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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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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经验

社区治理经验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城市社区治理;路径

一、非政府组织和城市社区治理的涵义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是从外国引进而来,英文全称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NGO),最初适用在1945年6月签订的联合国第71条。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是非政府组织。”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内涵

社区治理是近年来的新话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社区在城市发展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如何加强社区治理成为城市管理者关心的重大问题。城市社区治理是指以城市社区的地理位置为基础,居住在里面的居民与政府、团体组织以及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治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它体现为在一定的社区范围内通过自身所特有的制度让各种主体依托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而进行分工与合作的过程,从而达到一种协调模式。

二、非政府组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非政府组织分布在多个领域,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运转,是个庞大的系统。分布领域的广泛性使非政府组织具备了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能力,也使非政府组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首先,在社区治理过程中,非政府组织能够及时将社区居民的意见、利益诉求集中起来加以整合,形成一种“公意”,然后以一种理性、和平的方式反馈给政府,从而提高政府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其次,非政府组织还能提供非垄断性公共产品,缓解政府公共产品提供过少与居民需求过大的矛盾。再次,非政府组织为社区治理中公众参与构建了良好的平台,非政府组织将居民意见、建议集中整合反馈给政府部门,为其决策提供民意智慧;非政府组织自身被授权管理多种社会公共事务。现代社会是一个思想、观念、价值多元化共存的时代,传统的“一刀切”管理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大众的多元价值需求。非政府组织的自治性体现了自由与多元共存的价值理念,具有政府没有的灵活性与高效性。最后,非政府组织可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求,非政府组织能有力地承接政府在社区治理中部分公共职能,以满足居民日益丰富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求。

三、促进非政府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路径

(一)明确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合作治理

1.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治理的必要性。“政府失灵”是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无法克服的顽疾,在社区治理中也不例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社区建设这样的微观社会治理领域,政府干预越少越好。因此,政府需要将部分权力让渡给非政府组织,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治理,让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合作治理关系的构建是现实发展的要求。当前政府还是处于优势地位,单方面决定NGO的权限与活动实施,因而NGO脱离政府完全独立发展是不太现实的。虽然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较快,但力量还比较弱小,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此,可行的模式是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二者建立互动合作治理机制,才能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推动社区建设。

2.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社区治理合作关系的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即“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合作关系能为社区建设提供更充足公共产品,提高治理效率。

首先,二者应明确各自的治理领域。政府由原来的管制者向公共服务提供者转变,保留部分国家权力与公共利益领域的公共产品,一些公共产品领域则交给企业或非政府组织,因而公共产品领域逐渐打破垄断,社会性增强。其次,构建公平、公开的提供平台。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需要在同一平台公平竞争,使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公平竞争,择优选取。再次,加强项目合作。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价值取向都是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社会人”以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为共同目标。

二者的优势互补,能有效提高社区治理的水平,达到互惠双赢的目的。

(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参与保障

1.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合理定位非政府组织。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非政府组织的规定并不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也颇为严格,“双重管理体制”既要求非政府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又要求受政府部门的管制。这不仅束缚了政府职能转变,更不利于非政府组织的独立发展。因而健全法规制度,从法律的角度合理定位非政府组织以及规定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势在必行。首先,在法律上合理定位非政府组织。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不同于企业,其发挥着市场的中介、枢纽作用,因此对其的监督管理应严格区分。政府应在法律层面合理定位非政府组织,明确其与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的范围,明确各自的权限与责任,从而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同时,在权限之外也给予规制,顺应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内在规律,保证在规制非政府组织的同时也给予法律上的独立空间。其次,突破市场准入限制。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限制了大量非政府组织的进入,其并不符合宪法“公民有依法结社的权利”所体现的精神,也违背了强化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理念,双重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非政府组织的自主发展。因此,对准入的限制应当转变为对过程的监督,登记注册手续可适当简化,而对其活动实施与组织运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可适时加强,如民间组织管理委员会,负责非政府组织的登记备案。这样既打破双重管理约束,也加强管理效果。

2.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破政府垄断。政府在现行的社区治理中仍担任着主要角色,非政府组织在其中辅地提品与服务。尤其是在某些限制性的公共产品领域,非政府组织深受垄断的限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府在“有限政府”的理念指导下寻求职能转变,倡导“全能型”政府,因而逐渐由全面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控制转向引导,由“管理”转向“服务”。因此,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目标指引下,一要逐步实现非政府组织人事安排、活动、经费自主,二要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平等对话机制,三要下放权力,将服务社会的社会职能下放给非政府组织,具体包括行业管理与协调职能、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及市场监督与技术服务职能。

3. 完善资金支持体系,提供经费保障。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自身力量还很薄弱,资金基本上还是靠政府的支持。而这样一个资金支持体系也需要政府从多方面完善。首先,建立专门的NGO项目资金支持体系。项目支持体系指政府以采购制度为基础,将项目以招投标的方式交给非政府组织执行,政府拿出资金购买非政府组织的服务。如此,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以合同方式确定合作,由政府提供经费,由非政府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其次,建立专项资金制度。非政府组织以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为宗旨,政府可从地方税收中抽取一定的比例,建立社区治理专项资金制度,支持NGO社区治理活动的开展;同时,同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评估制度,确保资金用到实处;而对社区NGO活动的开展,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在提高NGO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最后,引导捐赠,吸纳民资。社区治理仅靠政府的支持还是远远不够,正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公益性和自愿性,其融资更应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具体而言,由政府牵头,以举办社会公益活动为平台,借助政府的公信力号召社会各界捐赠,尤其是高收入阶层的捐赠。这种捐赠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宏观引导下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过程,能大大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利于社区持续发展。

(三)完善非政府组织建设,强化参与能力

1. 完善组织结构,健全自律机制。严密的组织体系能为NGO的发展提供一个专业的平台,并能强化组织的自我规范意识。具体而言,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建设,一要促进制度建设,明确章程等的核心地位。二要健全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明确全体会员大会、会长及监事的权责。三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制度,加强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促进非政府组织日常自身管理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在对社区的治理过程中,首先,细致规划社区人力资源安排。人事安排上保证社区至少一名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对于人事安排有困难的偏远地区和落后地区,可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协调和指派。其次,明确社会组织对社区工作的平台作用,建立行业的自律机制。协商确定行业职业道德、资格准入标准以及行为准则,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相互监督。民政部门人力上对非政府组织的支援不仅不会影响其工作,反而有利于社区工作的共同开展。

2. 重构运行机制,提高独立自主性。非政府组织要在社区治理中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有一套从决策到执行最后到评价的有效机制,以保障治理活动的实施。从决策机制上看,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自己的独立决策权,一旦参与到社区治理,非政府组织就应该有权获得社区信息,并从信息管理制度当中产生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最后择优选取与执行。从执行机制上看,非政府组织可借鉴企业的运作方式提高执行力。在与政府的购买服务、产品外包、租赁合同等合作方式中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并以受众居民为导向灵活制定方案,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同时也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从评级机制上看,最重要的就是评价主体多元化。具体而言,要非政府组织内部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效果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政府评价与居民评价相结合。评价主体应更多的关注第三方即社区居民和行业竞争者的评价等。

3. 强化筹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要解决非政府组织社区治理中经费不足、资金支持不稳定的大问题,根本的还是要强化其自身的筹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现今非政府组织服务于社区的活动经费大都来自捐赠,主要包括个人捐赠、企业捐赠和其他社会团体捐赠等。要想提升非政府组织的号召力获得更多捐助必须:一方面增加非政府组织公信力。当前阻碍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因素之一就是其缺乏公信力,大多数民众因为心存疑惑,宁愿选择效率低下的政府部门也不选择非政府组织。所以,非政府组织更要树立自身的公益形象,牢固树立公益性价值,明确自身的发展取向。另一方面以社区服务为使命。使命是组织的发展方向,是非政府组织存在和发展的灵魂,正如杜拉克所言,“非政府组织是使命感、责任感最强的组织,它们以点化人类和改变社会大众为目的,非政府组织使命为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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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苏伟伦.杜拉克管理思想全书[M].北京:九州出版社, 2001.

社区治理经验范文第2篇

关键词:道德治理;价值取向;和谐善治;价值实施

中图分类号:C4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7)01-0017-07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是一个传统性消解、现代性生成的过程,其间伴随着新旧交替、传统与现代并存、中西文化交融和各种价值观碰撞,进而产生出新价值观的过程。在这一价值背景下,有可能会导致价值生态失衡,引发信仰危机和价值理想失落,进而造成社会道德的紊乱与失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有鲜明的社会价值导向,以此引领和保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因此,需要通过社会道德治理将社会的正价值取向融入其中,以便营造出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和谐善治的社会氛围。

一、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治理的价值困境

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而良好的社会心态需要有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念来支撑。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治理就是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渗透到社会治理实践活动中去,以实现治理过程的价值取向正确和对社会上各种价值观的引导,从而塑造出积极的社会价值观念形态,促进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的形成。但是,伴随着全球化浪潮和中国现代化的深入发展,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价值理性的边缘化、精神世界的对象化等转型时期的价值现象,共同勾勒出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治理的价值困境。

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显著特征。当代中国不再是单一价值观统摄一切的社会,多元价值观共同作用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是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外深度交流的客观结果,在当代中国就主要存在着社会主义价值观、儒家传统价值观、西方价值观等类型。这些价值观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既相互冲突,又相互包含和促进。然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会对核心价值观形成挑战,使人们容易陷入价值选择的迷茫和混乱当中。近年来,西方价值观及其生活方式以互联网、新兴自媒体等途径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冲击着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和主流价值观。与此同时,随着传统价值系统的消解,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价值系统尚未获得广泛的认同,造成了转型时期的价值乱象、道德虚无和理想信仰的缺失。如何保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的主流地位就成为社会道德治理的应有之意。

价值理性的边缘化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价值现象。市场价值观念的泛滥,会造成以工具理性为内核,以利益为驱动的社会道德评价体系成为经济社会中比较强势的价值取向,其缺点是忽略了社会行为的道德良心和人们的公共善良意愿,专注于功能效用。工具理性契合了“经济人”的行榉绞剑逐渐突破了与价值理性的伦理和谐,将价值理性边缘化,导致道德实利化、庸俗化、虚无化,严重阻滞了社会公共道德和市场伦理机制的健康发展,消解了人们的公共善良意志。市场经济把个人从传统道德规范下的“道德人”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强化了个体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主体意识的觉醒。但是,当这种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与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和个人的经济冲动结合起来,视个人利益为首要价值目标时,就很容易脱离“社会性”的约束,滋生出自我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产生对社会和国家冷漠的观念。这反而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精神世界的对象化是当代中国社会物质主义盛行的根源。由于市场经济的两面性,即“市场经济把人从过去的人身依附状态中解放出来,这是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但这种独立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因而容易诱发人对物的崇拜,导致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市场经济遵循的‘价值规律’,保证了人在经济生活中的平等地位:但容易导致人的社会生活的‘市场化’,从而使人在物的交易中也成为‘物’”。因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刺激工具理性的膨胀和科技主义的泛滥,一方面解放了个人自由,凸显了人独立发展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人的工具化、物化,人们的行为和精神执着于外在物而非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物化主要表现为物质本位的价值取向,具体表现为人们的行为在日常生活领域里的休闲娱乐的感性化和非理性化使得寻求感官刺激的社会丑恶现象频发:在消费生活领域的炫耀性消费、挥霍性消费、攀比性消费和品牌崇拜等造成拜金主义现象时常引起社会热议。此外,在工具理性膨胀、价值理性边缘化的价值背景下,人们在追求效率和重视功用的过程中,其精神世界也逐步异化,躲避崇高、极端自私、社会凝聚力弱化等精神危机现象频现。人们不断地将自己的精神本性对象化到物质世界中,导致人们被现实生活所绑架,从而在自我本性的追问中迷失,产生对自身存在意义的焦虑。

当代中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当下中国社会尚难以从“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相对独立性”阶段超脱出来。在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取向、价值理性的边缘化、精神世界的对象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理性弱化,人为物所奴役、对物质利益崇拜等价值观因素将在较长时期内在人们的价值观世界里占据着一定地位。社会道德治理旨在帮助人们找回与生命品质相符的核心价值,以提升人们的精神质量、满足人的价值需求、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任务。要破除价值困境,社会道德治理需从社会的公共生活和经济生活入手,促使人性最充分地展开,引导人们从“工具人”“经济人”向“公共人”“和谐人”转化,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

二、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治理的正确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善的社会的当代形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当代中国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治理要围绕着核心价值观来塑造善的社会氛围和实现“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的道德治理目的,在社会道德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中国特色的价值形态。当代中国正经历由传统社会式的家国同构的一元社会结构,转型为现代社会式以市场经济为中心、民主政治为纽带、公民社会为基础的三元社会结构,价值取向多元化成为必然。公共道德、市场伦理、社会权力道德在各自社会领域就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

(一)社会公共道德的价值取向

社会公德治理是道德治理的基础工程,它关系到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的高低。公德是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的起点,民众的公德面貌反映了整个国家的道德文明程度。社会公德是人人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它是“千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社会公德作为公共行为准则,是衡量人在公共领域善恶的基本标尺。只有人人遵守公德,才能形成正常定的公共生活秩序。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是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形成、丰富和发展的。

社会公德内容的发展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建国初期,“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国民公德,一直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这与计划经济时代百废待兴的基本国情是相适应的。基于国家视角提供社会公德规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公德风貌,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社会主义信念深入人心。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伦理转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社会公德的价值视角也就逐步从阶级国家向公民社会转型。至此“五爱”转型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新的社会公德内容从社会生活层面出发,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将社会公德内容概括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新的社会公德内容鼓励人们成为一个好公民,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具有鲜明的和谐价值取向。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公德内容的不断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成为常态。社会公德的价值取向也会顺应时代潮流及时更新,为人们提供公共的价值需求。

(二)市场经济伦理的价值取向

我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最明显的表征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本质决定了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内在要求,这也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不同于西方或原始的市场经济价值取向,而是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导向。

原始的市场经济价值观包括自由竞争、平等互利、公平信用、诚实守法等价值取向。这些价值取向在求利动机前提下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和技术性,被窄化为中性意义上的价值取向。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的社会性质取决于与它所结合的具体社会制度。市场经济主体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具有利己性、谋利性的一面;另外,市场经济主体谋利必须为他人而生产,又具有利他性、服务性的一面。因此,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包含了个人利益与社会服务两个方面。这样中性的市场经济价值观及其二重性,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融合提供了可能。但是,市场经济价值观仅局限于市场领域的工具理性层面,具有促进道德进步和阻滞人的价值发展的两种可能性。尤其是当市场经济价值观蔓延到市场以外的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时,更容易诱发消极价值观,突出地表现为极端利己主义、消费主义和拜物教等不良价值取向,给道德治理带来了巨大难题。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市场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是对市场经济价值观的扬弃,更加彰显人自身价值的全面提升。

人民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是集体主义原则在市场经济领域的反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核心价值取向。它把个人正当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结合起来“合理的个人利益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原则是人民功利主义的核心内容”,抑制了市场经济价值取向中的极端利己观念和逐利行为,发扬了服务社会、利于人民的价值取向。这样既肯定了个人合理利益的客观性、正当性,又以人民的最大幸福作为个人行为的最高价值准绳,克服了狭隘的个人功利主义,实现了个人正当利益与人民利益至上性的完美统一,避免了西方“经济人”和传统“道德人”的伦理困境,使经济人道德化、道德人经济化,促成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和谐统一,为人们得以自由全面地发展提供了价值路径。

“三个有利于”是人民功利主义的具体价值标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三个有利于”是检验一切经济行为的价值标准。不同于传统道义论只重动机而轻效果,也不同于西方功利主义只重效果而轻动机的评价标准“三个有利于”是在综合考虑动机与效果的前提下,突出了效果的重要意义。为人民谋发展,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是“三个有利于”的人民功利主义取向的深刻内涵。总之,只要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都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

(三)社会权力道德的价值取向

“公民社会权力是指在社会关系中,民间组织和各种诸个人集合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力。”与国家权力的政府主体不同,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各种民间组织以及各种个人集合体,其既具有公共性也含有私有的成分。社会权力有组织与群体、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正义性的组织型社会权力是为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而根据共同的价值理念所形成的社会正能量。群体型社会权力是为了某一共同目的而临时聚众形成的群体性力量,其价值取向具有不确定性。非正义性的组织型社会权力是为了贪婪的私欲或错误的正义观念而形成的社会恶势力,如恐怖势力、黑社会势力等,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社会权力的双重属性,需要我们客观辩证地对待,不能因噎废食。加强对正义性、组织型社会权力的培养,对群体性社会权力的规范,对非正义性社会权力的遏止,才是现代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由于特殊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社会权力在我国的存在与发展并不乐观。古代中国,君主专制、王权至上、人民无权,国家权力绝对支配着社会权力,社会权力附庸于国家。近代中国,国家权力欠缺合法性基础并一直受到外部挑战,无暇或无能顾及社会权力的兴起,使其成为国家权力的对抗性力量。现代中国建立在人民广泛同意的正当性基础上,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人民成为国家组建的各种组织中的一员,沦为“单位人”,社会权力完全被国家权力所涵盖,基本上只是国家权力的社会延伸。因此,中国历史上的社会权力从未起到保护公民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积极作用,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长期处于附庸或对立的状态,未能形成良性互动的共治局面。

由于社会权力本身的双重性和受历史传统的惯性影响,改革开放后,我国对社会权力的接纳也经历了一个从控制到引导再到全面认可的过程。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随着市场经济、民主法治、文化多元的和谐社会的逐步形成,社会权力的发展迎来了春天。在全面推M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当下,民间组织作为社会权力的主体得以成为治理结构中的中间环节,成为国家与公民沟通的纽带,为国家、社会、公民的合作共治提供了条件。

当代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到道德治理的过程之中,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权力道德的价值取向,才能够发挥强大的道德整合功能。“民间组织道德整合所体现出的公共精神和志愿精神对其他社会成员来说具有强烈的道德示范作用”,而且“推进人道与公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政府善治、增强社会核心竞争力是民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伦理价值诉求”,必须重视民间组织的道德治理价值。经过多年的发展,民间组织已步入正轨,救助弱势群体、保护生态环境、培育公民道德、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创造社会资本等,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由此可以看出,民间组织在行使社会权力的过程当中始终坚持着正当性、合法性、公益性的价值取向。

社会权力道德的正当性价值取向就是要求社会权力必须维护和实现公民权利,推进人民的善治理想。善治是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建立国家与社会、公民的新型合作关系,使国家权力社会化,实现还政于民的治理过程。公民自愿合作、认同政府权威是善治的现实基础。“善治有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有效、参与、稳定、廉洁、公正等十个基本要素。”民间组织既监督国家权力的有效实施,又推动政府治理转型,参与民主政治进程,为民请愿,催化政府形成和实现善治的各项要素,维护公民权利,制约权力扩张,扩大公民参与和培育公民美德,把正义性的价值取向贯穿至社会权力运行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社会权力道德的合法性价值取向意味着民间组织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推动良法的制定。良法是经过正当程序形成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民间组织往往能够代表一定范围内的群众意志,为了在法律制定和政治决策中体现群众意见,社会权力的积极参与可以保证社会公意的进入从而做出良好的决策。在中国当下,法律法规是民主产生并旨在保护公民权利的,体现了人民意志,社会权力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因此,社会权力的目的、手段、程序等都必须合法,这是社会权力应有的德性内涵。

社会权力道德的公益性价值取向要求民间组织必须有利于公共利益,保护公共利益不受权力威胁、不被私利侵吞。民间组织具有相对独立自治的特性,但并不是在价值取向上可以毫无规制。尤其是正义性的组织型社会权力应该以倡导和实现人道与公正、提升公民素养、增强社会竞争力为基本价值取向,从而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的伦理秩序。在社会公益领域,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时而出现失灵的尴尬,政府以强制求公益而缺乏自觉自愿性、市场以私益激励产生客观公益而易被私利异化,都有造成公益的低质低效的风险。相反,秉持公益价值取向的民间组织具有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公益特性,能够高扬自主自助的志愿精神,提高社会公益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民间组织运转的基础应是共同的价值观和理想信念,而不是权力或私利的驱动。在公益实践中,民间组织通过践行公益价值观,不断创造出社会信任、公民合作、优良的社会关系等社会道德资源,提高了公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增强了社会自治的核心能力。

三、社会道德治理的价值实施路径

党的十提出和强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的战略任务。这就为社会道德治理的价值目标指明了方向。社会道德治理通过调节道德评价、整顿价值规范、治理道德失范等途径以实现善治的和谐社会。但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全面推进,利益格局多元化、价值取向多样化“西潮”冲击、价值中立主义、道德虚无主义等都挑战着社会道德治理的价值实施。社会道德治理必须营造善良社会环境、引导市场伦理、发挥社会权力德性,才是引导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的有效途径。

(一)营造善良社会环境,引领社会公德发展

“如同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生态领域需要良好的治理一样,一个社会的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道德人心领域也需要良好的治理,这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当代中国社会道德治理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价值取向,引领着社会道德的发展,促进善良的社会环境的形成。但是,由于受传统落后思想的束缚、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以及道德治理乏力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我国的社会道德治理仍要面临着许多问题,如道德信念淡化、社会诚信丧失、道德冷漠、人们内心秩序紊乱等等。因此,需要多措并举地营造出善良的社会环境,引领社会公德良性发展。

古代中国的社会道德治理主要以舆论、内省和习惯等为评价方式,通过树立各种名教观念,借助各种赏罚利诱手段,从而实现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统治。这种社会道德治理方式造就出了臣民意识,对中国影响深远,使得臣民意识至今仍根深蒂固地存于“庶人”的头脑之中,制约着社会主义道德主体的健康发展。即便是当代中国的社会道德治理也存在脱离实际的现象,如惯于自上而下的舆论宣传和空洞说教、注重推崇理想道德、强调义务本位等,大大削弱了社会道德治理的实效。因此,应该扬弃传统社会道德治理观念,在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基础上,把整体本位道德原则与个体取向道德原则相融合,探索出适应现代中国社会的新型道德治理路径。

我们要融合传统道德与现代道德的发展,多维度地治理社会道德问题,关注道德主体间的利益均衡,建立健全规避道德风险尤其是道德突出问题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形成道德体系的法律支持;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善恶观念的道德正反教育,做到知行合一;改良传统的风俗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营造出公序良俗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道德职能,构建道德秩序,缓解道德危机,推进道德变革,健全道德赏罚奖惩机制。总之,社会道德治理要引导全体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确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评价标准。

(二)规范市场伦理机制,践行人民功利主义

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最根本上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这种变化相应地伴随着社会利益结构多元化,个人利益得到前所未有的承认和一定程度上的鼓励,进而触动了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由此,在经济伦理领域出现了“爬坡论”“滑坡论”“道德代价论”等争论。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出现了诸如更加重视个人而忽视他人、利益超越道德成为人的行为动机、传统美德淡化、有偿服务代替无私奉献、实现经济利益成为幸福和成功的重要尺度等现象。由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人们的道德判断往往依据传统的价值标准,从而出现普遍的道德忧虑。经济发展不是道德退步的原因,也不是应付出的道德代价。利益结构的调整引发了新旧道德的冲突,表现为经济道德的危机。道德变迁是由旧有价值观念向新塑价值观念转型的过程,要分清新旧道德两种不同的道德危机。只要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观念就是合理的新道德。加速旧道德的转型,消除新道德危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体系是市场道德治理的基本价值目标。

市场道德规范与其他社会道德规范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它们不能相互评判或侵入他方领域,否则就会出现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交换化、金钱化的泛市场行为进入社会生活就会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极端扭曲的价值取向出现。党的十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就是针对泛市场行为的道德治理。积极引导市场伦理机制建设,纠正不端道德行为,倡导践行人民功利主义是集体主义价值原则在市场经济领域的客观反映。

市场伦理机制建设必须按照利群、互利、利他的人民功利主义的市场道德原则进行。利群原则就是指经济发展要有利于全体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做到效益结合速度、效率兼顾公平、局部和目前服从整体与长远,所有经济决策和市场规范行为都要基于此才具有伦理合法性。互利是对市场伦理运行机制的要求,通过正当手段使个人利益与他人或社会利益得到共同增进,在必要时放弃个人利益以图社会利益的发展。互利是低层次的集体主义,不同于大公无私的高层次集体主义,互利是兼顾集体与个人利益。利他是对市场交往伦理机制的规范,表现为无私奉献和先公后私两个层次。为了最大限度地增进全体成员利益而做出必要的牺牲,是人民功利主义利他精神的价值体现。将人民功利主义的价值原则契合到市场伦理机制的建设当中,是治理经济道德危机的根本之策。

(三)合理发展民间组织,发挥道德治理功能

民间组织是社会权力的主体,作为社会道德治理力量发挥着社会自治的功能,也承接了部分政府转移的职能而具有一定的社会管理权力。我国的民间组织的产生具有深厚的社会根源。慈善传统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并影响着现代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了社会活动空间,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活动场域,政府体制改革向服务性职能倾斜,使得民间组织的社会能力得以扩大,中产阶层的形成充实了民间组织的人力资源等等,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现代民间组织在我国的兴起。民间组织具有市场和政府无法代替的作用,它能在某些场域很好地弥补市场或政府调控的失灵。尤其是在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公共服务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

社区治理经验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97-0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少地方将农村人口转移到一个稳定的地区,并实施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目前我国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措施还不够完善,在实际治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强对治理措施的改进,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目前各个国家政治方针都从原本的统治转向治理,通过“治理”解决人民的需求。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是指无需依靠国家政府的强制要求,而是上下互动的过程,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进步和发展的机制。在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中,首先要明确治理具有互动性的特征,其并非国家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强制管理,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新型农村社区经过协调,互动等,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过程。将新型农村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则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最终目标。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需要政府、居民、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企业平等协调合作,从而推动农村社区的发展。

由于全球关于农村社区治理存在多种不同的见解,本文主要对以下几种理论进行了分析:①社区治理,即主要由当地政府、农村社区组织、居民等共同管理社区内的大小事务,促进农村社区发展的模式。该种方式使农村社区内,各个主体相互促进发展。②自组织治理,该种治理模式主要是保证新型村农社区建设的有序性和活力。③社会资本治理,该种治理主要是促进新型农村社区资本存量增加,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模式。④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治理,即通过构建环境、经济、社会等指标体系,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

在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发展中,我国政府对农村社区治理非常重视,主要是由于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普遍存在经济基础差的问题,政府通过大量资金的投入,有效推动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由于新型农村社区存在严重的资金问题,且其还处在建设之中,各项事务都比较繁琐,需要所有居民的支持和参与,才能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首先农村社区需要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让居民有目标、有动力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同时通过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让社区居民真实感受到社区的进步和改善,居民才有信心和动力参与到建设中。为了实现新型农村社区的进步,其加强了科技的发展,各个政府部门通过开展多项技术培训,让社区居民提高种植、养殖技术。

但在目前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居民收入不稳定、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农村居民青壮年基本都在外务工,居民家庭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在外务工,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相对不稳定,且农村居民所能够选择的行业相对较少,其经济来源很容易受到市场经济波动的影响。目前主要是由政府承担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的职能,但存在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情况,即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并非居民实际需要的服务,而且很多非政府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在发展期间,会出现资金不足问题,影响农村社区的发展。

三、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阶段及模式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主要是从2006年开始起步,国家政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农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到2009年,我国进入农村社区治理发展阶段,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村社区居民和组织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推动了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到2013年,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趋向于成熟阶段,主要是由居民和社区组织根据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规划地进行发展。目前常见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有:①城市化社区管理模式,如我国深圳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城市规模的扩张也比较迅速,将城中村、城郊农村基本消除。在城市化扩张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主要是加强城市化社区管理模式的发展,促进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②村民自治模式,该种模式主要是农村社区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进行规划,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促进民主发展。③就地城镇化治理模式,该种模式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进行城镇化治理模式,将农村划分为农村社区,按照城镇化标准进行建设,并通过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感,推进农村社区的发展。

四、加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措施

(一)加强农村社区民主自治模式的发展

在如今的农村社区发展中,要注重农村社区居民的自我治理,即居民在政府的引导下,完成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工作,使农村社区居民各个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另外,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政府主要起到引导作用,最好让社区居民自主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社区民主自治模式的发展。同时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能,不应随意将工作转移至其他部门。农村社区民主自治模式,需要全部居民参与到农村社区的治理中,因此需要通过对居民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参与感,让居民认识到自己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以及自身与农村社区治理的利益关系,使居民更加有动力参与到农村社区治理中。

(二)注重农村社区特色经济的发展

经济是农村社区发展中,居民最关注问题。在目前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非常注重经济与生态环境同步发展。农村作为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其应当结合自身的特色实现经济的发展。首先农村社区应当明确自身的主要发展产业,并加强对产业基地的建设,同时通过建设合作社,发展龙头企业等方式,促进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如今人们非常注重生态产品,而很多农村都没有被工业影响,其产品基本都属于生态产品,农村社区要意识到生态产品在如今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将其作为发展特色经济的主要方式。旅游业也是农村社区特色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之一,农村自然环境恬静,没有收到城市和工业的影响,受到城市居民的喜爱。

(三)注重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农村社区居民的个人收入越来越好,但集体意识却越来越淡薄,导致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建设得不到居民的支持,因此需要让农村居民认识到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加强集体经济的发展,能够使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得到保障。要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首先要根据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建立有领导性强、规划性强等特征的领导班子,带动居民促进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其次还需要注重对社区闲置资产的利用,很多农村社区都具有一定程度的集体资产,其可以通过租赁、拍卖等方式,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另外通过对特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也能够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如旅游业。农村普遍存在素质能力不强的问题,传统的经营理念不适合农村社区的发展,应当注重经济创新,如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完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一个居民的基本权利,我国目前非常注重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由于农村社区资金较为紧张,在建设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时,需要把握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并可以结合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特点,对农村社区进行规划。首先要保证电力、网络、水质等基本服务的完善,针对不同的公共服务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使资金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还需要加强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即根据居民的需求改变社区公共服务不完善的问题。

(五)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

首先应提高政府对农村社区居民社会保障的支付比例,使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得以提高。如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彩票的形式募集资金。另外可以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运用机制。针对失去土地的居民,要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需要根据失地居民的实际情况,给予居民相应的补偿,并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培训,让居民可以在其他的行业寻求发展道路。农村社区还需要加强对养老托残制度的建立,使老人、残疾等得到社会保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城镇化率成为我国提高经济的发展方式之一,但如何对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进行治理,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需要注重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等。

参考文献:

[1]徐世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公共文化产品网络供给模式研究[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29-33.

[2]陈藻,冷天.“人”的城镇化背景之下的农村新型社区治理研究――以成都市温江区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15,01:111-116.

[3]丁宁宁,李国锋,袁王月.新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变迁的制度选择――基于多案例研究视角[J].农村经济,2015,06:56-61.

[4]贾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问题研究[J].理论导刊,2014,03:10-13.

[5]华芳英,鲍忠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中心能力建设探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4,07:23-26.

[6]刘国章,王志彬.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社区建设研究――以西安市长安区为例[J].陕西农业科学,2014,09:91-94.

社区治理经验范文第4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专业设置;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湖北省独立学院专业设置现状评价

1.湖北省独立学院2012年新增专业一览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评议意见,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2610个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53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7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新专业。

设在湖北省内的国家部属高校,湖北省属、市属的各地方高校2012年获得教育部专业设置批准的167个新增专业,其中湖北省内独立学院新设置专业数量为77个,占到2012年整个新增专业的46.11%。独立学院的新增专业中,属于工学的新专业有25个,占77个新专业总数的32.47%;属于经管文的新专业有25个(经济学3个,管理学12个,文学10个),占新开设专业总数的32.47%;艺术学21个,占新开设专业总数的27.27%;其余方向有6个专业,分别为理学3个,农学1个,法学1个,教育学1个。详见表1。

表1 湖北省独立学院2012年各大类新增专业一览表

学位授予门类 专业名称

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机械电子工程、物联网工程、轻化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管文 管理学 酒店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财务管理、

文学 网络与新媒体、商务英语、翻译、

经济学 税收学、投资学、经济与金融

艺术学 风景园林、数字媒体艺术、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动画、音乐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服装设计与工程、摄影

其他类 理学 药物制剂、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

法学 知识产权

农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

教育学 休闲体育

2.学科门类和专业布点情况

湖北省31所独立学院设置一级学科为41个,合计专业点数613个。工商管理、电气信息、经济学、机械、艺术五大一级学科共开设专业数328个,占总数的53.51%,而文科类占据较大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专业结构性失衡,也会浪费高等教育资源。其中,工商管理类专业为112个,经济学类39个,电气信息类专业有94个,机械类34个,艺术类专业49个。

二、湖北省独立学院专业设置问题研究

1.一级学科设置扎堆

(1)一级学科设置趋同现象严重

湖北省独立学院一级学科专业设置趋同现象严重。112个工商管理类专业设置重复率18.27%,94个电气信息类设置重复率15.33%,49个艺术类设置重复率7.99%;39个经济学类设置重复率达6.36%;34个机械类设置重复率达5.55%。一级学科分布雷同。

(2)专业布点趋同严重

湖北省独立学院所开设的专业数量各自之间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彼此间差异较大。目前,省内每所独立学院开设专业数平均为22个,设置英语专业的独立学院达93%以上,设置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所谓“热门”专业的独立学院达70%。

2.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需求失衡

从一方面看,湖北省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上体现了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取向,集中表现在开设了当前大部分的热门专业。从另一方面看,独立学院更倾向于设置专业所消耗的成本大小考虑,大部分都倾向于设置投入少、易招生、回报快的专业,或是依托于母体学校的相关资源与优势,设置其母体学校的优势专业。但独立学院所集中设置的所谓“热门专业”,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湖北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没能充分考虑社会的吸纳度。

湖北省独立学院数量居全国之首,从区域经济人才需求和独立学院发展的契合度来看,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明显,独立学院专业设置的结构与本地经济发展不对称,不平横,与产业结构失联。《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湖北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要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光电子、新能源、节能环保、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10个产业”的目标,应用型技术人才仍是湖北省未来发展的支撑力量。配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短线专业”是重点需求,例如:生物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这些应用性强的理工类专业在招生人数和开设学校数上都非常"冷门"开设学院数量均只有1所,每年培养的毕业生十分有限,但区域经济发展则十分需要这样的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由此可见,独立学院专业设置结构并没有与湖北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形成良好的对接。

三、湖北省独立学院专业设置对策研究

1.通过专业论证与调查,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专业设置进行论证,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学校设置三者相互配合,对独立学院专业设置进行系统调查和专业论证。一方面,学校通过专门的市场调研机构与部门,设置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对本校首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详细、系统的分析,包括毕业生相关区域分布、行业分布、岗位分布、待遇情况,收入状况等。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

(1)设置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应用型专业

首先要进行必要的人才预测工作。这是大学专业设置中必须进行的工作,但往往被忽略,人才预测则必须以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量和吸纳能力为导向进行动态预测。一方面要考虑到当前社会发展对人才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需要结合经济发展的导向和前景,在其他学校前面开发新的朝阳专业,不能简单模仿和重复。

(2)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供型人才

独立学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自建、共建、共享的方式与企业联合办专业,订单式按需模式即满足了企业需求,也能够为学生提供明确的工作方向。对于独立学院来说,通过将窄口径的专业人才培育和企业需求有机联系,并动态优化结构,定点培养人才是是双赢的设置。将给企业与学校带来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何敦培.独立学院专业设置的依据及策略[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

[2]沈席强.浅议新形势下独立学院专业设置问题[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9(03).

[3]李雪晶.中医院校独立学院专业设置与就业的相关性分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0(02).

[4]赵晓晓.高等院校新专业的设置研究[D].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作者简介:

陈俊颖(1981-),女,湖北武汉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经管系市场营销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渠道管理。

社区治理经验范文第5篇

某县采取“八查八看八结合”方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经验材料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__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八查八看八结合”方法,认真搞好社会主义理念教育活动。“八查八看”即:一是查法律监督,看是否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查执法宗旨,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的现象;三是查法制观念,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违规办案;四是查服务大局,看是否存在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不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查党性观念,看是否存在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情况;六是查工作责任心,看是否存在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七是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八是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存在道德意识缺失,,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贪赃枉法等。“八结合”即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机关“五化”建设结合起来;六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__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结合起来;七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我院正在开展的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八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结合起来。

采取“八查八看八结合”方法以来,__县检察院干警的工作作风更加过硬;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执法效果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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