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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北接内蒙高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国土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287.5万人。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28301.4亿元,财政收入2293.5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102元。
近年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精神,按照“四化同步”的战略思想,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着力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粮食生产,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河北省按照稳定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思路,以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加强高产创建和吨粮田建设,加快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艺管理现代化,建成了一批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粮食生产基地。2013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9473.8万亩,总产673亿斤,同比增长3.6%,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
(二)调整农业结构,优化特色产业布局
河北省立足比较优势,打破行政区划,大力推进农产品布局调整,打造了一批集中连片的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带,如环京津现代农业示范带、山区优质果品产业带、农区畜牧产业带、沿海高效渔业产业带等。同时,加快城市近郊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布局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河北省蔬菜、畜牧、果品三大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三大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70%。畜牧业围绕肉类产业保质增量、牛奶产业上档升级和禽蛋产业提质增效三大目标,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新技术推广。出台并认真实施《关于加快全省乳粉业发展的意见》,下大力气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截止2013年底乳品企业主导经营的奶站达到了357个,全省2/3的养殖小区实行了“四统二分”饲养模式。打造了21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区和1000个部省级示范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2013年全省肉类、禽蛋、奶类产量分别达到448.8万吨、346.1万吨、465.7万吨;蔬菜产业以蔬菜示范县和生产大县为重点,建成千亩以上标准园608个,形成了满城草莓、乐亭甜瓜等特色产区34个,首都社区直营店和超市专柜发展到101个,在北京中高端市场日供应量达到1000吨,占比突破三分之一。2013年全省蔬菜面积达到1830.6万亩,产量达到7902.1万吨;果品生产按照稳定产量、优化结构、提升品质的思路,加快果品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行果树品种改良、树体改造、矮化密植栽培、无公害防治和标准化生产,高标准建设了一批苹果、梨、核桃、红枣、板栗、葡萄等外向型现代果品基地。2013年全省果品产量达到1450万吨。
(三)提高技术装备,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后劲
坚持科教兴农、种业强农、装备助农理念,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一是强化科技支撑,组建了小麦、玉米、蔬菜、生猪、淡水鱼类等11个省级产业创新团队,编制了五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在农作物高效生产、畜禽健康养殖、果蔬提质增效、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装备、微灌水肥一体化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二是强化农技推广,2013年推介主导品种40个,主推技术40项,培育科技示范户18万户,完成阳光工程培训19.9万人,普训农民600多万人次。三是强化种业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种业发展规划,对良种研发推广实施奖励政策,2013年审定通过农作物新品种64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3%;种子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注册资本亿元以上部级办证企业达到5家,3000万元以上省级办证企业达到44家。四是强化农机装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08亿千瓦,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1%,玉米机收率达到60%,农村用电量606.2亿千瓦小时。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节水工程。2011年以来,河北省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积极推广以低压输水管道灌溉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和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了17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67个现代农业县项目,截至2013年底,铺设低压输水管道6247万米,配套改造渠道1839公里,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21800座,新建整治坑塘、塘坝398座,建引水堰(闸)1335处,扬水站(点)540处,更新配套机井22070眼,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2.4万亩,其中管灌522.2万亩,喷灌7.9万亩,微灌29.1万亩,渠道防渗43.2万亩。目前河北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746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458万亩,有效灌溉率达78%,全面提升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全省紧紧围绕“构筑京津绿色屏障,再造河北秀美山川”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青山绿水硬环境”的要求,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等重点生态建设工作,2013年,完成绿化造林430万亩,森林面积达到73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实现了沙化土地由扩展到缩减的历史性转变。三是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2013年5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省5万个行政村配套改造、整体提升,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第一批8000个行政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四是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实施土地治理项目,2013年改造中低产田50多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70万亩。五是补贴深松作业,去年安排2.5亿元,对深松整地作业予以补贴,三年把麦田深松一遍。
(五)创新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一是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大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截至2013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57971家,实有入社成员461.2万户,加入农户占全省总数的29.7%,覆盖了全省93%的行政村,已经成为河北省农村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大批合作社的覆盖范围已从本村本乡向跨乡镇、跨县域,甚至向跨市、省域拓展。全省农民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的商标4000多个,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质量认证3500多个,200多家合作社产品出口境外,加入到国际市场竞争的大舞台。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强化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2013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6100亿元,同比增长15%,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3%。454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332亿元、利润162亿元,分别增长17%和25.9%。全省2/3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9000多元。三是加快推进土地流转,2013年土地流转1538万亩,流转率达到18.5%,增长3.4个百分点。
(六)健全服务体系,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发展现代农业,河北省下大力抓了五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累计新建和改扩建1064个基层农技推广站,配备了检测仪器、培训设备和交通工具,技术推广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成县级兽医实验室143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30个、县级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121个,全省完成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5亿多亩次。三是农产品质检体系,累计建成省级中心1个、市级中心8个、县级质检站125个。四是信息服务体系,铺设了信息共享的快车道,完善农业信息网子板块21个,共建共享数据库14个,“12316”热线座席专家达到466名,实现与农民“面对面”交流服务。五是综合执法体系,市、县级综合执法机构分别达到16个、193个,在岗执法人员1938人,办理案件4460件,调解涉农纠纷563件,挽回经济损失3913万元,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推进示范区建设,引领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为切实推进河北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河北省积极争取并认真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目前藁城、玉田、武强、肃宁、定州、武安等6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2013年河北省启动了“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平山县、元氏县、隆化县、张北县等首批12个示范区,按照发挥“五个示范”的目标定位,强力推进,全力创建农业新型产业经营体系改革示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示范,集聚生产要素、提升综合生产能力的示范,创新农民群众受益机制示范和实施绿色开发、推进可持续发展示范,取得初步成效。
二、河北省现代农业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资源条件和环境约束增强
河北省人多地少,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强。全省人均耕地1.36亩,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2/3,随着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目前,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07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的1/7,按目前的生产规模每年缺水70亿方,农业用水超采问题严重,农业节水任务艰巨,后备资源不足已经制约了全省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严重,需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二)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水平偏低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低,河北省田间工程配套率不足20%,目前仍有1600多万亩耕地不具备灌溉条件。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偏低的状况已向农业产前、产后环节延伸。
(三)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
现代生产要素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农业生产领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劳动力要素价格上升,农业生产成本提高,高成本导致粮食和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种粮口粮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粮食和农业安全面临的考验越来越严峻。
(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
农业科技攻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业技术推广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河北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急待健全和完善,投入不足,科技人员数量不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不够,保持农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加快科技进步的艰巨任务。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
河北省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化规模偏小,产品附加值不高。农产品加工业链条短,精深加工率不足30%,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方式仍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为主,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水平低,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六)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仍不健全
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基础仍很脆弱,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与当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极不适应,农产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产地认证体系亟待完善,保持农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监管压力。
三、今后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设想和建议举措
鉴于以上情况,今后一个时期,河北省将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坚持农业科技引领作用,着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推进资源整合、品种更新和技术集成,逐步实现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化、农业功能多元化、农业设施现代化、农业竞争性产业外向化、农业布局区域化和农业经营主体知识化,构建环京津服务功能强大、高效特色品牌集聚、具有河北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建议重点采取以下十项举措:
(一)加快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继续做大做强蔬菜、畜牧和果品三大产业,拓展农产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农业的多种功能,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二)完善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体系
围绕河北省农业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加快培养引进农业科技人才,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技推广体系全覆盖,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
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行农田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效率。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防洪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的农业机械研发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四)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科技引领、高标准建设,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环京津区域为先导,紧紧围绕蔬菜、果品、苗木、花卉、水产等特色产业,每县建成一个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构建一批绿色有机的现代农业基地、独具魅力的农业休闲度假基地、优质天然的生态环保基地。
(五)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体系
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加快政策法律咨询、市场信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等服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
(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增加投入,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种养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网络,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完善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支持农业生产的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和应用,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农业生产动态监测、环境监控等信息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七)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
依托农产品加工、物流等各类农业园区,选建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能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等。
(八)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抓紧实施河北省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治理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开发以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肥料、饲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燃料,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九)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体系
创新现代农产品流通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协助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各种形式物流组织实体,扶持农村营销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支持、鼓励农民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和自办购销组织。
(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素质低、适应性差,难以承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目前,在近1万多农村劳动力中,文盲率为0.6%,小学文化程度占17.4%,初中文化程度占64.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7.4%。农村平均受教育年限7.9年,不足初中文化水平。而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流动过程中,出现的农民人力资本的“逆向选择”现象:流出就业非农行业的基本是年富力强、受过较多教育的农村“精英”,留下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含量和劳动技能较低的儿童、妇女和老人,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了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农民素质。无疑,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其素质偏低,难以承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
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难以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受水资源短缺、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低、产业化进程慢等因素的制约,其生产仍然没有跳出小规模、低水平、传统粗放经营的怪圈。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低,实际机播、机收、机电灌溉率不高。农民出售农产品多以原粮、活畜为主,农产品深加工少,附价值很低。
3、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相对较低。改革开放初期的耕地极大的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进一步出台推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4、综合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组织,服务内容涉及销售、信息、科技、物资、加工、劳务、金融、经营决策、政策和法律服务等诸多方面。全市各类行业协会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整体规模小、服务形式单一,特别是信息、金融、经营决策和法律服务等方面更为缺乏。如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布局规划、项目可研、决策咨询及相关的农业担保、保险等系列服务,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契约公证、合同仲裁等服务还较欠缺。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建议措施
1、加强农民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二是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特别是资金支持,解决经费短缺问题,争取做到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能把农民工转移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整体效果。
2、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基层治理要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金融、政策的支持,使之迅速壮大成长,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推广和探索龙头企业联系农民的机制,种养殖户和企业要形成利益联合体,逐步实现农工贸、产加销一体化。让农民分享到产后各环节的利润,使龙头企业壮大与农民增收实现互动。
3、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竞争优势
3.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和生态的发展要求,加快主导产业基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果蔬、药材、食用菌和林下经济等优质特色农业,发展水产养殖业及貂、鹿、林蛙等特色高效养殖业;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增强龙头企业加工创税和对基地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产品和主要畜产品由初加工、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利用全市良好资源和基础,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打造绿色、有机农业,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农业生产流程,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
为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我镇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
一、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农产品品牌
1、对当年度被新评为省级、市级、市级的农业龙头企业,且带动本地农户效果显著,分别配套奖励人民币5万元、3万元和1.5万元。
2、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兴办农业企业,直接投资农业产业。对工商企业当年度投入(资)农业产业的,享受企业技改政策;对引进、新办的农业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以上,能带动农户,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奖励2万元;对技改项目财务投入50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出口创汇2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
3、鼓励农业企业建立、联结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农业企业直接投资建立的生产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且通过镇、市有关部门验收的,奖励0.5—2万元;对农业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形式联结本镇广大农户的生产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符合合同规范、服务周到、保护价收购等条件的,配套奖励1—3万元。
4、扶持农业企业进行各项认证。对新获得省、市级及以上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当年度每件配套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认证的,当年度分别奖励0.5—2万元。对新获得境外食品许可证、认证的,当年度每件奖励1—2万元。对新获得QS认证的,当年度每件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5、扶持名牌创建。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农产品注册商标,对新成功注册的商标,每件奖励5000元;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名牌(著名)称号的,配套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对在各类展销评比活动中获奖的,给予一定奖励。
6、扶持发展农产品流通。对发展超市、连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业态,将本镇农产品打入县市级以上超市、连锁、配送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本镇农产品打入大中城市及外县市,并长期设点销售的给予适当补助,对参加各类展销会和开展品牌宣传、推介的,给予适当补助。
二、加强特色基地建设,扶强扶优马渚农业主导产业
1、加强优质稻米基地建设。规范实施万亩稻米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核心示范区的村,补助5万元;“三新技术”示范区实施新技术、新模式示范的,给予适当补助。
2、扶持做大西山白杨梅产业。新发展种植的杨梅,且连片面积3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按上级规定予以补助;对列入千亩高产生态白杨梅示范基地的,按上级规定予以配套补助;对实施西山杨梅速生矮化和品种选育科研示范基地的,经予适当补助。
3、改造发展其他林特产业基地。对当年开展低产茶园改造、新发展茶园和对老茶园进行改种且连片面积在20亩以上,按上级规定予以补助;对华东中药植物资源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4、规范发展畜禽业。对符合规划,落实防疫、环保等措施,建立健全生产、防疫、财务等台帐(档案),常年存栏家畜300头以上,家禽3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示范场(小区),给予适当奖励。对试验、示范有推广价值的新型农(渔)牧结合模式,给予适当奖励;对引进符合规定的畜禽良种,给予适当补助。
5、优化发展水产业。对开发“马渔”牌生态甲鱼,为养殖户提供优质苗种和技术服务的苗种场给予2--3万元的补助;对从湖南引进中华鳖原种的,给予30%内补助;对淡水新品种的引进试养、白对虾早苗繁育等技术攻关,按投资额的30%以内给予补助;对新发展特种水产养殖的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给予适当补助;对发展休闲渔业、探索淡水产品加工的,按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
三、创新发展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及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
1、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对探索建立生产基地、科技人员、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区域性、专业性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对特色主导产业的各类研究工作和恢复、振兴本镇名特优农产品,确有成效的,给予一定奖励;对采用各种形式与科研院校、所开展技术合作和研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2、探索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农民职业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对当年新流转土地、符合条件的有关村、农户、经营主体、土地中介服务组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奖励;经登记注册,依法成立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当年开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100亩以上的,配套奖励每亩20元;新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面积100亩以上,对相关村、合作社、经营者给予适当配套奖励。
3、规范专业合作社建设。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经市农林局考核验收确认,当年被评为星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在通过市规范化合作社验收的前提下,对示范型、服务型、实业型的专业合作社,各给予2万元以内奖励;对有效开展技术、信息、信贷、营销等服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4、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当年新购置的国内外先进适用农机具,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对购置插秧机、高压喷雾机的给予适当配套补助,配套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对实施机械化插秧的农机服务合作社、村、农户,根据实施的内容和提供的服务,按上级规定给予配套补助;对推行工厂化育秧技术的,按实际投入给予适当配套补助。
5、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符合条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按上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水稻保费镇再补贴5%。
《意见》提出,福建将加快福清、漳浦、永安、上杭、仙游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漳浦、漳平永福、清流、仙游、福清、惠安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在全省创建9 个福建农民创业园、50 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
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福建将从2014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5000 万元,实施新一轮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设施种养的优质高产新品种;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台湾地区以及以色列、荷兰等种业发达国家的良种引进、繁育与推广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无土基质栽培,加强栽培基质技术引进与研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组织实施新增3 亿kg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
《意见》提出,到2015年,福建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3.5 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并明确了设施蔬果、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设施花卉、设施林业、设施渔业等各个产业的发展目标,还提出对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项目实行用电用地政策优惠。
为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意见》明确,将加快建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 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培育建设150 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从2014年开始,省级每年培养2000名专科学历、1 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全省形成50 万名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探索“定向委培”、“校企共建”、“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总结推广土地规范流转的创新模式。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引导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村为单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
一、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
2009―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1.75亿元,支持宝坻、蓟县、武清、静海、宁河等5区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其中,武清、静海是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天津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推动,扎实做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县的方案审查、资金整合、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重点县也相应成立了县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工程推动、施工监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项目乡镇负责自筹款的筹措、施工协调,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天津市四批重点县已累计下达资金28185.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0100万元,市财政8000万元,区县财政4353.15万元,农民自筹5732.58万元)。第一批重点县宝坻区三年建设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并通过总体验收,累计完成投资827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400万元,市财政2400万元,区财政915.27万元,农民自筹2559.58万元)。第三批重点县武清区2011―2012年已累计完成投资6133万元。
(三)着力强化资金监管。宝坻区制定出台了《宝坻区小农水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区水务局设立了资金专户专账,并设专人负责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在项目建设期内分期分批及时拨付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乡镇自筹部分,由乡镇在工程开工前足额缴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单项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拨款申请,经工程所在乡镇核实,经区财政局、水务局同意后,据实拨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拨付形式试行区级报账制,报账资金票据一律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经宝坻区审计局审计,重点县建设项目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天津市严格实施计划审查、严格遴选施工队伍、严格把好材料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宝坻区建立巡视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艺、操作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每个工序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然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复检合格后,局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及区财政监督人员,进行终验,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宝坻区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移交项目所在镇村管理,产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所有。按工程受益面,分层次落实管护责任,将农民可直接利用、受益明确的机井、扬水点、地下管道、防渗明渠等设施交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目前已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25个,成立灌溉小组110个,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促进节约用水,部分项目区还结合工程建设,安装灌溉计量水表,积极探索水费征收方式改革,推行灌溉计量收费。
(六)注重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天津市水务局、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小农水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项目区县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管理细则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农水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天津市加大以低压管道、喷微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新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10万亩,累计达到393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6%,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计划到“十二五”末,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8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宝坻、武清两区以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内容,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以宝坻区为例,该区通过三年重点县建设,共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6.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4万亩。项目建设大幅度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以亩均节水100方计算,共可节水1849万方,节电56.5万度;通过衬砌防渗渠道和铺设低压管道,减少了渠道、田埂的占地面积,可提高耕地利用率5%―10%,节地1.2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96.5万公斤,新增粮食作物产值822.4万元,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864.06万元。此外,项目建设实现了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循环利用,改善了土壤环境,增加了土壤的含水量、地下水储量和河道流量,稀释了排泄河道中农药等有害物质,改善了水体环境。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安定团结。
三、中央财政追加小农水资金项目实施顺利
2012年9月下旬,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45亿元,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扩大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覆盖面,加强山丘区“五小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其中,追加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天津市财政局、水务局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迅速开展工作,选择蓟县、宝坻、武清三区开展项目建设。工程涉及44个村,新打及维修机井289眼,新建泵点60座,铺设低压管道350.3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2万亩,改善节水面积0.2万亩。10月下旬,天津市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通过市水务局、财政局的联合审查,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三区县,累计完成投资900万元,打井15眼,建设井房25座,开挖管道沟30公里,购置低压塑料输水管材50公里。预计2012年可以全部完工。
四、政策建议
天津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5.7亿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调水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37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就用水结构而言,农田灌溉用水量约占全市用水总量的一半,天津市农业节水潜力巨大。此次调研的宝坻区和武清区都是天津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其中:宝坻区耕地面积11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98.4万亩;武清区耕地面积13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实践证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契合天津市水资源紧缺实际,是实现农业节水,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建议:
(一)加大支持力度,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在建的蓟县、武清、宁河、静海4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依托,积极统筹整合资金,完善投融资体制,大力开展防渗渠、低压输水管道、微喷灌等节水设施建设,对现在的农业灌溉设施进行连片配套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利用规模和效益的最大化。支持武清区建设“一个示范点、两个联系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示范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联系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天津市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水平。
(二)以节水促发展,支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将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的同时,通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耕地增值,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和地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