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2020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方案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推进道路交通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锅炉烟尘、汽车尾气等专项治理相结合,促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大气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统一监管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年11月底,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大气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原料堆放场地和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点采取抑尘防尘措施,有效减少粉尘排放量。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项目。

(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加大督导力度,加强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在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主要路段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各类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加强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煤炭、灰土、沙石、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或泄漏,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要集中力量开展对州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的运输扬尘治理,规范交通秩序,减少扬尘污染。

(三)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每个建筑施工项目都要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所有施工现场要采取洒水、遮盖、围蔽等措施,保持整洁,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四)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清理整顿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范围内所有物料堆放场地,严禁违法占地和乱堆乱放。加强物料堆放场地的规划和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引导商户按要求建设规范的物料堆放场。督促所有堆放场采取有效的抑尘、防尘措施,防止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五)燃煤锅炉污染整治。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污染专项整治,凡集中供热管网到达的地方,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逐步淘汰,采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管网尚未覆盖到的区域,可暂时保留燃煤锅炉,但必须使用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县城区高铁沿线污染整治。加强县城区高铁沿线南侧至州大道北侧区域管理,对废弃厂房进行清理整顿,对该区域物料堆放场按照要求进行整治,对该区域道路进行硬化、绿化,各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杜绝乱堆乱放。

(七)县原店镇寨根村刚玉企业污染整治。认真核查该区域内刚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停产整改,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立即实施限期治理或整改。对原料、燃料、固废等物料堆放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对生产过程中各扬尘点进行排查并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督导所有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物料抛洒,物料运输车辆出厂前对车体进行冲洗,减少物料运输扬尘。进一步加强防尘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逾期整治不到位、或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八)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的检测管理,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方可办理机动车定期审验等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车用燃油品质,逐步提高车用燃气率。

三、职责分工

在本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具体承担以下职能:

(一)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三)规划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城市垃圾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能依法予以淘汰、取缔。

(五)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七)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八)供电部门:对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九)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要按照科学发展、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要求,认真抓好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及时召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研究部署。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计划于年8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会办公室。

(二)注重协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扬尘 污染 探讨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a)-0133-01

近年来,镇江市委市政府为推进山水花园现代化城市建设,启动了1000万平方米老城区城中村改造、南山生态科技试验区建设等一系列大动作。在这些高密度建设期间,受到国控空气站点附近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的影响,我市市区空气质量超Ⅱ级标准的天数明显增多,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明显下降,截止至4月底,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1%已经低于90%的蓝天工程考核目标要求,更不能满足基本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扬尘,有效降低PM2.5、PM10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环保模范城市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了探讨。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体制性不协调

我市现有的城市建设体制造成了重建设轻管理,出现了管理意识淡薄、资金投入短缺、项目竣工移交过程中信息缺失严重等现象。而城市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建设成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低,使用寿命短等现象又反作用于城市建设水平的提升,严重影响后续规划的实施。

1.2 各管理部门之间统筹度差

扬尘管理涉及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区级城管部门受财政体制的限制,向建设施工方收缴的渣土处置规费,投入在扬尘防治上偏少。扬尘防治的管理部门涉及住建、城管、环保、交通、国土、园林等,各部门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实际执法管理中存在着交叉执法导致的重复及疏漏情况。

1.3 政策执行机制不到位

扬尘防治涉及多部门和单位,然而却存在管理不好“一粒灰尘”的尴尬局面,暴露出政策执行机制不到位,这就需要学习有关省市的成功的动态治理经验,政策出台要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结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创新。当城市规模扩大时.必须提前规划建设专用的垃圾处置场,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减少二次扬尘。

2 治理措施

2.1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缺失是造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落后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为使规划决策者、建设者和管理者拥有统筹的信息,需建立一个集信息收集、储存、分析、传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它的建立能为城市规划和精细化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2 制定全市“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

由市环保部门会同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每月考评一次,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辖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得分作为辖市(区)考核的主要依据。辖市(区)都必须建立督机制,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各类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联合督查。市区建立常态化式联合督机制,定期与环保、公安、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对市区各类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特别是主次干道积尘或产生扬尘以及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和各类工程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未冲洗,抛洒滴漏。在落实防控措施考评外,被媒体曝光、通报、市长、书记信箱督办、投诉强烈和屡教不改的,实一次扣分一次。

2.3 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机制,规范行业运行秩序

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防治施工扬尘,严格控制工业烟尘、粉尘排放,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减少大气颗粒物的排放总量。

一是提升驾驶员从业门槛。酒驾肇事逃逸、涉毒、治安或刑事拘留、交通违法或事故未处理完毕、近两年内有12分记录着禁人。建立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级机制,完善渣土管理数字化建设;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合格率低于60%的渣土运输企业(货运公司)不予办理渣土准运手续,直至培训合格率达标为止。

二是积极开展“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手对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强制检测维修;严格监督产生烟尘、粉尘的生产和物料运输等环节,确保密闭、吸尘、除尘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到位。强化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环保执法“一体化”式全天候执法管理,严厉处渣土运输超载、偷运、偷倒及行驶途中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卫生、城管执法、环保增强协同作战能力,划定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规定燃放时间、地点及种类;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从严监管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行为。

2.4 多种机制推动扬尘污染防治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开山采石单位的检,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及时修复生态环境。开山采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本息不予返还。

(2)住建部门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不仅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而且将其与工程款相挂钩,促使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落实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绿色施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3 建议

根据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推进“精品绿化”工程建设,确保公共绿地、绿化带的裸土植盖,树池、花坛、绿化带等的覆土不得高于边沿。同时,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放场所必须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档、遮盖、喷淋、绿化、建设防风扬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采取密闭作、避免作业起尘。

(2)创建主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制定降尘控制目标,控制施工扬尘,提高主干道保洁标准,消除裸土地面,大幅削减扬尘排放总量。

(3)房屋征收部门需要监管拆除单位配备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或作业区洒水喷湿,并对未开工建设的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抑制扬尘产生。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大气环境的意识。

4 结论

对我市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列出了多条有效治理措施,并就今后的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建议。

参考文献

[1] 陈亚菊,胡勇,张灿.重庆市主城区扬尘污染监测及特征分析[J].三峡环境与生态,2011,33(4):11-14.

[2] 赵普生,冯银厂,金晶,等.建筑施工扬尘特征与监控指标[J].环境科学学报,2009,29(8):1618-1623.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道路扬尘;工地扬尘;污染;环境治理

乌鲁木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节点。目前乌鲁木齐的发展目标是建成西北地区特色鲜明、绿色健康、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为此,要不断解决乌鲁木齐的短板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为乌鲁木齐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而扬尘作为乌鲁木齐市非采暖季的主要大气污染来源,已经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

1、阐述扬尘

所谓扬尘指的就是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车辆、人为等外力带动下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道路保洁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据调查,乌鲁木齐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工地、堆场料场等扬尘源点,是造成非采暖季期间PM10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本文以乌鲁木齐市道路、施工工地这两类最主要的扬尘污染源入手,就扬尘污染现状和防治对策进行探讨。

2、扬尘的危害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模拟实验,模拟在散装水泥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空气的影响,实验五分钟之后,大气污染浓度检测仪显示:PM10的浓度达到956微克/立方米,由此可见扬尘对空气污染造成的严重影响。而扬尘不仅会使空气污浊、危害环境,对身体也有很大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许多传染疾病的病原体都是附着在扬尘表面进行传播的,对皮肤、眼睛特别是肺的伤害极大,可引起肺部功能异常甚至引发肺癌等疾病。第二,扬尘会形成大气中的颗粒物大大降低空气能见度,从而形成雾霾以及浓烟等。第三,扬尘会通过空气的流动附着在路边的植物上,严重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城市的美观。此外,空气中的扬尘会与空气中的雾气、蒸汽等形成雨雪,其中的酸性物质会对一些金属、建筑材料造成损害。

3、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乌鲁木齐市为期6个多月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4月1日至10月31日,达标天数209天,同比增加31天。但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屡禁不绝,全市通报的重点扬尘污染问题总数有277个,其中道路扬尘问题76个、工地扬尘问题92个,占通报总数的60%,是我市最主要的扬尘污染源。全年PM10浓度仍然高出国家标准二级浓度限值0.53倍,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3.1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据统计,至2016年底,乌鲁木齐城市道路总里程突破1832km,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91.6万辆,加上过境车辆突破100万辆,其中柴油大货车就达7万多辆。机动车污染排放不仅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我市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和装载的散装物料抖落遗撒,加上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扬尘,在乌鲁木齐市也时有出现。

3.2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乌鲁木齐市2016年在建项目有600余个,监管部门虽然提出了“七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新要求,但部分工地落实力度仍然不足。首先,许多建筑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工地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行为和处理方式都不科学。工地仍然存在硬化处理不及时、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未严密覆盖、洒水降尘力度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土石方开挖阶段,扬尘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其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有待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略显不足,使得扬尘污染环节存在许多漏洞。此外,渣土车的管理存在缺陷,许多车辆带有大量泥土在道路上行驶,甚至有的车辆密闭不严使得车内砂石、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四处飘撒,不仅给道路清理增加困难,还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3扬尘污染防治体系有待完善

虽然目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仍有一些责任单位和个人未充分认识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未有效发挥,对扬尘污染源点缺乏统一的监管,同时缺乏一些有效的管理法律和标准规范,扬尘防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4、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4.1 道路交通扬尘防治对策

针对道路交通扬尘可以通过减少道路积灰量来有效降低扬尘的危害。湿扫作业机械化清扫是当前减少道路扬尘的重要方式,不仅大大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还能有效降低二次污染。同时,增加道路洒水频次,能有效减少扬尘的流动。除此之外,因为绿植能够对周边马路上过往车辆释放的部分颗粒物起吸附作用,能通过增加绿化带面积来减少道路扬尘。

4.2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对策

首先各级领导要加强扬尘防治的重要性认识,有效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使其各司其职、强化责任互相配合。同时要强化监督的力度,利用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的力量规范建筑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扬尘污染进行全面监控。同时还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适当增加夜间检查频次,推广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并充分发挥其连续监管作用,对整改落实不力、长期反弹的工地,要严厉处罚。

4.3 加强扬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和工作考核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施工工地、渣土车等各类扬尘源点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本着“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制定并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行业部门环保履职考核,层层监督到位。

结束语

总之,治理扬尘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行业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完善工作体系,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扬尘污染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从根源上消除扬尘污染,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才能得到根本改善。

【参考文献】:

[1] 魏秀芝,左嘉,魏宝梅.南昌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情况报告[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4)

[2] 刘斌.雾霾的产生机理及防治对策研究[J].科技传播,2014(18)

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为了确保扬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扬整治目标,达到整治效果,管委会立了以管委会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扬尘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都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扬尘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建立了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科室),部门责任落实到项目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章可循。

二、紧盯项目,强化重点,从源头控制

管委会将对口牵头联系部门(科室)作为“百日行动”的责任主体,分解落实具体责任到各项目上项管、施工及监理单位,要求各项目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控制扬尘污染。

三、加强学习、宣传、培训,让区域内各项目的施工、项管、监理等单位熟知“扬尘整治百日行动”具体要求及相关法规,增强他们履职的责任意识.

月,管委会充分利用各项目工作协调周(月)例会、月(季度)安全培训会的机会,组织项目的项管、施工、监理学习《关于开展扬尘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并予以下发;景区管理部、各项目牵头单位不定期的项目进程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中,将扬尘整治要求的落实情况也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学习、培训、检查,提高了各项目单位自觉搞好扬尘整治工作的意识和自学性,并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未发生严重扬尘污染事件。

四、加强监管和清扫保洁,及时消除景区道路污染

月以来,区域内除道路施工外,几座规划的桥梁也陆续开工建设,道路污染的不确定性加大,管委会通过整合景区治安城管队员(含土地管护队伍)的力量,加强各工地扬尘整治的监管,特别是夜间施工有土方进出的监管;严格执行市、区扬尘办的预案要求,确保各项重大接待、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合理安排调节景区保洁和施工单位保洁队伍,加大对景区道路和工地接入道路的巡查、保洁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配合区联合执法大队和街道城管中队,加强对过境运渣车辆拦截和引导,减少区内道路造污染,确保区内道路环境整洁、优美。

五、工作开展情况及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