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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了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得到了加强,也逐渐受到经济界和投资界的重视。
一、国家财政部实施监督工作的做法借鉴
财政部门是政府运行资金的具体业务部门,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和财务部门则存在着委托关系,他们在代替社会公众对政府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运用,把集中的资金合理地安排到公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因此,财政部门也担负起对国家政策性投资业务的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一)监督机构
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由财政部门的行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行使。财政部机构改革,撤消基本建设司,组建经济建设司,具体行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职能。
(二)监督体系
财政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文件很多,比如:《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等,这些都为财政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财政部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督定义、范围、原则、内容和方法、以及考评指标、监督组织实施(或者说是工作程序)、监督结果等。
二、地方政府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的思考
当前,我国地方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部门来具体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近年来,各地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进行了一些试点。
(一)监督体系
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考评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自定指标。基本指标主要包括一些基本的财务指标、国家或国际规定的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常应用在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考评的指标。自定指标是在具体对对象进行评价后,在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后,结合实施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和目标来科学设置自定指标。自定指标要包括考评指标和修正指标。考评指标要根据资金支出的不同类型和功能可分为九大类,这九类要考虑到监督具体工作中实施考评的可操作性,而且每类都要建立“指标库”,在不同项目对其实施监督过程中可以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
(二)监督方法
为更好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可以采用一种方法,也可以多种方法并用,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关键词]公路项目;建设期;资金;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6-0128-01
1 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都是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使用涉及面广。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少则几十亿元,多则上百亿元,有政府投资主体,也有企业投资主体,更多的是各贷款银行,各资金主体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有着本能的要求;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都在3~5年,甚至更长,建设过程中资金的合理分配和管理也是工程顺利推进的前提;在建设过程中规范所涉及的包括贷款方、投资方、建设方、施工方的资金使用行为,更是工程按期按要求完成的保证。
2 资金监管各主体
目前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模式基本包括投资建设合一或投资建设分设(代建)。随着建设程序完善和管理要求的提高,投资建设分设(代建制)越来越体现出这两个专业职能分设对建设项目管理的优势。以投资建设分设(代建)模式为例,资金监管各主体包括:
(1)投资方:是建设项目资本金出资方,根据项目审批要求,承担项目概算总额20%~35%资本金的出资,同时作为建设资金的筹融资主体,运用合理的金融政策及金融工具,多渠道融资。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筹集以及拨付。
(2)各贷款银行:是项目资金最大的提供者,承担项目概算总额除资本金之外的65%~80%的部分。无论是经营性公路项目还是收费还贷公路项目,在资本金到位情况下充分运用银行信贷资金,支撑项目建设是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的主要方式。
(3)建设方:在代建过程中,建设方在代建协议下负责工程建设的过程控制,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各指标,实际承担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职责。既要负责建设资金的申请,更重要的是保证资金的使用,是建设资金的过渡者,在资金监管过程中是最重要的环节。
(4)施工方:是建设资金的最终落户。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通过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获得建设资金。其对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程建设进程及质量。
3 资金监管环节和措施
3.1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即投资方)的监管
目前的公路建设项目基本都采用银团贷款方式。银团牵头行对借款人即项目投资方的监管构成了资金监管的第一道屏障。银团贷款资金的管理一般采用行制,即银团牵头行也为行,每次经借款人申请提款后,各参贷行放款并直接将贷款资金汇至借款人在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由行负责对银团贷款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借款人有用款需求时,行审核内部资金拨付申请、付款审批单等后方予支付。同时,银团贷款行要求建设方需在行开立结算账户。这样就把住了资金使用的第一道关:从银团贷款资金借款人(投资方)建设方。确保投资方的银团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建设方,而没有外用。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资金监管还包括项目资本金的配比到位。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要求,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时对借款人项目资本金的要求也更明确和严格,实现了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的风险共担。
3.2 投资方、贷款银行对建设方的监管
在项目代建模式下,建设方实际承担着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是建设资金的第一个使用者,也是建设资金的结算人和对外支付人,因此对建设方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资金监管工作的第二道屏障。在这一环节的资金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方对建设方的资金拨付监管。投资方要对建设方的项目总体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进行审核,以及年度资金计划配比投资计划的合理性也要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应的资金计划制订筹资计划,控制资金成本。投资方要审核建设方阶段资金申请安排拨付,掌握建设方阶段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适时进行工程现场考察,检查相应台账。另一方面是贷款银行对建设方的资金使用监管。主要体现在建设方的资金支付在上述贷款行的内部审核,确保资金用于贷款工程项目。
3.3 建设方资金使用的自我监管
建设方对资金使用的自我监管,主要是内部程序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对工程款的支付要制定相应的项目计量支付办法,规范申请程序,明确流程各环节职责,保证款项申请真实有效;对设计、监理、科研等合同款项支付也应制定相关的合同支付办法,规范支付程序,控制支付节奏,避免出现超付少付;对征地拆迁资金的支付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征地拆迁政策为依据,按不同征地拆迁主体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责任,严格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保证资金。
建设方的自我监管还体现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有效控制反映工程管理的力度和水平,也是代建模式中的重要考量指标。建设方要通过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授权审批制度和财务稽核制度,树立“全员管理、全员监督、全员控制”的理念,形成“纵向到月,横向到部门及费用项目”的网格明细,贯穿工程建设周期,保证管理费用的节约有效使用。
3.4 建设方对施工方的监管
建设方在建设资金周期中处于中间过渡环节,承担着建设资金从建设方到施工方的结算。建设方在严格内部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同时,为保证施工方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通过“指定开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银行监督”的方式,委托银行进行资金使用监管,建立资金流动信息的收集、反馈、沟通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信息平台监控资金使用,纠正资金使用的偏差,将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的大原则贯彻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中。通过建设方内部管理和银行协控相结合的双系统控制手段,确保项目资金不被占用挪用。
4 在监管实践中的困惑
关键词:建筑企业;资金管控;关键控制点
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整体实业经济不景气,建筑企业面临的管理困境也显得较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现有资金的有效管控,是保证企业顺利渡过经济困难时期,保持长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一、建筑企业资金配置的特点和现状
建筑企业往往是同时进行多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的总体资金需要按需分配到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相关利益方差别较大,因而对资金的需求也各不相同。一般说来,建筑企业的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年度规划,详细制定项目资金需求计划,然后依据预算进行资金拨付。建筑企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地域分布较广,并且建筑施工工程周期较长,资金回收周期较长,资金周转率很低,因此,建筑企业的资金使用特点呈现出分散度高、回收周期长等特点。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资金管理的现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成本波动增大,资金需求变动加大
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发展问题频发,通货膨胀的现象比较严重,建筑企业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钢筋、水泥等)的价格不断上升。为了保证民工的基本收入和解决用工荒的问题,国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些情况使得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材料和人工成本增加。同时,企业为了在经济环境不景气的状态下保证正常发展,不得不采用各种更加灵活的方式取得项目,大量低价中标项目的正常开展需要企业垫资或者赊购材料。项目成本的大幅变动及项目数量的增加,使工程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增加和变动都较大,资金管控的难度不断增大。
(二)工程款拖欠严重、垫付频繁
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多是以投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企业,建筑企业为了在竞争中中标,争相压低投标价格甚至可以承诺不要项目预付款。这样,企业为了开工,不得不需要企业垫付大额的物料和人工支出。而且,施工项目的大部分款项需要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取得全款,因而在每个项目中,企业都需要垫付较大的款项,如果企业资金供应不足,影响项目完工计划,会直接导致项目无法按时验收,引发工程款拖欠的问题。如此一来,建筑企业资金使用陷入了恶性循环,如不能及时采取有效地资金管控,情况将进一步恶化。
(三)资金分散程度高,管控体制不严、力度不够
建筑企业竞争激烈,争取工程项目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对于单家企业来说,其项目可能分散在各个地区。由于项目的分散度较高,企业总部对项目的进展跟踪不够及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力度不够。目前整个建筑企业对于资金的管控普遍比较分散。
二、资金管控的基本要求
建筑企业项目较多、资金周转慢、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的营运特点,要求企业对资金进行恰当的管理,以有效利用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完工验收。具体说来,对资金管控的基本要求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安全性
工程项目从开始到完工验收都需要较大金额的资金,对建筑企业而言,各个项目均是如此。保证拨付的资金有效地应用到项目中,而不是在项目进程中被某些个体私吞,是企业对资金管控的首要目标。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到位,防止亏空,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展。
(二)效益性
整个企业众多的项目都会占用较大的资金,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很低,大额资金的成本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因而,有效的资金管控手段要确保高效配置资金,降低资金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回收,促进资金的有效循环。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企业营运能力增强,才能使企业更好地盈利。
(三)约束性
由于建筑工程周期一般都比较长,期间除物料和人工成本变动等因素外,也不乏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资金的追加,造成工程资金需求与预算相差较大,这一现象容易弱化企业对资金的控制。有效地资金管控还应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准确更新工程预算,有效配置资金,防止草率拨付资金,增强对资金的约束性。
(四)灵活性
每个工程项目都面临不同的环境和利益相关者,其资金需求也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企业除了应对工程资金统一制定管控措施外,还应该针对各个项目制定相应的应急手段,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因资金供应间断影响项目进程。
三、资金管控的模式选择
(一)模式讨论
对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管控模式的主要分歧可以概括为集权和分权之间的区别。按照集权程度的差别,资金管控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集权式资金管控模式。常见的集权式资金管控方式是统收统支方式。这种模式将企业所有的现金收付活动都集中于公司总部的财务部门,子公司和项目等不直接管理和控制资金;建筑企业物料采购、人工费用支出以及垫付款项等支出,工程项目结算款项的回收、银行贷款等现金流入活动,都由财务部门统一开展。集权式资金管控模式的现金掌控权高度集中在总部管理部门手中,企业可以根据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工程资金管理,可以调用其他项目回款来缓解未完工工程的资金压力,有助于提高现金的周转率,减少资金沉淀及周转不灵的现象,以实现全面资金收支平衡。但是,由于建筑企业项目较为分散,企业财务部门对项目进展和具体情况无法及时跟踪,容易出现资金供应断层的情况;另外,项目和子公司人员没有资金的控制权,项目进展缺乏灵活性,影响项目员工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分权式资金管控模式。分权式资金管控模式是指企业在年初根据各项目和子公司的项目预算,对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组负责具体资金的支付与款项回收的模式。这种模式表现为拨付备用金的方式。这种模式的资金管控,项目组和子公司对资金的使用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可以在备用金范围内,灵活的根据项目的进展进行收支控制。这种模式的资金管控可以让项目组和子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项目组积极进行项目成本的开源节流,可以促进单个项目的运营效率。但是,这种模式下,不利于企业利用企业的总体资金,进行项目之间的权衡分配,在单个项目遇到特殊资金需求时,难以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可能出现较大的资金难题。
3.集权与分权结合的资金管控模式。现今建筑企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经济变化,过于集权和过去分权的资金管控模式各有弊端,很难应对环境的变化。因此,结合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优点的资金管控模式更适于企业运用。设立结算中心的资金管控方式是指,由公司总部成立,专门负责企业各个项目和分子公司的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的机构。结算中心统一管理企业的资金,各项目和子公司向结算中心按时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提交资金使用计划,由其及时调整资金配置情况。结算中心不仅可以负责企业内部项目和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也可以作为统一的对外资金往来机构,负责资金借贷及建筑企业的工程款项回收业务。这种资金管控模式结合了集权和分权管控的优势,既可以有助于企业管理层有效控制企业的总体资金使用情况,又有利于各个项目和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是一种有效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模式。
(二)关键控制点
企业资金管控需满足安全性、效益性、约束性和灵活性的基本要求,企业不论选择何种模式进行资金管控,都需要注意以上要求的满足,才能真正实现资金管控的目的,有助于企业的资金利用。在对于上述要求的满足中,需要重点把握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各个项目资金预算和计划的准确性。建筑企业项目很多,资金占用较大,各个项目在年初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应该详细了解项目发展动态,并切实结合当时的经济和政策环境,做出相应的预测,制定一套恰当的资金额度预算,这样,企业才能制定出更加准确的资金配置方案和应急方案。
第二,提高资金管控实施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资金集中管控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管理者资金有效控制,防止项目人员的私自占有,然而资金管控实施者掌握更大的资金控制权利,因而应确保其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才能有效实施管控方案。
第三,加强资金管控方案的实施监督与调整。资金管控方案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有效地监督手段,企业最好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督促管控方案的实施。另外,制定的方案应根据项目的进行不断进行更新,以符合项目的最新动态。
(三)模式选择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结合其项目分散较广,项目周期较长的特点,资金管控模式的选择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企业总体可以选择设立结算中心等集权与分权结合的方式,进行资金总体管控。总部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结算中心,各个项目和分公司的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直接提交至结算中心,并随时将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变动汇报给结算中心,结算中心经过项目跟踪和计划审核后,对其拨付资金。如果项目过多,为方便起见,也可根据地域设立结算分部,以确保结算中心对项目的熟悉程度。
2.对重点项目组的资金使用重点管控。在对所有项目制定统一管控制度的前提下,结合项目的金额、期限和分布等因素,确定对资金需求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对此类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也可以对此类项目制定特定的资金使用规定,以确保项目进展出现特殊情况时,企业能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的顺利进行,防止重大意外情况的发生和大额资金的长期占用。
四、结束语
由于外界复杂经济环境的影响和内在经营特点的影响,建筑企业对资金管控的难度一直比较大,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和调整资金管理控制政策,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尽量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促进资金的回收,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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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6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专项补助及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或追加的明确了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教育专款、国债资金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全程监督、绩效评价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应根据项目和具体用途,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程序报批。部门预算执行中,项目完成、中止或撤销,经决算认定项目资金净结余的,报经区财政部门审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予以收回或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使用。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拨付应按照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予以支付。
第八条区财政部门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资金使用监督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使用等财务活动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检查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每季度安排重点项目检查,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具体操作;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二条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依法对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和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和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四条区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立项、申报、审批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专项资金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有无滞留缓拨资金情形;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五)其他情况。
第四章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虚报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
(二)挪用、挤占、截留、滞留专项资金;
(三)擅自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四)不得用于补充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等。
第十七条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归还被挤占、挪用、截留的专项资金;
(二)暂停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
(三)扣回或追回被虚报项目和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的专项资金;
(四)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关键词】 事业单位 专项资金管理 对策
专项资金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来说,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其使用效果明显,影响范围较广。
一、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环节
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以来,对资金使用单位来说,规范的专项资金的管理环节应该包括:一是专项资金的预算环节。包括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获得财政拨款;对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通过追加申请的方式争取财政专项。二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包括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三是专项资金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包括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等。四是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随着政府职能转换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措施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全过程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的专项拨款时明确不能完全自由支配该款项的使用,而是必须按照财政的要求来支配使用资金。
二、我国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虽然通过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建立起一部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我国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预算难做、支出随意、决算和绩效评价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就成了我们讨论的重点。
1、专项资金申报不规范,预算不符合要求
专项资金前期工作主要是专项资金申请和预算。预算工作是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些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申请立项、专项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够重视,使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制定时不够认真,内容也不够细化,主观性强、随意性大,与实际需要存在一定差距。
2、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偏差,开支范围不明确,使用不规范
在实际操作中事业单位经常存在着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专项收入和支出在时间和数量上脱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项目资金拨付滞后,财政拨款时间与项目实施时间不一致,预算资金支出进度与开展项目进程不一致,有些项目属年度性项目,但财政资金每年需人大审批后才能到位,而项目的实施需要全年不间断进行,年初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实施项目,造成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不挤占其他项目资金,导致项目资金跟不上项目进展,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甚至会导致资金管理失控。其二,项目立项后,款项也已到位,但一些事业单位是为了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而立项的,或实际条件发生了变更,没有实际支出,最后将这部分资金用到其他项目或转入单位的其他收入。其三,项目完工后结余不上交或转入经常性经费没有完善的审批手续。其四,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材料等有形或无形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等等。这些预算与执行的脱节现象给专项资金规范核算带来困难,也削弱了预算编制的作用。
此外,事业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单位挪用专项资金作为行政经费和消费性支出。有些单位不重视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一些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各项目资金之间存在相互调剂、混合使用的现象,导致一些项目未按计划规定要求实施。
另有些单位专项资金的支出没有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没有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即使有了制度也落实不到实处,具体哪些开支能在专项中列支,在具体操作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凭财务人员的理解去审核监督未必能做到位因而导致不合理、超预算的支出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则存在任意扩大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及招待费,违背了专款专用原则,也无形中造成了“合法浪费”的现象。
3、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事业单位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多数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不多,也即财务人员对各项资金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发现问题,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使得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力度,直接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4、缺少专项资金跟踪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
许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缺少跟踪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认为把专项资金花完就算完成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不合理列支现象十分严重。对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计,即使跟踪审计,也是分析肤浅,总结简单,效益考核基本走过场,从而使许多项目资金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三、完善事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对策
1、完善项目管理体制,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各资金使用单位在申报专项时应制定尽量详尽的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验收、结报工作,并进行专门项目决算。
加强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是防止资金浪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必要前提。细化预算编制,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个项目的具体开支上,一要在专项资金方面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申报和立项的审核工作,这就要求在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上,要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和利用,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筛选,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该项目库管理,然后根据各专项的使用内容,划分轻重缓急,提供给预算部门作为参考。同时,要有效控制或尽量减少专项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比重,使专项资金预算能够反映资金的最终用途及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要在项目库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个项目支出的内容和标准,编制项目明细表,按具体项目填列支出总额及各种资金来源,如有跨年度的项目还要列示年初年末额,从而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三要实施绩效评价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评价,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
2、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
制度的作用在于指导实践,各资金使用单位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的申请、下发、使用、报销结算的全过程进行制度规范,并完善相应的操作流程,从流程上规范,使专项资金从预算到绩效评价都有制度可循。这就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使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二要建立专项资金跟踪反馈制度;三要完善专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质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涉及政府采购、大宗材料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事业单位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这与我们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的目的是一致的。要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加强单位内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审查和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3、强化财务控制意识,强化财务管理职能作用,准确定位财务人员角色
财务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职能作用。资金流的运作实质上就是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展开轨迹,业务工作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在资金的支出上可以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提高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是当前强化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要对财务部门内部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尤其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
此外,事业单位也应注重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使用者的责任意识,对于专项财务资金的使用检查专题化、财务汇报制度化。总之,事业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单位内部财务部门对资金的监管,切实管理好单位的各项资金。
4、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促进专项资金规范核算
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应当包括绩效目标、对象和内容,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工作程序等主要内容。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赖于专项资金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实施绩效评价又能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核算。实施绩效评价可以在事前,也可以在事中或事后。事前评价,有利于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事中评价,可以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事后评价,则可以审查和评价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果,规范会计核算,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监督要走出事后集中性检查、审计的工作方式,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