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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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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 施工 合同 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相应的工作,实际上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得到改进。

1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政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地展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只注重工程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对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同时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部门之间没有厘清权力、分清职责。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机制没有形成;对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查,以及有效的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2.3 合同价款引发纠纷。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范畴内,事前基本上没有纳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是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对于内容通常情况下只有原则性的约定,对违约责任缺乏具体的约定,进而产生合同纠纷时,在一定程度导致施工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2.4 施工索赔难。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3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对工程投标加强管理,首先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有关的规范等进行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对自己的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考虑,进而在一定程度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及确保施工成本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现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现场的施工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消费情况和机械台班的价格、市场的供应量情况等,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同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编制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充分的利用,进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进而一定程度达到科学、高效的要求。

3.2 对工程施工合同做好分析。通常情况下,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合同的角度,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分析、补充和解释,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等,进而一定程度为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进一步使合同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实施,进而为执行、控制合同提供参考依据。对于合同管理部门以及合同的管理人员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和业主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文使用的法律用语,如果用语不够直观明了,容易增加理解的难度。

3.3 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在对合同进行分析之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条文。通常情况下,通过技术交底对工程项目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细化分解安全、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个人。通过开展合同交底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家树立全局意识,进而对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规定、管理程序等进行熟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范围,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出现违约现象。

3.4 对施工合同索赔加强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工程索赔方面,我国工程项目承包双方缺乏必要的认识,同时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方面的意识和动力。在工程索赔方面,施工合同作为索赔的参考依据,而索赔则往往是对合同管理的一种延续。因此,当前急需树立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各种不利因素,需要合同承包商进行全面的考虑,对合同变更和索赔存在的可能性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以及索赔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法律法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履行合同条款,一方面便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便于企业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核心竞争力。

3.5 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所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产生变更,产生工程变更的因素非常的多,所以变更支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各方在实际工作中对单价的合理性通常无法达到一致,尤其是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在各方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暂付。而且支付的方法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也各不相同。

3.6 保留金。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4 结束语

施工合同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业主和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信理念,使合同条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纠纷不断。为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和过程中都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目标,为企业取得应得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胡春伟,金元德.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7(14).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当前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施工合同的严密性,造成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难以有效落实。因为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多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制定,过多的强调了建筑工程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起来,进一步加大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在一些建筑承包过程中,建筑承包方为了承接工程,在合同内容中主动提出某些具有不公平因素的合同内容,继而转嫁到施工合同内容中,将建设风险转嫁给了施工承包商,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问题。因为施工合同的制定不严密,影响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履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对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变相处理,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施工,给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质量埋下隐患。

2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筑市场及经济繁荣也能产生积极作用。实际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

2.1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保障建筑企业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为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打好基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所制定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须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合同管理责任落实,构建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企业必须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对具体施工内容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企业建设施工的质量。

2.2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提高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培养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根据施工合同的管理内容,对施工合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较好掌握施工技术、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可以实行上岗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待遇,促进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效率。

2.3明确合同条款,将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根据以往建筑施工合同制定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建筑施工合同制定策略,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实际的建筑合同制定过程中,必须完善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建筑企业双方实际情况,对建筑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统一,加强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的培养,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纠纷。建筑双方应该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推敲,把握好建筑合同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可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建设损失。

2.4加强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合同的履行管理作为一项周期长、管理内容复杂的工作,必须依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落实,促进施工合同内容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履行。建设双方在对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把控,根据制定好的施工计划,将合同管理内容进行有效落实。

3结束语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施工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也日益提高,然而工程在合同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合同体系不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重视合同管理,否则,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

二、现阶段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

(1)建筑施工参与各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第一,合同制定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对等,为施工过程中的争执与纠纷留下了隐患;第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现象严重;第三,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第四,违反《建筑施工合同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2)合同监管机构有待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缺乏对合同的审查和评估,缺乏对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建设,缺乏合同归档管理,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3)工程承包随着激烈的竞争,逐步由原来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等宏观力而的风险,逐步向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工程量、物价变化等微观方面扩大,部分建筑施工参与方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还对风险估量和认识不够,使得承包方利益受损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导致了损失;未能对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而协议或文件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受到惩罚;建筑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履约过程中的签证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1)合格的合同当事人主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签订合同时往往出现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2)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3)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但在建筑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文字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总包合同签订后应签订的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使用境外文本对合同文本存的疑问必须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

应选择既有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有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能力的专业人才。

(2)不断加强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经常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解与学院讨论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则、权限和利害,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以全面、高效率的提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筑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各的手续。

(2)设立专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各案制度。

(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施工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以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企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全体员工的普及合同管理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的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2)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收集好相关证据,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3)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力式等小同要素,制定和书写合同。

四、结语

总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依据。只有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全过程动态合同管理,加强分包商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方作用,及时进行索赔等,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的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贾玉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2年04期

陈伟:《浅议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6期

赵敏:《谈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山西建筑》, 2012年09期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管控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所谓合同管理,就是对于建筑工程中的所有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包括了合同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和质量的合同管理,这些合同中对于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力的关系进行确定,所以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点。

工程项目中的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明确业主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是确立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管理工作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是确保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的重要手段,它督促甲、乙双方全面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证书》。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协议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时间长,涉及面广,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长达数年或数十年,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艺术设计、人文等多个范畴。施工项目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范畴之内。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1、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及时进行风险分析

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承包商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分清有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有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编写合同者有意设置的。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①准确地理解合同,区分风险责任,更好地围绕合同目标进行工作;②通过风险分析,对一些可预测的风险事件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尽可能地避免、转移或减少损失;③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单独承担风险。

2、熟悉合同经济条款,做好合同动态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从工程开工开始,依据合同相互约束,彼此监督,贯彻执行至工程结束全过程的、动态的管理。在合同条款中,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与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密切相关,与工程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的造价计价体系条款,这些条款体现在合同的各个方面,可分为明显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等3种。

(1)明显工程价款条款,包括施工合同价款、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条款、工程款拨付方式条款。这些条款含有明显价款责任,约定必须清晰、明了、有制约性、可操作性强。

(2)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合同中一般以质量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环保违约金等责任条款出现,有明显的奖罚措施。如果认为合同价款已经为达到投标承诺的对应价款,则可以只罚、不另奖。应该说,这类条款所指向的奖罚金额不构成工程技术经济分析的要素,但由于该部分价款关系承包商净利润的得失,与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这将对促使承包商认真按照合同要求抓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3)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体现在施工合同的各个方面,既有对承包商的制约,也有对业主的制约,其中有些条款一旦事实发生,承包商即可视为索赔的依据,如业主应该负责完成的工作,负责开通施工运输的通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资料,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负责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如果业主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商造成损失的,业主应赔偿相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对承包商的制约有:向业主提供月进度计划及其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理;在工程交付之前,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果承包商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损失的,承包商赔偿相应损失等。此外,还有很多条款带有时限制约,隐含经济责任条款。因此,要充分熟悉承包合同条款,这些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结算和支付的基本依据,也是承包商在施工阶段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

3、重视合同索赔管理,维护合理经济利益

项目合同管理的管理核心是索赔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程项目规模的扩大,项目索赔问题越来越多见,而且已经成为了业主和承包商的一些必须要具备的常识,而且也成为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展的一系列业务活动的源头,所以有了合同索赔,才可以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完善和有保障。索赔原因很多,主要来讲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因素主要是有两个,一是因为业主还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二是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于建筑图纸等交付没有按照合同款项,所以才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第二个是内部问题,是因为业主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但是在项目施工中却存在着一些隐性的要求,比如合同约定的违反,或是项目施工中方案的变更等,这些更加的使得合同承包商形成了很大的利益损失。索赔的最终目的是为自身受到侵害的合法权利寻找法律上的弥补措施,以避免损失,因此,是一种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提出索赔要满足以下条件:

(1)索赔要符合合法性要求。建筑项目双方签订的合同在项目施工中具有最高的法律约束力,因此,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双方责任的判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额等。按照合同来进行条款的预先声明,对于一些合同中无法说明的问题,要有一定的附录来进行核对,否则如果在索赔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因为每天有合法性的依据而无法进行索赔的流程。

(2)索赔要基于客观存在的违约事件以及客观存在的损失。对承包商而言,必须有确实证据证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素存在,并且有证据表明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遭受了损失。这在很多的案例中都出现,就是虽然有违约,但是其实事件是在想着好的方向发展,其实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受到很大的损害,反而有时候还有了更好地利益所得,这样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进行合同索赔。

(3)索赔要合理。提出索赔在满足合法、客观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合理性要求,要真实的反应造成自身损失的外界干扰因素,并且提出的索赔数额要合理,不能接索赔追逐额外利益。要想成功索赔,关键在于掌握充足且符合法律关于证据要求的一些列证据,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工程进展作出详细的文字记录。 索赔费用的构成大致与工程款的计价类似,主要包括人工费、器械费、材料费、施工管理以及企业管理的相关费用、利润收益以及其他应当给及补偿的费用等。   关于索赔费用,要注意遵循以下三大原则加以处理:首先,必须严格以建筑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整个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内容的合意,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难免会出现内容相互矛盾或者规定不规范的条款,从而引发纠纷,但在处理索赔事宜时,要严格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平的对双方利益加以协调;其次,要做好可能成为索赔证据的资料的保管工作,并且做好重要决议、会议以及讨论的记录工作,并详细、客观、全面的记录工程日志;最后就是要及时处理。发生索赔后,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长时间不能处理好承包方的索赔请求,可能会对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

4、抓好合同变更管理

在管理过程中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投资大,工期长,质量要求高,建设环境复杂,受意外风险的影响大,变更因素多,工程变更常发生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处理不好常会引起纠纷,损害投资者或承包商的利益,对项目成本目标控制不利。所谓变更,不是指对合同的实质性变化,而是合同范本所指的范围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作量;②省略工程项目;③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④更改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⑤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⑥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⑦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工程项目等。由于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是多种多样的,往往变更伴随着索赔。如,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或工程项目,直接影响到原合同工期。虽然变更量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即进行工期索赔。再如,上述的情况,业主要求合同工期不能变,承包方可以要求增加投入,提出费用索赔。又如,有时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减少工程量和工程项目,承包方可因人员窝工、施工设备闲置、利润减少而提出费用索赔。因此,承包商应及时收集好相关变更资料,工程预算人员应及时做出变更预算,以确定变更引起的工期和价格的调整,确定变更所需资金,及时向业主提供资金计划,进行变更索赔,维护自身的权益。

施工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会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除了要及时做好工程变更签证外,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工程变更进行分析,超出原合同范围,构成合同变更的,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变更,重大的合同变更应该在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一般的变更不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也要以各种书面形式(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往来等)明确下来,并争取取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还会发生索赔事件,对并非由于己方过错,而是因为对方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况,可以提出施工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讲,索赔有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索赔要做好以下几点:

1.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往往只注重费用索赔,忽视工期索赔。由于变更或索赔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对总工期造成影响,如果施工企业不重视工期的索赔,最终往往导致业主催工期,逼进度。如果没有工期索赔,承包商只能加速施工(赶工),从而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如果加速施工仍没有按期完工,既落了个逾期完工的罪名,还增加了施工成本,形成“名利双丢”的局面。如果重视工期索赔,即使业主要求加速施工按期完工,施工企业还可以主张加速施工的费用补偿和提前完工奖励,结果则是“名利双收”。工期索赔其效果最终会反映在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上。

2.充分认识索赔时效,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的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在发生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说明,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索赔时间持续发生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如果施工单位逾期主张索赔权利(超过索赔时效),施工单位也就失去了索赔权利,从而失去了索赔谈判的主动权,即使建设单位出于其他原因给予施工单位补偿,也仅仅是道义的“施舍”,其索赔效果可想而知,只能是“杯水车薪”。所以索赔时效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在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后,一定把握好这几个28天,在时效期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3.充分认识收集索赔证据的重要性。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重要文件之一,工程实践中,施工单位即使抓住施工合同履行中索赔机会,但如果拿不出索赔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其索赔要求往往难以成功或被大打折扣。如果施工单位拿出的索赔证据漏洞百出,前后自相矛盾,经不起对方的推敲和质疑,不仅不能促进索赔的成功,反而会被对方作为反索赔的证据,使自己在索赔问题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收集有效的索赔证据是搞好索赔管理不可忽视的。

二、工程结束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基本结束,项目收尾阶段,也是最终检验项目成效的时刻。这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

1.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工作。很多施工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非常重视,但在项目收尾时留下几名技术人员办理竣工结算,而将精兵强将抽调至别的项目部去,其实这种做法是很不可取的,收尾阶段的竣工结算,关系到工程项目最终能取得什么样的效益,企业和项目部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做好这些工作。项目部应该留下关键的预算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认真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根据施工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更情况(包括索赔),对原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或工程承包价进行调整、修正,重新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工程结算编制是否完整、正确与否,与最终结算结果息息相关,工程量计算要准确、不能漏项,要注意检查各种签证单、联系单等材料,结算单价套用要正确,各项取费标准要符合规定,总之,结算要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结算表编制完成后,校审很有必要,能有效避免多算、漏算、重算,提高结算的准确性。向建设单位提出正式结算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成本分析,结算书是否大于财务成本,结算上的材料数量、价格与实际耗用量、采购价是否基本吻合。发现问题较大,要相互查明原因,确保取得足额的结算收入。

2.进行合同实施后评价与分析。在最终办理结算后,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做好工程合同管理的评价与分析工作,总结工程合同经验和教训,以便以后其他工程能更好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适合的合同管理架构,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