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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 0 ×× 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 ×× 县 ×× 镇潘 ×× 拖欠货款案,二是廖 ×× 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 ×× 县何 ×× 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 ×× 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 ×× 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 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 ×× 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 ×× 年 10 月份,前公司员工孙 ×× 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 ×× 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 ×× 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 ×× 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 ×× 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 ×× 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 ×× 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 ×× 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 对公司历年的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担保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合同》、《内部销售承包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表》、《担保财产清单》等。

(二) 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20 ×× 年 3 月份,分别到桂林、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三)、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 ×× 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 ×× 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 ×× 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五、举办法律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有些货款得不到及时回笼,已结的案子亦执行不回,但我们欣喜看到,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公司的运行有序规范,诉讼事项明显减少。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深表歉意,并真诚希望在未来的 20 ×× 年内,我们能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市场经济当中运用法律知识这个武器,共同把贵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得更好,确实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努力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实习单位简介

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统筹和调配资金,降低资金成本;负责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的合并,报批,定期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并向有关国家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编制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和执行;负责公司系统的担保,保函审核;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帮助子公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电算化操作使用人员的操作职责与权限

(一)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1,根据财务软件的特点及公司会计核算要求,建立适应会计电算化体系与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报表格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会计制度以及公司核算,管理的要求.

2,负责所有会计核算软件数据的初始化,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运行错误的登记与排除工作.

3,负责系统操作使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分配操作使用人员的工作权限.

4,负责已复核数据的入账.

5,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二)数据操作人员职责

1,按照操作规程录入机制凭证数据,核算经济业务,并负责录入数据的正确性校验,并打印会计凭证.

2,制单人员无权修改原始凭证的数据,不得对本人填制的凭证进行复核操作.

3,核对各类会计账簿,编制相应的会计报表,并负责账簿,报表的打印工作.

4,用计算机查询各类会计数据.

5,保护计算机软硬件,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

(三)数据复核人员职责

1,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的凭证编号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审核,确保入账数据的完整与正确.

2,复核无误后在打印输出凭证上及计算机内签章.

3,复核时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制单人员进行修改,待数据录入人员修正录入数据后再进行复核签章操作.

(四)系统维护人员职责

1,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的检查及运行故障处理工作,以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协助系统管理员定期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系统维护人员一般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计算机专业人员担任.

2,实施数据维护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实施数据库操作.

电算化账务处理流程及规定

(一)财务部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账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制单或记账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

(二)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上年会计年度决算后,完成结转各账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

(三)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计算机记账凭证(简称机制凭证),记账凭证摘要需按规范填入,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自动生成.

(四)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账薄,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记账凭证在记账以前必须打印输出.

(五)每张凭证必须经以下步骤审核:

1,原始凭证经业务人员确认,业务部门经理核实签字.

2,制单人员检查原始凭证金额是否准确,票据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确认各项无误后,方可编制机制凭证.

3,复核人员核实机制凭证摘要,金额,科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了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打印输出凭证与机内凭证是否完全一致.

(六)出纳人员根据复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机制凭证,付出款项,并于每日核对现金余额表,保证账实相符;按月编制,打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将银行对账单输入计算机中,利用计算机已有的功能进行自动及手工核对.

(八)每月结账后,各主管会计应根据职责生成,打印月报表.

(九)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总账必须按月打印,可用科目余额表代替.其他各类明细帐应每月打印末级余额表.主管会计年终必须将各自经管的账簿输出打印,并装订成册.

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有目的有计划的筹措资金,取得的资金在规模和期限上要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注意防范财务风险.凡划转,对外还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资金业务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总公司为降低全系统的资金成本,提高系统总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将为子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对子公司的资金保留调度权.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总公司申请直接借款或以总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进行转贷,应向总公司提交以下文件:

1,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签报,决议

2,借款申请书(重点说明申请借款的原因,款项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借款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

3,项目借款还需提供对外采购合同,合同评审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利润测算,收汇方式,还款计划,风险防范措施.

总公司财务部会同战略规划部负责对子公司的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报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方可放款,总公司和子公司需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

子公司向总公司直接借款或以总公司的名义向银行借款进行转贷,总公司承担的风险大于担保责任,子公司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季度支付总公司贷款利息外,同时还应比照担保业务,向总公司支付4‰的担保费.

总公司财务部事先与子公司协商后,在保证各子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子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统一调集供系统内其他有资金需求的公司使用,以提高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双方需签订正式的资金调度合同,借款期限在180天以下(含)的,调度资金的利率为企业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0.7%;借款期限在180天以上的,调度资金的利率为企业在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0.7%;在调度资金期满后总公司一次性还本付息.

总公司对各项资金业务的监控,检查实行逐级负责制,并纳入审计范围.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业务备查帐,全面掌握本公司的融资借款,综合授信的使用情况,每季度向本公司财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

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预算由经营预算,费用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和信贷及财务费用预算,现金流量预算,资产负债和利润预算以及财务预算说明共同组成.

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编制经营预算;投资部负责编制投资预算;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它非经营性单位需编报管理费用预算和固定资产预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工资总额及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预算;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信贷及财务费用预算,并汇总各部门的预算,形成全面预算报告.

在预算报告中各附表都要将各明细项的实际发生数与本年预算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反映预算完成情况和同比增减情况,对同比增减超过10%的项目要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计算说明本年度各类费用预算数及实际发生数分别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重.同时与上年度同类指标进行比较说明(成本费用总额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上费用,除按照报告说明要求分析说明外,要对各费用明细科目发生的主要内容以及金额按照项目进行列示说明,就大额支出要计算其所占相应费用项目(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的百分比率.

各公司应根据公司附列的基础表格逐项填列预算,并对预算数据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确保数据的可靠和真实.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要在相应附注中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分析指标如下: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经营额,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毛利率,利润总额,现金盈余保障系数,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报表数据变化如金额较大并且是客观因素导致的要加以解释说明,同时要剔除影响因素重新计算分析指标).同时要结合报表对本企业的潜亏挂帐以及预计损失(各项资产减值计提)进行解释说明.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已批复的预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编制的基础不成立或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可对预算进行调整.调整预算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交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调整并下达执行.

担保,保函管理制度

(一)担保制度

总公司提供担保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须根据担保标的额分别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总公司各部门及驻外机构无权提供担保.

担保种类:

1,为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还款担保;

2,为项目专项贷款提供的还款担保;

3,为支持法律诉讼等向国家机关提供的责任担保等.

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应以公司承受能力为依据,最高不能超过总公司净资产的两倍.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项目贷款的还款担保期限与项目收款期一致. 申请单位申请担保时必须提供反担保,子公司向总公司申请担保时须经董事会批准方可上报总公司.

总公司,子公司提供的对内所有担保,被担保单位每年必须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四交纳担保费,互保的相应扣除.对于经营风险较小的公司可适当降低担保收费比率,但不能低于千分之一.一切对外单位提供担保,担保费不得少于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五.

(二)保函制度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需要开具保函时,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战略规划部和财务审计部审核,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送交银行申请开出.开具保函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函开具申请单》;

2,《要求开具保函申请书》(银行要求)(其他银行格式另行通知);

3,与保函相关的材料(如:标书,合同等与开具保函相关的部分);

4,保函格式.

此外,还需要说明收汇方式等情况,如为投标保函,还需提供项目利润测算.

子公司占用总公司额度开具保函,需提交保函额度使用申请书(总公司要求)及承诺书(中行要求;其他银行暂不要求),如开具无效期保函,还需向总公司提供担保.

为减少风险,节约资金,财务部将每月通知各业务部门保函开具明细情况,并对将到期已到期的保函提出警告.各业务部门应加强对保函的管理,及时清理,对已过效期或未中标的保函应及时向受益人或招标公司催回保函正本,以便及时办理撤销手续.

1,对于有具体失效日期的保函撤销,待保函到期后,由各业务部门需填写工作联系单,经财务部审核登记后,便可到银行办理撤销手续.保函中规定应撤回正本的还应向业主要求退回保函正本.

2,对于无具体失效日期的保函撤销,待保函实质性失效后,各业务部门应负责向业主联系撤销保函.根据保函开立方式的不同,撤销的条件不同:

3, 转开保函只有在收到国外银行来函电同意撤销保函后,才能向国内银行办理撤销手续,由各业务部门填写工作联系单及提供国外银行同意撤销保函的书面信函,函电,经财务部审核登记后到银行办理撤销手续.

4, 直开保函需持保函正本到开出行办理撤销.申请撤销保函时,由各业务部门填写工作联系单和提供保函正本,经财务部审核登记后到银行办理撤销手续.

5, 对于工程已验收合格而保函不能及时撤回或未中标而不能及时撤回保函,业务部门应当限期联系业主,及时撤回保函,以避免损失.

财务审计部有权对保函执行不好的单位提出警告,要求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尽快整改.对于到期保函,给予一个月的办理时间,如到期仍不能及时撤销,仍继续占用总公司额度,总公司有权对保函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利率加收额度占用费.对子公司占用额度过多,保函管理不善,不能及时向总公司提供保函情况表的,总公司财务审计部有权拒绝为其开具新保函.

实习体会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我在武汉君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期一个月的毕业实习已经结束了,可以用八个字总结这段难得的实习经历:时间虽短,收获不少。

我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这家公司。武汉君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系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是银行指定的为其个人信贷业务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的公司,公司在武汉商业金融中心,武汉市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市商业银行广场1610室。

回顾走过的点点滴滴,实习的过程即难忘又充实。短短的一个月实习,让我从一个从未接触过金融担保行业的普通学生,逐渐了解和熟悉了金融担保业的基本专业知识,业务流程以及现代公司的运营理念和工作方式,使我受益非浅。

刚进公司,公司标准化的写字楼环境给了我非常好的印象,公司的各种业务业绩表格悬挂于醒目的地方,看得出公司是一个十分重视业绩和效率的,会议休息室里有员工们各种游玩活动的相片,让人觉得非常温馨,各种细节展现给我的是公司有其特有的企业文化,不像个别皮包公司那样一看就是没有长远规划和打算的。

我受到了该公司总经理宋萍女士的热情接待,在了解了我的基本情况之后,她向我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我也表达了我对这个行业的浓厚兴趣和一些见解,宋总对我的回答比较满意和赞赏,并希望我在公司实习的期间能积攒到一些工作经验也能通过自身专业的知识为公司做出一点贡献,简短的交谈之后宋总安排我由公司新进的一名刚毕业于武汉大学的试用员工吴聆女士带领培训,共同学习公司业务和规章制度。

接下来的几天我认真的学习了与公司业务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说实话第一次接触金融法规对担保法里很多专业术语不太了解,比如不太了解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抵押权、留置权、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反但保人等专业词汇的具体解释,使我读起这部法律十分吃力,由于该法里面的权责义务太多和明细,我在后来对于借、贷和担保三方的权责义务越看越糊涂,思想上出现了一些畏难情绪。吴聆很快发现了我的困难,正好她就是金融学毕业,她很热心的用她的专业知识为我一一讲解这些繁琐的权责义务关系以及相关名词的解释。在后来的学习中由于吴聆的通俗讲解,我又自学了《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而且基本可以比较顺利的学习其他的法规,学习了国家关于担保行业的大政方针之后,我基本了解了担保行业所从事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和业务特点,但是对于公司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仍是一片空白。

下一步的实习计划理所当然的转移到公司的业务流程上来了。吴聆把公司的结构体系具体职能又向我讲解了一遍。公司最上是董事会,下面是总经理,在下面细分为几个部门,财务部、行政人力资源部、内勤流转部、车贷部、房贷部、教育贷款部等,由于公司仍处在初期发展,部门再没有细分下去。作为一名实习生不可能在三四周里把公司各个部门的具体业务都掌握。吴聆告诉我了后面的实习计划安排,由于深圳总部的工程师不能及时回来,按照我的专业,后面的任务是在基本了解和熟悉公司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对公司新买的办公自动化系统(OA)作必要的一些初始化设置和管理。

我的压力一下子加大了,虽然我学的是信息管理专业但是办公自动化我也从未亲身接触过,实在没把握能冒充工程师去给公司处理技术难题。但是既然是来实习来学习,既然接到任务,我还是必须认真去完成的。接下来的一周,我开始努力学习公司业务,从房贷业务入手,一边学习具体业务,一边帮房贷部黄经理处理日常文书工作。房贷担保业务是君安的主要业务,公司大部分的案子(他们把一个具体业务统称为“案子”)都是房贷业务,说明房贷在公司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对《武汉君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业务操作实施细则》的学习,加上仔细观察一个案子的流转过程,我基本弄清了案子从客户经理,到房贷部,到内勤流转部,到行政部门之间的复杂关系,各种单据的部门联系和用途,以及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的填写。不局限于此,由于房贷业务十分复杂,这中间又牵扯到房地局、银行、房屋中介机构、评估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的业务往来,单据也十分多,为此我也是经常请教黄经理,黄经理也是很耐心的一一为我讲解。

系统大头的工作总算弄完了,接着我又得把系统其他板块得功能设置逐步完善和个性化处理,如各个员工基本信息的录入、信息栏的设置、公文管理栏的公文录入、日程计划会议栏的信息录入等等。

基本完毕之后,我向各个经理提出申请,公司专门抽出一个下午,由我向各个员工讲解这个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那天,我感觉十分的自信和自豪,没想到自己从一周前的门外汉变成了公司里少有的OA系统“专家”还能为他们“上课”。从那之后,哪些本来有些看不起实习生的员工,也对我有些刮目相看了。

由于我提前完成了实习的任务,最后几天的实习是有些自由的,我向宋总提出了要求,想出去学点业务,她欣然同意了,并指派了公司客户经理陈璇峰带我外出。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2000年3月17日至9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城支行)与中国机床总公司(以下简称机床总公司)签订13份借款合同,共计贷款4.373亿元给机床总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公司)、北京正一机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正一机电公司)分别对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工行东城支行依约将全部款项划付给机床总公司。

同年12月20日,工行东城支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北京办)、机床总公司、正一机电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13份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债权4.373亿元全部转让给华融公司北京办。2001年10月8日,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华融公司北京办于同年9月27日向轻工集团公司送达了催收函,要求轻工集团公司在3.513亿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1年4月6日,华融公司北京办与正一机电公司、地鑫房地产公司签订还息协议书约定,地鑫房地产公司对机床总公司的总债务4.373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正一机电公司对机床总公司总债务的利息负责偿付,并按照双方约定按时付息。

截至2001年6月20日,机床总公司尚欠机床总公司贷款本金421538621.84元,利息17097160.63元。

华融公司北京办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机床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22257116.44元及利息;轻工集团公司对借款本金3513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正一机电公司对借款本金86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地鑫房地产公司对借款本金422257116.44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结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机床总公司偿还华融公司北京办本金421538621.84元及利息;二、轻工集团公司对借款本金338638275.44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正一机电公司对借款本金82900346.39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对全部欠款本金的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地鑫房地产公司对机床总公司的借款本金421538621.84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驳回华融公司北京办的其他诉讼请求。其中上述判决第四项关于地鑫房地产公司对机床总公司借款本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理由为:华融公司北京办与地鑫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还息协议书合法有效,地鑫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向华融公司北京办承担保证责任。因还息协议书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情况下签订的,且各方当事人均当庭确认该协议是一份新协议,但未约定保证期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案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001年8月10日的律师函不当然发生起算保证期间的法律后果。该案保证期间自华融公司北京办向法院起诉时起算更为合理。地鑫房地产公司关于华融公司北京办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过保证期间,其保证责任应当免除的主张,该院不予支持。

地鑫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法院的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仍以华融公司北京办向其主张权利时已过保证期间为由主张免责。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高民初字第47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二、三、五项,对一审判决主文第四项即地鑫房地产公司对机床总公司的借款本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判项,以还息协议书中地鑫房地产公司作出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实际上是对到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承诺为由,改判为地鑫房地产公司对机床总公司尚欠的借款本金421538621.84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地鑫房地产公司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后有权向机床总公司追偿。一审案件受理费1105186.90元,财产保全费1100441.90元,由机床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05186.90元,由地鑫房地产公司负担。

评析

地鑫房地产公司提起上诉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主要争议的一个问题是地鑫房地产公司能否免责的问题。地鑫房地产公司于2001年4月6日,与华融公司北京办、正一机电公司签订还息协议书,分别对正一机电公司对机床总公司的总债务利息承担偿还责任和地鑫房地产公司对机床总公司的总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做了约定。对地鑫房地产公司而言,该协议书虽名称上为还息协议书,但实际上是地鑫房地产公司为机床总公司总债务提供担保作出的承诺。而且该担保承诺又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担保,地鑫房地产公司是在机床总公司的总债务4.373亿元到期后不能偿还时向债权人机床总公司做出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承诺。该案在审理中对地鑫房地产公司应当对机床总公司尚欠借款本金承担连带责任均无异议,但对地鑫房地产公司究竟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即地鑫房地产公司是依据其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将其在还息协议书中的承诺视为其对既成债务作出的予以偿还的意思表示(即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问题),争论较大。同时,对债务到期后出具的担保是否适用保证期间制度等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一、关于还息协议书中有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的性质的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还息协议书的约定构成了地鑫房地产公司的担保责任,但从形成权角度分析,认为对于债务到期后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不适用保证期间的规定,保证人不能以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向其主张权利为由主张免责。该观点认为:一般情况下,在债务未到期前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对保证人仅享有或然担保债权。其所享有的或然担保债权向实然担保债权的转化,取决于债权人是否在一定期间内行使形成权。这个期间就是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的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行使了形成权,则形成其对担保人的担保债权。即债权人获得了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权,其可依法向担保人提起请求之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此情况下,保证期间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即形成权的行使),已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债权人行使形成权的后果是债权人因此享有了对担保人担保债权的请求权。债权人请求权的实现从而转由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如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则产生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设置的根本意义在于赋予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行使形成权,将原享有的或然担保债权转化为实然担保债权,进而享有对担保人的请求权。保证人作出担保承诺的时候,仅表明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将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但因债务人将来是否履行债务(即是否不履行债务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以及履行多少债务等尚处于不特定状态,从而导致担保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范围内的保证责任等也处于不特定状态。故法律通过设置保证期间这个制度,赋予债权人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行使形成权将或然担保债权转化为实然担保债权,以最终确定债权人对保证人的权利范围。

本案保证人系在主债务均已到期未予偿还时,向债权人作出的对债务人实际未偿还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因其提供担保的债权范围是确定的、具体的,其作出担保的意思表示一经债权人接受,债权人即已取得了实然的担保债权,即保证人对当时已经确定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债权人是否通过在一定期间内行使形成权将或然担保债权确定为实然担保债权的问题,故在法律意义上,亦不再需要通过适用保证期间这个特殊的制度来确定债权人是否对担保人享有担保债权。也就是说,在保证人对已到期债务提供担保的,不产生保证期间适用的问题。保证期间作为一种除斥期间,赋予债权人一种单方面的形成权利,保证期间是对权利的形成设定的时间上的限制。即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消灭时效适用于请求权)。既然担保债权在作出担保意思表示的时候即已形成,这种对权利形成设定的时间限制便成为不必要。

另一种观点从保证人在债务到期后提供的担保性质上应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角度分析,认为这种情况下尽管保证人出具保证书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性质上不宜认定其为保证,而应以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涉及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行使权利保证人免责的问题。对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该观点认为:地鑫房地产公司在华融公司北京办与机床总公司的债务到期后,与华融公司北京办签订还息协议书,承诺为机床总公司的4.373亿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协议书系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尽管该协议书字面上记载地鑫房地产公司与华融公司北京办建立了保证法律关系,但鉴于其签订还息协议书时,机床总公司的债务均已到期,已为实际发生的债务,地鑫房地产公司向华融公司北京办作出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实际是对到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承诺,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提供担保。地鑫房地产公司与华融公司北京办之间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地鑫房地产公司代机床总公司向华融公司北京办偿还4.373亿元债务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