句。英语是线性因果推理,汉语是因果相生推理。英语是原子论语言结构,注重单词、句子、段落之间的关系,汉语注重整体定位法,强调位置的重要性。英语求衔接而多推理,靠逻辑而非灵感,重论证而轻直觉:汉语求简捷而少推理,靠灵感而非逻辑,重直觉而轻论证。

    三、文字与大脑

    现代脑科学研究证实,大脑左右两半球的分工是不同的。右半球主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形象,左半球主要处理形形色色的语言符号。这表明左右两半球的思维工具不同,右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形象,也可称为形象思维;左半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语言,也可以称为语言思维。语言是形象的象征性符号,形象是语言代表的意义。文字有三个方面:字形、字音、字义。研究发现,字音作为语音,主要由左脑语言中枢处理。字义则由右脑处理。拼音文字字形由左脑处理,汉字字形由右脑处理。文字作为字形、字音、字义的综合符号系统,左、右脑都参与了处理。现代的计算机核磁扫描,也证明也这一点。但是使用表音不强、有序不强汉字的人,则偏重使用右脑。研究也表明如果由左脑处理汉字则比右脑慢得多,如果由右脑处理拼音文字则比左脑慢得多。

    研究还表明,不管信息是以什么方式进入大脑的,一般人的左半脑处理的是有序性信息,而右半脑处理的是各种继续性即混沌信息。生理研究也表明,大脑左半球的神经元的分布排列整齐有序:大脑右半球相应位置的神经元的分布排列,不如前者有序。

    拼音文字具有很强的序列性,所以由左半球处理,而汉字类似象形文字,有序性不强,由右半球处理。汉字与拼音文字它们的词意都是由右半脑处理,看拼音文字字符和理解词意必须左右脑并用,看汉字则主要用右脑,它的表音功能不强。拼音文字利于大脑的均衡发展,左右脑不同功能的并用才是科学的用脑方法。

    因此,文字的差异可以对大脑不同区域产生刺激。中西方人长期接受这种不同的刺激,使大脑的某些局部区域发达,从而为中西方思维差异奠定了生理基础。

    四、文字差异与思维

    关于思维方式差异的分类很多,笔者在这里只探讨几种最主要的思维方式: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

    (一)文字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

    中国人侧重形象思维,而西方人侧重抽象思维。导致这种思维差异的主要根源是:西方语言和汉语分别属于不同的语系,各有自己的特点;汉语是形象语言,英语是声音语言。

    汉语以形象为主导,汉字是象形文字,“六书”就以象形或取象为主,都是对客观自然现象的模仿,指事也以形象一符号显示自然关系、模拟自然关系。会意则是对事态的复杂关系的显示,不是单纯的象形。这基本上决定了汉字的形象性。转注、假借则是语义的延伸,是把象形文字的形象性延伸出去。语义的延伸也代表了形象的延伸。这种音、形、意互相联系的文字,为形象思维提供了方便的工具,使中国人长于形象思维。

    西方语言的书写形式是字母文字,这种文字既不表形,也不表意,而仅仅表音,也就是说,它完全割断了与形象的直接联系,是一种纯粹的记录语言的符号。这种纯粹记录语言的字母文字频繁地、广泛地刺激人们的大脑,就逐渐地形成了西方人长于抽象思维的习惯,使之抽象思维特别发达。

    (二)文字与综合思维和分析思维

    中国人重综合思维,西方人重分析思维。综合思维是指在思想上将对象的各个方面联系并综合起来。分析思维则指在思想上将一个完整的对象分解成各个组成部分,或将其属性、特征等各方面分开考虑。

    汉语以单音节为主要的意义单元,并表现为字的形象。因此,形象语言则以字的形象决定字义。汉语中一音多词现象很普遍,形象语言中的声音独自看来是模糊多义的,必须整体上把握。汉语很注重整体性,个别现象反而变得很模糊,导致意义的多样性。汉语采用相对定位原则,用相对定位来规定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因此汉语是整体定位法,强调位置的重要性。汉语的条理是隐性的。整体决定部分,对整体了解越多,对个体了解也就越多。整体与个体之间互相决定。

    英语把元音和辅音组合为音节,然后形成意义单元。因此,声音语言是以声音组合来决定字义。英语中,一个形象(即一个意思或意义)可有多个声音与之相应,声音语言中的意义独自看来是模糊多义的。声音必须要有意义,要掌握声音的意义,必须产生概念,人们依赖这些约定俗成的概念进行定义和推理。英语强调固定不变的指谓,每个意义必须加以固定而不能积聚,于是能够产生多元的概念系统和理论系统。英语则必须用明显的语法结构来表达现象,强调词的形态。汉英语言这方面特征的差异可以使中国人长于综合性思维,而英国人长于分析性思维。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第2篇

《说文解字·叙》谈到文字的起源时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盌盓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又说:“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也;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早期的汉字,依赖于人们直接感受到的对象,经抽象思维、多维联想而产生的,以“依类象形”的方法表现出来,是当时的人们对社会认识的体现。这种直接的取象表义方式,决定了汉字的本质特征就是象形;以具象示义成为汉字的个性特征。现有的甲骨文资料以及《说文解字》的字形分析,都充分说明了这一事实。

从汉字构形来说,最早的造字法和构造类型是象形字,其他的造字法都是以象形字为构字部件组合而成,象形字是汉字构成的基础和根本。象形字的本质是象形,是以具体的形象表达语义,具象性成为其突出的特征。象形字所表现的是具有突出的整体轮廓或形状特征的事物形象,是以具象的视觉效果和联想把字形与具体事物联系起来,展示它所表达的意义。甲骨文中的象形字大多为名词,表现自然界的山水、草木等诸多事物;表现人的各种形态和身体部位。这些“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具体形象,是人类感性认识的视觉符号化的形象描绘,是将直观的感性特征,经过抽象、概括的思维组合后的固化形象。而这种固化形象必定融入了当时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意识,融入了时代的文化特征。如:甲骨文的“山”、“水”二字为独体象形字。“山”字之形由高耸的主峰和两边稍矮的侧峰构成,“水”字之形由中间的水流和两边飞溅的水花构成,形态逼真,能产生“见形而知义”的共识效果。这些字体形象,当然是先民们将直觉感受抽象、概括出的固化形象,是自然之象在人们的思维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知觉形象,是语词义与人的记忆中所存留的感性印象相联接而产生的意识形象,这种意识形象就是意中之象。用文字来表现这些形象时,在于对整体形象的把握,突出其特征,强调视觉效果。这种具象的形成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分析归类概括出的表义形象,而汉字的表义功能正是通过这些具体形象来实现的,因此,具象性成为汉字构形表义的个性特征。

汉字的具象性也表现在合体字的构字形象中。随着汉字的发展,以象形字为基础的合体字成为汉字构形的主体,此时的象形字成为合体字的构字部件,由于象形字以具象示义的功能与它作为构造部件的作用共同进入合体字中,从而形成了整个汉字体系独特的以具象示义功能和形式。我们以“杲”、“杳”为例,分析其形体特征:日在上为“杲”,表示阳光明亮的意思;日在下为“杳”,表示天色昏暗不明的意思;这些合体字构字部件的数量、位置不同,但都以整体的直观形象示义。这种构形表义的思维方式正反映了汉字构形的具象性以及具象的时代性。

以具象示义的思维方式影响着汉字的形体构造,也影响着整个汉字体系的发展变化。甲骨文中假借字占70%以上,假借是在象形字之后出现的记录语言的一种方法,也是世界上所有早期象形字发展的方向。汉字发展到这一阶段时,因为假借字直接借形标音,偏离了汉字以具象示义的轨道,因此,在传统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的影响下,又为假借字增加象形字作为构造部件而重新组合,形成了既表义又表音的形声字,汉字以具象示义的特征得以保留。正如前人所言:“山旁必言山,水旁必言水,此则万无移易者。因其偏旁所含之字,详其为何义,审其为何声,虽不中不远矣。”[2](P69)这种字形与字义的关系,正反映了汉字体系以具象示义的独特的功能和表义形式。

二、汉字构形的辩证性

我国古代哲学从《周易》起,就有了素朴的整体思维和辩证思维的萌芽,提出了一系列互相矛盾对立的概念,如阴阳、刚柔、动静、屈伸、进退、大小、内外、损益、盈虚等等[1](P55)这种传统的辩证思维方式,渗入汉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在人们的观念、认识、表达等诸多方面。作为汉民族文化元素之一的汉字,从它的字形特征和形声字的构造方法等方面也体现出了受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说到方块汉字字体组合,首先想到的是左右结构、上下结构、内外结构等,再具体一些就是左形右声、左声右形;上声下形、上形下声等。每个汉字构字部件不同,部件数量不同,但整体结构都讲究整齐对称。这种讲究整齐对称的辩证思维观,不仅表现在汉字形体的外在形式上,在构形表义中也是常见的。如“从”、“比”、“北”三字,均由两个“人”字作构字部件组合而成,或相从,或并列,或相背,以整齐对称的视觉效果表达语义。

汉字构形表义中的辩证思维观体现在整个汉字体系中。以形声字为例,形声字的构造形式是将现成的象形字当作义符或声符,根据语词的意义和读音取用相关的义符和声符组合而成。根据义符与声符,在构字中的不同作用,表现出形声字构形表义中主从分明、相辅相成的辩证思维观念。先看以义符为主的构造法,义符在形声字已类化了,成为义类的标识,同用一个义符的字同属一个义类。《说文解字》的部首即义符,《说文解字》中同一部首的字义类相同。如“水”部字以“水”为义类,所收460字多表现水流的名称、水流的形貌动态、水的作用等,均与水有关。此类形声字的构形,以义符为基础,加上与语词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声符,表示同类事物的各个方面。如,以“心”为义符的字,意义多与人的心态、情绪、思维活动有关(古人认为“心之官则思”)等等,此类字的构造,在组合形式上,由义符确定所要表示的意义范畴,义符为主,声符为次,一主一从,层次分明;在意义系联上,它们往往有总分关系,义符表现总的抽象的概念,体现了它们的共性。所组合的字,表现的是个别的具体的意义,体现了事物的个性。它们之间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思维观。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辩证思维;辩证法;培养目标;辩证思维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5-0064-03

一、引言

特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取决于是否善于思考,而思考是一种技能,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来提升。我们培养学生,不仅要使其掌握知识和获得价值认知,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这样有利于其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适应社会发展。在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中有许多专业课程支持思维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但这些课程从开设范围上来讲,并不具有普遍性,它们有的是针对专业学生,有的只是公共选修课,修读学生为数不多。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却是一门可以普及思维教学的公共必修课程,该课程拥有丰富的辩证思维教学内容,同时覆盖所有大学生,以此课程为平台进行思维能力培养,具备可行性。

在思政课的教育实践中,通过对高校思政课思维教学目标进行具体诠释的方式,将简单的“是什么”教学,提升到为解决“为什么”提供思维方法支撑层面,去帮助学生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实现教育效果反思,才能真正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对学生而言,既能克服心理障碍,降低冲突性倾向,又能拓宽视野见识,提升整合思维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对整体的思政工作而言,思维方法教学能普遍地为后续工作搭建高层次思维受体平台,一举三得。

辩证思维是高端人才思维方式,对从事复杂思维活动的群体来说是必须具备的能力。面向大学本科层次的受体,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过程中进行渗透式辩证思维培养,建立起一般辩证思维训练模式,加强思维训练,帮助学生冲破盲从,独立思考,增长知识和认知能力,合理地决策和行动,甚为必要。本文从定位本课程的辩证思维能力概念及目标范围着手,从教材中寻找本课程的辩证思维潜在资源,确定辩证思维的研究范围、特点及具体指标,确定本课程应该承载什么样的辩证思维教学任务和目标,以实现教学的“有的放矢”。

从教学实际分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有丰富的培养辩证思维素质的资源。从方法论角度来看,该课程的哲学部分蕴含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和原则、认识论、方法论,包含了唯物辩证法的联系与发展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整个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与核心,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中心线索,而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蕴含着矛盾分析法,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本课程由感性具体“生动直观”经过思维抽象上升为理性具体,再回到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认识,实现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历史统一,理论与实际结合,完全符合思维的“从表象具体到抽象规定的阶段,再从抽象到具体的阶段”的两个逻辑序列,有助于形成完整思维链条。

二、什么是“辩证思维”

首先,明确辨析辩证思维等同于辩证法,辩证思维等同于对立统一的观念。在我们的既定观念里,辩证思维就是哲学上所指的辩证法。但事实上辩证思维≠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来看,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构成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作用,具有本体论意义。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导出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1]。辩证思维可以看作是“辩证认识方式”,只是主体反映客体辩证本性的理性分析工具和手段,辩证思维不等同于辩证法。在1994年就有文章指出:辩证思维不等同于辩证法,辩证思维应该是辩证性思维,而不是辩证法思维。应该将作为本体的哲学层次的客观辩证法从“辩证思维”内涵中分离出去,将一般“辩证思维”内涵确定为辩证认识方式的取向。同时,辩证≠对立+统一,辩证思维不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辩证思维有它自身的具体逻辑范畴。[2]我们应该从整体上把握辩证思维逻辑体系,辩证思维不仅仅是对立统一思维,它更是“实践、主体、客体,质、量、度,内容、形式、现象”,“同一、差异、矛盾、根据、条件、联系、因果关系、相互关系、整体联系”,“个别、一般、本质,过程、系统、规律”等范畴构成的逻辑思维体系。

其次,明确辩证思维与形式逻辑之间的关系。辩证思维是辩证性思维,是介于形式逻辑和具体辩证法范畴原则之间的思维形式,是辩证法原则与逻辑的结合,可以称之为“辩证逻辑思维”。在形式逻辑思维中,结论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却可以“亦此亦彼”、“亦真亦假”,强调条件性。这说明辩证思维与形式逻辑思维具有不同的规则,分别遵守不同的思维规律:形式逻辑思维的概念、推理与判断具有相应的思维规律(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辩证思维以联系与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遵循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3]辩证思维是多维、动态的整体思维,形式逻辑思维是一维、静态思维,两者关系密切但层次不同。辩证思维是逻辑思维的超越,逻辑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基础。辩证思维注重客观世界和事物本质对思维的决定作用,反对擅离外在客观而只注重形式上的逻辑自洽,同时又遵循思维自身的规律和逻辑一致性的思维方法。辩证思维的最大特点是从事物的联系、发展和变化等方面来反映事物,提供一种思维框架,既强调对客观规律和关系的辩证本质探索,又倚重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在尊重辩证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的基础上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辩证逻辑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通过运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等方法,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因此,要学会辩证思维,必须掌握辩证法原则和逻辑思维规则。

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中辩证思维培养目标的设定

依据上述结论,我们可以将教学过程中的思维培养目标设定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总体的辩证认知和对辩证法原则的把握(世界观认知);第二是对在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前提下的思维规律和方法的把握(方法论认知)。

首先,掌握客观辩证法知识。马克思主义学说把辩证法看作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性,把思维中的辩证法视为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自觉反映,来源于客观现实,而客观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辩证思维培养的首个目标就是让学生熟练掌握客观辩证法知识。

其次,把握辩证思维的内核,使教学目标具体化。辩证思维无非是要求思维主体把客体(对象)本身的对象性形式变成一个辩证的运动过程,通过对辩证运动过程的全面考察,通过一系列环节来把握它的整体关系、把握对象具体。透过其客观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基本原则,立足于“整体性、动态性、具体性、开放性”四个内核,可以将目标通俗化为四点:①对问题的理解完整,认真考虑了对立观点,做出多角度看问题的努力,对这些方面做了公正、批判和综合的考察。②能够摆脱思维固化,以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强调论证过程。③收集不同信息,分析证据的质量,考察不同立场的观点,能说明背景和具体情况的重要性,思考和表达具体。④能够检查问题是否合乎实际,事实准确性和逻辑一致性,发掘可能的替代解释或推论,确认检验结果,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能力,并养成相应的思维习惯。

第三,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设定为培养目标,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实现辩证思维能力的提升。为了让学生成为知识的主动探索者和分析者,用辩证法的观点去分析问题,吸收方法论的教益,运用具体的思考方法来分析新的问题,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理性思维方法,把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分析法与历史分析法统一的理性思维方法作为培养大学生辩证思维能力的具体目标。

(1)掌握归纳与演绎的双向推导法。归纳与演绎的运行方向是相反的:归纳是从个别事实推导出一般结论的思维方法,是思维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推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思维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也是归纳的前提和指导。人的认识是不断地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这恰恰是归纳和演绎交替使用的过程。它们既是辩证思维基本的推理方法,也是进行其他学科研究的基本思维方法。无论是对工作学习来说还是对日常生活具有普遍性方法论意义,必然成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的具体培养目标。

(2)具备分析与综合的思维能力。分析与综合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分析是主体在思维中将对象整体分解为多个部分,分别加以认识;综合则是主体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方面认识进行整合,全面地把握对象的方法。分析是思维从整体走向部分的过程,综合是思维从部分走向整体的过程,没有分析,就难以认清对象的细节,从而难以正确认识整体,没有综合,没有正确的整体认识,难以进行具体分析。在教学中要使学生认识到分析法与综合法不可分离,并能够掌握分析与综合的基本技能。

(3)能够把握感性具体―理性抽象―理性具体的认识过程,自觉运用抽象与具体方法。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是通过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在辩证思维方法中居于中轴地位。本目标的实现分两步,第一步,在反映具体事物的感性具体基础上(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运用分析法,从整体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使认识从感性具体发展成理性抽象,从现象深入到本质;第二步,运用综合法的同时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把各个部分的各种规定按照它们本身固有的内在关系相互联系起来,从总体上把握这一事物,使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由理性的抽象上升到理性的具体(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4)能够掌握并正确运用逻辑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历史方法是指考察客观对象的发展过程及人们认识客观对象的思想发展过程,逻辑方法则指是对事物内部逻辑的理性分析。逻辑分析应以历史的考察为基础,历史的考察应以逻辑分析为依据,以达到客观、全面地解释事物的本质及规律的目的。运用逻辑的方法研究事物发展规律,实际上就是对历史进行概括,在运用历史方法研究事物历史进程时,也要通过逻辑分析确定史实间的必然联系,把逻辑分析贯穿于历史的考察之中。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是主客观统一的辩证思维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明确:思维的逻辑进程要与客观的历史进程统一,还要与思维的历史进程统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2]李仁武.“辩证思维”内涵辨析[J].逻辑与语言学习,1994,(6):12-14.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第4篇

第一封《代前言:怎样学习美学?》

朱光潜先生首先谈了写作《谈美书简》的动意,在回答“怎样学习美学”这一问题时,说他感触最深的是治学的学风。针对美学是个旁涉很多领域的边缘学科,以及国内“资料太少”这一特殊性,朱光潜先生指出:“研究美学的人如果不学一点文学、艺术、心理学、历史和哲学,那会是一个更在的欠缺,而且会成为‘空头美学家’”;要“学通一二种外语”,直接阅读外文书籍;尤其应下大力气去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但不迷信翻译过来的书籍。

第二封《从现实生活出发还是抽象概念出发?》

1956年,全国开展了美学大讨论,在这场大讨论中,朱光潜先生承认自己过去“站的是唯心主义立场”,“用的是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逻辑方法”,信奉的是柏拉图、康德、黑格尔、克罗齐等人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美学思想。到80年代,朱光潜先生坚持“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一总命题,而且他讨厌对美下定义,认为这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不是从现实出发去研究美学问题,提倡“从现实出发去研究美学问题”,提倡“正确辨认生活与艺术中的一切丑现象”,认为“自然丑也可以转化为艺术美”,“艺术家有描写丑恶的权利”。

第三封《谈人》

朱光潜先生提出作为审美主体的人是“一个整体”。审美活动和整个人的其它许多功能如”思考力、情感和追求上报的意志“是有内在的联系的。强调反“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体的活动”,进而强调“艺术作品必须向人这个整体说话”这一命题。

第四封《关于马克思主义与美学一些误解》

在此,朱光潜先生重申他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郑重提出“我们提倡‘解放思想’,但不能从马克思主义思想中‘解放’出来”。针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没有写过一部美学或文艺理论的专著,说不上有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等一些误解,朱光潜先生说,构成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这个完整体系“是长期发展而且散见于一系列著作中的。要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美学体系,就要认认真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

第五封《艺术是一种生产劳动》

朱光潜先生认定“艺术是一种生产劳动,是精神方面的生产劳动,其实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是一致的,而且是互相储存的”。生产劳动是社会性的人凭他的本质力量对自然进行加工改造。这是一个双向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自然经过人的改造而日益丰富化,成了“人化自然”;另一方面,人发挥了他的本质力量,使其在改造自然中“对象化”了,因而也肯定了自己,使自己的本质力量日益加强和提高了。人类历史就这们日益发展下去,以至于达到“人的彻底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彻底人道主义”的辩证统一。

第六封《冲破文艺创作和审美学中的一些》

“”统治时期,文艺创作和美学中的是“人性论”、“人道主义”、“人情味”和“共同美感”。在朱光潜先生看来,人性是普遍存在的,是人作为人的自然本性,“人性和阶级性的关系是共性与特殊性或全部与部分的关系。部分并不能代表或取消全体,肯定阶级性并不是否定人性”。“人道主义”总的核心思想“就是尊重人的尊严”,“把人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因为人虽是一种动物,却具有一般动物所没有的自觉心和精神生活。人道主义可以说是人的本位主义。”“在文艺作品中人情味就是人民所喜闻乐见的东西”,“最富于人情味的母题莫过于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情”。在阐释“共同美感”时,朱光潜先生援引了马克思“艺术起源于劳动”的论述,指出“劳动是人类的共同职能”,它所产生的美感也就是“人类的共同美感”。

第七封《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

在这封信里,朱光潜先生向我们介绍了一些生理学知识来使我们更好的认识美与美感,如节奏感,移情作用和内摹仿。而且向我们进一步阐述了其“美是主客观的统一”“文学作品应该具有节奏感,而不应一味高昂”“审美者和审美对象各有类型”等观点。

第八封《形象思维与文艺的思想性》

朱光潜先生认为,为弄清形象思维问题,首先需要界定一下“什么叫思维?”“思维就是开动脑筋来掌握和解决面临的客观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思维本身既是一种实践活动,又是一种认识活动。”思维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掌握具体事物的形象,如色、声、嗅、味、触之类感官所接触到的形式和运动都在头脑里产生一种映象,这是原始的感性认识”,叫做感觉、映象、观念或表象。第二步是在此基础上的深化,可以经由两种途径或方式,这就是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目的都在于获得对事物的更进一步的认识。“把从感性认识所得来的各种映象加以整理和安排,来达到一定的目的,这就叫形象思维;“把许多感性形象加以分析和综合,求出每类事物的概念、原理或规律,这是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这种思维就是抽象思维或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或逻辑思维)的不同之处,在于形象思维始终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没有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九封《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独特地位》

文学是用语言为媒介,而语言中的文字却只是代表观念的一种符号,本身并无意义。语言这种媒介不是感性的而是观念性,也就是说,语言要通过符号(字音和字形)间接引起事物的观念。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在艺术门类中占有独特的地位。“文学实际上就是语言学”

第十封《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

朱光潜先生反对将“浪漫主义”或“现实主义”这样的本来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称呼硬套到其它时代与民族的文艺创作上去,而主张从“浪漫主义的”或“现实主义的”这样的创作方法的角度,对各时代和民族的文艺作出分析。与此同时,朱光潜先生认为不能把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绝对化。“浪漫主义侧重从主观内心世界出发,情感和幻想较占优势”;“现实主义从客观现实出发,抓住其中本质特征,加以典型化”。这两种创作方法虽然是客观存在,却不宜过分渲染,像旗帜那样鲜明对立。要“从主客观统一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在伟大的艺术家们身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时常好像是结合在一起的。”

第十一封《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环境”指“行动发生的具体场合,即客观现实世界,包括社会类型、民族特色、阶级力量对比、文化传统和时代精神,总之,就是历史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典型环境起着决定典型人物性格的作用。“人格的伟大和刚强只有借矛盾对立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才能衡量出来。” “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典型观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恩格斯把“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看作现实主义的主要因素。

第十二封《审美范畴中的悲剧性和喜剧性》

悲剧与喜剧是两种不同的艺>!

形象思维的定义范文第5篇

文字本是记录语言的符号,仅作为一种交际的工具。唯有汉字,“交际”只是其价值系统的一个方面。它既是史前文明的高度结晶,又随文明进化而进化,并成为进化的内动力。通过它可以译解史前文明之谜。同时,充分发掘和利用其多维文化价值,将使中华民族不断创造辉煌。

(一)造字法与方法论

目前,世界上正在使用的文字以汉字为最古老,生命力最强。其他民族的原始象形文字早已随着文化的进化而湮没无传。汉字所以能历尽沧桑犹青春依旧,主要在其独特的造字参照系,造字原则,造字方法;构字参照系,构字原则,构字技法;书写参照系,书写原则,书写技法,书写个性等。

汉字最大的特点是象形,具有鲜明的“绘画性”,但它和绘画——非逻辑的个体的以形寓意的艺术有质的区别。就结果看,绘画重在“形”,汉字重在“象”。是忠实于对象的本来面目,通过集中、概括、加工等典型化的方法,抓住对象的典型特征,约定俗成地赋予对象特定的“含义”。字形上既有现实的“形似”,又带浪漫的“神如”。从总的哲学方法而言,汉字遵循现实主义的创造方法,具体地说,“象形”、“指事”主要是现实主义的;“会意”、“形声”是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有机溶入浪漫主义的方法。这两大方法相结合的创造方法,通过漫长的文字进化,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多维价值取向的汉文化,或者说,汉字创造所蕴含的这一方法论成为汉民族的集体元意识,使传统艺术——美的创造明显带着以现实主义为主旋律,同时辅之以浪漫主义的色彩。

汉字以现实主义为方法形象地描绘对象,这个“对象系统”即是‘造’字参照系”。它决定着汉字的本质特征。许慎说:“古者庖栖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1]“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2]并据此推断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3]说“八卦”先于汉字产生,汉字为仓颉所造,都欠科学。若将二说有机综合以论汉字,便可得到汉字的造字参照系:(附图略)

天文、地理、动物、植物、人类社会,物质和精神界,其表象的特征和本质的规律正是创造汉字的参照系,是其师法的对象。以“天”、“地”、“人”三才,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为系统的参照系所创造的汉字,因能“以通神明之德”——表现精神世界,“以类万物之情”——表现物质世界,所以带有多学科意义的价值。作为文字,汉字首先也是为了交际的实用,但它是特殊参照系下的产物,汉字创造还兼顾识读理解功能。因而汉字体现了直观可辨,形、音、义有机结合,与对象同步进化的动态性原则。因其“象形”,所以其义显得直观,又因为以“形”为基础进行有规律的逻辑组合,其义便“可辨”。不少汉字可因形见义,望文生义、依字辨义。这一原则大大缩短了汉字与识读者的距离。汉字的识读过程完全成为有意识记的智力主动参与的过程。字符可对大脑产生有机的信息刺激,因而比纯符号化的拼音文字更易识读、理解和记忆。

汉字音、形、义有机结合的原则,使每个汉字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它们以“形”为内核,以“义”为灵魂,以“音”为外壳,有机地构成一个信息码,这种以三维价值观界定的对象,使其交际功能更具精确性、客观现实性。音为形设,形因义存的独特个性又使汉字的认读理解带来便利。而拼音文字的音、形、义三者是相互割裂的,靠约定俗成纽结在一起。其识记过程是机械的记忆过程。给大脑刺激的信息强度类似于电话号码式的缺乏主动性和深度。

汉字的象形,不但象具体之形,还要象抽象之形,而且要描绘再现对象的典型特征,所以必然又和对象一起处于不断进化的生命律动之中。无论是时间的迁移、空间的变化,还是形状的异构,外力的干扰或是思想的革命,总有某一具体表现形式或抽象可变的本质特征的显现,汉字依此来概括描画对象。如果说艺术是永恒的,以象形为主色的汉字也是永恒的。即使以现代的“艺术标准”来看,汉字几乎可作为完全意义的艺术品。每个汉字都包含着造字主体(可能是一时一人,更可能是一代或数代的多人)对对象(客体)全方位的文化意义的最优化把握。即是说,认识对象并形象或本质地描绘对象时,凝结了主体的意识能量、认识水平、思维能力、思想观念、世界观、审美观、文化程度、品质修为以及当时背景下的整个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对主体的影响。尤其是其中的社会文化的各个学科体系对主体的综合作用都烙印在每个汉字之中,从这个角度说,每个汉字都是广义的文化意义的全息码。它积淀着文字史前的文明信息,又蕴涵着文字史后的文明进化的韵律。

(二)造字法与思维科学

汉字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核心是象形。这种造字方法循序渐进,自成体系,是系统思维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

象形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4]原始象形文字有的完全是图画般描绘对象,但由于赋予字音,旨在交际,其“义”要求从“形”中明示,使它从“画”中分离出来。画以表意,其义尚隐,字以表义,其意宜直。“直”的要求,使汉字只能用最典型的线条来勾勒。不少人认为象形文字是一种低级幼稚的文字,因而对汉字提出各种非难,甚至要用拼音文字来取代它。其理论的逻辑依据是原始的文字都是幼稚的象形字,汉字是象形字,所以也是幼稚的。所谓“物竟天择,适者生存”,原始的象形文字只有汉字在漫长的文化进化中生存下来,并且在大时代的变革中能注入新的血液,以新的风姿呈现出来。与外界不断进行能量交换,是一种不断吐故纳新的开放型文字。今知考古意义上的最早文字系统——殷墟甲骨文,是智慧高度发达下的成熟的文字系统。尽管同期别的民族也有类似的象形字,但只是个体的,非系统的巧合。所以它们最终成为“幼稚品”被淘汰。甲骨文不但成为具有活力的系统而且和当时的具有多维价值意义的文化同构,渗入社会文化各个层面,所以它并非低级文字。其实在殷周以前的千百年中,汉字已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进化的准文字期。通常以文字系统的诞生来界定社会文明和人类智慧,认为史前是低级的,文字史后才是高级的。对拼音文字来说,其本身无法译解被创造前的社会文明程度和主体智慧水平。在象形到拼音的质变中,割断了译解文明进化的链条。只有汉字才是译解这些奥秘的全息码。通过细致的剖析,汉字的象形之法,并非儿童式的涂鸦,而是对“天”、“地”、“人”三才如实的、系统的、典型的描摹。经过了由个别到一般,由个性到共性,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全部认识过程。并在具体的实践中进行修正,使之进一步准确化、符号化、目的化。这是一种复杂的意识活动过程。

其次,寓“义”于“形”。形为义设,义依形存。无义则形同虚设,无形则义无以生。形与义之间以直观对应的线性逻辑来贯通信息。“象形”字多用以指代事物的“名”,画一物指一物,观其形可知其义。可分为三类:一是个别特征称代,用“窥斑见豹”的方法,完善其形,以求其义。(附图略)法来描绘,在约定俗成的基础上表现其义。形与义更带外在强迫性的信息运载特点。

再次,以“形”、“义”、“音”称代事物是系统定义法的表现。“音”是一维的,“音”与“义”有机结合是二维认识,“形”与“义”与“音”三者辨证相因界定对象是三维(多维)的系统认识论,是智慧高度结晶的产物。

指事一法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5]通过直观辨识就知其义。拼音文字充其量是“视而可读,察而见音”。其义得自机械的记忆。指事字逻辑上是以象形为基础的,离开“形”、“事”无从指起,是在形的基础上注入抽象的成份。其形象性较强,比较直观,从字形本身的特点可大致推知其义。是以形似为基础,神会为创造的具体的抽象符。通过这种辩证思维,得到三类指事字:一类是在原象形字——参照符上增加一个指示符——正补充符;二是原象形字——参照符上删除部分符号——负补充符;三是原象形字——参照符的方向改变——零补充符。但无论指事字的创造经历了多复杂的思维活动,仍然是源于形象,回归形象,以形象思维为主色的思维活动的结果,是一个完整的思维创造系统。显示了系统思维的第二个层面——初级中介层面的特征。具体的形加上抽象的指示符,表示一种既非原象形字义,又非指示符本身含义的新义。这类字在“形”与“义”之间用曲折勾连的线性逻辑通道来勾通其信息,昭示字义。

会意是“比类合宜,以见指撝”。[6]它是以象形字和指事字为基础,由两个以上象形字或指事字构成。其义有一定直观性,可审字知义,望文生义。它不同于指事字只是在参照符形之上进行指称,而是多符多形间的结合。它虽以形为缘起,但不能直接因形而定义。如果说象形字多数是单独名物的“画”,指事字是因义设标的“象意”之“符”,会意字便是“有情节和主题的艺术之诗”了。在表象上,古汉字颇似毕加索的现代派绘画,但更具体而实用的是这些既形象又抽象的“艺术符号”,仅毫厘之差,便会使整个“情节”和“主题”都发生变化——字义变化。识读者在审字以求义的思维活动中须通过想象去丰富、补充符与符之间的意义中介环。其“形”与“义”之间靠空间交叉的逻辑通道来勾通其信息。呈现了思维认识的第三个层面——高级中介层的特征。认知的最重要方法是“得意忘形”。

最后是形声字——“以事为名,取譬相成”。[7]即按事物意思取个名称,再用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表其读音。它是以象形、指事、会意字为基础,通过系统的逻辑思维来进行的高级造字法。抽象性最强。这一点虽然类同于拼音文字,但拼音文字的形与义与音的联系是人为强制的,仅靠约定俗成,不存在内在逻辑关系。作为纯抽象的符号,拼音文字本身无法显示其运载的信息,只表其音。所以,无法通过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来求其字义。拼音文字的造字法建立的是静态的载体模式;汉字所建立的是动态的载体模式,它有自身的内在规律。拼音文字唯一趋势动因是“拼”,但拼的是“音”。对整个识字过程来说是“初级阶段”,“终极阶段”的“义”是拼不出来的,只能靠硬记;汉字唯一的静态因是“音”,音是约定好的。其识字过程也是“拼”,但拼的是“义”。犹其是形声字,音、形、义甚至可“一拼而就”。三者的关系是有机的逻辑关系,由音形义的思维过程,需经过思维活动的全过程: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比较,分类,系统化和具体化。通过这一系列的思维活动,音、形、义之间的信息得以贯通,但依据的是复杂的主体网络的系统逻辑。

汉字通过这四种造字法,在建立完整的文字系统的同时,建立了交际功能以外的多值文化功能系统,这是拼音文字所不能具备的。

首先,它构建了一个思维方法进化的系统模式。汉字的造字法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在“认识”的角度上,它提供了一个对对象的形象描述形神兼顾得意忘形抽象概括的系统认识方法的进化模式。不论哪一种造字法其核心都是“象形”,都有一个“自在”的意义发生源,通过它不同程度地注入抽象成分,“形象”与“抽象”逆动消长,由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抽象成分逐渐递增,形象成分逐渐减少。是始于形象,终于抽象的连续思维的认识过程。人们在反复的识字过程中,除了知识人获得,还本能地受到认识方法的教育,使我们在认识对象时,善于通过对象的外在特征,从感性材料入手,经过反复抽象的思维过程,正确的分析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

其次,汉字系统还构建了思维发展进化的系统模式:四大造字法下的汉字系统构建了具体可感的象形系统,形神兼备的指事系统,得意忘形的会意系统,抽象概括的形声系统。它们既独立又相因。无高度发展的抽象能力,便不能将对象的总特征作典型化处理,优选出出神入化的线条来形象地刻画对象——象形字,又由于形象思维的高度发展,而能天衣无缝地融汇到抽象的特征指称之中。通过对汉字由表入里的深刻认识,由于系统的交互作用,汉字既能有效的培养形象思维的能力,还能培养辩证系统的思维能力,而且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之间的中介思维被认识并得到培养。

此外,还建立了思维逻辑的系统模式:象形字培养直观线性的逻辑思维;指事字培养曲折勾连的逻辑思维;会意字培养空间交叉的逻辑思维;形声字培养立体网络的逻辑思维。从而对不同性质的事物运用不同的逻辑思维,使逻辑思维能力得到提高。四大造字法本身就隐含着极为严密的逻辑关系:感性认识模糊思辩抽象认识的连续性的逻辑关系。由于“指事”、“会意”两个既形象又抽象的中间环的运用,使的“模糊逻辑思维”得到揭示,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传统的思维科学单纯研究“形象”与“抽象”两种端性思维,没有对介乎二者之间的连续的“模糊思维”的认识,这是经典哲学及其逻辑研究的产物,是不完善的。

汉字造字法正是上述高度智慧下的辩证系统思维的产物。这种思维水平和方法体系通过具体的文字创造,浓缩在每个汉字中,使我们通过汉字的使用,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其全部能量,译解其全部信息,体现其多维的文化价值。

转贴于 二 构字法之文化学价值

构字法指的是具体建构汉字的技法。它是造字法的一个子系统,由构字参照系、构字原则、构字技巧三个有机关联的层次组成。

(一)构字参照系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参照系是汉字具体的线条构建的技巧之师法体系。造字方法的参照系是天、地、人三才,物质态与精神态的自在客体,师法其“然”,是客体在一定时空背景中某一条件下的存在态或特征。构字法参照系是对象的这种存在态或特征的构成逻辑或规律,即师法其“所以然”。

在系统的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师法其“所以然”的参照系。

西方哲学及其他科学的原始面貌只能考诸有关著述;中国哲学及其他科学的早期特征即使无书可考,也能从文字的构造中窥探其灵魂。因为汉字界定对象是主观见诸客观的精神活动,它能呈现“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三维价值意义。

首先,物质世界及其事理是无限多样、个性各异的,为了准确地描述这些对象,只能采用与对象同构的思维逻辑来构造汉字,得到同样多样而个性各异的汉字系统。随着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对象的个性认识更加深入,使共性较强的记事或指称方法——结绳记事、积石为记等再也无法准确描绘对象以供交流时,促使了文字的产生。但汉字的现实主义方法的造字原则,使它同构于对象世界,呈现出与自然对象世界及相关事物一样的丰富和千姿百态。

无限纷繁而复杂的自然界并非无机的杂乱,是可以分门别类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通过对对象各有机系统的共性与个性关系的把握,对不同事物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其特征作形象指称。要对整个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及相关事理作种属分明的文字指称,就要具备不同系统事物的自然科学知识。要对飞禽进行指称,就必须有对整个动物界的系统认识,进而将飞行动物分离出来。又通过对飞行动物从形状到解剖特点的全面认识以确定类型。《说文解字》:“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凡鸟之属皆从鸟”。有明确的“属”的概念,形象有其共性,解剖可见个性。《说文解字》收有120个“鸟”旁的字,多数用来称代不同的“鸟”。此外,还有:“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凡佳之属皆从佳”。《说文》中收“隹”旁字46个,包含了多数短尾鸟在内,是鸟类的又一种。凭此我们便能了解这些文字被创造时,上古先民的自然科学及其他科学的水平。《说文》共收9353个篆文,归纳为540个部首,以这些部首为定义根,将物质与精神世界的的无限复杂的对象进行分类,使各得其所,属性分明。可见汉字是自然科学及其他相关科学高度发展的产物。使识读者在汉字认知过程中,不但掌握字符本身指的“是什么”,而且知其“为什么”——得到学科意义的方法论教育。拼音文字的“类”、“属”仅是语法意义的,非表义对象本身。其分类的目的不是为准确的表意,而是服从语法的形式逻辑。

基于自然对象世界组构的无限性但非无理性,使汉字有限的偏旁与部首在合理的无限组合下与对象共构,并结合字与字的语法关系的组合,描述出整个自然与社会甚至思维领域的一切,且随对象的衍化而衍化。

个性各异的自然对象却有其形象组构的共性,它们都由点、线、面构成,汉字则按对象自身的特性进行点、线、面(偏旁)的有机组构,创造出千变万化的汉字系统。这是对参照系“所以然”的最本质的把握。最能体现造字时代人民认识自然的能力和征服自然的特征。

此外,自然万物存在的一个共同态是受地心引力的作用,重心垂直指向地面。古人虽不能认识万有引力,但处处感受到了这种现象。如实描绘对象的象形文字便本能地将万有引力作用下的事物的特征描绘下来,使得每个汉字呈方块状的合理布局,每个字都有其重心,重心是否当位、合理,决定着这一汉字的形体的线条布置是否合理和具有美感。尽管每个汉字都有明确的重心,但其线条的设置并非简单机械的组合,而是变化多端的有机构建。是由千差万别的不对称性、不均衡性构成整体的对称与均衡,从而组成方正结构体式的重心。这一点楷体表现得最突出,其他各体也明显遵循这种重心居中的对称组构原则。

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系。汉字线条的构组还以人类行为科学为参照,将人类关系态的逻辑运用到点、线、面组合的逻辑中。人类以各种规范来协调相处,从而构组了各种秩序下的人际关系态。汉字的构造也明显带着这种协调相处的特点。上下左右,内外先后,大小长短等等都有严格规定,秩序井然,不失规矩。表现在上下关系中以上为先,自上而下;左右关系中以左为先,从左到右;内外关系中以内为先,先内后外。这些无疑具有人类行为科学价值。拼音文字的字母书写是无左、右、上、下、内、外的规则。既可自左向右,也可从右而左,既可从上到下,又能自下而上。字母与字母组合成文字时,只有单一的自左而右作线性横向排列。

人伦讲究秩序,但这种秩序并非一维的单向趋动,而是双向逆动的。这种原则体现在汉字构造上虽讲究上下、左右、内外的先后,但优先者并不能越位强占,更不可独霸,而是按自身的特点占据一定位置,进行合理分配。如“忠”,在上的“中”不宜过大过长占据“心”的位置,使在下者无法立足。同样,左右关系中,左先但不可欺后。如“林”,左“木”之捺宜短,右“木”之撇要收,在互让的关系中,协调构建,不过分夸张任何一方。

此外,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汉字构造强调共性,群体大于个体,个性服从共性。具体地说是点、线、面(偏旁部首)的独立意义小,共构意义大。部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共构,而且往往是带有共性意义的部首偏旁放在优先位置,或在上、在左、在先。拼音文字的字母独立性强,不同字母摆在一起无内在的必然共构性。显示以个性为中心的行为价值特点。汉字完全是由笔划(元素)偏旁部首(层次)单字(子系统)整个汉字系统,从个性到共性的逻辑组合,这种“共性优先”的原则,展示了传统行为科学的价值取向。汉字构造以上述各学科对象为参照系并与之发生价值同构关系,凝固着他们的信息,所以带有多维的文化价值。

(二)构字原则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原则是指汉字构建的具体技巧和手法所遵循的准则。它包括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辩证相生的组构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

默记对象的模仿原则与中国绘画:从西安半坡出土的几件著名的人面鱼纹陶碗看,形象极生动,这种线条勾勒的画竟如西方现代派一般。然而,这种早就很成熟的艺术,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直到南北朝以后才中兴起来。但以线条勾勒为特征的象形字却得到充分发展,到南北朝时已走完了由甲骨金文、大小篆、隶书、正楷、草书等全部的进化过程。在漫长的文字创造过程中,汉字的构造方法和书写技法反而大大地影响和促进中国画的发展,并匡定了中国画的基本特征。

中国画不是西欧式的写生来再现对象,而是以默记对象的方法来再现客体。默写是先经过心智活动,将对象留在记忆中的典型特征(往往是点或线的)绘写出来,结果是“眼中竹”与“心中竹”与“笔下竹”俱不相同,愈加典型,愈加简练。呈现出特征线条勾勒的绘画特征。与象形字以特征线条刻画对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以特征线条默画对象会因人而异,不同绘画者的思维水平、修养能力有差异,记住对象的特征也不尽同,所默画的同一对象也有区别,只能求得大致的相似,本质特征趋同——神似。中国画重神似而不拘于形似,东坡先生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追求“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神妙境界。与汉字一样是现实主义基础上溶入浪漫的理想主义的成分。

以线条勾勒默画对象,而不是面对面的写生,使中国画忽视了“光”和“色”的变化及立体透视的科学性。这也是追求“神似”的必然结果。中国画以“散点透视法”的线条来构组对象,这与汉字以特征线条全方位地(必然是散点透视式地)设置也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工笔与写意,篆楷与行草;绘画与书法在传统的文化中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辩证生克的组构原则与古代哲学。文字史前哲学无稽可考却能从汉字构造的逻辑中得到破译。作为系统世界观的哲学是很晚才诞生的,作为人类的世界观甚至于初步的哲学体系在文字产生之前就存在于上古先民的物质与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既烙印在打制的石器中,陶器上,也凝固在千百年来群体集体创造的汉字中。因为汉字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如实地描述对象的交际符号。它有着客观存在性,还有第二位的主观性,而且是群体共同的主观性——文字只能是群体的创造,这与画有区别。这一群体性——社会共同性所表现出来的世界观、哲学等文化特征能从汉字中译解出来。

早期汉字的线条由直笔和曲笔这一对矛盾体组成。它们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直有“横”“竖”;曲带“方”、“圆”。或横竖相接,方圆相依;或直曲成方,斜曲成圆。有左弯右拐,有上折下勾……。生克变化,无尽无穷,完全体现了对立统一的法则。汉字按不同规律不同原则,以几组简洁的符号组成无限复杂的文字系统。并共同体现着阴阳生克同构的特征。横一、再二、而三,但不可再四;一竖、二竖、三竖,而四竖不成字。横而太过制以竖;竖而不节抑以横。直笔添曲,曲笔加直;方中见圆,圆内生方。相依相斥,互为呼应;生克变化,浑然天成。

上述为“点”与“线”的哲学,进而由线构成面(偏旁)又由面构成“块”(文字)时,更显示了辩证法的熟练运用。这从偏旁与偏旁互相组构成字时的位置变化排列上,贯穿了辩证的甚至系统的哲学逻辑:左右结构,右左结构;上下结构;内外结构,外内结构;左中右结构,上中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上下)结构;(左右)上下结构,上下(左右)结构,(左右)上下(左右)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内外)右左结构;(左右)内外结构,外内(左右)结构;(上下)内外结构,(内外)上下结构;混合结构。

这种排列结构逻辑,还显示了数学的排列组合的理论价值。

在偏旁与偏旁或笔划的组合中,虽然是全方位的,但决不是无序的,有特定的逻辑性,并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同一偏旁(共性)的字群中,每个个体不同别的个体,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共同的偏旁是其普遍性,是各个个体共同的组织信息块,但它是寓于各个个体的特殊性之中。无共性则无个性,无普遍性亦无特殊性。

在点、线构面,面与点与线或面构成块(字)时,还体现着系统论的五大原则:一、系统的整体性原则。点线面块(字)是元素层次子系统系统的关系,同样单个汉字同旁汉字汉字系统也是由元素到系统的有机构成关系。它们既独立又有机关联。二是系统整体的动态性原则。就汉字的构成看它们是由几个基本笔划——元素组合起来的,作为基本符号本身无多大意义,但按一定逻辑组合后,元素与元素进行了信息交换、构成了偏旁进而构成字便带有了实际意义,起了质变。虽然各部分(偏旁)进行了能量交换,但并不破坏它们,而是保持了整体各部分的一定联系。就整个汉字系统而言,是不断与外在环境进行信息、能量交换的,不断进化,注入新的活力。三是系统整体的结构性原则。指在一定层次中形成结构的基础上的整体性。这在汉字的结构中体现的尤为鲜明。四是系统整体的层次性原则,即有序性原则。指任何有机整体都是按一定的秩序和等级组织起来的。汉字正典型地体现了这一原则。五是系统整体的相关性原则。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环境中,也是与外界其他系统进行联系或交换。汉字既是现实主义式描绘对象,是以三才为参照系,自然是处在一定环境中与对象不断交换信息和能量,随文化(广义)进化而进化。

通过剖析,传统哲学的特点是能够从汉字中得到合理破译的。并且我们可以清晰见到汉字笔划的有机组合所蕴涵的阴阳辨证的哲学精神孕育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胚胎。

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中正和平的美学原则是整个东方艺术的核心原则,它源于儒家哲学,但这一哲学本身在文字史前就已受孕。汉字摹仿三才,有典型的建筑美。它重心居正,不偏不倚。不作畸形之态,常呈中正之貌,柔和协调之状。表现为一种自在美。早期汉字大致也呈方块状,端庄严正,重心稳实。但它并不呆板,其方正的总貌是由万法纷呈、千姿百态、个性各异的形体组成。中正生自偏曲,端方来于圆折,平和协调起于变化律动。正是这一辩证的矛盾运动,最后形成美的形态。中正和平是汉字构建的总的美学原则,每一具体的汉字组构又体现了不同的美学技巧,它包括:阴阳相接。其方位以上为阳,下为阴;左为阳,右为阴;内为阳,外为阴。它们互相依存,和谐相交,合为一体。线条以直为阳,曲为阴,方为阳,圆为阴。多数汉字是曲直方圆交互连缀。节奏分明,韵律生动。刚柔相济。线条以直为刚,曲为柔;线块以方正为刚,以斜曲为柔。斜直曲方,阳刚阴柔,既对立相克,又溶于一体。虚实相间。是对线块而言。笔划少而空疏为虚,多而绵密为实。汉字总是虚实相间,上空则下实,左空则右实。线条分布朗列均衡,充盈一体。动静相生。线条以方直为静,以圆曲为动。汉字多数是以曲直相交,动静相生。在平直方正的稳定静态之中,辅之以曲折园斜的变动之姿。动中见静,静中生动,并在这一矛盾运动中服从整体的中正和平之态,给人以完善独立,稳重端庄又充盈流转的变动的美感。在这些辨证关系的美学处理中,在线条的具体设置上,既富于变化,又不走极端,是高则低之,长则短之,大则小之,宽则窄之,实则虚之。有余则削,不足便补,盈亏相济,柔和协调,无不贯穿自然的美的法则。前面已论及汉字是呈方块状的总貌,尽管线条变化万法纷呈,但总体效果是对称分布的,重心位于方块的对角线交点上。显得端正典雅。而各个层次、各个角度不同性质的线条的辨证呼应,使稳重方正的外形展示于多姿多态的变化之中。这一中正和平的美学特征和传统哲学、美学价值、对象世界的内在韵律是有机统一的。

(三)构字技法的文化学价值

构字技法是指线条安排的具体技巧和手法。由点线、面的组织,方位座标的确定,结构安排等三个层次构成。

点线面组织的逻辑学价值。每个汉字都是系统态下的符号块、定义块,也是凝固各学科文化价值的信息块,所以其线条的组合要有一定的逻辑。在形状的象形上,除了艺术化的逻辑,形式上还有独特的组织方法。它是由点、线、面循序渐进,各自独立又配合共构的逻辑来进行。由点到线到面,点线构面,小面构大面。点、线、面又各有独立的功能,共构时互相以形式上的算术法相加,其功能却起了质的变化。一点与两点三点的含义绝不相同,丶冫氵灬——它们在组织上是相加,本质却完全有区别。但它们都是汉字系统中的一个功能项,独立是相对的,与其他功能项再构是绝对的。点与线、线与线、线与面、面与面的组构也遵循这一系统逻辑。

方位座标的确定。汉字的线条安排多设定在多维空间的立体坐标系中。因其象形性,所以在描摹对象时要在一定时空背景下进行,虽作散点透视但符合空间组构原则。因此汉字的(附图略)

现中汉字的粗细、明暗、浓淡等具有主体意义的方位特征尤为明显。汉字和国画一样是多视点的,呈视点移动组建的方位特色。因线条的座标方位的决定,线条便可进行全方位的辨证系统的组合。

结构安排。有了方位座标,在象形写真与中正和平的原则下,对线条作优化安排。安排技巧须按照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物质与精神态的价值取向进行,将文字创造时期的文化价值积淀在具体的布置中。

汉字是汉文化的全息码,是文字史前文化的信息载体,又是孕育史后文明的基因。人们用考古的方法,见铁而论冶炼,指鼎以说青铜,刀枪剑戟以谈军事。那么“文字”岂不正是史前文明留下的“文物”吗?汉字的功能不但在其外壳,它是远古文明的价值载体,同时提供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与性格的原动力!

【注】

[1][3]许慎《说文解字》十五

[2]《周易·系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