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1 16:36:29
外汇保证金范文第1篇
摘要:在现有个人外汇投资方式不能满足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但由于目前国家法律以及监管的不完善,我国外汇保证金交易还处于盲目发展阶段,面临许多实际问题。
关键词:外汇保证金;杠杆效益
在各种投资项目中,最公平而且最吸引人的可算是外汇保证金交易。随着我国外汇市场的迅速发展,新一轮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扑面而来,国内的各大商业银行也开始涉足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开展。
一、什么是外汇保证金交易及其特点
外汇保证金交易又称合约现货外汇交易,按金交易,虚盘交易指等,即从频繁的汇率波动中获取汇率差价收益。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做多或做空外汇,交易币种和多空方向不受其账户资金和币种的限制,交易更加自由。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种利用杠杆效应,使实际交易金额在原基础上放大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交易保证金外汇交易应该称为现货外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易最为核心的是其杠杆效应,使其在具备收益放大效应的同时,风险亦同步放大。近期在国内市场新兴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也可以称为外汇虚盘交易,它相对于传统的外汇实盘交易而言,是类似于期货的一种投资工具,投资人只要用一定比例的钱—“保证金”,就可以从事数倍于保证金数额的外汇投资。投资者利用了经济杠杆的相关作用,以经纪投资商所提供的信托担保来进行外汇交易,其信用将被扩大数倍,使其可以操作相当于存入资金的数倍交易金额,在瞬息万变的外汇市场上进出买卖,如同国际资本家一般掌握赚取汇差的机会。投资者在损益发生时,金融机构会自动从账户中转入获利或者扣除亏损金额。投资者可以通过预先设制限价指令和止损指令来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保证金交易可以算得上是一种最吸引人的投资方式,是世界各国早已普及的外汇投资的主要方式。
二、我国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面临的实际问题与风险
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严禁境内机构和个组织、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令已经被实质性打破。可是,由于我国境内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缺乏法律依据,交易险控制与监管措施暂时还不完善。所以,目前我国个人外保证金交易的实际操作还很不规范,存在许多问题:
1.交易商信用良莠不分,信息严重不对称
网络时代到来,在政策的围墙之上架起了一座桥梁。只要境外交易司购买或者租用服务器,就可以使我国的中小投资者登陆们的网站,下载交易软件,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一些比较规范的交易公司,都遵循属地管辖的原则,向客户提供由监管部门颁发的会员号码。但是,既便如此,客户想要进一步了解境外交易公司相关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措施、注册信息等也不容易,除非有的重大违规纪录被所在国监管部门披露
2.账户资金被控制,危及资金安全
从事个人汇保证金交易,个人投资者首先必须开立保证金账户,存用于炒汇的保证资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交易,交易商会据投资者的交易申请及相关材料,为投资者在特定银行开账户。这些远在境外的资金账户,无论是个人专户,还是与人共用一个账户,其资金的支配权利实际完全归境外交易商所有。个人投资者可以向账户汇入保证金、追加保证金,如果实现盈利,原则上可以划出资金;但炒汇资金一经汇入指定账户,产权归属关系就会发生变化,交易商拥有对账户资金的管理权和最终处置权利,可以不受干涉地进行支出。由于不受监督和制约,境外的交易商处理资金时极易产生信用风险,从而危及资金安全。
3.高杠杆风险
每种投资都包含风险,但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采用了高资金杆杆模式,放大了损失的额度。尤其是在使用高杠杆的情况下,即便出现与你的头寸相反的很小变动,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包括所有的开户资金。所以,用于这种投机性外汇交易的资金必须是风险性资金;也就是说,这些资金即便全部损失也不会对你的生活和财务造成明显影响。4.市场风险巨大
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甚至可能在一天之内走完平日数月才能达到的运动幅度。外汇的走势受众多因素影响,没有人能准确地判断汇率的走势。在持有头寸的时候,任何意外的汇率波动都有可能导致资金的大笔损失甚至完全消失。
5.交易商内部运作不透明,交易地位不对等
在境外交易公司或境内银行主导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中,个人投资者始终处于劣势,只能被动接受交易游戏规则。而面对变幻的市场,交易公司或银行会采取一定的内部操作和技术手段,把市场风险转嫁给自己的客户群,来控制自身盈利的水平。例如,当重大国际事件发生或者在国际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时候,他们很可能会采取特定的技术手段,使个人投资者在有限成本区间内无法连接到交易系统迅速交易或者干脆限制个人投资者下单,以控制风险;甚至会故意造成交易系统的延迟,利用时间差,做空贬值的货币,把对赌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境内机构根本不向境外交易商下单,而是采取恶意的内部对冲运作。这时,少数的投资者盈利变成了一个暂时的账面数字,而普遍性的亏损却使得众多投资者在不停的向商缴纳保证金,成为长期以来投资者对保证金交易诟病的主要原因。
三、外汇保证金交易三思而后行
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保证金的杠杆作用会令投资者的亏损扩大数十倍,甚至上百倍,任何市场微小的波动都可能造成全部本金损失。因此,投资外汇保证金交易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虽然外汇保证金交易已经逐渐阳光化,但其本身具备的风险特性还要值得投资者注意。保证金毕竟属于高风险金融交易工具,其高杠杆性能使外汇波动的风险被放大几倍甚至几十倍。外汇市场波动频繁,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和基金参与其中,各国经济政策随时变化,各种突发性因素时有发生。这些都可能导致汇率大幅波动,稍有不慎就可能带来巨额的亏损。因此,参与此项外汇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在操作中,交行会为客户提供一些分析数据和操作建议,但最终的判断权在客户手中,而且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很多也很复杂,政治、经济、油价、金价、股市、突发事件等都会对汇率的走势产生影响。投资者一旦方向判断错误,也可能出现赔得“底儿朝天”的情况。因此,入市参与者一定要设好止损点,控制好仓位,同时充分利用好双向交易机制,及时做反向交易减损,随时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
参考文献:
[1]赵仲峰:《剖析外汇保证金》[J].卓越理财,2008.
[2]财政部:《现融资》[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外汇保证金范文第2篇
08年6月中旬,北京西城区的陈老师接到某投资咨询公司经理的电话,经理在电话中向陈老师介绍,投资外汇保证金业务可以获得10倍甚至更多的收益等等。陈老师挂断电话后真的有些动心了,但慎重的他还是先给在媒体工作的女儿打了电话,这才知道,在6月12日晚银监会已经暂停了外汇保证金业务。
据《科学投资》调查发现,接到电话的并非仅陈老师一人。随着银监会对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叫停,一度沉寂的炒汇公司现在已经加大了推广力度,准备抢占银行退出外汇保证金交易后留下的市场空白。
在此之前,国内大陆地区有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推出了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杆比例最高达到30倍。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放大作用,因此即使市场只是出现一朵浪花,在投资者这里都可能会变成滔天巨浪。巨大的投资风险和大部分投资者亏损的事实,是银监会叫停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重要原因。
日前,记者在多家证券公司营业部门前看到,一些手里拿着厚厚一叠传单的人一边向行人手里塞传单,一边快速介绍着自己公司的业务――保证金炒汇。
随意拨通了其中一张传单上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自我介绍说是公司的咨询师,该人详细介绍了其公司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并表示,近日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被叫停,留下了市场空白,他们这几天加大了推广力度,争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
目前,炒汇公司的推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一些场所发放传单,二是在网上进行推介。这些天,这些推广活动的力度都明显加强。
实际上,外汇保证金交易,由于缺乏具体规定,该领域一直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从2007年开始逐渐升温,到2008年,开办的外汇保证金产品中国银行“外汇宝”、民生银行“易富通”等。自从各家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推出后,这些银行的客户数量迅速增长,而且今年的势头也很好,开户资金每月只增不减,相当火爆。
叫停缘于银行违规
与实盘交易相比,保证金交易更为刺激。保证金杠杆的比例大小,一般由银行自己决定,同时客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自行选择。杠杆比例越大,客户需要付出的资金就越少,比如杠杆比例为20倍,即存入5000美元的保证金就可进行价值1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
与杠杆作用相随的是风险更大,而在实际操作中,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银行均存在放大保证金杠杆倍数的情况。记者了解到,民生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放大倍数极限为30倍,同时银行对一些5000万元或1亿元以上的大客户,有杠杆倍数“协商解决”现象。
此外,按国际惯例,多余头寸要到国际市场对冲,即寻找真正的卖家。但银行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为多余头寸自负盈亏。由于外汇交易难度很高,投资者输多赢少,结果多余头寸最终变成银行的利润,银行不再仅仅是为客户服务,而是间接成了客户的交易对手。
从服务来讲,银行也只是提供平台和客户服务,不仅操作平台出现的问题很多,也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分析和高技术服务,造成客户的不满;银行又提出解决方法,影响了交易的成功率以及客户的收益。
面对投资者的抱怨,银行似乎有些无奈,最终导致监管部门开始规范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据悉,今年3月份,银监会开始对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进行调研。银监会创新监管与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表示,银行目前的风险控制能力还不能适应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要求。他认为,之所以条件不成熟,更多是因为机构能力的问题,银行将平台交给个人,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客户交易,并且不能保证24小时交易,在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前提下,是不允许开展的。
银行界人士对该业务突然被叫停感到不解。在他们看来,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自开办以来,投资者热情一直很高,说明市场需求确实存在,停办业务是无益于解决问题的。业务一旦被全面叫停,意味着已提交开办业务申请的银行不能获批,当投资者认为正规渠道被堵死的时候,可能转向非正规渠道,例如外汇网站及外盘经纪商等。
但是银行自己也承认,监管部门确实需要加强监管,促使银行对技术平台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改进,使投资者的利益损失降至最小化。
风险大于收益
外汇保证金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金融商品,其“以小博大”的交易特点,使其迅速成为目前国际外汇市场主流的交易手段,2006年保证金交易量就占到了外汇市场的40%。与期货、外汇实盘、股票等投资理财产品相比,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其独特之处。
保证金交易具有三个优点:一、保证金交易具有资金放大效应,可以提升投资者的购买力。二、保证金交易可以多空双向交易。三、与外汇实盘相比,保证金交易的点差更低。
外汇市场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同时也是最规范和成熟的市场,交易方式灵活而方便,对专业投资者以及持有外汇的机构和个人而言,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种稳健而成熟的投资方式。
2008年以来,股市风险加大,而美元持续走弱、人民币加快升值,外汇市场吸引了一部分投资者,国内外汇保证金的推广有加速迹象。但是,投资外汇保证金交易,投资者你准备好了吗?
外汇保证金范文第3篇
2008年6月6日,银监会正式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作为otc交易中的一种,外汇保证金交易(forex margin)也被称作虚盘交易,是利用经济杠杆的相关作用, 以经纪投资商所提供的信托担保,用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事数倍金额的外汇投资,赚取汇差的交易。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该业务初登陆大陆市场,后被叫停,2006年银行才重新恢复交易,结果不到两年时间又再次被叫停。叫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叫停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未来何在??
2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原因?
(1)投资者风险大,损失严重。大量投资者对外汇、汇率方面的基本知识、复杂的交易规则和手段了解有限,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较弱。同时杠杆原理的运用,放大了损失额度,虽然国内银行规定的杠杆上限是30倍,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对客户提供更高杠杆率的现象,从而急剧扩大了可能的损失额度。并且,由于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可能在一天之内就波动数月才能积累的幅度。外汇的走势更受众多因素影响,很难确切地判断汇率的即时变动。而每天外汇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段正对应于我国的夜间时段,因此投资者一旦持仓过夜,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实际的交易结果也显示绝大多数的投资者目前都处于亏损状态。?
(2)市场投机行为过度,影响整体稳定。近年来热钱不断涌入中国,大批逐利资金有可能流入外汇保证金市场,进行非理性逐利和短期投机,造成市场波动幅度加大。同时股票交易的减少,会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造成很大的影响。?
(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 ,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3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2)对于银行的发展而言,从短期来看,银行在规避该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这项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来源稳定、盈利能力强的业务;从长期来看政策的导向作用将不利于银行业对于衍生金融产品的提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3)对于投资者而言,面临两种选择:①进行平仓,承担已形成的损失或收益,永久性退出市场;②将资金转移至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目前市场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投资损失惨重,但大部分投资者反对叫停该业务。结合94外汇保证金业务第一次被叫停后大量资金继续通过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流出进行交易的历史经验和目前投资者动态,可以推断,在此次叫停后,必然会有大量资金再次转入地下进行交易。但在地下交易中交易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并且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损失无法追讨。从短期来看,投资者的风险将会从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关系中转移至与境外经纪商交易关系中,并且有增无减。从长期来看,银行作为本身承受相对较小风险的主体规避了风险(假设银行不会将抽出的资源投资于其他风险市场),而投资者作为承受相对较大风险的主体却增大了损失可能。因此,在表面矛盾淡化的情况下,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率的解决。
2008年6月6日,银监会正式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作为otc交易中的一种,外汇保证金交易(forex margin)也被称作虚盘交易,是利用经济杠杆的相关作用, 以经纪投资商所提供的信托担保,用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事数倍金额的外汇投资,赚取汇差的交易。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该业务初登陆大陆市场,后被叫停,2006年银行才重新恢复交易,结果不到两年时间又再次被叫停。叫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叫停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未来何在??
2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原因?
(1)投资者风险大,损失严重。大量投资者对外汇、汇率方面的基本知识、复杂的交易规则和手段了解有限,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较弱。同时杠杆原理的运用,放大了损失额度,虽然国内银行规定的杠杆上限是30倍,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对客户提供更高杠杆率的现象,从而急剧扩大了可能的损失额度。并且,由于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可能在一天之内就波动数月才能积累的幅度。外汇的走势更受众多因素影响,很难确切地判断汇率的即时变动。而每天外汇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段正对应于我国的夜间时段,因此投资者一旦持仓过夜,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实际的交易结果也显示绝大多数的投资者目前都处于亏损状态。?
(2)市场投机行为过度,影响整体稳定。近年来热钱不断涌入中国,大批逐利资金有可能流入外汇保证金市场,进行非理性逐利和短期投机,造成市场波动幅度加大。同时股票交易的减少,会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造成很大的影响。?
(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 ,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3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外汇保证金范文第4篇
李经理:
您好。
就像您在今天培训结束时所说的 “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 。我还在沉浸在虚拟交易盈利的喜悦中,突然的发现明天就是培训的最后一天了,我们也要迎来考核。虽然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通过,并且留在这个集体当中。但这几天的学习着实让我有了很大的提高。
说到对培训的看法,我觉得它是非常有意义的。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这样的培训机会绝对是弥足珍贵。我仿佛像是回到了大学的校园一样,在听老师的讲课。只是老师是那么的年轻,不再是大叔大妈的年纪,而是哥哥姐姐。佳姐和边哥在这几天为我们的付出我也都默默的记在心里。佳姐的讲解让我从一个对外汇市场交易毫无了解的小白,变成了一个可以自己分析蜡烛图,有自己观点和想法的菜鸟分析师。而边哥的指导也让我受益匪浅。那次我因为自己的事情请假,通道线没有学到,还是边哥早上过来为我补课,让我赶上大家的脚步。
回到培训本身,我觉得短短的五天培训对于外汇市场交易的技巧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这五天的课程,也绝对是精品了。很快地让我对外汇市场知识有了初步的理解和概念,为我树立了信心和勇气,也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说到对市场的看法,我觉得外汇市场有很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研究 ,去学习。它交易量大 ,涉及的国家多,没有太多的人为因素,不会那么容易被操纵和控制,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能者多得。而且,外汇保证金的交易方式也让我们有了以小搏大,在外汇市场中通过小资本获利的机会。简而言之,我个人非常看好这个市场,也希望可以在其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我入职的目标及规划很简单,短期内一定还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我会继续拿出在培训时的精神,努力的学习和充实自己。我相信公司的老员工,比如佳姐和边哥,都有很多我需要学习的地方。我希望可以通过在公司的学习和锻炼,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分析师。拥有对各种价位变化,点位变换的敏感度。做到眼前无线,心中有线。记得边哥讲过 ,曾有一个同事甚至可以拿趋势线、通道线做出一幅画。我相信只要踏实的努力,有朝一日也可以做到在蜡烛图上飞舞。至于具体的理想,也很简单:我们在单位工作,都希望向上爬,获得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佳姐也是我的奋斗目标,希望数年之后,我也可以在会议室培训新的学员,为他们讲述自己当年在这里培训的故事。
无论最后是否会留下,我都会很珍惜这段时光。也会继续加强自己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理解。衷心感谢佳姐和边哥在这几天的指导和培养。
外汇保证金范文第5篇
关键词:EMIR;外汇交易;中资银行海外分行
一、EMIR概述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政府意识到,提升OTC衍生品交易的透明性和安全性对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2009年, G20国家首脑在匹兹堡达成共识,未来OTC衍生品将通过中央交易对手(Central Counter Party, CCP)完成清算。同时,OTC衍生品将由中央交易簿进行登记。并引入风险缓解措施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在欧盟范围内,欧盟执委会,欧盟议会等机构制订并通过了欧盟648/2012号规章 (European Market Infrastructure Regulation,以下称EMIR规章),并于2012年8月正式开始执行。EMIR规章主要规定了资本与市场保证金制度等双边风险管理、集中清算、交易报告三个方面的责任。
资本与市场保证金制度:对OTC衍生品的资本费用及保证金的要求更高,交易双方实行按市场定价或按模型定价制度以日为单位计算净敞口并及时进行交易确认,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保证金双向交换。其他双边风险管理包括投资组合压缩、投资组合和解及争议解决。
集中清算:要求场外衍生产品需通过已授权或注册的CCP清算。
交易报告:要求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金融衍生产品需向已注册的交易数据存管中心报告且需要涵盖抵押及风险暴露信息。
中资银行海外分行与交易对手开展的OTC衍生品交易主要为外汇远期(FX Forward)和外汇掉期(FX Swap),外汇即期(FX Spot)明确不属于EMIR管辖范围。本文将就EMIR下保证金制度实施对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两类业务的影响进行分析。
二、EMIR保证金制度监管要求
EMIR规定,金融机构应有有效手段测量、监控并规避操作风险以及交易对手风险,必须具备有效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在2012年8月16日后完成非集中清算OTC衍生品下的抵押物的交换以及隔离。为保证EMIR规章的持续有效,欧洲金融监管机构制订并完善抵押物作为风险控制手段的监管技术标准,具体包括抵押物数量、类型以及抵押物隔离措施,并规定交易对手双方应在集团层面展开针对OTC金融衍生品的保证金管理。
为确保欧盟内金融机构和第三国金融机构交易非集中清算OTC衍生品时法律的一致性,欧盟立法机构规定,在和第三国金融机构交易时,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应该双向交换,同时欧盟境内金融机构应对衍生品协议的法律有效性以及抵押品隔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交易双方必须在每个交易日完成和所有交易对手净风险敞口的计算,并完成抵押物的收集或缴纳。同时交易双方必须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保证金制度下中资银行海外分行获得豁免的可能性
EMIR规章下的保证金制度适用于所有至少涉及一个欧盟内交易对手的交易。因此,和所有W盟内交易对手进行的交易属于EMIR规章内保证金制度的管辖范围,欧盟内交易对手将按照EMIR的相关规定要求海外分行与其签署保证金相关协议以保证保证金交换的顺利进行。同时EMIR规章明确指出,EMIR规章的应用对象为最高层的法人结构。海外分行无法独立于总行外服从EMIR规章。按照此规定,海外分行本身无法在分行层面执行EMIR规章,并且合规方面工作只能在总行层面进行。
EMIR规章以及针对抵押物的规章中并没有针对来自第三国家交易对手的豁免规定。但欧盟2016/2251号规章指出,在和来自第三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欧盟内的交易方必须对第三国关于抵押物的法律关于净额清算以及抵押品隔离协议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当第三国不具备相应法律时,交易双方应达成其他不同于双向交换抵押品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来自欧盟的交易方可以继续和这类第三国家交易方开展业务,欧盟内的交易方被允许在一定限额内进行免除抵押品交换的衍生品交易。
欧盟2016/2251号规章第31款规定了对该类豁免的具体操作。具体限额计算方是,与所有没有对等抵押物交换法律的第三国家的非集中清算OTC衍生品交易量总额不能超过欧盟内交易方所在集团全部交易量(扣除集团内部交易量后)的2.5%。使用这条豁免的前提是,欧盟内交易对手需要进行独立的司法审核以确认第三国无法确保净额清算、抵押品交换协议以及抵押品隔离的规定没有强制法律执行效力,从而使得欧盟内交易方无法按照2016/2251号规章获得相应抵押物。
尽管由此项豁免条例,但是应用该条例却困难重重。首先,豁免的交易额十分有限,且需要全球所有这类第三国家共同使用;其次,为了使用此项豁免,海外分行的欧盟内交易对手必须要对中国相应法规进行独立司法评估。从成本角度考虑,这也是不切实际的。
四、应对措施
根据欧盟2016/2251号规章,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应作为第三国信贷机构在总行层面和交易对手开展外汇交易下的抵押物交换。其中针对外汇交易,海外分行可以免除初始保证金的交换但必须进行追加保证金的交换。
然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国际交易对手对中资银行给予的待遇也不尽相同。据目前已知的情况而言,国际上其他银行对中资银行采取的合规手段有以下几种。
1. 依据自身强大的法律部门,给予中资银行在外汇远期以及掉期交易上追加保证金的完全豁免。
2. 由于欧盟金融工具市场规则(MiFiD II) 暂时延长至2018年年初实施,因此对外汇远期的衍生品属性没有确凿的法律认定依据。由此,对中资银行在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中的保证金义务给予截至2018年1月的豁免。
3. 由于外汇掉期由两组外汇远期组成,在与中资海外分行进行外汇掉期交易时将外汇掉期标识为两笔外汇远期从而免除追加保证金义务。
4. 暂时维持外汇远期交易,但是暂停外汇掉期交易。
5. 完全停止所有外汇远期以及外汇掉期交易
6. 如果交易的簿记位于欧盟以外地区,并且所在地区法律明确规定对外汇远期以及掉期交易免除保证金义务的,不受任何EMIR下保证金规则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