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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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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职教育;管理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9-0007-02

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也可称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本世纪初得到迅速发展。其招生对象一般是初中毕业生,或者是具有与初中生同等学历的学生。其主要任务是在高中教育阶段进行职业教育,这其中也包括高中后的职业培训。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学校的增多,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如果中职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不到位,这在人才就业市场是没有竞争力的。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想加快普及我国高中阶段的教育就必须下大力气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培训。尽可能地提高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综合能力。而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对学生们进行基础教育的时候,对不同的岗位有不同要求地对学生实施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以及专业知识教育。这就要求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必须进行新的改革与发展,使中职院校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一、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不足

由于社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人才的要求也却来越高,现形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也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首先,是教学方式的不足,现在一般的中等职业学校还是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文化课为基础来展开的。这样学生都是基本在学习了高中阶段的文化课程之后,再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这就导致学生对学习的主次没有分清,造成了文化课程没学好,专业的知识技术也没掌握牢固,两边都没有较好的收获。其次,学籍管理方法过于陈腐,在中等职业学校采取的学籍管理制度一般都是沿用了跟普通中学一样的学籍管理方法,也就是学生需要在学校完成了所有要学习的课程之后,取得毕业后才能开始就业。最后,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课堂上老师授课的问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跟普通的高中是有很大不同的,不能仅仅是老师在上面讲,学生下面听,这会使得课程越来越枯燥。

二、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职教育管理的新举措

1.协调好文化课与技能课之间的关系。做到有主次之分,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对待文化课与技能课之间谁更加重要是无法相比较的。可是,作为职业教育的学校,我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升学率的高低,而是要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但是如果清楚地知道“职业教育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那么就会对这个问题有更清楚的认识。对于不同的技术学校、不同的老师,对这两种课程是有不同的侧重点的。一种观念是认为,文化课程比技能课重要。觉得文化课是都需要通过认真学习才能学好的。所谓“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对文化课程的期望过高。而另一种观念则是认为作为中职的学生,只需学好技能,对文化课程甚至不屑一顾,觉得可有可无,认为就算学了之后在社会上也用不到,所以非常轻视文化课,一个星期仅仅只安排几节文化课。显而易见,这两种观点都是不正确的。作为教育工作者,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但是不能忽略文化课程的重要性,这是因为,注重文化课程的学习可以作为学生职业技能的基础。由于很多理论上的知识是根据文化课程的知识演变而来,想要学生在技能上运用熟练,就必须掌握好其原理与特性。有了这一认识,我们就必须对现行的课程教育体系进行改革。要先对课程的安排有一个大致的方向,满足学生在技能课上的学习需求。在学好技能课的同时不能对文化课放松,但要求也不用像对高中学生那么高,因为中职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对学生的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课的素养,而不是以文化课为主的教育体系。

2.改变陈腐的学籍管理的方法。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清楚地了解到,中职教育并不等同于普通的高中教育,所以普通高中的学籍管理制度,并不能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中职教育的本质就是能为社会培养懂得专业技术的人才。所以,在学生有能力有技术能在社会上工作时,可以尽早地工作,学校可以保存学生的学籍,以及确定可以为学生保存的年限。保存学籍的年限也不应过长,最多三年。这样就可以让学生进行双向的选择,也可让进入社会发现不足的同学回来更好地学习专业的知识。

3.注重学生的职业综合素质的培养。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教育是以技能教育为主的。可是我们并不能就这样片面地认为中职教育就是简单地进行职业教育培训。我们国家对职业教育是非常重视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就说明职业教育发展的好坏,是与经济发展与就业率有很大的关系的。正因为这种原因,我们不能把职业教育作为简单的技能的培训,而是要在以技能为基础上注重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的培养。但是,以现行的职业教育体系是很难实现这一目标的。所以我们需要尽快地改变现行的教育模式以及课程体系与结构。而这一点,对于老师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因为,老师在上课时并不能简单地对课程进行讲解,而是应该能将几门知识综合起来讲解,融会贯通。

4.加强技能实践课程的学习。很多长时间从事职业教育的老师会发现一个普遍的共同点,很多在实际工作当中只需要几个月就可以掌握并且熟练运用的专业职业技术,学生在学校学习了几年都无法掌握。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学生的实践经验太少,而在有实践的机会时,学生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时间的其重要性。然而是,学生实践经验较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可供实践的设备不足。所以,职业技术学习应该确立与本校专业相配合的技能实践基地。可以采取与对口企业互助互利的方式,让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而企业的员工如果需要技能培养,也可以来学校学习。不管通过哪种方法的运用,中职院校都需要学校进行深入的教学指导,对学生进行实践经验的培养。保证学生能有熟练的操作经验。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国家对中职院校的期望和要求的增加,中职院校的教育管理改革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的。需要重视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的发展归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当中去,并且扩大现有的职业教育规模,并且能在专业课程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促进。在中职教育改革方面,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并确立具体的目标。按整体的规划要求,一步步按要求实施,更要完善教育的体制以及教育机制和具体的改革措施,能使中职教育在教育的质量上、规模上以及结构上适应当今社会经济需要。

参考文献:

[1].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Z].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55号文件.

[3]石伟平.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问题与思路[EB/OL].[2012-03-26].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职学校 学生学籍 档案管理

一、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必要性

中等职业学校是我国后初中阶段学生职业学习的重要场所和时期,在学生人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继续发展者更是在其中储存了努力奋斗的轨迹。学籍档案就是其中宝贵的资源之一。为此,中职学校必须重视并加强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健全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管理也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相关法规必然要求。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必须“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并要求各中职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对学生从入学之日到毕业之日的整个时期进行的质量考核管理。它涵盖了学生的注册入学、成绩考核、升级与留、降级,纪律考勤、转专业与转学,休学、复学与退学以及毕业资格与授予毕业证书资格的审核、发放等。可见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个人的命运,搞好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籍管理现代化水平是我们每个中职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缺失,亦不可轻视。

二、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误识

近年来,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管理中普遍存在误失,相当多的教职工对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缺乏正确的理解,他们普遍认为学生学籍管理只是教学管理部门管理者的事,与己毫不相干。一些教学管理人员责任心欠缺,对有关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内容不了解、不学习、更不求掌握;学生学籍管理的缺失又反过来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一些教师学籍管理知之甚少,对学生违纪现象不闻不问,甚至隐瞒实情;缺乏应对学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对策,处理无措,亦不愿上报;甚至被学生收买以助其弄虚作假、抬高成绩等。一些学生亦只把自己视为学籍管理中的被动者,毫无关注个人学籍管理意识,甚至在要毕业才发现自己尚有缺考科目。

如此混乱状况长期存在,致使中职学生管理等规章形同虚设,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产生如许问题根源很多。有管理机会的缺失。如因忙于新生入学军训、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入学教育,学籍管理者没有时间和机会对学生宣讲学籍管理的重要性,因新生还处于变动之中,更是难于及时开展有效的学籍管理教育,入学半年后学生才可适应新的学籍管理习惯。

也有学籍管理体制的缺失。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因各部门分治,没有统一的管理体系,没有统一的信息平台,各学校都是单独建立自己信息系统,无法共享信息,重复劳动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制约了其准确性,导致了管理的无序、反馈的滞后、责任的模糊,严重脱离了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步伐。

三、强化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意识

(一)强化服务管理理念

强化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搞好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关键,中职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籍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自觉制定本校学籍管理细则。同时强化以应各教学部门为主的学籍管理责任制,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目标管理。强化学籍管理专职人员责任,相关人员必须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在学校招生、毕业、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思想教育等过程中始终强化责任感,强化服务功能,开放学籍管理内容,提高学籍管理的管理效率和项目。

(二)强化数字化的管理机制

数字化管理手段是中职学校实现高效、低耗、准确、科学的学籍管理信息有效机制。随着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和社会要求的不断发展,社会和校际间的合作日益加强,人工陈旧的管理模式和手段已经无法保证学籍管理工作准确性和效率,必须在数字化模式下进行现代化的学籍管理,依托校园网、局域网建立中职学校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科学的数字化信息管理技术引入学籍管理工作中。将学生在中职学校期间的所有信息汇集在一起,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数字化档案库,可随时查看调用和定量定性统计分析,使各教学部门和各管理部门能有效的互换信息,也便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随时掌握情况。同时,学生可通过数字化网络直接查询本人的学籍信息、考试成绩、考勤记录等内容,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个体间资源共享,实现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文件的自动化检索、查勘、提示,提高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水平,使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全面迈入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时代。

(三)强化考试考查管理方式

学生课程考试考查在中职学校学籍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可以检验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更可以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同时它也是评定中职学校学生可否依照教学计划学习的有力依据,是实施中职学校学生学籍处理的重要依据。为此,必须强化中职学校学生考试考查管理方式,根据国家法规、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学生考试考查管理方式、职责及处理办法,严格、明确规定考试各个环节、各种人员工作责任。使考试考查始终有章可依,违责必究。从而确保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学分制管理模式

学分制管理模式是中职学校教育全面实施数字化形势下完善学籍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和要求。其基本的原则是允许学生根据个体情况对所学知识和学习进度上进行自主选择,这是一种科学、人性化的教学管理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中职学校学籍管理也必须以充分适应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多样化为出发点,根据学校、个体及专业课程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行学分制。学分制管理模式必须依据“拓宽基础、强化专业、加强素质教育和注重创新能力培养”的原则,科学制定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规定学生只要修满了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分,而且品德良好就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学业期限前毕业。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可以极大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激发学生积极性,减少学生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同时亦可以改善考风考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效推动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最终亦有利于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和健康的世界观。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省、市、自治区确定了一定数量的职业学校开始学分制试点工作。2004年8月,教育部又颁发了《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学分制逐步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开。为了不断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学分制试点的范围,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批准立项,我校于2012年3月开始《中职学校学分制的探索和研究》课题研究,并于2013年3月12日~14日对我校学分制试行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对象为实行学分制的试点班和实行学年制的非试点班学生。共发放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85份,总回收率为90.4%。问卷调查采用不记名形式,以选择题的调查方式进行。现把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有一定成效

(1)教师的知识得到拓展、积极性得到提高。学分制试行以来,学生既可以选择课程,也可以选择教师,这就要求教师具有更广和更深的知识面,在内容选择上既要适应市场需要,又要适应学生实际。在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要不断创新,在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上要注重趣味性。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8%的教师认为学生选择教师会对任课教师产生动力,其中12%的教师认为这种动力很大。83%的教师认为要不断更新和调整知识结构才能适应学分制的要求。

(2)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所提高、特长得到发挥。学分制试行后,学生可选择自己喜爱的课程学习,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符合学生的兴趣、爱好,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试行学分制改变了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强化了特长的发展,平衡了优生和差生的区别。调查结果显示,98%的学生认为对提高学习兴趣有一定帮助,91%的教师认为实行学分制后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76%的学生认为自己具有了一定学习自,81%的教师认为学生具备了一定的学习自。94%的学生认为通过选课,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特长得到了发挥,85%的教师认为学生的能力得到提高,特长得到发挥。

(3)人才培养更贴合市场、方式更加灵活。中职学校要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所开设的专业与职业岗位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改变传统的以课堂理论为中心的培养模式,这就要求学校专业设置、开设课程、使用教材符合企业提供的质量标准,甚至可以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按企业要求开设课程,甚至直接用企业提供的教材。企业成为学校办学的坚强后盾,为学生提供较为广阔的学习、实践、就业的培训环境和机会。据了解,实施学分制的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每年或每学期都在做调整或更新。灵活性体现在学生的学习时间更自由,学习空间更广阔。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学业;基础较差的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延长或通过半工半读推迟时间完成学业。试行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学分可以与就业、创业后取得的学分累加,为提前就业、创业的学生提供了方便,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学习空间的选择上,学生可以打破区域内不同职业学校之间的界限,使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成为可能,从而使学生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4)学校的硬件得到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学分制试行以来,我校加大了投入特别是设备设施的投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主要表现在学校运用了现代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83%的教师能自制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校园网和学校门户网站得到了普及,学校还利用职教新干线的空间实现了教师与学生的随时异地网上交流学习。

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政策不配套。目前中职学校学分制仍处于试行阶段。由于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和管理体制的束缚,完全实施学分制的中职学校数量相当有限。即使是试行学分制的学校,试行的范围也仅仅是个别专业,甚至仅仅放开选修课学分选修,没能全面铺开。同时,如果提前修满学分提前完成学业,就会造成很多人年龄未满18周岁而受到就业的限制。再加上中职学校在文凭颁发上没有自,而教育行政部门缺乏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尚未有针对性的灵活审核制(如三年制的中职文凭必须要满三年才能审核通过),这给提前或延后毕业的学生带来很大的困难。此外,收费制度不配套,物价部门没有按照学分制审批收费,学校仍按学年收取费用,这些都限制了学校实施学分制的积极性。

(2)教师能力有限,教育资源不足。学分制的实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在教学方法上,要求教师必须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有针对性地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教学管理上,要求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在教学的同时,要管理好每一个学生。实行学分制,必须要有相应的硬件设备做保障。不仅要求图书音像资料齐全,还要求提供给学生选择的学科数、教师数、教室和实训室数都要足够多,才能充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的选择。然而,调查中,大部分学校由于条件的限制,提供给学生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大。

三、对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推行学分制改革的建议

(1)加强宣传,转变观念。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自身的活力,进一步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做活。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学校领导、教师,再到家长、学生,最后到用人单位都要对中职学校实行学分制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唯有从认识、观念上转变提高了,才会有推行学分制的基础。

(2)加强课程改革,建立课程的模块化教学体系。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等类课程的比例,实现课程教学的模块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灵活的选课制度,使学生能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兴趣和条件跨学校、跨专业选择课程和学习方式,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3)加强资源整合和建设。一是加强学校间的资源整合。区域内的中职学校,要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实现区域内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可以用“职教城(园)”的方式,将公办区域内的所有中职学校全部搬迁到一个地方,实现各中职学校之间专业互异,资源共享,从而使各中职学校良性发展。二是加强学校内部资源建设。主要体现在要加强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加强教材和课程资源建设、加强学分制管理软件建设等方面。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对教师进行有关学分制教学制度的培训,使教师对学分制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二是要通过各种培训措施和教师自身不断学习的方式,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随着学分制试点的不断深入,学生的选择权会不断地扩大,从选择课程逐渐向选课程、选教师过渡,如果不注重教师素质的提高,在学分制的条件下许多教师会逐渐被淘汰。

(5)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首先要做好对学生进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理解学分制。其次要精心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减少盲目性。为此,编写一本内容全面的学生手册非常必要。该手册汇集有关学分制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介绍、选课程序等,供学生选课参考使用。在学籍管理上既实行灵活的学分制管理,也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强调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同等重要。条件允许,最好采用导师制,由导师来负责学生的选课和学业指导。必须聘请责任心强又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班主任,才能很好地担当起导学和管理的双重任务。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规范我市中小学接受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工作的管理,现就进一步做好接受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地区接受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工作的管理,确定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制定和完善接受外国及港澳台学生的办事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所属学校接受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凡具备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托幼机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资格学校)及接受港澳台学生的学校要建立健全外国及港澳台学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校长(园长)的领导责任,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加强对所有涉外人员的外事教育和必要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就学管理工作水平。

三、凡外国学生要求到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就读的,由其居住地所属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稳妥安置就学。接受学校要参照*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外国学生办理学籍。在省教育厅未出台收费标准前,招收外国学生(幼儿)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与本国学生相同。

四、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港澳台〔20*〕7号)的要求,本着“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台胞子女入学工作。港澳同胞子女入学参照执行。

五、外国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济居住证明,父母不在*居住的,须提交中国公证机关签发或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的委托监护的公证文书以及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港澳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及父母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不在*居住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监护的公证文书以及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六、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入学时,须填写《*市中小学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外事专办员报市教育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审批,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审批。

七、对外国学生的教学一般执行我国现行的课程标准,基本教学语言文字采用汉语。外国学生一般应随班就读,不单独编班。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外国学生安排必要的汉语补习,可按课程方案要求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外国学生免修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八、学校一般不组织外国学生参加政治性活动,鼓励外国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学生可自愿参加我国在重大节日举行的庆祝活动。

九、外国及港澳台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未按计划完成全部学业者,学校可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要高度重视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的联系渠道畅通。

十一、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及港澳台学生的居留、签注等手续。外国学生凭《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JW202表)等材料办理相关居留手续。港澳学生凭入学证明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台湾学生凭入学证明等材料办理签注手续。JW202表由各接受外国学生学校派专人直接到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统一购买。港澳台学生入学证明由就读学校负责出具。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和常规管理。

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审批和常规管理,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县内批准设立或未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都要依法履行监管、服务职能,积极维护民办教育的正常办学秩序,及时纠正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办学单位。要明确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杜绝相互推诿扯皮。要加强与民政、公安、卫生、税务、物价等部门协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依靠各部门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4、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动态管理,要经常深入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定期对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教学内容、办学条件、教师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进行整顿,拒不整顿或整顿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5、各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主动按受教育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做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严格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按照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严格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审批。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批时,要严格执行设置标准,尤其要严格审查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资格、经费来源和办学条件,并认真执行办学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颁发办学许可证。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各类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责令停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规范招生,维护办学秩序

1、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要依法治校,诚信办学,自觉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办学条件拟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规定的学生。

2、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按审批权限经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招生广告(简章),不得逾期招生广告(简章),不得委托非法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

3、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审核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资格和招生广告(简章)。要广泛开展民办教育招生咨询服务活动,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名单及其他有关信息,及时公布重大变动情况。对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虚假广告和违规招生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1、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要求。对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

2、要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要按照省、市有关学籍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档案资料,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审批。实施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在每学期新生入学后,要及时编制学生名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并报审批机关备案。不执行备案制度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招生。

3、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要建立一支具备任教资质、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要建立完善有关教师聘用、管理、待遇、辞退等方面规范性制度。选聘教师时,各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与受聘教职工签订符合法规要求的合同和协议,不得收取押金、扣押毕业证书等。

4、现有一定规模的民办学校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构,以及各中层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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