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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则

公司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和《xxx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注重协调,密切配合。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条公司本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公司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严守纪律,令行禁止,讲求效率,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热情为基层服务,创建文明机关。

第二章公司领导和部门主要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任期责任制。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和xxx公司赋予的职权。

第五条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和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公司的重大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六条副总经理、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总师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任务。经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社会公务、商务和外事活动。

第七条副总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副总政工师)对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师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和副总经理、总师按分管工作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正职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在分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要自觉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第三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节公司本部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条应请示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或调整与电网有关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在落实公司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三)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出台、修订和废止;

(四)公司资金配置、投融资、借款、对外担保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公司对外交往和合作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部门组织机构、人员的变动和调整;

(七)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各部门需呈送公司领导的重要请示、报告,均应以签报形式网上报送。原则上一事一报,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发出,不得多头分送。

第二节公司所属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应请示的事项:

(一)发展经营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股权变动,资产重组方案;

(三)涉及所属单位的合并、分立、重组和兼并方案;

(四)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计划、借款和对外担保;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

(六)体制改革方案;

(七)基本工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调整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八)其他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公司所属单位应以正式文件报送上述应请示事项,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专人送达或加密电传,得到公司正式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报告的事项:

(一)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报送生产、经营、基建等方面的计划和月报、年报;

(二)每半年(1月、7月)向公司提交半年和全年的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三)重大事故及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在发生后2小时内以电话、电传等形式直接向总值班室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四)生产、经营、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每年1月份向公司递交上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差、出国(境)应提前报告;

(七)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以下会议制度: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公司领导班子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东北电网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专题(现场)办公会议、生产调度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专题(专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顾问、调研员、副总师、各部门主任,以及公司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表彰先进;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

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组织。起草总经理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件;协调公司有关部门起草会议的专题性文件;负责会务工作。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在年初召开。总经理可以根据需要召开公司年中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公司领导主持。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参加会议。必要时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总经理可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召开总经理扩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可以扩大到顾问、调研员、副总师、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确定。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提出,或由各部门建议提出,总经理确定。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讨论通过需呈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审议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

3、研究决定有关公司资金配置、投融资、资本运营、特殊情况下的贷款担保、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调整和内部机构设置,审议通过公司重要对外合同、协议;

4、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计划、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方案和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的收入;

6、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定公司重要管理制度;

7、审批子公司章程和重大决策方案;

8、审批子公司限额以上投资、借贷、对外担保事项;对控股或参股企业通过董事会实施;

9、审批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股票、债券的发行方案。

10、拟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拟订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的方案;

11、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总经理可根据需要决定临时召开。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议的组织与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后,报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审核,由总经理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办。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机密级文档,要注意保密,并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并永久保存。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是公司领导安排、协调、研究、总结每周工作,相互交流沟通情况的定期会议。

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参加。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公司有关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预安排,研究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

(三)安排公司本周的主要工作和活动。

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形成会议备忘录。

第二十条公司月度工作例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师、副总师,以及公司本部各部门正副主任参加会议。

公司月度工作例会在每月初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公司重要事项;

(二)分析上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综合计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三)检查公司本部上月完成情况,部署当月重点工作。

会议的组织和服务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公司直属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由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季度的下列情况并作简要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1、公司经营形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公司及东北电网安全生产形势;

3、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4、市场状况以及区域内资源配置情况;

5、对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分析。

(二)研究、分析上述报告,并就公司的下一季度生产经营工作作出相应部署。

会议由发展策划部牵头,财务部、营销与农电部等部门配合,向会议提交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由发展策划部起草,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第二十二条经济活动分析会议,由主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持。公司及xxx有限公司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xxx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原则上每年7、8月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由公司报告下列情况并作简要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1、经营形势及安全生产情况;

2、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市场状况以及区域内资源配置情况;

4、公司与xxx公司的工作协调情况及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xxx公司报告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研究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会务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牵头组织,发展计划部配合。会议材料及会议纪要由发展计划部牵头组织起草,有关部门配合。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或总经理签发。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第二十三条公司专题(现场)办公会议是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现场)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公司工作中重要的专项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指定部门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必要时按要求整理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部文字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会议议定事项由责任部门负责督办和落实。

第二十四条公司生产调度会议分为生产调度例会和生产早会。生产调度例会原则上每星期一或节假日后上班的第一天召开,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受委托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各部门副主任以上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上周生产运行状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部署本周生产运行工作。由有关部门组织汇报资料。

公司生产早会每日召开一次,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受委托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生产部门副处长以上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公司前一天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等情况,部署当日或近期生产运行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照x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定期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系统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公司本部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与工作会议合并召开。xxx行使公司职代会常设工作机构职能,负责公司职代会的筹备及日常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和代表提案由东电工委负责督办落实。

第二十六条公司系统专业会议是指根据全年会议计划,由公司职能部门主办,以公司名义召开研究具体业务工作的会议。主要包括生产、计划、科技、基建、营销、财务、多种经营、审计、劳资、农电、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会议。

参加各专业会议人员一般为公司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直管单位有关领导。原则上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参加专业会议。确需基层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主办部门负责会务工作并负责会议文件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第二十七条加强会议的计划和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制度

(一)公司年度会议计划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年初审定后下达。公司本部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主管领导提出下年度会议计划,经初步审核后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汇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总经理专题办公会议审定,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该年度没有会议。

(二)公司领导在公司各类会议上的讲话,可以《内部情况通报》摘要印发。

(三)会议实行费用预算制。按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会议费用,实行一会一报销,由总经理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超支部分从部门办公费中扣除。

(四)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的专业会议,或上级需在公司召开的会议,由业务部门提出会议申请和经费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的次数、规模和会议经费,提倡开短会,同类会议能合并召开的要合并,能开电话会议的尽量开电话会议。公司系统召开会议一般安排在系统内宾馆(招待所)。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和发放纪念品。不准举办违反中纪委规定的宴请和各种高消费活动,提倡自助餐,按规定和标准安排食宿。

(六)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1、有关部门提供的汇报材料,必须认真准备,深入调查研究,观点表述清楚准确,有关数据客观真实,确保材料的质量。

2、在公司本部召开、本部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24小时以后召开的一律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当天召开的会议,在网上发送通知的同时,对没有按照网上通知规定的时间反馈的再进行电话通知。

3、严肃会议纪律。发言要有秩序;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一律关闭移动通信工具;不得频繁出入会场。

第五章公务活动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领导出差、考察、调研等活动,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举办、需要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或重要活动,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初步意见,请示总经理同意后统一安排。

第三十条公司直属单位邀请公司领导出席会议或重要活动,应事先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请示公司领导进行安排。公司副总经理出席会议,原则上按各自分工安排,或请示总经理安排。

第三十一条业务往来单位客人约见公司领导,应由主管部门或公司所管单位事先报告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请示公司领导后安排。

第三十二条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上级和有关部门的会议,返回后一周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重要会议精神要及时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公务活动的接待规格和标准按《xxx公司关于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公司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公司所管单位举办的庆典活动。

第三十五条公司领导的外事活动,由国际合作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领导出国(境)考察访问,按xxx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副总师和各部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国,事先由国际合作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的意见后,再由国际合作部报请总经理审批;因经贸项目、工程项目等安排工作人员出国,由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送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出差、休假按公司规定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副总经理、总师出差、休假,应请示总经理同意并通知总经理工作部。副总经理、总师出差、休假,相应工作按分工负责。

第三十九条公司部门领导正职出差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向总经理工作部通报;副职出差要经正职同意。一个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要保证有一位负责人在本部门主持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本部工作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党组的各项决策,自觉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和良好形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十一条公司本部工作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应将会议、活动所发文件、资料及时送交公文处理部门归档。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外宣传报道统一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其他部门对外进行宣传报道,以及以公务身份接受记者采访,需经总经理工作部协调。

第四十三条除外事活动外,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各种社会活动,印刷出版各种书籍、资料,举办各种展览展示活动等,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向公司领导约稿并公开发表,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以公司名义公开发表或收录入书的文章,须经有关领导审定并在报送领导前交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六章文件审批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公文统一执行《xxx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文件的审批签发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领导分工的原则办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收文及办理:

(一)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先送总经理阅批;xxx公司有关部门的文件按分工送公司领导阅批。

(二)一般业务文件按分工送各部门阅办。

(三)各部门承办的文件,应及时处理。急件,要随到随办;一般文件,一周内办完;有时限要求的文件,按时限要求办完。

第四十六条公司签报及办理原则:

(一)公司本部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事项以签报形式报送。需呈总经理签批的签报,先呈公司主管领导阅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须进入公司决策程序。

(二)总经理工作部为签报的管理部门。签报必须通过办公自动化程序呈报,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纸质签报报送时,也应先交总经理工作部登记并加盖签报专用章,登记编号后呈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传递。经公司有关领导阅批的签报,由总经理工作部将领导批示意见转签报主办部门和有关部门,原件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保管、按期归档。

(三)对于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报送公司领导前,应由主办部门会签协办部门,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应在签报中注明。

第四十七条公司发文及办理:

(一)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由总经理签发,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发。

(二)一般发文按分工送公司领导签发或由公司领导授权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签发。领导审批文件时,应明确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批时间。

(三)发文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业务,应事先会签。会签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四)公司文件种类包括:公司发文、公司发函、公司任免文件等。

(五)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六)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必须及时交文档管理部门归档。个人不得保留应归档的公文。

1、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定稿由主办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正本。

2、公司领导兼任其他单位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兼职单位归档。

3、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规定移交、退还;

4、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公文,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司内部简报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根据精简、综合的原则,确定简报的种类和数量,明确主办、协办部门或单位。

第四十九条授权签发:

(一)公司的重要合同协议经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由总经理书面委托他人签署;

(二)公司礼仪函电等可授权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代签;

(三)公司统计报表、工商登记注册等常规性工作,可授权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发;

(四)公司技术引进和机电设备进口事项的申报、审批,进口设备的减免关税,出入境免检、涉外落地签证,科技交流及外事接待请示件等,可授权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签发;

(五)其他非常规类用印,应填写用印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授权副总师或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核签。

第七章作风纪律

第五十条公司领导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公司通过举办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一般三个月安排一次。由思想政治工作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商定后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公司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不要基层单位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一般不参加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

第五十二条公司领导不为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参加会议、活动的不得公开报道,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不得公开发表。

第五十三条公司领导出席会议、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领导成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五十五条公司领导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公司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司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公司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五十六条公司及各部门要实行企务公开,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企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接受基层单位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印发执行。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