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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条件

博士申请条件

博士申请条件范文第1篇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为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工程技术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应是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化工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月8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7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9月8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及工程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申请人按各院系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院系招生简章所需材料提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9月招生院系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9月8日下午17: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5)论文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与其他申请材料同期寄(交)到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6)教育博士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7)工程博士申请人需于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寄(交)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申请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地点在清华大学,综合考核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见各院系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六、录取

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学校基本奖助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8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工程博士(085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3. 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生全程在深圳学习,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4. 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后期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17年11月网上申请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申请人留意查询。

5.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申请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7. 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8.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9. 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考核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参与9月普通博士招生的院系后期不再接收专项计划申请。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博士生录取。

10.工程博士、教育博士、论文博士均为非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根据专家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论文博士生招生方式与普通博士生相同。

11.体检统一安排在综合考核期间,地点在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7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8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根据我校住宿规划,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前两年将按三人间安排住宿。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010-62782192 传 真: 010-62770325

博士申请条件范文第2篇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

1、考试制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4年2月2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⑦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⑧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②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③考试科目: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3)复试

①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②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③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④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2、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分为申请、考核两个步骤。

⑴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博士申请条件范文第3篇

一.基本条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为“211”院校毕业全日制硕士;

3.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可参评我校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5.外语水平要求: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b)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d)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e)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6.以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索引期刊,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C类及以上会议、期刊,或《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应取得科研论文成果要求》附件中所指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

7.健康状况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及招生名额

2016年南开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全部博士生导师自愿申请参加;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生。

三.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新校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2-23505863;022-23503438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推荐信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0)《research proposal》,要求英文3000字;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材料形式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检查合格者按报考学科(专业)进行分类整理后提交到“专业审核组”评估。

(2)学院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学科的“专业审核组”;以控制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控制科学与工程、运筹学与控制论两个学科的“专业审核组”,分别负责评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业审核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由申请导师及本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具备博士生指导资格的4-5位委员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名教授),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试卷考核:内容含心理健康、专业英语翻译(100分钟)

(2) 面试考核: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综合知识运用,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重点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首先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采用一票否决制(即非全票通过视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投票结果和面试情况,“综合考核专家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记录表》,并给出评语、百分制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根据“综合考核专家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提出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11月25日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院长和各学科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位分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五.招生咨询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cc.nankai.edu.cn; cs.nankai.edu.cn;

咨询电话:022-23505863;022-23503438。

办公地点:南开大学新校区软件学院楼110室。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南开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网站信息;

博士申请条件范文第4篇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开始,至 12 月 8 日 12:00 结束.网址如下: admission.pku.edu.cn/web/index/bmxxlb.jsp。

2.申请者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下午 5: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sszs/tjms/)。

(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sszs/tjms/)。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 外语要求:申请人英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三年之内(2014 年 10 月以后)有效,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以上; b) 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 c) GRE 成绩 320 分以上; d) WSK(PETS 5)考试合格; e)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525 分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50 分以上; f)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g) 雅思成绩(学术类)6.5 分以上; h)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i) 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的学术论文。

(10)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初审通过后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 1120 电话:010-62756351 邮编:100871 收件人:金老师注:请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将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 2018 年 3 月份(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笔试、面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四、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研究生教育部成员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家组两级考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 2018 年招生指南;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博士申请条件范文第5篇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3 年已经在化学化工学院等六个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博士研究生“申请 - 考核制”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试点学科生源数量大幅增加,生源质量显著提升。因此,根据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 2013 年 3 月 29 日《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改革招生选拔机制,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 - 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力的考察”精神,我校决定在 2014 年继续对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进行改革: 在所有的理工医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类学院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

对于其它学院,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38 个学术型专业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65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另有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计划和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 (以下简称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共 45 名左右。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 、 2014 年教育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6 、 报考我校 “ 申请 - 考核制 ” 学院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报考条件,还须同时符合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7 、在职考生报考要求: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博士生政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四、报名

1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 1 )普通招考考生:

2013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网址: 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2 )报考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的学科(专业)的考生

2013 年 12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0 日。网址: 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3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普通招考 ( 不含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 ) 考生须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报考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的学科的考生须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 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 9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10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笔试前提交)。

( 11 )实行或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 、取得 “ 直接攻博 ”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取得 “ 硕博连读 ”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6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 ( 不含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 ) 考生请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 至 3 月 21 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五、资格审查

1 、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 、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七、考试

(一)普通招考的入学考试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 1 )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 A 、 B 、 C 、 D 、 E )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4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 — 23 日(星期日) ,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上午 ,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 、复试

我校将于 2014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 3 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 ( 2014 年 4 月中下旬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 “ 申请 - 考核制 ” 招考选拔方式

我校 2014 年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作为“申请 - 考核制”试点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研究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此外,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将拿出部分名额进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 申请 - 考核制 ” 招考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申请 - 考核制”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四款 “ 报名 ” )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系)招生领导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和相关导师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注:实行“申请 - 考核制”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各试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相关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学院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的《厦门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4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教育博士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 19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 12000 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 “ 三助 ” )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 “ 绿色通道 ” 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定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具体办法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xsc.xmu.edu.cn )或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zs.xmu.edu.cn )。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zs.xmu.edu.cn )。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1. 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 其它

1 、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2014 年 6 月 10 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 、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3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4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xmuzs@xmu.edu.cn 网址: 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网址: 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