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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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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范文第1篇

1.教学过程不合理教学过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时代性不足。目前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包括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等5个方面。教学过程中,教师大都偏重于经典理论的阐释,对于科学与伦理关系的探讨、思维方式演进规律的探寻等时代焦点性问题至多只能点到为止,无法深入分析。二是课堂规模超大。由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扩大,从1980年的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左右,而师资人员并没有相应增加,这造成现在高校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班级一般都在150人以上,甚至200人以上。其直接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工作量大,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学习提高,追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二是学生大都来自不同的院系,无法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到课率低。不少研究生认为学习本课程是为了获得学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由于其在培养目标上侧重于应用性,这导致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错误地认为作为公共基础课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并不重要,专业课程才是学习的重点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班级规模普遍较大,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一旦处于“放松”状态,研究生到课率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课堂学生到课率较高,但吸引学生的主要是教师上课时所展现出的幽默感或讲述的有趣故事,教师表演的色彩远大于教育的实际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12年、2013年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2013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1]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有效性路径分析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简单的分为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2.理顺学科组织体系,提高师资水平是保障学科定位准确为理顺学科组织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自然辩证法”定位在理论二级学科之后,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自然应归属学院。鉴于在国内重点大学目前大多数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大都属于哲学院系,可以让教师自己选择是到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是继续在哲学院系从事科技哲学的教学和研究。这样有利于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两个学科的共同发展。对于在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应加强相关学科内容的培训,尽快提高其教学科研水平。因“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大口袋”特色,所以,应根据任课教师学科背景的不同,分别进行培训。就目前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现状而言,人文学科背景的教师占大多数,所以要加强任课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在教学班级的组成上,鉴于专业硕士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可以把教学班级分为两大类:专业硕士类和学术硕士类。任课教师也可分为相应的两类。

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范文第2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互动式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4-0113-03

为了使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课更能取得实效性,教育部出台了新的课改方案,并于2012年在全国实行。该方案将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必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开课的对象也由原来只针对理工类学生调整为不分专业,同时大大压缩课时,由原来的54学时缩减为18学时。这给原本就面临诸多困难的自然辩证法教学带来了严峻挑战。当然,挑战同时也就是机遇,借助这次课程改革的机遇,探索提高自然辩证法效果的方法和途径,也可以走出一条突破长期以来存在的教学困局的新路来。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成为摆在相关教师面前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

一、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

关于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规定,“主要进行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中国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进行自然观教育,就是要使学生理解自然观的意义。自然观的核心内容,就是摈弃了西方哲学史上将自然与人类社会分离的传统,将自然与社会联系起来,强调自然与社会的一体化、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一体化。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社会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1]自然观为什么是发展变化的,能够不断根据时代的特征,科学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扩展自然观的形态,是因为坚持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统一,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的统一,强调自然科学是人的科学。这是我们理解自然观从整体自然观到系统自然观再到生态自然观发展脉络的关键。进行科学技术观教育,就是要使学生掌握科学技术观的精髓。一直以来我们总在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革命力量等思想,忽视了马克思关于科学对人的解放意义的思想。马克思主张“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科学不是与人无关的,而是要以人为目的,为人服务。通过科学技术观的教育,使学生树立学习科学技术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的信念。

能力是人的综合素质体现,自然辩证法课程教育功能所谓的能力培养,主要是指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学会科学思维方式、形成问题思维的习惯、提升哲学思维的水平、具备创新思维的能力。这里的科学思维不是指研究具体科学领域的思维,而是带有共性的、普适性的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科学思维是和非科学特别是伪科学思维相对而言的,树立科学思维也就是排除伪科学思维的过程,即用关联性思维方式取代相似性思维方式,用追求经验确证与否证取代空谈理论,用追求简单经济的形式取代追求复杂的形式,等等。

问题就是矛盾、差异,表现在人们的心理上就是疑难、困惑。问题思维,就是要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对程序性的、日常性的现象尽量忽略,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人们常说,在科研活动中发现问题最重要,提出一个好的有价值的问题科研工作就成功了一半。但发现好的问题很难,需要研究者有敏锐的“嗅觉”,有深厚的专业基础,不迷信权威、不人云亦云的独立精神。研究生不同于本科生,研究生大多已积累了一些科研经验,几乎所有的研究生都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项目研究,他们迫切希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取得研究成绩。我们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深有体会,研究生对于能够帮助他们提高科研能力的课程内容是非常欢迎的。而问题思维恰恰是许多研究生所缺乏的思维能力,所以,形成问题思维习惯,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研究生教育至关重要的一环。科学问题是科学理论形成的起点,自然辩证法课程有专门的内容涉及对科学问题的认识,在培养学生问题思维方面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哲学思维即抽象思维、理论思维。黑格尔指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者的考察……不过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2]哲学不是直接地考察经验事实,而是将经验事实上升为概念,既以概念为工具,又以概念为对象的认识活动。抽象的概念式把握对象是理论思维的基本特征。恩格斯认为,理论思维是一个民族攀登科学高峰不可缺少的基础。理工科的学生需要不需要理论思维呢?他们离哲学是不是远一点好呢?显然不是的。有位老教授曾经说过,看看我国大学里为理工科学生开设的课程,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充其量也就是工程师。为什么呢?因为都是操作性的,很少有思考性的课程。当今时代,我国缺乏的是高端的具有理论思考能力、前瞻意识、战略眼光的复合型人才。我们培养了太多的高级工匠,太缺乏有理论思考能力的科学家和有专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所以,培养学生哲学思维能力,造就符合时代需要的高端人才,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必须承担的使命。

创新就是人们抛开旧的思想、程序、事物,开创新的局面。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创新,即思维的创新、理念的创新;二个是操作方面的创新,即程序、方法创新。而思维、观念方面的创新是程序、方法创新的前提。大脑指挥双手,怎么想才会怎么做,而最难改变的也正是人们的观念。自然辩证法课程就是要通过对旧观念的批判,帮助学生树立新的观念;通过对僵化思想的批判,帮助学生掌握新的思想;通过对陈旧的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批判,帮助学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生走向社会后将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的骨干力量,肩负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任,他们是否具有创新思维将直接关系到创新型国家建设能否实现的问题。

二、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未能真正实现其功能

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对其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不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传授,而是一种建构式的教学。建构式教学的“突出特征是反思与创新”[3],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教师的引导,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引导学生认知世界和培养思维能力的教学目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还存在许多问题,离真正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教育功能还有一定的距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等诸多方面。

从学生方面来说,研究生与本科生不同,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明确,学习目的明确,所以他们对公共课(除了工具性的计算机、外语之外)普遍不够重视。在学校规章要求和任课教师的考勤压力之下,学生的到课率很高,但专心听讲的人不多。许多学生一心二用,甚至一心多用,人在自然辩证法的课堂上,心思却在自己的专业上,能够随着教师的课程进度并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的学生不是很多。

从教师方面来说,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教学能力还不能满足高水平教学的需要。自然辩证法内容丰富,涵盖了自然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互动等诸多内容,这对自然辩证法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既要懂自然科学,又要懂哲学,还需要有社会学的相关知识。而目前除了综合大学,一般大学的自然辩证法都是由学院的教师任教,这些教师最大的问题是自然科学知识十分缺乏,学科背景是自然辩证法教师的致命缺陷,这使得他们很难深入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在谈到自然辩证法教学所存在的问题时,北京化工大学的张明国教授指出:“且不说大批中青年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在这方面表现得很突出,就连曾经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起到过奠基性作用的学术前辈,也过多地关注社会现实问题,而对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研究无暇或无意顾及,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基础理论研究匮乏。这样下去,怎能加速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4]许多教师为了满足学生轻松听课的需要,过多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诙谐幽默,课堂气氛轻松活波,教师的表演程度过强,冲淡了自然辩证法应有的理论魅力。

从教学管理方面来说,目前各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是课堂规模过大。由于逐年扩招,研究生的数量已由上世纪80年代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人左右,教师的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比例远远小于学生增加的数量。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现在每年研究生招生的数量已达1400多人,只有两位教师上课,每个教师面对700多学生,而且集中在一个学期排课,每个教学班都在150人以上,有的达200多人。据了解,这在全国各高校是普遍现象。课堂规模过大,造成课堂管理困难,师生沟通困难,自然辩证法课堂越来越像临时讲座,教师与学生的陌生感、疏离感很难克服。

三、关于自然辩证法教学模式的探讨

为了解决上述种种问题,广大一线自然辩证法教师进行了多方探索,根据各自学校的特点采用了不同的教学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教学模式可以定义为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目前各高校自然辩证法教学采用的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传统讲授的模式。按照教学大纲,分章节按顺序讲授。自然辩证法的学科特点是内容丰富,具有系统性,思辨性、理论性强。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它的缺点是对教师的个人魅力依赖很强,需要教师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幽默风趣,甚至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否则的话就会使课堂沉闷,学生昏昏欲睡。特别是在200人以上的大课堂,对教师和学生都是巨大的考验。

第二,传统讲授+课内实践的教学模式。这是目前各高校最普遍采用的教学模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发现了有意义的问题或感觉学生对某一话题很感兴趣,便临时布置一个题目让学生讨论;另一种是事先安排,教师把要讨论的主题告知学生,让学生预先准备,然后按照计划开展课堂讨论,最后教师对所讨论的问题做综述,给出对相关问题的见解。这种教学模式既保证了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又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调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但是,在课改以后,自然辩证法只有18学时(象笔者所在的学校只有16学时),给课内实践留下的空间极其有限。并且,在200多人的大课堂,让学生发言,既不好组织,实际效果也受影响。

第三,专题教学。需要处理好所选专题与教学大纲的矛盾,既要突出问题意识又要避免把教学内容搞的支离破碎。只考虑教师的专长和学生的兴趣,就会使教学体系碎片化,不能有效实现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好的专题式教学的特点是既不脱离大纲,又突出了问题意识。专题式教学的本质是专家教学,也就是对某一问题有深入研究的专家给学生授课。这就需要有更多的有学术专长的教师授课。但大部分高校搞专题教学苦于师资不足,仍是一个教师讲几乎所有的专题,与传统的讲授区别不大,不能体现专题教学的精髓。

第四,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情景式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再现真实的社会事件和生活场景,学生在讨论、分析和相互协作中完成知识的生成和内化。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增强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最早是在管理学中运用的,最适合实践性强的学科。自然辩证法的学科特点是注重系统性、理论性和思辨性,案例教学能否达到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的要求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上述几种教学模式各有利弊,虽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令人满意,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还没有真正实现。它们的共同问题是,着眼于“教”的方面多,着力与“学”的方面相对不足。造成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学困境的不光是“教”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学”的问题,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才是提高自然辩证法教学效果的关键。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不能是抽象的,而是在具体的情景中,将主观体验与信息的接受结合起来,用亲身经验解读信息,构建知识。这就要求自然辩证法教师采取一定的措施,模拟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参与到知识的生成和使用实践中来。教师不能成为上课来下课走的“讲话者”、“陌生人”,而要成为与学生深入交流的“会话者”。我们把这种教学方式称为“互动”式教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师生“会话”,既包括课堂的讨论、交流,也包括课下的作业,教师对作业的批改和指导;另一个是学生“协作”。有研究指出,学生间的相互学习是取得学业成就的重要途径。教师指导学生在课下分组讨论,然后上交文字材料,教师再对学生的材料内容进行点评。“互动式”教学最大的特点是将师生“会话”由课堂上转移到课堂外,以克服自然辩证法课程学时不足的问题。

“互动式”教学需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而现代技术手段也给“互动式”教学提供了相应的物质条件保障。利用现代电子媒体,构建互联网上或微信教学平台,师生借助现代交流工具进行课外交流,是当前课时压缩、课堂规模过大的教学条件下实现“互动”式教学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90.

[2]黑格尔.小逻辑[M].商务印书馆,1981:38.

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范文第3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展示设计;启示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36-0192-01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和创新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示设计是一个不断创作的过程,作为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必然要遵循自然辩证法。通过科学的辨证理论来指导设计工作,促进人与自然,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和创新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在不同层面上影响展示设计的实践活动,这三方面内容必然有对展示设计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系统观―兼顾自然,突出特色

系统观具有整体性原则。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是一个总体过程。要全面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把握住对象的内外环境的关系。

在展示设计中,不仅要处理好展示设计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也要处理好要素与系统以及环境的关系,处理好形体造型与产品本身的匹配、空间与交通的流动等等。设计师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以综合的思维方式去进行设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当下展示设计中追求绿色环保原生态的设计理念,就是在系统观的指导下的一种科学分析,是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活动。

展示设计理念绿色化。绿色展览展示设计是一种还展览以生命的方式。真正可持续发展的展览展示设计,是以提高展览品质为目标,蕴含着更加丰富、全面的生态观念。因为大自然用最少的资源创造最多的美和财富,在这一过程中正是充分利用了循环再生。

展示设计方法特色化。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面世使展览设计方法也呈现出特色化。在不改变企业整体展览形象的前提下,展览绿化、装饰物品与展览用家具配置也呈现出个性化特征。展示空间整体组合要求设计有序、科学、合理,充分体现高科技表现形式与技术、艺术最终结合的展示效果。

二、科学技术观―依托科技,以人为本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必然给展示设计带来新的设计理念和思想。展示设计必须要满足科学技术观的要求。

(一)体现科学性特点

展示设计必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与手段。展示设计中最主要的运用了多媒体技术,多媒体技术在展示馆、博物馆、陈列室的展示宣传中被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展示方法的主流形式。

在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里,通过幻影成像系统,将一组组栩栩如生的实体模型与连续活动的图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展示出大上海三十年代南京路上的街景建筑,再现了街市、人流、车流的风土人情。正是这种多媒体成像技术,使传统文化得以完整再现,给观众以听觉、视觉、触觉相融合的多维度的感觉体验,领略了无法在现实中接触的虚拟时空。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展示设计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设计原则。它的演示过程是渗透着群众和设计者的一种相互交流,以创造一个精神与物质并重的人为环境为目标的理性创造活动,为人们传播与交流信息提供一个特殊的舞台。

展示设计必须以人机工程原理为依据,包括人在展示空间的位置和移动路线、图板的悬、道具模型展品的布置等。展示设计要符合人的视觉生理和心理条件,对展线、展墙、展架等进行合理地设计。

三、创新观―继承传统,推陈出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社会前进发展中的永恒主题。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五千年文化传承所留下的伟大精神财富,在各个领域,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都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在当今展示设计中,传统文化所发挥的作用与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展示设计要融入传统文化元素,突出民族特色,展现民族风情,体现民族风格打造本土文化个性的品牌。吸取民族文化的精髓来丰富创作个性,在共性中去寻求个性化的创意表现,以国际化的技术、方法为手段来实现创作意图,以本土化的视觉语言体现展示造型与艺术风格。通过将传统文化融入到展示设计中,以传统文化为基础,根据当代的时代特色,增添新的设计元素,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更好的展示出独具特色,既有传统又体现时代特色的空间布局。

总之,自然辩证法与展示设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两学科,学习自然辩证法能更好的引导设计的发展走向,同时展示设计的发展也体现了自然辩证法的科学理念,二者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将世界变得更美好。

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创新型;人才培养;基础性作用

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是创新型人才的外在表现,它是以深厚的文化底蕴、高度综合化的知识结构、个性化的思想、勇于怀疑的创新精神,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突出的科学研究能力为基础的。从地方高校来看,作为研究生教育基础的本科教育还存在如下一些影响创新人才培养的问题:“其一,过弱的文化陶冶,使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想底蕴不够;其二,过窄的专业教育,使学生的学科视野和学术氛围受到局限;其三,过重的功利导向,使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扎实的基础训练受到影响;其四,过强的共性制约,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抑制”。[1]军事院校的本科教育除了存在上述问题之外,还存在着诸如“过于重视服从教育而轻视自主教育,过于重视外在约束教育而轻视内在能动教育”等弊端。自然辩证法教学是克服上述本科教育不足的重要途径之一。自然辩证法作为具有哲学性质的交叉学科,其教学注重思维的超越性、灵活性与前瞻性,符合当前倡导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相融合的教育发展大趋势,在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自然辩证法有助于优化研究生在从事创新活动时所必要的知识结构

当代科学技术,一方面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另一方面各门学科在知识高度分化的基础上实现综合统一。科技创新往往就在不同学科知识和思维方式的交叉渗透之处产生。人类历史发展显示,军事是科技创新最敏锐和最活跃的领域,当代军事技术创新不仅遵循同样的规律,而且表现更为突出。例如飞机飞行的学科基础是空气动力学,但要设计制作一架飞机,要有力学、机械、材料、信息、控制等各个方面的知识,进一步还要有人机工程、生理适应等方面的考虑。自然辩证法课程以哲学为指导,以深厚的科技史和哲学史为基础,是一门交叉学科,既有哲学和科学技术交叉,又有文理交叉。它特别注重广泛吸收科学技术的新成就、新思想,同时借鉴古今中外的思想理论中的有益成份,有助于改善知识结构,弥补现行教育状况所造成的学生知识偏专、视野狭窄之不足。它会使研究生学到自己专业之外的知识,从而拓展研究生的知识背景,使研究生在思考问题时能排除自己的“门户之见”,从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与发展中去分析和把握问题,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所学的专业在人类科学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自身的思维水平。这样研究生考虑问题时能够从全局出发,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而为培养创新精神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自然辩证法有助于训练研究生在从事创新活动时所必要的思维方法

创新的过程是一多种思维方式,如收敛式思维与发散式思维、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等,平衡发展、复合作用的结果。军事技术创新同样需要遵从这样的创造性思维规律:一是要从“正”的方面进行,即运用现有科学技术发展进攻性和防御性武器。二是要从“奇”的方面进行,即根据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互否定的辩证关系,从敌方武器装备中存在的不足中找到突破点。[2]然而,许多理工科院校的学生缺乏这样的创新思维能力,他们在思维方式上往往重视经验的、常识性的思维,满足于感性的直观认识而忽视了理性对现实的深刻反思。理科学生对问题的判断是建立在一定的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工科学生长于动手而怠于发散性思维。专业教育造成的这种思维定势对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形成来说是一种局限。对此,自然辩证法可以助一臂之力。自然辩证法课程有大量的有助于创造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如逻辑方法、非逻辑方法、系统科学方法等,有助于研究生以批判和怀疑的眼光来审视世界,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不断进行全新的思考和探索,发现和创新科学理论和观点。在教学中,自然界的简单性与复杂性、确定性与随机性、可逆与不可逆、有序与无序、进化与退化等内容对启发人们冲破机械思维,形成系统思维具有重要作用;现代科技的整体化、综合化、信息化发展要求形成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辩证思维,这些思维方式都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三、自然辩证法有助于培养研究生在从事创新活动时所必要的精神品格

现代创造学的理论与实践表明,非智力的精神因素,如不迷信不盲从的品质、富于想象的品质、团队合作意识与责任感等,在创新人才的培养、锻炼以及成才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军事技术创新是有国界的,是一项跨学科、高难度、复杂性与周期长的系统工程,要使研究生成长为创新型军事人才,不仅需要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培养他们的精神品格。自然辩证法坚持从哲学、社会、历史的多角度反思科学技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要求人们培养求实的精神;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要求人们树立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真理的相对性要求人们要具备怀疑批判权威的精神,应养成一种以创新为荣的意识;科学方法的多样性与科学划界的复杂性要求人们多角度、多侧面看问题,这有助于解放思想,打破教条主义。科技的交叉化、综合化与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学生认识到科研合作的必要性和意义,树立正确的合作与竞争观念;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介绍科技创新的领军人物,使学生既能从中领略科学家严谨求实、为科学而献身的科研作风,又能感受到科学家尊重知识、奋斗不息的高风亮节,从而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科研道德。

总之,创新是极其复杂的活动,从事科技创新,要求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多方面的能力、知识、素质、修养、心理等的准备,长期的教学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自然辨证法课程教学对培养研究生创新性素质具有独特的作用,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积极开发,以期对我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打开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 梁馨.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思考.现代教育,2001(5)10.

[2] 曾开开.军、地学生自然辩证法教育的比较研究.科学发展研究 ,2002(7)15.

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范文第5篇

关键词:景观规划;自然辩证法;持续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TU98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2010902

1引言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以及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其目的就是促进自然、人、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景观则是人类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道德的反映,合理的景观规划能够让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如何运用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指导景观规划设计是当代景观规划师应该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2自然辩证法的基本要义

自然辩证法的要义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自然观,即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研究;二是自然科学观,即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研究[2]。

2.1自然观

自然辩证法的自然观,要求不断地概括和运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人们关于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和对自然界的总观点,包括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信息观、系统观、规律观以及自然发展史和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划分、联系、交错、转化,等等。通过探讨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在自然界各种过程中的丰富多样的表现及运用,可以把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提高到同自然科学的新发展、新思想相适应的现代水平[3]。

2.2自然科学观

对自然科学的性质、理论结构、方法、基本概念、成长条件、发展规律、社会历史作用以及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关系等的哲学思考。辩证唯物主义自然科学观认为,自然科学源于社会实践并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科学的概念、定律、原理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科学的发展受社会制度、阶级及其思想体系的影响,但具有相对独立性;自然科学可以转变为直接的生产力,是推动历史前进的革命力量;自然科学是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辩证唯物主义是指导自然科学发展的唯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4]。

3自然辩证法在景观规划中的应用

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在景观规划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分别是系统观、辩证观和科学观。

3.1景观规划中的系统观应用

现代系统观认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一个总体过程,要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地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把握住对象的内、外环境的关系,以便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对象[5]。

3.1.1自然的自组织和能动性

自然是具有自组织或自我设计能力的,一个系统在向外界开放,吸收能量、物质和信息时,就会不断进化,从低级走向高级。Gaia理论告诉我们,整个地球都是在一种自然的、自我的设计中生存和延续。自然系统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远远超出人为设计能力。与其如此,我们不如开启自然的自组织或自我设计过程。如景观设计师Michael van Valkenburgh 设计的General Mills[6],设计师拟自然播撒草原种子,创造适宜于当地景观基质和气候条件的人工地被群落,每年草枯叶黄之际,引火燃烧,次年再萌新绿。整个过程,包括火的运用,都借助了自然的生态过程和自然系统的自组织能力。

3.1.2边缘效应

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生态系统或景观元素的边缘带,有更活跃的能流和物流,具有丰富的物种和更高的生产力。如海陆之交的盐沼是地球上产量最高的植物群落之一。森林边缘、农田边缘、水体边缘以及村庄、建筑物的边缘,在自然状态下往往是生物群落最丰富、生态效益最高的地段。然而,在常规的设计中,我们往往会忽视生态边缘效应的存在。在城市或绿地水系的设计中,我们常常看到的是水陆过渡带上生硬的水泥护衬,本来应该是多种植物和生物栖息的边缘带,只有曝晒的水泥或石块铺装。除此之外,人类的建设活动往往不珍惜边缘带的存在,生硬的红线把原来地块之间柔和的边缘带无情地毁坏。因此,结合自然的设计就需充分利用生态系统之间的边缘效应,创造丰富的景观。

3.1.3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含意,即:生物遗传基因的多样性、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多样性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健康和高效,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基础。设计结合自然就应尊重和维护自然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根本是保持和维护乡土生物与生境的多样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绿地的设计应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最重要的设计指标。每天都有物种从地球上消失的今天,乡土杂草比异国奇卉具有更为重要的生态价值,五星瓢虫和七星瓢虫是同样值得人们珍爱的,勤于除草施肥、城市绿地管理者的形象不应只是打药杀虫的小农[7]。通过生态设计,一个可持续的、具有丰富物种和生境的园林绿地系统,才是未来城市设计者所要追求的。

3.2景观规划中的辩证观应用

辩证思维是现代科学实践的思维形式,它要求我们看事物要一分为二,有利和不利的一面都要看到。

景观设计与辩证观有着密切的联系,景观设计不能是缺乏文化含义和生态的唯景设计。景观设计应该是具有美感且以生态思维为核心的可持续性设计。设计中应强调对生态过程的组织,强调艺术的表达与再现。

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出发,生态设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框架,帮助我们重新审视对景观、城市、建筑的设计以及人们的日常行为和生活方式。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要借助于景观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地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与方法。从景观生态功能的完整性、自然资源的内在特征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出发,通过对原有景观要素的优化组合或引入新的成分,调整或构建合理的景观格局,使景观整体功能最优。

3.3景观规划中的科学技术观应用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景观生态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景观空间格局和生态过程的相互作用,土地规划和评价是其主要研究内容,我们可以利用景观生态学来拓展景观生态设计的实现途径,提高景观设计的质量。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空间分析和空间模拟上的强大功能,为研究景观生态学的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基础。

3.4景观规划中的可持续发展观应用

在社会变迁发展过程中,城市发展与自然演变的矛盾渐显突出,景观设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是必然趋势。可持续发展在景观设计中主要体现在:尊重传统文化,尊重自然发展规律,尊重当地环境,利用当地建材、植物来进行设计和修建。以自然和生态为中心的设计才能达到现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8]。景观规划设计中,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以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节约保护自然资源两方面考虑。

3.4.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的大环境下,高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是景观可持续发展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景观设计立体化思维主要有:景观在有限的空间里尽可能多地提供人的活动场所;合理进行植物配置,提高景观的绿化用地效率;处理好景观中人的活动用地与绿化用地之争,设计中做到活动空间与绿化交叉设计。

3.4.2节约、保护自然资源

在自然资源日益减少的今天,要实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势在必行。在景观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节约和保护资源。荷兰伊兰德斯河口的“贝壳工程”、美国华盛顿洲的圣海轮斯山国家火山纪念馆的景观设计等,都是可持续发展的景观设计观念在实践中探索的实例。

2013年2月绿色科技第2期

林丽芳,等:自然辩证证法在景观规划中的应用研究园林与景观

4结语

自然辩证法在景观规划中有着深入的体现。在景观规划设计时,规划设计师应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探索景观的内在自然规律,充分考虑艺术与科学的有机结合,寻求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参考文献:

[1]姜颖.浅谈自然辩证法在建筑中的应用[J].硅谷,2009(18):125.

[2]董光璧.究竟什么是自然辩证法[J].自然辩证法研究,1986,2(4):58~61.

[3]俞孔坚,李迪华.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4]关士续,申仲英.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5]李志刚.景观设计要遵循自然辩证法[J].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7,24(3):60~62.

[6]俞孔坚,李迪华.城市景观之路—与市长们交流[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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