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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文范文第2篇

中国新时期的文艺学走过了从挣脱政治意识主宰,进而回归理论主体自由,最终在多元综合基础上力图建构当代形态的具有民族特性理论话语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展开更多借助了西方理论的引进与启发无论是主张在开放对话中为中国文艺理论提供多元异质的意义参照及批判性维度,强调文艺理论的现代性因素,还是主张通过古今对话,力图接续断裂了的学术传统,都无法回避全球化造成的民族身份认同和理论话语选择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由此牵连出最根本的几个命题,即传统性与现代性本土与西方民族与世界这些命题纠缠了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文艺理论,并引发了多次争论,却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在以上几组命题中,现代性一词无疑是引起种种争论的关键所在,也是联通本土与西方的切入点对现代性的追求,构成了二十世纪中华民族寻求独立富强,追赶世界潮流的最高目标几个世纪以来,现代性在自身发展和丰富的过程中,逐步树立了强大的权威,已经成为D进步的一种象征和目标,使得全世界各民族国家别无选择地以它作为自己发展的方向中国文艺理论的现代性追求伴随着现代文学观念的诞生,其起始至少可以追溯到年当年的教育部公布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规定:国文部及英语部之豫科,每周宜减它科目二时,教授文学概论年周作人在北京大学讲授文艺概论课程可算是中国高校正式开设文学概论课程的开始我们可以从关键词来看中国文论的现代性追求从年代开始直到年为止,出版和翻译了大量文艺学教材,有影响的如温彻斯特的文学评论之原理,丹纳的艺术哲学赵景深的文学概论以群的文学的基本原理蔡仪的文学概论等,其中的思想想象形式意识形态反映形象思维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真实性性格典型等名词,都来自西方文学理论,尽管这些名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各种问题,但总体看仍适时追踪了文学的发展过程,并予以了有效的回应新时期以来,西方浪潮迭起,从新三论到胡塞尔的现象学,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以及列维斯特劳斯索绪尔萨特海德格尔巴特伽达默尔福柯哈贝马斯等人的理论被大量介绍进来,大大刺激了中国当代文艺学的繁荣,涌现了大量陌生的术语,如文本话语符号阐释期待视野召唤结构语境能指张力原型在场缺席虽然有学者指出了当代中西文论的两次错位,即年代末,中国的极端意识形态化批评走到终点,西方文论转向文学的内部研究,而后西方文论从内部研究转向外部研究,中国文论则由外向内,但公平地看,这多年堪称世纪中国文艺理论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时期没有西方近现代文艺理论的引进移用和启发,就不可能使中国文艺理论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学术命题治学方法研究范式和学术视野产生深刻变化,也就不可能完成中国文艺理论从古典向现代的根本转型而现代性的追求始终是这一转型的原始动因。

自然,为了求新求异,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赶潮头的倾向,特别是新时期以来对西方文艺理论的移用,譬如对现代主义结构主义叙事学等还未完全弄清楚,一下子又出现了对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的热烈关注,并以此套用到中国当下的文学创作与文化思潮,大量陌生化的理论术语密集轰炸,形成泡沫化的膨胀,显得空泛不实这里肯定存在着将西方的理论话语机械搬用,错置到中国当下现实的弊端任何一种外来的理论话语都有其相对性和有限性,应当重新语境化,才能成为中国文艺理论的有效资源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是否本来就有自己独立的话语体系?在上世纪年代前,我们的理论基本上是苏联毕达可夫等教材中的概念,如阶级性与人性真实性与倾向性个性与共性典型化等,而且是以意识形态为核心再往前推,世纪上半叶,正是西方文学观念和理论的介入,才刺激了新文学运动,开始了现代文学的进程虽也有叔本华从东方哲学中汲收资源,意象派诗人庞德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借鉴,海德格尔对道家与佛学精神的推崇,但这些微弱的回声,并不能改变文艺理论单向输入的局面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艺理论,更是多方位受到了西方文艺理论的深刻影响,造就了多元共存众声喧哗的繁荣景象正如有的学者指出,中国近百年的文论史,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文论的独白史为何出现这种局面?根子在于中国古典文论面对新的历史时代,已无力回应新兴文化的挑战,失去了阐释效应与生命力这是我们考虑问题的一个基本历史前提既然如此,中国当代文艺理论仍应紧随当代世界潮流,以现代性追求为最高目标,才能有力回应新的问题,新的挑战,获得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二、与此相关联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主要资源与自我身份的确立

世纪初当西方文化大规模引进时,就发生过关于中西文化的多次论争,从玄学科学的辩驳到新儒学的开新说,年代的民族化讨论,直到建国年的反西化的政治意识形态,都是为了确证自己的民族性和文化独立性到世纪末,主要是从年开始,当东方主义文明冲突论西方文化霸权后殖民主义等一时成为中国知识界的热门话题时,一部分学者退回书斋,企图重续断裂了的文化传统,从自身文化中寻求学术规范和权威来源,掀起以国学热为标志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特别是对近代以来的激进主义进行了反思而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新评价可说是关键所在因为五四是文化转型与现代性诉求的真正起点,但他们没有充分考虑五四反传统的历史合理性一直以来,儒家文化对于异质的西方文化,对近代以来社会变迁的潮流表现出强烈的排斥倾向,而年代的本土化主张,则是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加深,中国进一步纳入国际体系的背景下提出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大量倾销文化产品及价值观,对非西方国家的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萨义德的后殖民主义理论尤其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如直接的殖民主义已在很大的程度上完结,然而我们将看到,帝国主义仍以其在政治思想经济与社会实践中的特有形式,在普遍文化形式中徘徊这样的观点,很容易引起许多人的共鸣当然,文化保守主义也并非一味排斥外来文化,可怕的是那种复古式的民族主义,由于近代以来文化上的挫折与自卑形成了深刻的受害意识,在外来优势文化逼压下,极易催生非理性的民族主义,习惯以意识形态看待不同文化间的冲突,片面夸大本民族某些特质的优越性,并以此拒斥其它民族文化中有益的东西西方的弊端东方也有,将西方人对自己文化的批判反思当作西方文化没落的根据,缺乏学理支撑而且在反对西方中心的同时,暴露出东方中心的自大倾向文化传统不是静止凝固的,而是流动不居,需要不断汲收新的因素对现代性的负面有必要进行反思(如过度的功利化,机械化,人性异化等),但我们的民族文化的负面同样也需要批判民族主义者往往采用二元对立思维,将本土西方传统现代看成截然对立的事物在今天,则把西方文化等同于西方霸权,甚至等同于美国,认为现代性(化)使中国一直走在他者的路上,丧失了我性但D我性为什么不能是现代性?现代性为何是他者现代性(化)作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它只存在D谁领先的问题,而不存在D谁所有的问题现代性不是西方的专利,更不能将西方对现代性的反思作为拒斥现代性的理由。

从文艺理论上看,中国近百年的文学实践和文艺批评也有力证明了现代性的强大推动力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审美悲剧形象思维典型期待视野召唤结构等,这些来自欧美文论俄苏文论和西方现代文论的理论范畴和术语,深刻影响了中国知识分子与作家的思维,大大拓展了他们的文化视野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理论范畴与话语的引入,也是为了自身需要而拿来的,并不存在文化侵略与殖民压迫正是在此基础上,才建立了中国现代形态的文艺理论话语,并跟随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实践进程,有效地阐释了一系列文学作品与文艺思潮中国现当代的文艺理论成为连接西方文论与中国古典文论的桥梁,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然,追求文艺理论的现代性和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割断与古典文论的联系关于古典文论的现代性转换问题已提出若干年,并引发了热烈讨论许多学者和文艺理论工作者在对古代批评史的描述梳理和资料挖掘个案研究上已作了不少工作不过,将古典文论转换成具有当代性的理论资源,并且运用到对新的文学实践与文化活动的有效阐释上,鲜有成功的个例围绕这一话题也是众说纷纭,歧见颇多中国古典文论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是对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与文化思潮的提炼和概括,打有鲜明的民族性印记,可谓独树一帜,尤其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对主体心灵世界的探索,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上,有许多精细独到的见解但其中的许多概念无学术上的严格界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清远古等概念,妙悟说性灵说神韵说风骨说等范畴,带有极大的玄虚性,难免会产生人说言殊的弊病其它如意象意境缘情情真形神肌理等也存在思想内涵上的互补衍生变异相叠等现象由于古典文论的思维方式大多是经验的直观与感悟的,所以其理论命题范畴和概念往往含义模糊多向,缺少严密的论证和一以贯之的稳定性,难以形成自洽的科学体系,在批评形态上则大多是印象式点评式(譬如众多的诗话词话),显得零散无系统而且古典文论多以诗文等抒情文学为对象,对小说和戏剧等叙事文学的评论缺乏学术传统从诗文到现代形态的文艺学,不但学术的思维对象发生了变化,更主要的是思维方式范畴命题观念发生了变化,比较起来,现代文艺学的思维形态强调理性思辨推理和归纳,批评形态上更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系统性。

中国现当代文艺理论是在现代文化转型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现代性追求的结果,而中国古典文论与现代文艺学无论是思维形态还是批评理路上都存在根本差异因此要完成古典文论的现代转换,确实存在相当难度古典文论的现代转换并非古典文论的复兴有人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改变现代人的思维方式,以便认同古人的思维方式,按照古人的思维来把握古代文论的真实内涵这种回到古代的观点令人费解古代文论所以在近世衰落,根本原因在于它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时代,无力对新的文化作出有效阐释传统文化是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知识形态,其背后有一整套的农业文明的制度经济政治价值取向,本质上是与现代文明隔绝的,是另一种系统传统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已经解体,相当程度上成为异质性存在,因此,要回到古代去就必须将近百年来的现代文化思维形态彻底放弃,这是绝对不可行的需要警惕的是,在全球化语境中提出的这种主张,目的在于抗衡西方的文化殖民,极容易走向自我封闭的文化保守主义中国古典文论只能在扬弃与改造的过程中,被部分地吸纳转化,成为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建设的一种资源,而不是主体和核心,已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当然,正如钱中文先生所言,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不是满足于把个别古代文论吸纳到当代文艺学中作为点缀,而要对古代文论具体的理论范畴进行清理,对古代文论的根本精神总体特征加以改造但立足点和基础无疑是现当代的文艺理论。

三、基于以上论述,要推进中国文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必须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近百年来形成的现当代文艺理论应成为最主要的资源因为它是适应新的时代新的文学实践而建立起来的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学科,从总体上看,曾经或正在有效地阐释现代中国文化文学的一系列现象和思潮,推动了中国文学的不断更新发展对现当代文艺理论的一系列范畴概念和术语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清理整合,并从实际应用中得出经验和教训应当打破文学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壁垒,采取一种全方位开放的姿态,将文本研究与社会历史研究结合起来,注入现实因素,激活文艺理论的当代性生成并发现新的问题和可能性更重要的是,文学理论要与文学实践活动保持密切的同步性,只有以实践为基础的文论才有可能获得生命力因此,文艺理论如何回应当代文学不断出现的新景观是重中之重譬如上世纪年代针对政治意识形态的主宰,提出了文学自主性,以求获得文学的独立品格年代后,针对世俗化商品化的潮流,拓展了大众文化影视文化多媒体传播网络文化等新的文艺理论研究范畴同时,迅猛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也构成背景条件和现实语境,深刻影响着当代文学与文艺理论的发展譬如随着资本进入文学市场,经济思维改变着传统的价值观念,文学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科技全球化带来的电子信息网络数码图像等技术使文学从语言向图像转换,改变了人们的文学活动方式,并消解了文学的深度模式,使文学走向浅表化碎片化和游戏化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及文化与意识中交替存在的前现代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因素,决定了中国文化生态的复杂和多元这些都要求文艺理论确立实践精神与现实品格,抱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作出敏锐的反应,而不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机械滑行,失去内在的人文精神。

其次,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只有面向整个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汲取一切有效的理论资源,才能适应全球化时代社会生活与文化实践变异带来的新语境如上所述,二十世纪初发轫的中国现代文学观念与文艺理论正是受西方文艺观念的启发刺激而开始的,是整体性知识谱系的切换,不同的是,那时是一种无奈下的被动反应,现在则是一种主动选择,是以自信和自主为基础,能以更耐心更宽容的心态面对世界我们并不认为历史的演变一定是朝西方文化的线性发展,也不赞成建立同一的全球文化,同一的世界价值体系(事实也不可能),但西方的现代化毕竟为后发性现代国家树立了一个标杆,毫不夸张地说,世纪中国人的话语形态早已深刻地渗透了西方文化的思维特征和价值观念(即使在建国后三十年整体性反西化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话语也与中国的政治文化生活密切相关),这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应当看到,确实存在一些超越地域与种族的具有普适意义的价值理念,譬如民主科学自由对个人的尊重,都是现代化的公共元素不同民族的文化有其相对性和差异性(包括语言宗教价值观行为规范制度等),但不能将这种相对性和差异性绝对化,甚至将东西文化看作完全对立的话语系统文艺理论领域也是如此,现代性已不只是一个理论术语,更是我们所处的现实,从根本上制约着现代文艺理论的限度及发展空间因此,必须超越本土身份所加的种种限制,在更广泛的基础上追求一种合理性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找一个与西方现代话语相抗衡的话语系统,而是使自己的理论话语更丰富更有活力事实上,像大众文化种族与性别全球化人的存在及其命运信仰失落等已经成为中外文学理论批评文化研究共同面对的问题所以对话才是唯一的选择,是一个异中求同同中求异的双向运动而文化间的差异性是维系对话和理解的前提中国现当代文艺理论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注定要更多地向异质理论汲取新的资源仅从上世纪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文化批评等来自西方的理论话语,确实激活了中国文艺理论话语,大大开拓了我们的理论视野,形成了多元繁荣的景象不过,这里还牵涉到一个所谓的误读问题原因可能是对西方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不甚了解,注重于理论话语的快速移植应用,但主要还是按照自身的现实需要和文化语境加以取舍,注入了本土内涵,从后者来说,这是一种必要的误读和变异事实上任何一种对话都是在某种有意味的误读中完成的当然要尽量减少西方理论话语的机械移用,对西方理论话语产生的内外因素做必要的梳理考察,找出它的有效性和局限性由于作品与理论的互补性,应当细致考察分析外国文学艺术作品,发现理论的丰富性和针对性,避免从理论到理论的平面滑行。

论文论文范文第3篇

2、标题要求直接、具体、醒目、简明扼要。

3、摘要即摘出论文中的要点放在论文的正文之前,所以要简洁、概括。

4、正文是毕业论文的核心内容,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5、绪论要明确、具体地提出所论述课题,本论主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及其论据,结论要写论证的结果,做到首尾一贯,同时要写对课题研究的展望,提及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或可能解决的途径等。

论文论文范文第4篇

法学理论论文2400字(一):刍议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存在问题与对策论文

摘要:作为大学法学部的主要科目,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的程度,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以后的雇佣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为法理学教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论文为了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分析法律理论教育的问题点,为顺利工作打下基础,提出了提高法律理论教育质量的具体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校;法学理论;对策

随着法律的渐进推进和中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的法学教育步伐加快,法学部学生的数量持续增加,里脊肉的数量也在增加。法律教育满足了社会对高质量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律才能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存在理论依据和薄弱的实际能力。社会上,一般反映出法科大学院的法科修行能力不足,无法从理论层面分析特定情况,能够机械复制,没有应对紧急情况和复杂情况的能力的社会。本文分析和讨论高校法学部法学理论课上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法学专业理论教学现状分析

关于高校的法学部的内容,朗读、记忆的概念内容很多,一部分学生缺乏理解能力,法律的概念比较抽象,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这些学生很难学。近年来,高校都在教授改革和革新的想法。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理论性的教育改革的必要性正在提高[1]。在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媒体也发生了变化,教师的教学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多媒体教学模式与黑板的写作相结合,大大提高课堂教学的兴趣,减少理论教学的难度,具体化抽象的理论知识,让学生快速理解,学习法律理论。

在现代社会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关注法律理论的教育。但是,在新的教学计划改革的背景下,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具体的教育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教师和学生必须协助解决理论知识教育的问题[2]。新的要素是高校的法学理论结合现代教育的模式。传统的理论教育对教育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没有实施,忽视了对大学学生进行质量教育的全面提高。据调查,有些大学的老师并不是太老,而是几乎接触新事物。他们不能长时间接受现代教育方法。传统的教育模式还被具体的教育采用。同时,大多数教师缺乏实际经验,或不了解特定的法律工作流程。这样,在实际的授课中,实践能力的培养被忽视,教学内容被忽视,在实践法的理论上,不能有助于提高法律的质量。

二、高校法学专业理论教学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理论研究不足

高校的法学者大部分都认识到了法律理论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一些法学理论教师没有从政治学[3]、经济学等专业改变他们的经历或接受法律理论体系性的教导。同时,少数法学专业者不重视学生基本法的耕作。他们不单单扩大教室的内容,而是重复课堂教科书的内容。在教室里,学生不需要主动去理解专业知识。在这种模式下,可以想象教育效果会直接影响学生的训练质量。

法律理论教学观念存在着一些偏差,如课堂教学中忽视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忽视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只注重教材中的概念和理论;在专业理论课的调查中,只注重学生的死记硬背程度,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的考察。这些情况的存在,使一些学生对法学理论课逐渐厌倦,从而使法学理论课失去了吸引力。此外,部分高校编写的理论教材水平和质量较低,教材语言表达混乱,章节知识不同程度难以掌握,不利于学生的学习。

(二)实践理论相互脱节

法学理论课教学内容落后,与实践脱节,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教学内容上缺乏法学理论的最新学术成果和教学成果。教师无法准确界定法学理论课程的重点和难点,甚至在同一所学校也存在争论,不能将其分为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和难点要切合实际,综合考虑教学内容、教学对象和特点。同时,教学内容存在严重的重复性和单一性。教学过程中的重复,使学生感到疲倦,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更多的知识。

在教学内容上,我们相信权威,只注重一个人的言论,忽视其他言论,不能及时跟踪法制建设,丰富实践能力,不能从实践中提炼出法治问题,不能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不能达到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4],只能传授枯燥的理论知识,不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导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严重脱节。

三、高校法学专业理论教学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做好教学理论研究,奠定质量提升基础

在课堂教学方面,要针对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加强对法学理论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评价和评价。在教材建设中,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材质量评价体系[5],定期对法学教材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质量,大力淘汰低水平、不合格的法学理论教材,使其逐步消失在高校法学理论课堂上。同时,要大力宣传和推广使用教育部组织的法学理论教材,特别是一些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教材。

(二)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实现理论实践融合

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有几个特点: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能让学生提前了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了解工作的全过程;能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注重专业技能和关键能力的培养;在学习中培养个人的职业目标;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让学生提前进入岗位,体验工作情境。在校企合作教学模式中,學生的学习过程与企业的工作过程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他们可以了解企业的工作过程,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不断学习,学生将不断了解企业对员工工作的要求,不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目标。

总之,在信息技术环境下,高校法学理论课教学改革必须走现代创新的发展道路,将新媒体技术融入教学,促进法学理论课教育的更好发展,促进高校法学理论课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高高校法学理论课教学质量。合理利用信息技术,针对专业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法学理论课程人才,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法学理论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思想基础剖析及启示论文

摘要: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哲学基础着手,梳理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对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影响、西方法哲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影响、中国传统哲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影响,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对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总结出了三个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編号:2095-4379-(2019)35-0212-03

作者简介:刘婷婷(1982-),女,汉族,宁夏人,博士,银川能源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法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

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领域,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每一种法律制度的形成,在发展历程中都会有思想观念的碰撞和吸收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是依法治国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而思想基础从根本上也就决定了其建构的趋向,同时依法治国也会受制于思想基础的引领,厘清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思想基础,也就明晰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根基,能够更客观地确定依法治国的思想指向和发展方向。

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哲学根基

(一)马克思主义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以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人本主义的法权理论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结构以及发展规律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反思,从而科学地认识了法的存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建构的价值意义。

1.马克思法哲学思想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阐述推翻了法律的起源来自于上帝的唯心主义观点,为认识法的起源提供了核心的思想指导。在马克思看来,法是国家制定和全面推行的,能够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且具有物质约束属性的意志,应当辩证地看待法与经济基础的相互关系。马克思还将人的自由和权利作为法实现的价值目标,因此法必然要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并引导人们发扬人性中的善,使社会和谐有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根基是马克思法哲学,从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出发,为公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服务人民,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2.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中的体现

(1)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所蕴含的批判精神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身上得到了继承和发扬。批判哲学实际上可称之为一种具有创新精神的思想,可以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改变旧事物创造新事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充分体现了这一批判哲学的运用,其创造性地基于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的国情,构建了能够适应中国现状的法学理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社会存在说为基础的。马克思指出国家和法是从个人的社会实践中来,在各种社会关系交错的市民社会中才会产生国家和法,这为法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发扬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本位的法权理论。马克思倡导所有的理论和实践活动都应当服务于人,都应当为人去谋求自由、解放和发展,这样社会才能得到发展和进步。此种法学理论体系还对人本理念进行了遵循,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对全面,自由的原则进行遵循,并将其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法治理念发展方向。

(二)西方法哲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影响

自然法学对法律价值的追求深深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价值理念,“自由”、“权利”、“平等”、“公平”、“正义”为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指明了前进方向,人们逐步意识到应该对自身正当权益进行维护,对他人权利进行尊重,主动承担创建和维持良好社会秩序的义务,该思想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在对西方实证分析主义法学后,多种多样的法学理论先后涌现出来,比较典型的是“新分析派法学”(吴经熊)和“辩证法法理学”(高承元),由此可见,西方法哲学在我国开始生根,随着西方法学本土化的不断推进,从而产生了具有中国特征的法律哲学,思想理论及思维等。

历史法学中的“民族精神”对法的形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认为任何制度和法律都不存在永恒,它只是符合了某个历史时期的某个群体的需求。这让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在当代社会主义发展的大背景下应当构建具有本时代特色的并能够符合本国国情和人民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

(三)中国特色法学理论由传统文学方面受到的影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来自于马列主义,然而必须以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为根基,将马列思想与中国文化、特色和国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学理论本土化的华丽转身。

传统法家思想是依法治国理论最早的出处,也是在中国法制史上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仍然强调依法治国。传统儒家思想中的“礼制”是中国古代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途径手段,之后实现了“礼法融合”,“礼制”在道德准则支撑下为法律提供指引,将其伦理价值当成法的价值,与法律制度共同保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中道德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传统道家思想中的“道”即规律、规则,也即遵守规律和规则才能顺势而行。该思想在法是什么、法的起源、法的制定的理论认识上提供了思想基础,在当前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运行。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依法治国

(一)国家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实现了了协调与统一。依法治国有利于形成强制保障的力量来维持社会利益的相对平衡,有利于更有效地形成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标准,有利于直接调整社会关系,使我国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实现良性的发展循环。

(二)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依法治国基本国策保持一致。法律不能缺失公正这一核心精神,社会的公平公正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同样也离不开社会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依法治国想要实现良性循环,应该在法律制定和推行的全部流程中,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念切实落实下去。

(三)个人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依法治国彼此支撑。依法治国对高素质法治主体产生了极强的依赖感,高素质的法治主体也需有要良好的法制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更好地促进依法治国的发展和运行。

三、依法治国战略有效推行的启发

在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推行,法治国家创建过程中,对法理思想根基的现代价值进行深挖,现实意义非常明显。

(一)立法建设上的启示

首先,依据人民本位法权理论和西方自然法学的理念,共产主义追求人本思想是真正体现人权的人本回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体系应当坚持这种保障人权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的过程中充分保障民主,对群众路线和人本理念这一立法思想进行坚守,使得法律真正能够满足人民的需要。

其次,回归中国传统法家思想、自然法学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和西方法学思想中的分析实证主义,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程序正义,立法部门在开展立法工作的时候,应该对多方意见进行参考,综合考量,在立法过程中,对民主形式进行运用,对立法科学性进行保证。在马克思看来,立法者应该充分维护立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将自身的主观意愿融入在内。中国的立法主体是政府机构,其权利的运作需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对法律进行科学规范的研判和表述,这不仅需要立法者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还需要立法者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较高的道德素质,此种情况下,立法科学性才能得到尽可能的保证。

(二)执法建设上的启示

在现实的依法治国工作中,执法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执法环节,应该对马克思理论中与人与和法律相关性分析有关的内容进行借鉴,对“官本位”思想进行严格防控。同时,应不断贯穿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提升执法者素质,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不忘初心地坚守本职工作。从监督机制、权力机关的监督失效和多元化的监督主体角度出发,对监督工作进行强化,对监督形式进行丰富和创新,有效防控执法工作期间遇到的违法乱纪问题,给予人权足够的保障,为科学执法,民主执法奠定坚实的根基。

(三)普法建设上的启示

论文论文范文第5篇

布尔迪厄的文化理论以习性概念为基础,而其习性概念的提出则源于他对行动者行为悖论的思考:“行为如何能够被规范却又不是服从规则的产物”。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法国知识界围绕着行为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结构主义者认为,社会世界中存在着决定人们行为方式的规则;而存在主义者则相信,人们的行为方式从根本上说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布尔迪厄指出,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立场实际上代表了两种完全对立的“知识模式”(ModesofKnowledge),即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主观主义是一种只能反映经验到的社会现实而无法脱离主观思想的考察方式,因此容易走向文化唯心主义。而客观主义则将视角局限于实践活动所依赖的社会客观条件,从而可能使文化丧失能动性。于是布尔迪厄开始思考,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方式,它既能够克服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各自的缺憾,又能够批判性地保留二者积极的一面。他后来采取的方法是,通过提出习性概念,使客观主义克服对行为的“机械结构主义”解读,也即将行为规则视为一种机械集合或者例行程式(PerformedProgramme),从而达到既能说明行为可观察的规律性,又能使主体重拾能动性的效果。他指出,习性是“持久的、可转化的倾向系统,易于使被结构之结构发挥出具有结构能力之结构的作用,即,它可作为产生和组织实践与表述的一些原理,这些实践与表述能够客观地适应它们的结果而无需预设一个有意识的目标或掌握为达目的而需精通的必要手段”。习性具有一种独特的双重结构,即被结构的结构和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这种结构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内化与外化的循环系统,该“循环关系的系统,它把结构与实践结合起来,客观的结构倾向于生产结构化的主观倾向,而这种生产结构化行为的主观倾向又反过来倾向于再生产客观的结构。”借助习性双重结构的运作,也即内化与外化,布尔迪厄试图将个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的对立悄然化解,并使行为与实践融为一体,进而为其独特的文化实践理论奠基。他随后指出:“当‘文化’一词被应用到客观规律系统以及用于描述作为一个内化模型系统的行动者能力时,它会是比习性更好的术语。然而,这个过分被决定的概念带有被误解的危险,而且很难彻底解释其有效性的条件。”可见,用习性取代文化不但能使文化摆脱被决定的境遇,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动性,而这也是布尔迪厄在元理论上区别于传统文化研究方式的需要。同时,习性概念的提出也旨在摆脱理性中心主义,因为文化作为一种实践,它所具有的“实践的实在逻辑”,这种逻辑虽具有自身的逻辑却不把“逻辑”当成自身的准则。而以习性为指导的文化实践理论不但能与两种知识模式下的狭隘文化观分道扬镳,而且还从源头拒斥了文化上的理性中心主义和逻辑中心主义。此外,也只有从习性出发去建构文化,其有效性的条件才能在现实性的机制中被更加动态、更具关联性的发掘。

对于布尔迪厄而言,将习性发展成为一种作为实践的文化理论,这在某种程度上给予了其界定文化有效性的可能。换言之,文化有效性的条件意味着将习性理论化为文化的各种可能性条件。这些可能性本身又依赖于习性所具有的独特结构与各种性质。对此福克斯指出:“习性将社会生活与文化的意义描绘成不断发展的实践,而与此类似,文化概念也总是处于形塑之中。”可以说,习性作为一种文化实践是其独特内在双重性的自然展开,它自身所包含的各种要素在文化规律性、行动者能力以及文化的再生产等方面为全面考察文化提供了可能。然而,在布尔迪厄看来,只有习性概念还不足以建构起一套完整的文化理论体系,他需要更多的概念工具来充实自己的理论工具箱。于是他求助于马克思,并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汲取灵感,最终成功发展出使其享誉世界的文化再生产理论。然而在祖森看来,这是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自相矛盾,布尔迪厄给予正统马克思主义最有力的批判,却是通过吸收、发展马克思自己的概念及方法论工具来实现的。布鲁贝克认为,或许布尔迪厄明显遵循了马克思主义传统,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却应该让我们不再这么想了。而罗宾斯则明确指出,没有理由认为布尔迪厄曾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但毫无疑问的是,布尔迪厄在许多重要概念的创造上,诸如阶级、象征权力、文化资本以及文化再生产等,均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甚至直接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布尔迪厄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主题的借鉴也远大于对其文化理论的批判,从这一点上说他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具体而言:

第一,习性在文化实践中的分类与区分能力与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直接相关。布尔迪厄认为,在被表象的社会世界中,即生活风格的空间中习性承担着两种作用,具备两种能力。首先,作为一种实践,它具备对其分类的能力,也即产生可分类的实践,此时可将其视为一种实践的分类系统。其次,作为一种心理结构,它又是可进行分类判断的发生性原则,或者说,它能够对其所分类的实践及其产品鉴赏与区分。而作为能力意义上的文化,不过是内在化了的客观意义上的文化,它成为解释客体以及文化行为的永久和一般的才能化性情。从习性承担的两种作用不难看出,一方面习性作为一种实践,它具备对其分类的能力。这种实践的分类能力将社会世界中活动的各种行动者相区分,将从事相同实践活动的人汇聚在一个结构化的组织空间中,同时人们也将于其中展开对该类型权力或者资本的争夺活动,而这种结构化的空间就是场域。一方面,习性作为一种心理结构,造成了不同社会群体在审美偏好上的差异与区隔。各种社会群体的不同文化偏好构成了一个统一连续的实践系统、一种结构化系统,该系统使那些具有相似品味的人互相聚集,不同品味的人相互区隔。布尔迪厄认为品味既是一种经验,又是表明自己在社会层级中地位的机会。这些品味植根于习性的倾向之中,任何品味的变化实际上均来自于文化和社会阶级场域内人们对统治地位的争夺,谁拥有统治地位谁就享有界定文化和品味高低标准的资格。可见,习性不但塑造了各种不同的场域,同时又是一种区分阶级地位的方法。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阶级不能仅通过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来界定,也应依照阶级习性来界定。

第二,布尔迪厄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文化的本质作用就在于使阶级的不平等合法化,或者说,象征系统的作用在于巩固阶级的不平等,并且再生产这种不平等。这种观点成为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以及文化再生产理论的直接来源。文化资本是布尔迪厄的一个创新概念。质言之,其是将马克思关于资本范畴的划分理念扩展到了文化领域。在布尔迪厄看来,如果财产、货币能够作为一种资本(经济资本),那么文化商品同样也可以发挥资本的效用。布尔迪厄区分了文化资本存在的三种形态:第一,归并化状态的文化资本。其主要存在于儿童的初级社会化阶段,是文化资本的“原始积累形态”,其表现为一种文化上的倾向。布尔迪厄认为所有的倾向都是被融入到身体图示的形式之中的。第二,客观化的文化资本。这是一种依附于某些物理介质而存在的文化资本,而对它的拥有可以“客观”地体现在某些专门的客体上面。第三,机构化的文化资本。这种形态主要涉及高等教育体制。名牌大学的文凭意味着高含金量的工作机会,这促使大量经济资本被投入到文化领域以获取文化资本。在布尔迪厄看来,文化资本在社会分层中的基础作用已日趋明显。

事实上,文化资本这个概念涵义广泛,从学校文凭、专门技艺到学术标准、审美品位再到文化观念都可以成为文化资本。文化资本三种形态的划分并不足以涵盖所有的要素,因此后来他又将其称为“信息资本”。但不管称谓如何变化,布尔迪厄都试图表明,无意识的实践因资本分配结构的侵入而变成了建构社会分层与社会不平等再生产的帮凶。然而问题却在于,通过这种无意识的范畴,特权与权力的不平等何以能够在代际间维系却不招致公众抵制?布尔迪厄指出,这是教育体制的“功劳”,事实上它主导着社会阶层之间权力关系与象征关系的结构再生产。而无意识是一种对历史的遗忘,通过将其自身生成的客观结构转化为习性的准自然本性,“有意识的历史”得以隐匿。华康德指出,在布尔迪厄那里行动者与社会世界之间的关系并非主客体间的关系,而是一种“本体论契合”,是社会建构的知觉评判原则“习性”与其决定者“社会世界”之间的“相互占有”。布尔迪厄曾用帕斯卡尔的话“世界包容了我,而我也理解着世界”来解释这种状态。社会世界中的行动者,其用于指导自身行为的思维范畴正是社会世界所创造的。当行动者身处其所在的场域,他会感到其充满意义,如同在家中般自在,这是因为习性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建构的表达。正是在此意义上,布尔迪厄把进入场域的习性喻为“历史遭遇自身”。而他有关习性与场域之间是一种“本体论契合”关系的论述,实际上为我们前面提出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元理论上的解释。

然而,对布尔迪厄而言机构层面的分析似乎更能揭示该问题的本质。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教育体制,因为就像家庭环境中获得的习性充当着塑造学校经验的基础一样,相反,被各种各样学校行为转化的习性又成为接下来所有其他经验的根基。布尔迪厄认为,学校教育行为事实上是一种象征性暴力。而象征性暴力与象征性资本的拥有相关,它指涉的是合法性的表征对权力实施与维持所起到的特殊作用。或者说,它旨在表明被统治者何以能够将自身的被统治状态视为合法状态(正当性)而欣然接受。通过对教育制度具体作用的分析,他揭示了学校教育行为背后所隐藏的象征性暴力:教育的目标就是再生产统治阶级或被统治阶级的文化专断。其方式、内容以及对象都旨在符合统治阶级的客观利益。表面上教育行为是通过纯教育作用的教育交流形式达成,但事实上其基础仍是阶级间的权力关系。而为了掩盖教育交流关系中所隐藏的权力关系就需要建立教育权威,以使教育行为的双重专断性表现为一种合法强加的权力形式,从而赋予其合法性以掩饰其象征性暴力的本质。可以说,教育就是一种对文化专断性原则长期、持续性的灌输工作。为了保证该原则的再生产,必须将其以习性的形式内化于受教育者,这样即使教育行动终止,作为习性而存在的文化专断原则仍能在实践中长期发挥效用。可见,教育系统的作用就在于生产并再生产制度性的条件。它有两个向度上的功能。内向功能,即强加与灌输符合统治阶层的文化意识与观念,这是一种文化传统的传承,也即将文化专断原则内化于习性,使其持续存在于实践。此后它的外向功能也将发挥作用,当该原则以实践原则的面貌指导实践,那么文化资本的原有分配方式将继续作用从而实现文化再生产,这种文化再生产又最终会导致一种社会再生产。

习性与马克思经典概念相结合的理论推进方式,使布尔迪厄的文化研究获得了从行为到实践再到文化的惊人延展力。

首先,实证分析与哲学反思同时并举。布尔迪厄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引入由习性主导的文化实践,这必然要求其将社会实质性领域内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与高度抽象的哲学理论相结合,这是前人未曾企及的方式,也是布尔迪厄的一大创新。

其次,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融合。布尔迪厄受到马克思关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思想的影响,强调文化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所具有的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他将对社会行为与社会感知的主观感受同社会结构的客观理论相融合,并以此阐释“文化实践”。换言之,布尔迪厄反对块片化的文化研究方式,传统形而上学思想导致人们将微观与宏观割裂开来分别研究,而学科内部研究视野的层级限制又加剧了这一现象。因此,他努力整合原有的文化视野,并致力于使其关系化、一元论化。这种方式最明显地体现在从习性到文化的过渡上。一个层面上,习性是以行动者个人为表征的行为方式;另一个层面,它又是布尔迪厄将文化实践化的一种方式。在此意义上说,习性昭示着一种文化实践的群体性积淀。