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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与高等职业德育评价方式衔接

中等与高等职业德育评价方式衔接

摘要: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搭建“立交桥”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职业教育中的德育教育衔接势在必行,本文从德育评价方式的衔接为切入点,抓住衔接原则,对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德育评价方式的衔接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德育;评价;衔接

随着当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明确指出,我国职业教育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搭建“立交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德育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什么样的德育评价方式在德育工作中具有导向作用;要实现职业教育目标,衔接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德育评价方式就成为实现现代职业教育目标任务所面临的课题。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衔接的必然性

1.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职业教育经过长期的发展,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更是明确指出“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要协调发展和全方位的紧密衔接势在必行,德育工作的衔接不可或缺,德育评价方式是德育工作是“指挥棒、风向标”,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德育评价方式也需要衔接,他关系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完善发展。因此,探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的衔接显得比较有现实意义。

2.人才培养的需要

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中等职业教育所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职业教育所属高等教育司),教育目标和重心缺乏统一性,增加了中高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难度,导致中高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无法真正对接。据近年来的研究和调查显示,中等职业教育的德育评价没有以长远、成长和发展的视角去制定评价标准,而是评价标准的“重心”下移,评价内容偏向于中小学德育,高等职业教育其德育评价没有以发展、完善和固化的角度去制定评价标准,而是评价标准的“重心”拔高,评价指标偏向于本科生德育;评价“重心”的下移和拔高,出现德育评价方式的断层,直接影响到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德育成长,更影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能否完成为我国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3.德育教育发展的需要

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是现代教育发展趋势,但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衔接”的研究研究成果较少,并且大多散见于“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或培养目标衔接”和“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德育评价”的研究中。但这些学术研究也存在不足:一是从德育或德育评价视角探讨和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发展较少。二是在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德育评价方式,缺少统一性、协调性、发展性的理论原则作支撑,出现了职业教育中德育评价工作的断层。三是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德育教育的发展要从多角度去探索研究和完善。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的衔接原则

1.发展性原则

从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教育对象来看,其年龄为15至20岁左右,他们正处于身心成长发育的关键期,每一个都是具有发展性的个体,因此,在对学生进行德育评价时,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每个学生在每个成长阶段的德育表现,而是要更加注重其未来的发展性和阶段性,这就需要,教育评价者从学生的发展性特点来考虑制定德育发展目标、评价方式,从而促进学生的德育成长和发展。

2.以生为本原则

在德育教育过程中,学校、教师是施教主体,学生是受教对象,选择怎样的道德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德育评价,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学生作为受教群体,存在着性格特征、学习基础、道德素质等差异,施教主体应该承认差异,以学生为中心,树立学生成长成才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本”,推动学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3.知行统一原则

当前,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中采用的评价方式单一,多以书面考试等简单评价方式来衡量学生德育成长的情况,评价方式的不完善,较多从“知”的角度进行评价,忽略了“行”的有效评估,使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德育方面“知、行”严重脱节,出现“高分低德”的现象;因此在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的有机衔接,就要注重和完善评价方式的“知、行”有机统一。

三、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衔接的建议

1.制定统一的德育工作目标

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脱节,其主要结症在于没有制定统一的德育评价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无准确的工作目标可依,准确定位中高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目标是做好职业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德育评价方式衔接的必经之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本质上是同一类型教育,德育工作同根同源,应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统一指导,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落实,确定统一的德育工作目标;最终,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开展德育评价。

2.构建完善的信息化评价“平台”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互联网作为当今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和学习的重要平台,这为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工作拓展了思路和途径,是德育工作需要开辟的新领域、新阵地。从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方式衔接的角度来看,需要建立“课程-学习-实践-评价”一体的德育教育平台。(1)课程:学校根据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当前德育教育的发展趋势,开发中高等职业教育一体的网络课程体系,并采用视频、慕课、动画等信息手段进行教育教学。(2)学习:创建中高等职业院校共享的网络学习资源库,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至少要在德育教育平台上进行自学的学时数,并要修完相应的课程和环节。(3)实践:设计与实际的社会生活相一致模拟游戏平台,学生通过玩游戏的方式,在游戏中进行模拟的工作、商务洽谈、谈恋爱等项目训练,找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应具备的一些基本的道德素质,以模拟实践的形式提高学生道德修养。(4)评价:在平台的设计中,根据相关的数据分析和论证,制定出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成长的每个阶段中应该具备的道德素质作为学生德育考核的标准,并把标准融入到每个环节中去,到达标准的同学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3.实施统一的德育“学分制”

德育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课程学习不一样,要求人们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优良传统和美德等内化成为自身的行为意识,这个内化过程是一个漫长细致而循环往复的教育过程。学年制的考核和评价方式已经不能很好的反映教育成效,学分制的“学习活动的自主性,学绩考核的精确性,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培养过程的指导性”能更好的反映学习效果。德育采用学分制的评价模式,在中高等职业学生德育评价方式的衔接中要注意一下几点:一是,要打通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在德育评价中的“唯我独尊”思想,采用考核和评价方式一致的学分制;二是,学分制在中高等职业院校中要互认;三是,在实施学分制时,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价,评价的成绩如果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学生在毕业或者升学中会受到较大影响。

4.引入“三方机构”参与德育评价

在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中,教师是德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者,又是德育工作的评价者,教师即成了“运动员”又成了“裁判员”,同时,中高等职业院校评价方式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评价机制,这为科学的评估德育工作效果带来了较大的障碍。要解决这一问题,需完善德育评价方式,让教师回归到教育者的本质,引入“三方机构”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德育工作进行评估,使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分离,德育评价效果更加科学准确。“三方机构”可以是家长组成的评价团队,可以是社区或团体组织,可以是社会正规的专门评价机构,也可以是前面几者有机结合构成的组织;按照国家对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德育培养目标开展阶段性或整体性的评价,通过评价方式的改变倒逼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德育评价体系的衔接和德育工作的进步。

四、结束语

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我国职业教育将要进一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不会改变;这就要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在各方面的相互衔接建立“立交桥”,针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德育评价方式的衔接与完善,已经引起了不少职业院校的关注,探索中高等职业院校德育的有效评价方式任重而道远。

作者:龚蒙 马萱 单位: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冯冬梅.五年制高职德育教学中多元评价方式的实践研究.[J].教育教学.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