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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知识产权策略

公司知识产权策略

公司知识产权策略范文第1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8-0100-02

近些年来,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权利人一般为在华跨国公司)频频发生,不仅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 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 后,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日益凸显。跨国公司不只是把知识产权当做一个法律手段运用,而是当做一种市场策略在使用。其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削弱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保卫自己的原有市场;三是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产品的可信度。

一、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滥用的主要表现

(一)利用技术垄断优势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垄断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成为国际技术垄断的重要载体,跨国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在市场竞争中体现出一种技术垄断优势进而形成对市场的垄断。

1.研发本土化。为维持和加强其技术垄断优势,跨国公司在全球化经营中出现东道国子公司的独资化,研究与开发机构本土化和独资化等趋势,并且广泛地采取技术锁定策略,以最大限度地抑制其技术的扩散。其本土化的研发机构凭借优越的研发、组织和管理环境等吸引了大批当地的人才,东道国科技人才等各项智能资源大量流失,使得本来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人才资源更加匮乏。因此,研发机构的本土化也抑制了国际技术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扩散,并且这种抑制作用由于降低了东道国的人力资本水平,其影响更为长远。

2.技术锁定。跨国公司广泛地采取技术锁定策略以维持其技术垄断地位,所谓“技术锁定”,是指跨国公司在技术设计、生产工艺、包装广告、营销网络等环节的关键部分设置一些技术障碍,将非核心技术转让给东道国企业,而由跨国公司的研发部门控制核心技术,增强东道国企业对跨国公司的依赖性,从中牟取巨额利润。“虽然跨国公司对传统技术的控制度很低,但这种技术等级较低,只为东道国带来一些技术诀窍和生产工艺经验,难以使东道国在技术期内形成新型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3.设置专利陷阱。跨国公司通过布置全球专利地图的方式,设下专利网,坐收渔利。目前,大多数跨国公司已经完成全球专利战略。往往采用跑马圈地或者放水养鱼的方式,先是大规模申请专利,形成专利垄断化,但在最初会放任中国国内企业使用其专利,一旦国内企业形成规模或者大量投入后,再声称该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而且一般只对一个或者几个企业发讼,使单个企业难以应对巨额的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烦琐的调查。使这些企业不得不退出该专利技术涉及的市场或者交纳巨额的使用费用后,坐享利润。

(二)利用商标品牌优势

1.品牌推广战略。跨国公司往往利用商标手段获取竞争优势,实际上是通过商标挤兑来实现的。主要是通过并购或者合资的方式,逐渐取代、淡化或淘汰中方商标,进入并占领中国市场。而且这种形势较易被被合并的厂商接受,当地企业也以本地企业与跨国大企业的合营为炫耀政绩的资本。鼓励企业与外资联营。跨国公司通过商标品牌战略吞并国内企业,进而垄断相关市场的案例不胜枚举。微软、柯达、思科、诺基亚、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已经在华建立了不可撼动的市场垄断地位,而它们实施的捆绑销售、歧视定价、掠夺性定价、排他交易等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也并非鲜闻,可是中国的《反垄断法》却迟迟未出台。

2.恶意抢注商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30% 的速度高速增长。相对于国内企业而言,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意识更强,善于抢占先机,卡位竞争。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包括:抢注东道国知名品牌,如海信商标被抢注;结成专利联盟,集结力量索权,如以飞利浦为首的3C联盟对中国DVD企业收取零部件上的专利费;聘请律师,不惜重金,在华积极开展对侵权产品的调查和诉讼,如宝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打假行动”,甚至将造假个人送进监狱以“杀一儆百”;建立品牌联盟,加强与中国政府对话博弈的能力。例如,由宝洁公司牵头发起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积极利用中国法律所提供的各种救济手段,例如动辄申请海关扣押出口产品,以此加重国内企业的出口成本,从而削弱其竞争力。

二、中国知识产权的环境

整体来看,在华跨国公司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比较差。其中仅有16%的被调查公司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环境“较好”。而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一般和很差的则分别占到了50%和33%。可见,尽管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有了较大发展,但仍然不能达到这些公司在华经营所期望的目标。

中国司法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公正性有待加强。只有40%的公司认为,法院的裁判总是很公正。而有60%的公司认为司法裁判有时公正,有时不公正。

同时,知识产权法官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仅有20%的公司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很好。而80%的公司认为一般。这也可能是司法裁判中的未达公正的原因之一。

行政机关的审批效率很高。而认为专利审批效率一般或者较差的分别为40%和20%。对于商标行政机关的审批效率,被调查公司的结论是一致的。即40%的认为其效率很高,而有60%的认为一般和较差。

三、制定防治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的战略

为了实现竞争要求所代表的更广泛更重大的社会利益,中国在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对知识产权的行使行为加以必要的规制,推动和谐发展。

(一)政府应对策略

1.国家层面上应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无疑是中国应对跨国公司的首要举动。国家制定宏观的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创新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应用战略、知识产权人才战略上进行规划与指导,同时为本国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如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为本国企业创造有利条件;行政管理与执法的完善;如缩短专利审查时间等;建立知识产权壁垒预警与应急机制;建立中国“知识产权投资风险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在与国外大公司之间发生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敢于应诉,从经济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等等。

2.地方政府应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运营战略。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行,地方政府也应根据当地特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战略,重视本地企业的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与地方保护主义绝不是同一概念,而是应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推行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人才战略等,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把目光放长远,把地方的长期利益作为政府决策的目标,这就需要在引进外资不以牺牲本土企业利益为代价;引导本地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逐步推进产业升级优化。

(二)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一是要建立《反垄断法》,将限制知识产权滥用作为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目前跨国公司在华所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两方面消除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中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因此要尽快制定反垄断法,禁止非法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正义的竞争秩序,同时应明确规定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条款,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以法律上的打击。知识产权法中也应该补充“权利滥用”的规定也有助于保护受滥用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和抗辩的法律依据。还应涉及到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实施和配套机制等。二是要在WTO框架下,从国情出发,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知识产权制度只有与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促进科技和社会进步的功能。三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实现制度创新。

(三)中国企业应对策略

中国的企业在应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时,除了消极防御,如熟悉国际惯例与贸易规则,预防跨国公司跑马圈地;相关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应对跨国公司的专利诉讼等之外,还应积极防御,从源头上防止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主要表现在: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形成更多的专利,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重视自主研发,还可以加强产学研联盟,以便更快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还要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商标与专利的注册,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还应实施人才战略,重视对科研人才、市场开发、管理人才、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人才的培养与利用。

总的来说,对于跨国公司在华所实施的知识产权策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首先应当分析其本质和特征,中国是否提供了滥用权利和获取非法收益的特殊环境和条件;然后才是如何减少和消除这样的特殊环境和条件;在承认跨国公司的利己倾向的前提下,我们选择的对策也应当是学习国际经验,遵从国际规则,从法律、经济等角度提供科学的客观的规制之道。

参考文献:

[1]史彬.针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国家态度[J].商场现代化:上旬刊,2006,(5).

[2]张岩贵.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向中圆的扩散[J].国际经济合作,2002,(12).

[3]张诚,吕世生.跨国公司在华技术策略及其影响[J].国际经济合作,2003,(9).

[4]樊斐然.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贸易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第20卷[J].开封大学学报,2006,(3).

公司知识产权策略范文第2篇

1国外跨国公司对华知识产权战略特点

1.1战略的全局性

各跨国公司对华知识产权战略往往以本国政府为后盾,以各种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相配套,以知识产权为手段,其最终目的为获得最大的市场利益。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陆续提出了知识产权国家发展战略。日本早在2002年,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就已经开始着手定制《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同时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其矛头直指我国。无论美国还是日本,这些国家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给予本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支持。

1.2实施策略的多样性

国外跨国公司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除了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方式,还采用将行业标准与知识产权战略相结合的办法。他们将专利技术标准化后,一旦别的国家生产同类的产品,必须遵守行业标准,也就必须使用他们的专利。因而这些跨国公司仅凭借专利及技术标准就获得巨大的商业利润。欧盟针对温州打火机的CR法案的颁布实施就是这一方式的充分反映。此外,这些跨国公司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还擅长利用各种各样的法律手段以及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譬如: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之前,美国商务部就会在报纸上登广告,征集各行各业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接着行业协会把各企业希望得到的利益搜集上来,作为政府部门谈判的要求。反观中国,企业与媒体还有行业组织的关系非常松散,知识产权纠纷一出来,各方往往形成不了合力。

1.3以专利战略为核心

跨国公司在我国一般都是“产品未到,专利先行”。以日本为例,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自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日本企业在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方面均高居榜首,特别是,从1999年至2003年最近5年时间内,日本企业获得专利授权32674项,远高于排名第二的美国的18447项。跨国公司抢先将未来5年或者10年中国企业需要使用的技术在我国申请专利,几年后,我国一些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企业刚开始使用这些技术时,国外跨国公司并不急于诉讼,而当我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开始逐渐占领国内、国外市场时,国外跨国公司此时才开始对我国企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要求收取巨额的专利费用。这是国外跨国公司最常用的一种专利战略。

1.4以高新技术领域为主要阵地

据我国知识产权局统计,从1998年到2000年,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与外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比值为1∶9。目前在核技术、医药化学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90%以上属于外国。这些跨国公司之所以在这些高科技领域申请众多专利,其目的就在于占领我国未来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将要发展利用的科技技术领域。如果在这些高科技领域的专利完全被国外跨国公司控制,不仅关系到我国企业的生存发展,甚至国家经济安全也将受到威胁。

2我国对国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对策略

根据以上对国外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特点来看,仅仅靠我国企业的力量远远不够,我国必须以国家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才可能与国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相抗衡。

2.1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主导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2.1.1以国情为基础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面对国外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攻势,由政府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势在必行。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必须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是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的,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因此知识产权战略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地域宽广,各地经济发展相差较大,我们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考虑其是否与各地的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相适应十分必要。将一个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赋之实施,其不仅不能达到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反可能会适得其反。

2.1.2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定位,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经济发展并不完全适应,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在加入WTO时,依照WTO规则,必须将我国知识产权法依照Trips协议标准修改、制定,因此至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究竟怎样定位才能与我国经济及科技的发展相适应还没有得到明确。知识产权法本来就是为了鼓励创新,法律赋予技术拥有人的某些合法垄断的权利。只有将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才能达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的目的;反之,极有可能造成个别企业利用其掌握的知识产权垄断市场,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发达国家,对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有复杂和周全的法律制度来制衡,保证公众利益不受伤害,如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但是发展中国家没有,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国家特别容易受冲击和伤害的原因。因此面对国外跨国公司一系列咄咄逼人的知识产权诉讼,尽快明晰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按照这个标准完善知识产权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这将对我国企业应对国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起着关键的作用。

2.1.3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及人才培养

许多欧美国家如法国、德国从小学就进行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而我国与其相比很多大学生仍然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落后的知识产权意识是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落后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应当加强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将知识产权课程不仅仅作为大学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将其纳入包括理工科、文科在内的所有大学生的必修课的范围内,同时将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作为一个侧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有益于满足日益增加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

2.1.4建立全球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及知识产权预警系统

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极不完善,对我国大多数的企业而言,准确查询自己所在行业在国内、国外的专利、商标的信息,仍然比较困难。这不仅给我国很多在国外开拓业务的企业造成阻碍,而且使企业重复劳动,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此类信息集合,建立一个能够令企业方便、快捷随时查询到所需信息的全球知识产权信息的信息系统。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建立一个行业预警系统将国际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后得到的消息通过预警系统对本国的企业公布,预防类似“6C联盟诉我国DVD企业事件”再次毫无预防的发生,将有助于我国企业的损失尽量最小化。

2.2以行业和企业为主体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2.2.1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应对国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从宏观层面来看,国家需要制定整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从微观层面来看,行业和企业也应当根据自身的产品性质、发展规划、技术现状制定本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长期发展规划中。与此同时,企业要注意结成行业联盟来对抗国外跨国公司,将专利与行业标准相结合。无论行业还是企业都要把技术创新的方向放在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下,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最后真正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2.2积极应对外国跨国公司所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

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是国外跨国公司最常采用的一种手段,在我国企业被国外跨国公司提讼时,开始常常是不知所措,采取回避态度,这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在面对国外跨国公司的时,我国企业应当积极应诉,一方面,如果我国企业没侵权,有理有节,把官司打赢等于作一次正面形象的广告,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思科诉华为;另一方面,即使诉讼要输,积极应诉也有利于将损失降到最低。此外,我国企业还应注意采用适当的法律策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对WTO规则的学习。只有熟悉了国际上的游戏规则,国内企业才能在与高手的博弈中做到游刃有余,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知识产权策略范文第3篇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竞争已从资源和资本竞争转向知识和核心科技竞争,企业作为国家的主要经济体,肩负着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任,在推动知识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社会地位。本文以知识产权管理绩效突出的美、日、德三国为例,分析其在知识产权战略、组织体系、创造、运用和保护五方面的具体做法,以期借鉴其先进理念和经验,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一、知识产权战略

德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大企业成为主要推进者。如德国1/6左右的专利均由西门子、奔驰等大企业申请;而在欧洲申请专利和PCT的67%以上集中在德国前十大公司。第二,德国企业会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来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战略的一部分。第三,德国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会区分行业,不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会有所不同。例如,汽车销售行业的专利战略会将重点放在研发制动系统和申请专利上,而应用化学领域的汉高公司则更重视注册和保护商标。

美国和日本企业为了巩固其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都非常重视专利战略。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保持技术上的垄断地位,美国把专利战略放在重要位置,在知识产权转让方面规定在美国当地生产的美国公司可以优先转让,从而通过垄断技术获取高额利润。日本的专利战略则是通过制度规定专利申请的步骤、应遵循的原则,以及专利是独占使用还是技术转让。从申请步骤来看,一项技术研发成功后,是否申请专利需要先征求发明单位的意见,再通过专利策划机构联系发明人商讨确定。此外,申请专利要依次严格审查专利申请范围、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权利稳定性。最后还要分析专利是适合独占使用还是技术转让。对开发自由度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基础专利一般选择独占使用,其他情况可考虑技术转让。在选择时还会考虑收益和技术发展趋向等因素。

德国、美国、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虽然特点不同,但企业均已意识到将知识产权管理上升到企业战略层面的重要性,且在实践中见证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带来的技术和经济的垄断效应或独占效应。

二、知识产权组织体系

国外先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组织体系虽不尽相同,但都建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均作为核心管理层参与企业的战略制定和实施,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均与研发部门、法务部门和市场部门联系密切。

德国企业在管理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构建了三种组织体系:一是由法律部管理知识产权。如奔驰公司由总部法律部管理知识产权,而研发部则设在各子公司和分公司。二是由研发部管理知识产权。如先正达的研发部下设知识产权部,派专人在瑞士总部、美国和英国分公司管理专利事务和商标事务,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考核由知识产权部统一进行。三是由企业法律部和研发部共同管理知识产权。如汉高公司将知识产权工作集中在总部,总部的法律部下设商标域名部,研发部下设专利部,分别管理公司的商标域名和专利。

美国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一般为集权式管理。如IBM公司将知识产权的管理权集中在美国当地总部,通过总部设置的研究所来管理所有的知识产权事务;总部下面又设有法务部门和专利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专利部门还划分了六个技术领域,每个领域的专利经理由1名专利律师承担。此外,该公司在亚洲、非洲、欧洲、中东等地均设有子公司,由总部统一领导和管理,执行总部的知识产权政策,定期向总部提交业务报告。

日本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分散管理制,主要以东芝公司为代表。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组织架构由知识产权总部、研究所和事业部构成,各研究所和事业部下设专利部、科和组。本部包括七个部门:策划部门、技术法务部门、软件保护部门、专利一部、专利二部、专利申请部门、专利信息中心和商标设计部门。每个研究所和事业部下设知识产权部,由承担技术工作的副所长或者总工程师负责其行政、产品研发之初的专利挖掘、专利调查和专利关系图的制作等工作。二是行列管理制,主要以佳能公司为代表。该公司把知识产权法务部按照行列管理分成产品类和技术类,前者包括四个部门,分别负责知识产权法务、知识产权策划、专利业务和专利信息相关事宜;后者包括七个部门,通过技术分类来管理专利。

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

在知识产权创造环节,德国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取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投入。美国和日本企业则通过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来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美国的IBM公司设有一套累积计点制度。该制度对专利申请人进行计点,发明专利计3点,能在公司技术公报上刊载的发明计1点。当点数累积到12点时,公司会奖励3600美元的发明业绩奖。另外,发明人如果第一次申请专利就被采纳,还会额外获得首次申请奖1500美元,之后如申请的专利被授权,还可再得到500美元的发明申请奖。

日本公司为了鼓励员工发明创造,也会设置多种奖项。包括:发明申请奖、首次申请奖、特别功劳奖和申请补偿奖等,只要发明或知识产权被采纳,发明人就可以获得奖金,已经去世和离职的员工也不例外。

这些制度和举措使得德国、美国和日本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排名居高不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创造环节的制度设计和投入是必要的。

四、知识产权运用管理

国外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德国在运用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在知识产权创造上,通过雇用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作研究员或提供科研经费,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实验室,专门展开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对科研院所已经开发出来并且已经取得专利的成果进行多方面评估,只要具有潜在市场价值,就果断购买该成果,并利用自身优势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产业化运用。如此便能通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互补形成基础研究和商业化运用的良性循环。二是由国立科研机构来推动知识产权的运行。如德国的马普学会,在1970年成立之初只是个专利办公室,后转为公司,配有管理、技术、法律和专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负责企业的技术转移工作。专利运行费用由学会承担,但如果许可成功,专利许可收益也要按比例分配一部分给学会,一般为学会、研究所和发明者各得1/3收益。

美国的知识产权运用则体现为知识产权许可战略的实施。21世纪初,美国建立了以创造利润为核心的动态的知识产权许可模式,该模式从研发投资开始,依次经过知识产权、许可收入再回到研发投资。美国大部分企业通过将自身拥有的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资产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从而获得大量许可费,并可牢固控制被许可企业的产品和研发成本。这种许可交易模式让美国技术和市场优势型企业通过优势互补提高了技术扩散速度,缩短盈利周期。

日本的知识产权运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产品,通过生产和销售差异化产品来保证企业获利。二是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获得高额许可收入。三是融资时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在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企业会通过定期核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权利期限、正确评估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对知识产权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等多种方式,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效率,以增加企业利润。

由此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只有通过产业化或商业化运用,才能转化为企业的利润。因此,我们不仅要从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用,更要结合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用。

五、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三个国家通过多种方式相结合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德国通过对研究成果价值进行评估来选择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先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公开、自用、许可他人使用、申请专利或作为商业秘密。专利获得授权后,对每项专利的价值再进行评估,有价值就缴费维持,无价值则选择放弃,价值巨大甚至触及企业核心利益、技术公开后容易被模仿而企业维权难度较大的,选择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当然,对无法很好保密的发明创造则会选择及时申请专利。

美国主要通过制度规范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美国很多企业在专利发明制度“先发明制”下,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稳定创新成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对技术发明进行文字记录的制度。另外,在对实验进行记录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完善的发明呈报制度。这些做法不仅能够让企业有效控制和利用技术发明成果,还能提供技术发明过程中的证据,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能够有效获得法律保护。

日本则通过取得专利、侵权管理和构筑专利池三部分内容来保护知识产权。一是在涉及电子、机械等跨行业的交叉产业中,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产品,尤其对某些知识产权耗费较高的领域,更会集中力量确保成功申请专利。二是正确处理第三方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诉讼。对可能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般通过本企业专利交叉许可或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专利使用费太高,则直接买断专利或通过资本参与、并购等方法进行处理。三是通过构筑专利池取得战略性专利,包括:摸清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取得情况;预测技术开发动向并加以把握;收集并整理专利技术领域的典型案例;摸清企业专利应用状况;建立放弃某些专利的标准等。通过构建和管理专利池,可以节约专利申请和维持成本,提高知识产权经营效率。

公司知识产权策略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专利流氓 专利流氓成因 预防及应对策略

一、专利流氓概述

专利流氓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他们购买专利的目的就是为了专利侵权者,然后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专业公司或团体。起源于1993年的美国,最早是用来形容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的公司,这样的专利公司往往具有很强的寄生味道。其主要特征有:1、以低价向破产的公司购买专利;2、自己不生产产品;3、购买重要专利来控告大公司;4、暗中出击。

二、专利流氓现状

专利流氓目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由最近几年的一些实例更能来说明现状:

2006年,加拿大黑莓手机制造商RIM公司和加州专利公司NTP长达六年的诉讼终于达成和解,黑莓付出了6.125亿美元。

2012年9月,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家名为数据引擎的科技公司向法院递交文件,苹果公司Numbers电子表格软件,侵犯其专利,并要求苹果赔偿。这家公司并不是该专利的最初主人,而是几年前从Borland公司购买的专利。

2013年11月13日,苹果与 HTC 刚刚就专利纠纷达成和解,日前又双双受到了专利侵权-"专利流氓"公司 NovelPoint Tracking 日前在美国苹果、RIM、惠普和 HTC 这四家公司的智能手机侵犯其 GPS 与汽车定位技术专利。这些案例都足以说明专利流氓以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为目的,而不惜以诉讼的方式打扰侵权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营业,给所谓的侵权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专利流氓产生的原因

(一)科技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专利流氓是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益。但是,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远远大于它的好处。

(二)巨大的经济利益的推动。动辄上千万美元的利润让专利流氓们心动,甚至是趋之若鹜。如北美一家典型的专利流氓公司-圣克莱尔知识产权顾问公司,其主要的工作就是用数万美元收购个人或者公司的专利,给予专利律师 35% 的提成,雇用其对苹果、东芝和富士通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索取专利使用费,而且战绩辉煌。在对索尼的诉讼中,索尼公司败诉,被迫赔偿2500 万美元;对佳能的诉讼中,使佳能赔偿了3400多万美元。

(三)专利获取的容易性。专利流氓实施进攻型专利积聚。高校、学术科研机构等专利提供者进入市场出售专利使用权甚至所有权,破产的公司也将出售自身拥有的专利,大量闲置专利聚集于市场,这将更有利于专利流氓实施专利集中战略,使之更为方便快捷地购买专利并构建专利资产池,从而持有大量专利。同时,专利流氓利用其掠夺的专利,以诉讼方式谋取暴利,损害其他企业利益,扰乱市场秩序。

(四)企业的惧诉心理。首先,由于专利诉讼的时间漫长,需要的资金也比较昂贵,一般单个案件就要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美元的诉讼费用。其次,因为专利诉讼案件的不确定性,哪怕公司实力再强,也没有完全获胜的把握,尤其是一旦判定为专利侵权,就有可能被处以永久禁令,其涉诉产品将被永远地逐出市场,这对企业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因此,这些被告的企业往往愿意花大价钱与专利流氓谈和解,这反过来又刺激了更多的专利流氓产生,如此往复,恶性循环。此类案子通常是以侵权方支付大量赔偿金而告终结。

四、专利流氓产生的影响

从长期来看,专利流氓的负面效应很大。首先,专利流氓这种现象抑制并背离专利制度宗旨,专利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专利流氓的出现没有使真正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利益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投机的人所攫取。其次,它带来专利滥用的负效应,严重破坏了创新的技术经济生态平衡,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影响经济发展。

五、对专利流氓的预防及应对策略

对专利流氓的预防及应对是一个大的课题,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借鉴美国对付专利流氓的方法上,本人总结了部分对专利流氓的预防及应对策略,以便有效预防和化解专利风险。

(一)对专利流氓的预防和规避

第一,有针对性地修改或完善相关立法,建立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相关预警机制。各国企业在海外遭受专利流氓公司的滋扰已经屡见不鲜,后者给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有关立法,对于这些专利流氓在各国国内取得专利的活动加以限制,并限制其在国内执行已取得的专利的权利,保障各国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二,适时建立知识产权防御联盟,共同抵御专利流氓公司。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全球实践看,一些企业采用了联合防御的策略抵御专利流氓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企业内部应建立应对专利流氓公司的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应对专利流氓公司的有效政策和策略,是应对专利流氓公司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讲,一般是建立企业内部应对专利流氓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

(二)对专利流氓的应对策略

如果遇到专利流氓公司的诉讼,要采用适当的策略加以应对。从美国企业的经验来看,有两种有效的对抗"武器":第一,申请"宣告性判决"。第二,还可以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复审。通过这两招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从而争取有利的诉讼地位。为应对专利流氓公司的诉讼,中国已经有一些企业巧妙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运用专利流氓公司的相关诉讼策略,使自己不断强大起来。比如朗科公司自2002年以来以其闪存发明专利受到侵犯为由,先后状告华旗、宏、索尼等公司,索取高额经济赔偿,而IBM、三星和明基为了回避这方面诉讼,都已经以委托设计加工等方式谋求和朗科的合作。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专利流氓公司诉讼案例的分析可知。一旦企业遭遇了专利流氓公司的诉讼,只有选取一个明智的应对策略才能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企业首先要核对自己所涉专利是否真正侵权,侵权的专利数量有多少,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与他人的在先权利有冲突,尽量要设法避开或者得到许可,支付一定的许可费往往比事后支付侵权赔偿金要少得多,而且不会有名誉的损失。其次,认定侵权后,应尽早庭外和解,降低诉讼费用;最后,积极选择可替代技术或采用收购策略,以便今后发展。

结语:专利流氓是有文化的合法流氓,我们需要对其引起高度重视,早预防早规避,建立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对策略很有必要,这将对我国专利市场的正常运行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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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柳建朋.中国发明与专利[J].2012.

[4]姜伟,赵露泽.专利海盗现象引发的思考[J].2012.

公司知识产权策略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一、引言

人类社会在21世纪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已逐渐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资源,而知识产权作为知识最主要的表达形式和法律依据,不仅成了企业保护创新成果、获取利益、赢得领先地位的竞争利器,而且也是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世界发达国家及著名跨国公司都十分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纷纷通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持其在全球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为了增强科技竞争力,我国积极推进专利制度的规范化,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基础性作用,效果颇为明显。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数据,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37.7万件,同比增长15.9%;授权3种专利共计131.3万件,同比增长4.6%。2013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42.7万件,占国内总量的60.6%;我国企业获得发明专利7.9万件,占国内总量的54.9%,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逐步稳固。

随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逐步稳固,国内企业围绕关键技术的保护、专利布局日趋规模化、系统化。企业如何有序、规范地管理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新课题。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

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比较晚,真正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屈指可数。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存在专利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规划等的种种问题。

(1)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较薄弱

国内大多数企业专利保护意识不强,没有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利人员,缺少专业人可以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导致许多专利在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更谈不上把企业的实践和专利的运用结合起来,为企业发展服务。

(2)专利申请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工作往往与技术人员的研究开发工作相独立,与其考核和业绩均没有直接关联,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达不到激发其专利申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效果,造成企业没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后果,我国企业将会被外资公司不断高筑的技术壁垒所包围,最后沦为世界产业链的最底层,其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3)管理工作缺乏战略规划

现在国内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转变陈旧的思想观念,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相关方面文献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这样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的“雷区”,做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更甚者还可能导致企业破产。举一个例子来说,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4)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的问题。我国企业很少有常设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没有配备专业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大多数是通过法律顾问这样一种形式来进行管理,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才会想到请相关的法律机构来处理相关事宜。这样就造成知识产权管理流于形式,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缺乏应急机制,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从而对企业自身造成诸多损失。

(5)不利的外部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存在缺陷。我国1980年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虽然目前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根据实际情况作过一些调整,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本身的不合理性现象。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这样容易造成大家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够高。同时,民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不够高,市场上盗版横行,低廉的价格优势很受欢迎,使正版产品处于不利地位。

三、解决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对策

落后的知识产权管理严重制约着我国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知识产权现状急需改变,企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也亟待解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大致分为4类:(1)集中管理模式,如美国的 IBM 公司 ;(2)分散管理模式,如日本的东芝公司、德国的拜耳公司;(3)行列管理模式,如日本的佳能公司;(4)集中+分散模式,如中兴通讯公司。借鉴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企业和社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对策。

(1)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科技企业在利用法律环境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同时,应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建立奖励制度,鼓励知识产权申报,将其收益纳入员工考核体系当中,调动员工的创新意识与积极性:(2)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保护责任,与员工签定知识产权相关协议,做到责任到人;(3)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指派专门的部门负责;(4)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以制度为依据勉励员工;(5)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从员工能力、研发水平和市场运作等方面进行合理激励;(6)规范技术转让与引进合同管理。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以制度、系统与考核作为实施的保障,建立起一整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将知识产权工作渗透到公司经营的研发、采购、营销、财务等各个环节当中,使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实现最大化的共享、公开、易于检索和分析。

(2)坚持市场导向,优化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机制

我国企业应该转变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思想,应实现从生产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从资本为第一资源向知识为第一资源转变;从市场价格竞争向创新竞争转变;从以管理人、财、物为主向管理知识和技术转变;从追求产品数量和质量,向追求产品的技术含量转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知识产权的战略机制,增强企业自身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加大企业产品存在的附加值和科技值。

(3)尊重和重视知识产权,提高企业自身的软实力

我国大部分企业的高层领导都应该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才能起到规范知识产权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意识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升。日本企业普遍注重知识产权的运用,日立公司对专利转让和引进谈判非常重视,每次谈判,日立公司都会由技术人员、研究人员、律师、专利人和知识产权本部负责专利沟通管理的业务人员组成的一个最佳的团队出席谈判会。同时日本公司非常重视对内部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培训。日立公司会不定期的在公司内部开课,供知识产权人员进修。

(4)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服务,发挥政府职能

美国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其超强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世界上首屈一指。在1979年,美国总统卡特提出“要采取独自的政策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振奋企业精神”,并首次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从而达到利用长期积累的科技成果,巩固和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以保持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霸主地位的目的,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共赢。欧洲专利局也提出了降低专利成本和加强中小企业服务的战略重点。由此可见,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已经成为美、欧等一些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的核心环节。我国政府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主管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更快捷地获得授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完善知识产权立法,适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综合上述,针对我国在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结合考虑我国处于发展中阶段的具体国情,同时总结国外先进经验,提出适合本土商业环境的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为提升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政府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提供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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