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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主办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由韩玉亭担任主编,创刊于2002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1-4747/D 国内刊号
  • 2002 创刊时间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2年
  • 主编:韩玉亭
  • 纸张开本:B5
  • 国内刊号:11-4747/D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双月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期刊荣誉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投稿须知

1、提供中文内容提要,提要篇幅为200—300 字。力求充分说明文章的核心、论证方法及研究价值,语言准确精炼。

2、论文题目宜简炼、准确,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主副标题要各有侧重,主标题尽量传递核心论点、学术创新点,副标题应限定研究范围、学科范围,廓清研究对象,标识文章性质。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居中。

3、附作者单位对稿件审核证明或推荐信,注明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无署名争议。

4、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5、论文若多作者署名时必须排序,应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第一作者还须提供性别、出生年、学位、职称、是否为研究生导师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应注明联系电话及其电子信箱。

6、文中图、表只附最必要的,表的序号和表题置于表上,表格采用三线制(特殊情况例外);图的序号与图题居中置于图下,图中文字必须能够清晰地显示;请仔细核对文中表、图中的数据,并注明数据来源。

7、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8、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9、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10、质量要求: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实践性、推广性。稿件强调首发。所有来稿须在文章首页以脚注形式注明是否在其他刊物或媒体(包括自媒体)上公开发表过。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760

邮编:100037

主编:韩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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